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铃铛抬手扶着门框,声音轻飘飘的没有力气:“那……是不是只要能够找到干爹就好了?”
说到这里,她迈步向内走去,一直停在了地图前面:“孟叔叔,你讲一讲,如果当真找到了干爹,又该怎样救他出来?”
孟庆山本来是没时间和她废话,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这话不说还不行。万一自己这边当真是耽误了时机,外人看在眼里,也许要怀疑自己是有意拖延;如果沐帅平安归来了,这小丫头也可以充作大喇叭,将自己的一片苦心广播一番。
小铃铛仔细倾听了孟庆山的讲解,又将地图反复看了几遍。末了她抬头说道:“孟叔叔,让我去吧,我去找他!”
孟庆山登时啼笑皆非:“开什么玩笑!那边连本地村民都不许通行了,你怎么去?”
小铃铛答道:“我混过去!”
孟庆山这回直接摆了摆手:“丫头,回房歇着去吧,我定会想方设法救出沐帅,你就别跟着添乱了。”
小铃铛垂下头来,心想你单是想方设法又有什么用?这一天眼看着就过去了,你的方法又在哪里?十分烦躁的咬了咬牙,她心有怒火,却不敢发,因为毕竟如今孟庆山是军中领袖,她怕自己得罪了他,他会迁怒到干爹身上。
小铃铛悻悻回房,站在墙上一面玻璃镜前,她望着镜中人愣了片刻,随即转身从抽屉里翻出一把剪刀。抬手摸了摸光滑的头发——头发长得快,已经快要垂到肩膀,烫出的卷子也松散了,只在发梢那里还能看出明显的弯曲。侧过脸去揪起一绺头发,她毫不犹豫的合了剪刀。
片刻的工夫,她给自己剪了个狗啃似的短发。换上一身松松垮垮的男装,她见桌上还摆着一盘点心,就扯过屋角小床上的枕巾,把点心尽数包起来塞进怀中。杜副官的手枪素来是随便乱放,这时也被她翻出来贴身揣好。刷刷点点的写出一张字条留在房内,她像个秃小子似的,鬼鬼祟祟溜了出去。
小铃铛在人生的前十二年里,仿佛一直都在到处乱窜,像一只很有眼色的小老鼠,四处寻觅食物果腹。如今她重操旧业,在夜色中跳跃向前,轻而易举的就溜出了军营。
她等不得了,再等下去,会活活的急死。她不信这世上真有铜墙铁壁,这次就要去试上一试,看看蔡军的防线是否真的针插不入、水泼不进。
走出十里地之后,小铃铛已经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只土猴。
前方隐隐有了火光,必是驻扎了蔡军人马。这样的通达大道,她是绝不敢走的,所以立刻转身扑进荒草丛中。荒草都有半人来高,带着浓重露水。小铃铛弯着腰走得深一脚浅一脚,身上的夹袄被打了个半湿,不时腾起一团秋后的蚊子,嗡嗡叫着围了她一头一脸,见肉便要叮个红包出来。
小铃铛过惯了养尊处优的好日子,懂得了文明卫生的好处,这时就感觉有些不可忍受,可也没有多想,一味的只是向前走,偶尔抬头看看星空,辨认方向。如此不知过了多久,她自觉着再走下去便有迷路的危险,故而回归正途,继续向前。哪知走了没有多久,前方影影绰绰的,又起了火光。
这让她有点傻眼——原来蔡军的防线竟是如此漫长!
