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艾美脸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眼睛里闪耀着骇人的光芒:“非常好,身体柔韧皮肤光滑,该有料的地方有料,该骨感的地方骨感,堪称极品。”

伽尔干咳一声,翻了个白眼,知道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他向床上的男人走了过来:“你好,感觉怎么样?”

“……还活着,我觉得。”男人有些狼狈地抹去嘴角的水渍,飞快地把伽尔从上到下扫视了一遍,他觉得这个金发男人有种微妙的熟悉感,却一时想不起来是在哪里看见过,“不过我还是得说,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

伽尔也在打量着床上的男人,昨天在树丛里把他捡回来的时候,他竟然很难分辨出对方胸口的伤到底是什么造成的,那是一种非常触目惊心的诅咒,带着强大的黑暗力量,甚至已经腐蚀到了他的骨头。

他只得连夜紧急联系了圣殿的治疗师艾美,两个人足足折腾了半宿,才算把这个人的伤稳定下来。

这个来历不明的男人当时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亚麻袍子,勉强能看出本来的白色,而擦干净血污和尘土之后,他竟然有一头出奇柔软的浅棕色长发和一张异常清秀俊美的脸,嘴唇和皮肤的颜色苍白,看起来就像古老时空中那些以营养不良为美的傻帽贵族。

可他身体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伤痕,以及并不显得夸张,却充满了力量感的紧致肌肉,却表明他的生活环境并不那么和平。

即使是和迪腐斗了一辈子的老猎人,也没有他身上那样多的伤疤。

“我叫伽尔?肖登,是这里的主人,昨天你昏倒在我家门外,还记得么?”

“……”严格来说,完全不记得了,男人沉默了两秒钟,摇摇头,“幸会,约翰?史密斯。”

艾美大喇喇地撇撇嘴:“啊哈,又是一个卡洛斯?弗拉瑞特的脑残粉。”

“约翰?史密斯”无论是姓还是名,都非常常见,并且由于历史上那位大名鼎鼎的英雄曾经使用它做过化名,到如今总有无数圣殿小青年喜欢跟风……咳,比如著名摄影作家伽尔?肖登先生的笔名就是这个。

自称约翰的男人动作顿了一下,略有些难以置信地转头看着艾美:“你刚才说的是……卡洛斯?弗拉瑞特?”

男人有一双墨绿色的眼睛,晨光把他异常浓密的睫毛和挺直的鼻梁在一侧的脸上打出阴影来,艾美简直没听清他说了什么,当场就被色相击败了,看起来马上就要扑到这个来历不明的帅哥身上揩点油。

“你是个自由猎人对么?”伽尔一边接过话头,一边在艾美性感的大脚丫加了一点重力,以便把他固定在原地,“你身上的伤是迪腐造成的吧?”

自由猎人?那又是什么玩意?

约翰想了想,皱皱眉:“你是指……赏金猎人?”

“啊,对,你们一般是这样自称的。”伽尔看来是误会了,他颇为轻声细语地说:“这是非常危险的职业,史密斯先生,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人,即使再有天分,也很难对付各种各样的迪腐,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做这么危险的工作,但你还这么年轻,如果你愿意的话,等你伤好了,我可以引荐你到圣殿。”

危险?约翰眨眨眼睛。

他以为除了“圣殿骑士”这些正统的猎人以外,民间有很多赏金猎人。他们领任务,活跃在大陆的各个角落,中间不乏高手,甚至比高贵的“圣殿骑士”们更为普通人所熟悉。

当然……赏金猎人活跃的年代,仅仅是在结界形成以前。到了这个迪腐已经不再为人所知的时代,连圣殿的猎人们都隐藏在普通人当中,用一份无关紧要的职业掩盖真实身份,民间的赏金猎人已经基本绝迹了。

可怜的约翰还不知道,自己一觉醒来,已经是一千多年以后了。

“我马上要离开一会,有个菜鸟刚从圣殿毕业,需要我去接引,你好好休息,有什么问题可以叫艾美——他是圣殿最优秀的治疗师。”

艾美冲他抛了个媚眼:“哎哟,你是我的了小美人。”

约翰:“……”

喂,这种会骚扰病人的治疗师为什么还没有被圣殿打出去?

不过很快,他又有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要操心,就在伽尔起身准备告辞的时候,床上的男人突然语气略微有些急促地叫住他:“等一等!有谁能告诉我战争怎么样了么?圣殿伤亡统计出来了么?谁在收拾残余的迪腐?”

