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作者:九夜茴/林特特/韩梅梅等

内容简介:

——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然而欲言又止,多的是搁不开、放不下。

【普通青年的英雄梦】

他疑惑地问“你是…”,我也奇怪地看着他,“我是我啊,不然能是谁。”13年8个月没见面。良久,他低低地说,这不就是我吗?

【春风十里,虽然春天已尽】

第一个所知的远方是泰安,第一个向往的远方是西安,第一个想留下的远方是北京。然而我在青岛,突然想念合肥。

【你的未来里,有没有我】

开张两个月,馒头的炸鸡排店赔了五千块。第三个月,八千块。胡同里另一家鸡排店,却始终排着长队。馒头前去探寻,门口忽然出来一个姑娘,馒头一下愣住。我也愣住。

【遇见贪生但不怕死的自己】

慧姐抽着烟,淡淡地说:“要是可以,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凭空消失了,不再在这轮回里玩了。”说这话时,带着一种顽皮的平静。我有点明白,为什么活佛想找她了。

九夜茴、林特特、八月长安、这么远那么近、小岩井、午歌、宋小君、里则林、小川叔、烟波人长安、韩梅梅、苏辛、老妖、十里红妆等19位最当红的青春文学作者带来了他们写给世界的告白,第一次他们无惧无畏,倾吐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一个故事一个世界,每一个世界都期待着那个怀揣梦想的你。

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另一个你,在做着你不敢做的事,在过着你想过的生活。

也许我们正在走向远方,也许我们始终没有踏上征途。

发生或未发生,至少有一种可能正在向我们展开。

写给亲爱的你,愿你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

☆普通青年的英雄梦——这么远,这么近

我大学之前所有的寒暑假,都是在外婆家度过的。

那个年代没有电脑和网络,手机是大人才能使用的神秘盒子,父母整日忙着工作,思考如何升职加薪,加班也是家常便饭,学校放假他们不能让我终日一个人待在家,于是便把我扔到外婆家。

听母亲说,暑假第一次到外婆家,我的哭声便传出了二里地,和当年第一次去幼儿园哭天喊地的动静差不多。

这个事实是母亲对我说的,我一直不相信,在我印象里,只要上午学校放假,下午我就会收拾东西催着他们送我去外婆家,在我的记忆中,压根没有抵触过这件事。我对母亲说,你瞎说,我特别喜欢姥姥姥爷,我着急回去和他们住。

母亲白我一眼,这或许是理由,但你主要是去见王凯。

哦对了,还有王凯。这是我从小的伙伴,母亲不提我差点就忘记了,想想确实有那么一段时日,我在外婆家闭门不出,每天睡到日上三竿,作业也懒得写,喜欢看电视和吃凉皮,每天吆喝外公给我买冰棍,他溺爱我对我言听计从,可外婆却不乐意。

外婆给母亲打电话:你家这兔崽子每天睡得不起,作业不写,也不爱和其他小朋友玩,咋办?

母亲是个比较嫌麻烦的人,给出的建议是,这孩子从小就不乐意和同龄人玩,找个大点儿的伴,管着他就好了。

于是过了几天,王凯被外婆领到家里,那时我正在睡觉,掀开被子露出眼睛怯生生地看着他问,你是谁?

王凯一瞪眼,我是你妈派来管你的。

从小我就是一个小角色,还不怎么讨喜,黑黑的皮肤,小小的眼睛,留着可以看得出头皮的寸头,厚厚的嘴唇总爱张着,因为爱吃糖又不听话,长了一排不整齐的大板牙,学习成绩中下游,不爱好体育,贪吃,又懒。

这都是母亲教训我时说的话,我听完总和她嚷嚷,那都是别人家的小孩,不是我,我心高着呢。那时我觉得同龄小孩没劲透了,整天就是翻洋片打游戏,我宁愿在家看柯南,也不想和他们在土地上玩无聊的游戏。

就是那天,外婆在宿舍区遇到了邻居家的奶奶,闲话家常说了我的事情,于是邻居笑眯眯从屋里唤出了正在写作业的王凯,他就被外婆带到了我的面前。

我不记得当时初次见他是什么表情,但绝对被他的眼神唬住,悄悄哦了一声就蒙住头,任凭外婆怎么喊都不起床,后来渐渐没有了声音,我好像睡着了,做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梦,醒来后觉得胸口闷得慌,探出头发现王凯竟然还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

当时我觉得他的行为带着一种强烈的顺从,好像是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我最看不惯这样的人,年长几岁又如何?我坐起身,故意用一种冷冰冰的语气问:你看的什么书?

他把书立起来给我看封面,喏,这本,刘晓庆的《我的自白录》。

这是外婆家书柜里的一本书,是母亲之前带过来的,我从来没有翻开过,但是他却看得出神,我问他,好看吗?

他歪着头想了一下,好看,我就想成为这样的人。

我继续盯着封面,上面写着:从电影明星到亿万富姐儿。我问,你是想做明星还是想做富翁?

