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夏天的时候回来莱昂好吗?”
“好呀。”
这是他们最后的对话。
就像做了场太美的梦,在梦醒时忍不住会疼。栩栩想老了的时候也许会给自己的子孙讲个故事,告诉他们莱昂是个好地方,有个很帅的男孩曾经在那里等过她。又想,食言的人会不会被记得更牢,反正,她是不会忘了。
飞机越飞越高,栩栩闭上了眼睛。
Hastaluego,西班牙。
Hastaluego,莱昂。
Adiós,哈维。
☆我就是那个心有猛虎的姑娘——老妖
“hi!”
要怎么称呼你呢?
我想了很久,还是有些手足无措,最终只对着键盘敲上了这个最简单的英文单词。
下午三点半,准备好开例会需要的所有资料,在等待会议开始的间隙,刷新了一下朋友圈,你和她的结婚照,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戳进我的眼睛里。
九宫格排列的那些照片,你们亲吻相拥,笑容甜蜜,眼睛里溢满幸福。我看着这条状态下密密麻麻的点赞,共同朋友之间纷纷送上的祝福语,一瞬间,恍惚窒息。
我放下手机,走进会议室,讨论接连而来的选题、策划和文案,跟同事们争论、吐槽,为一个好的想法而鼓掌尖叫。
会议结束已经九点,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站在拥挤而闷热的地铁里,脑海里又浮起你的结婚照片。
我不是没有幻想过,有一天,站在那些精致美好照片里的你身旁的那个人,是我。
谢谢你,从我的青春里呼啸而过
我们认识整整十二年,做了六年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你知晓我所有不为人知的小秘密,知道我沉默背后的那些辛酸和难过,知道我傲娇背后的那些不安和恐惧。我们相互陪伴走过青春里璀璨也最荒芜的时刻,然后在某个风和日丽的夏日里,我们正像兄弟一样打闹,你却突然握住了我的手,走了很久很久的一段路。
我面红耳赤地偷瞄你,你的侧脸那么好看,我一下子就没舍得挣扎出来。
我想,或许,我一直喜欢你吧,我想,我早就习惯了依赖你。
我想,我只是一直在等着你牵起我的手的那一天。
那一年,我们十八岁。
暑假后,我们去了两个不同的城市,中间隔着好几个省份。
一开始是满满的浓情蜜意和发不完的短信,我时时刻刻用最敏锐的神经感受着手机的震动,收到你的寥寥几个字都会眉开眼笑,仿佛从哪里偷了一块糖捂在心口,浑身都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我们经常通话到凌晨,在昏暗的宿舍楼道的尽头,小小的玻璃窗下,穿着睡裙光着脚冻得浑身冰凉的我,因为想要贪图跟你多说一刻钟电话,固执地不肯乖乖回宿舍睡觉。
你一次次笑我,语气带着宠溺:小孩子。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我以为,我会一直是你眼中的那个孩子,拥有你独一无二的宠爱。
可是青春岁月中,隔着好几千公里的一场恋爱,有太多的未知和变数。年华正好的我们,可以因为热血和冲动谈一场无所顾忌的恋爱,也同样可以因为热血和冲动在一次次争吵中消耗完彼此的耐心。
我们结束得匆忙而潦草,你像是一阵风,从我的青春里呼啸而过,让我感受到花的香甜、草的清新、春天的心动和期盼,然后,留我一人在回忆里醉生梦死,辗转反侧。
即使重逢,也过不了生活那一关
此后我过了一段颠倒而混乱的日子,但幸运的是自己没有一直颠倒混乱下去。
你有了新的女友,我有了新的男友,我们之间的联系仅仅是各种社交网络上刷新的状态。
一直到毕业后,我回家,你恰好也回家。你身边没有旁人,我身边恰好也没有旁人。
仿佛一切又回到起点,你还是如同当年一样,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某个突然的时刻,再次牵起了我的手。
你说:这一次,再也不要放开了好不好?
