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你怎么了?喂,说话啊!”老婆的声调已经完全变了,“妈呀!救命呀!”

阿四顾不得其他,从地上跳起来,破门而入。阿二叹了口气,只好跟进去,但刚到门口就被狠狠撞了一下,摔倒在地。

撞倒他的是弟弟阿四。阿四面色惨白,五官变形,嘴唇颤抖着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不理会哥哥的叫喊,好似一只受了惊的兔子,一溜烟就没影了。

阿二揉着胸口慢慢站起来,嘴里咒骂着发疯的弟弟,扶着门框往屋里看了一眼,然后他肆无忌惮地晕了过去。

以上案件均发生于12个对时之内,发生于某一个微寒的深秋,发生于黄金港口淮安城。淮安城是一座了不起的城市,这座城市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人们都忙碌于赚钱,通常对一般的市井流言缺乏足够的热情。对于他们而言,与其去关心谁谁谁家的地窖里藏了多少金子,倒还不如自己踏踏实实想办法从别人口袋里榨出点钱来。一位署名邢万里的旅行家——据说全九州的旅行家都叫邢万里,以便形成品牌效应,不知道是不是跟淮安人学的——曾在书里说:

“我很惊叹于淮安的忙碌与充实。人们像奔流的海水一样永远不知疲倦,连行走的速度都比其他城市的人要快。这里的人总是精明而务实,虽然关注各种细节,却绝不会把一丁点儿注意力放在与自己生计无关的事物上。当我走在淮安,向人们打听淮安的风物人情时,他们的反应往往是冷漠而敷衍的,后来我换了一种方法,有意无意地流露出对他们经营的货物的些许兴趣,他们会立即转变得很热情。”

但在这一天,这一个看似再平常不过的清晨,整个淮安陷入了一种无法遏止的恐慌。这种恐慌上一次蔓延的时候,还得追溯到早已结束的乱世时代。那时在朝不保夕的战火阴云下,人们终于发觉,生意上的事没有太多好关心的了,还是自己的命最值钱。

现在,这样一个类似的时期似乎又悄然来临了。人们都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传递着同样的担忧:下一个会轮到我吗?

“说不定下一个就会轮到我呢。”传令使喃喃地说,“这是我这一生所见到的最诡异的事件。”

“轮到你?只怕你还没这么好的运气。”三十六号一边说,一边抓着一块干果往嘴里送,“一般而言,不经过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不可能形成如此完美的干尸。”

传令使看着三十六号津津有味地咀嚼,强忍着胃部的剧烈不适,低下头看着这具干尸。诚如三十六号所言,该干尸的确堪称完美,连表皮都几乎毫无破损,然而一丁点血肉都没有了,全部的水分都已消失,整块皮紧绷绷地包裹在骨头上,呈现出灰黄的色泽。这样的尸体谁看了都会不寒而栗,三十六号却依然能满不在乎地吃东西,而且恰好吃的是脱水的干果。传令使禁不住仔细看了这个人两眼,他面部的线条棱角分明,带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眼神却始终散散的,并不露锋芒。

组织把这件事交给他做,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传令使想。

“而且必须要在极高温、极干旱的条件下,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三十六号补充说,“宛州不可能找出这样的地方。你真的确定,这家伙是在三个对时之内变成这样的?”

传令使摇摇头:“确切地说,两个多对时。他是当地黑帮对淮安城的商铺进行敲诈勒索的小头目,至少有十七个人看到他活着走进一家酒楼的雅间,但此后再也没出来,等打烊时发现,就变成了这副德性。”

他想了想,小心翼翼地问:“我对药物这种东西不是太熟悉,不过,是不是有某些特殊的毒药可以达到这种效果呢?”

