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大名叫林倾城,小名叫童童,一开始那些看港台片长大的朋友们都喜欢叫我阿童,再后来受动画片《铁臂阿童木》的影响大家又开始叫我阿童木。我对名字这玩意儿不太计较,毕竟不是叫阿童木就真的有铁臂,真的可以拯救世人于二十一世纪。
我认识一个叫欧阳锋的人,为了对得起他的名字,他天天趴在地上练蛤蟆功,练了很多年,除了把声音练得像蛤蟆一样,武功没有半点长进。
如果单看这一点的话我要比他幸运很多,因为我的冰肌玉骨柳眉杏眼樱口蛇腰是与生俱来的。如果生在乱世,没准儿真可以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而在太平盛世,就只能做一个人间凶器,祸害祸害痴情的少年郎了。
我想父母决定生我的时候一定沐浴斋戒了几个月,甚至拜佛求仙打坐参禅,最终如愿怀胎。怀胎之后我妈肯定浑身佩玉,早晚吃冰。三个月,我便成了冰肌玉骨。然后她天天坐在柳树下吃杏仁,吃了三个月我便有了柳眉杏眼。再之后肯定又吃了三个月樱桃和蛇肉,不然我哪儿来的樱桃小口和蛇一般柔软的腰。
最后一个月,她想着已经累了九个月了,最后一个月得犒劳一下自己,好在生产的时候不至于声嘶力竭,于是她又吃了一个月的烤乳猪。这最后无意的一个月,为我以后长出挺拔的双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月怀胎,最终母亲平安地生下我。看到我生来就如此玲珑剔透活像人参果一般的时候他们一定有种皇天不负有心人的感觉。这感觉伴随了他们一生,不信你去我爸妈的卧室看看,墙上挂满了这样的条幅“苦心人天不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我一开始也被爸妈的成就感环绕着,觉得自己的存在是件很了不起的事,虽然我啥活儿都没干。
每逢家中来客,爸妈总要把我抱出来供人免费观赏。我妈的意思是让大家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可总有一些毛手毛脚的人喜欢捏捏我的脸,摸摸我的头。
这倒也没什么,最怕的是那些胡楂老长的叔叔,愣是把他们那布满刀剑的嘴巴往我那温润如玉的肌肤上贴。每次遇到这样的情景,我都只能欲语泪先流。我心说你等着,等我会说话了看我怎么骂你。
在这样愤世嫉俗的情绪里我终于长大了,会走路了,能说话了。我说的第一句完整的话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其中倒是有一个“妈”字。
那是对着一个胡楂老长的叔叔说的,在此之前他已经亲过我很多次了,这次他又要占我便宜,眼看他那张老脸就要贴过来,我压抑了两年的愤慨终于换成一句话夺口而出:“我******!”