你是个温柔有耐心的男生,会做好吃的饭,恋家,不热衷与人交往,话不多,笑起来仿佛是春江水一圈圈的涟漪散开,仿佛是五月的花团锦簇。
我以为,这一次,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只是还是永无止境的争吵,从前种种可以包容下的小矛盾此时被一个个揭开,你指责我生活能力差,总是丢三落四没个正经,只知道工作不问闲事,我不满你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每天只知道买菜做饭侍弄花草赚钱不多。
曾经的依赖和温柔相待,在刻薄的叫嚣里,就变成了懒惰和没志气。
曾经的古灵精怪和活泼可爱,在生气时候的怒吼里,就变成了不靠谱和无理取闹。
我以为,我们在兜兜转转之后的重逢是命中注定,却不曾想,到底,还是过不了生活那一关。
你说,你是个心有猛虎的姑娘,我留不住你。
后来,你有了更靠谱的女友,你说她很好,你很喜欢她,她也很依赖你。
我说,很好。
你说,你也赶紧找人嫁了,不要总是一个人。
我说,我想要去更远的地方。
你劝说,你又身无所长,又不懂得照顾自己,去哪里?又能做什么?
我固执,我会混得不错,你等着。
三月底的时候,你在我家楼下等我,斜靠着墙壁,点着一支烟,还是我熟悉的样子,还是我熟悉的姿势,只是,你再也不是我的了。
我说,我要去北京了。
你掐灭烟头。我知道。
你说,在外面照顾好自己,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你说,不要总是冒冒失失丢三落四,不要总是横冲直撞得罪人,对人对事都留个心眼。
你说,赚到钱要多存着,不要总是大手大脚,在外面用钱的时候多。你顿了顿,又说,缺钱了给我打电话。
…
你看,你知道我所有的缺点和软弱的地方。
你絮絮叨叨地说着,我一一点头,然后你转身走向街头,我转身上楼。
我没有哭。
我心有猛虎,你只需要一枝蔷薇
一个人在北京的时候,有过因为压力大情绪崩溃的时候,有过因为被人误解觉得受委屈不停掉眼泪的时候,有过因为赶进度忙得颠三倒四简直要疯狂的时候,当然也有过剩余的存款不够交房租的时候。
不管遇见任何一种情况,我都没有给你打过电话。
你在我生日那天,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也没有回。
那时候,从相熟的朋友口中得知,你们已经定了婚期。
你牵着女友的手在菜市场买菜的时候,我一个人在路边的面馆吃面。
你和女友并肩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剧的时候,我还在办公室里加班一遍遍地改文案。
你们在一步步筹划着婚期新房装修的时候,我在为工作中一点点的进步而欢欣雀跃不已。
你曾经说过,你喜欢我们的小城,喜欢它的安逸、悠闲和自在,你喜欢身边有一个恰到好处的人,陪你过细水长流的日子,我很高兴,你终于找到了那个对的人。
而我,这个曾经叫你皱了一次次眉头的姑娘,喜欢的,却是北京的硕大和宽容,喜欢周末里一场又一场的讲座可以见到仰慕已久的作家,喜欢一场话剧,喜欢那些同我不一样境遇却同样相信自己可以通过努力奋斗成全自己的人们。
我从来都知晓,我们向往的,根本就不是一个终点;期待的,根本就不是一种生活。
我曾经一次次想,你爱过我吗?
后来却还是放弃了这个命题,爱与不爱,你同我,都不会再有任何关系。
你说,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有那么大的野心?
你问我,你凭什么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去征服世界?
你问我,难道平平淡淡的生活不好吗?
可是我曾经深深爱过的你啊,那个我爱了很多很多年的你,你从来都没有懂过我,你从来都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一个人离开家乡,在外漂泊,是因为我知道,外面更大更精彩的世界才是我想要的。
你曾经说过,你除了有点小才什么都不会,要怎么去北京立足?
这半年,我经历过很多辛苦、动荡、茫然无措的时候,当我踩着十厘米的高跟在十一点爬上六楼打开租住的小房间的时候,我都怀疑过自己,是不是真的错了?这么辛苦又是为了什么?难道说,真是只想着要出人头地吗?
