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虽然跑掉了,但手机却遗落在火场里无法找回,冯斯临时买了个便宜新手机,用身份证补办了一张卡。
“你就不怕刷身份证留下痕迹被曾炜发现?”姜米担心地问。
“我就是个打架斗殴,而且那个人并没有受伤,别人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儿还给我发个全球通缉令。”冯斯一笑,“至于曾炜,他也肯定不愿意这件事闹大,因为闹大之后,我就会变成整个警察系统追缉的对象,无法保证落入他手里了。所以他只会打落牙齿肚里吞,然后继续以私人身份找我麻烦。这一次他制造事端把我抓进派出所,也只是因为派出所所长是他的哥们,方便操作而已。明面上,他的胆子还是没有守卫人那么大。”
“但是下次你再落到他手里,他就会更加小心啦。”姜米眉头微蹙。
“这也是没办法的,走一步算一步吧。”冯斯叹了口气。
前方的路牌已经开始指示“距离都江堰两公里”。
都江堰并不大,两人很容易就找到了阮猴子后人的住处。此人名叫阮帆,现年四十二岁,并没有像他的祖先那样继承捏面人的手艺。按照宁章闻查找到的记录,阮帆曾经在本地某家事业单位工作,后来辞职了,目前状况不详。
阮帆家所住的小区看来环境不错,他住在其中一栋的二楼。两人走上二楼,敲了半天门,家里都没人出来开门。冯斯说:“他大概是上班去了,我们找地方休息一下,晚上再过来吧。”
两人正准备下楼,一个提着菜篮子的胖老太太正从楼下上来,看见两人,有些诧异:“你们找谁?”
“我们找住在这里的阮帆先生。”冯斯说。
“阮帆?他早就不住在这儿了。”胖老太太说。
“他搬家了么?搬到哪儿去了?”姜米忙问。
老太太有些警惕地看了两人一眼:“你们是什么人?”
姜米正想回答,冯斯冲她摆了摆手,向老太太换出一张神秘脸,压低声音说:“我们是警校的实习生,正在帮市公安局查案,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给我们介绍一下嫌疑人阮帆的情况。”
老太太的嘴都张圆了,立即进入一种兴奋状态,连连点头。她带着一种为国效命的神圣感与使命感,同样学着冯斯的样子低声说:“那个阮帆啊,本来有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后来沉迷于赌博,不只是和别人打牌,还到网上赌球,把家产都输干净了。他的房子就是为了还赌债而抵押给别人的。”
“那他现在住在哪儿?”冯斯问。
“住哪儿我可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到沿街的那几家麻将铺子里找找,他白天一般都在那儿打牌。”胖老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太谢谢您了!我代表国家感谢您的支持!”冯斯严肃地握住胖老太的手,用力摇晃。后者一脸幸福,看样子三天内不打算洗手了。
四川人民喜好麻将,大白天地坐在沿街铺面里喝茶打麻将是很多上了年纪的人的生活常态,而即便没有上年纪的人,有点空闲也喜欢往牌桌旁钻。两人顺着沿街的麻将铺子挨个儿问过去,终于在第四家铺子里找到了他。阮帆身材高瘦,脸色腊黄,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花衬衫,嘴里叼着劣质香烟,正在犹豫着手里的一张二条该不该放出去,完全符合标准赌鬼的形象。
“老阮,有人找你!”老板叫他。阮帆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目光仍然聚焦在那张二条上,最后他咬了咬牙,把牌打了出去。
“糊了!”他的对家立即把牌推倒,“清一色对子胡!还带根!”
“妈的!就知道要放炮!”阮帆扔下手里的香烟,懊恼不已地捶捶头。他数出一叠扑克牌——扑克牌是用来方便计数以及避免桌上摆放钞票的——递给对方,然后很不耐烦地转头望向冯斯:“你谁啊?找我干什么?”
“找你打听点儿事儿。”冯斯手里捏着两张百元大钞,朝着阮帆晃动着。只是第一次见面,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人了。
果然,阮帆的目光中露出贪婪之色。看上去,冯斯和姜米到底是什么人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
几分钟之后,三个人一起坐在了车里。冯斯开门见山:“你的先祖里,有一个民间艺人,叫做阮嵩,外号阮猴子,对么?”
“没错,是有这么一个,”阮帆点点头,“怎么,你们是记者,想要写他的报道?没问题啊,只要给红包,现在我就可以开始说。我的这位祖先生于公元…”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并不关心他的生卒年月和生平事迹。”冯斯打断了他,“我只是想要打听一件和他有关的事情。”
“和他有关的事?”阮帆愣了愣,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啊!我知道了!你是想知道阮猴子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的事情!”
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冯斯先是微微一怔,但突然之间,脑海里就像有一道闪电劈过,想起了那个他从道观影像中生抢出来的木盒——木盒里除了黑色花朵和阮猴子所捏的面猴之外,还有一枚大顺通宝。
根据他在网上搜索得到的资料,大顺通宝正是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张献忠于1644年攻克成都,在成都称帝,建立了大西政权,其后发行了大顺通宝作为货币。这之后不过短短十多年或者几十年,玄化道院神秘地“升仙”了。
之前他一直在苦苦思索,阮猴子和那枚大顺通宝之间,到底会有什么联系,现在看来,事情一点一点清晰起来。阮猴子曾经给张献忠带路,去寻找所谓的“灵穴”,这是一条全新的、振奋人心的线索。
灵穴是什么?黑色的花朵会不会就是出自于灵穴?灵穴里会藏有揭穿魔王身份的关键证据吗?
现在容不得他细想,他看着阮帆:“没错,我就是想打听这件事。”
“这件事可就不是两百块钱能打发的了,”阮帆脸上露出令人厌恶的猥琐笑容,“这些年来,可没少有人跟我打听这件事,都是冲着张献忠的宝藏来的吧?”
怎么又牵扯到宝藏了?冯斯眉头一皱。张献忠的宝藏?那是什么玩意儿?和他先前所说的灵穴又是什么关系?但他不愿意在阮帆面前露怯,只能含含糊糊地哼了一声。阮帆把手一伸:“先拿钱来,两万。”
“你他妈穷疯了吧?”冯斯差点忍不住站起来,想到这是在车里,站起来难免碰头,又忍住了。
“其他人呢,我一般只收五千,”阮帆嘿嘿笑着,“但你既然开得起四十万的车,恐怕比那些人都要有钱一点儿。两万,不算多,你要是真能找到张献忠的宝藏,那可是价值连城的玩意儿,说不定能赚回上万倍呢。”
冯斯心里犹豫不决。按说以他的身家而言,提出两万块钱倒也不算什么,但想到要把钱给这样的无赖,实在让人不太愉快——何少衡虽然也不招人喜欢,虽然更是要出了百万天价,但他毕竟是个生意人,收了钱就一定会算数。当初哈德利教授付了钱,的确得到了重要资料;后来自己从何少衡的情人张梓濛那里得到的文本,也补上了一些关键的缺失环节。
但眼下这个阮帆,只是一个滥赌鬼,一个连房子都输掉了的无赖,鬼知道他会不会只是信口胡编一些民间文学式的谎言来骗自己。
“你稍等一会儿,我去取钱。”姜米忽然说。说完,她真的拉开车门走了出去,冯斯连忙跟出去,小声说:“你真的打算给这个无赖钱?万一他骗我们呢?”
“就当是赌一把啰。”姜米说,“我们一路都来到这里了,距离谜底已经很近了,到了这里为了一点小钱就放弃?你可是敢从警察手里逃跑的人才,这不大像你的作风嘛。”
她接着说:“你知道你最大的毛病是什么吗?”
冯斯呆了一呆:“长得太帅?智商太高?”
姜米重重揪了一下他的耳朵:“还有脸皮太厚——你最大的毛病就是想得太多。”
“是么?”冯斯又是一呆。
姜米悠悠地说:“很奇怪的是,每次被逼到角落里的时候,你总会做出果断的抉择,就像在摩天轮上,你不顾性命地去抓那个木盒子。但是情势没有那么紧急的时候,你就总会权衡过来权衡过去,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着实想得有点太多。你才二十岁,又不是七八十岁的大爷。”
是这样的么?冯斯挠挠头皮,发现姜米似乎说得挺有道理的。大概是因为从小生活里就出现了太多的波折,让他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放在一个毫无退路的位置,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不敢出错。他在人前开朗乐观喜笑颜开,总是满嘴不着边际的毒舌笑话,但在内心深处,其实总是缺乏安全感。
神秘的魔之世界的出现加剧了他的这种危机感。他是一个能和魔王的精神发生联系的所谓“天选者”,受到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但直到现在,他的附脑从未觉醒过,他始终是一个普通人,完全无法和其他拥有附脑的“同族”相抗衡的普通人。这个在正常生活中一向自我感觉良好、时常还能揍揍人的年轻人,忽然就在无数的眼光里变成了一个没用的人。随便拉出什么玩意儿来,似乎都可以轻松地把他当成蚂蚁一样一脚踩死。
如此强烈的反差,让冯斯感到难受,感到失落,感到沮丧。再加上身边的几个朋友几乎是他生命中仅有的宝贵事物,他头脑里思虑得更多。
“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姜米继续说,“你对网游钻研很深,很多游戏都能被你找到各种赚钱的窍门和bug。但是有没有哪一款游戏是你真正喜欢的、真正乐意去玩的?单机网游都算。”
冯斯被问得瞠目结舌。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没有特别爱玩的游戏,虽然他在同学当中算是游戏天赋很高的。同学们在宿舍里对战的格斗游戏和足球游戏,他稍微上手就能掌握诀窍,练上一星期就能称霸全楼。但这些都只是偶尔为之,绝大多数时候,游戏对他而言就是一堆冰冷的数据,能拆解开蕴藏在这些数据中的秘密,就能给他换来金钱——如此而已。要他真的为了娱乐,或者为了爱去沉迷于某一款游戏,好像真的做不到。
“照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是活得很无趣的样子呢。”冯斯喃喃地说,“有点浪费社会主义粮食的感觉。”
“你不是无趣,你就是心思太重,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直相信这句话,”姜米轻抚着他的肩膀,“别想太多了,想太多长皱纹,心也会变老的。”
冯斯忽然笑了起来:“是啊,心老了就不好玩了。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一路是我在照料你,帮助你,但其实…你带给我的,更加…”
“酸不拉几,这又不是拍言情片!”姜米拍拍他的面颊,“赶紧干正事,回头再告白!得有玫瑰花!”
“女王殿下圣明!”冯斯严肃地说,“咱们赶紧弄钱听故事吧!”
第八章、暗流涌动 3
清晨时分,石匠们来到了青峰山。
白色的雾霭之下,这座青城山的支脉显得轮廓模糊,带有几分不祥的神秘气息。或老或少的石匠们踩着雾气中湿漉漉的山道,被绳子牵成一串,愁眉苦脸地挪动着步子。在他们的身边,张献忠的士兵们手握利刃,虎视眈眈。
突然之间,一名石匠挣脱了绳索,一把推开身边的兵士,拼命向着远处跑去。然而刚刚跑出几步,嗖的一声,一支利箭从人丛中射出,准确地命中他的后背,箭头从胸口穿出。他甚至都来不及哼一声,就倒地身亡了。
“都不要动歪脑子,”一个充满威严的声音响起,“大西王的规矩你们知道,好好听话,自然能活命;有敢耍花招的…这就是榜样!”
他没有再多说,只是轻轻抽了一下腰刀,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在寂静的山林间响起,令人心惊胆战。
阮嵩悄悄侧头看去,说话人是一个满面阴鸷的中年男人,一双上斜的吊眼里写满了精明与残忍,拿在手里的弓还没有放下。他认出来了,这是张献忠四个义子中的长子——张可旺,本名孙可望,素以勇悍奸诈而著称,为张献忠的大西军屡立战功。张献忠攻克成都后,他被封为平东将军,位列诸将之首。从刚才射出的那一箭来看,反应奇快、又准又狠,倒是不负其名。
堂堂平东将军,怎么会亲自来监管采石头这种琐事?阮嵩陡然意识到,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他们此行的目的,恐怕不会是普普通通的“采石料”,而极有可能牵涉重大。
阮嵩是青城山下大观乡的一名石匠,生在天府之国,原本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却不幸赶上了各路反贼纷纷起义讨伐大明的烽烟岁月。就在几个月前,闯王李自成的大军杀入北京,传承276年的大明朝一夕覆亡;而很快地,大西王张献忠先克重庆、再破成都,整个四川陷落了。
人们都宁可打进来的是李自成,因为张献忠实在太过残暴。据说此人年少时家境穷困,迫于无奈随父亲入川贩卖私盐,由于驮运货物的驴拉屎脏污了当地富商的大门,父子俩被狗腿子硬逼着吞驴粪,父亲被生生逼死,从此张献忠对四川恨之入骨。多年以后,他的大军终于打进了四川,以“澄清川狱”为口号,在蜀中杀人无算,令人闻之胆寒。大西军所过之处,倘若直接投降那还好,如果当地军民敢于抵抗,就会遭受血腥屠杀,留下十室九空的惨景。
有钱人家纷纷想法子逃离四川,阮嵩这样的穷人无路可去,只能听天由命。不过现在看来,他的命实在不算好。张献忠突然下令,要征用三百名石匠到青峰山采石,身为石匠的阮嵩正好在青城山脚下,也在征召范围内。
他无从抗拒,就这样被押到了青峰山,但平东将军的出现已经让他意识到此行的特殊。而进山的路途更加让他感到不对劲。士兵们经过了好几处适宜采石的采石场,却都没有停住脚步,而是不停地驱赶着石匠们往青峰山深处走去。除此之外,山里出现了比石匠人数更多的士兵,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也不知走了多久,来到一处险要的所在。前方突然窜出几只野生的大猴子。青城山的猴子向来习惯了向人乞食,眼下见到一大帮人过来,多半把他们当成了当地山民或者游客,二话不说就扑将上来。
张可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寒光,又举起了手中的硬弓,但弓箭还没有发出去,一旁却响起一个焦急的声音:“老爷,不要杀它们啊!”
张可旺并没有放下弓,只是把头转了过去,正看见阮嵩那张充满乞求的面孔。他冷笑一声:“哦?你是想命令我?那么给我一个不杀它们的理由,否则的话,我杀了你。”
阮嵩浑身冷汗直冒:“老爷,我、我…它们是我的朋友。”
“朋友?”张可旺微微一怔,放下了弓箭,“说说看,怎么个朋友法?”
“我就是喜欢猴子,经常放着正经的石匠活儿不做,跑到山上去喂猴子,这一片的猴子基本都认识我,和我很亲近。我还照着它们的模样捏面人…”
“都认识你?亲近你?”张可旺若有所思,“那么,如果我让你指挥猴子,它们会听你的吗?”
“只要给我足够的喂它们的食物,它们肯定听我的!”阮嵩自信地说。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冲着那几只猴子招招手,猴子们果然乖乖地窜了过来,围在他身边,显得很是亲昵。
“如果要让这些猴子带路呢?”张可旺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突然变得听话的猴子。
“只要是人能走得了的地方,我想是没问题的。”阮嵩说。
张可旺短暂地思索了片刻,忽然又笑了起来。这一次,他的笑容居然很温和,反而让阮嵩有一种汗毛倒竖的感觉。
“其他人原地扎营,会有人送帐篷食水过来。”张可旺高声命令说,“至于你,跟我来。”
阮嵩很快就明白了张可旺想要让他做什么,那是一个乍一听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命令。原来是张献忠听闻传言,在青峰山某处有一个“灵穴”,集天地之灵气于一体,风水极佳,若能在那里修建坟墓,可保大西朝万世基业。而这个灵穴所在之处,据说只有猴子才能找到。
然而阮嵩听完之后却心头一震,虽然他并不知道所谓的灵穴或者万世基业到底是真是假,但千真万确的,青城山的猴子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每隔几年,这里的猴子都会产生一种不被旁人注意的骚动,只有总是和猴子很亲近的阮嵩才能注意到这样的变化。每到了这个时候,这些猴子就会失去和人类嘻戏讨食的兴趣,甚至变得暴躁而充满攻击性,成群结队地躲入深山。阮嵩曾经尝试着跟着这些猴子,想要看看它们到底去什么地方干些什么,但一来越往深处道路越艰险,猴能走,人难行;二来当他跟得久了之后,猴子们竟然会对他充满敌意,做出攻击的威胁。所以最终他也没弄明白这种奇特的骚动到底从何而来,但却对这种周期算得很准确:每三年一次。算算日子,今年的“骚动期”马上就要来了。
这绝对不会是巧合,阮嵩想,张献忠是算准了日子才派他的义子来这里的。他一定是打定主意,由士兵们找到灵穴,然后立即派石匠去修建墓穴。不过在意外地发现了自己这个猴子王之后,张可旺可以省掉很多力气了。
有了士兵们开山劈路,阮嵩的跟踪十分顺利。他熟悉和猴子有关的一切,能够从一切声音、气味、粪便、痕迹中找到猴子们的去向。几天之后,他找到了一个狭窄到几乎只能容一个人侧身通过的岩缝,那些暴躁的猴子就是从这个岩缝钻过去,然后消失不见的。
张可旺估量了一下那个岩缝,派出一名身材较瘦的士兵,命令他钻过去查看一下。士兵小心地贴着岩缝钻了过去,一小会儿工夫之后,岩缝那边突然传来他凄厉的惨叫声。那叫声里充满着痛苦和恐惧,听得阮嵩只觉得两腿发软,几乎要站不稳。很快地,叫声消失了,士兵再也没有回来,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岩缝那边只剩下猴子们叽叽喳喳的叫声。而空气中开始弥漫开一股血腥味儿。
“看来找对地方了,很好。”张可旺并不为损失掉一名士兵而感到可惜,反而十分满意。他冲着阮嵩勾了勾手指头:“你,过去看看。”
阮嵩大惊失色:“这…这不是过去送死吗?”
“别人去是送死,你不是猴子王么?”张可旺皮笑肉不笑地把手放在刀柄上,“如果你说的是真话,猴子都喜欢你,它们不会伤你的;如果你说的是假话,猴子不杀你我也会杀你。所以,过去吧。”
阮嵩知道张可旺的命令不容抗辩,否则的话,他的脑袋顷刻间就会落地。他只能强忍着恐惧把身体缩进那道岩缝,摸索着向前一点一点移动,每走一步都担心自己会被岩缝卡住,生生饿死在里面。好在这样可怕的事情最终没有发生,他还是走出了那道狭长的岩缝,眼前一下豁然开朗。
前方是一块四面环山的谷地,面积不小,从峡谷顶端投射下来的阳光照亮了谷地上的一切。阮嵩第一眼就看见了猴子,数以百计的猴子,一个个神情狰狞,充满了狂暴的情绪。在它们的身前,躺着先前那名士兵的尸体,早已经被尖锐的猴爪撕扯得血肉模糊,肠穿肚烂,很多地方露出了白骨。
太惨了。阮嵩不敢多看。他移开视线,小心翼翼地向前迈出两步,猴子们立刻围了上来。它们一个个张牙舞爪,双目赤红,露出口中尖利的牙齿,阮嵩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抱着头缩成一团,等待着想象中被猴爪袭击的剧烈痛楚。
但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了好久,他试探性地睁开眼睛,发现猴子们似乎还是认出了他,尽管还是一个个一脸凶相,却强行控制着它们的情绪,并没有扑上前来击杀他。
他心里微微一宽,慢慢站起身来,想到张可旺的弓箭和腰刀,知道自己没有任何退路,只能迈开步子向前走。猴群仍然死死盯着他,但还是让开了一条道。在这条道路的尽头,是一个散发出强烈腐臭气息的山洞。阮嵩来到山洞口,朝里面张望了一下,洞里面太黑暗,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隐隐见到几个绿色的光点。
是什么东西在幽暗的山洞里泛着绿光?
阮嵩有些好奇,把头探进了山洞里,突然之间,一股不容抗拒的力量把他一下子卷了进去。没有任何实体,那只是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瞬间拖进了山洞深处,然后压倒在地上——就像是空气忽然有了重量。他的整个身体都不能动弹,只能勉强梗着脖子抬起头,这一看让他差点魂不附体。
——在他的身前,有一大团正在缓缓蠕动着的巨大黑影。黑暗中他看不清具体形貌,但可以隐隐分辨出这个东西形状近似椭圆,有点像一块巨大的岩石,但整体是柔软而蠕动着的。在这块“岩石”的正面,有四五个绿色的光点忽闪忽灭。
阮嵩猛然反应过来,那些光点是这个东西的眼睛!这是一个拥有生命的、可怕的怪物,正在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着他。
他吓得几乎尿了裤子,只感觉那股腐臭味一直缭绕着自己,有一些来源不明的气体流动流遍全身,就像是在检查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紧跟着,那股无形的力量拉开了他的衣襟,把里面装着的东西都抖了出来。当天被抓的时候出门太急,衣兜里只有一张汗巾,几枚大西朝发行的大顺通宝,以及一个刚刚完成的小面猴。
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翻检了一番,一枚大顺通宝和那个小面猴一起漂浮起来,升到半空中。阮嵩明白,这个怪物是在仔细地观察这两样东西。他一时想不通,为什么怪物会对这两样玩意儿产生兴趣。
过了一会儿,怪物发出一声近似于喘息的奇怪声响。这一声响就像是一个信号,猴子们一下子涌进了山洞。这一次,它们再也不顾及和阮嵩多年的友情,七手八脚地把阮嵩抬了起来,就像抬着一根木头一样,抬出洞去。他试图挣扎,换来的却是猴子们几下重重的抓挠和撕咬,令他再也不敢造次。
猴子们把他抬到空地的边缘,扔到地上,然后几只身材特别壮硕的猴子推动着几块大石头爬到他身前。它们高高举起石头,准备向阮嵩的脑袋砸下去,阮嵩没有丝毫反抗能力,只好闭目等死。
但就在这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几声尖锐的破空之响传来,几只猴子几乎在同一时刻倒地,胸口都插着一支利箭。不用看,光听声音,阮嵩也知道这些救命的箭支来自于张可旺。这一刹那,原本凶神恶煞的张可旺在他心目中简直就是救命的神仙。
不只是张可旺,张可旺所统领的士兵们也一起出现了。他们全副武装,兵器精良,只付出了很少的代价就杀光了这些猴子。到了这时候,阮嵩才想起一个问题:那道一线天一样的岩缝如此狭窄,自己都只是勉强挤过来,比自己强壮得多的张可旺是怎么过来的?那么多的士兵有是怎么过来的?