众人闻言愕然,在我以为这叔叔要回骂我的时候,他却笑了。笑得前仰后合,几欲撒手西去的样子。在他的笑声中,我妈终于回过神来,激动地说:“这孩子会说话了。”
从此我一骂成名,方圆百里都知道林家有个小孩,天生就会骂人。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传到最后成了林家生了个小孩,离开娘胎之后没哭没笑,而是对着接生她的护士说:“你他妈弄疼我了。”
在此我向接生我的那个护士阿姨说一句对不起,也许您那时候确实弄疼我了,但是我那时候真的没骂您,不是您没听清楚,是我压根儿就没骂。
说出了这句骂人的话之后,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再说什么,也没有人敢再随便亲我。其实在骂这句话之前我就会说一些话了,只是我懒得说。
因为一旦会说一句话,父母就想让你说两句。会说三句话,他们就想让你背诵一首唐诗。我这样说不是指责父母贪婪,而是说他们总是对孩子期望太高,总以为那些他们年少的时候做不到的事情,自己的孩子能做到。他们年少时犯过的错,自己的孩子不会再犯。
随着时光的流逝、环境的恶化、地球的变暖,我逐渐长大,开始上幼儿园,开始接触异性,开始我红颜祸水的生涯。
第一个跟在我后边晃荡的小男孩我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了,只记得他鼻涕特多,又不爱用手帕,整天吸啊吸的,吸得人胆战心惊。后来想起他,我就叫他鼻涕虫。鼻涕虫讨好我的方法是送零食,跳跳糖,炸鸡翅之类的。
每次我从他那乌黑的手上接过零食的时候都会说一声谢谢,然后在他的注视下转身把他送的东西丢进垃圾桶。但鼻涕虫乐此不疲,坚持了半个月。半个月后,他的劲敌出现了。
那个小男生叫六子,是我们班的小霸王,他话比我还少,整天喜欢带着一帮傻小子,到处打打杀杀的。在鼻涕虫的启发下,六子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成功的男人不但得有一帮小弟,还得有个女人,并且是漂亮的女人。
那天下午,鼻涕男缠着我陪他玩,我正愁无法脱身,六子出现了,还带着三个小屁孩。
只见他们四个把鼻涕男围起来,每个人都学得像电视上的黑社会一样,黑着一张脸,一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样子。鼻涕男从未见过这种阵势,最终不战而降。
在六子的胁迫下,鼻涕男指着天空说:“如果鼻涕男再找阿童木玩,就会被五雷轰顶,万箭穿心。”
在此之前,鼻涕男曾经跟我说会喜欢我一辈子,保护我一辈子的。我一开始还信了,虽然不怎么喜欢他,但如果单纯做朋友的话我也许还是会答应的。
六子让我看清了鼻涕男,也看清了男生这种口是心非的东西。
降服了鼻涕男以后,六子自以为我就是他的了。只见他小手一挥,他的跟屁虫们就散去了。他好像把自己当成许文强了,肆无忌惮地把他的脏胳膊放在我的肩膀上,可幼儿园不是上海滩,我也不是冯程程。只听我仰天一声长哭,惊天地泣鬼神,顿时就把园长招来了。
小时候做的荒唐事还有很多,可毕竟年少无知,讲多了也没有意思。而且这小说也不是我的童年史,所以关于童年的事儿就先讲到这里。现在开始讲我的少女时代。
十二岁的时候,我开始念初中。那是一所离我家很远,离我伯父家很近的私立学校。本来我爸的意思是给我请个家教,因为他很清楚年轻的小伙子个个都像狼一样,把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送过去,难免会有损失。
而我妈觉得这是一个锻炼我的好机会,她觉得年轻的时候就是要多锻炼,而且我刚开口说话就骂人那件事她还记得,所以她觉得我到哪儿都能化险为夷。于是我就被送进了一所男女混读的中学。
现在回忆起来,我觉得老妈那时候并不是为我好,而是嫌我碍事,一个孩子刚生出来的时候也许很得宠,因为她像个玩具一样。
当她渐渐长大,父母渐渐衰老,她就成了一种负担。如果父母想另觅新欢的话,就只能将她踢得远远的。也许我这样想是不对的,可我的经历让我只能这样想。
上面说过,那学校离我伯父家很近。我妈的意思是让我平时在学校学习,周末去伯父家待着,因为伯父家有很多家教,可以让我学到很多东西。