这样看来,果然是绕不过去的,等到她凭着两条腿绕过去,也许战事早已完结,干爹也死在了山上。思及至此,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决定走一步、看一步。
在铜墙铁壁一般的防线之中,小铃铛终于找到了一处较为安全的缺口——在相距一里地远的两处岗哨之间,有着一片黑暗地带,正是一处乱坟岗子。
她素来不怕死人,这时就打算偷偷爬过坟地。一路连滚带爬的跑上前去,她正要离开草丛冲向坟地,不料就在此时,遥遥响起几声狗叫,却是一队巡逻士兵走了过来。
小铃铛富有经验,不怕士兵,反倒怕狗。小心翼翼的后退几步蜷缩起来,她见身边正有一洼臭哄哄的泥水,便伸手淋淋漓漓的抓了一把污泥,满脸满身的乱涂一气,想要盖住人的气味。心惊胆战的盯着前方,她连呼吸都停住了。
巡逻小队越走越近,随行的两只狼狗不时吠上一声。小铃铛心中暗暗祈祷,只盼狼狗万万不要嗅出异常,哪知狼狗还是半大的狗崽子,十分贪玩,且走且闹。及至到了小铃铛面前,越发互相咬做一团,你追我赶的乱跑乱跳。小铃铛吓得魂飞魄散,同时就把一只手暗暗摸到腰间,心想自己若是被发现了,临死前也要开枪射击,拉几个垫背的和自己一起走。
三分钟后,两只调皮狼狗被士兵吆喝着带走了。小铃铛这时已经憋得满脸紫红。咬牙切齿的慢慢呼出一口长气,她眼看队伍越走越远,这才臭气熏天的慢慢爬了出去。
小铃铛天生的长胳膊长腿儿,这时就趴在地上,一路向前绕过坟包蠕动。这般时候,正是月明星稀,偶然一阵秋风吹过,寒侵入骨。三两点鬼火不时闪烁,忽有忽无;远近响起虫鸣鸟啼,随着风声时隐时现,真如鬼哭一般。又因两边岗哨相隔甚近,所以小铃铛不敢肆意动作,只能是贴在地面上,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尽力爬行。
如此爬了片刻,那支巡逻队伍又溜达回来了。
小铃铛吓得心胆俱裂,因为这回躲无可躲,坟包低矮,后方也不能藏人。一时情急之下,她忽见身边有个坑洞,便是一翻身滚了进去。洞内之臭,无法形容,却是正中了她的下怀——她依然是怕狗。
及至队伍走远了,她只觉身下硌得好生疼痛。起身回头一瞧,她当即打了个冷战,口中骂道:“吓!这他妈的——”
话没说完,她反应过来,连忙收住言语。对着坑底那位龇着大白牙的骷髅,她毕恭毕敬的抱拳拱了一拱,心中暗道:“前辈,我冒犯您了,您可千万别生气。等我把干爹找回来了,一定给您重修一座好坟。”
然后她爬了出去,继续前行。夜色越深,周遭的环境越是恐怖。亏得她是从小野惯了的,否则恐怕换了一条好汉过来,也要吓得屁滚尿流。
一路爬到凌晨时分,她站了起来,进入山林。
第37章
一旦过了蔡军防线,那么后方便是平常村庄,虽然因为战事激烈,空气有些紧张,然而和前线情况相比,倒也还算一片太平。
小铃铛灰头土脸的走在山中路上,一路打叠起了百分的精神,只怕遇到蔡军士兵。心惊胆战的走出老远之后,她倒是遇见了几名上山采摘山货的百姓。故意苦着一张面孔走上前去,她大模大样的向着对方一拱手,然后哑着喉咙发出气若游丝的粗声,正是个闹嗓子说不出话的状态:“劳驾,请问这边山里可还太平吗?”
几名百姓上下打量了她,只见她是个直条条的身材,穿着一身臭气熏天的破夹袄,蓬头垢面的看不出相貌,便反问道:“你是从哪里跑过来的?”
小铃铛回身随便一指:“那边打得厉害,家里房屋都被烧了,我和老娘走散了,正是不知怎办才好啊。”
她的一举一动都类似半大男孩,所以对面几人当真没有瞧出她的女子身份。为首一人背着一捆柴禾,这时便是长叹一声:“小兄弟,山里也不太平啊!就在你脚下踩的这个地方,前天夜里刚刚打过一仗,你要是想找老娘,不如进到村里瞧瞧。山中没吃没喝的,老太太哪里能够安身?”
