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三、

冯斯一大早就被赶出了宿舍。他昨晚睡得晚,其实还很困,但没办法,宿舍里那条天杀的风流狗居然偷偷瞒着宿管把女朋友带进来了。

“没钱了,兄弟们,实在是没钱了,开不起房了,”他在室友们面前哭丧着脸恳求,“就给兄弟行行方便吧。下个月生活费来了一定请哥几个好好搓一顿!”

“瞧你丫那副欲火焚身的丑恶嘴脸!”室友们纷纷嘲笑他,但嘲笑完之后,还是通情达理地陆续离去。同在一个宿舍,低头不见抬头见,能行方便的时候大都会尽量行方便——没准明天就需要求别人帮你完成编程作业呢?

冯斯倒是从来不会求人办事,但他天生和气,一贯与人为善,所以开了几句玩笑损损人之后,还是打着呵欠离开宿舍下楼而去。

“不然就早点去找疯婆子吧?”冯斯揉着自己鸡窝一样的脑袋,“丑媳妇难免见公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

所谓“疯婆子”,指的是他新认识的朋友姜米。之前本来两人已经约定,利用十一假期的时间去一趟川东。但在听了何一帆的劝说后,他又有了一些犹豫。或者说,相当的犹豫。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倒也罢了,但是他不能把姜米也带入危险的境地。姜米这个疯婆子从来没有见识过守卫人、魔仆和妖兽,单从言语叙述里无法体会到那些魔物的凶恶可怖,自然是跃跃欲试兴致勃勃,但他是和那些家伙有过面对面的经历的。他很清楚,就算手里拿上一把AK,他也没有半点与之抗衡的能力。如同何一帆所说,在那些特殊人类面前,他那点微不足道的能力和废物差不多,离开了梁野等人的暗中照拂,他基本就等于一头肉猪,随便谁都能轻轻松松剐了他再拿开水去毛。

另外一件让他烦忧的事情来自于关雪樱。把这个哑巴女孩儿从山区带出来的时候,他不过是出于一时义愤,也出于对患难与共的伙伴的感激与同情,却从来没有对关雪樱的身份有过任何多余的联想。而当关雪樱讲述了她在海边的奇遇之后,他才意识到,他和关雪樱的相遇,或许并不是巧合,而是十多年前就被命运注定了的。他有着离奇难解的身世,关雪樱也同样有,再往后,一定还会有新的敌人出现,把他已经乱七八糟的生活搅得彻底支离破碎。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实在是没什么心情进行这次凶险莫测的远行了。还是别去的好,冯斯得出结论。可以陪姜米去别处玩玩,在祖国的大好河山走一遭,让她的心情稍微愉快点,然后把她送回国好了。她会读完大学,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一打追求者中挑一个结婚生子,重复着詹教授那样的生活轨迹,完成她的美国梦。过去的事情就让它们随风而去好了——反正死了的人终归是死了,没办法回来了。人嘛,想开一点多好。

“可是该怎么说服她呢?”冯斯一脸愁容。姜米这个姑娘,外表看起来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好像一副没心没肺的德行,和稳重的文潇岚似乎是两个极端,但冯斯能看出来,她的内心极其坚定倔强,有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浑劲儿。想要说服她,得准备好一套足够有力度的说辞才行。

两人原本打算今天碰个头,确定订机票的时间,不过由于风流狗室友的作祟,他不得不比约定时间提前两小时就出门。来到宾馆外面,冯斯估摸着对方还在睡觉,于是在在街头晃荡了一阵子,同时在心里打着腹稿,后来他发现这样实在无聊,决定还是去敲敲门试试。

站在房间门口,冯斯刚想伸手敲门,忽然听到宾馆里传出来一阵隐隐约约的奇怪声响,像是有人在哭。他连忙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

