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中饱含着讥讽意味,云灭感到龙雷握剑的手上肌肉一下子绷紧了。看来这的确是一个不怎么能沉得住气的人。
二十四、戏剧性结局
作为羽人,云灭对暗月这玩意儿并无好感。抛弃诸如“暗月带来灾祸”之类玄之又玄的说法,暗月对他的直接影响就是——不能飞翔。尽管他平时并不轻易使用飞行的本领,但此时走在暗月域里,仍然有被锯掉了一条腿的感觉。
胡斯归不时幸灾乐祸地看他一眼,那意思大概是说:现在你和我们一样了。
和裂章域荒凉的石原不一样,暗月域的植被生长异常旺盛,一进去就是一片广袤的草原。那些疯长的绿色野草几乎有一人多高,让人的视线不断受阻,而且草质怪异,不像寻常的草叶那样柔嫩,而是粗糙坚硬,边缘尤其锋利,一不小心就会被割伤。好在胡斯归等人对这片草原并不陌生,安排了熟手在前方割草开道,就像是在森林里铲除树枝藤蔓开道一样。只是草丛里扑飞着数不清的蚊蚋,一团团地向人们脸上撞去,即便准备了驱蚊水也没那么容易解决。当化整为零的叛军分批泅渡并最终在草原中的一个水泡附近集结在一起时,每个人脸上都或多或少带有一些蚊虫叮咬的痕迹。
最后清点下来,可用之兵总计有将近三千人。相比昔年华族与蛮族作战动辄数万人乃至于数十万人的规模,这三千人实在微不足道,但对于云州这片荒芜之地而言,已经是一个庞大的数目了。难怪龙雷如此有信心。
“本来该有差不多四千人的,”胡斯归低声对云灭说;“龙雷这孙子,只有勇力去蛮干,却不懂得保存有生力量。”
“你和龙雷交过手吗?”云灭问。
“没有,好歹名义上他和我还是一拨的,但他的身手比起你我至少要差了一截,华而不实。”胡斯归随口说。云灭点点头,没有再问,很快又想到兵力问题。三千人的确不算少了,但敌人显然并不只有人,龙渊阁的书生们曾遇到过的触须怪物、风离轩曾布下的杀人树林,都是能在一瞬间取走无数人性命的东西。
还是觉得这一战胜算极微,甚至于根本没什么胜算,云灭的眉头皱到了一起。可一向老辣的胡胖子为什么不阻止呢?
接下来的几天里,胡斯归和龙雷等人聚在一起谋划进攻方法,云灭无所事事,只能坐在帐篷门口,看着草原里似乎永远不停息的雨水。按季节来看,现在应该已经是隆冬季节,但云州的天气好像也和东陆不大一样。那些雨水并不带来刺骨的寒意,却好像连绵不断的秋日絮语,把一阵阵的愁思带给浸润其中的人们。吹过草原的风把那些雨丝吹得歪歪斜斜四处飘散,在空中划出晶亮的轨迹。
秋风、秋雨,加上暗月对人情绪的影响,云灭很自然地又想起了生死未卜的风亦雨,这好像已经成了每天的功课。这个一辈子都把自己藏在高傲与自尊的外壳中的男人,一旦外壳上被弄出了一个小缺口,想要补上就不那么容易了。当然,他绝不会把自己的真实内心显于脸上,甚至在身边完全无人时,也会在嘴里用挺不耐烦的语气嘟哝两声给自己听:“真会给人找麻烦。哼。”
他也趁着这最后的清闲时光骑着沙驮在暗月域里查看过一下地形。暗月域比裂章域略小,但仍然算是地域广大的地方,地形也很复杂,形状近似一个东西走向的长形口袋。这里与裂章域相连的西面一段较宽,也就是这片野草不断疯长的原野;与谷玄域相连的东面则相对狭窄,是一片环境相当恶劣的湿地。而叛军和领主可能开战的区域,大概会在“口袋”的中央。那里的气候难得的适宜农耕,在两片草原之中,居然开辟出了不小的耕地,能收获一些品质中等的作物,养活一些人。领主原本并不很重视这些耕地,但就在几年前,却突然派兵强行驱散了耕地上的农夫,将其中最肥沃的一块地霸占下来,禁止任何人接近。
“他在那里发现了宝藏吗?”云灭问。
“就算是宝藏,不出云州也没法用啊,”胡斯归回答,“进出云州那么难,再值钱的宝藏也没法吸引商人舍命来交易。就像沙漠里快要渴死的旅人,一坛金子绝对比不上一杯清水更有价值。”
“那这杯清水究竟是什么?”