他笑了一下,都想。

王凯长得很好看,用外婆的话说是很喜人,浓眉毛、大眼睛、红扑扑的鹅蛋脸,头发浓密,额前还有一个斜刘海,基本每天都穿着浅色的衣服,领口只松一个扣子,穿一双皮凉鞋,完全没有小孩子邋遢的样子。再看看他身旁的我,外婆微微摇摇头。

在那座钢铁厂背后的平房宿舍区里,王凯也是最受人瞩目的孩子,不仅因为他读书好人也乖,更重要的是他有威信,用现在的话说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

三日五日我们便混熟,他便让我进入他的圈子,他告诉我,在这个小地方,不怕混不熟,就怕被排挤。我听着他像大人一般的口吻,没办法接话,只能抬着头张着嘴愣愣地看着他,这个表情一直持续了很多年。

我第一次被他领着去玩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宿舍东边所有的孩子都会聚集在这里。宿舍分东西两半,以一座荒废的学校为界限,彼此少有来往,而我们东边所有的孩子,每天下午都会聚集在学校里,而王凯就是这里的组织者,大家叫他凯哥。

我问他,有些人比你还大,怎么叫你凯哥?他眯着眼睛看我: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孩子们三五成群站在空地上,王凯领着我到处走,介绍他们给我认识,我头一次发现了类似黑帮电影里的眼神,那些人看王凯的眼神带着敬畏、害怕,更多的是崇拜,顺带我也沾了光,他们都乐意和我说话,往我手里塞“洋片”。我头一次有这样的待遇,于是我看王凯的眼神马上和他们一模一样了。

等到人差不多齐了,王凯挥手让大家聚集在一起,询问每个人暑假作业的情况,督促完成的进度。那架势仿佛和学校的老师一般,连那些比王凯年长的人都唯唯诺诺的,之后他清清嗓子,开始讲故事。

王凯讲的故事实在是好啊,那些无非是动画片情节和报纸上看来的文章,被他绘声绘色一讲,仿佛变成了一个全新的故事,所有人的神情跟着他的语气发生着变化,时不时还传出或惊叹或惋惜的声音。

更让我惊奇的是,那本王凯在外婆家看的书,都能被他拿出来绘声绘色地描述,大人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注定对小孩子有着无穷的吸引力,每个人都听得入了迷。后来我问他,你怎么这么会讲故事,你能记得住吗?

王凯骄傲地抬起头:我好像就是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我将来希望像风一样,到外面去闯,我想做一个演说家,或者是作家。你说我能成吗?

我的鼻涕差点儿从鼻子里流出来,我使劲吸了一下,用力地点点头。

那时的王凯对我而言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每天带着我参加各种小孩子的聚会,他会给他们讲不同的故事,带着所有人去煤场放风筝、打羽毛球,然后在草丛里站成一排撒尿。无论现在看起来多么荒谬的事情,那时跟着他一起做都觉得天经地义。

只是我骨子里依然顽劣,不爱写作业,渐渐厌烦了他每天的大道理,开始躲着他,不是称病就是说今天犯困,一开始他见我意兴阑珊倒也顺着我,两个星期后便不依不饶了。我不听话,他便摆出一副臭脸,我大声喊:你那些糊弄小屁孩可以,对我没用!

他盯着我看了许久,拉着我坐下,认真地问我,你将来想做什么?

不知道别人如何,在我年少的时候,人们还不流行谈论人生和梦想,这样的词汇还没有进入我们的生活里,大家最爱谈论的是你将来想做什么,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从小的观点就是过好今天,对于未来,从没有想过。

于是我愣了一下:没想过啊。王凯斜眼看我:你都十几岁了,应该考虑一下你的未来。

我反问,那你呢?你有想过吗?王凯点点头:当然,我马上就要中考了,我要上重点初中,重点高中,将来上重点大学,然后去北京和上海工作,还要把我爸妈都接过去住,让他们过好日子。

我问,在这里不好吗?王凯冷笑了一下:这里有什么好?四方的天,四方的地,一辈子穷。还是外面的世界好,我是肯定要走出去的。

那天王凯对我说了很多很多,说了他的计划他的构想,他要如何完成自己的目标。那天他走后,我思量他的话,感觉自己身体都热了起来,心在不自觉地躁动,感觉从脚底有一股热气冲了上来,脑袋晕晕乎乎的,脚底一下没站稳摔在了地上。

外婆以为我病了,急着去给我找医生,我躺在床上,感觉眼睛里亮亮的有东西,我知道自己身体没事,是脑子病了,我感觉自己以前的日子都白活了。

从那以后,一到寒暑假,我有事没事就往王凯家跑,跟他参加聚会,并且自愿担负起了组织的责任,挨家挨户唤他们来聚会,也在穿衣打扮上刻意向他学习,把仅有的几件衣服每天洗得一尘不染,并且开始整牙,留长头发,拼命练习跑步,参加学校鼓号队,报名作文训练班,我把曾经不愿意做的事情都做了。

王凯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他第一次主动来外婆家找我,进门便愣住了,他疑惑地问,你是…

我也奇怪地看着他:我是我啊,不然能是谁。他拉过我仔细端详:好像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我抿嘴一笑:是不是挺像你的?他慢慢地点点头:确实变化挺大的。然后他又像突然想起什么事情似的说:对了,我成功了!我考上重点高中了!

