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实验场

一、

宁章闻和关雪樱已经把昏迷的刘岂凡扶起来了。从外表无法判断他是不是还受了什么更严重的内伤,但此刻被年轻人所挟持,也没有办法把他送到医院去。

“你不只是移植了附脑。你还改变了你的外貌和体型,对吗?”文潇岚问出第八个问题后,就死死地盯着年轻人,观察对方的反应。她发现年轻人的嘴角又轻轻抽动了一下,眼神里再次闪过那种阴云,心里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是不是?”明知可能激怒对方,她还是再追问了一句。

年轻人放下刀叉,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的手按在椅背上,长出了一口气:“是的。”

“那我知道你是谁了,”文潇岚也站了起来,“你是冯斯的双胞胎兄弟,过去的身份是一个名叫慧心的小道士。”

年轻人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手背上青筋暴露。房间里忽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清脆响声,那是所有的窗户都在同一时刻碎裂,其他摆放在屋子里的一些玻璃物件也都在顷刻间粉身碎骨。玻璃一破,冬季的寒风立刻凶猛地灌了进来,吹得墙上的挂历哗啦作响。看上去,似乎是年轻人正处于情绪波动较大的状态中,以至于自身的力量都难以控制了。

最后,他终于稍微抑制住了内心的狂躁,努力在脸上重新堆出笑容。他环视了一下四周,叹了口气:“真抱歉,我对力量的控制还不够纯属,连累你们还得赶紧补窗户。北京的冬天可真够冷的。”

他面朝文潇岚,点了点头:“没错,你猜对了。我就是慧心,天选者的哥哥。我现在的名字叫池慧。”

慧心。冯斯的异卵双胞胎兄弟。

两人一起在东北小城那间破败的私人诊所里出生,并且在那个夜晚制造了一场血腥的屠杀。但出生之后,由于某些暂时还无人知晓的变故,兄弟俩分开了。冯斯最终被冯琦州带走,慧心则辗转来到小城附近的道观栖云观。

尽管是兄弟,两人的人生轨迹却截然不同。冯斯虽然也遭遇了不少人生的变故,但总算是健健康康地活到了现在,相貌、体魄、智力都称得上优秀;慧心却只有智力健全。在后天移植了附脑后,或许是手术不够完美,他的脑神经受到了附脑压迫,生长激素被抑制,所以他一直到成年看上去也只有十三四岁,身材矮小,瘦骨嶙峋。

不过身体虽然发育不健全,慧心的头脑却十分聪明,或者说,阴险。他通过自己巧妙的策划,一步步让冯斯堕入局中,险些要了天选者的命。他曾经亲口向冯斯解释过他为什么会如此仇恨自己的亲弟弟。

“我们虽然是兄弟,但却只有一个人生来就有附脑。那就是你!你才是天选者,而我是个废物!”那时候慧心愤怒地咆哮着,“我不服,凭什么我们两个要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冯斯向文潇岚转述这一切的时候,表情和语气都很复杂。按照他的说法,无论怎么说,这个发育不良的小道士总归是他亲哥哥,好歹有着血缘关系,可偏偏此人又那么恨他,再加上养母池莲的原因,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和这个亲哥哥相处。

这番话说得文潇岚倒也有些好奇了,隐隐有点希望有一天能见见这个古怪的小道士,却万万没有料到,当慧心出现她眼前的时候,竟然已经是高大英俊的成年人模样,和她之前的想象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只不过,相貌虽然换掉了,扭曲的性格好像还是没什么改变。在那张韩国男星一样的外皮下面,包裹着的依旧是自卑和激愤的小道士的灵魂。

“我记得冯斯说过,你的能力就是可以在蠹痕的范围内隔空攻击,”文潇岚说,“那是你的第一个附脑带给你的能力。现在你用来对付我们的能力还是这个,那你的第二个附脑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那是一种很低级的附脑,低级到一般的家族都对它不屑一顾。”已经改名为“池慧”的慧心回答。

“低级的?有什么作用?为什么你会移植一个低级的附脑?”文潇岚不明白。

“这个附脑的原主人,是王璐所在的家族里一个处于食物链底端的小喽啰,”池慧说,“他的附脑很早就被家族视作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连蠹痕都无法激发,唯一的作用是可以改变主人的一些生理过程,比如说,刺激生长激素重新分泌。”

“啊,我明白了,你就是靠着这个附脑重新分泌生长激素。恢复了正常成年人的身材!”文潇岚恍然大悟,“你仅仅是为了恢复正常的体型,就冒着生命危险第二次移植附脑。你也真是…太拼了。”

“你们这些生来就貌美如花的人,不可能体会到一个侏儒的心情的,”池慧冷冷地说,“我信守诺言,既然你猜出了我是谁,我今天不杀你们。否则的话,就凭你刚才那句话,你现在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那我以后出门小心点啰!”文潇岚耸耸肩,“但我不太明白,你现在的这张脸…和冯斯一点也不像啊。按照他的说法,你们虽然不像同卵双胞胎那么近似,但毕竟至少是同父同母所生,怎么也得有一些相像的地方吧?”