可是她不知道,伯父和伯母和他们一样有自己的打算。他们根本无暇照顾我,为了给我爸妈一个交代,也为了自己耳边清净,伯父把自己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小堂哥安排到了我身边,陪我读书,陪我吃饭,陪我玩乐。
小堂哥叫林连城,和我的名字只有一字之差。不知道伯母怀小堂哥的时候干了什么缺德事,小堂哥生出来就是光头,一望无际,寸草不生。但这在小堂哥身上也不能完全算作一个缺点,如果你给他戴上假发的话,会发现他光头的时候更帅一些。
也许是为了弥补小堂哥的先天缺陷,伯父在对他的后天教育上特别下工夫,请了很多家教,教他学钢琴,外语还有中国功夫。但是小堂哥对这些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倒更喜欢和鸟兽打交道,整天待在花园里和蝴蝶说话,陪蜻蜓唱歌。
在长辈们看来,我们俩都是怪胎。但我的怪是多年以前的事了,现在已经正常了,最起码看上去和常人没什么区别。
而小堂哥却是越来越奇怪。伯父之所以安排他出来和我还有其他学生一块读书,恐怕也是受了我妈的影响,想让他出来接触接触陌生人,锻炼锻炼。
虽然很早就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年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堂哥,也曾经在亲戚聚会的时候见到过,但我们从未说过话,我隐约记得我很小的时候他给过我吃的,但小时候给过我零食的人太多了,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记错了。
但我一直对他很好奇倒是真的,我很像知道他是怎么和那些鸟兽沟通的,想问问他我养的那两只小乌龟喜不喜欢对方,还想摸摸他的光头。
然而见到他之后我马上就打消了摸他脑袋的念头,他那忧郁的眼神让你一看就会忘记要说什么了。
他每天不管上课、吃饭还是上厕所,都会捧着一本厚厚的作者是一串很长的名字的书,除了偶尔还象征性地问候我这个妹妹几句,对其他人他笑都懒得笑一下。
他的样子让我觉得人懂得太多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事,还是傻一点更快乐。有时候他带我逃课出去,却不知道做什么。于是就沿着马路一直走,有时候能走出城,走到田野里,然后再走回来,我走不动了他就背着我,还唱歌给我听。我听着他忧郁的歌声,摸着他光光的脑袋,感觉舒服极了。
他最喜欢唱周云蓬的《盲人影院》,唱完歌之后他说他向往那种流浪四方的生活。他深沉的样子,让我不知道说什么,有时候听他说着说着,我就在他背上睡着了。
他除了看书睡觉之外没有别的爱好,衣食住行对于他来说都是散淡无谓的事情。有时候旁边无人,他会告诉我他的理想。每次他都讲得不一样,每次我都笑他异想天开。他说有生之年他要走一百座城市,让一百个姑娘爱上他。要写一本书,出一张唱片,要买一艘船,自己开,最后要死在大海里。
我说那是多少年以后的事情了,他说也许就是现在呢。我说那你走的时候一定要跟我告别,他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最后他还真是没跟我告别就走掉了,他那刻满奇怪句子的桌子被老师搬出教室,最后又被我搬回来自己用了。
两个月后,他给我寄来了一封信和一张周云蓬的专辑,信中他告诉我他在丽江,凭借他懂兽言鸟语的本事,现在生活得很好。
那张专辑的封面上有周云蓬的介绍。九岁失明,留在视觉中的最后印象是动物园里的大象用鼻子吹口琴。十五岁弹吉他,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其后游历十余城市,以弹唱为生。
此后他再没有寄信来,我想他也许又离开丽江去了别处。他终于过上了他之前憧憬的生活,我本该祝福他,然而却莫名其妙地有些失落和难过。想他的时候我就听他寄来的那张专辑,一直听到那碟片发不出任何声响。
(二)
小堂哥离家出走的第三年,我的父母终于离婚。母亲远嫁香港,我跟着父亲生活。说是跟着父亲,其实并不在一起。父亲买了新房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和他的新欢在一起。我独自住在老房子里,每日为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发愁。
