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哪一点呢?
史密斯先生说,那就是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周围,没有形成贫民窟。这很不容易,希望中国能保持。
我问他,您一年有多少时间在外面旅游?
他说,所有的时间。
我说,圣诞节也在外面过?
他说,是的。我看过很多国家的圣诞节。节日特别能突显一个国家或一种文化的真相。
您过这种四海为家的生活多少年了?我问。心底有一个小小的阴谋,我想知道史密斯先生有多少钱。
27年了。史密斯先生说。
掐指一算,87减去27,等于60。我说,您一退休就开始云游了。
史密斯先生说,是的。
我终于接触到实际问题,那您这些年来用于旅游的费用一定很可观。
史密斯先生说,没有计算过。不过,我确信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还可以向慈善机构捐出一笔钱。
我说,您已经安排好了?
他微笑着说,是的。说不定我哪一天在哪一个地方就倒下了,但这也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
至此,我几乎所有好奇的问题都得到了答案。就算是没有问出的问题,也不必再问了。
车上的乘客基本上都是来自第一和第二世界。和我们同样来自第三世界的客人是一对印度夫妇。他们并不像是印度电影中那样的俊男靓女,而是年近六十,有些沧桑老迈的中年晚期人。男子黑而矮,女子不自然地丰腴着,我判断好像因病引起了轻度浮肿。当游览纳米比亚私家公园的时候,我们同时乘坐一辆游览车。那女子因为怕风,裹着厚重的花头巾,和丈夫坐在最低一排。我们坐在最高一排,中间隔着一对美国夫妇。
狩猎车每次巡游大约两个小时后,会停在一处草木稀疏地休息,供大家方便。然后就是无所不在的茶点。服务人员会一丝不苟地准备洗手的水,放下折叠的餐台,摆满冰镇的饮料。从红酒到红茶,还有果汁和可乐,饮料就有七八种之多。当然,一定少不了依云矿泉水。点心的种类也很繁杂,夹心馅饼、牛油曲奇、各式酥脆的糕点。不过总是吃这种充满了黄油气味的烘焙食品,口中也淡。印度人带了一些充满了咖喱味道的小食,邀请我们品尝。
印度男人咔咔嚼着印度零食,说,我为乘坐“非洲之傲”准备了五年。
本来我以为自己为乘坐“非洲之傲”准备了两年,已是旷日持久,不想小巫在此拜见大巫。
我说,为什么要提前准备这么长时间?
他正好被一大口芥末呛得说不出话来,便由病弱夫人代他回答说,他是100多家医院的主人,所以每当我们出发之前,都要仔细安排时间,以免和工作冲突。
我的上苍!100多家医院,这是什么概念?我脑海中立刻把协和、中日友好、同仁、宣武、中医研究院,加上看牙的口腔医院、管生孩子的妇产医院,还有令人望而生畏的肿瘤医院、精神病医院……通通叠加到一起,也不过十几座吧。了不得!我敢说,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我是100多家医院的主人。就算是卫生部长也不能口出此言,虽然他能把100多家医院的院长找来开会,但仅此而已,那些医院并不是他的。
我目瞪口呆,对面前之人肃然起敬。我说,很早以前我当过医生,对院长满怀尊敬。请问,您是在哪里读的医科?
印度百院之长微笑着说,我并不曾读过医科。我的工作不是给人看病,而是投资医院,这是我们家族的产业。
我说,那您需要管理医院吗?就是每年到一家医院巡视三天,也会忙得没有假日。
印度百院长说,其实我也不会管理医院,那也是需要专门的人才去做。
我对他的景仰啪的一落千丈,说,您既不看病也不管理医院,那么您只是往这些医院里投钱了?
印度男子说,您说得基本上对。我不但往医院里投钱,我也从医院里赚钱。我的医院遍布东南亚。印度的德里、孟买、加尔各答、昌迪加尔等等,都有我的医院。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等,也有我的医院。
他说到医院时的表情,有点儿像农场主说在某某山上有我的土豆。
我说,那您这次到非洲来,会不会也想着在非洲某国投资一家医院?
