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章 义父

长庚顺手端了熬好的药,进了他那小义父的屋子。

沈十六屋里只点了一盏晦暗的小油灯,豆大的光晕,萤火似的。

他正靠窗坐着,大半张脸沉在灯影下,只微许露出一点端倪来,大概是快歇下了,沈十六并未竖冠,披头散发,眼角与耳垂下各长着一颗朱砂小痣,像针扎的,屋里那仅有的一点灯光都被他收来盛在了那对小痣里,近乎灼眼。

灯下看人,能比平常还要添三分颜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看惯了,长庚的呼吸依然忍不住一滞,他飞快地眨了一下眼,像是要把那晃眼的朱砂痣眨出眼皮之外,清了清嗓子,抬高声音道:“十六,吃药了。”

少年正在变声,跟这半聋说话有点吃力,好在这一回沈十六听见了,那催人尿下的埙声戛然而止。

沈十六眯细了眼才看清站在门口的长庚:“没大没小的叫谁呢?”

他其实也就比长庚年长个七八岁的光景,还没成家,大概对自己烂泥糊不上墙的本性有些认识,做好了娶不起媳妇孤苦伶仃的准备,好不容易撞上这么个不用他养活的便宜儿子,恨不能牢牢地傍上,没事总要将自己“爹”的身份拿出来强调一番。

长庚没理他,小心翼翼地将药碗端到他面前:“趁热喝,不早了,喝完赶紧躺下。”

沈十六把埙放在一边,接过药碗:“白眼狼,给我当儿子不好吗?白对你那么好了。”

他喝药丝毫不为难,显然已经习惯了,一饮而尽,又接过长庚递给他的漱口水喝了两口,摆手不要了:“今天长阳关那边有集,带了个好玩的给你,过来。”

说完,沈十六弯下腰,在书桌上乱七八糟地摸索起起来,他看不清,鼻尖都快蹭到桌子上了,长庚只好无奈道:“找什么?我来吧。”

接着,他又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我都这么大了,你没事老弄一堆逗小孩的东西给我干什么?”

有那工夫还不如少捣点乱,让我有时间多学点有用的——后面这话在长庚心里转了一圈,临到嘴边时感觉有点伤人,便没说出来。

沈十六作为一个四六不着的浪荡子,自己虚度光阴就算了,还总要拖长庚一起,不是叫他去赶集,就是拽他去骑马,有一次还不知从哪捡了一条“小狗崽”给他养——那回沈先生让他吓得脸都绿了,敢情这瞎子狼狗不分,抱回来的是一条小狼崽。

徐百户常年不在家,又为人木讷,虽然对长庚很好,但并不常与继子交流,算起来,长庚十二三岁的这至关重要的两年,好像都是在沈十六这个不靠谱的义父身边度过的。

从一个毛孩子长成玉树临风的少年人,要有多大的定力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沈十六带歪?

长庚简直不堪回首。

他天生不是跳脱爱玩的性子,凡事有自己的规划,执行起来也十分严苛,不喜欢别人打扰,时常被沈十六烦得十分恼火。

但恼火通常并不持久,因为沈十六并不只在口头上占他便宜,是真拿他当儿子疼。

有一年长庚生了一场大病,徐百户照例不在家,大夫都说凶险,也是小义父把他抱回家,昼夜不休地守了他三天。

十六每次出门,无论多远多近,也无论干什么去,都必会给长庚带些小玩意小零嘴,长庚不爱小玩意,但不能不爱这份随时记挂着他的心。

总之,长庚每天见着十六,肝火就会异常旺盛,但不见他,又时时牵挂。

长庚有时候也会想,虽然沈十六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文不成武不就,但以后保不齐就有那上当的看上他模样好呢?

小义父将来也总会娶妻生子,那么有了亲生的,还会挂念着他这个认来的吗?

想起这码事,长庚心里就说不出的堵,他在十六桌上找到个一个方盒子,短暂地甩开一脑门胡思乱想,兴趣缺缺地拿给沈十六:“这个?”

沈十六:“给你的,打开看看。”

没准是个弹弓,也没准是包奶酪,反正没正经东西——长庚毫无期待地拆开,顺口数落道:“手头宽裕也要节省些花,再说我又……”

下一刻,他看清了盒里的东西,顿时闭了嘴,眼睛倏地睁大了两圈。

那盒子里居然有个铁腕扣!

所谓“铁腕扣”,其实是军中轻甲的一部分,只在手腕上围一圈,非常方便,因此也经常被单独拆下来使用。铁腕扣大约四寸宽,里面能藏三到四把小刀,刀是用特殊工艺制成的,薄如蝉翼,又叫“袖中丝”。

据说最好的袖中丝被铁腕扣中的机簧打出去的一瞬间,能将几丈以外的发丝一分为二。

长庚惊喜道:“这……你从哪弄来的?”