可到了后来,我终于在一次次的地铁穿梭中明白过来,我想要的,是可以体验到更多的生活,是在这繁华喧嚣的城市里努力找到自己的位置,用一点点的进步让自己羽翼渐丰,然后一点点飞到更高的地方,看到更好的风景,去到更远的远方。
或许,你是对的,我是个心有猛虎的姑娘。
而你需要的只是一枝蔷薇,被你呵护被你温柔对待。
你的新婚照片拍得很好,我知道,那是你一直以来最想要的生活,你身边的那个人,也是你细心妥帖对待的那个人。
而我,则需要在这座硕大无比的城市里,将我心中的猛虎渐渐饲养丰满,然后等待它有一天呼啸而出,目光敏锐地带着我不断厮杀,令我的脚步更加坚定而从容。
我要像青山七惠的《一个人的好天气》里说的那样,不断地更换认识的人,也不断地使自己进入不认识的人们之中,我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只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迎接新的一天,一个人努力过下去。
也许我会遇见一个人,也许不会,但我知道,我从未后悔过。
让我们祝福彼此终得圆满。
曾经的小姑娘
2015年于北京
※谢谢你,让我,曾经爱过你。
☆你曾是少年——里则林
一
当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我问我妈妈:长大了我会变成什么样呢?我会变得漂亮吗?我会变得富有吗?
我妈妈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对我说:则林,你是一个小男孩!
所以小男孩不是这样幻想未来的。
在闪闪发光的少年时代,我书读得少,但也不是全然没有梦想,只是每次当别人问起,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因为我的梦想是当“黑社会”。
那时我妈妈信奉专家提出的“穷养男,富养女”,因此在2005、2006年,我每天只有三块钱零花钱,一年的零花钱算下来相当于一个保安的月收入。所以那是个贫瘠的年代,我仅靠着梦想支撑着人生。
记得在某个沉闷的午后,我带着仅有的梦想和小伙伴们躺在长江边,看有着同样梦想的傻强站在长江边指着对岸的楼房,说以后那里有一栋会是他的,他会把楼房推平了建一个广场。我问他这么做的意义在哪,那时候还不太有“广场舞”,所以他也回答不出来意义在哪。
然后我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各自喜欢哪一栋,买下来以后要干些什么,完全忘记了自己的零花钱每天只有三块钱。
聊着聊着,傻强说他饿了,我们也就都跟着饿了。我们八个人,把钱凑在一起打算吃顿好的,于是我们一共凑了四块八。大家一起去路边买了三碗凉面,我主动要求去端,发现自己只有两只手,只能就地先吃掉一碗,哈哈哈。等把面端上桌,我一边辣得倒吸凉气,一边看着他们七个人盯着两碗凉面发呆,没过多久,他们就抢了起来。
吃完之后,我们全然忘记了楼房这件事,人生理想瞬间降了很多个档次,变得有些简单幼稚:就是能不能吃完凉面再多加一支可乐。我们看着滚滚长江水咽着口水,等一个人先开口提议不如一起喝江水。
等着等着,结果等来了同校的两个低年级校友。几个冲动的人忍不住想扑上去,但老狗制止了他们。
老狗建议我们先一起盯着他们看。于是我们集体侧目看着他们,他们果然略显紧张,在离我们五十米时就忍不住开始用手捂口袋,老狗才长舒一口气:“你看,他们身上果然有钱。”
于是老狗和傻强去截住了他们,两位小朋友就这样悻悻地帮我们圆了梦。
喝完可乐,我躺在一边伴着蝉鸣,听着他们打着饱嗝的声音,傻强则在旁边,继续数着对面的楼房。我眯起眼睛看向高远明净的天空,没有一只飞鸟。那天的天空,纯粹得像傻强的智商。
二
傻强人如其名,不太机灵。我认识傻强是因为他家住我家对面。
每天早上我背着书包上学,都会看到他从楼里走出来,双手抓着双肩背包的肩带。他总是一副正在参加军训的样子,目不斜视,昂首挺胸,一直前进。两个人照面打多了,心理距离自然就渐渐拉近了。
那时的我虽然不学无术,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在极度的无聊中,我在作业本上创作了《青少年低端泡妞指南》,在年级间广为流传。
某天,隔壁班的傻强跑过来跟我说:“嘿嘿,我经常在楼下看见你。”
我点点头说:“我也是啊!”然后我们就正式认识了,傻强告诉我他暗恋他们班长,向我请教泡妞技巧。
我抬起头,掷地有声地丢给傻强三句话:
“跪舔你就输了。”
“站着把妞泡了。”
“胆大心细,绝不要脸,要脸谁还泡妞啊。”
傻强激动得差点给我跪下,但我用眼神制止了他,毕竟我不是邪教组织。后来,傻强带着我给的三句“爱的箴言”向班长表白,结果一败涂地。因为我没有告诉他其中的重中之重:主要还是得看脸。
傻强受挫了挺长一段时间,一直不怎么敢见我,因为他觉得有愧于我,我告诉了他泡妞真谛,他却泡不到,他觉得自己简直丢了我的面子。
直到有一次学校统一打疫苗,傻强打完以后看到自己一直暗恋的女班长躲在角落抽泣,旁边的同学安慰她,告诉她别怕,其实没那么痛,但班长还是一直抽泣着摇头。
傻强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一咬牙,去报上班长的学号,替班长又挨了一针。那天下午傻强正在座位上直冒冷汗时,远远走来一个外班的男同学,自称是班长的男朋友,他告诉傻强别以为你帮我女朋友挨了一针就能改变什么,我们一样当你是个傻子。
然后他们扭打了起来,傻强被打傻了。放学的时候,傻强咬着棒棒糖,看着班长和外班的男朋友手牵手有说有笑地走在回家路上,心如刀割。
傍晚傻强坐在我家楼下哭泣,我只是静静地坐在他旁边。
傻强说:“是不是得做个小混混才有女孩子喜欢?”