“小小地整了一下容,然后运用第二个附脑快速愈合伤疤而已,”池慧笑了笑,“原来的那张脸不够好看,我不满意。”

文潇岚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开口:“那你今天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是想要杀冯斯吗?”

“不,我答应了妈妈不会杀冯斯,答应了的话就要算数,”池慧提到母亲池莲的时候,眼神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敬爱,“但她没有禁止我杀冯斯的朋友,所以我打算杀了你们,让他难受。”

文潇岚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竖。池慧接着说:“可惜了,我本来想在杀死你们之前玩一点小游戏调剂一下心情的,结果玩脱了。只能等下次了。”

“杀人这种事,对你而言就像吃火鸡一样轻松么?”文潇岚不觉有些火起。

“我杀的人,绝对没有那个和你关系不错的范量宇多,可能连他的零头都抵不上。”池慧别有深意地说,“在杀人这种事情上,不要玩双重标准。”

文潇岚再次无话可说。池慧摆了摆手:“不多说了,你们慢慢忙吧,我先撤了。”

他顿了顿,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哎呀,没能杀死你们真是遗憾,还得赔玻璃钱。”

他居然真的从身上掏出一叠钞票放在餐桌上,这才悠悠然出门离开。几个人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直到脚步声也没入楼道再也听不见。文潇岚这才一下瘫坐在沙发上,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刚才在池慧面前的镇定自若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吓死我了…”她不顾雅观与否,拉扯着胸前的衣服作散气状,一时间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关雪樱连忙给她倒来一杯热水,她咕嘟嘟把一杯水全喝下去,才感到好过一点。与此同时,一直昏迷的刘岂凡也呻吟一声,睁开了眼睛。

“刘大少,你没事儿吧?”文潇岚问。

“应该…还行吧?”刘岂凡晕晕乎乎地说。

“真没看出来,每到危险的关头,你还总有拼命的勇气,”文潇岚说,“可惜追女孩子的时候你就缩了。你真的不想念那位黎小姐吗?”

关雪樱咧着嘴,无声地笑起来。刘岂凡照例满脸通红地低下头,不敢回答。

“你快去休息一会儿吧,”宁章闻说,“刚才真是多亏你了。这种猜人的游戏,靠我肯定不行的。”

“先不能休息,我们还有事儿做。”文潇岚抬起手臂,疲惫地指向玻璃已经完全破碎的窗户。寒风夹杂着雪花,正在呼呼地往屋子里灌。

“白色的圣诞节啊,本来应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夜晚…”文潇岚叹息着,“也不知道冯斯这小子现在怎么样了。”

二、

冯斯正处在一种相对而言较为尴尬的境地中。

对面的三个人毫无疑问都是敌人,但此刻他们却跪在地上,朝着自己的方向作顶礼膜拜状,这一幕看上去颇为滑稽。

而他们膜拜的对象——那只巨鼠——现在依然死死地缠绵在冯斯的右手上,没有半分松开的迹象。但冯斯和曾炜都可以看得出,它的生命力已经越来越旺盛,附脑处那些奇特的绿色闪光也越来越耀眼。

“它的附脑一会儿会不会爆发出什么特别的效用?”曾炜皱着眉头问。

“我不知道,或许会让我们产生一些快乐的幻象,”冯斯回答,“幻象中的幻象,我实在没法儿想象到底会是什么样,但愿别把我的脑子弄疯。我倒是有另外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们现在到底该做点什么?”

确实,冯斯不知道现在能做些什么。对面的三个敌人正以虔诚的姿态匍匐于地,动手攻击似乎有点不妥,何况对方都是能催动蠹痕的黑暗家族成员,即便是曾炜的枪也未必好用,激怒他们并不明智。

倒是悬挂着巨鼠的右臂已经发麻,渐渐失去知觉。他索性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让不堪重负的右臂休息休息,也抬眼看看周遭的景致。他从未到过西藏,此时虽然知道身边只是幻景,也难免好奇想要多看几眼。

他真的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干净透明的天空,无限开阔地向着远方延伸,那些突兀挺拔的雪峰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险峻姿态,仿佛随时可能刺破苍穹。此刻,幻境中正好是日落时分,太阳也呈现出一种淡红色,把雪峰染出瑰丽的色泽。天空之下,高原上的湖泊反射出珍珠一样的光彩。

