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九州·龙痕 唐缺  《龙痕》

序章  无心之失

  人的一生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事情,可能非常微小,却能够在不经意间改变你毕生的命运。比如你在二楼浇花,一不小心碰翻了一个花盆,该花盆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落到了街上,正好砸死一个老头。于是你锒铛入狱,因为误伤人命的罪行被发配到边疆服苦役,这辈子的寒窗苦读、那还未到来的功名利禄就此化为泡影,在塞北漫天的风沙中消散无形。你事后无比的后悔:我他妈干吗吃饱了撑的要去浇花?干吗肘子不收好非要把手插在腰间?但此时的后悔已然无济于事,命运已经改变,不可能重头再来一次。

  对于路习之而言,这个花盆打翻于他二十二岁那年。那时候他是一个既缺乏天分又不勤奋的读书人,每一天捧着书本在城里四下转悠,从来都无法把那些文字真正塞进自己的头脑里。在鑫城充满诱惑的空气里,大多数年轻人总是比较浮躁,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成为赫赫有名的商人,锦衣玉食,富甲一方。路习之这样家境寻常的即便没有本钱,在心里想想总是难免的,何况他生性轻浮好动,若不是为了从父亲大人手里骗到月钱,是断不肯捧起比砖头还沉重的书本的。

  三金为鑫,鑫城得名决非偶然,身处繁华的宛州南部,这里的商铺票号鳞次栉比,家里没几个铺面的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

  “幸好我脸皮厚,没什么不好意思出门见人,不然就赶不上那档子事了。”路习之后来如是说。此时他布袍敝屣,几乎行遍了九州,内心的真正想法,也不知道究竟是庆幸还是隐隐觉得不幸。

  关于“那档子事”发生的日子,路习之的记忆出现了混乱,他感觉那似乎是个夏天,因为自己一路上浑身大汗,被阳光烤得焦头烂额,每一寸皮肤都恨不能冒出轻烟;但又好像是在秋天,因为整座城市弥漫着无法排解的萧索气息,脚下似乎还有踏碎枯叶的窸窣声。记忆在这里自相矛盾,分出了两条岔路,路习之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后,决定放弃去探究其中的真相,因为那些细枝末节只是历史身上无足轻重的汗毛罢了。

  “重要的是那个夸父,”他一再强调说,“一切都来源于他。那一刻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化作了无关痛痒的尘埃,只剩下了那个夸父……”

  只剩下了那个夸父。他如山的躯体堵住了原本很宽阔的街道,他巨大的脚掌每迈出一步就能让人感受到足底传来的震颤。他的头颅就像一块布满杂草的粗粝岩石,如果这颗头被人砍下来,大概也能砸死几个人;他身上围着一整张的兽皮,这兽皮上千疮百孔地布满了显然是尖锐的武器造成的破洞,但没有人能认出,这只大到可怕的生物究竟是什么,竟然可以包裹住如此的庞然大物。

  他全身伤痕累累,插满了箭支,还有鲜血在一滴滴地落下,在地面上留下一个个鲜红的印迹,但他喉咙里不断发出低沉的咆哮声,一步不停地追逐着前方似乎快要跑断气的一辆马车。夸父在这样一个原本平淡乏味的上午突然出现在鑫城,出现在这个距离殇州无限遥远的人类城市,就像一块雪山中的千斤巨岩砸进了宛州温婉的小桥流水中。

  当时路习之正在茶铺里喝着两个铜锱管够的茶水,从茶博士的嘴里打探着最近发生在城里的逸闻趣事,可惜由于他向来出手寒酸,颇具经济头脑的茶博士并不愿意在他身上浪费时间,这让他有些索然无味。

  那辆马车首先出现,吸引了人们的视线。这是一辆特制的马车,加高、加长、加宽,用四匹马拉动,比寻常的马车大了一倍都不止,显然车厢里装了什么特别巨大的事物。拉车的是北陆名种紫云驹,这是百夫长以下的寻常骑兵都不能配备的优良战马,却被用来拉车,而且车夫毫不懂得怜惜,手里的鞭子玩命地抽在马背上,伴随着那些响亮的击打,周围识货的看客们也禁不住发出痛惜的啧啧声。

  但人们很快意识到,车夫这样拼命地赶马是有道理的。在他身后距离不到一里,一个恶魔一般的夸父正在穷追不舍。他手里没有拿着夸父惯用的狼牙棒,而是一整棵大树——兴许是在什么地方随手拔出来的,那副狰狞的模样在此事过去几十年后还不断被市井之民用来吓唬不肯听话的小孩。

  对于现场的绝大部分目击者而言,这是他们一生中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夸父,但这第一次就让他们过足了瘾。寻常夸父的身高大约只能是人类的两倍多,这一个却足足有四五丈高,差不多是一个人的五六倍。这样体形的夸父,在普通夸父部落里每两三百年也未必能出现一个,每出现一个必然是足以以一当百的伟大战士,眼下竟然会来到远离殇州的鑫城,实在是匪夷所思。