没错,真的是有人在哭。那是姜米的声音。从门缝里传来的声音,可以听出她哭得很伤心,几乎到了声嘶力竭的地步。

“妈妈…”姜米哭喊着。

冯斯怔在原地。他这才意识到,其实姜米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也有着藏在内心的悲伤。虽然她脸上满不在乎,嘴里说着“难过也没有用啊,死了终归是死了。”“我现在在你面前大哭一场,向你倾诉两个小时我是如何思念她,她就能活过来吗?”但她的心里,其实还是很在乎的吧。

她的生父在她出生之前就抛弃了她,而她之前也在闲聊时告诉过冯斯,她的继父和母亲感情不是很好,虽然并没有什么激烈的争吵,但总显得有些冷淡,两人的婚姻就像是一场例行公事。

“你继父是做什么的?”冯斯当时问。

“他是搞电影的。”姜米回答。

“导演吗?好厉害!”冯斯赞曰。

“不是导演,好像是…好像是搞化妆的?我也记不清楚。”姜米眨巴着眼睛。

“好歹也是你爹哎,你连他做什么的都记不清?”冯斯有些无语。

现在仔细想想,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长大,能给她真正关爱的大概也就只有詹莹了吧?现在詹莹死了,剩下一个可有可无的继父,那样的滋味的确不好受,起码自己是深有体会的。

而生父杨谨的死对她的冲击也很大。在短暂的几分钟的交流时间里,杨谨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人渣的嘴脸。但过后她才发现,原来杨谨最后对她看似毫无人性的驱赶,却是为了保护她。这样的话,杨谨在她心目中原本简单明了的形象也一下子变得复杂难辨。

冯斯忽然间意识到,姜米对追查母亲死亡真相的执着,和自己探求身世之谜的执着,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我们都只是想要证明自己存在而已,对么?”冯斯轻声说。

他没有敲门,而是悄悄地离开了宾馆,回到大街上。他找了一家早点铺,慢吞吞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三根油条,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这才打包了一份豆腐脑和一屉小笼包,重新回到宾馆,敲响了房门。

姜米开门出来,已然神色如常。她已经洗漱过了,脸上画了淡妆,完全看不出有哭过的痕迹。

“哎呀!豆腐脑!太棒了!”姜米欢呼着抢过他手里的塑料袋。

“抓紧吃完然后订机票吧,”冯斯用若无其事的语气说,“我们三天后出发。话说,你在美国也有机会吃豆腐脑?”

“我妈会做,偶尔会给我做一点吃,”姜米说,“我喜欢先吃一碗咸的,再吃一碗甜的,那简直是人间至味。”

“你这话可千万不能在公开场合说,”冯斯一本正经地说,“不然你这样的骑墙派一定会被甜党咸党两边唾弃,当心被吊着打。”

几天之后,两人来到机场,准备飞往川东的中心城市——重庆。对于冯斯这个穷鬼而言,出行一般都会选择火车,这辈子坐飞机的次数并不多。但既然姜米慷慨地买单,他自然乐得省点儿银子了。

“我差点习惯性地买两碗方便面。”冯斯对姜米说。

“土狗!”姜米嗤笑着,“不过说真的,如果不是你的时间太紧,我还真想坐一次火车,好好看一看风景。在飞机上就什么也看不到啦。”

“但愿到了川东你还能那么悠闲自得…”冯斯叹了口气,“到时候会有很多风景让你看到吐。”

这一趟飞机因为气候原因而晚点了,这是中国民航的常态,所以两人只能坐在候机大厅里耐心等候。航空公司贴心地为被耽误行程的乘客送来了盒饭,冯斯自然是发扬绅士风度,让姜米坐着,他去取盒饭。

把盒饭拿到手,正准备走回去,身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哟,冯同学?怎么那么巧?”

冯斯浑身一震,手里的盒饭差点儿没掉到地上去。他无可奈何地哼唧了一声,转过头来,挤出一个笑容:“曾警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站在身边的正是他的老冤家:刑警曾炜。不过以前见面的时候,曾炜大多穿着便装,不是很醒目,此刻他却穿着一身笔挺的警服,显得英姿飒爽,精气神十足。

“您…也是等着这一班航班吗?”冯斯怀着万分之一的侥幸问。

“没错,我正好去川东公干,借道重庆,”曾炜点点头,“咱们正好同路。”

“怪不得您穿着警服呢,挺帅的!”冯斯随口拍着马屁,“您具体去川东哪块儿呢?”