“我也不是太熟悉,”三十六号说,“在我的印象里,只能想到十一种配方可以让人迅速脱水,可是……这些药物都无法解释这个问题。”

他伸出手,指向干尸的头颅。这具干瘪而毫无生气的躯体上,那颗头颅却令人不寒而栗地保持着栩栩如生的姿态。确切地说,它比一般人的头颅看上去更加唇红齿白、娇艳欲滴,色彩鲜明得不正常,倒像是精雕细作的蜡像的头部。任何人看到这颗头,都会担心它什么时候会突然睁开眼睛,冲着自己龇牙一笑。这一刹那,传令使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似乎是那死尸身躯里的所有精魄都被头颅吸走了。

“真漂亮,不是么?”三十六号说,“我觉得这简直就是雕塑家心目中的完美作品。”

传令使叹了口气:“怪不得上头要把这件事情交给你,你的神经果然和一般人不一样。”

“好吧,那么你告诉我,一个黑帮的小混混被杀了,干嘛要来请我出手?我的业务范围什么时候变得跟那些游手好闲的游侠一样广泛了?”三十六号问。

“因为这小子其实是组织里的人,”传令使简洁地说,“更何况,一夜之间发生那么多起一模一样的惨剧,上头也很希望弄明白缘由,说不定会找到一些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三十六号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惊奇的意味:“哦?发生了很多起?”

传令使点点头:“目前已发现二十三起,这个数字大概还在不断扩大。我说,从昨天到今天,这件事情已经在淮安城传得沸沸扬扬了,你居然一点不知道?”

三十六号懒洋洋地回答:“在我需要用到它之前,我从来不对任何消息感兴趣。”

传令使离去后,三十六号在这具尸体前坐了一会儿,为自己将要采取的行动理请了头绪,然后在中午的时候出门。这座城市于他而言不过是个驿站,没有任何温情存在于其间,但他仍然对整个淮安的结构了如指掌。这不过是出于一种职业习惯:要杀一个人,先要了解这个人身边的一切。

但这一次的任务并不是杀人,而是寻找杀人凶手——如果存在的话——这很出乎他的意料。加入组织三年多来,他还没想过有一天接到任务并不是去把活人变成尸体,而是对着一具尸体坐上半天。虽然该尸体的脑袋看上去像一件艺术品,这个任务仍然让他不太愉快。从心底里,三十六号还是比较喜欢杀人。当他的箭准确地穿透敌人喉咙时,内心总能体会到一种冷酷的快感。

淮安城的这个夜晚颇不宁静,人们都心神不安,早早地关了店铺,赶回家里,仿佛这样就能躲过那神秘的厄运。此时死亡数字已经上升到二十六,但是明显速度降慢了,这也给了还活着的人们些许安慰。

“我隔壁就死了一个!”胖胖的洗衣大婶压低了声音对三十六号说,“是个街头的泼皮,什么也不会,成天就是吃父母的,然后拿家里的钱出去赌博混日子。昨天夜里谷时,那小子好像又喝得醉醺醺地回家了,我听到他爹刚刚骂了他两句,忽然就大叫起来。”

“哦?当着他爹的面?”三十六号看来有些好奇,“这么说,他爹看到了他变化的全过程?”

洗衣大嫂有些警觉,出于淮安人特有的远离是非的传统观念,她打算住口不再说下去,但眼前这个青年人手里有意无意地把玩着一枚光滑的银毫,这一点可和淮安的传统不矛盾。于是她紧紧盯着那不断抛起落下的银毫,犹犹豫豫地开了口:“他爹悲痛过度,现在还在屋里躺着呢。不过……不过我听他们说,好像他的身体是、是突然一下子就干瘪了,就像被什么东西猛地吸干了一样。而且……”

她停了下来,巴巴地望着对方,羽人一笑,作势要把银毫收入衣襟,她慌了,赶忙说道:“而且……而且那时候那个人的脸上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反而像是,像是很享受的样子。”

三十六号一下子想起了交到他手里的那具尸体,那张堪称红光满面的脸上的确是带着一种诡异的笑容,仿佛是在享受着什么。

“那知道他回家前去哪儿了么?”他又问。

“这可没谁知道了,街头小混混,到处胡混呗。”

他点点头,把银毫抛给急不可耐的洗衣大嫂,转身离去。他步履轻捷,一路匆匆向西,已经进入了另一个街区。在那里,一个杂货铺正在挂出“停业装修”的牌子,但伙计们忙里忙外干着的并不是装修的活儿,而是在仔仔细细地擦洗着每一处角落。

瘦骨嶙峋的掌柜气哼哼地指挥着:“洗干净点!对,还有柜角,阿利那浑小子最喜欢往那儿靠着偷懒,用点力!真他娘的晦气……”