沈十六:“嘘——别让沈易听见,这可不是玩的,他看见了又要啰嗦——会用吗?”

沈先生本人正在院里浇花,他又不耳背,屋里人说话听得一清二楚,实在拿这个以己度人的半聋没办法。

长庚跟着沈易学过如何拆卸钢甲,熟练地戴上了铁腕扣,这才发现此物的特殊之处。

袖中丝制作不易,民间很少,市面上的铁腕扣多半都是军中流出来的旧货,尺寸当然也是成年男子的尺寸,沈十六带回来的这个却明显要细上一圈,正好合适少年人。

长庚一愣神,沈十六就知道他要问什么,慢悠悠地说道:“我听那卖家说这是残次品,没别的毛病,就是尺寸做小了一点,一直无人问津,这才便宜卖给了我,我也没用,你拿玩去吧,只是小心点,别伤着人。”

长庚难得喜形于色:“多谢……”

沈十六:“谢谁?”

长庚痛快地叫道:“义父!”

“有奶就是娘,混账东西。”沈十六笑了起来,搭着长庚的肩膀将他送了出来,“快回家吧,鬼月里不要深更半夜地在外面乱晃。”

长庚听了才想起来,原来这天正是七月十五。

他顺着角门走回自己的家,跨进家门的一瞬间,突然觉得沈十六吹的那段埙有点耳熟,虽然跑调跑得南辕北辙,但仔细回味,依稀有民间哭坟丧葬时《送西》的调子。

“应景的吗?”长庚默默地想道。

沈十六送走长庚,低头好找了半晌,这才勉强看见门槛的轮廓,小心地迈过去关好门。

等在院里的沈先生面无表情地伸手托住他的胳膊肘,引着他往屋里走去。

沈先生:“最好的玄铁打的铁腕扣,里面三把袖中丝是秋天林大师亲手打的,自大师死后便成了绝版……残次品哈?”

十六不接话。

沈先生:“行了,别跟我装聋作哑——你真想把他当儿子养吗?”

“当然是真的,我喜欢这孩子,仁义,”十六终于出声,“那位大概也是这个意思——要是将来真能把这孩子过继给我,那些人也就都放心了,他自己的日子也能好过很多,不也两全吗?”

沈先生沉默了一会,低声道:“首先你得让他不恨你——你一点也不担心吗?”

沈十六笑了笑,一提长袍下摆推门进屋。

他一脸混账地说道:“恨我的人多了。”

这一宿,夜河流灯,魂归故里。

不到五更天,长庚就一身燥热地醒了过来,后脊黏着一层薄汗,亵裤上也是湿漉漉的。

每个少年临到长成时,都会经历这么惊慌失措的一遭——哪怕事先有人引导。

可长庚却既没有惊慌,也毫不失措,他反应寡淡,只是在床上呆坐了片刻,就起身随意地收拾了一番,脸上带了一点不易察觉的厌恶,他出门打了一桶凉水,将骨肉初成的身体从头到脚擦洗一遍,取下枕边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换好,把隔夜的茶一饮而尽,照常开始一天的功课。

长庚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

但他其实并没有做什么春梦,他梦见的是一场能将人冻进棺材的关外大雪。

那天的风像起了白毛一样,无情地汹涌而过,伤口里的血还没有流出来,已经先凝成了冰渣,群狼的怒吼由远及近,失灵的嗅觉却闻不出血的腥味,一吸气就会呛进一口带着咸甜的彻骨寒气,长庚四肢僵硬,肺腑如焚,还以为自己会在大雪地里尸骨无存。

可是没有。

长庚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个人用大氅裹在怀里抱着走。

他记得那个人襟口雪白,怀里有股悠远清苦的药味,见他醒了,什么也没问,只是掏出个酒壶,给了他一口酒喝。

不知道那是什么酒,后来长庚再没有尝过,只记得关外的烧刀子都没有那样烈,好像一团火,顺着他的喉咙滚下去,一口就点着了他全身的血。

那个人就是十六。

梦太清晰了,梦里十六抱着他的那双手仿佛还贴在身上,长庚至今百思不得其解,那人不是个病秧子吗?在那么可怕的冰天雪地里,怎么会有那么稳、那么有力的一双手呢?