我也替他高兴,兴高采烈地抓着他的手,激动地大叫了起来。但与以前不同的是,我激动的不是他可以成功,而是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他可以做到的,我也可以。

那个暑假的第一个月,王凯表现得格外勤奋,几乎每天都召集小伙伴们到空地上听他讲话,他兴高采烈地分享自己考上重点高中的心情,规划自己的未来,描绘自己去大城市之后的生活,我耐着性子听,环顾四周,发现至少有一大半的人和我是一样的心思。

后来他便很少出现了,听他奶奶说是他的父母把他接回了家,参加各种各样长辈的聚会,接受学校的表彰,他给我打过电话,兴奋地告诉我他去的酒店如何的金碧辉煌,他拿到的奖金如何的多,我听着不耐烦,以后便不接他的电话了。

王凯不在,我便担任起了孩子王的角色,外婆喜滋滋地说我今非昔比,家里来找我玩的人络绎不绝,大家用曾经看王凯一样的神情看着我。我也效仿他给他们讲故事,安排游戏,督促作业,每天忙得不亦乐乎。

只是,偶尔心里会有一点沉甸甸的感觉,王凯如果回来,我该去哪里,是不是大家又会回到他的组织之下,王凯知道我现在像他一样并取代了他,会不会不开心?可我转念又想,自己又做错了什么?我是真的很想成为他那个样子啊。

那一日我正在空地上给他们讲清朝覆灭的故事,王凯突然回来了,他高兴地吆喝大家来拿礼物,摊开的塑料袋里有各种点心、饼干、铅笔盒、钢笔等等。他眉飞色舞地讲述那些已经说过无数次的构想,他把那些礼物塞进每个孩子的手里,完全忽略了他们脸上略带嫌弃的表情。

后来,一个孩子把手中的点心丢在他面前,嘟囔着嘴说,我不要,我还是想听清朝的故事。结果其他的小伙伴也纷纷效仿把礼物放回到袋子里,然后转过头期待地望着我。

王凯站在原地愣了很久,不置可否地瞪着我,然后转身跑了。那个时候的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我初中毕业后,外婆家搬进了市中心的楼房里,我也上了外地的重点高中,老房子便再也没有回去,儿时的伙伴们都断了联系,唯一还有几次来往的便是王凯了。

那时我在想,王凯肯定以一个胜利者的模样,坐在高三的课堂上,准备迎接属于他的果实,他像是早早规划好了自己的英雄梦,并最终踏上了充满鲜花和赞美的道路。而我,无论如何追赶他的脚步,都注定像夸父追日一般,只要他一日不停,我便追赶不上。

高中的学业陡然加重,我的成绩开始下滑,我曾经拼命努力保持的全班前五名,现在连前二十都进不了。担心害怕之余,我想起了王凯,向父母打听到他的学校和班级,战战兢兢给他写了第一封信。

那时他已经进入了高三,学业注定比我烦琐很多,但我却在一周后就收到了他的回信,他在信中依然是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除了三言两语告诉我学习的方法,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讲自己高中优秀的成绩、优异的社团表现和额外的社会实践。

我们成为了笔友,几乎每周都要通信,而他的回信却几乎千篇一律,一开始我用溢美之词夸赞他,可渐渐自己有了应付心理,放缓了回信的速度,而他的回信则更慢,语气也从最最开始的自信,变成了之后的疲惫、焦急。

其实他在信中也只提到了只言片语,但我依然知道他现在过得压力很大,他提到自己开始失眠、头疼,神经有些衰弱,提到第一次的月考成绩有所下滑,老师找他谈话。在王凯给我写的最后一封信里,他说,为什么大家都要逼我?我一定能做得更好,为什么没有人再相信我了呢?

至此,我们便断了联系。我又给他写了回信,然后又写了几封,都石沉大海,然后他们那届高考毕业了,我也再没有去信,王凯于我而言,已经是一个失踪的人。

而那时的我,已经和当年小学的毛孩子完全不同,我是学校的广播站站长,拿到了全国演讲比赛的第一名,每年的元旦晚会我是主持,还是学校的长跑冠军,作文大赛拿到了第一名,学习成绩保持在全年级前十,这些都是我曾经想都不敢想的。

高考后填报志愿,我又想起了王凯,我想如果我是他,我会报考哪所学校,这时我才猛然察觉,王凯已经深深进入我的骨髓,我会不由自主地按照他的想法去做事,也会把自己放在他的立场去考虑问题,我一时间有些恐慌,究竟是我变成了他,还是我本来就是他。

高中毕业后,我一度想见他又害怕见他,我搞不清楚自己的心情,想问问他考上了哪所重点大学,生活在哪座城市,那个立志像风一样自由的男孩,如今是什么样子的。但我又害怕他不能如愿,从他的身上再一次看到自己不确定的未来。

十年过去了,我依然没能再联系到他。

2014年的夏天,我从北京回到家乡办事,一天和母亲逛街时意外遇到了王凯的母亲,我没见过她几次,反倒是母亲和她聊得熟络,她问起我的近况,一再赞许我今日的小小成绩,我几次张嘴想问王凯,却都被母亲的眼神拦了下来。

临告别时,我忍不住问王凯的母亲,阿姨,王凯现在好吗?她点点头,这孩子啊,从小心太高,高考失败后就上了石家庄的大专,然后回来现在在一家公司做文员,不过结婚啦,挺稳定的。

我内心一惊,不露声色地说,您能不能给我个他的电话?