曾炜说了城市名,果然不出冯斯所料,他们的目的地是一模一样的。两人随口寒暄两句,曾炜却并没有提到两人之间的“正事”,冯斯求之不得,抱着盒饭鼠窜回去。姜米向远处望了一眼:“那是谁?”

“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阴魂不散的警察。”冯斯一脸愁容,眉头紧皱。

“他还能比你说过的那些什么魔仆、妖兽更厉害?”姜米不解。

“因为只有他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合法地收拾我,”冯斯苦着脸,“我说过了,在解决完这档子破烂事儿之后,我还想继续过我普通人的日子呢。要是这位警察叔叔在我的档案里留下什么污点,甚至于直接找个由头把我关进去,那我就什么都完了。难道以后非得纹个左青龙右白虎、跟着范量宇他们那帮人去混黑社会吗?”

姜米看了他一会儿,忽然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掌:“别太担心,一切都会有办法的。我相信你。大不了和我一起回美国,总有解决之道。”

这是姜米十分难得地用一种温柔的语调说话。她的手掌细腻温暖,纤长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冯斯的手心,让冯斯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安定。他反过手,拍了拍姜米的手背:“谢谢你。吃饭吧,不然快凉了。”

“你说的话我可记住啦。以后我要真在这边没了容身之处,就去美国给你当小白脸…”冯斯一边打开盒饭一边开着玩笑。

姜米一脸鄙夷:“小白脸?你也太看得起自己的形象了,还是男保姆靠谱点儿…”

两个小时后,飞机总算姗姗迟来。曾炜的座位和冯斯隔得挺远的,这让冯斯心里稍微放宽了一些。他舒舒服服地往座椅上一靠,沉入了梦乡。

或许是因为飞机本来就飞行在高空中,又或许是因为不稳定的高空气流带来的颠簸,他又进入了那个几天做过的梦:飞起的道观,湛蓝的云天,天际之上的巨蟒的血盆大口…他照例在冷汗淋漓中醒来,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姜米侧头看着他:“怎么了?做梦被大灰狼追了?”

“不,是梦见我们被困在了川东没法回去,然后我三次点名不到,老师直接让我挂科。你可得负责啊!”冯斯一脸悲愤地说。

“负责?别,我不负责,谁能证明孩子是我的?”姜米同样摆出一张臭脸。

开过玩笑,冯斯调整了一下呼吸,用纸巾擦掉额头上的汗水。他觉得这个梦是一种暗示,那是他内心深处的潜意识所表达出的一种不安,但这种不安到底指向何处,他仍然把握不清。细节太少了,他想,所知的细节还是太少了。但是那种强烈的预感不会变,他仍然坚定地认为,那座莫名消失的古老道观,一定隐藏着极为重要、极为关键的秘密,也许解开魔王之谜的钥匙就藏在那些忽隐忽现的屋檐下。

他一路沉思着,反倒是忘记了对曾炜出现的担忧。这一路行程虽然略微颠簸了一些,总体而言没有其他波折,落地之后,曾炜远远地冲冯斯点了点头,自顾自地离开了。但冯斯清楚,曾炜此行的公干固然是真,但不过是个表面上的幌子,他真实的目的仍然是监视自己。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打探一桩已经过去二十年的旧事,本身就够困难的了,再加上曾炜那双无所不在的眼睛,真是让人头疼。

不过姜米显然是个乐天派,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把这一趟险恶的行程完全当成了度假旅行。此时天色已晚,两人按计划在重庆市区先住一晚上,第二天再出发。刚刚到宾馆放下行李,她就兴致勃勃地拉着冯斯出门,去找了一家店面看起来很漂亮的火锅店。

“外行!”冯斯嗤之以鼻,“这种地方就是专门骗你这种外地土老帽的。”

“你才土老帽呢!”姜米一下子蔫了,“那你说我们去哪儿?”