他扭头看向岩缝,不由得大吃一惊:岩缝被整个凿开了,虽然还是很狭窄,但已经足够让一个壮汉通过了。
“真么想到啊,你的命居然那么大,”张可旺来到阮嵩身边,语气里既有些嘲讽,也有些惊奇,“五天了,你居然活了下来。”
“五天?什么五天?”阮嵩莫名其妙,“我来到这里只有一小会儿啊,恐怕连一个时辰都没有吧?”
后来阮嵩百思不得其解。他明明只在山洞里呆了不足一个时辰,怎么会外间就过去了整整五天,让张可旺有时间调集石匠凿开石缝,阴差阳错地救了他的性命。
不过在当时,他也无暇去细想,因为还有更加吸引人视线的一幕——士兵们用长长的绳索捆住了那只怪物,把它从山洞里拖了出来!到这时阮嵩才真正看清楚了怪物的样貌。它就像是一大块浅灰色的肉块,没有四肢,没有头颅和面孔,只是在身体的前端有那几只绿色的眼睛。只看了几眼,他就觉得有些恶心,连忙转开头。
这之后,石匠们被强迫着以怪物所呆的山洞为基础,开始在那里不断开凿挖掘,逐渐修建成一个庞大的建筑物。而怪物也被押运进了建筑物的最深处,不知道要放在那里干什么。辛劳干活之余,阮嵩也忍不住要猜测,这个怪物到底是什么?这个灵穴的本质又到底是什么?张献忠修建这个结构奇特的宫殿,到底要干什么?
反正,他绝对不相信这里仅仅是一个可以保佑王朝的风水宝地。从那个污秽而邪恶的怪物身上,他能够感受到一些深入内心的恐惧,足以令人战栗的恐惧。那是一些超越了王朝更替兴衰的绝大秘密,可惜以阮嵩的见识,实在无法想得更远。
张献忠又陆陆续续抓来更多的民伕,和石匠们一起在深山里高强度地劳作了一年,饱受各种折磨,不断有人死去,又不断有新的石匠和民伕补充进来。数月后,阮嵩终于找到机会,借助猴子的帮助逃离了青峰山,从此躲藏起来,直到张献忠兵败被杀才敢回家与家人团聚。短命的大西王朝顷刻间风流云散,张可旺也恢复了孙可望的本名,在继续抗击清廷多年后,选择投降,引清军入川。
从大明到大西,再到大清,阮嵩经历了三个朝代,自觉这辈子经历丰富多彩,没有白活。但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始终还是那个隐藏于青峰山中的宫殿。大西王朝覆灭后,当年的那些入山的石匠全部不知所踪,似乎只有他一个人逃出来了。他也曾试图再去寻找那座宫殿,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就好像那些原本熟悉的道路被某种神秘力量施展了障眼法。
那座用无数石匠的生命筑成的宫殿,和宫殿中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从此消失不见了。
倒是过了些年之后,一则流言开始四处纷传:张献忠死后,留下了一处秘密宝藏。
这则流言说,张献忠多年来积攒了足以填满24间房子的金银财宝。在大西国破之前,他把所有的财宝都藏到了一个秘密地点,并且设计了一头石牛和一只石鼓作为标记。至于这些价值连城的财宝具体藏在哪儿,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有说埋在锦江河底的,有说沉入岷江的。
最后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张献忠以采石料为掩护,命令其义子张可旺驱赶着三百石匠,在青城山的支脉青峰山开凿了一座巨型地宫。那些令人垂涎三尺的金银财宝,就藏在这个谁也找不到的地宫里。
三、
阮帆拿着钱满意地离开了。这位阮猴子的后人又拥有了一笔赌金,然后会在可以预期的未来里把这些赌金全部输光,继续他穷困潦倒的可悲人生。
而冯斯和姜米顾不上去为这位赌棍感叹了。刚才的那个故事,把之前那些断断续续的残片都串联起来了,许多一直想不通的关节,都已经渐渐明晰起来。
“张献忠的这个地宫,一定有大文章!”姜米兴奋地说,“绝对不会是什么宝藏!里面所藏的,一定就是那个魔仆!”
“不只是单一的魔仆,”冯斯说,“还有黑色的花朵。那个所谓的灵穴,就是魔仆和黑色花朵的藏身之所,而张献忠…要么是受人指使的,要么他本人就是个知情者!”
姜米点点头:“没错。这个杀人魔王霸占了灵穴,营造成地宫,一定是想要在里面培养些什么,说不定就是为了养那种奇怪的花。然后玄化道院的道士找到了地宫,虽然付出了惨重代价,但还是抢走了一朵花。仅仅是那么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道观‘升天’,太可怕了。”
“那朵花…感觉像是对蠹痕的能量进行放大的放大器,”冯斯说,“但是为什么会造成道观消失、却又一直停留在一个异度空间里,这一点我还猜不透。只有找到那个地宫才能有答案了。”
他又说:“而且还有一点全新的状况。刚才阮帆不是讲了么,阮猴子被魔仆拖进山洞之后,感觉只过了很短的时间,出去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五天了。这是我第一次听说魔仆有干扰时间的力量。我不太明白这具体说明什么,但是和玄化道院里的一切跨越几百年仍然没有变化的状况,一定是可以联系起来的。”
“那接下来,我们去找张献忠的地宫?”姜米跃跃欲试。
“我们?”冯斯愣了愣,“我本来想,你可以留在成都,我自己去就行了。这一路一定会有很多危险,我担心你…”
姜米绕着冯斯走了一圈,忽然揪住他的耳朵,在他耳边大声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担心太多会变老的!”
“好吧好吧你赢了,一起去吧!”冯斯揉着耳朵,“其实你完全可以当领导遥控指挥的。”
“领导更要身先士卒!”姜米挥着拳头。
“我倒是想起想起小时候我爸说的话,”冯斯说,“那会儿他总是说:‘我们家,大小事务都由我全权负责…’”
“哇,你爹那么厉害?”
“还有后半句呢:‘…领导下了命令,我就全权负责去办!’”
两人开车回到成都市区,采购了一些登山装备和野外生存必需品,然后连夜开往青城山。青城山景区分为前山、后山、外山,青城外山就是过去的青峰山,山下是一个叫大观镇的古镇,古称大观乡,正是阮猴子阮嵩的家乡。
尽管不如前山后山那么有名,毕竟都属于青城山的资源圈,旅游业依然有声有色。两人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住处。此后两天,两人在山里走了一圈,发现颇不容乐观——因为整个青城山系被开发得太完善了。这座山本来就不大,各路旅游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再加上历史上屡屡掀起的寻宝热,他们很难相信这里还有哪个角落是没有被人踩过的。
“我还以为这里会和大兴安岭一样大到没边、搞不好走到哪儿就会冒出个野人呢,”姜米十分忧郁,“现在看起来,就算是野合的男女想要找个不被人撞见的清净地儿都很难。”
“不要思想那么低俗肮脏嘛小姜同志!”冯斯说着,自己也开始愁眉不展,“这里的风景虽然漂亮,但确实…人气太旺了。我没法想象有什么大规模的地宫会藏在这里而不被发现。这样的一座山,实在不像是可以和‘寻宝’‘秘密’一类的词汇沾边的地方。”
“会不会是被那个阮帆给骗了?”姜米忽然想起来。
“应该不会,如果他要设计骗我们,成本太高了,而且没有必要。”冯斯说,“他的故事里所包含的那些信息,全部指向魔仆,外人是不可能编得那么像的。而假如他是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里的人所假扮的——收买无数的路人甲配合他、精心编造这一套谎言来骗我们,图什么?直接把我们抓起来或者干掉不是更方便?”
“说得也是。”姜米点点头。
“我倒是有另外一个猜测,”冯斯说,“所谓的规模庞大的地宫,可能既存在,也不存在。”
“你把我都说糊涂了,怎么个既存在又不存在…啊!”姜米猛然反应过来,“你是指…就像玄化道院那样!”
“是的,最初我曾经怀疑,这个地宫压根不存在,也许是张献忠用了三百条人命来做的幌子。”冯斯说,“但后来我琢磨了一下,在阮嵩的叙述里,他确实亲自参与了地宫的建设,而且结构还十分复杂,那应该不会是假的。所以,也许只有唯一的一个可能,地宫存在,却像玄化道院那样,离奇地遁入了另外一个空间。”
“那可怎么办?你那天流了那么多血,最后也不过能从玄化道院的幻影里抓出一个木盒子。这个地宫如果真的也那样消失了,那岂不是根本没有办法进去探寻了?”姜米很是发愁。
“其实呢,就像你说的,大不了当成一次旅游吧。”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
宁章闻又帮冯斯搜索了大量和张献忠宝藏有关的信息,可惜全都是些荒诞的民间传说,一看就是极尽夸张之能事的无稽之谈,并不能带来任何的帮助。不过有一条旧日新闻倒是引起了他的关注。
那是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的。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报纸媒体,都报道过一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一看到这种离奇的死法,冯斯立即想到了死在巨大冰块里的詹莹。而在报道的剩余内容中,所提到的信息更加惊人:这位名叫陈广泽的商人,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企业,这家公司的全部业务内容,就是寻找传说中张献忠当年埋藏的宝藏!而且,就在他失踪的当天以及前一天,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船真的从锦江里捞出了一头石牛和一面石鼓,这两样东西,正是传说中张献忠为了日后寻宝做下的标志。
当然了,如今冯斯已经确信,所谓的张献忠宝藏是不存在的。他有了一个推断,这位陈广泽,或许本身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才开办淘银公司的。他试图通过事先准备好的石牛石鼓以及其他一些从河里捞出来的“财宝”,把人们的视线从青城山转移开,转移到完全没有威胁的锦江。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在青城山大肆寻找,是有可能把那个秘密地宫找出来的,否则知晓地宫秘密的人们不会如此大费波折地去掩饰。问题就在于,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找到它呢?
眼看距离秘密的揭开只差最后一步了,却偏偏就卡在这一步,两人实在是焦躁不堪,却也没有办法解决。无法可想的时候,只能强迫自己放松。冯斯忠实地履行着姜米对他的劝告,“心思不要太重”,干脆陪着姜米去把青城前山后山都玩了一遍,心情倒也慢慢好了一些。
“就当是陪我来玩啦!青城天下幽!”姜米对冯斯说。
唯一的一个好消息是,北京的朋友们没出什么状况,对冯斯而言,朋友们不出状况就足够让他烧高香了。宁章闻一面帮冯斯照管网游和查找资料,一面在抽空学习安卓编程,看来是真的想要开发游戏;关雪樱在家里按照冯斯给她找的教材自学文化知识,学习之余继续研究厨艺,监视她的人也一直再也没有现身;文潇岚依然是学霸兼社会活动家,在学校里若干个社团里忙忙碌碌,这几天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明显可以听出她心情有些不好。
这一天晚上,两人在一家农家饭馆吃了著名的一兔三吃:辣炒兔肉、莴笋烧兔肉和红油兔丁,吃得大快朵颐。冯斯吃得太饱,饭后有些懒得动,姜米于是独自一人去小镇里散步,他则回到宾馆房间里,看到宁章闻例行的每日网络留言。宁章闻告诉他,已经好几天没见文潇岚了,上一次见面时,听说她在忙什么“学生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似乎是一团乱麻状况无数,她简直恨不能克隆一百个自己去办事。
关掉聊天窗口,冯斯想了想,拨通了文潇岚的电话。电话很快接通了,那边的背景音很是嘈杂,好像有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唱着恶俗的网络歌曲,还有人用汪吐死瑞的本地腔英语起劲地喊着节拍。这他妈是哪家迪厅如此没节操?冯斯暗想。
“事情太多了,忙不过来,”文潇岚疲惫地说,“不过我还撑得住。”
“也不能为了革命不顾惜身体嘛!”冯斯前一句还谆谆教导,后一句又露出了他无耻的本色,“话说就那些学校社团的唧唧歪歪的破事儿,向学校请愿灭蟑螂啦,忽悠男生帮女生打开水啦,抗议食堂沙子里掺的米饭太少啦…也亏你干得津津有味。”
“是是是,我知道你档次高,收复钓鱼岛全靠你了…我得去睡会儿了。先挂啦。”
冯斯放下电话,心里想着,连两人例行的斗嘴环节都被省略了,看来文大小姐是够忙的。正在想着,姜米却已经回来了,按两人预定的“每次三声、连敲三遍”的暗号敲了门。只是姜米天性不安分,每次都要搞搞怪,这回她一边敲一边模仿着美剧里的科技宅:“胖妮!胖妮!胖妮!”
“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冯斯把她放进来。
“下小雨了,我担心下大淋成落汤鸡,就赶紧回来了。”姜米说,“真可惜,我还没看够呢。”
“看够什么?猴戏?”冯斯随口问。
“不是,是镇上大妈的广场舞!”姜米简直眉飞色舞,“我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过大妈广场舞啦,但是百闻不如一见嘛,真的好有趣!那些大妈比起美国本地大妈有激情多了。”
“是啊,可不是有激情么,周边邻居都能听到想激情杀人…”冯斯哼哼着。
“而且那些配乐很好听啊,”姜米说,“节奏感很强,歌词朴实直白。而且似乎是兼具东西方音乐的特色。”
“这些玩意儿,在中国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农业重金属。这是中国继火药、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之后的第五大发明,将来中国向外输出价值观就靠它了。”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切,一听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有品的网络愤青编出来埋汰人家的!乌鸦落在猪身上!”姜米撇撇嘴,“我真的觉得挺好玩的啊,我今天正看到那些大妈分成几派在斗舞,简直跟武侠小说里的武林大会似的。每一队还专门有dj大妈喊口号呢,而且有一队的大妈喊的是英语,别提多有范儿了!”
“您这样的审美能力,到了网上指定被划入胸大无脑流…等等!”冯斯忽然一下子脸变得凝重起来。
“你怎么啦?”姜米一怔。
“你刚才说,有一个老太太用英文喊话,喊的是不是‘1,2,3,4…’?”冯斯一把抓住姜米的手。
“是、是啊。咋了?”姜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另外,你能不能给我哼一下,喊‘1234’的时候老太太们伴舞的音乐?”冯斯说。
“歌词记不住,反正就是爱来爱去飞翔来飞翔去的,调子倒是蛮简单流畅…”姜米随口哼了几句。虽然找错了一两个音,但冯斯还是能立即分辨出来,这是一首最近在网络上被炒得十分火热的所谓“神曲”。听到这首神曲的曲调,他如坠冰窟,浑身发凉。
“你到底怎么啦?”姜米看着冯斯的表情,不自禁地有些害怕。
“就在几分钟之前,我刚刚听到了这首神曲,也听到了老太太用蹩脚英文喊的节奏。”冯斯缓缓地说。
“那你的耳朵不错啊,”姜米有些惊奇,“那边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呢,中间又有几栋楼隔音。换了我我还真听不见。”
“不,我不是在窗口听见的,而是在电话里听见的。”冯斯说。
“电话?”姜米不解。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冯斯神情阴郁。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不会吧?”姜米一下子明白过来,脸色变得苍白。
两人面面相觑,巨大的恐惧在内心生起。就在这时候,姜米的眼睛瞥向了墙角:“奇怪,进了些虫子。”
冯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房间的墙角果然有一些小虫子在爬行。这种虫子形状近似甲虫,但比甲虫小得多,体型基本只有一只蚊子的大小,而且颜色血红,看着就让人有毛骨悚然之感。再仔细一看,这些虫子是从门缝里爬进来的,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入,而且一进来就顺着墙分散到了房间的四周。
就像是一种有意识的包围。
姜米抓起枕巾,想要扑打,冯斯一把拦住她:“别轻举妄动!这一带旅游业做得那么好,就算有虫子,也绝对不可能这么成群结队地进来。这些虫子,是特殊的人带来的,千万别乱碰。”
他把“特殊的人”四个字故意说得很响亮。片刻之后,门外响起了一声阴笑:“冯斯啊冯斯,你真的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是真心不想和你为难。”
这个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里充满了邪恶,但冯斯却发现,这声音听来很是耳熟。姜米也凑到他耳边说:“这个声音好熟啊。不过腔调太怪,我一下子分辨不出来。”
“等他进来,我们就清楚了。”冯斯说着,提高了声调,“请进来吧!”
门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那是文潇岚。此刻的文潇岚显得委顿不堪,颇为憔悴,冯斯连忙扶住她:“你怎么样?没事儿吧?”
文潇岚含着泪摇摇头:“我没事儿。对不起…我并没有把你的行踪说出来,但我们的电话被监听了。然后我被抓到了这里,我没有能力反抗…”
“这不是你的错,不反抗是对的,而且就算说出来也没关系。”冯斯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身旁却忽然响起一声尖叫。他急忙回头,看到姜米用手捂着嘴,满眼都是无法言说的深深惊骇。
他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向门口,这一看也让他像遭受到了雷击一样,浑身一震。门口站着一个他绝对想不到会是敌人的人,但无情的事实摆在眼前,这个人就是敌人,那一脸的凶悍、冷酷、恶毒、阴狠,是他过去从来没有在此人脸上见到过的。
冯斯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季阿姨,你好。”
是的,这个监听了他和文潇岚的通话、把文潇岚从北京绑架到青城山,如今带着一脸凶相走入房间的敌人,赫然是季华。
姜米的亲生祖母季华。温和、平易、充满知性气质的季华。一直对待两人亲切慈祥、有如家人一样的季阿姨。
而现在,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数天前的从容优雅。此刻的季华,脸色灰败,咬牙切齿,眼睛里布满血丝,一向梳理得很整齐的头发也显得凌乱不堪。最可怕的是她的神情,既凶恶又歹毒,还混杂着一丝抹不去的惶恐与紧张,这让她的脸看上去像一条凶残的母狼。
“判若两人”这个词,在季华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然而更加惊人的,是季华接下来所说的话。当听到冯斯喊出“季阿姨”三个字之后,她撇了撇嘴,忽然发出一阵刺耳的尖笑。笑毕,她一步步地走到冯斯跟前,脸上带着嘲弄的笑意:“季阿姨?不,你弄错了。这个名字只是我随口编的。我也并不是杨谨的母亲。那一天,是我杀了杨谨,但还没能来得及逃走就被你堵在了屋里。出于某些禁令,我不能杀你,于是只好伪装成杨谨的母亲来骗骗你了。”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心里都翻腾起一股复杂的情绪,那并不只是被人欺骗的愤怒与伤心,更加有失去一个原本亲近的亲人的失落。姜米忽然大声问:“那你不是季华,到底是谁?”
对方的脸上再度浮现出嘲讽的笑容:“我是谁?其实冯斯本来应该认识我的,不过他总是呆在自己的世界里,摆出一副蔑视权贵的清高德行,这才会轻轻松松被我骗过啊。”
冯斯听得莫名其妙:“我应该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季华”故意摆出一脸的神秘:“我问你,你知道当初,是谁把你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吗?”
冯斯霍然向后退出好几步,开口时连声调都变了:“你!你!你是那个副校长!主管基建的副校长!”
“季华”似乎十分满意看到冯斯这副惊骇的表情:“没错,就是我。我的名字叫做李济,但你在学校里一年有多,却从来没有留意过我的存在。”
“你原来是个女人!你是女人!”
“我当然是个女人。谁告诉你校长就必须是男人了?”
第八章、暗流涌动 5
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一起去找姜米的生父杨谨索要与哈德利教授相关的调查资料,杨谨却离奇被杀。在现场的阳台上,冯斯发现了这个头部受创的老妇人。她告诉冯斯说,她是杨谨的母亲,被人袭击了,所以并没有见到凶手的模样。冯斯还应她的要求替她打电话报案。
几天后,他们又在川东的温泉山庄重逢。这一次,季华是被几个本地黑帮押到山庄的,她的解释是,这些黑帮承诺告诉她杀害杨谨的真凶,以此换取杨谨留下的资料。正是凭借这些资料,人们最终找到了玄化道院的精确位置,并且通过冯斯的附脑引发了那一夜的旷世奇观。
这之后,季华提前告别了两个年轻人,回到北京,冯斯仅仅是和她通了一两次电话。他对这个娴静慈祥的老人很有好感,隐隐在她身上找到了一点慈爱的老祖母的味道。
但他却万万没想到,季华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之前的一切都是虚假的。现在她完全抛弃了自己过往的风度,看上去就像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还给出了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真实身份:那个把冯斯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副校长,在学校里主管基建的副校长,真名叫做李济。
屋里的气氛压抑到了极处,好几分钟都没有人说话,只能听到那些红色的怪虫悉悉索索爬行的声音。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沉默。他经过几分钟的思考,脑子里渐渐把过往的事件串成了一条线。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是来杀我们的,还是来利用我的?”冯斯问。
李济鼓了鼓掌:“第一个问题就抓住了形势。我要杀你,还能等到现在吗?”
“那我就暂时放心了,至少可以请你先替我解惑,对吗,李校长?”冯斯把“李校长”三个字咬得很重,不无讽刺。
“可以,冯同学想要从哪里问起啊?”李济拖过房间里的椅子,悠悠闲闲地坐了下来。在那些红色怪虫的环绕中,她看来半点也不担心冯斯可能会逃跑或者反抗。
“当然是从这些虫子了,”冯斯伸手一指墙上那些蠕蠕爬动的虫子,“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些变成白骨的死人就是它们制造的吧。”
“它们吞噬血肉是非常快的,”李济狞笑一声,“而且非常听话。我不让它们吃,它们就不会动;我一旦下了命令,没有谁能阻挡它们。”
“我懂了,你的附脑并不能产生蠹痕,只能制造这样的怪虫,所以算得上是低级的附脑,对吧?”冯斯想起了之前在东北小城遇到过的翟建国。他的附脑把他变成了蜘蛛样的怪物,甚至可以吐丝结网,却无法产生蠹痕。
这个问题显然触碰到了李济的痛处,她重重地一跺脚:“都怪那个姓王的臭娘们!那个姓王的臭丫头片子!要不是她逼我…”
“姓王的丫头片子?”冯斯忽然反应过来,“是那个叫王璐的胖乎乎的姑娘,对么?”
李济并没有回答,但她目光中那种似乎要把什么东西生生嚼碎的刻骨仇恨已经让冯斯明白了答案。他苦笑一声:“原来你并不属于黑暗家族,而是被王璐指使的。最早的时候,也是她要你把我爸爸骗到北京的吧?我想,那些跑来追杀我们俩的人,多半就是收到了她故意泄露的消息。她果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比起范量宇那样坏在明处的,恐怕更加危险呢。”
“谁危险,谁不危险,关我什么事?”李济一时间有些神情恍惚,“我反正是活不长了…”
“我们来捋一下时间线吧,”冯斯说,“你被王璐胁迫了,被她强行移植了附脑,又或者是被欺骗移植了附脑,具体哪样已经不重要了。总而言之,你以看风水的名义把我爸骗到北京来,同时王璐故意把消息泄露给另外一个家族,他们对我下了手,尽管没有得逞,却成功把我拖下水了。我成为了这个变态世界的一员。”
“是的,所以这一切都是你的责任!”李济紧咬着牙关,“如果不是因为你在我的学校里,王璐根本不会对我下手,这都是为了你!”