回到家中,我一次次拿起手中的电话,王凯的电话号码和微信号已经在脑子里背得滚瓜烂熟,却迟迟没有勇气拨出号码,想了许久,我添加了他的微信。没过一会儿就被通过,我惊喜地看着他的头像,正仔细端详他的模样,没想到他主动给我发来了信息。

文宇,你好。

我盯着这四个字不知道该说什么,索然回复了几句,约好过几天见面吃饭,十几年未见,不知我和他如今是怎样的光景,越是想要寻觅什么曾经的蛛丝马迹,越是发觉曾经的一切如此不堪一击。

我不断想象,再次见面我该如何做,是像多年未见一般来一个热情的拥抱,还是像大人一样握手,抑或是像好友一般相谈甚欢,还是已经是陌生人般客气,而当我真的见到王凯后,我才知道,这些年的时光,终究是错付了。王凯瘦了,黑了,曾经的浓眉大眼依然还在,但却搭配在瘦削的脸上,显得不合时宜,个子长高了一些,却差我一个头,穿了一件普通的半袖,领口有些泛黄,泛蓝的牛仔裤皱皱巴巴,一双运动鞋的白边已看不清颜色。

文宇,你好。王凯走到我面前,向我伸出了手,眼神里带着一种拒绝和冷漠,我熟悉这种眼神,他曾经在看陌生人时就是这个神情。

我赶紧握住他的手,故意夸大语气说,凯哥,好久不见啦!咱哥俩有多久没见啦?王凯松开我的手,自顾自朝里走去,我自知没趣及时闭嘴快步跟了过去,落座后他看了我一会儿说,十三年零八个月。

我没反应过来,啊?他说,我们有十三年零八个月没见面了。

我惊讶地看着他,这么久了?他点点头,嗯。

我可以预想到那顿饭吃得缓慢又焦急,各自沉默,各怀心思,而这种心思,不是我所想的因为长久不见面带来的隔阂,我明白这样的鸿沟是自小就有的,从他那一天坐在我的床前看书开始,彼此之间就已经拉开了一道口子。

菜上齐后,王凯给我看微信里的公司群,他说你看,前几天我们老总给我们群发了一篇文章,说写得特别好,让我们每个人都阅读学习,我看完后才发现那是你写的,呵呵。

我脸一红,是吗?写得不好啊。他笑笑,挺好的,不错。

谈话就此打住,王凯坐在那里认真地吃东西,我在脑子里焦急地想新的话题,但我发现除了我们共同度过的几年寒暑假,几乎再没有东西可以讲,我又不确定这些陈年旧事他是否乐意听,只能一杯一杯和他不断地喝酒,我怕只要一停下来,沉默和尴尬就会像这空气一般充满四周,任凭如何挥手都无法赶走。

后来王凯让我讲述自己的生活,我猛地喝了一杯,然后尽量不带感情色彩地讲述自己这些年的经历,我刻意回避掉一些成绩和闪光点,用旁观者的口吻像念报告一般说话。王凯的神情隐藏在酒杯后,看不清楚,我只是觉得他的眼睛一闪一闪,仿若多年前的模样。

良久,他声音低低地说,这不就是我吗?这不就是我曾经想要的生活吗?为什么你可以,我却不行?为什么是你?凭什么不是我?

说完,他将瓶中的酒一口气喝光,然后醉倒在桌子上。

我看着他一脸惺忪,慢慢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默默对他说,从小我就想成为你,我觉得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说要像风一样,你要去大城市,最后你没有如愿,你心里有苦我知道。曾经我想成为你,可后来我明白,长大后,我成了我自己。

你是我的哥哥,我的良师益友,我敬重你。说完,我低头干了手中的酒。然后王凯低着头,一把抓住我,他眯着眼睛看我:你好好干,加油,别像我一样被束缚住,到最后,后悔也来不及了。

我一把拉起他,对他低吼:没有人束缚你,是你太要强,要的太多!