他话音没落,艾美和伽尔的表情同时古怪起来。

约翰心里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只见艾美有些茫然地抓了抓略微有些干枯的头发,看了伽尔一眼:“他在说什么呢?”

伽尔则皱起眉,反问:“战争?什么战争?”

第三章 不知名的祭司

那一刻屋里没人说话,只有约翰和伽尔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约翰曾经在年轻的时候离开过圣殿一段时间,过了多年浪迹天涯的日子,期间有过无数次历险,认识过形形色色的人,凭他的判断,他觉得对方的惊讶应该……并不是装出来的。

他那依然高温的脑袋差点又混乱了起来,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黑袍之乱遍及整个大陆,没有人不知道,难道自己莫名地飘到了其他的大陆上?是因为黑色权杖爆发引起的风暴?还是……出了什么其他的问题?可是那个人袖口的标记没错,他确实是圣殿的治疗师,难道世界上还有第二个圣殿么?

好一会,他才轻声问:“请问……这是哪里?”

“萨拉州德尔克郡,半山区……”伽尔注视着眼前青年的表情,发现他的表情先是惊讶,随即眉尖轻轻地皱起来,困惑神色一闪而过,于是伽尔鬼使神差地又加了一句,“公元二零一二年。”

约翰的脸上顿时一片空白。

过了不知多久,他感觉撑在一侧的手已经僵硬了,才飞快地眨了一下已经发酸的眼皮,虚弱地问:“公元……什么?”

“二零一二年。”伽尔说,他捡起一份艾美扔在他家里的萨拉州日报,递给约翰:“今天是十一月十七日——哦,这个是昨天的报纸了。”

约翰伸出手接了过来,他确定手里的东西不是羊皮纸,手感完全不一样,有点脆,没那么结实,但是毫无疑问轻薄很多。

上面有精致得好像真人一样的“画像”,还有大小完全一致的字体,诡异的不知道代表什么的图案,满满的排版,以及日期“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五”。

“这是什么?”约翰瞳孔骤缩,他抬起头来,苍白的手指还按在当中一页上,那里有一个抱着一大打纸币的人,被他按得凹了下去。

伽尔沉默地打量了他一会,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然后把被子往他身上拉了拉:“你的体温还没有降下来,现在不适合思考,我想你最好还是先休息一下,等烧完全退了再说。”

约翰的手指飞快地动了一下,看来是想把他拉住,然而他很快克制住了自己:“好吧……不管怎么样,谢谢你们。”

“我的荣幸。”伽尔拉住艾美,两个人一起离开了房间。

约翰一头栽倒在床上,望着精致吊顶的天花板,还有上面挂着的时下流行的复古的吊灯,它们在这个“真正的古人”眼里莫名其妙极了,因为上面连半根蜡烛也没有插!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木然地转动了一下眼珠,望向床头那个依然发着光的“蘑菇”,如果连蘑菇都能照亮了,蜡烛的确不是必需品。

时间旅行……他知道那是存在的,圣殿的密宗里有一些机密文件里曾经记录过这个概念,被列为十大禁术之一。

尽管不久前他才使用过这兄弟十个中的一个,但他却并不了解“时间”,所有关于时间的记录都语焉不详,除了它真的存在之外,难以找到任何实例和原理。

那么他是怎么从撒旦的尸体旁边直接跑到了一千多年以后的?

约翰痛苦地按了一下额头,天哪,一天之内完成两个禁术,他觉得自己可以名垂史册了。

“问题是,”他有气无力地问,“我他妈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伽尔拉着艾美出去,径直来到了书房里,他从桌子上拎起了一坨东西——是从那个漂亮青年身上脱下来的袍子:“你来看这个。”

艾美凑过去,看了半天,终于以他敏锐的时尚触觉得出一个结论:“嗯……这看起来很后现代,不过要我说,就像是把餐桌布直接剪下来裹在身体上的。”

伽尔没理会他,弯下腰,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放大镜:“我昨天研究了很久,发现了这个,你看——”

袍子胸口处被撕裂了,几乎断成了两截,但是仍然能看见银色的丝线细细地绣上去勾勒出来的图案,在放大镜下隐约地闪着光,艾美愣了一下,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那些银色花纹好像是流动的。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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