我说:“不一定。但被喜欢的几率会大点吧,毕竟少女都爱追风的男子。”
傻强又说:“其实有时,我也想当个小混混。”
我听完呵呵一笑,然后严肃地拍了拍他的后背,直视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傻强说:“Ifyouhaveadream,justgoto追。”
傻强半张着嘴望向我,心里就此悄悄埋下了梦想的种子。
三
自从傻强“重塑”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之后,他渐渐在学校里赢得了所谓的“尊重”,他父母开始经常收到学校的投诉,但他们也没太在意,因为傻强还有一个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亲生弟弟,所以他们对傻强没有任何期望和要求。
傻强感情受挫,加上父母的不管不顾,和父母对弟弟的严重偏心,他渐渐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变本加厉,越发大胆,学校也不去了,家也不回了。
按他妈的说法就是:“你今天看着他背上书包走出家门,然后绝对猜不到他会在哪年哪月再回来。”没过多久,傻强就被逐出了家门。
无家可归的傻强每天在外面跟着一群不上学的孩子瞎混。主营业务是收钱帮中小学生解决矛盾,恐吓他们的同伴。业务不好的时候,傻强也试过拿着一个橘子站在网管面前,要求换取半个小时的上网时间,网管震惊之余,还是答应了他。
渐渐地很多同龄人都很怕傻强,觉得他人傻胆大,根本惹不起。加上他认了一个大哥,大哥告诉他:“人在江湖,不是你瞟我一眼,就是我瞟你一眼,所以平时人家看你,无论如何你都要看回去,这样才不输你的气质啊。”从此傻强就总是一副凶神恶煞的傻样,眼神像极了哈士奇。
由于他学习了这个特别的“涨气质”技巧,我跟他在一起时,经常无辜被打。有时吃个面人家只要看了他一眼,他不管那张桌子上一共坐了多少个人,都要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回去,一直盯到人家怒从心起,然后就会打起来。这种时候我一般凑上去随便被人碰一下就躺着不想起来了,免得爬起来继续被打。
有一天我看着自己新买的阿迪达斯白色外套上全是不久前留下的泥污和脚印,忍不住忧伤地问了一句傻强:“你为毛总是跟着我。”
他过了很久才尴尬地说:“不知道啊,跟外面那些人瞎混完,我就只能来找你了,感觉我只有你了啊。”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告诉他:“那你以后别总惹是生非了。至少在明显惹不起的时候。”
他严肃地看着我:“但我们不是说好要当黑社会吗?”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纯粹是因为当时不学习又没钱,觉得至少要拥有一个梦想,人生才完整。我说:“Letitgo吧,我累了。不想当黑社会了。”
傻强在旁边点点头。然后我们傻傻地望着天空发呆。过了一会儿,我问傻强:“你还真准备再也不回家了啊,每天就这么在外面瞎混吗?”