后来,我回到了北京继续工作生活,直到2015年的春节前夕才回到家,姥姥去世了,办完葬礼后,我和母亲坐下来聊天,说起了曾经童年在老房子的生活,也谈起了王凯。母亲擦擦泪,叹口气说,这孩子,命不好啊。

我问怎么了,母亲说,他妈前几天还来咱家,求你爸给他找份工作,他之前在单位因为别人骂他窝囊,跟人打架被开除,家里赔了好多医药费,老婆也跟人跑了,他过得不如意啊。听他妈说他去了南方找工作,估计这春节也不回来了。

我听完心里堵得难受,回到房间关上门,偷偷哭了一场,不知道是替他难过,还是替自己悲哀,我刚满26岁,却感觉已度过了一生。2014年的那个夏天看着王凯隐约的白发,我感觉到他的衰老,而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也老了。

我的书架最上方摆着一本书,是曾经王凯在我床边读过的那本明星自传,我之前从外婆家拿了回来,摆在了最显眼的地方。我从书架上拿出这本书,抚摸着封面看了许久,然后像下定决心般拿出手机给他打电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却觉得有些话想对他说,电话那头却提示该号码是空号。我又打开微信给他发信息,竟然提示此用户开启了好友验证。

毫无征兆地,王凯删除了我,他彻底退出了我的生命。

那几个晚上,我总是在做梦,梦到外公外婆,梦到老房子,梦到曾经儿时的伙伴,梦到王凯,我们都还是年少的模样,流着鼻涕,拿着玩具手枪,我们听王凯讲故事,我们在一起做游戏写作业,那时,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

在梦里,王凯眼睛亮亮的,好像是午夜看到的星辰,他坐在高大的杨树下,穿着干净的白衬衣,他把一本书递给我,他说,我将来要像风一样,我要去外面的世界,我要上好的学校,去大的城市,要把我爸妈都接过去,过好日子。

你信不信?他问。

我仿佛有一种内疚感,又带着小小的庆幸,我过上了他曾经梦想的生活,又觉得这样的日子战战兢兢,我怀着一直以来的信念继续前往,却又一次次自我怀疑。但我明白,无论我如何怀疑,这条路我无法回头,我们选择了各自的生活,就注定要付出代价。

我和王凯,都一样,都一样流离失所,都一样无处安身,都一样为了青春赴汤蹈火,只是他选择了不甘心,而我选择了遗忘。

本以为,我们都是同方向的季风,最终会缠绕在一起成为风暴,却因为早已在不同的世界,最终各自背道而驰,而未来,我们终将各自归去属于自己的远方。

☆春风十里,虽然春风已尽——林特特

我所知的第一个远方是泰安。

那是我的祖籍,写在户口本上,被爸爸挂在嘴边,从爷爷的乡音里可以听出——爷爷洗脚时总让我给他端板凳,他总说:“去拿小板儿。”

其实,别说我,连我的爸爸都没在泰安生活过。20世纪40年代,爷爷的妻、子,在山东一场大灾中挣扎去世,爷爷万念俱灰来到安徽,想换个环境重新生活,这一换就是70年。

爷爷的工作和电话有关,需要爬高高的电线杆。29岁时,他从爬电线杆的梯子上掉了下来,冰天雪地,摔昏了,又被冻,一口牙就此没了,所幸捡了一条命。

爷爷在一个有很多电线杆的地方,遇到了奶奶,后来有了我爸和两个叔叔。这桩跨省婚姻无疑是成功的,饮食习惯兼容——早晚吃面,中午吃米,有极强的归祖感——我爸始终坚信,他是山东人,并把这一观点言传身教给我。

11岁,我第一次踏上泰安的土地。

记忆有些模糊,成年后,我只记得那一次坐了十几个小时的车,看着窗外的风景从平原变成山丘。入夜,我把头放在爸爸的腿上,在火车硬座上蜷成一个“S”形。座位挨着厕所,一阵阵风吹来一股股味儿,车逢站必停,我睡着后,摇摇摆摆、恍恍惚惚间总听到有人上车下车。

天大亮,窗外,山接着山,压迫视线。

两排座位都是我的家人,其中大部分都是第一次去泰安。我们此行的目的是奔丧,我爷爷的母亲、我喊“太太”的,去世了。消息传到合肥,再分头下放,传到我家,我爸还在厂里上班,正在放暑假的我跑到爸爸办公室,推开门,上气不接下气,“太太死了…爷爷说,我们要马上回山东。”

我用了“回”字,可见心里也是把山东、泰安当家的。

在这之后的十几年,尤其我能独立填写各种表格时,也习惯把籍贯填成那儿。每每写下“山东泰安”这四个字,我就觉得骄傲,骄傲自己和身边那些土生土长操安徽合肥口音的同学不同,我属于一个他们完全不知道的远方。我还总用爸爸告诉我的词儿形容自己和合肥的关系,“客居”。“客居”是临时状态,随时都会走,只这一点,我和那些除了三孝口、四牌楼、大东门、大西门,没有别的地理谈资的人比,就多了些神秘和浪漫。

那一次,“太太”的追悼仪式和丧事并没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

暑假归来,我成了班里最红的人。

语文课,我几乎做了《雨中登泰山》的主讲,我提起泰山的险峻,十八盘“坡连坡、弯连弯”;描述着泰山的高,“顶上能抓到云,山上山下差十几度,夏天,我们还披着租来的军大衣”…