真的就像是一幅画,几乎没有真实感,冯斯想,那些酸腐文人和文艺女青年们,居然没有夸张呢。

不过他并没有得到太多欣赏的时间。正当他观赏着一头牦牛吃草的悠闲姿态时,三个欧洲人终于结束了膜拜,站立了起来。他不得不也跟着站了起来。

“你们不会打算也像你们的同伴那样,二话不说就扔一坨牛粪过来砸死我吧?”冯斯说。

“我们之前的确是这么打算的,不过现在,计划变了。”混血女人的脸上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她的中文说得不太流利,也带了一些口音,但语法用词都没问题。

“之前的确是这么打算的…看来我这个宝贵的天选者,在你们的眼里简直一钱不值啊。”冯斯叹了口气。

“因为我们对魔王并不感兴趣,不管是做他的手下还是杀掉他,”混血女人说,“那些守卫人和黑暗家族争过来斗过去的玩意儿,在我们的心目中就是一钱不值。”

“谢谢你这么直白,”冯斯翻翻白眼,“那现在计划为什么变了呢?”

“因为我们发现其实你还是有用的,至少比我们之前以为的更有用。”混血女人又是一笑。

“是因为这位鼠兄么?”冯斯费力地抬起右手,展示那只和他抵死缠绵的巨鼠,“抱歉啊,我知道你是个娘们儿,但是‘鼠姐’不太顺口。”

他注意到,当“鼠兄”这两个字出口后,两名白人男子的脸上都闪过一丝怒意。混血女人倒是笑容不变:“我建议你用词略微尊重一些,我的两位同伴并不像我这么好说话。”

“你至少该跟我解释一下,这条半死不活的耗子为什么值得我尊重。”冯斯索性也摆出他招牌式的无赖笑容。他故意把“半死不活的耗子”说得很清楚,摆明了就是要激怒对方。果然,混血女人的脸色也微微一沉。

而她身边的那个卷发残耳的男人已经怒不可遏,大步走上前,一拳向着冯斯的脸上打了过去。这倒是有些出乎冯斯的意料,他原本以为对方会运用蠹痕,没想到最终等来的是这种“原始”的攻击。他也懒得闪避,直接提起右手,用巨鼠挡在自己身前。残耳男人就像被开水烫了一样,忙不迭地收回拳头,连退出好几步,神情看上去有些狼狈。

冯斯忽然灵光一现:“你们是不敢用蠹痕,对吗?”

对方并没有回答,但从他们的表情,冯斯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略微思索了一下,有些明白了:“是不是在这位鼠兄面前你们根本不能用蠹痕,否则就会带来一些不可收拾的后果?”

欧洲人们还是没有否认。冯斯哼了一声,猛地一甩手,把巨鼠扔到了地上。巨鼠发出吱的一声痛叫,趴在草地上瑟瑟发抖。

“你!”看似好脾气的混血女人也忍不住了。

“终于找到个机会好好和人打一架了,”冯斯活动着右臂,“曾警官,你打架应该比我还厉害吧?”

“打你三四个还是没太大问题的吧,”曾炜轻描淡写地说,“不过,现在恐怕不是打架的时候。”

“为什么?”冯斯问。

“首先,我手里有枪,在他们不能使用能力的情况下,这把枪比拳头管用多了,”曾炜说,“其次,你这个笨蛋刚才就一直没有留神周围的变化吗?从这三个洋鬼子靠近开始,这个地方就不对劲了。”

冯斯一愣:“不是吧?他们趴在地上拜神仙的时候,我一直在看周围的风景——尽管是假的吧——没看出什么异常啊?”

“你那双只会玩游戏的眼睛怎么能和我这样干惯了刑侦的相比?”曾炜嗤之以鼻,“注意到远处的那些雪山了吗?它们好像…在长高。”

冯斯悚然回头,看看远处犬牙交错的雪峰山峦。他隐隐觉得那些雪山似乎真的变高了,但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又不能排除这是曾炜的言语暗示给他造成的错觉。

“没看出来?不要紧,抬头看天。”曾炜说,“云朵的变化你总能看出来了吧?”

冯斯依着他的话抬头看天,这一看让他一下子愣住了,没留神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一跤。

天空中的白云正在汇集,以一种完全脱离自然的速度,高速地向着某一个中心点移动——那就是冯斯所在的位置的上空。

“应该不是以我为中心,而是以你,对吧,鼠兄?”冯斯看着地上的巨鼠。虽然被冯斯重重摔了一下,但大概是吸入的天选者的血液开始起作用了,它显得精神愈发健旺,半点也不像之前似乎随时都可能断气的模样了。腹部的附脑在先前耀眼的绿光闪烁之后,光泽反而比以前黯淡了,但那种柔和的绿色更加显得和整个附脑浑然一体,彰显出一种良好的运作状态。

巨鼠抬起头,毫不避让地和冯斯对视,冯斯意识到,巨鼠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尽管没法开口对话,巨鼠还是用眼神向冯斯传递了一些信息,其中有淡淡的感谢,有浓烈的讽刺,还有一种冯斯无法确认的东西。

似乎是…亲切。

“是不是我的血唤起了你的一些远古记忆呢?”冯斯喃喃地说,“你和我真的有着同样的血脉吗?你到底能不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我又是什么?”