“谁是谁非回头再说吧,从那以后,到我从贵州山区返回北京,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你一直没有对我下手?”冯斯又问。
“因为王璐想要观察你,”李济说,“那时候你虽然被确认为天选者,但是谁也不知道你到底能干些什么,谨慎一点的家族都不会轻举妄动。”
“但是詹教授的到来,却让各大家族都有些忍不住了。詹教授是被蠹痕杀害的,应该不是你干的,你知道凶手是谁吗?”冯斯问。
“我不知道,但多半是王璐的人,袁志何也是。”李济说,“当时我正好…身体不适,所以王璐应该是派了其他人去杀的他们。她故意把场面做得很大,目的就是要警醒其他的小家族不要多管闲事。”
冯斯侧头看了一眼姜米,只见她面色苍白,目光里流露出恨意。他拍了一下姜米的胳膊,示意她镇定,然后接着问:“但是后来的杨谨总是你杀的了,对吗?”
“是的,那是我。”李济点点头。“我杀死他,抢到了资料,还没来得及离开,你们就又出现了。我没有办法,只好伪装一下身份。因为我是学校的副校长,我不确定你是不是认识我,所以先问了你一句:‘你是谁啊?我们见过吗?’如果你认出我来,一定会告诉我你是我的学生,但你并没有那么说,我就放心了。以我的年龄和外貌,冒充一下杨谨的母亲实在太简单了,这样也最不容易引起你的疑心。”
“是啊,谁会想到凶手能那样堂而皇之地直接在杀人现场冒充死者的母亲呢?”冯斯苦笑一声,“而我也想起了那天看到你的时候为什么微微觉得有些别扭——杨谨穿的是居家的服装,你却穿着出门的正装。只是你的气质…确实让人感到亲近,我忽略了这一点。”
李济凄然一笑:“我的气质?自从移植了附脑之后,我已经记不清楚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了。”
“当时你主动提出等警察来,其实是知道我更怕麻烦,所以可以先把我吓走然后你再离开。后来我报警之后,你一定是趁着警察到来之前就赶紧逃走了。”冯斯说,“不过后来呢?你去川东也是为了紧盯着我?”
“那是王璐的命令,我别无选择。”李济木然地说,“那些所谓挟持我的本地黑帮,其实都是属于她的家族的外围成员。她的目的就是不让你直接得到所有的答案,而是要把你引到玄化道院的消失之地,争取利用你的附脑去带来一些特殊的催化。”
看来和梁野所安排的王欢辰属于同样的性质,冯斯想,这些大家族果然都会留后手。
“最后她果然成功了,”冯斯闷闷地说,“我一直以为那一连串的凶杀案是为了不让我得到真相,但其实,只是为了一步步引诱我自己去发掘真相,这样我才能出现在正确的地点,和玄化道院发生感应,并且最终得到那朵黑色的花。那朵花,才是王璐的终极目的。”
李济点了点头:“是的,当时我曾经认为她的安排过于冒险,她却说,她很相信你的头脑,尽管不能使用蠹痕,却比一般的守卫人更加能创造奇迹。按照计划,我想办法把你逼上了摩天轮,再偷偷释放我的魔虫,杀死了那些闲杂人等。当时我不是头上有伤口么?其实那伤口是我自己弄的,一方面是为了让你相信我受到胁迫,另一方面也是通过我的血液释放魔虫。你得到那朵花,然后我伺机把花夺走,交给王璐,就算是交差了。可是谁能想得到,前面的一切都在算计中,你的血也的确能够从虚空中抓出那个木盒,却也同样能令那朵花枯萎。一个意料之外的小小失误,满盘皆输。”
“好在你并没有放弃希望,木盒里也有了新的线索,所以我打定主意,假装回北京,其实车到了机场后我并没有登机,而是返回到市区,继续留在川东悄悄监视你,希望能找到补救的办法。”李济继续说,“原本一切进行得很顺利,你们从那个还俗的道士手里找到了新的指向,我只需要跟着你们,就可以找到那种黑色花朵的源流之处,或许能得到一朵,完成和王璐的契约。可是…我被人偷袭了。”
“偷袭?”冯斯一愣,“谁干的?”
“我也不知道,”李济很是恼火,“那个人打晕了我,又把我捆绑关押起来。等我醒来挣脱后,你们俩已经离开了,而且还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你们的行踪。”
“难怪后来你专门打了个电话过来。我以为你真是关心我们呢,结果是为了打探我们的行踪。我当时纯粹是不想让你担心,骗你说我们在四处游玩,结果你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就铤而走险监听绑架我的朋友…你还真是个人物啊,李校长。”冯斯摇摇头。
“我只是想要活命。”李济喃喃地说,“如果不能替王璐找到黑色的花,她就不会给我‘酒’,我会被附脑吞噬的。”
“但是我有一点不明白。我们在川东小城的时候,在你杀了那些人之后,我们分别受到了警方的盘查。我明确地告诉了警察,你名叫季华,是杨谨的母亲。他们只需要稍微一查就会发现这是个谎言,为什么你会安然无恙?”
“这也是我所困惑的,”李济说,“当时我硬着头皮告诉他们我就是季华,只是身份证被黑帮扣押找不到了,心里却很明白,在网络时代,这样的谎言几秒钟就能通过鼠标和键盘的轻点查询数据库被戳穿。事实上当时我以为我肯定完蛋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后来竟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到现在我都还想不通,只能猜测或许警察局里也有王璐的下属,偷偷做了手脚?”
和李济有关的一切总算是基本上水落石出了。虽然还有一些细节存在小小的疑惑,但大体上,过往的事件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相比起当初守卫人们任由冯斯肆意妄为、借此观察他到底有什么能耐,这一次王璐算得上是一直在主动地利用他。王璐先从詹莹那里获知了大量细节,很清醒地判断出,冯斯那颗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特殊头颅,或许是令玄化道院的幻影实体化的唯一方法,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安排好这一切,把他诱骗过去。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地溅出了一点血,王璐的阴谋已经得逞了。
冯斯的心里百味杂陈。尽管这一次,他成为了一个“有用的人”,却仍然是从头到尾被人蒙在鼓里,险些被王璐当枪使了一回。那种无法主导自己命运的无力感再次像深井里的黑水一样,淹到了他的嘴唇。
“那你现在过来,是想要逼我们带你去找到那个洞窟啰?”冯斯出神的时候,姜米开口说,“但是你恐怕只能失望了。我们已经找了好几天,始终无从下手。现有的线索只是指出洞窟大概的范围在青峰山地界内,却并没有详细的位置或地图,更别提这玩意儿很有可能和”
“无从下手也必须找到!”李济瞪大了发红的眼圈,让冯斯无端想到“妖妇”这个词,“我的命只剩下不到两天了!要是找不到,我就拿你们陪葬!”
随着李济的暴怒,爬满四围墙壁以及天花板的红色魔虫开始不安地骚动起来,它们忽散忽聚,聚在一起时像一片血红色的潮水,分散开始则密密麻麻地呈现出无数圆点的形态,让冯斯觉得自己简直要密集恐惧症发作。
“看来别无选择了,多活两天算两天,”他叹息一声,“不过,我一个人去就行了,让这两个没有任何特殊用处的姑娘留下,行么?”
“留下是可以的,把她们带在身边我也觉得累赘,”李济嘿嘿一笑,“不过么,我得先做一点事情才行。”
“什么事?”冯斯陡然生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但还没等他出言阻止,李济手指轻弹,两只红色魔虫分别从左右两边的墙上飞出,直冲冲地窜向了两个女孩。姜米试图闪躲,文潇岚则试图拍打,但魔虫的动作之迅猛超过了两人的反应速度。它们飞快地粘着在两人的皮肤上,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
好像是钻进了血肉里。
那一瞬间冯斯想起了之前见过的杨谨白森森的尸骨,一颗心差点从胸口蹦出来,极度的惊惧和愤怒让他差点不顾一切地冲向李济,但李济的一句话让他硬生生收住了拳头。
“别急,她们死不了。”李济淡淡地说。
姜米和文潇岚惊魂未定地看着自己身上魔虫钻进去的地方,姜米在小腿上,文潇岚在手肘位置,但却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看样子两人也并没有感到痛楚。
“这些魔虫,属于妖兽的同类,都是被我的精神所控制的,”李济说,“现在它们只是蛰伏,暂时不会进食,但一旦我死去,或者我给它们发出命令,它们就会在顷刻间把这两个漂亮的小姑娘变成白骨。”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我的事,和她们无关。”冯斯虽然还是紧捏着拳头,但看两人暂时无碍,总算是稍稍松了口气。
“因为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容易头脑发热的人,尤其是在女人面前,身上带有一种廉价而无谓的英雄主义。”李济说,“如果不拿她们的小命做筹码,我不能确定你会不会干出什么蠢事。”
冯斯攥紧的拳头又松开了。他用一种深受挫折的口吻说:“既然这样,我们俩这就走吧,李校长。”
两个女孩都被用魔虫控制住,李济显然也不担心冯斯会玩出什么花样了。她轻松地收回了爬满整个房间的魔虫,那种赤潮一样的视觉压迫随之而散去。冯斯来到门口,伸手准备开门,但他的手指刚刚刚碰到门把手,金属把手就好像突然变成了胶泥一样,以一种令人惊诧的柔软迅速改变形状,变成了一个手铐一般的金属圈,把冯斯的手铐住了。
“今晚可真热闹…”冯斯倒并不显得慌张,也并没有费力去徒劳挣扎。
李济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凶光:“看来,我们是有新的访客了。”
刚刚收起的魔虫又被她放了出来,这一次没有爬在墙壁上,而是围绕着李济的身体振翅飞动,恍如一团血色的云雾。
第十章、魔宫
一、
房间的四围,渐渐可以看到比较清晰的银色的蠹痕。房门慢慢打开,一个修长窈窕的身影悄无声息地移了进来,又把门关死。现在整个房间都被封锁在了那道银色的蠹痕之内。
冯斯平静地看着这个走进来的人:“林老师,啊不,应该是林小姐,没想到居然是你。今天可真是熟人开会的节奏啊。”
“不管走到哪里,似乎你身边都少不了漂亮女孩子,”林静橦耸耸肩,“你可真是不安分。”
“安分不安分的再议,你先把这铐子给我解开吧,”冯斯说,“在你的蠹痕范围内,我跑得了么?”
林静橦不置可否,但那个金属圈已经自己悄然消失了。
李济的身影都已经无法被看清了,那些红色的魔虫绕着她的身体不停飞舞,让她看上去就像一个笼罩在红色烟雾里的妖魔。冯斯产生的更加古怪的联想,是《蝇王》里被苍蝇爬满的猪头。显然,面对着林静橦,她的心里充满了畏惧。
但林静橦的目光只是扫过她的身体,甚至没有停留半秒钟。那种明目张胆的蔑视让李济恨得咬紧了牙关,却也无可奈何。她慢慢地退到了墙角,一声不吭,但身上那些烦人的魔虫嗡嗡声依然充盈在人们的耳中。
“你是怎么跟到这里来的?”冯斯问林静橦。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过是用了一点曲线救国的法子。”林静橦说,“别忘了,我也在这所学校当过老师,虽然时间很短,但我这样的美女,想要打听到点儿事情并不难。我查到了你的养父冯琦州是李济副校长请来的,自然而然地就对她产生了兴趣。于是我调查了一下她,有了一些很有趣的发现。”
李济的身体不为人察觉地颤抖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吭声。冯斯问:“什么发现?”
“就在邀请你养父去北京之前的半年左右,李济在体检中查出恶性脑瘤,预计只剩下不到一年的寿命。”林静橦说,“她隐瞒了这次体检结果,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从那时候到现在,已经接近一年了,她却并没有死。”
“移植附脑有治愈普通疾病的功用么?”冯斯问,“我怎么没听人说起过?”
“除非是特定的附脑,或者是力量异常强大的附脑,比如范量宇那样的。”林静橦回答。
“那我明白了,”冯斯点点头,“李校长上当了。其实她根本没有得脑瘤,是王璐买通了医生制造假的CT报告。”
“是的,李济上当了,”林静橦说,“当她确信自己得了脑瘤后,王璐想办法接近她,假意帮她治疗,诱骗她接受了手术,以附脑控制住了她。”
“这么说起来,她其实挺无辜的?”冯斯的眉头微微一皱。
林静橦讥嘲地笑了笑:“无辜么?单就这件事而言,可以算是无辜吧,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王璐之所以选中李济,就是因为发现她长期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中饱私囊。贪财的人往往怕死,事实证明,因为怕死,这位堂堂的大学校长成为王璐的忠实走狗,一直为王璐卖命。”
李济看起来似乎快要把自己的牙齿都咬碎了,却没能说出半句反驳的话语。
“而你,就通过监视这条忠实走狗,找到了这里,倒是不错的办法。”冯斯说。“不过我记得他们告诉过我,你的实力并不是很强,我亲眼目睹的也无非是不受金属伤害而已,但是现在,李校长似乎对你相当畏惧。”
“我也会做出一些危险而艰难的选择的。”林静橦伸手对着自己的头顶微微一比划,虽然没有言明,冯斯却也一下子明白过来了。
“动手术都得剃头发吧?那你现在是戴着假发的啰?”冯斯看着依然长发飘飘的林静橦,“你的那一头长发,还真是可惜。”
林静橦扑哧一笑:“小色鬼!你居然还顾得上关注这样无关紧要的细节。别人可自始至终都没有在意过呢。”
冯斯不太明白林静橦说的“别人”是谁,但他也无暇在意:“你还真是不惜付出代价啊。那么现在,你打算做什么?押着我去寻找那座地下宫殿?”
“当然了,不然还能怎么样?”林静橦笑意盈盈。
“可是,那里面的东西,难道不是全体守卫人的禁忌么?”冯斯问。
“禁忌就是用来打破的,”林静橦的笑容消失了,一张脸看上去有些怆然,却又有些凶戾,“所谓‘全体守卫人’,只是一个漂亮的肥皂泡,不用戳都会自己破的。”
“我明白了…”冯斯陪上一声叹息,“你们大人物轮流掰手腕,谁掰赢了,就来捏我这坨软柿子。那好吧,我们走吧。不过李校长该怎么办呢?”
“她马上就会不复存在了。”林静橦淡漠地说着,手指微微一勾,房间里的一应金属物件:窗帘的金属感、台灯的底座、抽屉上的锁孔、电视机里的零件、卫生间的淋浴喷头…几乎所有的金属部件全部飞了出来,在林静橦的身前融化,凝固成无数悬浮在半空中的闪亮的金属圆珠,和对面李济身畔的魔虫有异曲同工之妙。
“你已经活得太痛苦啦,就让我来结束你的苦难吧。”林静橦的语声分外轻柔,把这句杀戮的宣言说得好似善心的恩赐。她手指一弹,几十粒金属圆珠犹如一颗颗子弹,呼啸着飞向李济。而那些盘旋的魔虫立即全部聚集在李济的身前,仿佛是要以它们渺小脆弱的身体筑成一道墙,来为李济寻求最后一丝垂死挣扎的希望。
金属圆珠击中了那道红色的“墙”。一连串硬物撞击到血肉的噗噗声响后,带着血腥味和古怪腥臭味的但红色烟雾立刻在房间里弥漫开来。冯斯等人都忍不住伸手捂住了口鼻,三个人一起挤在房间的桌子下,祈祷不要被可能产生的碎片所误伤。这种红色魔虫被击碎后产生的血雾相当浓烈,遮蔽了视线,他们一时间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听见红雾里不断传来各种古怪的声响。
过了大约四五分钟,红雾才一点一点散去,视界中勉强能看清楚一些模糊的轮廓。冯斯揉揉眼睛,壮着胆子站起来,向前走了几步,终于看到了一幕清晰的景象。他立刻就呆住了。
——房间的中央,立着一个巨大的红色的茧,茧的内部有节律地蠕动着,在柔软的茧壳上造成波纹般的起伏。透过薄薄的半透明外壳,隐约可以看到一个修长的身影正在茧内挣扎。
那是林静橦!她被困在了这个茧里!
视线再往上移,当看到这枚巨大的红茧的顶部时,冯斯禁不住低声惊呼,向后退出一步。在那里,他赫然看到了一颗头颅:李济的头颅。现在这颗头颅上的毛发全部掉光了,更诡异的是原有的皱纹和老人斑也消失了,脸变得年轻了三十岁,却并不比衰老时显得更好看,那没有血色的肌肤苍白如纸,看起来简直像是一个光溜溜的鸡蛋,给人一种十分别扭甚至恶心的感觉。
“李校长,刚才发生了些什么?”冯斯大声问。
“她帮了我一个大忙。”李济说。她的声音听起来似乎也年轻了不少,显得怪腔怪调。
“帮了你大忙?什么忙?”冯斯不解。
“王璐给我移植的这个附脑,的确是低级的、无法产生蠹痕的附脑,但它却另外有一个古怪的特性——可以产生进化。”李济说。
“进化?”冯斯很是吃惊。
“每隔一段时间,附脑就会迫使我的身体分泌出粘液,形成类似蚕茧的结构,把整个身体包裹在其中,进行一些极为痛苦的变化。”李济说,“每次到了最后,我破茧而出,都会发现力量有所增强,但并不知道这种进化的尽头是什么。我想王璐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她也在把我当成实验品进行观察。”
“那刚才难道是你产生了进化?”冯斯问。
李济的头颅挤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这要感谢这位林小姐了。刚才她的金属攻击完全灭杀了我的魔虫,有几十粒钢珠打进了我的体内,让我的身体陷入了濒死状态。令人想不到的是,附脑恰恰就在这种垂死的时候完成了最后一次进化,使我终于拥有了完整的能力。”
“完整的能力?你指的是…”
“没错!我也能激发出蠹痕了!”李济狂吼一声。随着这一声嘶吼,一道暗红的蠹痕开始迅速扩张,与此同时,林静橦的银色蠹痕也释放出来,两道蠹痕混杂在了一起,而那个巨大的红茧也开始急剧地脉动,李济的脸上现出了痛苦的神色。
那是林静橦和李济在用蠹痕进行缠斗!林静橦还没有屈服!冯斯顿悟到这一点,连忙躲回到了角落里,正在琢磨着要不要趁此机会带着文潇岚和姜米逃出去,却忽然发现两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痛苦的表情。
“你们怎么了?”他急忙问。
“疼…”文潇岚抚着自己的右手手肘,“刚才魔虫钻进去的地方,疼得厉害,就好像…魔虫在里面跳一样。”
“我腿疼,也是魔虫钻进去的地方。”姜米简短地说。看得出来,两人遭受到的痛感都极其强烈,但她们都咬牙强忍着,疼得面色蜡黄满头汗珠。
“我猜,大概是李济正在全力操控蠹痕,对魔虫的控制减弱了。”冯斯很是焦虑。他转过身,向着红茧走去,试图和李济对话,但刚一踏入那道银色和暗红色混合着的蠹痕圈子,就感到一股强硬的冲击力向他袭来。他没有心理准备,一下子脚步没有踩稳,被硬生生地推了回去,摔倒在地,后脑勺重重磕在桌腿上。
他忍着痛像弹簧一样弹起来,冲着两个女孩摆摆手:“没事儿!你们俩别乱动!”然后他深吸了一口气,想象自己是在涨潮的海水里行走,一步一步地再次走入了蠹痕里。
这一回有了防备,虽然那股推力仍然凶猛,他还是勉强站稳了身子。这真的像是在汹涌的江流里行走,每迈出一步都无比艰难,让他真希望自己是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能够会一点千斤坠之类的法门,来让自己的步伐更稳。
好容易一点一点地靠近了红茧,他仰起头想要和李济说话,却发现在那样强大的压力之下,别提张口了,他简直连眼睛都睁不开。毫无疑问,李济和林静橦的蠹痕的碰撞已经进入了一个十分激烈的阶段,红色和银色相互挤压,不断产生刺眼的电火花。冯斯的鼻端可以隐隐闻到一点类似臭氧的气味,耳朵里也冲塞着近乎电流噪声的声响,听得他一阵阵的头皮发麻。
头也开始痛起来了。几乎每一次被卷入蠹痕中,都免不了这样的剧烈头痛,这一次也难以例外。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就像有一把锯子锯开了他的头颅,然后用烧红的刀子在他的脑髓里翻搅。
但他反而感到高兴。冯斯知道,作为一个在众多守卫人眼里“没有用”的人,到目前为止,他唯一特殊的能力,就是在别人激发出蠹痕的时候,以一种催化剂一般的方式去施加特殊影响。在贵州山区,他和魔王产生了感应;在北京宁章闻的家里,他和试图杀害范量宇与文潇岚的黑暗家族成员产生了感应;在川东小城,他甚至促使了玄化道院的完整现身、并从中抓出了那个宝贵的木盒。
此时此刻,又处在这样的境地里了,他反倒是有些习以为常。尽管完全无法预料这一次的“催化”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是好是坏,但他也别无选择。
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打破局势的变化,无论向什么方向变化。因为继续这样下去,姜米和文潇岚体内的魔虫迟早会失去控制,那样的话,两个姑娘都难逃一死。
那些惨白的尸骨又浮现在冯斯的眼前,让他咬紧牙关,拼命寻找着那打破平衡的共鸣。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做才产生催化作用,只能努力祈祷自己的头再疼一点,因为头疼就意味着有用,就意味着希望。
再疼一点…再疼一点…冯斯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个受虐狂,越痛越开心。他已经无法保持站姿,像一滩烂泥一样趴在地上,双手捧着太阳穴,一边疼得头都要炸开了一边还期待能更疼一点。一定能带来某些变化的,他紧咬着牙关想,甭管是什么样的变化,一定能有变化的。
他感到自己在头痛的摧残下已经开始产生幻听了,似乎能听到房间的另一角传来某些古怪的嗡嗡声,就像是有漏网的红色魔虫在飞舞一样。但很快地,他意识到:这不是幻听。真的有什么东西在响,方位似乎来自于——放在衣帽柜外面的旅行袋。
旅行袋里有什么东西能发出嗡嗡的声响?冯斯糊涂了。手机揣在兜里的啊。
那声响越来越大,紧跟着,旅行袋竟然开始摇晃起来,有什么东西在袋子里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可以从外部看到袋子上不断凸出的硬物轮廓。
简直就像是一只被关在袋子里拼命想要挣扎出来的兔子,冯斯想,看来得把这只“兔子”放出来。但现在他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远远地朝着姜米和文潇岚摆了摆手,给她们比划了几个手势。
文潇岚看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他到底在指示什么,姜米却已经明白过来,忍着腿部的疼痛一瘸一拐地挪到旅行袋旁边,拉开了拉链,那个一直在不停碰撞的东西一下子飞了出来,就像一只蜻蜓一样悬停在半空中。
“不是吧…怎么会是你?”冯斯喃喃地说,心里充满了惊奇和困惑。
那个飞在半空中的东西,是冯斯从川东开始一直带在身边的一样小玩意儿——阮猴子所捏的彩色面猴,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取出来的面猴。一直以来,冯斯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提供线索的物件,从来没有想得太多,但此时此刻,当它诡异地飘飞到半空中时,他才意识到,这个面猴也绝对是不平凡的。
在包里碰撞了若干下,面猴的外表已经残破不堪,胳膊和尾巴都被碰掉了,但剩余的部分却在隐隐闪烁着一种光芒,显得极不寻常。它停留了片刻,仿佛是受到了某种召唤,径直飞到了冯斯的头顶。
冯斯抬起头来,只感到干硬的面粉渣不断扑簌簌掉到自己脸上。面猴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有的外观,看起来只是一小块不辨形状的碎块,似乎在说明人类的艺术品有多么的脆弱。但它依然在闪光,从碎块的中心处,有一个细小的光点在不停地闪烁着,发出太阳一般的金色光芒。
李济和林静橦仍然在你死我活的拼斗中,蠹痕的碰撞在空气中产生了微妙的震颤,令被卷入斗圈的几个人都感到一阵阵的不舒服,就像是紧靠在震动的引擎上一样,那种震颤感从皮肤一直透到内脏里去。好在这三个人要么头疼,要么手疼脚疼,相较之下这点震颤感倒是可以承受了。
然而面猴却承受不住。这个穿越了几百年的漫长时光来到现代的民间工艺品,在震动中继续开裂、剥落,终于完全四分五裂,化为碎块和粉尘落在冯斯的身上,半空中只剩下了…一个光点。
是的,现在人们可以看清楚了,面猴的内部,包含的是一个金色的光点。此刻没有了周围面粉与石蜡的包裹,它仍旧若无其事地悬在半空中,放射着瑰丽而诡异的光芒。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冯斯呆呆地看着这个奇异的事物,一时间甚至忽略了它的金光有多么的刺眼。在银色和红色的蠹痕中,在冯斯以头痛为代价产生的“催化”中,它的光芒越来越灿烂炽烈,所发出的嗡嗡声也越来越响亮,仿佛是出于一种被召唤的兴奋状态。
冯斯直觉地嗅到了一种莫名的危机。但还没等他做出任何反应,那个小小的光点猛然开始急速扩张,金光也随之褪去,转化为一个黑色的圆球。圆球很快扩大,直径达到了一米以上,色调甚为古怪,那种黑色好像完全不带一丁点反光,让冯斯忽然间想起了之前在贵州山区遇到那只魔仆时,魔仆曾向他解说过蠹痕:“就像是一只蠹虫把正常的空间蛀出了一个空洞。”
而眼前这个古怪的黑色球体,与其说它是出现在空气中的一个实体,倒不如说更像是正常空间中被挖出来的一个黑洞。他突然间意识到了一点什么,扭过头对着姜米和文潇岚大喊:“快跑!快离开这个房间!”
