第9章

感想多多,却似乎不足与外人道,便嗫嚅着说,我想的是,如果是我,我就不进化了。这太难了,需要的时间也太久太久了,而且也不一定是好事呢。

看来铁苍耳对我的回答颇不满意,他以正视听地说,斯泰克方丹岩洞给我最大的启示是——人必须在群体中生活。你想想啊,那时候,要是你一个人生活,是根本活不下去的。

我不得不佩服铁苍耳导游的总结。的确,斯泰克方丹岩洞处处放射着集体主义,或曰原始共产主义的光辉(认识不正确请谅解)。你不可能一个人打猎,那样你至多像隐藏山林中的白毛女,好不容易逮只兔子就算万幸,还得不时地到庙宇偷供果补充营养。没人放哨,没人协作,你很容易就被狮子野牛猎豹等当成柔软早点。你不可能一个人住在山洞里,那样你会寂寞致死。你不可能一个人长途跋涉,你没有目的也没有方向,会孤独倒毙。总之,在人类进化的历史上,团结合作是主流。也许,这正是我们至今活下来的希望所在。

往回走的路程稍微平顺了些。铁苍耳导游突然变得一本正经,尽职尽责地做起了介绍。

有几个流传甚远的错误,我要纠正一下。不然,各位从著名的斯泰克方丹岩洞回去,带回的却是一堆谬误,这是不行的。

我们艰难行进自顾不暇,只有铁苍耳导游锻炼有素,一边带路一边诲人不倦。

第一个错误,大名鼎鼎的“普莱斯夫人”,大家一定很关心她的容貌。但是抱歉得很,他并不是位美丽的夫人,而是一位先生。

我们本来只顾埋头赶路,以防被尖利石块绊倒,听他这样一讲,顾不得脚下趔趄,竖起耳朵。

刚找到这个头盖骨的时候,科学家们认为她是一个南方古猿成年女性的头盖骨化石。南非自然博物馆后来对这个头盖骨化石的犬齿根部进行CT扫描后发现,这个头盖骨应该属于一个少年男性,因此他应被称为“普莱斯先生”。

我们除了大喘气加上点头,无语。

这里的第二个要纠正的错误是……1924年,就在这个山洞里,发现了一个幼年灵长类动物的头骨,混合了猿和人的特征,被命名为“汤恩幼儿”。实际上,他并不是什么幼儿,而是一个成年男性。

这下子,我们连点头这个动作也做不出了,自然而然升起来的困惑是——考古学家们怎么这么不靠谱呢?为什么不调查确实了再发布结论呢?不过旋即就原谅了他们。几百万年前的事儿,谁又能说得那么准!

铁苍耳继续道,第三个要纠正的不是错误,只是说明一个事实。就是各位虽然千辛万苦地爬高上低,但要知道,著名的“小脚”古人类化石,并不是出土于这个洞子,而是另外一个洞。各位回去向朋友们夸赞这次旅行的时候,不要说错了啊。

“小脚”是1997年出土的,先是找到了四个原始人类的左脚骨骼化石。由于发现他的时候,骨骼相对较小,标本便被称为“小脚人”。科学家对洞穴继续搜索,最终找到近乎完整的骨架化石。它是目前世界上最古老的人类先祖的完整骨架,距今330万年了。他所属的南方古猿,身高可达1.5米以上。从骨盆的构造、脊柱与头骨的连接方式,可以判定他们是直立并用两脚走路的,这就具备了人的特征。它的脑容量有450~550立方厘米,比黑猩猩的脑容量(350~450立方厘米)大一些,比人的脑量(1200~1500立方厘米)小得多。

要说这“小脚”的命运,既悲惨也有点儿幸运。说他悲惨,是他在行进中,一不小心失足掉进一个深达20米的山洞,是被活活饿死的。幸运的也正是由于这个洞穴,才将他的尸骨完整保存了330万年。他已经初步具备了现代人类的特征,手掌短、拇指长,会爬树,也能直立行走。这具化石已同周围的岩石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为减少探掘对化石的破坏,以便更好地保护它的原始状态,科学家便停止了挖掘,让他仍留在山洞里,隐藏于角砾岩的坚硬沉积岩中。好了,就介绍到这里吧。寻找自己的来路,这是人的天性。那么,请记住斯泰克方丹岩洞吧,这里是窥探人类先祖最老的窗口。

再会!