巨鼠的眼神里冒出一丝狡黠的意味,它用眼神示意冯斯抬头看天。冯斯抬起头,顿时觉得血往上涌。

他看到了一副似曾相识的画面:那些飞速移动的白云已经聚集在了一起,并且渐渐改变形状,组成了一个图案——他自己的头颅。大半年前,在去往贵州山区的火车上,在时间停止的迷境中,他也看到了车窗外的氤氲云气组成了他的头颅。

不过,现在的这个头颅更大,也更有气势。高悬于藏地风光的青空之上,冯大少的头颅带着逼人的威势俯瞰大地,简直有一种佛陀俯视苍生的错觉。那些原本就巍峨雄奇的雪山,此刻正以肉眼都能看得到的速度向上生长。

天空慢慢暗了下来,太阳由之前灿烂的金色转化为落日般的暗红,平添了几分不详的气息。空气开始流动,转为高原的风,并且风力越来越大,成为吹得人脸上生疼的狂风。湛蓝的天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阴沉沉的铅灰色,星星点点的雪花落了下来。原本闲适地吃草游荡的牛羊也受到惊吓,四散奔逃。

几乎是在转瞬之间,先前充满诗情画意的美景荡然无存,周遭的一切都变得阴郁而压抑,危险的氛围在蔓延膨胀。即便是幻境,这一片虚幻的领域也似乎把握住了青藏高原天堂与地狱并存的本质,那里上一刻是生灵的乐土,下一刻就可能成为死神的墓场。

三个欧洲人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不同寻常的变化。叼着烟斗的马脸男人猛地把烟斗往地上一掷,身上激发出一圈莹白色的蠹痕。冯斯不明白他的用意,连忙拉着曾炜后退了几步。但还没退出多远,那道蠹痕消失了。马脸男人的脸上现出了惊恐的神情,大声对着他的同伴喊了几句,既不是汉语也不是英语,冯斯听不懂。

“他说的是法语,大意是‘创造之神发怒了,不许我们退出幻境,危险了。’”曾炜说。

“你还真是多才多艺呢,居然懂法语?”冯斯有些小诧异,“不过,‘创造之神’是什么玩意儿?是指的我们这位刚刚把我当奶妈一样吸血的鼠兄么?”

“我不知道,他就是这么用词而已。”曾炜说。

三个欧洲人看上去都相当恐慌。但从马脸男人刚才的话来判断,这只从险境中重生的“创造之神”,阻止了他退出幻境的操作。在创造之神的能力压迫之下,他竟然不能撤销掉自己创建的幻域。

“鼠兄,你到底想干什么?”冯斯蹲下身,对巨鼠说。巨鼠用充满智慧的眼神瞥了他一眼,然后颇有尊严地迈着四条小短腿跑远了,身影很快消失在被大风吹得摇曳不休的长草中。冯斯很是无奈,想追也追之不上,只好转向欧洲人。

“这位小姐,现在我们好像都被鼠兄困在这片幻域里了,算是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冯斯说,“能不能稍微告诉我一点儿关于你们的事情,我们好一起想法子脱困。”

混血女人坚决地摇头:“抱歉,我们宁可死在这里,也不能告诉你任何与我们有关的事情。你自求多福吧。”

话音刚落,她和两名同伴一起背靠着背呈三角方位坐下,一道淡青色的蠹痕从她身上释放出来,将三个人全部笼罩其中。三人闭目而坐,以佛教七支坐法的标准姿势开始打坐,蠹痕的淡青色里也掺杂入了莹白色和藏蓝色。冯斯隐隐猜到,这三个人在用独特的修炼方法把三人的力量汇聚在一起,以便迎接即将出现的巨大变故。

“妈的,太没义气了…”冯斯无奈地摆摆手。虽然穿着冬装,他还是已经感受到了明显的寒意。天色已由之前的阴霾转为更加令人不安的灰黑色,组成他头颅形状的云朵也已经漆黑如墨,低垂在仿佛触手可及的头顶。呼啸的狂风带着惊人的力度,让人连稳当站立都有些困难。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了那样的环境,马脸男人在创造这片幻域的时候,连他妈的高原因素都考虑进去了。现在冯斯觉得自己好像是开始出现了高原反应,脑袋很疼,呼吸不畅,胸口像被填了一团棉花一样发闷。他大概记得出现高原反应的时候尽量不要运动,连忙坐在了地上。