“我宿舍里的四川同学告诉我,川菜的精髓就在街边的小馆子,他们称之为‘苍蝇馆子’,”冯斯说,“我已经在网上查好了几家本地人推荐度最高的苍蝇馆子,跟我走就行了。”

“看来我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中国吃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姜米摇着头。

“马上你就能知道你距离吃货还差得有多远了,”冯斯诡秘地一笑,“欢迎来到真正火锅的世界。”

一小时后,两人坐在了一家冯斯所说的风评极佳的苍蝇馆子里,面前放着一锅红红亮亮正在沸腾的火锅。其时汤刚烧开没多久,姜米加在一起不过吃了几片毛肚和黄喉,就已经满脸通红,龇牙咧嘴地不停喝冰镇饮料。

“刺激吧?”冯斯嘿嘿笑着。其实他也被辣得够呛,但比之姜米,承受能力还是强了许多。

“眼泪都辣出来了…”姜米用桌上放着的卷筒卫生纸擦着眼睛,“其实光辣还好啦,墨西哥人的东西也辣,可是那么麻,我真的没想到,实在有点扛不住。”

“这一路下去,你想不到的事情还会有很多。”冯斯淡淡地一笑。

“但是我也很期待嘛!”被麻得直吸凉气的姜米依然兴致勃勃,“你不知道,听你讲到你去位于大山里的山村时,我都羡慕死了。我对那样的生活真是很好奇。”

“你这不过是一种站在高处俯视的好奇,”冯斯摇摇头,“等你真的走进那种生活的时候,你就知道那一点也不好玩,一点也不浪漫,光是猪圈旁边蚊蝇乱飞的旱厕就能要了你的命。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姜米问。

“这次我们要去的城市,虽然也算是依山而建的山城,但交通却并不闭塞,公路发达不说,还有一面沿江。”冯斯说,“这样的小城市,和深山里的小村庄是两码事,它更加接近于一种四不像的状态。”

“四不像?”姜米有些困惑。

“等到了那里你就知道啦,”冯斯说,“现在先研究一下晚饭吧。看来这一锅火锅你是无福消受了,要不要换个地方,找点儿不那么麻辣的东西给你填肚子?”

姜米犹豫了一会儿,脸上浮现出革命英烈面对敌人刑具时的表情:“不!今晚我就跟火锅飙上了!一锅不扫何以扫天下!”

“精神可嘉…随你便吧!我会给你收尸的。”冯斯淡定地捞起一块午餐肉,放进香油碟里。

结果他倒是没有给姜米收尸,却不得不大半夜地跑出去替她寻觅药房买止泻药,这无疑是那顿正宗麻辣火锅的功劳。

好在重庆是座大城市,通宵售药的药店并不难找。他在街上询问了一番,很快找到一个虽然已经锁门、但仍旧挂着“夜间售药”标牌的药店,正准备按铃,背后响起了一个声音。

“有大事要办还胡吃海喝,真是不知轻重。”一个沉稳的男声说。

冯斯慢慢回过头来:“梁野先生,咱们有日子没见了。”

身后果然是梁野,守卫人家族中四大精英之一。相比起凶残暴虐的范量宇、高深莫测的路晗衣和笑里藏刀的王璐,梁野更加接近于一个“正常人”,所以冯斯对他的好感最多。当然,这样的好感也只是相对而言,对于这群人,他心里所抱有的最主要的观感,仍然是警惕和抗拒。

“你和王璐他们不一样,不喜欢说绕弯子的废话,所以我就直接发问了吧——你有什么话要说?也是来阻止我的吗?”冯斯说。

梁野看着冯斯,摇了摇头:“不,我不会阻止你的。事实上家族内部确实并不希望你去冒险,毕竟那种禁忌之地我们都无法保护你,但我仔细想过了,这也或许是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冯斯问。