但已经太晚了。黑色球体里发出风洞一样的怪啸声,一股绝大的吸力突然爆发出来。冯斯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连同着身边的一切:巨茧、巨茧中的林静橦、宾馆房间里七零八落的各种杂物,以及房间角落里的姜米和文潇岚,一起被吸了进去。
这个黑色球体,仿佛变成了一个黑洞。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陷入了一个温暖的泥潭,前方什么也看不见,背后的房间似乎变成了遥远的背景,在视界里缩得极小,如同在倒置的望远镜里观看一样。他看见茧状的李济和茧里面的林静橦拼命挣扎却无法摆脱,巨大的茧从他身边擦身而过,没入了身后的黑暗中;他看见离得稍远的姜米和文潇岚就像两片无助的树叶,也向着这个诡异的黑洞飞了过来,但不知怎么的,两人的体型体重差不多,文潇岚飞过来的速度却明显比姜米更慢,就像是有一股额外的力量在反向拉动她。只不过,这一股新加入的力量还是抵不过黑洞的拉扯力。
没等冯斯想清楚身前的状况是什么,姜米已经被吸到了他身边。他想也不想,一把把姜米拽住,姜米伸出手,就像抱住一棵大树一样,死命抱住他的腰。
就在这时候,这个黑洞内部的吸力突然减小了,周遭的颜色却越来越深。冯斯一下子猜到:这是这个黑洞即将闭合的征兆!闭合后,他和姜米,以及一直缠斗不休的那两人,都将被完全吞噬,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难以逆料。想到这里,他伸手拉住了姜米的右手,想要带她走出去,但尽管吸力下降了,那种泥潭一般的凝滞感依然存在,让他每向前迈出一步都十分艰难。
最后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黑洞的外围完全变成墨黑色,视线里最后看到的,是文潇岚逐渐模糊的身影。那个反向拉扯的力道起到了救命的作用,她终于以咫尺的差距没有被吞进这个黑洞里。
不幸中的万幸,冯斯想着,文潇岚至少暂时平安了,虽然不知道她身上那只魔虫会怎样作怪。他紧跟着又想,可是姜米还是被吞进来了,将和我一起面对这未知的命运。
但我为什么并不难过,反而觉得很欣慰呢?
第十章、魔宫 3
封闭的黑洞里暂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李济和林静橦那边完全没有声响,无法获知两人的情形究竟怎样。冯斯略微感知了一下,空气的粘稠度正在一点一点下降,这一片不知大小的空间里充斥着古怪的风声,气温忽冷忽热,不知道在酝酿着怎样的变化。
不过姜米总算在身边。两人坐在地上,大喘着气,过了好久,冯斯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握着姜米的手,始终没有松开。他有些局促,想要放开手,但姜米却反而扣住了他的手指,不让他松手。
“喂,我问你,”姜米轻声问,“刚才我被吸进这个奇怪地方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把我推出去?”
冯斯被问得愣住了。他原以为姜米会先担忧一下两人的处境,却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但仔细一想,姜米说得似乎有道理,固然那时候黑洞的吸引力还没有开始减退,但把自己的同伴推离危险地带,好像才应该是人的本能。可自己为什么不假思索,一伸手就把姜米拉了过来呢?
而且,把姜米拉过来的时候,自己有一种宽心的感觉,当这种同样的宽心感觉放在文潇岚身上时,却是…她逃离了被黑洞吞噬的时候。
他琢磨了好一阵子,慢慢地开口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过一分钟就会死。我想,我还是跟你说实话吧,虽然你可能会砍我…”
“实话我爱听。砍不砍听完再议。”姜米的声音就像是小女孩的娇嗔,让冯斯莫名地心里直痒痒。
“我就是觉得…有你陪着我心里踏实,”冯斯深吸了一口气,“对于文潇岚,我不想她牵涉到任何危险里去,只想她能平安;但是对于你,我好像…感觉只要你在身边呆着,就什么也不需要害怕。至于平不平安、危不危险,在那么短的一刹那间,我根本顾不上去考虑。”
姜米趴在他肩膀上,嘴唇凑到他的耳边,轻柔地说:“其实你的意思就是说,我对你很重要,重要到你不管死活都舍不得丢开,是不是?”
“我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了。”冯斯叹了口气。
“那我岂不是和一个钱包也没什么区别啦?”姜米的语气似乎有点嗔怪。
冯斯愣了愣,正想回答,忽然感到姜米柔软的双唇凑了过来,深深吻在他的嘴唇上。
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冯斯想,温柔,甜蜜,美好,三月清晨的空气一般清新而芬芳…似乎用尽这样的形容词都不足以诠释他现在的心情。恋爱对于青年男女来说原本是寻常事,冯斯过去也曾结交过不少的女孩子;但对现在的他而言,对这个陷入命运的涡流中无法自拔的可怜虫而言,爱情,就好像是沙漠中的绿洲一样宝贵。
或者说,他就像是一艘飘在大海里的小破船,头顶是狂暴的闪电,身下是咆哮的波涛,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支撑多久,但就在这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岛屿,可以让他歇歇脚喘一口气的岛屿。哪怕这雷电和风暴永远不会止息、他终究还是要继续踏上未知的征途,这片刻的宁静与美丽,已经足够让他铭记终生。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永远不会,冯斯想着,眼睛里略微有点潮。可惜时光无情,不会为此停留,那些冷酷而丑陋的事物也不会消失。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这个念头,两人刚刚分开,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周遭的空气就再度起了变化。与之前那种沼泽泥浆一般的粘稠不同,这一次,空气仿佛变“硬”了,就像是在转化成固体,不但皮肤能体会到清晰的挤压感,甚至于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难道我们会生生憋死在这里?冯斯一阵惊恐,只觉得自己呼进肺里的空气仿佛变成了硬块。好在这样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一声爆胎一般的巨响,那种窒息般的坚硬压迫感骤然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脚下所踩着的未知材质的“地面”。两人的身体一下子悬在了半空中,开始以正常的重力加速度下坠,冯斯唯一能做的只能是死死拉住姜米的手,就像两只拴在一起的铁球。
两人下坠了足有十多秒钟,这么长的时间,不必运用自由落体公式,冯斯也能得出结论:我们会被摔得粉身碎骨。但奇怪的是,在这十多秒钟之后,又出现了一股反向的抵消重力的力道,好像是有一双柔软的大手托住了他们,让他们的下降速度越来越缓慢。最终,当屁股接触到硬地时,虽然还是有点疼,冲击力却已经减弱了许多,并没有对身体造成伤害。
而在落地的一刹那,四围也亮了起来。不是灯光,不是火光,而是…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周围的一切都可以看得很分明了,但是由于在黑暗中呆久了,两人的眼睛刚一接受到光线的刺激,几乎没法睁开,只能眯着眼隐隐见到一些轮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姜米还有些懵懵懂懂,“这也是你跟我讲过的、由蠹痕制造出来的幻觉空间吗?”
“这已经不是蠹痕制造的虚幻领域了,”冯斯判断着,“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是一片被压缩过的空间,真实的空间。”
“压缩?”
“是的,压缩,”冯斯说,“现在我们就位于这片空间中。它是真实的,和玄化道院一样,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就是张献忠的地宫。”
姜米惊叫起来:“张献忠的地宫?难道你一直揣在身上的…”
“是的,就是那个面猴,地宫就被压缩在面猴的内部,”冯斯说,“我们在这里寻找了那么久,却没有想到,地宫一直装在我的旅行袋里。不过…”
话说到这里,他的眼睛终于略微有些适应阳光了,终于可以看清楚矗立在眼前的到底是什么了。他几乎是立刻就喊了出来。
“我靠!这玩意儿是个头的地宫啊!我靠!”冯斯似乎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他此刻的震骇了。
“Holycrap!”姜米震惊之下,直接蹦出了英文,似乎只有这样带着脏字儿的俚语才能表述她的心情。
此刻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个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事物。此前他们都有些先入为主,以为既然是在青城山的山脉里开凿的,那毫无疑问应该藏于山腹之中或者地底,但是现在所看到的,却全然不是那种人们日常想象中的或宏伟或阴森的地下宫殿。相比起秦始皇或者历史上其他的帝王,张献忠的想象力似乎更加丰富一些。
——他们见到了一座金字塔。
一座目测估计高过百米的庞大的金字塔。
张献忠,一个明朝末年的农民起义领袖,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中国的古人,被很多史料描绘为杀人狂魔的自封帝王,在四川盆地的边缘修建了一座无人知晓的金字塔。
两人足足发了两分钟的呆,才相互搀扶着站起来,一步步向前靠近。他们也看清楚了,这一片“被压缩的空间”,四围都是让人不敢轻易接近的黑色的烟云,在烟云中央围着的是一大片黄沙地,除了中央的金字塔之外,连一棵树、一根草都见不到。但这个地方的头顶居然能看到天空,还有太阳照射。不过仔细看就能分辨出,这并不是真正的太阳,只是一个高悬于天空中的巨大火球,大概可以算作某种缩微的太阳。
“这他妈还真像是被空投到了埃及…”冯斯喃喃地说。
又走了几步,他们才注意到,李济和林静橦正倒在金字塔的边缘处。那个巨大的红茧已经消失了,李济浑身血污,赤身裸体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那模样着实不大好看,也不知道她的这一次化茧究竟是进化成功还是失败。冯斯脱下自己宽大的外衣,替李济罩在身上。林静橦的身上也沾满血迹,但已经醒了过来,虽然看上去很虚弱,但神志清醒。她看着两人走近,开口说道:“我真是没想到,你能够把张献忠的秘密宫殿释放出来,还是太小瞧你了。”
“能不能告诉我,这座金字塔——秘密宫殿,到底重要性在哪里?为什么所有人都想要找到它?”冯斯问。
“这个么,你可以自己去探寻,”林静橦有些狡黠地一笑,“老妖婆和我都受了重伤,一时半会儿动不了,但宫殿的入口就在那里。你可以自己进去看一看,能看到什么,能不能回得来,我就不敢保证了。”
“我不管你是激我还是吓唬我,总之我非进去不可。”冯斯说。
站在近处看,这座金字塔整体呈青灰色,所用的石块比电视上所见埃及金字塔更小,但也因此结合得更加紧密。冯斯并没有到过埃及,不知道站在胡夫金字塔下是什么感受,但他可以结合比例大致地猜测,这座金字塔并不比胡夫金字塔小。
“据说修建胡夫金字塔动用了十万人,花费了二十年,”冯斯说,“后来也有科学家认为这个估计太过,但按他的计算至少也得用一千五百人。张献忠要在短短几年内做到这一点,动用的恐怕不会只有三百石匠吧。”
“阮帆不是说了么,除了石匠外,还有大量的民伕,而且山里采石方便,基本上算是就地取材。”姜米算计着。
冯斯点点头:“而且别忘了,张献忠的手里,很可能有些什么超越人力的东西存在。不管怎么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姜米点点头,很自然地拉住他的手,就好像已经这样做过千百次一样。冯斯略略有些不自在,但很快就觉得这样很好,那种来自俗世间的温暖气息,仿佛是在告诉他:你仍然可以追求平凡的幸福,你仍然有机会活得像一个普通人。
活得像一个普通人,真好,冯斯想着,握紧了姜米的小手。两人肩并肩地从金字塔底矩形的入口钻了进去,金字塔的四围石壁上插满了燃烧的火把,照亮了塔内的一切,令他们毕生难忘的奇特景观就这样粗暴地映入眼帘。
金字塔里并没有他们之前猜想的那些石梯、台阶、一间间分隔开来的石室与墓穴,金光闪闪的财宝;也没有想象中的黄金棺材、木乃伊、圣甲虫、幽灵。
金字塔是中空的。在这座中空的金字塔的中央,只有一样东西,一个矗立着的庞然大物。
一棵树。
一棵黑色的,高过百米的,几乎占据了金字塔中央四分之三空间的参天大树。当然,天是参不了的,倒是基本上接近了金字塔的顶端。这样一棵突兀出现的树,再次让冯斯的脑海里蹦出“粗暴”这两个字。粗暴,蛮横,不讲道理,这棵树就这样以一种凌人的气势树立在金字塔里,诉说真实世界的残酷和荒谬。
两人对望了一眼,小心翼翼地靠近,姜米忽然扇了扇鼻子:“奇怪,是我饿得太狠了吗?”
“你没有产生错觉,我也闻到了,”冯斯说,“是肉香,类似于烤肉一样的香味。”
“是从…这棵树上传来的?”
“我相信是的。”
两人来到了大树下。在火光的映照下,姜米倒抽了一口凉气:“我的天哪!”
“再在这个魔王的圈子里打滚几天,我就算没有密集恐惧症也得犯病了…”冯斯不自禁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靠近了才能看清楚,这棵树其实并不是黑色的,不过它原本是什么颜色也很难看得出来了。它之所以在整体上呈现出黑色,是因为它的树干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同一种东西。
——黑色的花朵。和冯斯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抓出来的那一朵一模一样的黑色的花朵。当年只是那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玄化道院凭空消失的奇迹;当年只是为了得到那一朵花,玄化道院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和那朵花一同带回川东的面猴里,隐藏着成千上万朵相同的花。
这些花从大树的根部开始生长,扎根在树干上,一路细密地往上延伸,直到无法看清的高处,树皮上的几乎每一处空间,都被花朵所覆盖。与其说它们是花,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种霉菌,布满了整棵大树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霉菌。
“养分从哪儿来的呢?”姜米很是困惑,“这个金字塔里面没有阳光啊,根本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且我们进来之后呼吸很顺畅,说明这里也并没有正常的呼吸作用所释放出的二氧化碳。”
“我猜想…它们的养分和普通植物的摄取方式没有丝毫关系,你过来看,这是什么?”冯斯伸手指向树皮上一块很难得没有被黑花占据的空白处,正好在和姜米的头部近乎平行的高度。姜米向前靠近一步,抬眼一看,吓得向后又退出去好几步。
“牙齿!”她低声惊呼,“人的牙齿!”
“是的,人的牙齿,”冯斯点点头,“现在你能够猜到养分来自何方了吧?”
“也就是说,所有的养分都是…从人身上来的?”姜米面色发白,“妈呀,那股肉香…”
“大概是养分转化时所产生的特殊气味啰。”冯斯一摊手。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烧烤了。”姜米看上去真的要吐了,“我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是金字塔形状?难道真的是传说中金字塔能带来特殊的磁场?类似让人头脑清醒、让植物生长更快、防腐什么的。”
“那些早就被证明是无稽之谈了,不过是为了增加金字塔的神秘感而编造出来的谎言。”冯斯说,“金字塔有很多建筑学上的精妙之处,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我倒是有另外的猜想。”
“什么猜想?”姜米问。
“金字塔这种独特的外形,或许是一种记认的标记,”冯斯说,“这样的话,无论在非洲、南美还是亚洲,懂得它的人一见到,就知道它们代表着什么。”
“标记?谁的标记?又代表什么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瞎猜。”冯斯捏了捏鼻子,“这大半年来,我的生活就是不停地瞎猜。”
两人绕着这棵金字塔中的大树走了几圈,大致看清了状况。这棵树其实只是相当于一个营养输送管道,通过它粗壮的根系从地下抽取养分,然后向上运输,供所有的黑色花朵吸取。
而养分的来源,就在这座金字塔的地下,在大树的根系下方。虽然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但大树下方的泥土异常柔软,近乎于胶质,冯斯呼哧呼哧地刨出一个浅坑,手底下抓到了一把东西。
人的头发。
“不用再往下挖了吧?我们都能猜到下面埋了些什么了。”冯斯说,“别说你,我都有点儿肝颤。”
姜米只看了一眼就把头扭开,但过了一会儿,她却重新转头走上前去,蹲下身子,似乎是强忍着恐惧拨弄了一下泥土。
“这不是普通的泥土,”她说,“材质很古怪,简直有点像…果冻。而且你有没有发现?埋在这种泥土里的死人,几乎没有死尸的腐臭味儿。”
“大概是杜绝了任何细菌的侵蚀分解,保证每一分养分都不会被浪费,”冯斯掏出纸巾递给姜米,“不知道我死后会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您老是天选者,哪能挤这种大通铺?怎么也该享受总统套间的待遇吧!”姜米接过纸巾,玩命地擦着手。
冯斯正想回话,忽然之间,从金字塔的高处飘来一个幽灵般飘忽的声音:“天…选…者?”
这声音仿佛来自于大树的顶端,音量并不大,却仿佛带着特殊的扩音器,令声响传遍了金字塔内的所有角落。冯斯一把拉过姜米的胳膊,想要带着她退出去,但背后一声闷响,一道石门从地下升起,堵住了金字塔的出口。
冯斯正在观察金字塔里是否还有别的出入口——尽管他清楚不可能有——忽然脚下一紧。还没等他低头,姜米已经惊叫出声。
那是人手!一双双泛着青色的人手从地下破土而出,抓住了两人的小腿,把他们拉倒在地上。随即,和这些手相连的一个个人形物体也紧跟着钻出。这些人形物体粗鲁而配合默契地把两人的身体扛了起来,无数的大手紧紧扣住两人的四肢,令他们动弹不得。
冯斯好似一只被架在架子上四肢摊开的烤猪,连脖子都没法扭动,只能骨碌着眼珠子,斜眼看看这些抓住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如他所料,这都是一些“活死人”,一看就毫无生气,皮肤泛出古怪的青紫色,动作僵硬扭曲,神情木然,眼窝深陷,眼睛里几乎只有眼白。但十分奇怪的是,他们的身上都几乎没有任何腐烂的气息,反而带有一种草根一样的奇特清香。
两只烤猪被这些活死人重新运回到了树下,这才被放下来。看着身边这些机器人一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僵尸,冯斯忽然产生了一种古怪的联想:要是利用这些死尸组成军队去打仗,不知道是不是很厉害?
两人虽然被放下,僵尸们仍旧围在周围,不容他们有丝毫逃跑的可能性。但等了许久,却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刚才那个声音也再也没有出现。金字塔里一片寂静,寂静到可以隐隐听到一些沙沙的细微声响从大树的内部传出来,冯斯猜想,那大概就是那些黑色花朵吸取养分时所发出来的声响。
“刚才说话的那个家伙,怎么不出来?”姜米有些疑惑,但看上去并不是很害怕。在这些可怖的僵尸的包围中,她似乎仍然保持着那种天性中的乐观与…二,居然在吸溜着鼻子,像鉴赏高级香水一样鉴赏着僵尸们身上那股奇怪的草根味。
二就二吧,冯斯想,不管怎么说,能在这样的大场面下保持镇定,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来说,已经十分难得了。
“他大概是在观察我们,”冯斯说,“现在是瓮中捉鳖,我们俩打死都逃不掉,他着什么急呢?”
话音刚落,头顶又传来一阵飘忽的笑声,随即说话声再度响起:“力量很不错,头脑也清醒,你这个年轻人倒挺讨我喜欢。”
“你是谁?”姜米抬头大声问,“你抓我们想要干什…”
对方还没回答,冯斯却打断了姜米。他很没有绅士风度地一把捂住姜米的嘴,然后仰起头,大声喊道:“你说我的力量‘很不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阴沉刺耳的怪笑声又响起来了,能听得出来对方的笑声里充满得意。笑毕,这个不知躲藏在哪里的怪人开口说:“听你这句问话,应该是还没有人发现你的力量吧?”