曾炜却似乎没有受半点影响,他只是抄着手站在原地,仰头看着云朵组成的冯斯的头颅,若有所思。

“你看到自己的脑袋飞在天上,好像并不是特别吃惊的样子。”曾炜忽然说。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几个月前我也见过差不多的。”冯斯说。他本想一笔带过,但曾炜看来对此颇感兴趣,他只能紧了紧衣服,强忍着高原反应的种种不适,大致讲了一下其时发生在火车上的那一幕。他不过讲了短短的几分钟,身边已经是天昏地暗,大片大片的雪花密密集集地掉落下来,地面上已经是雪白一片。气温骤降,夹杂着冰粒的狂风吹在皮肤上有如刀割。

冯斯还从未经受过这样的严寒,当真有一种血管里流动的血液都要冻成冰块的错觉。但曾炜始终显得一切如常,他的犟脾气不禁上来了,也努力咬牙死扛着。

“你想没想过,两次在不同的状况下,都出现了你的头,这到底是在暗示着什么?”曾炜问。

“也许是想说明…我老人家的脑袋特别值钱?”冯斯冻得牙关紧咬,发出格格的声响,“比如说,他们是在提醒我,我的附脑和魔王有着关键性的联系。”

“废话,你是天选者,你的附脑当然和魔王关系紧密,连我都知道了,还用得着提醒?”曾炜说,“我觉得这当中别有文章。但是这种云团汇聚的形式,就很有趣,其中肯定包含着一些特定的信息。”

“现在顾不上琢磨那些了,”冯斯把身体缩成一团,“要是先在这儿冻死了,什么信息也没用啦。我们要不要去找个山洞避避风雪?不然不等冻死,可能直接就被雪活埋了。”

“照我看,你的鼠兄不是这个意思,”曾炜的声音也有些颤抖,“他突然间把环境变得那么极端,就是想要考验你。你瞧,我们恐怕是走不到山洞了。”

冯斯向周围一看,果然,巨鼠不知什么时候将幻域的地形都做了改变。先前距离两人并不远的几个欧洲人,居然已经被转移到几百米开外,成为暴风雪中完全看不清楚的几个小黑点。而远方那些先前还在不断生长的雪峰,此刻已经完全消失,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一望无际的茫茫雪原,恐怕走出几十公里也没法找到任何躲避风雪的所在。而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冯斯未必能走出一公里。

这片虚幻的世界就像是橡皮泥,由巨鼠任意捏着玩。

“看来还真是考验呢…不过它想考验什么?考验我冻死的时候姿势好看不好看?”冯斯翻翻白眼,“大哥,连你都快受不了啦。再说了,就算是要考验,那也是考验我这样有身份的大人物,不该连你也拉下水。”

“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曾炜简短地说,“哪怕我自己冻死,也要保证你活着。”

冯斯说不出话来。曾炜不只是说说而已,居然真的在他身边坐下,紧紧地拥住他,那是荒野求生的一个基本招式:减少体温流逝。

冯斯刚开始感到很不自在,但很快屈从于求生的本能。这时候他才注意到,曾炜身上有一种熟悉的气味,细细想想,这味道和亡父冯琦州身上的烟味很像。那是一种全国各地都能买到的中档偏低的香烟,冯斯从记事时起,就从来没有见过冯琦州抽其他任何牌子的香烟。早年间冯琦州穷困的时候,抽这种便宜牌子的烟算是理所当然;后来他成为了算命大师,成为了有钱人,却也一直只抽这种烟,别人送的各种昂贵的名烟他碰都不碰一下。

那时候冯斯只是以为那是父亲的某种独特的怪癖,但到了此时此刻,他却有那么一点明白了:那是父亲对过往岁月的一种特殊的纪念方式,对那个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陪着他抽同一种便宜烟的挚友的留恋。曾炜没有撒谎,冯琦州和他的确是生死之交。

皮肤已经麻木到几乎没有知觉,在低温和缺氧的双重压迫下,冯斯的头脑也开始昏昏沉沉,迷迷糊糊中,曾炜的脸和冯琦州的脸混杂在一起,竟然有些分不清楚了。

“爸…这么多年了,你还抽这种烟啊?”冯斯迷迷瞪瞪地说。

“冯斯!醒醒!不能睡!”曾炜用力摇晃他的肩膀,他才猛然醒了过来。曾炜艰难地伸手,替他抹去沾在头脸上的雪片:“这种烟,年轻的时候我和你爸都喜欢抽。那时候我经常有一些长时间蹲守的任务,监视一个嫌疑犯窝点就可能整夜整夜地不能睡觉。这种烟烟味比较冲,可以提神,我抽上瘾了后介绍给你爸爸,他也喜欢上了。就这么抽了一辈子。”