三十六号走上前,轻轻拍了拍掌柜的肩膀。掌柜没好气地回过头来,看到对方的眼神锋锐得好像刀子一样,一张脸绷得紧紧的,显然来者不善,多年经商养成的良好习惯令他立即换出了谦卑的笑脸。

“这位老板,您有什么事吗?真不巧,本店今天不营业,请您改……”他话还没说完,已经被这位看上去全世界的人都欠他两个金铢的人打断了:“别废话,你知道我为了什么而来的。”他从怀里摸出一块黑漆漆的铁牌子,在掌柜面前晃了一下,掌柜就像被雷击了,浑身一哆嗦。他苦着脸,乖乖跟随三十六号来到僻静处,然后开始急不可耐地分辨:“官爷!我昨天就已经说了呀,我只是轻轻给了阿利那小子一巴掌,只有一巴掌而已,他就莫名其妙地倒在地上,浑身抽了几下,然后突然……突然……官爷!那一巴掌只是个巧合,全城这两天死了那么多人,不可能都是我干的吧?”

三十六号不为所动,悠悠然说:“对我而言,任何可能性都是不会轻易排除掉的,除非你能好好配合我,把事情弄清楚。”

“我配合!您老要问什么我告诉您什么!”掌柜恨不能把心和肺都掏出来。

“你打了他一巴掌之后,他是什么表情?”三十六号问。

“很奇怪,他往常挨我的打都是还没碰着就先开始喊痛,这次却像是很舒服一样,还对着我笑了一下。然后他就变成了……那副模样,你知道的。”

“那你为什么要打他呢?”三十六号问。

掌柜唉声叹气地说:“这小子就是贪玩!不到打烊的时间就溜出去,跑到洗马池去看什么云州班,天擦黑了才回来,还满嘴酒气,所以我忍不住扇了他一下。官爷,真的就是轻轻一下啊……”

三十六号挥挥手,止住了他翻来覆去的絮叨:“云州班?什么东西?”

掌柜看来有些诧异:“官爷您一定是一心扑在工作上了,忘我奉献,忘我奉献!嘿嘿……这几天淮安城最火爆的就是云州班了,那是一个从云州来的戏班子,听说展出的全都是云州的奇异生物。”

“云州的奇异生物?”三十六号一愣,随即嘴角轻轻撇了撇,似乎是表示轻蔑。但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想到了点别的什么。

“有意思。”他快步离开,边走边将那块黑色的官府腰牌放在手里把玩,不知道是不是用力过猛,腰牌啪的一声碎了,露出里面白色的木渣。

和这个死去伙计的人死茶凉不大相同,淮安城街头星相师无眼路柯的后事却办得风风光光,单是哭丧的就请了二十多个,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听来比亲儿子还伤心。为这个穷困潦倒、毫无积蓄的穷光蛋出钱办葬礼的,是路柯的主顾之一,淮安著名公子哥程万礼。据说为了显示自己有钱,他曾一度想把名字直接改成程万贯,被老父教训一通,遂作罢。不过在旁人眼里,或许程万贯这个名字更适合他。

万贯家财的程大公子难得的一脸沉痛,眼中饱含着感激的泪花:“我的命是路柯先生救的。他昨夜在街头拦住我,硬要为我算命,说我的命星昏暗,星轨错乱,光芒完全被谷玄所吞噬,三日之内必定有血光之灾,只有他以本身的绝大法力为我将灾劫转移到他身上,或许有一线生机。我当时不相信,勉强付了几个金铢给他,他却将金铢扔到地上,说他行走江湖,游戏人间,只为点化有缘之人,却不是为了金钱。”

三十六号微微摇头,眼前这位程大公子果然是酒囊饭袋,这等老掉牙的江湖骗术,大概也只有他会相信。果然他接着说:“当时我一犹豫,把手递给了他,他抓住我的手,刚刚看了几眼,他忽然放开我,向后退出好几步,坐倒在地上,然后就变成了……那样子。”

“这位仙师,想来是我身上的厄运太重,也不知道路柯先生是否完全化解干净了,不知道您……”他眼巴巴地望着三十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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