傻强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态,脸上浮现出一股难得的忧伤,告诉我:“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
过了一会儿,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四
一年中秋我和家人吃完饭,傻强给我的小灵通打电话,我下楼看到他,整个人神清气爽地站在那里,衣服干净整洁,拖鞋也换成了一双二手球鞋,他抱着一支大瓶装的可乐,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看着他先是一愣,没等我开口,他就喜气洋洋地告诉我说他打算回家,但有点怕,让我陪他。我听了微微一笑,然后让傻强等着,我跑上楼去拿了几个月饼下来。
傻强路上时不时地傻笑着,抱着一支大可乐拿着几个月饼到了家门口,犹豫半天,我以为他紧张,就打算帮他敲门,但他制止了我,我不解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发现他好像在听着什么。
我取下塞在耳朵里的两只耳机,把耳朵顺着门的方向贴过去,然后听到门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欢声笑语。通过声音就能想象里面一大家子人那种其乐融融的氛围。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楼道里,感觉时间很漫长,傻强看向我,眼神里带着一种傻傻的悲凉,没有说一句话。
过了一会儿,他蹲了下去,把可乐和月饼放在门口,站起来一个人转身走了。我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我们坐在路边,傻强静静地看着远处,傻强问我:“我是不是多余的。”
我说:“其实你不敲开门,又怎么知道呢。”
傻强没有说话。
我想起了在过往的那些日子里,我常在周末发现傻强像死尸一样直直地睡在我旁边,我一巴掌拍醒他,他告诉我是保姆放他进来的——他跟我家保姆是同乡。还常常在某个晚上,傻强用楼下小卖部的电话打给我,让我随便端点东西下去给他吃,吃完他就去网吧睡觉了。偶尔傻强不知道从哪弄来好几百块,又会叫我一起出去唱歌。他就这样有一天没一天地度过了少年的时光。
我忍不住一阵心酸,过了一会儿,从兜里拿出一个月饼,撕开包装掰成两半,和傻强一人一半,跟他说:“中秋快乐。”看着手里的月饼,傻强眼睛就红了。
然后我又拿出MP3和耳机,和傻强一人一只,我们在月光下,看着街上稀疏的人流,我播放了一首《不再让你孤单》。
傻强靠着我的肩膀默默地流起了眼泪。我拍着他的头,也流起了眼泪。
那天之后,傻强很少来找我了,我也很难找到他,他没有固定的电话,也没有固定的地方。我每次走到他家楼下,都会想起那个走路昂首挺胸的纯净少年。
五
一直到很多年后,我离开了那个熟悉的地方,夜里常常寂寞得睡不着觉,忍不住开车穿过一条又一条的马路,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瞎逛,仍旧经常会听《不再让你孤单》,经常会想起傻强,也是那时才懂了傻强傻逼的外表下,藏着怎样的心境,在最不应该孤单的时候,他一直过得很孤单。
二十多岁时,我才再见到傻强,他已经变了个样,看起来也不傻了。他站在人群中显得成熟稳重。我问他在干吗呢,他说他在帮家里做生意。
我也没问他什么时候回的家,但他告诉我当初家里把他赶出来,其实是因为他出于嫉妒,好几次把自己的弟弟打得鼻青脸肿,父母一怒之下才把他赶了出去,这是他一直没告诉我的。他后来也做了很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比如没钱的时候把好朋友的手机拿去卖掉,住在别人家,偷了别人的东西等等。而且他父母很早就来找过他,求他回家,但他为了怄气,一直不肯回去。
我心里微微一颤。傻强看着一脸惊讶的我,笑着对我说:“但我一直记得那年中秋,和你坐在路边,你给我放《不再让你孤单》,和我一起吃月饼,那之后我就没来打搅你了。”
我说:“记得有一次我们玩德州扑克,有一局你牌不好,我劝你做人别<图>,跟牌跟到底,结果一局就把我们仅有的钱输光了。其实那天我错啦,如果这局牌不好,那就放弃吧,没必要为了怄气把下一局,下下一局也毁了。”
他笑着点点头。
六
那天,傻强临走时问我:“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啊,以前。”
然后我想起那个中秋的夜里,傻强跟我说:“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