“我们继续先前被打断的聊天吧,”冯斯强打起精神,“你之前跟我说,我爸过去是职业杀手,而你是个警察。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那时候年纪很轻,有一种冲动的热血,为了调查一个本地贩毒组织,主动申请去做卧底。”曾炜说,“但是卧底这种事,实在比电影里描述的黑暗上百倍,那种巨大的精神压力远远超出我的想象。半年之后我就垮了,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有点风吹草动就吓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那个贩毒组织也注意到了我的异常,开始对我有所怀疑,他们通过他们自己的卧底,查出了我的身份。”

“那你岂不是很惨?”冯斯回想着自己在各种影视片里见到的身份泄露的卧底的下场,觉得全身更冷了。

“我被带到一个秘密据点,吊在一个空房间里,贩毒组织的头目亲自来审问我,想要弄清楚我到底传回去多少重要的消息——这样的审问当然是伴随着酷刑。”曾炜说,“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熬不住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个看上去像是组织里的小喽啰的人忽然闯进来,连开五枪,把屋里连同那个头目在内的五个毒贩全部杀死了,一枪一个,干净利落,只剩下了我。”

“那个自然是我爸了?”冯斯咧嘴一笑,“这个出场蛮酷的。”

曾炜点点头:“他把我带了出去,告诉了我事情原委。原来他接受了委托,一直在寻找那个头目的下落。但头目十分狡诈,他始终找不到,直到我被贩毒组织揭穿身份后,他才算得到了机会。”

“为什么?”冯斯问,但马上自己反应过来,“哦,我明白了。因为组织里混进了一个卧底半年的警察,事关重大,他必须要亲自审讯,这就是我爸唯一能把握的机会了。话说,你的身份泄露不会就是我爸搞的鬼吧?”

曾炜笑了起来:“我当时也这么问他,他的原话是:‘我倒也想,但是你太笨,笨到我还没揭穿你你就自己被揪出来了。’我也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不过这件事之后,我和他算是认识了,慢慢发现彼此的性格脾气都很接近,居然成为了朋友。”

冯斯强打起精神,听着曾炜的讲述,倒是也能分散不少注意力,身上的感觉没有那么难熬了。按照曾炜的说法,冯琦州是那个年代黑道上相当厉害的一名职业杀手,而且行事一向手脚干净,从来不留任何证据。以他解救曾炜的那一次为例,救出曾炜的同时放了一把火,在汽油的帮助下把屋里的一切都烧得精光。

曾炜和冯琦州结交后,一直在劝说对方放弃黑道营生,冯琦州自然不会答应,却也不得不佩服曾炜身上那种近乎淳朴的正义感。

“你知道吗?虽然我很烦这样用词,但是你他妈的身上,真的有他妈的一颗赤子之心,赤子之心!”有一次喝酒的时候,冯琦州戳着曾炜的胸口说,“这一点老子不如你,真的不如你。”

“赤子你大爷!你也可以选择像我这样嘛,兄弟!”喝得脸膛通红的曾炜回应说。

“没得选!没得选!”曾炜夸张地挥舞着他那双杀人无算的大手,“路早就选好了,回不了头了!不过,如果有朝一日你找到了证据要抓我,我不会怪你。”

“抓住你之后,我一定给你送饭!保证你每星期都吃到烤腰子!”曾炜一拍桌子。两个人的眼圈都有些发红。

两人这种奇特的友谊一直维持了好几年。然后,在某一个曾炜上街执勤的冬夜,冯琦州突然不依常规地找到了他。当时曾炜正和同事们利用巡逻的间隙吃盒饭,冯琦州像鬼魅一样地出现在警车旁,曾炜连忙告诉同事们这是他的线人,然后把他拉到了一旁。

“我知道你胆子大,但也不必非要跑到警车旁边来显摆吧?”曾炜说。

“我是来向你告别的。”冯琦州说。

“告别?”曾炜一怔。

“我要走了。而且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未必有机会再见你。”冯琦州说。

曾炜思考了几秒钟:“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还是以前我和你说过的话…”

“别开玩笑了,哥们!”冯琦州拍拍曾炜的肩膀,“我宁可被人乱刀砍死,也不会任由你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来处置。我也不是遇到了麻烦需要跑路,只是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曾炜有些失望,但还是问道:“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你帮不上忙,这事儿太难了,搞不好连命都得赔进去,”冯琦州的语气就像在描述一场郊外踏青,“不过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这一个朋友,总得跟你道一下别。”