“帮助我们弄清楚消失道观的真相的机会,”梁野说,“你不受禁忌的限制,可能是唯一一个既了解魔王的背景、又可以前去调查的人。”

“可惜的是,我没有你们那样的能力。”冯斯轻叹一声。

“这倒或许会带来特殊的机会,”梁野说,“总而言之,这一趟到了那边,你只能完全靠你自己了,别指望我们再会出现。这是一个很大的冒险,但我觉得值得。”

“我知道。但是如你所说,这个险必须冒。”冯斯有些沉重地点点头。

梁野从身上取出一张小纸条,递给了冯斯:“到了那里之后,可以按地址去找这个人。他会给你提供一些帮助。”

冯斯接过纸条:“你不是说你们家族的人不会靠近那里么?”

“那只是家族控制下的一个普通人的组织,不了解和魔王有关的任何内幕,所以不能算家族中人。他们在那里,主要是为家族提供一些经济支持。”梁野说得有些含糊,但冯斯能够猜到,这个所谓的“组织”是什么性质,“提供经济支持”又是什么样的概念。

“这一趟正好有警察叔叔跟着我,我要是再和那些‘组织’混在一起,那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冯斯喃喃地说,但还是把纸条装在了兜里。

“你好自为之吧。”梁野不再多话,转身离去了。

“你有什么建议吗?”冯斯问,“我是说,虽然这个道观对守卫人来说是个禁忌,但是你或多或少总应该知道一丁点吧?”

梁野没有停步:“有一点…如果你看到一种深黑色的花,马上逃,逃得越远越好。”

“黑色的花?那是什么?”冯斯很是困惑,想要再问,但梁野已经走远了。

四、

一枚血红色的巨大茧壳立在浴室的中央,不停地蠕动着。随着时间的推移,茧壳的蠕动越来越剧烈,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不断地膨胀、冲击。终于,茧壳的表面裂开了一条缝,随即整体炸裂开来,猩红色的浓稠液体溅射得到处都是,浴室洁白的瓷砖和干净的地板瞬间变得污秽不堪。

茧壳炸裂后,从里面跌落出一个人影,浑身沾满血色的脏污,正在艰难地喘息着。

半个小时之后,这个人已经洗去了满身的污迹,裹着浴巾离开浴室,回到了房间里。和先前血肉模糊的场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个房间的陈设。屋子虽小,打扫得干净整洁,床上的床单是新换的,书桌上摆放着码得整整齐齐的机械设计与自动化类的专业书籍。而从紧紧拉着深色窗帘的窗户方向,隐隐传来窗外青年学生们喧哗交谈的声音。早饭时间快到了,学生们像一条大河的无穷支流,从宿舍或通宵自习教室出来,奔向各个卖早点的食堂或小摊。

这里是这所大学的青年教师宿舍。

这所学校主管基建的前副校长李济,是学自动化出身的。

李济在床上躺了许久,似乎渐渐缓了过来,点燃了一支烟慢慢吸着,呼吸也恢复正常频率。正准备穿上衣服,手机响了起来。

“怎么样啊李校长?我算着日子,你应该又完成了一次进化了吧?”听筒里传出一个年轻女人亲切而快活的声音。

“你这个电话来得真巧,大概四十分钟之前刚刚完成。”李济苦笑一声。

“不错啊,你已经撑过了四次进化,居然都还没死,对于老年人来说,挺难得的哟!”女人的声调依旧充满笑意,但说话的内容却让人不寒而栗。

“还还不是托你的福。”李济继续苦笑。

“那也是你自己聪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对方嘻嘻一笑,“不然的话,你现在都已经死了四十次了。不过呢,这一次我对你有点生气哦,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我没有看住那个姓冯的小子,还是让他上了飞机。但是我实在是有心无力啊,我哪能想到那几天正赶上进化期,我…”李济急急地辩解着。

“不用解释了,我从来不问原因,只要结果,李校长你应该是最清楚的吧?”电话里的女人用温婉柔和的语气说,“而且你也应该清楚,我这个人最好说话了,开始办砸了不要紧,重要的是得去补救。杨谨的事情你就完成得拖泥带水的不够好,这一次,最好能都解决妥当了。”

“我…我明白了!”李济的嗓音略带着呜咽,握着香烟的左手也不住地颤抖,“我这就定机票,明天一早就出发去重庆!”