我的结尾是:“泰山厉害吧,我家的祖坟就在泰山上。”

此后,泰安之行被分成块儿、搓成末儿,分化、消解在我的社交性谈话中。

我总是眉飞色舞,指手画脚,告诉小伙伴:岱庙的肃穆、纯铜制作的亭子;泰安亲戚喝大米粥顺着碗边吸溜的姿势、煎饼卷大葱的经典菜式;我还把回程时在火车站买的贝壳项链挂在脖子上很久很久,甚至要用紧扣的衬衫领子遮挡…

它们都是我的炫耀物、展示品,包括只是符号意义的祖籍。

这个符号的意义,许多年后,我才能精确解释:如《倚天屠龙记》中小昭的传奇有一部分来自“波斯”这个地名,对于我,祖籍、远方,是一个希望与众不同、生活又乏善可陈的少年给自己的“我不一样”的心理标签。

我向往的第一个远方是西安。

20岁,我在江边一个小城的师范学院读大三。

我读高中时,本省高考最流行的口号是“守住江浙皖,奔向京津沪”,高考完,填志愿表,我仔细分析了自己的分数条件,选择了前三位,把往外奔的心寄托在将来。

我的二婶在西安一所大学教书,该大学历史系的唐史研究全国最强。

未来,是做一个中学历史老师呢,还是读研、读博做学问,或是通过学历的提高试试走其他的路?

心好大,心好远。一间中学教师办公室显然无法容纳我的野心和梦想。

九月的一个个傍晚,我一遍遍从学校走到长江边,看潮起潮落。风声、潮声中,我有时想专业课中的帝王将相;有时想自己五年、十年后的情状。

一个深夜,我打电话给二婶,拜托她联系想报考专业的导师。很快,有了回音,二婶邀我春节去西安过年,顺带见导师。

我有了动力。

一时间,最爱去的地方是自习室。熄灯后,我会抱着书再转移到阶梯大教室,那里多一个小时的光明。我甚至爱上了总在阶梯教室坐我前排的男生,他很沉默,一直埋头看书,等到阶梯教室也一片黑暗,他会取出蜡烛,点上,继续用功。

我学他,也带上蜡烛。我还暗暗和男生较劲,比勤奋,比耗的能力,每晚都耗,不愿做先回去休息的人。

“何当共剪西窗烛”,一个月圆夜,我抬起头凝视前方男生宽阔的背影,真想拍拍他,道一声,我们出去赏月吧!

在此之前,我和男生唯一的亲密接触是在楼梯间。那天,整座楼都熄灯了,蜡烛也被一阵风吹灭了,举着蜡烛的我们俩人前后脚,男生主动说:“我拉你吧!”我拒绝了,我说,我扶着墙,就可以。我们没有拉手,却一路攀谈回了各自寝室,再见面却也无话,只是默契地点点头。

这个月圆夜,我心很乱,无意识地乱翻书,书里夹着二婶自西安寄给我的信,都是些鼓励的话,罢罢罢,“等巴山夜雨停了再说吧”,我垂头丧气,接着平心静气,教室里一如既往地有人走动,有人小声说话,有人闷头做题,谁也不知道,我在心中已瞬间走遍千山万水。

我直接从江城去西安,一放寒假就出发了,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出远门。

路上,我带着一幅可折叠的西安地图,还有一册《简明中国历史地图集》,谭其骧编的,土黄色封面。

我在卧铺上趴着,脸对着车窗,看南方的细水变成北方的洪波,黄土高坡扑面而来,我幻想历史和现实的重合,我的足迹将和玄奘、李白、则天皇帝的足迹重合,这就是我的朝天阙之旅。

在西安,我对所有景点一概表示没有兴趣,不想去玩。

我打量着四四方方的城,走在钟楼、鼓楼脚下,心里想,以后,这就是我的城了,什么时候去那里玩,还不是由我自己安排?

导师家就在执教大学的附近,小区很乱——楼的号牌不是根据位置顺序,而是根据建筑的先后顺序;即便二婶去过,也找了很久,及至进门,导师和师母热情洋溢地招呼我们,我还在晕头转向中。

珍珠圆子、千张蒸咸肉——这是导师一家特地为安徽来的我准备的。

其他,肉夹馍、臊子面、羊肉泡馍,是当地特色,由师母从外面饭店端来,“吃!吃!”——这些又成了我的谈资,一如小时候去泰安;当我回到江城,告诉室友们,我眉飞色舞、主动邀约:“等我去西安读研,你们来看我,我请你们吃羊肉泡馍、肉夹馍,正宗的!”