这人说起话来安安然然的,小铃铛便深以为然的一点头,又嘶嘶的发出声音道了谢。独自踏上道路,她心里略略有了安排,拖泥带水的继续向前走去。
太阳渐渐升起,她觉不出饥饿,两只脚走得很是有劲。身上的潮湿夹袄慢慢干燥,臭气引得一小群苍蝇跟在她的身后,嗡嗡着不肯退散。
小铃铛仿佛是带有一种动物性。在繁华的都市里面,她未见得如何出奇;可是如今进了山林,她就毫无预兆的精明灵敏起来。沿着地面上的散碎枪械和空子弹壳,她蹦蹦跳跳的翻山越岭。因为从小就爱追着军队觅食,所以她十分擅长寻找蛛丝马迹。眼前一片半黄的衰草显然是被群马啃过,这让她越发坚定了前进的决心。抬手在额头上抹了一把热汗,她停下脚步思索片刻,随即转了个弯,挑那荒草杂乱的道路去走。
她想干爹当时应该是仓皇撤退,自然不会沿着前人开辟出的平坦山路逃跑。山路四周皆是长草葱茏,若是遭人踩踏,必定东倒西歪,失了自然的形状。抓住这样一点痕迹,她迈出大步开始奔跑。正是跑得虎虎生风之际,她忽然扯着嗓子惨叫一声,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来,她疼得面孔扭曲,就见一只大捕兽夹正是钳在了自己的右脚踝上。
大捕兽夹是猎户布下捕捉猎物的,劲道极大,连猛兽都能制住,锋利铁齿能够一直刺透皮肉夹上骨头。小铃铛穿着一层裤子,虽然不知伤势如何,可见鲜血瞬间涌出,已经浸得裤脚湿透。
她疼的头脑中嗡嗡作响,一口气存在胸中呼不出来,两只手汗津津的直哆嗦。咬紧牙关定住心神,她伸手扳着夹子两边,先是试着用了力气,却是丝毫不能分开;张大嘴巴望向天空,她颤抖着哭了一声,然而随即低下头来,她还是得去自救。
随手捡起一根树枝衔在口中,她也顾不得伤处疼痛,两手再次抓住夹子,这回她屏住呼吸猛一发力,只听夹子咯咯吱吱的发出声音,竟是被她强行扳了开来。
这回右脚得了自由,她远远扔开夹子,也来不及挽起裤腿查看伤口,四脚着地继续向前爬行,一边爬一边疼,一边疼一边怒。为了排遣这种苦楚,她带着哭腔骂骂咧咧,问候了夹子主人的祖宗十八代,又把对方的老母拎出来,翻来覆去的操了百八十遍。
如此爬了足有两三个小时,她忽然眼前一亮,发现了前方草丛中散落了许多新鲜马粪。心中隐隐生出希望,她开始轻声呼唤:“干爹,干爹……”
在距离马粪两里地远的小溪边,她终于找到了聂人雄。
徘徊在营地外围的哨兵发现了她,大呼小叫的把她搀扶到了聂人雄面前。聂人雄坐在一块大青石上,先是望着她一愣,随即问道:“你怎么来了?”
小铃铛推开卫兵,金鸡独立的跳到了他的身边。伸手一摸他的肚腹,她发现干爹大概从前夜开始就一直没有饭吃,现在已然饿得前胸贴了后背。
聂人雄这时才看出了她的异常:“怎么瘸了?”
小铃铛没有回答,因为被他后脖颈上的伤势吓了一跳:“干爹,你受伤了?”
聂人雄弯腰去拎她的右腿裤管,不大耐烦的问道:“说,到底是怎么了?”