谢过了铁苍耳,告别了古人类的家,我们终于重新回到了赤日炎炎的朗朗乾坤下。斯泰克方丹山谷呼啸的山风掠过,重新打量周围的一切,感触万千。

这里动植物品种丰富,地下水千万年流淌不息,地势平缓,视野开阔,食物充沛,又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古人类聪明啊!他们在此休养生息,繁衍昌盛,逐渐积累起进化的优势,然后在某一个清晨出发远行,走啊走,穿越了几百万年的烽烟,直到今天。

今日的人们再如何走下去?已经化为岩石一部分的老祖宗“夫人”“男孩”和“小脚”,自然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今天,人类已经用空调代替了山洞的庇护,用丰盛的食品代替了食不果腹的日子,用电力代替了天光,用用之不尽的衣物代替了草叶和兽皮,把曾经对人类生命构成巨大威胁的动物变成了濒临灭亡的种类,把清洁的河水污染了,把干净的空气变得浑浊不堪……最重要的是,人类已经失去了对天光的敬畏和节制,进化之路眼看已经走到了头。起码,问一问人类还能再进化330万年而屹立不倒吗?

风继续吹拂,半边脸热半边脸凉。我的心思又转了向。

闻着来自古老前世的气息,看人类曾在如此恶劣的情境下依然存在并发展,创造出无数精神的珍品和科技的高度,你会觉得人世间的一切危难,未来的种种不可知,都不必太忧心忡忡。安稳下来,有所节制,顺着天地万物的轨迹缓缓运行好了。

人类终究是有希望的。

5 被麒麟的紫色舌头舔过

长颈鹿栗子色的皮毛和黄白色的网纹,在暗中渐渐变得混沌一片。我看不见,但可以想见它们紫蓝色的舌头,如黑色的长蛇,在林木间盘绕,而不必担心被白日炙热的阳光灼伤。

问你一个八卦问题,长颈鹿的舌头是什么颜色的?

没想到第一个人就回答出来了——是紫蓝色的。

咦,你怎么知道的?真是太有才了。我叹服。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我爱看《动物世界》。对于我的敬佩,朋友一点儿也不受宠若惊。

在我的印象中,动物的舌头都是粉红色的。比如猪(当人们吃它的时候,被叫作口条),比如鸡,比如狮子……我以前没有看到过狮子的舌头,这一次在非洲看到了,真的是很健康的粉红色,并且没有像人们饱食膏粱厚味上火时的黄腻苔。狮子的舌头灵活且充盈血液。

在某部《动物世界》反复播映的片头中,我似乎看到过有蓝色舌头的蜥蜴。不过,长颈鹿和蜥蜴应该没什么血缘关系吧?

在一家野生动物园里,有一座高高的瞭望塔状建筑物,我刚开始以为是观测森林火警的,后来才知道,这是为了方便游人喂食长颈鹿的特制木塔。沿着楼梯攀上去,大约到了两层楼高的地方,有原木所制带栏杆的露台,以方便人们把食品放在手心,供前来觅食的长颈鹿享用。

这家野生动物园很有特色,动物的活动区域相当辽阔,倒是人所能走动的区域比较狭窄。似乎是人在圈子里供动物们观赏。喂食长颈鹿的食物,是一种特质的类似膨化食品的短棒,棕褐色,手指样粗细,据说添加丰富的营养素,长颈鹿爱吃这种零食,会弃树叶而来舔舐。游人可在木塔旁的小亭子买到这种特供食品,约合人民币10块钱一小包。