“的确没有,”冯斯说,“所有人都把我当成废物,除了能和魔王的精神力量偶尔产生共鸣,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能被视为天选者。”
“这样最好。”对方说。
“这样最好?这是什么意思?”冯斯莫名其妙。
“意思就是说,你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在哪里,是最好的,”对方冷笑一声,“正好方便我吃掉你!”
第十章、魔宫 4
文潇岚在很短的时间里转换了无数次梦境。她陷身于731部队的鼠疫实验室,无数只巨大的白鼠磨着牙齿围住她;她奔跑在干热而广阔的非洲大草原上,身后追随着数百万只行军蚁,就像是一条流淌的黑色河流;她在西伯利亚的雪原里艰难跋涉,远方一片白茫茫之中,隐隐闪烁着贪婪的绿光,饥饿的狼嗥声能听得很分明…
总而言之,在每一个梦里,都有无数乱七八糟的东西追逐她、包围她、撕扯她,在每一个梦的结局处,她都最终变成了一具散发出磷光的惨白骨架。她很惶恐,想要醒来,但一次次挣扎的结果都不过是逃出了一个梦境、继而进入另一个更加可怖的梦境。无论哪一个梦,她都无法摆脱被或大或小的野兽、昆虫、怪物、妖魔活生生吃掉的命运,最后都是变成白骨一堆。右臂上的魔虫一直在活跃地动来动去,让她在睡梦中都不断感到疼痛,这大概是这一连串噩梦的根源。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惊叫一声睁开眼睛,眼前看到的东西却让她差点惊叫第二声。她看到了一张丑陋的布满疤痕的大脸,正在冷冷地盯着她。幸好半秒钟之后,她就反应过来,这张大脸是她的熟人:范量宇。
那个原本让她一看到就紧张得要死,却一不小心结下了共同御敌的奇特交情的范量宇。她甚至都不敢使用“友情”这个词,而只能马马虎虎说“交情”,因为她实在不能确定这个双头怪物到底会不会把她算作是他的朋友。
“一觉醒来看到您这张脸,还真是挺贴心的…”文潇岚的手臂依然疼得厉害,但还是勉强说了句笑话。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蛮横无理的怪人面前,她就是不想流露出丝毫的软弱。
“嘴歪了,啤酒瓶。”范量宇冷冰冰地说。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一愣。
“我说你嘴都疼歪了,就别在我面前充女汉子了。”范量宇说。
“我不是指这个,我知道我嘴歪了…我是说你刚才叫我什么?”
“啤酒瓶。”
“为什么要这么叫我?”
“因为上次,你试图帮我一起打架的时候,抄起了一个啤酒瓶,”范量宇面无表情地说,“这个形象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比你的名字更好记。”
文潇岚瞠目结舌,一时间想要跳起来揍人,但几秒钟之后,她松开拳头,笑了起来:“好吧好吧,啤酒瓶就啤酒瓶,能让你这样的大人物记住我的外号,我也算脸上有光了。不过抱歉本啤酒瓶现在没力气陪你聊天,手疼死了。”
范量宇二话不说,握住了她的胳膊。他的体温原本很低,此时手掌却带着灼热的温度,犹如烧红的烙铁,文潇岚咬牙忍受着,没有哼一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感到先前手肘里疼痛的感觉骤然消失,与此同时,范量宇放开了手。那只小小的魔虫被一股无形的吸力吸在了他的掌心,拼命拍打着翅膀挣扎也无法挣脱。范量宇五指合拢,一声轻响,把魔虫捏成了齑粉。
“食肉魔虫,虽然低级,却也挺恶心人的,”范量宇说,“这种魔虫可以迅速把血肉转化为能量,并且在进食的同时进行高速的分裂生殖。也就是说,只需要一只,也能吃光了你。”
“还能分裂生殖…我还以为这一只最多把我咬穿一个洞呢。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文潇岚心里轻松了许多,无意间一抬眼,这才发现刚才那个忽而膨胀忽而缩小的黑洞已经消失了。如今在房间中央,悬浮着一个几乎只有沙粒大小的小点,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芒。
“我好像是要被吸进一个大洞里,却被另一股力量拖了出来。”文潇岚说,“那个大洞哪儿去了?”
“它现在变成了这个红点,”范量宇伸手一直,“除了你之外,其他人都在里面了。”
“在里面?”文潇岚一怔,“那他们…还好吗?”
范量宇摇摇头:“我不知道。这是一个被极度压缩的闭锁空间,里面的一切虽然产生了空间畸变,却都是真实存在的,和你进入的蠹痕领域不一样。里面会发生什么,只有里面的人才知道。”
“这么说来,把我拖出来的那股力量,应该是你吧?”文潇岚问,“你怎么不帮忙把冯斯他们一起弄出来?”
“我不是神,没有力气照管那么多人,”范量宇硬邦邦地说,“何况,那个小子原本就应该进去。要解决这一切,得靠他自己。”
“要是冯斯也有你这样的本事就好了,我也不必那么担心他,”文潇岚疲惫地坐在床边,“要真遇到什么事,他也和我一样,除了抄起啤酒瓶,多余的事情干不了。”
范量宇冷哼了一声:“你的脑子果然是啤酒瓶做的…你还真以为我成天叫他废物,他就真的是废物了?”
“这个么…废物当然不是,我只是说,面对着什么妖兽啊魔仆啊什么的玩意儿,他确实不如你们顶用嘛。”文潇岚愣了愣神。
“面对普通的妖兽,可能的确是这样,”范量宇一脸的高深莫测,“可是真正面对魔仆,可能就不一样了。虽然我一直没能找出他的附脑到底有什么力量,但我有这种预感,一旦那种力量发挥出来,一定很惊人。”
“但愿如你所说吧,”文潇岚抬头看着天花板,“真不知道他们现在到底遇到了些什么。”
冯斯遇到了一个号称要吃掉他的家伙。
听完这句话,他下意识地想逃,看了看身后那一堆友好的僵尸,心知绝无可能,只好放弃。正当他在无可奈何地猜测着自己会怎样被“吃掉”时,大树上响起一阵沙沙的声音,他抬头一看,发现那些依附于树干生长的黑色花朵都开始——抖动起来。明明在这个封闭的金字塔内并没有流动的风,这些花还是如同被风吹过一样抖动起来,带动起一圈黑色的波纹。
然后他的身体就飘了起来。这一回,没有任何有实体的东西触碰到他,僵尸们都只是,他就像是一个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样,向上飞起,一路攀升到了大树的顶端,下方姜米的惊叫声渐渐模糊。那股无形的力量托着他,把他放到了树顶由几根光秃秃的粗大树枝交缠而成的“网兜”上,然后就消失了。在冯斯的身前,树干的顶部,是一朵巨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黑色花朵,直径至少超过了三米,在它的面前,大王花也只能算是小儿科了。
这时候他才能真正看清楚这种黑花的具体形态。它其实并不是纯黑色,更确切地说是色调偏向暗红,但色素沉积太深,乍一看就差不多是黑色了。它状如圆盘,由四十来片硕大的花瓣构成,正在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香味儿。
“妈的,我都饿了…”反正也无路可逃,冯斯索性说起了笑话,“你要是能吃就好了。”
“吃倒是能吃,不过味道肯定不好,而且…你也未必敢吃。”对方嘿嘿地笑了几声。巨大的花盘抖动起来,从花蕊里钻出了一个东西。
一颗人类的头颅。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后退,但支撑他身体的只有那几根树枝,别说后退,动作大一点都说不定会让他摔下去。他只能忍住那种见到一个和人体不衔接的头颅的不适感,硬着头皮看向这个奇怪的脑袋。
他的第一反应是:比例好奇怪。这颗头乍一看只是普通的人头,有着一张略带圆肥的年轻男人的面孔,但仔细端详,比正常的人头要大上一圈,五官比例也不大对劲,鼻子和嘴巴显得过于小,一双招风耳又太大了点。
而最不正常的是那两只眼睛,在这颗原本已经大了一号的人头上,眼睛却还要大出许多,看上去简直像是三星堆出土的石像,再加上长长的头发和胡须,给人一种远古的穿越感。
“抱歉,我虽然很努力地想要演化为人,但还是稍微困难了一些,”头颅张开嘴说道,“用了那么多的时间,也只能初步形成一颗脑袋,模样还不是太像。”
“你是一个魔仆,涿鹿之战中失踪的魔王的魔仆,对吗?”冯斯发问,“我上一次遇到的魔仆,也曾针对我所拥有——确切说是可能拥有但至今还没有展现出来的蠹痕给过很高的评价。似乎只有魔仆才能看出我的力量到底在哪里。”
头颅上下摆动,做出一个点头的动作:“是的。我是一个魔仆。”
冯斯想了一会儿:“那你算是我见过的第二个魔仆了。但是从你控制的这一片空间来看,你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个魔仆强得不是一点半点,可是它都能很轻易地重组成完美的人型,为什么你变个脑袋出来都那么难?”
“变化外形是很容易的,重要的在里面的东西,你明白么?”魔仆说。
“你是指…大脑?”冯斯反应很快。
魔仆赞许地点点头:“你很聪明。是的,其他的体肤器官都可以模仿,但脑子不行,它的构成太过复杂。”
“我明白了,你是想要完美地变成一个人类,一个真正的人,”冯斯说,“但是人的力量并不如你,你的目的是什么?”
魔仆眨了眨眼睛,却并没有回答冯斯的问题。它咧着嘴,挤出一个含义不明的笑容:“年轻人,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
冯斯告诉了它,魔仆有些意外:“嗯?没想到我已经沉睡了快四百年了。现在是什么朝代、哪个皇帝在位?”
冯斯被问得一愣:“皇帝?啊对了,你消失的时候是明朝末年。现在已经没有皇帝啦,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
他干巴巴地把政治课本上的定义向魔仆解说了一遍,原本以为对方会很困惑,但魔仆似乎对这种政体的变更浑不在意,很轻易就接受了:“原来已经没有皇帝了,难怪你直接用西元纪年来告诉我年代。那么张献忠呢?他的下场如何?”
“他被清军——就是顶替了明朝的那个朝代、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杀死了。大西国灭亡了。”冯斯说。
魔仆轻叹了一声:“不出我所料,他果然没能撑下去。这个人对我其实还算忠心,脑子也不笨,就是心太软了,终究还是难成大事。”
“心太软了?”冯斯打断它,“张献忠入川后可是杀人如麻,后人甚至杜撰说他立了一块七杀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当然这碑文其实是假的,那七个杀字的原文是‘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但是也说明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个杀人魔王嘛。”
魔仆看着冯斯,缓缓地说:“不,张献忠只是一个在乱世中想要活命的人,并不喜欢杀人。他杀死那些人,都是遵从我的命令。”
冯斯浑身一震:“你说什么?”
“那些人,都是我下令杀的。”魔仆重复了一遍。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于他而言,明末清初的历史已经过去了快四百年,那些死去的人,其实不过是一堆冰冷的数字罢了,他倒还不至于因此产生圣母式的正义的怒火。只是想到那数十万乃至于上百万的人口,竟然就在这个非人类的怪物操纵下冤屈地丢掉了性命,实在是让他很不舒服。
那种感觉,就好像人类只是棋盘上的一枚枚棋子,可以随便魔仆拿起来、放下去,摆在任何它喜欢的地方,或者直接扔进棋篓里。而进一步去推想的话,在人类历史上,又有多少大事件像张献忠屠川那样,其实是受到了魔仆甚至于失踪已久的魔王本人的干扰呢?
他不禁产生了一种很迷茫的感觉:我们的世界所前进的方向,到底有多少是出自我们的本意,又有多少其实只是魔王的安排?而魔王和魔仆安排的这一切,到底对地球的进程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他们又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一直困扰着他的终极谜题再次在眼前清晰地闪烁:魔王是谁?魔王想要做什么?
冯斯把这两个问题提了出来,而魔仆也给了他意料中的答案:“诚实地说,我一直只是遵循主人的命令行事,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你就不好奇吗?”冯斯有些泄气地问。
“我们…并不太有人类的感情,”魔仆的声音带有流畅自然的抑扬顿挫,“当然我们也在学习,也在揣摩人类的性情,欢喜、悲伤、愤怒、压抑…但总体而言,这些情感无法影响到我们忠实执行主人的命令。忠诚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东西,永不磨灭。我不需要管主人的意图,即便知道,也不会说出来。”
“那么,你一直在帮魔王做什么?难道就是胡乱杀人么…”冯斯说着,忽然皱起了眉头。他细细地想了一会儿,似乎有些豁然开朗:“我明白了,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你其实是需要死人,用死人来养这些花。”
他伸手指向身下的树干,超过百米高的长长的树干上,那些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黑色花朵仿佛是感受到了他的恶意,开始轻轻摇摆起来,令整个树干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正在轻微呼吸的黑色巨蟒。
“你很聪明,不过并不只是这些花那么简单,”魔仆的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张献忠雄强的兵力和不断的杀戮保证我能得到足够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来进行研究。”
“研究?”冯斯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我说过了,我一直都在揣摩人类,甚至不惜把自己改造成人类,”魔仆说,“手里多一些观察的对象当然是有必要的。”
“人类对你而言,就是一些拆开来观察的模型,对么?”冯斯冷冷地问,“你的主子,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我是真的不知道,”魔仆摇晃着他那颗比例失调的人头,“告诉你一个我的猜想吧:就算是他们自己,也未必清楚。”
冯斯点了点头,但随即猛然意识到点什么,一下子跳了起来,差点一脚踏空从树枝上摔下去。他抓住还在摇晃的树枝,以一种十分狼狈的姿态趴在树枝上,不顾一切地大吼起来:“你刚才说什么?他们?他们?你说的是他们吗?”
“是他们。”魔仆点头。
“也就是说——魔王不只一个!”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发干。
“当然不止一个,”魔仆阴笑着,“事实上,是有两个。而且这只是我所知道,我不能确定是不是还有第三个、第四个。”
冯斯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努力整理着思绪。他发现,守卫人们过去对于魔王的推测显然出现了重大偏差。在过去,所有人以为魔王只有一个,并且沿着这个基本前提去猜测魔王的身份以及失踪的原因。
但是现在,这个前提必须修正——至少有两个魔王!那么推理的过程也将全然不同了。一个单独的魔王个体可能会因为某种离奇事件受到重创而不得不选择消失,但多个魔王同时受创?几率就会降低许多。毕竟在涿鹿之战时,魔王相对人类而言力量仍然占据绝对上风,否则那一场离奇胜利的战役也不会被守卫人看成是奇迹。
在一场决定人类命运的重大战役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原本处于优势的魔族领袖同时出问题,这是为什么呢?那时候可没有炮弹这样的东西。其实答案已经呼出欲出,冯斯很容易地就做出了判断。这个判断十分有趣。
“他们…是不是内讧了?”冯斯慢慢地说,“在那场关键战役中,两个魔王因为意见不同,导致了他们由争吵到动手,结果两败俱伤,对不对?”
“我不知道。这不是我应该去揣测的问题。”魔仆神色木然,但眼神里却流露出掩饰不了的哀伤。如它自己所说,它虽然还不是人,却一直在努力地接近人,这个凄凉而失落的神情,十分生动而传神,就像真人一样。
“魔王失踪了,但是他们留给你的任务还在,或者应该说,他,”冯斯有意无意地不断提起两个魔王之间的区别,“所以几千年来,你仍然在忠实地执行命令,培育着这些黑色的花,是么?”
魔仆没有回答,但也并没有否认。冯斯心里冒出了一个更加大胆的猜想。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他无法肯定这个猜想的正确性,但此时此刻,好容易遇到一个相对高级的魔仆,他不愿意放弃这个试探的机会。
“那么,让我来做一下毫无根据的胡乱猜测吧。”冯斯紧盯着魔仆硕大的双眼,“这种魔花我并不算太了解,但可以肯定一点,他可以和附脑所产生的精神力量发生共鸣,并且能极大强化这种力量。我并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把这座金字塔藏进那只面猴的,但我知道,就在张献忠死去的几十年之后,有人从这里得到了一朵黑色的花,并且连同那个面猴一起带到了川东,引发了一场奇特的灾难。”
他简单描述了一下玄化道院消失的前因后果:“所以说,假如那一朵花的力量,就能够带动一个道观里上百个道士完成那样的奇迹,你在这棵树上种了至少有几千多花吧?你的这位主人,一定是想要激发很多人的附脑。也就是说,他想要利用人类的力量。”
魔仆依然没有回答,眼神里微微流露出一丝赞许的意味,冯斯明白,自己所猜想的大致方向并没有错。他不禁提高了音量:“千百年来,守卫人们一直猜测魔王是想要灭绝人类,或者灭绝地球上的生物;还有一部分人猜测魔王是想要帮助地球上的生物取得进化,不过这两种说法都没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因为它们都有一定的道理,却也有很多解释不通的地方。但是见到你之后,我觉得我可以做出某种更加接近事实的推测。”
“你不妨说来听听,”魔仆重新恢复了平静,“如果能遇到一个可以猜出这一切的人类,我也会觉得很欣慰的。”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魔王的确是在帮助地球上的物种进行进化,加速从低等物种到高等物种的演化速度,但这样的进化并不是无限制的。魔王并不是好心的上帝,想要培养出什么完美的高级物种,他们只是一直在等待一种符合他们需求的物种出现。而人类,就恰好是这个符合需求的物种,人类出现后,魔王就不必再继续干预进化了。”
“所以人类获得附脑绝不是出于偶然。魔王用一次次的杀戮教会人类他们的强大,诱惑人类接受附脑,运用附脑去对抗他们。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就是人类符合他们需求的地方:能够和附脑共存,而别的动物都做不到!魔王是想要利用移植了附脑的人类来实现他们的终极目的!”
冯斯一面说,一面留神着魔仆的反应。从对方细微的面部反应,他可以判断出,自己的这一番推理基本上是八九不离十。果然,魔王并不是什么试图毁灭世界的杀人狂大魔头,也不是什么帮助地球生物纠正进化方向的代理上帝——他们只是几个、或者一群怀有某些不可告人目的的更高级生物,想要培养出合适的工具来帮助他们完成那些目的。
人类,就是他们最终找到的最合适的工具。
“但是到了人类逐渐开始掌握附脑之后,魔王的内部却产生了分歧,”冯斯继续说,“我当然不知道究竟是哪方面的分歧,只能瞎猜了:是不是他们当中的某一位对人类的力量产生了恐慌?他发现,把附脑赠予人类中的守卫人之后,守卫人的力量进展得过于迅猛,也许会失控…”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了,因为他看到,魔仆的眼神里出现了某种明白无误的情绪——嘲弄和蔑视。也就是说,这一句他猜错了,人类的进步并没有给魔王造成什么威胁感,在魔王的眼中,这仍然是一群任由他们宰割蹂躏的…害虫。双方的力量对比,依旧天差地远,悬殊到涿鹿之战原本应当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那么那个意外的结局难道真的是内讧造成的?可是,如果不是因为人类所造成的威胁,他们还有其他什么理由来自相残杀呢?
他禁不住看向魔仆,魔仆仍然是一脸讥刺的神情,还隐隐有那么一点骄傲,似乎是在说“你的智力也不过如此”。它对于人类表情的理解还真是精到啊,冯斯想,可惜的是,进化得还是不够完美,这张脸的比例太奇怪了,简直像是现代派艺术家的雕塑作品…
等等!“进化得不够完美”?
冯斯就好像看到一道紧闭的大门被推开,明亮的光线从大门后面倾斜而出,照亮了思维的死角。他发现了真相。
“我总算明白了——不是人类有了威胁,而是他们的进化方向出了问题!”冯斯用凌厉的目光盯着魔仆那对畸形的巨大眼球,“魔王中的一部分认为人类进化出错,已经无法再利用,应该像之前的低级物种一样被抑制、从食物链的顶端赶下去,以便再培育更高级的物种;另一部分却认为人类还有改造的余地,那么多辛辛苦苦的付出不应该被轻易毁掉。这就是魔王之间产生的根本分歧。”
魔仆的眼神变了。它的嘴唇紧抿,脸上的肌肉轻微抽搐了几下,双目眯成了一条线,更加显得这张脸怪异难言。随着魔仆表情的变化,冯斯忽然脑袋里微微一痛,他有些警觉,知道这是自己的精神和魔仆产生了感应。这说明魔仆产生了比较大的情绪波动,以至于无法控制精神力量的膨胀。
但话已经说到这里了,他还是必须硬着头皮追问下去:“所以,其实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一个解释这一切、解释整个人类历史和未来命运的问题:魔王,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这句话问完之后,魔仆仍旧没有应答。在沉默中度过了大约半分钟之后,冯斯的头痛陡然间加剧。他早有经验,知道魔仆大概是动怒了,但这正是他要的结果。他很清楚,自己和魔仆之间的力量对比,大概就像一个幼儿园孩子抱着篮球试图单挑乔丹,常规方式下胜算为零。他只能激怒对方,期待对方的精神力量出现剧烈的波动,那样说不定有机会能激发自己那种搅屎棍一般的“催化剂”力量,来个浑水摸鱼。
当然,如果失败的话,自己将会变成这个魔仆的食物,如同它之前所说的那样。
冯斯忍着头痛,注视着魔仆的举动。魔仆瞪着铜铃一样的双眼死死盯着他,双方的目光交汇,冯斯从魔仆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些颇为复杂的情感,那里面有贪婪,有期待,有愤怒,有兴奋,有猜度,但还有另外一种掩藏不住的东西——惋惜。
“你在惋惜些什么?”冯斯问,“你吃掉我,也许可以得到很惊人的力量,因为我就是一坨了不起的催化剂么。但你为什么要惋惜?”
“因为你的蠹痕,你还没有找到激发方法的蠹痕,”魔仆轻声说,“它太漂亮,太完美了,如果说我这一生中除了为主人服务之外还有什么私心的话,就是想要见到你的蠹痕。”
“我的蠹痕到底是什么?”冯斯问。此时此刻,他恨不能一把揪过魔仆痛打一顿,来让它吐露真相,来解除那个一直盘旋在自己心里的疑团:我究竟能做什么?