我不想在这样念下去了,我几乎什么也没有学到,一路走来,之所以能不退学,全凭父亲的钞票铺路。在他们离婚之前,我还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现在我不这么觉得了,我不想再花父亲的钱,也许日常生活还要靠他供给,但大笔大笔的花销,我想我还是尽量避免的好。否则如果他突然有一天没钱了,或者说在新欢的要求下不能自由地给我钱了,我将寸步难行。
因为成绩上不去,老师总找我谈话,学校已经让我恐惧。在休学和退学之间,我选择了前者,虽然我心里是倾向于后者的。但是我想一旦我提出退学,父亲肯定会想到小堂哥。小堂哥曾经就提出过退学,但没人同意,在长辈们看来,这是他出走的动机之一。
如果联系到小堂哥,父亲肯定要带我去看心理医生。
我讨厌那些道貌岸然自以为是的医生,他们连自己的生活问题都解决不了,却大言不惭地去给别人看病,比如我那从医多年的妈妈。
我对父亲说我想休学一年在家学习,理由是学校太嘈杂,影响我的学习效率。
这么多年了,我第一次跟父亲说我想好好学习,他很惊讶,也许有那么一瞬间,他还怀疑了我的动机。但我的态度和理由无懈可击,他只能选择同意。
休学以后,我整天宅在家里,对着一台电脑。逛逛论坛,写写博客,聊聊qq。日子过得简单、平静,当然也很无聊。
一年的时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我的初步计划是先玩上半年,积累一些人脉,然后下半年悄悄地离开家,去找小堂哥。
三年之后的今天,小堂哥在那些长辈心中已经是失踪人口了了。他们曾经尝试过用各种方法寻找他,但始终无果。小堂哥的父母在他离家出走的第二年离了婚,之后都搬去了国外。他们家的房子已经换了新主人。
但我相信小堂哥还活着,只是他们找不到而已。不过即使他们找到了,小堂哥也不会回来,他是那种没有脚的鸟儿,要一直飞着,至死方休。
而我想我一定能找到他的,如果他不愿意回来,我就跟着他,陪他一起漂泊。
我想他应该在一个离家很远很远的地方,在一个有很多很多种动物的动物园里工作,他每天和鸟兽们生活在一起,开心极了。所以他才会一点也不想家,不想我。
我在网络上交了很多朋友,天南地北五湖四海应有尽有,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上路了,他们就是我的驿站。
不过几个月过去了,我还没有遇到一个靠谱的驿站。那些网络上的男人,一个个都像寂寞饥渴的色情狂,一看到你上线他们就发视频,搞得我只好将摄像头去掉了。
有一天我逛到一个名叫“昨夜西风”的博客,博客里的背景音乐是我多年前常听的歌,重温旧歌,听着听着我就流泪了。
冷静下来之后我开始看这个人写的日志,在这个微博横行的时代,他依旧坚持写博客,我觉得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和我是同类人。而且他也是一个喜欢行走四方的人,就像小堂哥那样叛逆。他也有一个妹妹,他每一篇博客里都提到了他的妹妹。
我多么希望他的那个妹妹不叫紫若而是叫阿童木,我多么希望这个人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光头哥哥。
博客的下方留有他的邮箱,鬼使神差,我给他写了封邮件,讲了我和我小堂哥的事。几天后,收到他的回复,他给了我一个qq号,说同是天涯沦落人,加q聊吧。
我加了他的qq,但一直没有通过验证的消息,在等待验证的日子里,我把他的博客加进了收藏夹,每天都去看一看,然而他一直不更新,我只能看他过去的日志,写的都是他的日常生活。
从他的日志里,我知道他是一个写小说的。这更增加了我对他的好感,因为小堂哥曾经也写小说。区别是小堂哥只有我一个读者,而他有一群读者。看他描写的题材和文字间的感觉,年纪应该也不大。我期待着能早点认识他。
有一天我正在上网看他的博客,qq里突然弹出一个请求加为好友的消息,我误以为是“昨夜西风”,直接就点了同意并加他为好友。然而加上之后才发现并不是他。
那个人的网名叫“曾经沧海难为水”,加上我之后二话不说就给我发了视频请求,而我的电脑已经没有摄像头了,他的这一举动让我很讨厌。
我正要关闭他发的对话框,他发过来一行字:“是我,阿童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