“不,今天上午走,下午就能到那座江城,到晚上就能和那个姓冯的小子会合了。我已经替你把机票定好了。”女人柔和的声音里带有一丝让人不敢抗拒的凶狠。

“好、好!我这就收拾东西!”李济忙不迭地说,“但是…以我的能力,我不能保证到了那边能够看得住他们啊!你那么厉害,为什么你不亲自去呢?那样会保险一些吧?”

“第一呢,我抽不开身;第二,那个地方我不能去,我们家族的人也不能去。不过我会在当地安排一些人帮你打探消息搭把手什么的,但他们只是普通人,什么都不知道。”女人把“普通人”三个字说得很重。

“也就是说,普通人打探出消息,我这个…不普通的人去盯住他们。”李济喃喃地说,满是皱纹的脸上充满了忧伤和悲凉。

“是的,只能靠你这个不普通的人了,任重道远哦!”如果此刻能看到女人的表情,她一定是在嘟着嘴挤眼睛。

“我已经帮你做了那么多事了,什么时候才能放过我呢?”李济终于忍不住发问,“我…我还是希望有一天能做回我的普通人啊!”

“你已经上了贼船,就没可能再下去啦!”女人笑得十分欢畅,“好了,我挂啦,机票信息已经发到你的邮箱里了,时间所剩无几,别误机哦!希望你今晚就能盯上他们。”

电话挂断后,李济怔怔地看着逐渐暗下去的手机屏幕,失魂落魄的双眼里慢慢涌出了浑浊的老泪。香烟燃尽,烧灼着手上的皮肤,李济却恍然不知。

就在李济为了自己不幸的命运而哀鸣时,冯斯和姜米已经坐上了去往那座江边小城的大巴。虽然止泻药起效了,姜米还是蔫蔫的,眼圈乌黑,脸色发黄。

“所以说不要硬充好汉啊,姑娘!”冯斯坐在她旁边,幸灾乐祸地笑着,“出师未捷身先死什么的,多惨啊。”

“你这没有半点同情心的畜生…”姜米靠在椅背上嘟嘟哝哝,“我现在开始担心了,到了那种小地方,万一吃的东西再有什么不干净,我会不会活生生的脱水而死啊?”

“我昨天就和你说了,那多半不会是一个你想象中的‘小地方’,”冯斯说,“总之到了你就知道了。现在先好好养会儿神吧。”

姜米点点头,把头枕在座椅靠垫上,闭上了眼睛。冯斯四处环视一番,没有发现曾炜的影子。他随即又哑然失笑:曾炜是个警察,有一万种方法可以掌握他的行踪,何必做跟踪这种费劲的事儿?曾炜如果想要找他,就一定能找到,担心也没用。

这么一想,他反而安下心来,掏出手机给关雪樱发了几条短信。关雪樱告诉他,家里一切都很好,这两天没有出现过任何异常,之前跟踪她的人如今也踪影不见了。至于文潇岚,似乎是忙着接待趁假期到北京旅游的老同学,这几天并没有到家里来,但也一直和她保持着短信联络。

至于宁章闻,旅行一趟回家后心情大好,已经开始学习安卓编程技术,似乎是打算自己开发游戏去卖钱。冯斯看着短信直摇头,他很清楚一个游戏的开发有多么复杂、多么需要团队配合,况且还有常常比游戏本身更加重要的市场营销,光会编程是没有用的,FlappyBird那样简单粗陋就赚到钱的奇迹根本就是可遇不可求。但转念一想,未必真的要开发出游戏卖出银子,关键在于,这是宁章闻第一次主动给自己找寻到一个努力的目标,而不再是被动地按照冯斯的要求去开发外挂,这对宁章闻而言,堪称跨越性的一步。

就让他自己折腾吧,冯斯想,不需要有什么结果,能让他从中找到自信和快乐就足够了。

一个多小时后,大巴到站了,而姜米已经昏昏沉沉睡着了。冯斯虽然有些不忍心,还是伸手推醒了她:“喂喂!电影散场了!”