“你们中国人相信转世投胎,”魔仆邪恶地一笑,“等你转世之后,也许就能知道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一直支撑着冯斯身体的那些枝条一下子收了回去,身下变得空空如也。但那股先前把他从平地吸到树顶的吸力又出现了,使他并没有跌落下去,而是悬浮在半空中,有如失重的宇航员。他先前还曾设想,也许可以不顾一切地贴着树干跳下去,借助拉扯那些黑色花朵减缓下坠的力道,但想到跳下去也没用——下面无数僵尸正在嗷嗷待哺呢,于是放弃了这个念头。现在看来,就算是想跳,身体也跌不下去了。
他只能悬在高空,眼睁睁地看着从魔仆的身下钻出几根长长的黑色藤蔓,轻而易举地把他捆成了粽子。然后这个大粽子被藤蔓卷着带到了魔仆身前,看着魔仆狰狞的神情和嘴里露出的歪歪斜斜的牙齿,冯斯不禁有些恐慌:它不会是打算就这么一口一口地把我咬碎了吞掉吧?那样的话,还不如从高空摔下去变成一滩肉泥痛快呢…
正在想着,魔仆的头颅却无声地缩了回去,冯斯的眼前只剩下了巨大的花朵。这朵比大王花还大的魔鬼之花展开了花瓣,以一种如同情人拥抱一般的甜蜜姿态拥住他,把他紧紧包裹在了花瓣里。
第十章、魔宫 5
远香近臭。
这是冯斯第一时间反应出的四个字。之前他一直觉得黑色魔花闻上去带有一股肉香,此时此刻进行着零距离的亲密接触时,他才能嗅出花瓣上有一种肉香也掩盖不了的腥臭味。就像是正在腐败的血的味道。
冯斯一阵恶心,想要远离这种气味,但那些柔韧的花瓣把他裹得死死的,根本不可能发力挣脱。花瓣上开始分泌出一些黏糊糊的液体,先沾到他的脚踝处的皮肤上,有些痒痒的,过了一会儿,皮肤开始变得麻木,无论痛还是痒,都没有感觉了。他猜测这应该是魔花吃人所需要的消化液,也就是说,他的整个身体会被这种消化液迅速地腐蚀、消化,到了最后连骨架都不剩下来。
这样至少不是最坏的结局——因为这种消化液能起到麻醉神经的效果,让自己感觉不到那种被消化被腐蚀的感觉。起码死得不痛苦吧?冯斯自嘲地苦笑一下。由于下肢已经逐渐麻木,并且这种麻木感一路向上攀升,他也无法分辨消化液到底到了什么地方,自己是不是已经连小鸡鸡都已经被消化掉了…
想到这里,他又顺理成章地挂念起了姜米,虽然姜米不大可能和一个连小鸡鸡都没有了的男人在一起啦,但她现在怎么样了呢?在用魔花对付自己的同时,那些僵尸会不会已经把姜米啃成了骨头渣子呢?
而在这片诡异的天地之外,文潇岚一个人呆在房间里,身上还带着一只魔虫,又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他一会儿想到姜米,一会儿想到文潇岚,一会儿想到宁章闻和关雪樱,居然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等到麻痹感已经靠近心脏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我大概会死得比他们都早吧?这种麻痹到底只是表皮还是深入到内脏?如果心脏也一起麻痹的话,那就什么都不用想啦。
临近死亡的时候,冯斯惊奇地发现自己并不怎么害怕,只是内心充满了遗憾。他觉得自己的这一生太短暂,短暂到都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快乐。他想要继续念书,想要继续赚钱,想要继续和朋友们在一起吃喝玩乐,还想要无所顾忌地好好谈一次恋爱…想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生命却已经所剩无几,那种强烈的悲伤让他觉得自己的泪腺已经完全不受控制了。
平时在朋友面前,他比较擅长克制自己真正的喜怒,让别人看到的总是一张没心没肺的嬉皮笑脸。但此刻,被包裹在这个谁也看不到的狭小的死亡空间里,他已经无需再掩饰什么。泪水流了出来,沾在他的脸上,也沾在了魔花的花瓣上。不知道怎么的,贴着他面部的那一小片花瓣居然如同动物一般颤抖了一下,冯斯的面部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种颤动。
魔花触碰到我的泪水居然会抖动,是为了什么?泪水中的盐分让它感觉不适么?冯斯在等死的间隙中无聊地瞎猜着。有这个可能性,因为除了吞食自己的这一次之外,这些魔花并没有直接吃人,而是通过巨树的树干来吸取死人们的养分,树干内部大概会有一些处理机制。那么,照这么说…
冯斯突然间浑身一震,想起了一点十分重要的东西。在川东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他坐在摩天轮上,好容易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拿到了那个宝贵的木盒、得到木盒里的黑色魔花,却不小心把手上伤口流出的血液滴到了花朵上,然后…那朵花迅速枯萎、化为灰烬,让冯斯懊恼得差点要从摩天轮上跳下去。
现在回想起来,冯斯真恨不能给自己一巴掌,幸好双臂被花瓣裹住动弹不得。我他妈真是天字第一号大蠢货!冯斯激动地想着,我的血,我的血啊!这种黑色魔花难道不是害怕接触到我的血吗?解救自己的法宝就在自己的血管里流动着,你在那儿凄凄惨惨戚戚个毛啊!
冯斯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实在无力去咬任何其他部位,唯一能咬破的就是舌头和嘴唇了。武侠小说里那些咬舌自尽的先烈们的形象一一从眼前飘过,让他实在不敢下口,只能一发狠,两排牙齿用力闭合,咬破了下唇。
还是很疼,不过想来会比咬破舌尖好得多,冯斯一边疼得歪着脸一边想。嘴里有了腥咸的味道,说明下唇已经开始流血,他不再犹豫,冲着身前吐了两口唾沫。被唾液冲淡了的血会有用吗?他有些忐忑。
但没想到的是,效果出奇地好。刚刚唾了这一口,包住他的这朵花就开始剧烈地震荡,一股近似于丝绸被火点燃一般的焦臭味传来。紧跟着,冯斯的眼前忽然一亮,看到了外面的景象。
——仅仅是这么一口带血的唾沫,竟然把魔花的花瓣完全烧穿了。
冯斯简直恨不能自己变成星际争霸中的刺蛇——被广大玩家昵称为口水怪——能够用无穷多的口水来开路。不过几下唾吐之后,魔花上出现了好几个大洞,手臂可以活动了,他把左手食指放在嘴边,狠狠地咬破,然后用手指上流出的血涂抹到魔花上。一阵嗤嗤的声响后,被血沾到的地方竟然冒出了青烟,破洞越扩越大,已经到了足以让他的身体钻出去的地步了。他迫不及待地把上半身探了出去,抓住一根树枝,脚下准备用力的时候才注意到,双足还处在麻痹状态,根本无法用力。
他心里一紧,不由得有些慌,正在这时侯,大概是在他的鲜血的刺激下,魔花整个身躯剧烈地抖动了一下,对于半个身子还在花里的冯斯来说,这一抖无异于地震。他手上一滑,身体剧烈前倾,不受控制的双腿也无法发力够住点什么玩意儿。
他的身体从魔花的怀抱里窜了出去,而魔仆先前所使用过的浮力此刻也并不存在。于是,我们的天选者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从一百多米的高空笔直地坠落下去。
变故发生得太快,冯斯甚至都来不及产生恐惧,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但很快的,他开始感受到了某种阻力,这种阻力显著地减缓了他的下坠之势。刚开始他以为是魔仆又用先前那种浮力拯救了他,但紧跟着他发现不对,因为他的耳朵里分明可以听到一阵嗡嗡的声响。
他连忙低头一看,托住自己背脊的赫然是一片血红色的云——属于李济的那些魔虫。魔虫默契地组合成了一张活的飞毯,把他平稳地带到了地面,算是救了他一命。此时双足的麻痹稍有缓解,冯斯已经勉强可以站立,他瞥了一眼,似乎腿上的皮肤也没有怎么变色,看来这种花毒是属于慢慢生效的那种,短时间内杀伤力并不强。
他心里微微一宽,这才想起一个问题:这些魔虫是怎么钻进大门已经被封闭的金字塔的?他抬头看向出口处,这一看让他大吃了一惊,还处在半麻痹状态的双腿一下子支撑不住,使他摔倒在了地上。趴在地上的冯斯甚至顾不得站起来,对着出口声嘶力竭地大喊起来:“你怎么了?”
封住金字塔的那道石门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似乎是被烧熔开的大洞,一个女性的身影正站在门里。她的身边环绕着数之不尽的红色魔虫,看起来声势浩大。而在她的脚边,先前那些钻出地面的僵尸已经全部七零八落地躺在地上,被撕扯成了碎块。
然而,这个人却并不是冯斯想象中的李济,而是…姜米。
是的,那就是姜米。她的脸上再也没有分毫平日里轻松俏皮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整个面部都扭曲了的冷酷和狰狞。她的视线扫过冯斯,目光中没有半点温情,有的只是仇恨和嘲讽。
那一瞬间冯斯感受到了一种万念俱灰。我陷入了一个圈套?姜米一直以来的纯真善良其实只是伪装?她从头到尾都在骗我?
这样的感觉,简直比被魔花的毒液腐蚀还要难受,差点让他有一种抓起一把刀子直插自己心脏的冲动,但很快的,他发现了一些不对劲。姜米的神情明显有些呆滞,额头上沾着一些血迹,仔细一看,太阳穴附近好像有一道新添的伤口。他猛然间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济,你这个老妖婆!”愤懑之下,他抛掉了之前一直保持着的对李济的礼貌,“你的进化完成了,人的大脑和魔的附脑合二为一了,是吗?你扔掉了你的肉身,钻到了姜米的身体里,是不是?”
“姜米”咧开嘴,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声。虽然那嗓音依然是姜米的,笑声中透出的愤懑、怨毒和疯狂,绝不像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拥有的。冯斯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他慢慢爬起来,并不急于和李济对话,而是先看了看周围的形势。
在他的头顶,成千上万的魔虫真的形成了一朵红色的云。它们围绕着巨树不停地盘旋,试图接近树干上的黑色魔花。而魔花也动作齐整地摇晃着,从花瓣里释放出一种黑色的烟雾,魔虫遇到气体就不得不绕开,似乎这种气体对它们杀伤力不小。从地面看上去,高处就仿佛是有一条凶恶的红色巨龙围绕着一道黑色的海浪在转动,场面蔚为壮观。
而先前露出脑袋和冯斯说话的魔仆,此刻却并没有现身,不知道它是不是正在躲在暗处观望。
看清楚了魔虫和魔花暂时谁也奈何不了谁之后,冯斯迈动着着仍然不太灵活的双腿,一步步走向石门,靠近了被李济劫夺身体的姜米。走近后他才能看清楚,姜米太阳穴上的伤口不算太大,流血也并不大,这才稍稍松了口气。他想起路晗衣曾告诉过他,附脑的形态大致上像一只肉虫子,并不很大,所以这个伤口也比较小。只是想到附脑已经深入到姜米的头颅里,不知道会对她的脑子和神经产生什么影响,实在让冯斯分外揪心。
姜米双目赤红,看着冯斯走近,挥了挥手,数百只魔虫直飞向他,把他围在中间。
“你为什么要强占别人的身体?”冯斯咬着牙,被咬破的下唇仍然在流血,“破坏你大计的人是我,有什么事,冲着我来不就行了吗?”
“这个你就冤枉我了,我并不是非要和小姑娘过不去,只是我的肉体已经毁灭了,必须要依赖一具新的身体,如此而已。”说话声也是姜米的声音,但腔调怪怪的,配上她那张年轻美丽的面容,让人无端端生起驻颜不老的千年老妖的错觉。
“肉体已经毁灭了?”冯斯一怔,“这是…进化的结果吗?”
“是的,我都难以相信这一次的进化能带来这样的结果,”李济的笑容充满得意,“我的精神意志已经全部转移到了附脑里,可以抛弃掉过去无用的人类大脑了。而且我可以以附脑的形态自由移动,自由侵占他人的身体。”
“自由移动…自由侵占他人的身体…”冯斯禁不住身子微微一颤,“那你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了。”
“而且是力量强大、拥有蠹痕的怪物。”李济哈哈大笑。暗红色的蠹痕激发出来,笼罩住她的身体,令姜米的面孔看上去居然颇为妖艳。
“你的蠹痕…有什么功用?”冯斯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
“我也一直在寻找它的功用,”李济的笑容微微一窒,“我只知道这个蠹痕力量强大,可以和林静橦那个骚娘们的蠹痕对抗,但是具体它又怎么样的效果,我也在摸索中。不过么…”
她微微抬起下颌,示意冯斯看向高处:“似乎现在我不需要催动蠹痕也可以得到这些花。”
冯斯抬头看去,果然,李济的魔虫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优势。魔花虽然还在不断用黑雾保护自己,但黑雾的浓度和覆盖面积都已经显著减小,体现出某种疲态。倒是李济的魔虫依然不知疲倦地飞舞着,让人联想到夏日嗡嗡的苍蝇。
已经有一些魔虫降落到了魔花上。虽然魔花拼命抖动着花瓣,想要驱赶走这些虫子,并且分泌出致命的消化液溶解掉了其中一些,但魔虫的数量实在太大,一旦找到落脚之处就蜂拥而上,开始用它们细小的脚爪钩住花肉,把魔花往外拉扯。不久之后,终于有第一朵魔花被连根拔起,在魔虫们的带动下,开始向着树下飞去。李济看着这朵黑色的妖异之花,目光里充满了期待。
她伸出手,迎向这朵正在向她飞来的魔花。冯斯站在一旁,有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该看着这朵花落入这个老妖婆的手里呢,还是想办法阻止。但转念一想,面对已经完成了一次全新进化的李济,他的任何行为大概都只是螳臂当车。恐怕只能干看着了。
冯斯干看着,看着一朵接一朵的魔花渐渐被拔出,而第一朵被彻底拔出的魔花已经快要落到李济的手上了。不对,那不是李济的手,而是姜米的手,冯斯有些苦涩地想着。那是姜米白皙柔嫩的小手,总是那么温暖柔滑,握住她的手的时候,好像自己的心就能镇定下来。现在,这只手处于李济的掌控中,这位曾经的校长将会用这只手接下魔花,然后会发生什么,冯斯也难以揣测了。
眼看魔虫们已经飞到身边,只差不到半米,李济就能得到第一朵她梦寐以求的魔花了。但就在这时,冯斯的耳边听到一阵隐隐的风声。那并不是魔虫的飞行所带动的空气流动,声音听起来极不寻常,就像是有什么极尖细的物体以高速飞过。或者更准确地说,像是…气球漏气。
是的,就像是气球漏气那种声音,氢气迫不及待地从狭小的空间拼命释放出来的感觉。伴随着这个古怪的声音,那朵近在咫尺的魔花突然间撕裂成了好几片,随即化为碎片。那些携带魔花的魔虫更是顷刻间粉身碎骨,和魔花碎片一起扑簌簌落在地上。
冯斯还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听到头上传来类似的呼啸声——声音却响亮得多。他再度抬头,只见所有围绕着魔花盘旋的魔虫都已经汇聚到了一起,在一道看不见的界限所围成的领域里不由自主地疯狂打转,简直像是滚筒洗衣机里上下翻滚的衣物。只是那一大团刺眼的血红色汇聚在一起,让人多看几眼就禁不住恶心。
而再仔细看一看,可以发现,那道“看不见的界限”其实还是有一点点踪迹可寻的。淡绿色,那是一道淡绿色的蠹痕,只有目力很好的人才能勉强分辨出来。魔虫是被困在这道淡绿色的蠹痕中,如同被卷入了龙卷风的风眼。
“王八羔子!”李济狠狠地骂了一句。她对蠹痕的操控还不是很熟练,一时间难以让自己的蠹痕达到百米高处与魔仆相抗,只能不断释放出新的魔虫。但她马上发现,无论补充多少魔虫,最终的下场都只是被“龙卷风”卷入,于是只能停手。
那绿色的湍流越来越剧烈,发出刺耳的呼啸声,当疯狂的旋转达到某种极限时,高空中爆出一团团浓烈的血雾,有如烟花绽放。所有的魔虫都被空气本身的力量碾压、碎裂,化为血雨。幸好冯斯躲闪及时,不然就要被这一堆黏糊糊的固液混合物淋个满头满脑。
当最后一只魔虫的断腿掉落到地上之后,金字塔里出现了短暂的寂静。李济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大概也是感受到了魔仆的真正力量,一时间不敢轻举妄动。冯斯一面耐心地等待着,一面不断活动双腿,以便尽早消除麻痹感,回头需要逃跑时才不会累赘。
过了一会儿,从大树的顶端钻出了一个巨大的物体。它贴着树干高速滑下,一面滑一面伸展开长长的肢体,整个体型就像一只巨蟒。冯斯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身躯会对魔花造成损伤,但仔细一看,它所经过之处,每一朵魔花都张开花瓣,形成一种类似滑轮般的效果,令它的外皮可以从魔花上润滑地擦过。
这个巨大的长型物体以一种水滴般的流畅沿着树干滑了下来,冯斯也看清了它的全貌。这是一条巨蟒,有着暗绿色的皮肤,皮肤上点缀着金色的奇怪花纹。冯斯目测了一下,它的身长估计接近三十米,而吉尼斯世界纪录所记载的最大的蛇也不到十五米,当然了,在这样一个非人类的世界里,别说三十米,哪怕是三百米,也不会让他觉得太惊诧。
真正吸引他注意的是这条巨蟒的头颅。那里并没有一个三角状的蟒蛇头,而是…一颗人头,先前和冯斯有过对话的魔仆的人头。此刻它的蛇尾高高盘起,上身挺立,畸形的人头居高临下地俯瞰着两人。
“蛇身人头…我好像想到一点什么…”冯斯自言自语着。
魔仆哈哈大笑:“是啊,你应该能想到些什么,需要我提醒吗?”
冯斯摇摇头:“不用。我猜想,你就是伏羲,人首蛇身的伏羲,对么?”
魔仆又是一阵长笑。笑完之后,它长长的蛇身弯了下来,人头来到距离冯斯几乎呼吸可闻的距离,慢吞吞地说:“伏羲氏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是一个神话,一个传说。我不是伏羲,我只是魔王的忠实仆人。”
第十一章、抉择
一、
伏羲。传说中华夏民族的始祖,无数神话传说中都曾提到过他。在那些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神话中,伏羲开启了中华文明的源头。
眼前的这个蛇身人头的魔仆,虽然矢口否认它就是伏羲,却很难让冯斯不去产生一些联想。这又可以作为魔王扶持早期人类文明的一个证据,他想,魔王果然是对人类有所图。
不过现在不是考据历史的时候。就在冯斯走神思考的工夫,魔仆已经离开它,蛇身滑行到李济身前。它低头打量了一番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如花少女、却拥有着惊人破坏力的敌人,忽然脸上露出了一些吃惊的神情。
“你侵占了别人的身体?你已经能自如地控制附脑的迁移了?”它发问道。看起来,相比李济的身份以及能力,它更在乎的是对方附脑的异常变化。
李济得意地一笑:“是的。我完成了一次伟大的进化,可以把我的思维和记忆全部转移进入附脑,并且可以利用附脑自由迁移。我过去的肉体已经被我抛弃掉了,现在这个身体年轻而健康,我很喜欢。”
“看来我真是在异域里呆了太长的时间了,”魔仆叹息一声,“真没想到,我能亲眼见到一个普通人类完成这样的奇迹。”
“你们的目的,就是想让人脑和附脑彻底融合吗?”站在一旁的冯斯忍不住发问,“那样能够得到什么?像她这样的怪物?”
那一瞬间他产生了这样的猜想:难道魔王的终极目标,就是制造李济这样的怪物?能够把一切生命的菁华都浓缩在小小的附脑里,尤其是把思想与灵魂都移入附脑,然后——就可以不断地更换身体?这算是什么,制造永远不担心身体会被毁灭的战士么?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思路有理。假如能把李济的进化之路提炼成一种可以大规模复制的技术,应用到人类身上,那就是一支不必怕死的史上最强悍军队了。只要附脑不死,身体怎么被损毁都可以随意更换,简直比科幻小说里的克隆人军团或者机器人军团还要牛逼一万倍。如果说一直以来,魔王都在追求着这样的进化效果,那完全是讲得通的。
冯斯正在兴奋不已,蛇身人头的魔仆却轻轻说了一句话。这句话犹如兜头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同时也令他产生了更深的迷惑。
“魔王想要制造像她这样的战士?”魔仆冷笑了一声,“你恐怕…完全猜错了。她这样的,是废品。”
话音刚落,他粗长的蟒尾猛地一甩,向着李济的身体抽去。
冯斯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他当然对阴毒而又癫狂的李济毫无好感,如果有谁能把李济干掉,他会求之不得。然而,现在李济所操纵的,是姜米的身体。
好在李济的反应相当灵活,如她所言,这具年轻而健康的躯体十分好用。她灵巧地就地一滚,躲开了魔仆钢鞭一样的蛇尾,随即一团红色的烟云从她身上飞出,袭向魔仆的人头,那是她释放的魔虫。
魔仆并没有躲闪,魔虫就像暴怒的马蜂一样扑到了它身上,但它们虽然在魔仆身上铺了厚厚的一层,却并没能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魔仆完全无视这些渺小的红色虫子,依然追逐着李济。冯斯猜想,大概是那层绿色的蟒皮材质特殊,魔虫也无法侵入;又或者魔仆本来就是这些虫子的老祖宗,不会为其所害。
失去了魔虫的威力,李济除了奔逃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她虽然也发动了蠹痕,但却始终不明白自己的蠹痕到底有什么作用,魔仆一次次进入她的蠹痕领域,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或者阻碍。反倒是魔仆一面用自己庞大却不失灵活的蛇身不停地紧逼追赶,一面驱动蠹痕,用它操控气流的能力进行攻击侵扰。
李济虽然获得了非凡的力量,但毕竟还是一个人,无法和魔仆正面抗衡。几个月前,四大家族的四位高手联手也抵挡不了一个低级的魔仆,何况眼前这位更加威武雄壮的人头怪。她绕着大树跑了几个圈子,最终还是被旋转的气流带得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
魔仆的蛇尾紧跟着赶上,把李济的身体卷了起来。李济拼命挣扎,身上不断有魔虫飞出,却完全无法挣脱巨蟒的缠绕。
“就人类而言,你的力量已经算不错了,”魔仆低头看着李济、或者说姜米的脸,“但你终究只是人,在魔仆面前,只能算得上是一只小小的害虫。”
“但是害虫也有逃命的方法。”李济的表情居然很是镇静,并不显得慌乱。她停止了挣扎,微微闭上双眼,魔仆也并不加力,饶有兴味地盯着她。几秒钟过后,李济骤然睁开眼睛,眼神里真正有了慌张的神色。
“你…你能封锁附脑的行动?”李济结结巴巴地问。
“附脑和我,都是属于魔王的,”魔仆用近乎轻柔的语调说,“你觉得是人类控制附脑更容易一点,还是我更容易一点呢?你以为在我面前你真的可以抛弃掉肉身逃走?”