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因为很多年前,有一次凌晨吃夜宵,一个背着麻袋捡空瓶子的老爷爷经过,傻强马上把手上的半支可乐倒了个精光,追上老爷爷,把瓶子给了他。
那时,能多喝一支可乐,可是我们的一个小小理想呢。然后我对傻强摇了摇头说:“只是世事难料而已。”
少年时,我们总把很多时刻当作整个人生的缩影,其实那很傻。
☆一直陪着我的,还是那个自己——小岩井
约老友酒吧闲谈,话头刚热酒正酣,一通急促的电话让友人脸色突变,原来是他一周岁大的孩子咳嗽不止。
一脸歉意的朋友帮我付了账,一脸担忧地离开了酒吧。
我看着他的背影,想起记忆中还一起打弹子、玩《拳皇97》的小伙伴,如今也已为人夫、为人父,神色之间,也已多了许多责任与担当。曾经陪我玩耍的人,也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我无端想起一段时间我的签名:“没人陪我玩耍,所以我才长大。”
我们这帮臭男生,都是用大把的时间去晃荡,然后因为几个瞬间而成长,可能是失败,也可能是婚姻。
同岁的我,依然孑然一身。看着周围结伴的人欢声笑语,顿时有些落寞。
喝得兴起,我还不想回去。于是突发奇想,想跟以前的自己聊聊天。
一个人的时候,我经常会玩精神分裂,自己跟自己聊天,对着空气说话。
有时候很悲伤,就想像一个温柔的劝诫者跟自己安慰着;有时候犯二,就想像一个善于吐槽的捧哏来嘲笑自己。我用跟别人交谈来学会虚伪与圆滑,又用跟自己交谈来反思与自省。
这年头,坦白自己,并不容易。
坐在隐蔽的角落,我举起酒杯,喊出了第一个“我”。
“嘿,17岁的我,咱们喝一杯?”
17岁的我羞涩地点点头,说:“聊什么?”
“聊初恋吧。”我笑笑。
男人总愿意怀念初恋,因为那时候单纯得可爱;女人不太愿意回忆初恋,因为那时候天真得可怜。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定义初恋,反正在我这,就是第一次让我心动,让我想得彻夜不眠的人。
17岁的我是个羞涩敏感的臭小子,瘦瘦小小,个子不高,整个没发育的板鸭。我的情窦开得比较晚,当别人跟我说起初中小学就喜欢过人,我不禁为自己的晚熟而感到遗憾,错过多少可爱的小萝莉啊!
高二那年一个雨后,我偶然撞见了一个白衬衫马尾姑娘,才第一次有了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那时的我来说,爱情是什么不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我遇见你,我就知道遇见了爱情。
记忆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一片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滂沱的傍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你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仍记得当初心动的感觉。
我总怀疑,那段初见的回忆是17岁的我编造的谎言,以让我在干涸的高中岁月有些许鲜艳与怀念。
总之后来,我在心中暗恋了当时见到的姑娘好久,好久。久到仿佛一出生就在暗恋那个人,久到我身边所有朋友都知道我暗恋这么一个似乎是虚拟出来的幻象。
17岁的我有过好多机会接近那个女孩,可是他是那么的没有勇气,默默写了整整一本的情书,也不曾跟她说过一句话。
我苦笑着举起杯,埋怨他:“你说你当初能勇敢一点、傻一点该多好,错过那个年龄,恋爱就不是那个味道咯。”
可怜的17岁,对于自己想接近的人,还没开始,已经给自己发出一种警告:“不要过去,你不值得让人喜欢你。”在别人拒绝自己之前,就先蔑视了自己。
喜欢这种东西,最初似乎都盛产自卑。
“喂,17岁,自卑孤僻的你可能想象不到,十年后,我已经可以轻松自如地跟一群陌生人聊天,有着男男女女许多聊得来的朋友,也学会自我吐槽,学会温柔待人,活在当下,尽量少留遗憾。”
“那你现在一定很快乐咯?”17岁一脸羡慕地问我。
“也许吧,不过我也羡慕你呀。”
“为什么呀?”
“羡慕爱上一个人,就觉得时间好像停止了的初心。而现在的我,反而越来越不懂,怎样才是喜欢一个人。”
我的笔记本首页写着马尔维诺的一段话,每次打开,我都会愣一阵。
我所有的自负皆来自我的自卑
所有的英雄气概都来自于我的软弱
嘴里振振有词是因为心里满是怀疑
深情是因为痛恨自己无情
“你走吧,未成年该回去睡觉了。”
送走17岁的我之后,迎来了20岁的我。
“嘿,20岁,第一次恋爱的感觉如何啊?”