我爬上木制高梯,在平台上眼巴巴地等候长颈鹿。高梯前面是一片广阔的草原稀树林区,十分荒凉,有若干只长颈鹿分散在林木中,悠闲地散步。我以前只知道牛羊成群,却不知长颈鹿也喜欢成群结队。看起来它们都不饿,一副散淡无欲的样子。我把手心的食物短棒捏碎,向空中散去,希图让风把美味的食物分子传布到长颈鹿的鼻孔中。当然前提是这种花钱买来的食品,真的是长颈鹿的最爱。

眼看快到中午了,长颈鹿不会过午不食吧?

我在高塔上手搭凉棚,努力观察不远处的长颈鹿群。按照雄性比较高大和鲜艳的惯例,我认为有几只长颈鹿当属雄性。它们身材魁梧,大约有五米多高,果真能和二层楼的房顶媲美。它们身披咖啡色的大氅,间或有明亮的白色网纹夹杂其中,像是某种世界名牌服装的流行品。据说长颈鹿是地球上个子最高的动物,连看起来巍峨高大、不可一世的非洲象也要甘拜下风。长颈鹿也并不单薄,体重可以达到将近两吨。想象如果真有一所动物学堂,长颈鹿铁定要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了。在较远的地方,有几只外套朴素褪色的长颈鹿,大约是雌鹿吧。它们棕黄色的身躯上有多边形的褐色斑点,有的斑点索性趋向于铁锈色,我想,这几只雌鹿是不是不注意防晒,被非洲灼热的阳光晒得斑色加重了?

就像钓鱼要先用鱼食“砸窝子”,我不惜血本的诱导政策取得了初步成效,一只有着巨大斑点的黄色长颈鹿慢慢踱了过来。我猜它是一只雄鹿,不但背上腹部有斑点,而且蔓延到了整条腿上,当它奔跑的时候,星芒状的斑点抖动,边缘像锯齿状摩擦着,有的瞬间居然扭成了葡萄叶形状。只不过这些葡萄叶可不是绿色的,而是带着轻微栗子色的本白。

旁边有一位当地人,手里也捏着一把长颈鹿零食。但他很吝啬,绝不肯在长颈鹿还没走过来的时候抛撒出任何一颗。

长颈鹿慢走时步伐相当优雅,同一侧的前后肢向前不疾不徐地挪动,而另一侧的前后肢安稳着地。四蹄好像四只大餐盘,轮流敲击桌面。它和大象走路的方式类似,给人以不慌不忙的感觉。

吝啬人耐心地等着长颈鹿靠近高塔。他在语言上倒是毫不吝啬,神采飞扬地向我介绍说,别看长颈鹿是个慢脾气,一旦受了惊吓和攻击,也会飞快地逃跑,最高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70千米。

我想,这速度和小汽车有一拼。

吝啬人接着说,不过长颈鹿不善于长跑,它不能连续奔跑超过一个小时。它们的心脏很小。这位长满胡须的中年男子晃了晃自己的拳头,他的拳头像个中号碗。

这么大的心脏,如果长在人身上,真是不算小了,但要镶在身高五米的长颈鹿体内,还真是“小心”啊。看来温文尔雅的长颈鹿,还真不是大刀阔斧的猛士。

老管身旁这位热心男子叫“吝啬人”,颇不礼貌。我知道,在印度称照料大象的人名为“象奴”,就称他为“麒麟奴”好了。“奴”字并无贬义。

中国有把长颈鹿叫作麒麟的传统。典籍关于长颈鹿的记载,最早出自晋代李石所著《续博物志》,记录非洲索马里沿岸拨拔力古国出产异兽,身高一丈余,颈长九尺。宋代赵汝适著的《诸蕃志》中,称非洲长颈鹿为徂蜡:“状如骆驼,而大如牛,色黄,前脚高五尺,后低三尺,头高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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