姜米迷迷瞪瞪地睁开眼睛:“啊?散场了?到底是什么电影来着?”

几分钟之后,两人走出了长途客运站,姜米向周围打量了一下,惺忪的睡眼一下子睁圆了:“我说,我们没有搞错地方吧?”

“当然没有。”冯斯早已预料到姜米会有这样的反应。

“我怎么觉得是车子转了一圈又回到重庆了呢?”姜米搔着头皮,看着眼前的柏油马路和现代化的楼房。一块块光鲜的广告牌上涂绘着各种各样的名牌商品,一辆辆汽车从路口驶过,街头走过的青年男女的穿着至少比冯斯看着时髦多了。当然,这里肯定远比不上大城市里有那么多遮天蔽日的高楼大厦,城区的范围也很小,但和姜米想象中的古色古香的陈旧小城还是相去甚远。

“欢迎来到中国。”冯斯扬着手,手指指向前方一座大厦的顶端,贝克汉姆正在楼顶的广告牌上微笑着。

姜米过了好半天才回过味来:“也就是说,中国的中小城市,都在照着这样的方向发展了?那多没意思啊。小地方就应该有小地方的特色嘛,我还在憧憬着青石板路和瓦房呢。”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你喜欢用俯视的心态看待事物,”冯斯说,“凭什么要这里的人保持古朴的生活状态,拒绝汽车、拒绝电梯大楼、拒绝抽水马桶、拒绝网络?就为了你们一年来这里住三天发一些思古幽情写一点小清新游记…糟糕!”

“你怎么了?”姜米吃惊地看着前一秒钟还在摇头晃脑好为人师的冯斯一下子脸色变得很难看。

“我刚刚想到,我们要去寻找的消失道观的遗址,”冯斯说,“在过去,没有人敢于去碰那块地方,神秘的传说天然地保护着它。可是现在,人们的胆子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不害怕怪力乱神…”

姜米的脸色也变了:“你的意思是说,那片旧址可能已经被其他东西占据了。”

“光是被什么新盖的建筑物占据也就罢了,我担心那里连地形都改变了,那就糟糕了。”冯斯说。

“那我们赶快去看看啊!”姜米一下子急了。

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如果那里真的被夷平了,我们早去一天晚去一天能有什么影响?还是先住下来休息休息再说吧。说起来,我们倒是可以让梁野的那些手下给我们安排住处,但如果你不愿意…”

“怎么可能不愿意!”姜米两眼放光,“我长那么大就没有见过真正的黑社会,现在有机会和他们近距离接触一下,那么难得的机会绝不能错过!”

“竖子不足与谋!”冯斯满脸悲愤。

不过话虽如此说,黑社会的形象其实没什么新鲜的。这年头的电影工业如此发达,外加无数粗制滥造的国产警匪剧,基本上已经把可以塑造的黑社会形象都塑造了个遍。人们对黑社会的认知,早已不会是来自于早期香港电影里的那种留着长发或秃头、扛着钢管的纹身男了,也不会仅仅局限于风度翩翩手握博士学位拥有半个香港岛的衣冠禽兽。简而言之——任何职业任何形象的人,都有可能是黑社会。

以眼前这个名叫王欢辰的梁野指定的接头人为例,两人找到他时,他正在那间挂着“校长室”标牌的办公室里接受着采访。王欢辰虽然西装革履,却怎么看也不是适合穿西装的人——至少不是特殊定制的西装肯定套不上他那庞大的身躯,那副价格不菲的平光眼镜也难以给他满是油光的大脸增添哪怕是一丝知性的气息。