我埋在心里不想谈的是关于导师书房和那所大学的。

书房汗牛充栋,饭毕,我们喝茶。导师手起壶倾,澄黄的茶汤注在青花瓷小杯子里,他递给我一杯,手指着四壁的书,“世上最好的地方是家,家中最光明的地方是书房”,他的自得、怡然打动我,我想成为那样的人。

至于那所大学,比我所在的江城师范学院,大楼和大师都要多许多,在二婶办公的地方,我看到大雁塔,想起许巍登大雁塔写下纪念玄奘的《蓝莲花》,顿时觉得袍带生风,发誓要成为这学校、这城市的一分子。

我想留下的第一个远方是北京。

研究生毕业,为感情、为更好的前途,更多的因为从众和虚荣——应届生们都把在北京工作当作最好的出路之一,我没有理由不试。

但我的条件不好,冷门专业、外地、女。投出去很多份简历,大多杳无音讯,有时,我怀疑,读了那么多年书,能否养得活自己。

一日,一所学校通知我面试,面试点离我住的地方很远。

我从西直门出发,早高峰,被人潮裹上车,脸贴着车窗,身体像一张照片;在德胜门换一辆9字开头的长途车,窗外越来越荒凉,三个小时后,到达目的地。

眼前一片混乱,摩托车“嘟嘟嘟”一辆接一辆,问我,去哪里。

这和我住的地方、我接触过的人,简直是两个世界、两个北京、两种生活。我的白衬衫、一字裙、高跟鞋都和破败的脚下不和。

走啊走,走了很远,我在一块大牌子上看见面试学校的校名,等挨近了,发现正门上还搭着脚手架。

我从脚手架钻进去,直起身,灰头土脸。我抖了抖衣服,从包里翻出面巾纸,打算擦下鞋,一抬头,双膝都软了。我正对着的是操场,防护网很高,门神般站着,铁丝隔成的菱形格如一双双眼,俯视我,凌厉如庙里的天王。

等到我穿越整个操场,没有任何防晒措施,被太阳照着,终于站在面试的二层楼前,我竟想哭,但还要给自己打气:要谋生存,谋不喜欢也未必能得到的一份工作,以后,还都要全靠自己。

面试时,主考官告诉我,这是一家挂靠知名高校的培训机构,包吃住,收入不错,但一个月放假两天,平时不许进城。你能接受吗?我说,我考虑考虑。我考虑的是,这也许是我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底。

回去的路,我靠在9字头长途车的高高靠背上,看见附近有个驾校。人们歪歪扭扭地练车,一如我歪歪扭扭地涉世、在这城市爬行。我想:这就是我要来的北京吗?离开家乡,离开家人,一意孤行要奔的“京津沪”吗?

辗转反侧的夜,还好,很快被一封邮件拯救。

第二天,我就去给我发邮件的另一家国企面试,古色古香的街道,中式建筑,对口的文字工作,我真想当场签下卖身契。

一切异乎寻常地顺利,过五关斩六将,历经好几轮,但最后,我接到通知,“不要女生”。

2005年5月的一个清晨,我站在北京和平门外一栋瓦灰色的楼前。我告诉传达室老伯,我要找某某,具体什么事,见了面才能说。某某是该单位最大的领导。我面色从容,态度坚定,老伯竟然放行,我把这话又原样复述给某某的秘书。事情比想象的甚至设计的还顺利,我敲开某某的门,绕过人力资源部,自荐成功。“你的勇气,我喜欢。”某某上上下下看我一会儿,喷出一口烟。

我不想去另一个北京,不想去驾校边的荒地,不想被防护网俯视,我只能这么放手一搏。接着是签约,人力资源部经理提醒我:“你看仔细了。”我忙不迭点头,却还是无心翻阅十几页的合同,毫不犹豫刷刷签上大名。

春风十里,虽然春天已尽。

这时,我才来得及把这条古色古香的街看仔细。明清民国现当代,多少名人走过这里,我最喜欢的作家三毛在四宝堂买过文具,启功写就的匾额整条街挂得到处都是。

我经过一间画廊,标着“大4”,日后,我再路过那里认真看,才发现是“大千”,张大千的大千。

风吹乱头发,吹得我手中的合同呼啦啦地响(我舍不得放它在包里)。我翻来覆去地看,真好,是正经工作,最重要的是解决户口。忽然觉得,这是我的北京、我想要的北京、我征服的北京。

我在电话里向男朋友报告好消息,挂了电话,冲进街对面一家房屋中介,告诉经纪,我在此地的第一个家要怎样,在哪里。

我在青岛,突然想念合肥了。

这一天,大学同学章和夫人接待我,他后来在山东大学读研,留在山东,娶了山东媳妇。

海风中吃海鲜,临海滨浴场。

我们追忆当年,风声、潮声、读书声,灯光、烛光、月光,没有光也浪漫。

章问我的行程,我告诉他,昨天在兰州,明天去重庆。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工作安排得满满当当,见的人一拨接一拨,甚至从首都机场出发时,还约了人在咖啡馆谈事。

章说:“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是山东人,客居安徽。”

章夫人插嘴:“山东哪里?”