20岁的我个子已经长了起来,嘴边也开始有了零碎的胡茬。眼神依然清澈,当时的我还不怎么戴眼镜,喜欢运动,开始自信起来。
“谈恋爱的感觉真是太棒了啦!”20岁的我一口喝完一杯啤酒,酒不醉人人自醉。
“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你的一样,对吧?”我抿着酒,淡淡地笑着。
“是啊是啊,等在她楼下的时候,我真的觉得世界都消失了呢!对了,27岁,我跟她结婚了吗?我说过我一毕业就娶她的!”20岁的我眼睛冒着光,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去年她结婚了,不过新郎不是我。”我放下酒杯,低着头掏出一根烟。
“我靠,你搞什么啊!这么好的姑娘你都不珍惜!我鄙视你!”20岁的我一脸愤慨,恨铁不成钢。
最初我们喜欢一个人,真的很单纯,也许她说话好听,也许她长得好看又是同学,又也许,只是一次社团活动后一起喝了一杯啤酒,一不小心聊到了深夜…
那个时候,我们不是为了得到什么,才去喜欢一个人的,而是能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种得到。
然而什么恋爱谈到后来,似乎都是在和时间谈恋爱,有时候觉得它走得太快跟不上,有时候又恨它走得太慢太枯燥。而它对你最好的时候,你又感觉不到它存在。
所以最好的恋爱,就是两个人都忘了自己在谈恋爱的时候。
“20岁的时候,我们觉得爱一个人一生一世都不够,也许是见到的诱惑还不够,也许是当时的热情太炽烈。爱情这东西,美好的时候是真美好,美好得让人想瞬间死掉;糟糕的时候是真糟糕,糟糕得让人想瞬间死掉。不过既然太阳都无法恒久,世人为何苛求爱情永恒?”我试着开导20岁的我,可他似乎不领情。
“得了吧,你个懦夫,自己喜欢的人不能喜欢到底,这就是背叛,这就是对爱情的侮辱。我看不起你,哼!”
“也许吧,我们都会成长为自己看不起的人。多希望在另一个平行世界,你和她已经白头偕老,儿孙满堂…”
20岁的我愣了一会儿,有点忧伤道:“你现在还会想她吗?”
“我祝她幸福,消失在彼此生命,才是最好的祝福。”我斩钉截铁道。
《飘》的结尾,白瑞德有一段很著名的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也许有些结束,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这么聊着聊着,夜已深,人已稀。与自己干杯,依然继续。
此后每一年的我,似乎都有好多故事,我们聊着,唏嘘着,感伤着,欢笑着,沉默着。
25岁的我,似乎已经喝多了,对我说着很多傻话。他在一次破釜沉舟的付出后,得到了一场虚无。
他哽咽着对我说:“混账,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我笑了,原来当时的我还是那么武断。
“你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吗?”他醉眼蒙眬地质问我。
“其实大多数人还是相信世上有真爱的,就像相信有外星人一样,不相信的只是不会让自己碰到而已。希望这东西,还是要有的,也许哪天实现了呢?”
“扯淡。”
“也许吧,人生还很长,我们应该活得更乐观一点。还有,你醉了,回去吧。”
有时候记忆真的是累赘,它还自带美图秀秀,能变化出各种色调与滤镜选择。
记忆总是不可信的,但情绪这东西,就像一个疤,你以为好了吧,看见相似的情景或字句,总能隐隐一疼。就比如小时候我被热油烫过脸,直到现在看到沸腾的热油依然会胆战心惊。
这东西,真没辙。
人要坚持着努力活下去,去走很多地方,去认识很多人,其实跑了那么远的路,也只是为了摆脱怀旧的羁绊…可是仅仅是一杯酒,你就知道,原来那些旧时光,早已融入血液里,不离,不弃。
人生当然没有完美,所谓的完美只存在于偶然的局部,因此无须苦苦追求,当你走得足够远了,跟自己干个杯,一切曾经的重担,也会变得轻如鸿毛。
过去的一切生活,最后都连接成我现在在这里的生活,改变我们的,不过是一个选择,接着一个选择,一块碎片,拼着一块碎片。
而我们只能在时间的碎片中爱与思考,沿着每一块碎片运行的轨迹,与自己干杯!