曾炜沉默了。两人相交已久,对彼此的性情心知肚明,冯琦州尽管只说了寥寥数语,却已经传达出了清晰的意思。曾炜是不可能阻止他的。

“好吧,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见。”曾炜拍拍冯琦州的肩膀。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爸,黑道里也再也没有任何关于他活动的消息。”曾炜说,“我利用工作之余多方打探,也没有任何结果。他真正地人间蒸发了。”

“但是二十年后,你还是重新遇到了他?那是今年还是去年的事儿?”冯斯问。他的脸和嘴唇已经全无血色,身上反而渐渐不觉得冷了。他知道,这样的感觉比寒冷更加糟糕,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已经逐渐过渡到冻死过程的第三个阶段:抑制期。如果再不抓紧离开低温环境并治疗,那就真是离死不远了。但他也相信,那只眼神充满智慧的巨鼠把他放在这样的冰天雪地里,目的绝不是让他活活冻死。他必须忍耐,忍耐,不停地忍耐,等到事情出现变化的那一刻。

周围的能见度已经降到了最低,天空中落下的雪仿佛全都变成了黑色。世界像是被压缩到了极致,又像是扩张到了无限。在这片无边无际的冰雪领域里,冯斯和曾炜就像是两只微不足道的蝼蚁,随时准备葬身于雪海之下。

“是的,去年底,那一次是我出差去到了你老家所在省的省城,竟然无意间在一个娱乐会所的剪彩仪式上听到了你爸爸的声音。”曾炜说,“虽然改变了样貌,但他的声音我是不会忘记的。”

“我相信他改换身份一定有重要原因,所以并没有现身相见,而是悄悄调查了一下他。原来他已经改名为冯琦州,又有了一个道号‘忘虚子’,居然成了一个省内很红的算命骗子,那天我撞见他就是那个会所请他去剪彩开光。最奇怪的是,当年他是那样独来独往的一个人,现在居然有了一个差不多二十岁的儿子——从时间上来算,这个孩子应该诞生于他消失后没多久,我相信二者之间必然有重大联系。”

“我没有在省城停留多久,因为出差要办的事情办完了,必须回北京。我当时想,利用警局的数据库来查也没什么关系。”曾炜的声音忽然间充满了愧疚,“可我没想到,我利用数据库调出二十年前与你父亲有关的若干案件的时候,被敌人潜伏的内奸发现了。一个警察,忽然开始调查他们苦苦寻找了二十年却没有结果的人,自然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他们根据我回北京之前的行程,派人手去省城调查,这次是有的放矢,终于找到了你父亲的踪迹。”

“这么说起来,倒也的确不能怪你,”冯斯低声说,“如你所说,这只是一个无心之失。”

“但我还是很难原谅自己,特别是当我在北京看见他的尸体的时候,”曾炜长叹一声,“我找了他二十年,最后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具肠穿肚烂的冰冷尸体,那种感觉我实在找不到言语来形容。但死者已矣,无法挽回,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他照看他的儿子。”

“但你没想到,你卷进的会是这么怪异难缠的大事儿,”冯斯苦笑一声,“不过,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谢谢你。我总算是知道了一些我爸过去的事情——和他在我面前的形象还真是截然不同呢。真希望能够多听一点…再多听一点…”

他的嘴唇瓮动着,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身上一点也不冷,那种暖洋洋的感觉实在太舒畅了,简直让人一动也不想动,就想赶紧闭上眼睛,美美地大睡一觉,睡到春暖花开,睡到世界末日。

他隐隐感到曾炜在摇晃他的身子,在他耳边拼命喊着些什么,但他一个字也听不到了。黑暗不再只是视觉的感受,仿佛变得有了触感,有了气味,把他包裹在其中,溶解在其中,让他自己也变成了黑暗的一部分。

如果这就是死亡的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冯斯想着,简直比活着还舒服呢。就让我这么沉下去吧,沉到黑暗的最深处,沉到深渊的底部,永远不用再睁眼,永远不用再见到光亮…

然后他的眼前就突然亮了起来。

三、

中国人过去是没有圣诞节的概念的,但随着欧美文化的凶猛入侵,年轻的男男女女越来越热衷于成双成对地一起度过这个洋节了。他们未必真的对耶稣他老人家有什么真感情,但总要借着那种他们也解释不清的独特氛围去享受一把浪漫。

所以平安夜的三里屯近几年越来越热闹非凡,今年也不例外。红男绿女们把各处酒吧都挤得满满当当的,除了一家。这家平时生意还算相当不错的酒吧,不知道为什么在明明可以大赚一笔的平安夜选择了关门歇业。

路过的人们难免会好奇地看上一眼这间不走寻常路的酒吧。它门窗紧闭,窗帘也拉得很紧,只能隐隐看到一些灯光透出来。

“大概是这里被什么有钱人包下来了?”人们事不关己地猜测两句,很快从酒吧门前走过。

酒吧里。

名叫李文森的老板默默地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他实在没有什么话可以说,现在霸占酒吧的这帮人,每一个人都可以轻松地用一根小指头把他撕成碎片,除了沉默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还能做些什么呢?