我不禁大笑,想起直到大学,还把祖籍当个宝,用所谓的远方表现自己的不一样,如今,一个月有半个月在外面跑,出差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不想在陌生的地方游或留;因为城市长得像,也因为交通便捷,太容易到达;“远方”这个词不再有魅力,也不再有实际意义。

“从胃出发,我对出生地的归属感更坚定。”我向章夫人解释,满桌海鲜,我还是点了清炖的老母鸡汤,“现在写籍贯都写安徽合肥,山东泰安是我爷爷的故乡。”

因为和章氏夫妻的对话,当晚,我失眠了。

躺在宾馆的床上,我历数走过的地方,留下的地方,原来的地方,想去的地方。

忽然发现最远、最怀念的是家乡。

这十年,北京从我的客场变成主场。

单位换了四家,职业换了三种,房子换了两处;东城、南城、北城都住过,户口在西城;同学、熟人、新旧同事遍布城市的各个角…有时,路过某条街,我就会想,叫谁出来喝茶方便,知名的饭馆都和一帮朋友去过不止一次。

而真正的家?从0岁到18岁生活的家,似寄。

客舍似家家似寄。

总是匆匆而过,出差路过,节假日集中几天回过。

不认识路,拆迁、修路、搬家…

不认识人,熟悉的人都失去联系,或和我一样,漂泊、奔向远方。

三孝口的科教书店,我年少时的最爱,一待能待一天。如今已改装,去年,我的一本新书开发布会,我甚至就在那儿签售,但太高档了,全然找不到当年阅读的平民感。

四牌楼的天桥也不见了,天桥下的冰屋、磁带店,我曾和最好的朋友攒了钱去买小虎队的磁带,拆开,一人点一杯饮料,用一个随身听,一个耳机分两边试听。

我奶奶家住在大东门,如今已面目全非,爷爷去世也三年了。

我在大西门上过学,在环城公园散过步,起码十三年,没再见过它标志性的建筑物——一头憨态可掬的象。

我曾鄙视的土生土长的合肥同学们的地理谈资变成我追忆似水年华的依据,而这依据也只存在于我的脑海里,我闭上眼都能画出我记忆中的老合肥的主干道、主要建筑物…有句老歌的歌词,“河山只在梦魂中”,我拼命离开,不肯承认的母亲城、青春城也一直在我的梦魂中,因为无法久留,不可恢复,竟成了心理距离最远的远方。

一个远方用来寻根,一个远方用来思考我要做什么样的人。

一个远方用来谋生,一个远方用来怀念做自己风筝的线。

这是我的前半生。

☆你的未来里,有没有我——烟波人长安

我们还上大三的时候,馒头就有了梦想,说毕业一定要开一家饭馆。

店面不用很大,能摆四五张桌子就行,得隔得远一点儿,互相之间不影响。桌椅最好是原木的,店里贴墙纸,再挂一些画…我自己下厨,我做饭可好吃了。价格也不用很贵,够成本价就行,但是菜名必须得有水平…馒头眉飞色舞地畅想未来。

我们都不理他。

靠,年纪轻轻的,梦想也太具体了。我们的梦想都是住豪宅、开跑车、副驾坐着一个36D的大美女。

和这厮出去吃饭,他也不消停,不管是什么样的饭馆、餐厅,他都能挑出毛病。

这家不行。他指着有家店的桌子说,这种桌子太丑了,和店的整体风格都不搭,说明老板没有明确的定位,这样怎么能吸引客人?

这家店也不行。他指着另一家店的菜说,上菜不及时,你看这个菜,本来趁热吃最好,这起码耽误了十分钟,说明服务员和后厨搭配不当,这样怎么能保证服务质量?

这家就更不行了!他愤愤不平地坐在第三家店,这都是什么啊,桌子不干净,餐具不干净,菜的味道全靠调料,这种店怎么可能开起来?

…大哥,我们吃的是麻辣烫、五毛钱一串你知道吗?

哎呀,老板还是个斜眼!馒头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形象不好,就不要老是晃来晃去的。这样大家的胃口都被影响了,对自己也不好啊!

老板提着根棍子把我们赶了出来。

后来我们蹲在一个路口,一人提着一个袋子,吃凉面。

馒头居然还想说话,你看这凉面…

…你还有完没完了!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筷子插你嘴里。我忍无可忍。

馒头闭上嘴吃面,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将来我开店,一定不赶客人。

白吃白喝的也不赶?我随口问。

馒头看看我:能这么无耻的,估计也就你一个了。

…吃面就吃面,为什么要骂人?!

我又想到一件事。你开店了,萱萱怎么办?我问他。

萱萱是他女朋友,从大一谈恋爱到现在。

这还不简单?馒头大手一挥,她就是老板娘啊。

反正大家都只是大三的学生而已,馒头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我从来没当过真。

他自己倒是兴致勃勃,逢人就说他的伟大构想。我们上课,课间老师和大家闲聊,说你们将来一定要有个目标,越大越好,这样才有动力。

馒头一扬手:老师,我的目标是开饭馆,怎么办啊?

老师笑了笑,转头看着萱萱,说,你觉得呢?

馒头、萱萱和我同班,两人大一入学才两个月就谈起了恋爱,连老师都知道。

萱萱嫣然一笑:我觉得很好啊。

后座一片嘘声。

萱萱明明成绩很好,品学兼优,长相也清新脱俗,偏偏和馒头一样没正形。

下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