☆我在罗马,你可否过了一聚——洛艺嘉
你突然来邮件:我在罗马,可愿过来一聚?我们开始有淡漠的陌生。我穿吊带背心不让进圣彼得教堂。你脱了上衣,给我穿,光膀子等我。我进去的时间长,你生气。我们乘火车。一个意大利女孩,把你拉出去练英语。一去,竟两个多小时。我该去找你吗?此时,我是你什么人?“就这一步,”你说,“或是你踏上归途,或是我永远离开。”
只绽放在自己的花季
今天,我意外收到你的邮件。标题是:佛罗伦萨:激情平息后的诗意。
徐志摩的翡冷翠翻译得确实好。但它更像是一块玉,而不像一座城市的名字。我说翡冷翠,没有一个意大利人听得懂我在说什么。我说佛罗伦萨,就会有一半人知道我所讲。意大利语中,这浪漫的城市叫“费润姿”。
这是意大利最诗意的城市。
这里有欧洲最美丽的圣玛丽亚百花主教堂,有波提切利《维纳斯的诞生》,有米开朗基罗那著名的“大卫”雕像,还有无数的世界珍品。
更重要的是,它把那时的氛围,也保留了下来。
如果在黄昏,经过米开朗基罗广场,你会看到这样的情景:灿烂夕阳,拥围着大教堂的一片橘红色屋顶。它们后面,灰粉色的天空勾勒着托斯卡纳山的黛色轮廓。左边的老桥,再左边的三圣桥。游荡在广场、橄榄树间蜿蜒宁静小径上的游人,都停下来,沉醉在黄昏蜜色的沉静和微醉里。文艺复兴时期的金色光辉,在每天的这个时候重返。
维基奥桥,为纪念Cellini百年诞辰,维基奥出资兴建的。因为只允许卖金银首饰的店铺在这里经营,这桥又叫金桥。
每家窗户上都有一个铁钩子,白天时,窗户往上面一挂就行了。
店面都不大,因为寸土寸金,却都华贵。橱窗里时尚、流光溢彩的金饰银饰让你忍不住慢下脚步。三两个顾客身后的小窗,安静地映着阿尔诺河上安静的明媚。
夜晚,花饰的木门一扇扇关了。店铺关了,这里仍是热闹。皮包、皮带、太阳镜、丝巾,在地摊上叫卖。有很多黑人,也有中国人,也有意大利人。
纸盒做的一对小人在音乐下舞蹈,吸引了一些孩子。“这个最不合算了。一晚上没卖出什么,还费了不少电池。”Cellini的雕像旁,坐了不少人,很多人坐在桥上。对面,几个人在弹吉他。缓坡、狭窄的小街,石子路,喧闹和灯火。阿尔诺河波光潋滟,佛罗伦萨灯火迷离。
这桥也叫老桥。因为但丁,而被世人所知。就是在这桥上,但丁遇到了贝德尼采。他们无缘在一起。贝姑娘死后,为了排解,但丁开始研究神学和哲学。他因此写出《神曲》。
那么漫长的时光已经过去
我的精神无从再去亲她的芳泽
…
佛罗伦萨也有但丁的家。如果你去,会有人用意大利语如此为你吟诵。
我们真是心有灵犀。我给你的信,也是从佛罗伦萨开始。只不过这些信,还没有到你手里。我设定了一个时间,它们会慢慢到达。我也写了信,给未来的自己。
你只描述了佛罗伦萨,没说别的。
半小时后,又一封信来了。这次只有标题:我在罗马,你可愿过来一聚?
此前,我爱情的荒野一片漆黑。你这几个字,像小火苗一样,悠忽飘过。我想想,决定过去。
大学毕业后,我们住的地方相隔很远。有一次,我让你在15路南礼士路站等我。我想当然地以为方向相反,车站必在马路对面。当时从北边过来的15路,单行,没有南礼士路站,而是停在复兴门。我们没有办法联络,当天能不能出北京,全凭运气。
这个不存在的车站,没有难倒我们。
我们相逢在路上,你笑我笑。
我们再次相逢的车站,是不是不存在呢?离开北京前,我想,我们基本算是放手了。因为我们的爱情已经处于危险的境地。距离、时间,每一样都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