李济的脸上终于现出极度恐慌的表情。她重新开始挣扎,但在巨大的蟒身的缠绕下,犹如蚍蜉撼大树。魔仆畸形的眼睛里流露出杀戮的快感,长长的蟒身一点一点收紧,似乎是打算以极慢的速度一点一点压断压碎李济身上的每一根骨头,让她尝尽极度的痛苦后再取走她的性命。
李济的面孔变得惨白而扭曲,呼吸也越来越急促,那是因为胸腔受到了压迫,可能有点喘不上气了。尽管已经陷入绝境,双方力量悬殊,她仍然在不甘心地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挣扎扭动着。但突然之间,她的眼睛瞪圆了,视线越过魔仆,望向了它的身后。
魔仆察觉到有异,停止了碾压,上身一扭,头已经转了过去。然后它眉头一皱:“你在搞什么?”
那是冯斯。先前魔仆用蛇身困住李济的时候,他不知为什么反向跑到了大树下,此刻又折了回来。在魔仆的视线里,可以看见冯斯手里抓着一大把黑色魔花,嘴里则鼓鼓囊囊地不停咀嚼着些什么,黑色的汁液正在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冯斯一面嚼着,一面慢慢走向了魔仆,咽喉处可以明显见到有东西在下咽。
“你居然在吃我的花?”魔仆看来很是惊诧,“你为什么要吃它们?你虽然是天选者,毕竟还是凡人之躯,你以为你能承受魔花的毒性?”
冯斯艰难地咽下嘴里刚刚嚼烂的一团花瓣,然后张开嘴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的舌头都肿了起来,已经很难发声了。这黑色魔花长相妖异、闻起来隐隐有烤肉的气味儿,入口一嚼却是既腥臭又辛辣无比,而且花汁里蕴含的毒性会迅速让口腔麻痹。
他尝试了几次,嘴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索性放弃了说话的努力,只是伸手指了指姜米的身体,然后回手在自己的心口比划了一下。魔仆愣了愣,随即会意:“你是想说,这个被附脑占据身体的小女孩,是你的…意中人?”
冯斯点了点头,魔仆哑然失笑:“难怪不得你那么紧张,倒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不过你要救她,为什么不直接来攻击我?”
冯斯指了指自己,然后摆了摆手,这个颇有智慧的魔仆再次领会了他的意思:“你是想说你根本没有能力伤到我,那你吃花就能伤到我么?”
冯斯还没有应答,李济却已经阴笑起来了:“嘿嘿嘿嘿…他吞吃魔花不是为了伤害你,而是为了利用魔花的力量来激发他的体质,以便对我的蠹痕进行放大。幸好我抢占了这个小姑娘的身体,他虽然恨透了我,却不得不来救我,真是妙不可言啊,哈哈哈!”
“放大?”魔仆皱起眉头,思考了一阵子,“你们就是这样运用天选者的能力的?还真是暴殄天物呢。而且魔花虽然能激发蠹痕的力量,也是需要特定条件的,这样不顾性命地往肚子里塞,别提能不能奏效了。你就不怕先被毒死?”
冯斯比划了几下,发现单纯靠手势根本无法清楚表意,索性捡起一根被之前的龙卷风卷到地面上的树枝,在地上划出了两个大字。
一个字是“人”。另一个字是“拼”。
“你是说,作为一个人,此刻你只有不计后果地拼命?”魔仆的语声里隐隐有一些佩服。
冯斯点了点头,还想再写些什么,但突然之间,他扔下树枝,整个身体像一袋土豆一样砸到了地上。他捧着自己的肚腹,身子蜷成一团,喉咙里发出抑制不住的惨呼。
“疼…疼死我了…”他用肿得像猪肝一样的舌头含混不清地发出旁人压根听不懂的呻吟声。
第十一章、抉择 2
冯斯小时候因为顽皮好动,某一次刚吃过晚饭就去和小伙伴们蹦蹦跳跳地玩耍,结果得了阑尾炎,被养父母带到医院去开了一刀。那一次右下腹的剧烈疼痛,他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后来写作文的时候,他是这么写的:“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发出杀猪一样的叫声,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
但是阑尾炎的腹痛,比起现在肚腹内的疼痛,似乎又算不得什么了。古人形容腹痛,喜欢用“刀绞”这个词,但冯斯觉得光是刀绞远远不足以表达出他此刻的痛苦。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用烧红的铁钩把他的内脏一件一件地摊开,然后再用一把生锈的刀子一片一片地碎割一样。
早知道少吃两朵了,看来有点消化不良…到这时候,他居然还留着一丁点幽默感,不过这样的幽默感马上就被淹没在潮水般涌来的疼痛中。他已经几乎连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要吞吃那些魔花都忘了,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头颅,自己的四肢,似乎自己的整个生命里就只剩下了疼痛,只剩下了疼得让人想一头撞死的肚子。
过了一会儿,疼痛感并没有减轻,却又开始向着全身蔓延。冯斯已经完全无法感受自己到底在地上滚了多少圈,擦破了多少块皮肤,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古代的腰斩凌迟之类的酷刑,真的比得上这种疼痛吗?
剧痛之中,他甚至产生了幻觉,眼前交替闪过自己这一生中所见过的不同身份的死者:他的养父冯琦州;试图绑架他并最终杀害了冯琦州的那些“低等家族”的杀手;在附脑的作用下变成了半人半蜘蛛怪物的翟建国,这个东北小城的潦倒穷汉也正是二十年前替他接生的医生;来自美国的詹莹教授,姜米的母亲,曾经一度让他感受到母亲般温暖的女性;杨谨,姜米的生父,虽然品格低下,却在生死之际选择了保护自己的女儿…
一张张阴阳两隔的面孔带着笑脸在他的脑海中一一浮现,和冯斯说着话,诱惑着他:“来吧!和我们一起去一个更好的世界吧!”在这些人的身畔,鸟语花香,阳光明媚,似乎真的是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呢。冯斯难以抵挡这样的诱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
但突然之间,在这些面孔的后面,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他看到了另外一张脸,让他一直挂怀于心的脸。
那是姜米的脸。姜米的眼里含着泪,冲他打着手势,那手势分明是在说:“别过来!我还需要你!”
这张脸让他骤然间热血上涌,忽然发出一声嘶吼:“我不去!你们滚开!”
幻觉消失了。冯斯再度回到了阴暗的金字塔内部,并且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有点适应了魔花的毒性,疼痛开始减轻了。他终于有余暇把目光投向魔仆和李济,这一看他怔住了。
李济已经挣脱了魔仆的缠绕。此时她竟然高高悬浮在半空中,和蛇身人头的魔仆相隔十余米,在两人的中间,红色的蠹痕和绿色的蠹痕混杂在一起,相互压制,却谁也压不住谁。
冯斯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惊人的一幕。假如忽略掉李济的本质,而只是把那个半空中的窈窕身影当做姜米的话,这幅画面简直堪称美丽,有点像美国科幻黄金时代所流行的那种杂志封面画:漂亮性感的女郎,庞大凶恶的怪兽,光怪陆离的背景,对比强烈的光影色调。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反应过来,拖着仍然疼痛的身体跑上前去。靠近之后,他看得更清楚,魔仆脸上再没有之前轻松的神态,显得十分凝重,甚至带有一丝紧张。李济却是一脸的胜券在握,表情颇为狰狞邪恶。
“臭小子,你居然真的成功了,哈哈哈!”李济发出一阵得意的狂笑,“只有人类的身体才能接受你的催化,这条小破蛇却享用不到,真是天助我也!”
冯斯明白过来,就在刚才那一阵死去活来的剧痛中,他竟然真的撞上了大运,通过魔花激发出了自己的催化能力。可能是肚腹里疼得太厉害了,让他都没有感觉到头疼,但效果是实实在在的。李济,一个通过移植附脑获得力量的人类,竟然压倒了魔仆的蠹痕。
看来老子这款催化剂还真是业界良心呢,冯斯禁不住苦笑一声。他朝着李济发问说:“李校长,现在你明白你的蠹痕是干什么的了吗?”
李济又是一阵狞笑:“妙不可言的功用。我的蠹痕,能够吸收他人蠹痕里的能量,是所有魔仆和守卫人的克星!”
冯斯大吃一惊,但看看魔仆的表情,知道立即并没有说谎。现在的形势对于魔仆而言无疑十分尴尬:它必须不断激发自己的能量,才能和李济相抗;但在双方蠹痕碰撞的过程中,它的力量又会源源不断地被吸走,相当于饮鸩止渴。此消彼长,不知道它能坚持多久。
两道蠹痕激烈地碰撞着,和冯斯过去多次见到过的那样,当力量相若的蠹痕彼此倾轧时,交界处会碰撞出电火花和闪电的弧光。仔细看去,魔仆的绿色蠹痕所占空间体积更大,但却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一点缩小,照这样下去,搞不好真的要让李济占到上风。
双方一步步后退,蠹痕的范围越扩越大,冯斯为了避免受到伤害,也只能跟着向后退。几分钟之后,拼斗中的两个怪物已经各自退到了金字塔的一侧,蠹痕的范围几乎扩张到了地面的每一处角落,把大树的大半截都包括在其中。这棵用于供养黑色花朵的大树,倒好像成为了划分李济和魔仆势力范围的分界线,有一半的黑色花朵落入了李济的蠹痕范围,剩下一半在魔仆的领域之中。
随着比拼的进一步加剧,被人为划分出来的这两片区域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态势。魔仆可能是把全副精力都放在和李济的对抗上,已经无法再精确掌控蠹痕内每一处的力量了。在它所占据的那一半领域里,好似遭遇了风灾,充满着空气高速流动和旋转所发出的尖啸声,辛辛苦苦培植的黑色魔花已经有一小半被狂风连根拔起,化为碎片,但他却无暇顾及。
冯斯则躲在了李济的蠹痕里。反正他是一个“废物”,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力量被吸收,但在这一片领域里,被李济的蠹痕波及到的魔花却产生了变化——它们开始一点一点地绽放。
这样的变化很是奇怪,因为按照李济的说法,她能够吸取魔王之力,这些魔花变得枯萎似乎才更合常理。但是现在,树皮的表面就像是刚刚下了一场春雨的草原,魔花争相怒放。
冯斯看着这些诡异而美丽的妖魔之花,不知怎么的,心里涌起了另外一层不安。眼下两个怪物正在性命相博,随时可能殃及他这条弱小的池鱼,已经足够糟糕了,魔花却让他的忧虑加剧了。他总觉得自己暂时忘掉了一点什么东西,关键的、要命的东西。
“你现在后悔了吧?”李济高声喊道,“刚才如果一下子杀死我,就不会有现在的困境了。你们这些怪物,总以为可以把别人戏弄于鼓掌之间,但最后先死的一定是你!”
最大的怪物就是你吧,你居然叫别人怪物,冯斯摇摇头。他倒也挺同情李济的遭遇。虽然这位副校长贪污受贿,本身人品不端,但那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审判与制裁,而不应当遭受王璐的私刑与利用。何况违法犯罪是一回事,李济原本也算是一个风度俨然的知识女性,却被附脑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甚至连原有的身体都彻底损毁了。
冯斯回想着自己认识李济之后的每一次见面。这个伪装成姜米祖母的女性,总是显得那么优雅慈和,但在关键时刻又总能做出坚定果敢的判断,就像在川东那座摩天轮上…
等等!摩天轮?
冯斯一下子想到了那个雨夜发生的事情,进而想到了玄化道院失踪的原因。那些古代守卫人中的佼佼者,获得了一朵黑色魔花,试图利用魔花来提升他们的“道术”。结果,魔花激发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能量,把整座道观连同里面的一切都关入了另一个空间,一个常人看不到也触碰不到的异度空间。
一朵魔花就造成了那样的剧变,而眼下,在这座金字塔内,有着成千上万朵魔花,假如它们也展现出同样的效用,那这一片原本就已经压缩过的空间里,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呢?是会继续压缩、进入一个“异度空间中的异度空间”,还是…相反?
冯斯一下子满身冷汗。如果一个压缩到极点的空间因为剧烈的能量变化而“爆发”,他简直难以想象那样会造成怎么样的灾难性的结局。那已经不只是会杀死他和姜米,又或者杀死宾馆房间里的文潇岚的问题了——或许整座小镇都会被夷为平地。甚至,还可能波及到附近的青城山。
那样会死多少人呢?也许会比一场大地震还更加惨烈吧?
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冯斯大步跑向李济,一边跑一边大喊:“快停手!收了你的蠹痕!不能唤醒魔花!”
但刚刚跑出去没几步,从李济的身上陡然放出了一群魔虫,这些魔虫径直飞向冯斯,围住了他。远远地,李济冲着冯斯做了个“停下”的手势。魔虫们围着他上下飞舞,倒是并没有扑上来叮咬吞噬,但也绝不离开。
冯斯叹了口气,知道李济误会了他的手势,大概是以为自己会做出威胁她的事情,所以用魔虫逼住了自己。他稍微尝试着向前多踏出一步,魔虫立即扑到他的脸上,几只魔虫不客气地在他的手臂上咬了几口,虽然咬得很浅,也并没有钻进他的血肉里,但李济的意思是明白无误的:你要是再敢靠近,我就真的不客气。
李济只是一个欲求自己活命的人,没有守卫人家族的责任感,不会像梁野等人那样在意自己这个天选者的死活——惹恼了她,她真的会杀掉自己。想明白了这一点,冯斯只好站在原地不动了,内心的焦虑却无法压制。
隔着身边这群阻挡视线的讨厌的虫子,冯斯仍然可以勉强看到,那半树位于李济蠹痕内的黑色花朵就像是拥有了灵魂一样,开始不安分地舞动,并且逐渐开始闪烁出亮光。空气里隐隐有了一些类似臭氧一样的古怪气味,一股沉闷的低音响起,声音越来越重,震得冯斯的耳朵一阵阵的不舒服。
要他娘的糟糕!冯斯急得直跺脚,却也没有其他办法可想。跺脚的时候他才注意到,金字塔的地面也开始轻微震动起来,就像是地震。他知道。那是这片缩微空间开始支撑不住的前兆,它随时可能崩塌。
正在激战中的双方也注意到了周围的异状。李济和魔仆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把自己的蠹痕稍微回收一点,停止交锋,围住冯斯的魔虫也飞了回去。冯斯这才能快步跑到李济面前,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蠢货!你用你的破虫子拦住我干什么!”
李济叹了口气:“你就是想来告诉我这件事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收起你的蠹痕!快点!相信我!”冯斯简直要把喉咙喊出血来了,“最起码别把魔花包在里面!”
李济犹豫了一下,再度收缩了自己的蠹痕,远离了巨树的范围。冯斯这才松了口气,简短地描述了一下他的推测:“也就是说,人类的附脑和这种魔花结合,所产生的终极效果大概就是造成空间畸变。现在看起来,可能会引发第二种情况——也是最糟糕的情况——这片空间会彻底崩溃。崩溃之后可能产生的,或许就是爆炸。幸好一切才刚刚开始,你现在收回蠹痕,还来得及。”
“那样的话,恐怕这个镇子都会不存在了。当然,比起我的命,这座镇子也没什么重要的。”李济有些后怕,也有些庆幸。她回过头望向魔仆,忽然间神色大变,冯斯连忙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这一看也大吃一惊。
只见满树的黑色魔花不知何时纷纷被连根拔起,聚集成了一个巨型的黑色球体,飞到了魔仆身边。而魔仆也脱离了那个巨大的蟒身,只剩下头颅悬浮在半空中。花球和头颅会合在了一起,比起之前直冲云霄的大树和巨大的蟒身,这个新造型似乎节省了很多很多空间。
冯斯忽然明白过来:“你…难道你…”
魔仆阴沉地笑了起来:“我和人类打了千万年的交道了,你以为会那么轻易地被人类的蠹痕击败?”
“你是故意让李济激发魔花的!”冯斯说,“因为你已经有了应对的方法,就像你之前把魔宫藏进那个小面猴一样!”
“这片空间就是我创建的,我当然懂得压缩空间的方法了,”魔仆的头颅在半空中一上一下地漂浮着,就像是在点头,“当初我利用张献忠完成了足够多的对人类的研究,只想要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培植魔花。正好在那时候,我终于发现了我的一个很重要的同类的踪迹。”
“同类?和你一样的魔仆?”冯斯一下子想起了阮猴子的后人远帆向他讲述的那个故事,“啊,就是阮猴子和张可旺在青峰山深处找到的那个魔仆!”
“没错,它是在东汉末年的战乱中失踪的,我苦苦寻找了他足足千年。只有找到它,我才能安心地开始培植。”魔仆说。
“它到底重要在哪儿?”冯斯问。
“它的身体分解后,能化为土壤,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培育魔花的土壤。”
“是不是就是树下面埋着死人的那种玩意儿?有点像果冻的那种胶状物?”
“是的。当发现它在青峰山后,我立即下令张献忠全力进行寻找,并且最终找到了它。然而以当时张献忠所控制的势力范围,实在很难找到一个地方可以保证不为外人发现,何况他的政权原本就摇摇欲坠。唯一的方法,就是创造出一片人类无法接近的空间。所以我先命令张献忠修建了这座金字塔,然后慢慢积蓄力量。在他的大西国行将崩溃的时候,我把整座金字塔藏入了面猴里。”
“看上去,人类社会风云变幻,你们魔仆纵然威力通神,也不太好混呢。”冯斯不无讥讽地说。
“那也是为什么从大西国之后,我再也没有现身过的原因,”魔仆哼了一声,“今天能亲眼见到一个天选者,我还是很高兴的,遗憾的是,你必须死在这里了。”
说完这句话,围绕在它身边的蠹痕陡然变换形状,变成了一个浑圆的球体,把黑色花球和魔仆一同笼罩在其中。与此同时,冯斯感到脚下一阵剧烈的摇晃,比之前那一次烈度强得多,让他一下子站不稳摔倒在了地上。空气开始狂乱地流动,恍如野兽在咆哮,随着地震的加剧,大树也开始左右摇晃,无数的枝叶从高处掉落下来。
“谢谢你们提醒了我!”魔仆狞笑着,“我将会毁掉这片空间,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李济不声不响地越过冯斯,先用自己的蠹痕包围住魔仆,然后拼命地释放出魔虫。但此刻魔仆的蠹痕已经转化为深黑色,在外层凝聚出了一层坚硬的保护罩,李济用尽全力也无法攻破。情急之下,她开始破口大骂,几乎用尽了冯斯所能想象的恶毒的诅咒,但这样的诅咒显然不能对魔仆产生丝毫伤害。闭合的黑色蠹痕中,魔仆和黑色魔花的颜色都开始越变越浅,冯斯猜测,那是它们正在飞速地转化形态,准备遁入异度空间。
而蠹痕之外的一切都在加速全面崩溃。地面已经大片大片地龟裂,纵横交错的裂缝把金字塔内部分成了无数块,就像是正在开裂的冰山。冯斯东奔西跑,渐渐发现可以供他站立的地方越来越少,正在紧张,背后忽然一紧,身子已经被一股大力拉扯得腾空而起。不用回头他也能猜到,那是李济的魔虫。
“你还真是好心…”冯斯喃喃地说。
“我从来不好心,只是你对我还有用。”李济说。
“我能有什么用?”冯斯不解,“现在我自身难保啊。”
“我要趁着魔仆还没有完全遁入新的空间,把它干掉,这样也许就能阻止这片空间的彻底崩溃,”李济说,“但我的力量不够,必须依靠你。”
“我知道,我是人见人爱的催化剂…”冯斯喃喃地说着,随手从风中捞起了几朵正被飓风刮得四散乱飞的魔花,准备塞进嘴里。他已经尝试过一次魔花毒性发作后生不如死的滋味,并不确定在那么短的时间间隔之后,自己的身体还能不能承受再来一次的冲击。然而,此刻他已经别无选择。摆在他面前的不只是他自己的生死,也不只是姜米和文潇岚的生死,而是一座镇子、一座大山和成千上万的人。
“凭你是没用的,老妖婆。”背后突然传来一个略带虚弱的声音。冯斯急忙回头,看见林静橦正在一瘸一拐地走近,腹部的伤口仍然有鲜血流出。
李济冷笑一声,正想说话,林静橦以一个不容打断的手势阻止了她:“别说废话了,这里发生了什么我也大致能猜到。你的蠹痕不是攻击性的,那些虫子也只能伤害人体,要打破魔仆的乌龟壳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靠我才行。你只需要做一件事:用你的魔虫把我们都吊到半空中,因为这块地面快要被毁干净了。”
她摊开右手,掌心处放着一根寒光闪闪的钢针,看起来十分尖锐。李济又是一声冷笑,却并没有说什么,显然她也能审时度势,知道此刻林静橦是唯一的希望。魔虫分成三股,把三人都带到了空中,灵活地躲闪着从高处砸下来的树枝和砖块。
“对了,如果在你这根针上涂上我的血,只要魔仆没有完全消失,都能击中他!”冯斯忽然想到了这一点,不由得颇为兴奋。
但林静橦摇了摇头:“我这根针发射出去后,和空气摩擦产生的高热会把你的血完全蒸发。没用的,我们只能赌运气。”
“好吧,赌运气…我还是继续当我的摧花狂魔。”冯斯自嘲地笑了笑,开始往嘴里大口大口地塞魔花,颇有几分牛嚼牡丹的气势。
“为防一会儿说不出话来,我先把遗言交代了,”他含含混混地说,“我的入党申请书在枕头下面…”
“史上最拙劣冷笑话。”林静橦板着脸说。
于是冯斯又吞了一堆魔花,又疼得死去活来,但这次还没法躺下——地面上能供他躺下的地方很难找了,只能由魔虫把他吊在半空中。那种感觉,活生生地像是被吊起来遭受一次满清十大酷刑。
不过他倒也发现,他的身体适应能力实在是强,第二次中毒虽然还是很痛,但痛感比起第一次要好很多,至少不至于让他如濒死体验一般产生幻觉了。所以他还能勉强睁开眼睛,看着这座即将倒塌的金字塔内发生的一切。
魔花压榨出了他现有的每一分力量,林静橦的蠹痕变得强沛无比,迅速填满了金字塔内的每一处空间。那枚钢针悬在空中,好似一枚蓄势待发的导弹,却始终并没有发射出去。冯斯知道,她是在等待最佳的时机,等待着魔仆的防护罩力量减弱的那一瞬间。他也有些担心,不知道林静橦到底能不能赶得及,因为一但魔仆成功遁入新空间,旧空间里的物质对它而言,大约就等于真空了吧。
他想要提醒林静橦,但张嘴却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那自然是因为他的舌头再次因为中毒而肿成了猪肝。林静橦头也不回地说:“乖,别闹!我会算计好时机的,你闹也没用。”
冯斯只好乖乖闭嘴,眼看着那根钢针闪烁着明亮柔和的光芒,并且越来越亮,渐渐只能看到一团闪耀的光斑。与此同时,魔仆和身畔魔花的颜色越来越浅,说明它们距离逃遁也越来越近。
正当他觉得自己实在憋不住了,又想要再废话几句的时候,林静橦的身上忽然间光华暴涨,婀娜秀美的身姿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银色。她微微抬手,冯斯只觉得眼前一花,光斑状的钢针已经在瞬间消失了。他连忙把视线移到魔仆那边,这一看不觉有些瞠目结舌。
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刺中了魔仆的蠹痕,并没有被弹开,却也并没有一下子刺入。此时的钢针,就像是一个突入地层的钻探探头,正在一点一点地往里钻。魔仆终于露出了惊惶的神色,但此时正在全力开辟新的空间,却也无力再去加强防御了。
一厘米,两厘米…十厘米,二十厘米…这种钝刀割肉的感觉,对冯斯而言实在是太煎熬了。他甚至觉得,假如钢针一开始就被魔仆的蠹痕弾飞,大概他的神经也会好过一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决定无数人命运的一幕,就好像时间变慢了,整个世界在用慢镜头的速度运行一样。
魔仆头颅的颜色已经越来越接近透明了,而钻探机一般的钢针也一点点钻透“地层”,逼近了这颗头颅。这是一场和时间的赛跑,跑道上的双方谁也输不起。
冯斯的身体被魔虫吊着,在空中晃来晃去,忽然间发现眼前的情景真是无比适合“提心吊胆”这个词汇。在那种惴惴不安的心境里,他简直想要闭上眼睛,就像球迷在自己支持的球队罚点球时那样,不敢再看下去。但很快地,那种天性中的混不吝又发作了。
老子就是要看着!冯斯想,哪怕是亲眼看到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死了拉倒!