他摇头道,唔,关于这一点,我从未想过。
我说,为什么呢?眼见得这里到处缺医少药,应该是非常需要医院的。
他说,这里的病人很多,不错。但是这里没有医生,人们也不会有钱看病。单有需求是没有用的,要看值不值得在这里兴建医院。除了慈善,没有人会在这里修医院。我更不会了。
他穿着绿色格子冲锋衣,面对苍茫的非洲大地,双手紧紧抱肘,我知道这个身体语言所表达的含义,在世界各种文化中都是——坚定拒绝。
我想说,中国在非洲大陆建了很多医院,但觉得有对牛弹琴之虞,就咽下去了。一时竟不知再谈点儿什么。正好这时茶歇结束,我们重新登上路虎越野车,去看动物。
我们车上的女工作人员拎着AK-47说,刚才休息的时候,我的同伴说那边有一头雄狮捕到了一头角马,正在大吃大喝,咱们现在就赶过去看吧。人们欢呼雀跃,我却为那头角马默哀。
车子一反常态地向某个地点赶去。平时它总是慢腾腾地挪动,四面窥探,好像一个蹑手蹑脚的闯入者,现在威风凛凛,铁骑奔驰。
不久,我们在一片林莽的空地上看到了那头雄狮。它身高体壮,健康成熟,毛发是深黄色的,长髯飘飘。请原谅,正确地讲那应该是雄狮的鬃毛,但我觉得它起到的作用和男性的胡须是一样的,没什么实际用处,只是帅,就借用了,恳请动物学家息怒。遥想它在奔跑的时候,鬃毛高高扬起,好像围了五条优质的毛围巾。
只可惜它此刻的毛发不再是黄色,也不再飘逸。因为俯身到角马的腹部掏吃内脏,深色鬃毛浸透了鲜血,成为一种肮脏的深咖啡色。鲜血像是上等胶水,将它的毛发凝成一缕缕的硬束,好像绛红的毛笔锋。
那只倒霉的角马现在已经不能被称为马了,它的半个身躯已经消失,只剩下四肢的皮毛和一团团的骨殖。早先喷涌而出的血,已将周围大约几平方米的衰草和沙石变成泥泞不堪的草毡。
人们俗称它为角马,实在有些文不对题。它的面部是放大的羚羊模样,估计当初命名者的第一眼是从屁股后面看到角马,它的臀部滚圆倒有几分像马。它正确的名字叫牛羚,是比较贴切的。
令人吃惊的是,在这样的杀戮之下,角马的头颅和尾部还保持完整。只是曾经低垂的鬃须,粘结成沉重的血坨。原本结成一簇的尾,成为一缕麻绳似的弃物。最令人惊奇的是,角马的弯角丝毫未曾受损,保持着宽厚优美的弧度,闪耀着角质层特有的油亮光泽。
我本以为自己当过医生,手起刀落地打开过人的胸腹,也一寸寸清洗过阵亡勇士的尸骨,按说看个动物世界的正常代谢过程,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是,我高估了自己的承受力。面对如此血腥的场面,看到角马微闭的眼睑和带着体温的残肢,忍不住悲伤汹涌。还有那极为血腥的气味,将空气浸泡得完全不能呼吸,肺和胃都痉挛不已。
我不知道这种折磨要忍受多长时间才会结束,车上的人们难道要一直等到雄狮喋血到最后一刻才打算离开?我后悔没有问清如果不想观看怎样才能躲避,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闭上双眼。但是,谈何容易!猛兽在前,我们的遗传密码根本就不允许你闭目塞听,它强烈地命令你瞪大双眼、耸起耳郭,双脚双腿的肌肉不由自主地绷紧,呼吸加快,随时准备逃命。
我斜了一眼巡守员的步枪。我们这辆车的巡守员是位年轻白人女子,她提着的AK-47成色还不错,闪着亮光。但如果雄狮来犯,我很怀疑这位年轻女子能否在第一时间击毙狮子。就算是最后可以把狮子打倒,但从狮子撕开角马脏腑的利索劲儿来看,它只需一扑,我们其中必有人会血染路虎……我正这样充满惊惧地想着,雄狮已经毫不恋战地结束了它的大餐,伸了伸懒腰,然后——它步履矫健地向我们的越野车走过来。
我们在动物保护区观看猛兽进食的时候,唯恐靠得不够近,现在才发觉,这不是电影,不是动物园,而是货真价实的猛兽杀戮现场。若是它意犹未尽,打算在正餐之后再来一道冰激凌,那我们这一干人等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起码就算是看起来最粗糙的男人,也比那头毛发纷披的角马要细腻得多。
我坐在越野车的最高一排。如果狮子打算省劲的话,应该从底下第一排开始光顾。我忙中偷闲瞥了一眼印度百院长夫妇。只见男人一动不动地搂着妻子,从背影看不到他们的脸色,我唯一能确信的是妻子在猛烈地颤抖,她身披的那块毯子在上下起伏。
狮子的步伐慢条斯理,符合酒足饭饱的步态。它径直踱步过来,如果它不临时起意半路拐个弯,方向应该是——径直对着最低一排的座位。
我在那一瞬并不害怕,持置身世外的木僵状态。在出发前,导游曾告诫我们,如果和猛兽狭路相逢,你一定不要直视它的眼睛。在动物界,直视对方的眼睛意为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