“辰星厨师学校的办学宗旨,就是为社会培养人才,为有志向的年轻人提供腾飞的舞台…”王欢辰对着镜头侃侃而谈,口沫四溅,带有那种暴发户特有的得意和故作谦逊,说话还略有些磕巴,嗓门倒是足够洪亮,收了红包的记者也作专注状不停点头。冯斯和姜米耐心地等待着,直到记者采访完毕离开。

“两位是…”王欢辰一回头看到了两人,微微一怔。

“这里不太方便,”冯斯努努嘴,示意他周围还有不少记者、秘书之类的闲杂人等,“是一位姓梁的先生让我们来找你的。”

王欢辰想了想,恍然大悟,脸上微微有些不悦:“哦,想起来了,他给我打过电话。他就会给我找麻烦…你们先去校门口接待室坐会儿。我一会儿过去。”

他想了想,又用校长的威严补充了一句:“下次不要直接到校长室来,我很忙的。”

校长一行人离开了,姜米微微皱眉:“看来这位王校长并不是很欢迎我们呢。”

“欢迎不欢迎我不知道,不过我看得出来,他是个好演员。”冯斯说。

“好演员?”姜米不解。

“我一提到梁野,他的眼神就变了,”冯斯说,“虽然我看不出那到底是表示尊敬还是抗拒,但可以肯定他立马就对我们俩非常重视了。但半秒钟之后,他表现得好像我们是两个来打秋风的无关闲人,目的是不让身边的任何人去关注我们的存在。”

姜米想了想,笑了起来:“看他那副肥头大耳的样子,再看看刚才在摄像机面前装腔作势的神态,他还真是有点演技呢。”

“能成为梁野的手下,应该错不了吧。”冯斯说。

两人按照王欢辰的指示,回到校门口的接待室里坐着。不久之后,王欢辰独自一人走了进来,他脸上还是挂着那种被人占了便宜的铁公鸡表情,不咸不淡地招呼两人跟他一起走。冯斯和姜米跟在他身后,一起上了他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

车里没有司机,王欢辰坐在了驾驶位上。关上车门后,他回过头来,说话声音忽然变得沉稳有力,再也不是先前面对记者时的蠢态:“不嫌弃的话,两位就请先住在寒舍吧,那里比较方便,不容易受人监视。”

“您还没有问我们的身份,也没有问我们为什么来找您呢。”冯斯说。

“那个可以稍后再问,但不必问也知道肯定是大事。梁先生轻易不会动用我,一旦找我,我一定全力相助,义不容辞。”王欢辰说。

“这样的话,那就打扰了,住在您那里确实比较方便。”冯斯略一犹豫,想到这样至少能给曾炜的监视造成一定的困难,也就顺水推舟了。

“您刚才演得真像,”姜米由衷地夸赞说,“我差点真以为你是把我们俩当成来混吃混喝的了。”

王欢辰淡淡地一笑,发动了汽车。上路后,冯斯简单介绍了一下两人的情况。他当然不能全说实话,只是说自己是梁野的朋友,现在出于考古方面的需求,需要到这里调查一下那座失踪道观的情形。

“玄化道院?我倒是听说过那个传说,”王欢辰说,“事实上,这里的人没听说过那个传说的还真不多,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冯斯听出王欢辰的语气里有些为难。

“现在想要找到玄化道院的遗址,可能比较难了,”王欢辰说,“原址上已经大兴土木盖了别的东西了。”

冯斯心里一沉。虽然这个结果他先前就猜到了,但听王欢辰亲口证实后,还是感到一阵失望。姜米看了他一眼,小声嘟哝一句“乌鸦嘴”,然后问王欢辰:“王校长,那里到底盖了什么东西?”

“叫我老王就行了,”王欢辰说,“那里的整体山势都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造,开辟出了大片的平地,修成了比当年的玄化道院占地面积大得多的建筑群——一座温泉度假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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