“我多次派人去偷偷打探,为此牺牲了不少性命,不过最后总算得到点消息。领主在那里的地下找到了某种特殊的矿石,如果交给河络研究冶炼的话,可能会造出足够坚固的船,抵御云州海域的风浪。这一点,恐怕是领主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吧。”胡斯归说。
云灭想了想说:“没错。单纯当这片蛮荒之地的统治者,绝对不是领主的目标。他的眼光必然还是会落在富饶繁荣的东陆。但如果云州始终维持着这样与世隔绝的状态,他的野心就难以实现了。”
胡斯归点点头:“所以这一片矿藏就成了我们与领主交锋的重点,也成了牵制领主兵力的重点。历次交战,我们都摆出一副要端掉这片矿的架势,逼得领主陈重兵与此。但我们其实每次都是在佯攻,却借着他其他地方兵力空虚,打击其余。”
“这一次就会反其道而行之了吧?”云灭说。
胡斯归愣了愣:“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些日子里,我也并不是每天呆坐着,”云灭淡淡地说,“虽然不能展翼,我也还有眼睛。我注意到龙雷这几天每天都会派出一对身手最敏捷的人,向东方而去。我们的出发时间不定,比较多的是在夜间,回来时人数几乎不变。他们究竟是去做什么呢?我想,是去打骚扰战去了,故意引起敌人的注意,让敌人根据过去的经验判断,认为你们这一番做作仍是为了佯攻矿场。而实际上,等全面进攻时,你们会把大部分兵力都投进去。”
胡斯归瞪着眼睛,好半天才说:“云灭,你如果生在战争年代,只怕也是个一肚子坏水的奸人。”
“而且是个恶毒的奸人,”云灭冷冰冰地说,“胖子,你很清楚,我的目的可不是帮助你们打击领主的有生力量。我需要尽快地直接干掉他,而不是陪着你们玩无聊的战争游戏。拿下他的矿藏这种事,对你们有好处,对我却半点好处也没有,因为那反而会令领主更加提防谷玄域。告诉我,你究竟在打着什么主意?如果你真的愿意听龙雷的话来一场持久战,我只能撇下你自己行动了。”
胡斯归长叹一声,左右看看,低声说:“跟着我来。”
两人像是好朋友相约散步一般,大模大样悠哉游哉地离开营地,向着远处走去。直到离开了所有人的视线,胡斯归才停住脚步,开门见山地说:“我会杀死龙雷。”
云灭瞥了他一眼,等着他解释。胡斯归接着说:“我已经和我过去的心腹们联系好了。正面的对抗毫无意义,如果不小心让这区区三千人再分裂一次,那就更难办了。所以我先假意顺从他,再在起事之前偷袭他,我的心腹们则会迅速响应我以收束人心,把权力集中到我一个人的手里。”
“你不必帮我,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他补充说,“如果不能亲手干掉他,也必然不能服众。”
“这才像是你的作风。”云灭说着,一脸平静的离去。
“记住,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不要顾及其他任何事,紧紧跟住我就行了。”胡斯归在他身后撂下这么一句奇怪的话。
在云灭内心焦急外表若无其事的等待中,进攻的日子总算是到来了。这一天很难得天放晴了,但这样的天气反而令龙雷心中不快。
“雨天才更好偷袭啊。”他叹息着,仍然开始有条不紊地下达各种命令。三千人分作六个五百人队,分不同方向向矿场包围而去。胡斯归本来要求带领一支五百人队,却被龙雷拒绝了。他命令胡斯归跟随在他身边。
“这叫做欲擒故纵,”胡斯归坏笑着悄悄对云灭说,“我越要求单独行动,他越不会同意,所以最后我只能跟在他身边。”
黄昏时分,龙雷已经悄然完成了对矿场的包围,虽然三千人没办法做到那种水泄不通的合围,弹药击垮矿场中的守军,应该不是难事。
龙雷手握着剑柄,和胡斯归、云灭二人站在附近的山谷上,看着远处夕阳照射下的矿场。如胡斯归所说,矿场外围遍布守军,做严密看防状,但习惯了被骚扰的领主恐怕未必会把大批人手放在矿场里。
夕阳已经渐渐坠下,西天最后的暗红色光芒带给人阴冷无助的感觉。等到太阳完全下山,龙雷就将发令。云灭看了胡斯归一眼,慢悠悠的走到一旁,胡斯归点点头表示会意。
“龙雷,我建议你留半个五百人队在此虚张声势,剩下的所有人立即强攻暗月域与谷玄域的连接口。”胡斯归语气平淡地说,就好象在和龙雷商量晚饭吃什么。
龙雷转过身来,目光锐利如刀;“胡胖子,我们之前所定的步骤,好像不包括你跳出来搅局这一环吧?”