  一直到很久以后,路习之才知道,这名夸父并非来自于殇州,而是一直令人不可思议地蛰伏于越州和宛州交界处的北邙山中。尽管如此,在这一次令人震惊的追逐中,他仍然跨越了上千里的路程,翻越北邙山,一路追到了宛州腹地,穷追不舍,并最终进入到人类的城市中。

  虽然这场追逐的起因、经过对于看客们而言都是一片混沌,但他们却很清楚最后的结局。没有一个夸父能在人类的地盘活下来,在这里河络会被强迫做苦工,羽人会被挑掉凝翅点做奴隶,鲛人会被剪掉控制方向的尾鳍作为观赏品,但只有夸父,没有任何活路。他们的力量太惊人,性格太坚韧,几乎不可能被真正地征服,因此偶尔有受伤被俘的夸父,也只能安排进入角斗场,让他们在血腥的格斗中失去生命。

  但眼前这个夸父不一样,他的巨大超过了人类的承受范围,何况又是如此具有攻击性。在异族的地盘上,等待他的只有一死。在他的身后,无数追兵正在扯着嗓子吆喝着,只是没有人敢于靠近,只能用弓弩射击。那些足以穿透人体的强弓,却仅仅能射穿这个夸父的表皮而已,他伸出手轻轻一扯,带血的箭头就连着箭杆一把一把地被扔到地上。

  “他干吗死追着那辆马车不放,抢钱吗?”茶博士不知什么时候凑到路习之身边,疑惑地问。路习之瞥他一眼,十分不屑:“你要是夸父,抢钱敢抢到宛州的城市里来吗?你有几条命?要我看,多半是那辆马车里的人抢了他什么东西,否则他不会那么不要命的追到这儿来。”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所说的话,拉车的四匹骏马中,终于有一匹无法承受长途奔逃的劳顿,前蹄一软,跪倒在地。其他三匹马却仍在疾驰,轰隆一声,马车失去了平衡,倒翻在地。车夫踉踉跄跄地滚了出来,向着夸父跨出一步,似乎是想战斗,但略一犹豫,拖着一条伤腿赶忙逃开,也顾不得马车里的东西了。路习之发现,虽然受了伤,这个人的步履仍然矫健非常,不像一个寻常的马车夫。

  夸父见到眼前的变故,脚下停顿了一下,随即加快步伐冲了上去。此时几匹马还在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拖动着车轮已翻到侧面的马车向前磨蹭,而追兵们却反而停下了脚步,不敢靠近。

  夸父大步上前,手中的树干抡起,砰的一声,缰绳断为两截,当先的一匹马在这巨力的打击下,几百斤重的躯体整个飞了出去。他扔下树干,就像是拔掉几棵杂草一样,扯断了其余的缰绳,剩下几匹马不待他赶,撒腿狂奔而去。

  那匹被他击飞的马一头撞进了路边的茶铺,撞翻了好几张桌子,各种碎片混合着或温或烫的茶水四散飞溅。两名茶客猝不及防,被马压到了身下,在巨大的冲力下当场被压断了胸口的肋骨,口喷鲜血而亡。人们这才意识到了害怕,开始乱纷纷地逃命。

  “你说说这年头有些人素质怎么就这么低!”路习之眼泪汪汪地说,“都这时候了,居然还趁乱偷别人钱袋!他要是不掏走我的钱袋,那会儿我就已经跑掉了,已经跑掉了就不会看见后面的事情了……”

  路习之有个毛病,喜欢看热闹,但以生命为代价去看异常热闹未免过于奢侈,所以他眼见着身边的人都开溜了,自己也不甘、或者说不敢落后。然而刚跑出两步,他觉得腰间有点异样,似乎少了点什么东西,伸手一摸,钱袋子已经不知所踪,里面大约有价值半个金铢的散碎银钱。

  作为一个穷书生,半个金铢可是很长时期的饭费了,丢了不能不心痛。路习之当时并未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窃贼,还以为是不慎掉落,赶忙回过身去,在地上的一片狼藉中搜寻,哪里能找得到?

  他愤怒地诅咒了两句,无奈的站起身来,正准备继续逃命,却无意中眼睛往街心扫了一眼。这一眼看过去,他就呆住了,那一幕场景如同磁石一般,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那个夸父已经砸开了车厢,从散落在地上的木板可以看出,该车厢的板壁极为厚实,木材是坚硬的柚木,却仍然轻易地被砸开。装在车厢当中的东西暴露了出来。

  那是一块冰,一整块四四方方的冰块,大小和一个贵族用的豪华棺材差不多。后来路习之始终存在的夏天的印象,就来自于冰块上丝丝冒出的白气,在一些偶然的场合,他曾见到过城中富贵人家在夏日享用的冰。

  ——上等的战马和特制的马车,仅仅为了运送一块冰?这个魔王驾临一般的夸父,竟然是为了一块冰而来的?