长庚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铁腕扣,不知这东西是什么材质制成,贴在身上一宿,居然一点也捂不热。借着冷铁的凉意,长庚静静地等着自己躁动的心和血平静下来,哂笑一下,将“春梦梦见义父”这荒谬的念头甩了出去,然后如往常一样,点灯读书。

忽然,远处传来了一阵“隆隆”声,地面和小屋都跟着震动起来,长庚一愣,这才想起来,算日子,该是北巡的“巨鸢”快回来了。

“巨鸢”是一艘长逾五千尺的大船,这船背生两翼,由成千上万个“火翅”组成,巨鸢起飞的时候,所有“火翅”一起喷出白汽,如山如潮,如泽如梦,每一个“火翅”内里都烧着碗大的紫流金,在烟波浩渺中闪烁着紫红色的微光,乍看好像一把万家灯火。

自十四年前北蛮俯首纳贡,每年正月十五,都有十来条巨鸢从边陲各大重镇出发北巡,各自走一条既定的线路,威慑千里,蛮子们一点异动也能明察秋毫。

除了威慑与巡查,巨鸢还要负责将北蛮各部落的岁贡押送回朝,主要是“紫流金”。

一艘巨鸢满载着近百万斤的紫流金,连回来的脚步声都比去时要沉重几分,隔着二三十里都能听见火翅吹气的巨响。

北巡的巨鸢正月出发,一走就是半年,流火时方才归来。

第3章 名将

徐家祖上传下来一点地,徐百户又是军户,日子在当地算是很不错的,家中小有薄产,便养了个老妈子,做些烧饭打扫之类的活。

等到天色泛白,徐家老厨娘才慢吞吞地做好早饭,来敲长庚书房的门:“少爷,夫人问你去不去她屋里吃。”

长庚正聚精会神地临帖,闻言提笔的动作一顿,习以为常地回道:“不了,她爱清静,我就不去打扰了,劳烦您老给我娘说一声,就说儿子问她安。”

老厨娘不意外他的回复,这母子之间每日的一问一答如例行公事,没什么新鲜的。

说来古怪,按道理来讲,徐百户只不过是个后爹,长庚和秀娘才是亲生母子,可这对亲母子只有徐百户在家的那几天,才会同桌吃饭,晨昏定省,装出一副慈孝有佳、其乐融融的模样来,只要男主人一走,他们就比陌路还要陌路,谁也不搭理谁,一个院住着,长庚连正门也不走,每天穿角门往隔壁跑,母子俩十天半月也不一定能见一面。

就连年前长庚那场掉了半条命的大病,秀娘也只是漠不关心地来看了一眼,对这独生子是死是活毫不在意。

最后还是十六爷把人抱走了贴身照顾。

老厨娘总怀疑长庚不是秀娘生的,可光看模样,母子两个长得又很像,必有血缘关系。

何况如果不是亲生的,秀娘那样一个柔柔弱弱的女人,流落他乡,自身尚且不保,为什么一直带着那孩子呢?

根本说不通。

过了一会,老厨娘提来一个食盒,对长庚道:“今天老爷大概就要回城了,夫人嘱咐少爷早点回来。”

长庚明白她是什么意思,徐百户回来,他们又要装母慈子孝了,便点头应了一声:“知道了。”

他的目光落在食盒上,忽然,长庚看见食盒手柄上沾了一根长发,本来伸出去的手立刻便缩了回去。

老厨娘的头发已经白了,这乌黑柔软的长发自然不会是她的,徐百户还没回来,家里连主再仆,统共三个活人,不是厨娘的,那自然就是秀娘的。

长庚有种奇怪的洁癖——只嫌亲娘。

在隔壁,让他就着他义父用过的碗吃剩饭都行,但一回家,只要秀娘碰过的东西,他一口也不会碰。

老厨娘知道他这怪脾气,忙小心翼翼地取下那根头发,陪着笑脸道:“这是夫人不小心掉在上面的,这点心出了锅就没人动过,放心。”

长庚十分有礼地冲她笑了一下:“没事,我今天正好有些问题要请教沈先生,一会去义父那边吃。”

说完,他到底没接那食盒,径自将桌上的书本抓起来夹在胳膊下,提起挂在后门的重剑出了门。

沈先生正挽着袖子,在院子里忙活着给几幅拆开的钢甲上油。

钢甲是守城官兵送来的,雁回的官兵也有自己专门维护军用钢甲的“长臂师”,只是军中甲胄太多,总忙不过来,便也会找民间长臂师接点散活。

“长臂师”就是那些维修钢甲、火机,整日里跟那些铁家伙们打交道的人,算是一门手艺人,不过在老百姓看来,长臂师和打狗修脚剃头的差不多,都属于“下九流”,纵然干这一行不愁吃喝,却也不甚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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