“的确不包括,”胡斯归微笑着回答,“反正整个计划我都会推翻。”
两个人只是这么简单的几句对话,已经明白无误地表露出无法调和的敌意。龙雷握着剑柄的手上青筋露出,已经蓄势待发,胡斯归看上去则很悠闲,但闪到一旁坐山观虎斗的云灭能感觉到,他的全身就像拉紧的弓一样绷紧了。
两人对面而立,足足五六分钟都没有动弹,耐心寻找着对方的破绽。但相比之下,胡斯归更专注一些,龙雷的视线却经常扫向远处,显然还在惦记着即将展开的战斗。当最后一点夕阳的余晖完全消失时,他看起来终于忍耐不住了。
龙雷长剑出鞘,向着胡斯归的胸口刺去。这一招招数光明正大,出招前准备动作明显,颇有几分东陆王室贵族比剑的派头。但他接下来的几剑连环进击,可就不再留情了,剑招精妙,出手凌厉,逼得胡斯归左支右绌。
但这个胖子是在一次次濒临绝境的死战中锤炼出来的,应变能力可不一般。躲过了最初的几招后,他抓住机会,双手刀剑齐出,很快抢得先手。几个月前,云灭第一次在淮安与胡斯归交手时,就见识过他的双手分博之术,那时候胡斯归一手持银簪,一手化掌,双手招数截然不同,给他制造了不少麻烦。
但现在看来,一手剑一手刀才是他最拿手的兵器。他左手长剑刺削,右手短刀劈砍,招招毒辣凶狠,招式出人意料不依常规,连云灭看了都忍不住在心里暗赞。反观龙雷,被胡斯归一阵近乎无赖的舍命猛攻之后,已经渐渐落于下风。只是他的剑术本身带有那种不动如山的沉静气质,处于守势的时候,倒也滴水不漏。但胡斯归得势不饶人,手上刀剑攻得更紧,金属划出的炫目白光如疾风骤雨般把龙雷围在其中。
胜负已分了吧,云灭想,论实战,龙雷和胡斯归的差距还是不小的。但不知怎么的,他的心里却隐隐有点不安,龙雷的剑法老在提醒着他点什么东西。这种剑法他似乎曾经听说过,它究竟出自何方呢?
正当他苦思冥想,在自己的脑海深处翻搅那些久远的记忆碎片时,场中形势忽然起了不可思议的变化。其时胡斯归看准时机,右手刀猛劈下去,力道十足,逼得龙雷不得不回剑招架,而他的左手剑趁机中途变招,刺向对方的右肩。龙雷如果架住了刀,肩头就会被剑刺穿;如果挡住了剑,则会被一刀劈掉头颅。看起来,他不得不挨一剑了。
但谁也没想到,龙雷的剑迎向胡斯归右手刀的同时,左手突然伸出中指食指,闪电般插向胡斯归的双目!这一匪夷所思的阴毒招数绝非无可奈何的临时变招,而是力道速度无懈可击,显然习练已久。如果胡斯归不撤招,充其量刺伤龙雷的肩膀,自己却难免被抠出眼珠。
他大惊之下,反应仍然迅速,只能撤回刀剑,头颈回缩,先全力护住自己的眼睛再说。观战的云灭却在这一刻下意识地摸了摸背上的弓箭。从龙雷刚才那一下诡异阴狠的变招,他终于猜出来龙雷武功的来历。
扈微尘!那个曾经是东陆最有名的杀手,如今却被当成疯子,在云州的荒僻村子里默默等死的扈微尘!云灭刹那间回想起了自己所听说过的扈微尘的事迹。此人虽然是个杀手,却出身于一个很有名望的东陆贵族之家。但他和自己一样,都天生不喜欢一成不变戴着面具的贵族生活,再加上对自己所学的死板拘谨的武功也很不满意,终于叛离家族,成为了一个杀手。从这一经历来说,扈微尘和自己很有几分相像。
但扈微尘和自己最大的区别在于武功。自己的武功是家族之外的人传授的,后来才慢慢补习云氏自身的绝学;而扈微尘却是成年后才离家,在此之前早已把家传剑术练到登峰造极的境地。他家传的贵族流剑法在招式上精益求精,但在变化和诡诈方面却颇有不足。于是扈微尘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改进了这一剑法,添加了不少阴损的巧妙变化,成为他日后杀手生涯的杀招。
龙雷的武功,无疑就来自于扈微尘!但此人平时深藏不露,把一切精巧的变化都藏了起来,却在这最关键的时候亮出了毒蛇的獠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