现在在他酒吧里坐了好几桌人,每一桌人的形貌都十分的不走寻常路,其中甚至有一桌人全都是老外。但最吸引他眼球的,是一个身材粗壮的中国男人。这个人刚刚走进酒吧的时候,一直把头颅藏在宽大的帽兜里,并没有太引起他的注意,但等到此人把帽兜取下,李文森的眼珠子差点儿从眼眶里蹦出来。

这是一个双头的畸形人!他脖子上顶着两颗脑袋,一大一小,小的那颗看来并无生命力。但不管大小,两颗头都挺吓人的,而这个人更是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让人不安的威慑力,仿佛他随时都可能发起疯来把整间酒吧给拆了。

当然,这只是外表而已。李文森很清楚,今天夜里,每一个坐在这里的人,都和这个双头怪人一样,绝对可怕,绝对不平凡。过去他一直喜欢猜测顾客们的身份经历,以此自娱,但自从遇到第一个怪物——那个骄傲的年轻人——之后,他再也没有勇气去猜了。他发现了一个未知的、根本无法以常理度之的世界。更为可怕的是,他和他的酒吧也被卷入了这个世界里,无法逃脱。他只能祈求过生日的耶稣保佑他,但愿能够活着逃离这个非人的世界。

“老板,你这家酒吧不错,蛮有情调的。”一个俊美得就像从日本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的年轻人来到身边,对李文森说。

李文森勉强笑了笑,没有答话。虽然并没有去刻意猜测,但他也能很轻易地看出,今夜来到酒吧里的人大致分为两拨。那十来个欧洲人是一拨,剩下的中国人和他们处于敌对关系。不过中国人内部也并不是铁板一块,看得出来这些人也分做若干个势力,彼此猜忌。

这些人要是打起来,我这酒吧多半是要报销了,李文森悲哀地想着。他很快又想到,这会儿哪还顾得了酒吧?能保命就不错了。

酒吧里的这两群人,自然就是几大守卫人家族和来自西藏的黑暗势力。此刻双方看起来悠闲,实则各怀鬼胎,暗地里剑拔弩张。

“看来我们是上当了,”王璐手里把玩着一个小铃铛,发出叮铃铃的响声,“那家伙把我们约到这儿来,目的只是为了让我们和这些鬼佬火并而已。很显然,鬼佬也是他用同样的方法骗来的。”

“能把我们几个一起骗到这儿来,水准可不一般呐,”梁野说,“我没猜错的话,那家伙一定是给我们看了相同的东西——那样我们宁可冒着被欺骗的风险也一定要为之赶过来的东西。”

“然后为了那样东西不落到你们几个的手里,我马上赶过来了,”范量宇哼了一声,“不过看到你们也同时赶到,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那小子真有种,我要不把他撕成七八十块,我就…”

“别着急发狠了,范兄,”路晗衣依然带着轻松的笑容,“现在可顾不上骗我们的那小子,西洋朋友们还在那儿等我们呢。”

四个人尽管貌合神离,总算还能聊上几句天。和他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坐在远处一张大桌旁的十余个欧洲人。他们个个阴沉着脸,不说话,不谈笑,不吃不喝,活像一堆摆在那里的木偶。

“照我看,我们要不要干脆就散伙?”王璐的眼珠子骨碌骨碌转着,“这一架打起来,恐怕双方都会死伤不少,这不正好中了约我们到这儿的那家伙的计?有点不划算咧。”

“他既然计划周详地把我们骗到这里,当然是算准了的。”范量宇阴沉地一笑,“西藏这一支,一来是我们的心腹大患,二来他们所掌握的秘密未必不比天选者更重要,我们既然见到了他们,就不会放过。”

梁野叹了口气:“你说得对。难得能在这里遇到他们,我恐怕是不会轻易让他们离开的。不过,一会儿打起来的话就收不住了,有些问题得现在问。”

他站起身来,走到李文森身前。李文森不自禁地颤抖了一下。梁野摆摆手,示意他镇定:“别紧张,我们虽然杀人,但只在必要的时候杀。我现在就是想问你几个问题而已。”

李文森苦笑一声:“我知道你要问什么。那个人只是告诉我,今天晚上歇业,不招待其他客人,把场地留给你们。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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