  路习之觉得不可思议,但事实如此,夸父怔怔地看着那硕大的冰块,突然之间双膝跪地,将高傲的头颅低下,做出了膜拜的姿态。在这个异族的世界里,在无数死敌的包围中,夸父虔诚地跪在地上,仿佛周围的一切都是虚张声势的幻影。

  身后的士兵们嘴里不停地咋呼,却仍旧没有一人敢于靠近,谁也不想像方才那匹马一样,被夸父挥着树干打飞。这些华族人有着比蛮族聪明得多的脑子,随时都能精确评估战斗中的风险,并自动选择规避。在足以重创这名夸父的武器运来之前,没有人有一丁点想法上前与之搏斗。

  于是在这短暂的空隙中,能逃的人全都逃掉了,路习之也想要跟着逃,但是好奇心起,却又舍不得挪动步子。他注意到,那冰块的中间,有一片阴影,显然其中冻结了什么东西。夸父所膜拜的,无疑也是这个东西。

  这究竟是什么?路习之猜测着,是什么稀罕的财宝,还是他先人的骨骸?看他那副虔诚到要死的神态,多半是先人的尸骨一类的吧……

  正在胡思乱想,耳中听到一阵刺耳的声响,好像是有什么特别沉重的东西,正放在滚轮上缓慢地滚动着。不用回头看,他就知道,这帮白吃饭的兵怕得狠了,竟然推来了用于攻城战的投石机。

  这帮蠢蛋,路习之禁不住在心里骂道。投石机的精确度仅限于大尺度的兵团作战,想要在城市的巷陌中准确地击中一名夸父——即便这是名比一般同族更大的夸父,也至少会需要击毁几十座民房作添头。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恐惧所能给人带来的力量。一偏头,他吓了一大跳,士兵们竟然一口气推来了六部投石机,看来是不把夸父砸成肉酱誓不罢休。在六部投石机的火力下,路习之再浑不吝,也不敢久留,那些牛犊一样大的磐石可不长眼睛,管他路习之还是夸父,统统照砸不误,即便砸死了他,最后肯定也算在夸父账上,死了多冤呐。

  他摇摇头准备离开,纯属鬼迷心窍,他想起了一句夸父语,于是禁不住念出了声。

  “你还会夸父语?”后来听他讲故事的人十分崇拜地问。

  “咳,会个屁!”路习之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表情,“我那会儿经常溜到格斗场去看夸父俘虏的格斗,每一次当其中一方将自己的敌人打倒、准备取他性命时,他都会提着武器指向对方,嘴里大喊一句夸父语,发音就好像我们说‘姑娘漂亮’……”

  “‘姑娘漂亮’?”对方疑惑地重复了一遍,“这话到底什么意思?”

  路习之脸上微微一红:“我、我那时候哪儿知道啊,我以为他说的是‘你死定了’‘你完蛋了’或者诸如此类的什么玩意儿,用在那个场合还蛮应景的,后来才知道压根不是那么回事,可是已经晚了。”

  路习之自以为这句话说得很小声,断没有料到夸父霍然站起身来,将身躯扭向他。当他发现说出这句话的竟然是个人类时,那双足有人头大小的眼睛瞬间瞪了起来,放射出莫测高深的寒光。

  这一眼瞪得路习之魂不附体,他悔得几乎要撕掉自己的嘴巴,假如撕掉嘴巴能消除夸父对他的关注的话。然而夸父对远方缓缓逼近的投石机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是牢牢地瞪着自己,嘴里像打雷一样说了几句什么,可惜路习之半句也听不懂,唯一能看懂的是夸父的动作:夸父伸出右手,张开五指,插入了冰块中,将冰块扛在肩上,随即大步向自己走来。

  他用空闲的左手像拎小鸡一样把路习之拎了起来,后者完全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只能一面在心中把自己痛骂上几百遍,一面体会着如同羽人一般的飞翔的快感。虽然这种飞行是完全被动的,他所能做的仅有无力地踢几下腿,看着自己的身体同夸父一起向着笨重的投石机猛冲过去。

第一章 惊变之夜

  老师对青奚的评价是:此子脑后生有反骨。这个评价遭到了青奚本人的反对,理由是“我全身上下都生着反骨”。此后他部分修正了这一说法,因为至少还得留出两块正常的肩胛骨以便凝翅。

  后来老师一直抱怨说,有一天羽人们会来找他算账的,因为他拐骗了一个万中无一的可以随时凝翅的人才,把一个本应当成为鹤雪士的年轻人改造成了现在的土拨鼠。这种毫无节操的明贬实褒引起了其他学生的嫉妒和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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