调整到这种心态后,他反而遍体通泰,浑身的疼痛都减轻了不少。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完全没入黑色的保护层,正以缓慢却不停顿的匀速在保护层中钻行,渐渐逼近了魔仆那双几乎快要裂开的畸形大眼。而在保护层的外围,已经出现了清晰可见的电光,冯斯明白,这样的闪电,意味着新的空间即将成型,就如同玄化道院的那个夜晚一样。到那个时候,魔仆的身体将会在“这个空间”里成为虚像还来得及吗?
距离仿佛是以微米来计算,而时间仿佛是以微秒来计算,每一分最细微的变化能足以把人的神经绷断。这一段时间短得眨眼即过,又好像比地球的寿命更加漫长。
终于,在又一道闪电过后,魔仆的头颅变成了水晶体一般的透明状态,而就在这一刹那,林静橦的钢针也刺入了它的头颅。冯斯几乎连呼吸都忘记了,看着魔仆可能的变化。
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没有,没有任何变化。从视觉上来说,钢针和头颅的图像的确重合了,但却没有产生任何变化。黑色保护层内的一切依然在透明化,惊心动魄的电光还在激闪。
失败了!钢针没能伤到魔仆。冯斯刹那间如坠冰窟。终于还是晚了一步,他郁闷地想着,一切都要结束了。魔仆将遁形,这片空间将会坍塌并产生巨大的爆炸,自己、姜米、文潇岚、林静橦…还有附近的无数无辜的人们,都将灰飞烟灭。
那一瞬间他甚至开始后悔,假如自己当初能够劝阻姜米不卷入这起事件,假如从一开始自己就选择浑浑噩噩地活着,不去探寻什么狗屁的真相,不去挖掘那些危险的秘密,就不会发生现在这样的惨剧。自己不是一直都想要做一个普通人、过普通人的生活么?为什么还要一头扎进这个危险的大漩涡?
他自怨自艾着,无奈地等死。但突然之间,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是魔仆的头颅里。冯斯看到,魔仆的头颅里,正好是钢针所处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小红点,极其细微的小红点。
他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屏住呼吸,死死盯着那个小红点,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没错,并不是眼花,那里的确有一个小红点,并且在一点点地扩大,扩大到可以让人看出它到底是什么。
血珠。
那是一滴血珠,出现在魔仆头颅深处的血珠。
魔仆已经完全透明的脸开始扭曲,现出无比恐惧和无比愤怒的表情。伴随着这个表情,那一滴小小的血珠突然间急剧膨胀,化为一团惊心动魄的红色血雾。魔仆大张着嘴,似乎是在发出最后的怒吼,但这怒吼声已经无法传达到冯斯的耳中了。这个几乎伴随着人类漫长的文明进程一起走过的万年妖魔,最终却毁于一根针,由它的主人赐予人类的特异力量所创造的针。
“果然是天道好轮回啊。”冯斯轻叹一声。
随着这一声叹息,魔仆的头颅四分五裂,化为无数飞溅的碎块。那些闪耀的电光消失了,原本已经接近于消失的魔花重新恢复实体,在狂风中被吹得四散乱飞,成为魔仆最后的悼亡之物。
魔仆死了。
冯斯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每一处毛孔都在疼痛,内脏就像是刚刚放到铁板上炙烤过一样。他实在撑不住了,决定不顾形象不顾体面地先睡一会儿,或者也可以说,先昏一会儿。
先昏一会儿之前,冯斯勉强睁开眼睛,看见这座庞大雄伟的金字塔已经变成了废墟。他这才想到,其实他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来得及问魔仆,比如当初它是怎么想办法让玄化道院的道士把那个面猴一路带回川东的,比如这个金字塔形的奇怪建筑物是否是魔仆们用来互通消息的一种标志。但已经来不及了,魔仆已死,这些问题,也许只有遇到下一个魔仆的时候,才有机会解答了。
地面已经几乎完全塌陷,下方是幽深的黑色云气,魔虫吊着三个人,保证他们不会掉入脚下的无底深渊。冯斯忽然想到,如果此刻李济撤回魔虫,林静橦或许还有办法,他就只能一头栽下去了。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扭头看了一眼李济,李济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
“我的确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李济说,“但是你放心,现在我还不敢杀了你,接下来我们能不能顺利摆脱这片空间还不一定呢,我还需要天选者的力量。”
“这样最好,我可以放心地睡一会儿了。”冯斯用肿胀的舌头艰难地说,然后满意地点点头,合上了双眼。但没过多一会儿,一股本能的直觉让他感受到了危险临近,他不得不又睁开眼睛。这一看,他忍不住叫出了声。
——那棵巨大的树木正从中间断为两截,然后断成无数截木桩,重重砸了下去,不过并没有毁坏到太多东西,因为地面已经几乎不存在了。但其中一截巨大的木桩却恰好倒向李济所在的方向,而李济的视线正好在看向周围,完全没有注意到木桩的接近。
那可是姜米的身体。
那一刹那冯斯觉得自己简直状若癫狂。他拼命牵扯魔虫,魔虫大概是得到了李济不许伤害他的命令,并没有发力和他拉扯,乖乖地带着他飞向了李济。
“快躲开!”冯斯大吼着。但魔花的毒性还没有完全退去,他此刻依然口舌不清,也无法发出响亮的声音来压倒这座倒塌的金字塔里的各种杂音。李济并没有听到他的叫喊。
冯斯别无选择。他用亡命徒般的凶猛力道狠狠一甩手,带动着魔虫扑向了李济。在这一片天崩地裂般的混乱中,他模糊的双眼已经分不清那到底是李济还是姜米了。他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把姜米的身体推了出去,然后感到一股无法抵挡的沉重力量重重击打在了腰间。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晕了过去。
第十一章、抉择 3
醒过来的时候,刺鼻的来苏水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提醒冯斯他已经身处在医院里了。冯斯实在舍不得睁开眼睛,因为就在刚才那段长得不知道过了多少个世纪的梦境里,他一直和姜米手拉着手,跋山涉水,四处奔走,却从来没有一刻分开。梦里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握着这只手的感觉,就叫做幸福,冯斯十分确定这一点。
但梦终究会醒来。冯斯长长地喘了一口气,肢体的感觉逐渐回复,随即他感到腰间一阵断折般的剧痛,禁不住呻吟出声。
“别动!”身边的一个声音说。那是文潇岚的声音。
冯斯猛地睁开眼睛。没错,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虽然腰疼的厉害,身上也有不少处被包扎起来,但至少还活着,而且手脚还能动弹。文潇岚正坐在病床边,手里拿着英语六级的单词本,学霸风采展露无遗。
“姜米呢?”在确认自己既没有挂掉也没有散架也没有瘫痪之后,冯斯的关注点立即转移。
“她…没有大碍,”文潇岚迟疑了一下说,“不过头被撞了一下,现在还在昏迷中。你别紧张,医生已经检查过了,确实没有大碍,相信我。”
“我相信你,而且她始终处在昏迷中,也未必是因为受伤,”冯斯点点头,“我饿了,能不能帮我变点吃的出来,然后给我讲讲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张口就要吃,说明你是真的活过来了,”文潇岚一笑,“你等着,我去食堂给你弄两个小炒。”
青椒肉丝。宫保鸡丁。最简单最常见的川菜,冯斯吃得差点噎住。他一面吃饭,文潇岚一面把后来的事情经过给他讲了一遍。
冯斯已经昏迷了整整一夜外加半天。前一天夜里,文潇岚和范量宇一直在宾馆房间里等待着,那个包含了一整个完整空间的暗红色光点就那样悬浮在半空中,闪烁着神秘莫测的光芒。不只是文潇岚焦躁难安,范量宇也很罕见地显得有些心神不宁,说明这个怪物其实也对异度空间里发生的一切十分关注。
就当文潇岚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住这种等待的压力时,悬浮在半空中的暗红色光点突然开始膨胀,一两秒的时间内就扩大到网球的大小。范量宇一把拉过文潇岚,把她拽到屋角,然后释放出蠹痕把她笼罩在其中。文潇岚注意到,他是先拉住了自己的手,然后再释放蠹痕,因为这样不会伤害到她。这个小小的细节似乎说明了这个双头怪人对她的一点关照,令她感到有些温暖。
光点继续膨胀,已经超过了一个斗笠的直径。文潇岚正在紧张,从红光中接二连三地摔出了三个人:姜米,冯斯和林静橦。随即,光球又开始收缩回光点。满身是血的林静橦一挥手,一个新凝成的小小的金属球把光点笼罩起来,然后她把这个金属球揣进了怀里。
“你居然懂得怎么从异空间里脱出,又懂得怎么收藏,看来我是低估了你的家族啊。”范量宇冷冷地说,“这是你们一直以来的图谋吧。”
“怎么,范先生,打算杀了我抢走它吗?”林静橦以同样冰冷的语气回应着,“就我对你的了解,你杀起人来从来百无禁忌,不管对方是不是女人,不管对方是否受伤。”
范量宇咧嘴一笑:“你不必激我。不过我今天不会强留你,因为我并没有把握掌控那么危险的东西。你把它带走,我会稍微心安一点。”
“其实,如果你真的想要它,哪怕是冒最大的风险,你也会把它抢走。你只是不想要它,对么?”林静橦目光炯炯。
范量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不错,在这件事情上,我比你们这些正常人还保守。我不信任魔花所提升的力量。不过么,如果你愿意以你的族人的生命去替我研究一下,我想我会挺乐意的。”
“那么,我就回去折腾族人的生命了。再见,范先生。”林静橦优雅地鞠了个躬,“顺便,如果天选者问起他是怎么被巨树砸了一下还没死也没瘫的话,你可以告诉他,我发现了他最后救人的动作,所以用操控金属的能力,在他被砸的一瞬间,把那块大木头切削开来,最终砸中他的木头并不大,不然的话,他就算不死,脊椎骨必断,也得一辈子瘫痪。但是另外一块碎片打中了小姑娘的头,所以她也许会昏迷一段时间。”
“另外,在跌落出来的一瞬间,我看得很清楚,李济的附脑钻出来逃走了。所以现在,他的小情人又回来了,不再是老妖婆了。”
“没想到居然是林静橦救了我一命…”冯斯下意识地揉了一下腰。还是很疼,但如林静橦所言,没有伤到脊椎,他至少不会变残废。后怕了一阵子之后,他发问道:“后来呢?林静橦走了,你叫110把我们送到了医院?”
文潇岚点点头。冯斯又问:“不过宾馆房间被毁得不成样子,你怎么解释的呢?”
文潇岚嫣然一笑:“不用解释。有范量宇在呢。”
“范量宇?”冯斯一愣。
“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赖到我身上就好了,不就是毁掉一个宾馆房间么。不必多说一个字,只要看到我的样子,谁都会相信这一切是我干的。’”文潇岚说,“说完他就打开房门,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了。果然如他所说的,没有任何人怀疑到我们头上,所有人都觉得是他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劫匪造成了这样的大破坏,他老人家的尊容还被当地记者添油加醋地一通描述,上报了呢,网上更是闹得沸沸扬扬,说什么的都有,他现在也算是…网络红人了吧。只不过,我估计那几个被他吓傻了的宾馆服务员需要接受心理干预才行了。”
冯斯哈哈大笑,接着又叹了口气:“为了帮助你,他居然不惜让普通人看到他的那两颗大头。他对你还真不错呢。”
文潇岚没有接茬,却也并没有反驳,眼神里有一丝迷惘。冯斯又问:“我的行李呢?”
文潇岚从房间的一角把他的旅行袋拖了过来。冯斯从中找出了那枚大顺通宝,舒了一口气:“这玩意儿还在。”
“很重要么?”
“我不知道。但是木盒里一共装了三件东西:黑色的魔花、面猴和大顺通宝。现在魔花和面猴都已经被证明不是普通的事物,这枚大顺通宝,我想我也最好是把它收藏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它就会展现出不寻常的一面。”冯斯用手指夹着这枚古朴的钱币,若有所思。
冯斯所受的都只是外伤,魔花的毒性虽然猛烈,消解却也很快。两天后他就已经没有大碍,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姜米的病房里。按照文潇岚的说法,在跌出那个异域空间的时候,姜米的太阳穴附近有一个深深的伤口,还在流着血,正好和林静橦的说法相印证:那是李济钻出姜米的头颅逃走所留下的伤痕。
又过了两天,姜米终于醒来,除了精神略有些萎靡之外,神智很快就恢复得十分清醒。听冯斯讲完她被李济附体之后的遭遇后,她也十分后怕。
“幸好我们俩都没事,”姜米捏着冯斯的脸蛋,“这算不算是逃过一劫?是不是就可以苦尽甘来了?”
苦尽甘来?冯斯在心里叹了口气,怎么可能。未来仍然会是无穷无尽的危险和苦难。但他还是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等你伤养好了,我再陪你出去玩。这次咱们往东边走,去看看苏杭美景。”
“你不是着急回去上课么,好学生?”姜米带着笑意斜了他一眼。
尽管容色憔悴,但姜米这张笑盈盈的面容还是让冯斯一阵止不住的心动。他很想低下头去,亲吻姜米,但病房里正好有护工在打扫卫生,即便他一向胆大皮厚,也难免有些不好意思。姜米似乎猜出了他的心思,悄悄用手指在脸上做了个刮羞的动作取笑他。
护工刚刚出门,护士却又接踵而至。冯斯暗暗沮丧,乖乖地坐到了一旁。这个满脸严肃的女护士关好门,替姜米量了体温,调整了一下输液的滴注速度,然后递给她一个装了几片药片的小杯子和一杯水。姜米用水杯里的水送下了这几片药片,然后忽然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冯斯大惊,正准备过去查看究竟,护士已经开口了:“不用紧张,只是麻醉剂而已。”
这个护士虽然外表是女人,说话的口音却是男人!
冯斯随手抄起病床边摆放着的一个花瓶,那个男人声音的女护士又说话了:“我不是来害你们的,那个寄生物还在她体内,这样才能除掉它。”
冯斯悚然:“你说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的?还在她体内又是什么意思?”
“我如果要杀你们,趁你们昏迷的时候下手岂不是方便的多?”护士说,“动用你的逻辑思维想一想,我现在有没有必要骗你。”
冯斯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儿,低声说:“或许…你说的有道理吧。”
护士点点头,从衣兜里摸出一个针筒,针筒里填满了绿色的液体。他来到姜米身边,把针筒扎进姜米的静脉。冯斯好几次想要伸手阻止,但不知怎么的,这个男女不辨的护士给了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让他最终没有行动。
注射完成后,姜米陡然睁开眼睛,急促地呼吸着,脸上的表情异常痛苦,看起来就像是喉咙被什么东西哽住了,喘不过气来。就在冯斯又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时,他惊恐地发现,从姜米的嘴里爬出了一只小虫子!一只胖乎乎的、形状古怪布满皱纹的虫子,乍一看有点像菜青虫,但仔细看去,似乎更加接近于——大脑。
“这是附脑!”冯斯惊呼出声。他听说附脑这个名称已经有许久了,到了现在,才算是第一次见到真容。他发现这个东西和魔仆的标准形态之间,只有比例上的差距,外形却是基本一致的,都很像传说中的太岁,或者说,像人的大脑。
护士又掏出另一个针筒,比前一个小得多,这次里面装着的是淡红色的液体。他一手抓起那只正在四处乱爬的附脑,一手把这个小针筒扎了上去。附脑发出一声难听的尖锐叫声,整个身躯迅速变黑,化为了一滩黑水。这个附脑,或者说李济,就此永远地消失了。
护士扔掉针筒,摘下被弄脏的手套,长出了一口气,可见刚才的一系列动作也让他十分紧张。冯斯看向姜米,发现她虽然还在昏睡,但呼吸已经十分平稳,脸色也正常,这才终于放下心来。
“我不太明白,她…她知道很多事情!我和姜米之间发生的一切,她都知道!难道附脑还能吸取思维?”冯斯结结巴巴地问。
护士点点头:“如果是这种已经可以形成独立个体的,的确可以阅读宿主的大脑思想。再说了,年轻人之间的恋爱,都是一根筋的思维模式,那种老狐狸想要骗到你还不容易么?”
冯斯深感挫折,却又无力反驳,想想先前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居然是和一只老妖怪进行的,还险些接吻,简直让他有些反胃。过了好久,他才想起了最关键的问题:“你…到底是什么人?”
护士摘下护士帽,扯下那一头的长发,果然只是假发。然后他脱下护士服,露出一身普通的夹克装,再用不知什么东西往脸上抹了几抹,现出一张沧桑的面孔。这个护士,转瞬间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脸很陌生,但身形却依稀有些眼熟。接着他开口说话了,用的是一种相当嘶哑的嗓音:“我的声音你可能没听过,但这样的变嗓,你应该还记得吧?”
冯斯一下子跳了起来:“你是…陈叔!那个得了白癜风的陈叔!”
他的思绪一下子跳到了这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就在他接到詹莹的当天晚上,去宁章闻家蹭饭的时候,这个被宁章闻叫做陈叔的老人带着一张得过白癜风的吓人的脸守在门口,吓了他一大跳。这之后,宁章闻也向冯斯讲过这位老邻居可悲可恨而又可怜的人生经历。
但是现在,这个有着陈叔嗓音的男人,却有着一张并不吓人的平凡的中年人面孔。冯斯又想到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我后来曾经在川东好几次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我一直在猜测那是学校里的老师什么的,但其实…是你!”
“是的,你看到的背影是我,你看到的陈叔也是我,不过我并不是真正的陈叔。”中年男人说,“我原本的目的就只是为了接近你而已,为此我事先调查了你的朋友宁章闻的背景,在此期间遇到了孤身一人即将死去的陈叔。这个人常年不和任何人打交道,一般人根本看都不敢看他的脸,即便是宁章闻和他也极少近距离接触,所以我正好能冒充他然后去接近宁章闻,并且借上门求助的机会在他家里放置窃听器。”
“你看来真是做足了功课,什么‘积攒了二十万想要赔给受害人家属’什么的,简直毫无破绽。我不得不说一声佩服。”冯斯微微苦笑。
“前提得是化妆能骗得过人,否则的话,谎话再圆也没用。”中年男人的话语里并不带夸耀,相反有一些忧伤,似乎这样高明的化妆技巧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失落。
“即便陈叔的脸足够吓人让人不敢仔细看,你的化妆也十分成功了,更别提刚才化妆成女护士,如果不开口说话我完全看不出破绽。”冯斯说,“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怎么隐隐约约觉得,我听人说起过有什么人是做化妆师的,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
“我提醒你一下,”中年男人说,“我姓姜,叫姜辛明。”
“姓姜?姜…你是姜米的继父!姜米的继父!”冯斯只觉得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似乎都不足了。
第十一章、4 全本完结局
“你继父是做什么的?”
“他是搞电影的。”
“导演吗?好厉害!”
“不是导演,好像是…好像是搞化妆的?我也记不清楚。”
“好歹也是你爹哎,你连他做什么的都记不清?”
这是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之间的一段对话。那时候冯斯随口问,姜米随口答,根本没有想太多。但此时此刻,冯斯才明白过来,这个在两人的对话里一闪而过的人有多么重要。
“是的,我是姜米的继父,”姜辛明说,“我的职业是一个特效化妆师。”
“倒也难怪你扮成其他人总是那么惟妙惟肖了。”冯斯喃喃地说。他的心里涌起了无数的疑团:姜辛明到底是什么人?这个从职业上来说和詹莹的事业毫无联系的男人,为什么也会来到中国、卷入到这一系列的事件中来?而詹莹和姜米又为什么始终都不知情?
“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的疑问,但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解说了,这里是医院,很快就会有人来,”姜辛明说,“今天晚上八点,医院隔壁的咖啡厅见。”
冯斯点点头,姜辛明又说:“等姜米醒过来,别告诉她我来过。”
姜辛明离开后,冯斯心神不定地坐了一会儿,直到姜米醒来。他把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姜米,只是按照承诺略去了姜辛明的戏份,只说是李济自己离开了她的身体。姜米的身体依然虚弱,并没有多问,和冯斯说了一会儿话之后,再度沉沉睡去。
冯斯在满腹狐疑中等到了晚上,提前到咖啡馆里坐下。但他从七点半等到九点,喝掉了两杯咖啡,吃了一份三明治,姜辛明却一直没有现身。而此人并没有给他留下联系方式,他甚至不知道该拨什么电话号码去催促。
难道这个姓姜的放我鸽子了?冯斯不觉有些火起。但细细一想,从姜辛明下午和他说话的语气来看,绝不像是在戏弄他。那么事情可能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姜辛明可能遇到了什么意外。
冯斯有些坐不住了,再加上还在担心着姜米,打算先回医院去再说,但他还没来得及挪动屁股,已经有一个人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这并不是姜辛明,却也是他的老熟人。
那是四大家族中最显得高深莫测的俊美少年:路晗衣。
“姜辛明不会来了,”路晗衣说,“不过我不会让你在这儿白等的。我会给你一个解释。”
冯斯盯着路晗衣看了很久,这才开口说:“你杀了他?”
“我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会杀人,”路晗衣优雅地摇了摇手指,“我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