那天夜里,一粒子弹擦过了聂人雄的后脖颈——子弹轨迹只要再有分毫的差错,世上就没有聂人雄这个人了。
他当时只觉得满脖子流血,也没感到疼痛,还是田副官在翌日清晨发现了他的伤口。这伤口并不算浅,看着就像被刽子手砍过一刀似的,偏偏又没砍透,留着个脑袋连在脖腔子上。田副官吓坏了,简直不敢再去看他,可是不看又不成,因为是个贴身奴才的身份,谁都能躲,唯有他不能躲。战战兢兢的呆望着聂人雄的脖子,他时常就要打个冷战,感觉自己精神濒临崩溃,简直要撒癔症。
义父义女两个互相介绍了自己的伤势,双方全是大大咧咧,不以为意。小铃铛让人把李琨叫了过来,将孟庆山对自己所讲的那一套计划合盘托出。讲到最后,她又说道:“我给孟叔叔留了一封信,时间地点都约定清楚了,绝对不会出差池的。”
然后她又对着聂人雄说道:“干爹,我们到那边去,我还有话对你说。”
聂人雄没说什么,站起来要随她走。一步迈出去,他忽然停了步伐,意识到小铃铛现在是不能走路的。
于是他转过身来,一言不发的将她拦腰抱了起来。
小铃铛生得单薄,所以很轻。猝不及防的仰卧在了聂人雄怀中,她显然是大吃一惊。怔怔的扭头望向对方,她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聂人雄低头问她:“去哪里说?”
小铃铛梦游似的抬手向前一指:“去……那里吧!”
“那里”在一丛小树后方,是个掩人耳目的僻静地方。聂人雄把小铃铛放到一丛丰厚草上,然后自己也席地而坐了:“说吧,什么事情?”
小铃铛低头解开夹袄纽扣,从怀里摸出那只枕巾包成的小包袱。夹袄很臭,藏在里面的小包袱不能幸免,隐隐的也有些臭。解开包袱摊在聂人雄面前,她压低声音说道:“干爹,你快吃吧!”
聂人雄这样一名大个子,自然饭量可观,扛不住饿。拿起一块最为完整的干点心塞进嘴里,小铃铛也没见他怎样咀嚼,似乎直着喉咙就将其咽下去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块点心也勾起了聂人雄那澎湃的食欲。他接二连三的往嘴里送去点心,等不及赶不上似的,鼓着腮帮子狼吞虎咽。小铃铛一眼不眨的看着他吃,脸上带着一点微笑,心里觉得满足得意极了。
聂人雄饿得狠了,馋的头脑一片空白,直到点心去了大半,他才骤然抬头问道:“你饿不饿?”
小铃铛立刻摇头:“我不饿,我路上吃过了。”
聂人雄拍了拍手上的点心渣子,然后把她拽到了自己身边。因为明知道她是不可能吃,所以直接说道:“我饱了,你吃吧。”
小铃铛也明知道他不可能饱,所以非常坚定的摇头:“我不饿,真不饿。”
聂人雄眯着眼睛看她,因为睫毛太长,就显得眼神有些不可捉摸。毫无预兆的笑了一下,他低声说道:“你这丫头,倒是很有良心。”
小铃铛迎着他的目光说道:“我就是坏,也坏不到你的身上。”
聂人雄抬手在她头上摸了一把:“好。”
小铃铛抬手一把握住了他的腕子:“既然你也说我好,那为什么不肯要我?”
聂人雄抽出了手,一时也不知应该如何回答——他并不是个心思细腻的人,有些事情,他自己也是糊涂,也是说不清。
婚姻是人一辈子的大事,他自知脾气火爆,非得是对待心上的人,才能柔软温和。他想要建立一个美满的家庭,不愿成婚之后终日打老婆纳小妾。为了这样一个目标,他须得擦亮眼睛,娶个可心可意的好女人。
“好”字放在后头,“可心可意”放在前头。小铃铛的确很好,对他一片赤心,可是在他眼中,她再怎么好,也只是个小丫头。
他护着她,养着她,心甘情愿的给她好吃好喝好穿,希望她一生平安幸福——仅此而已,再无其它。
小铃铛见他长久的不肯说话,便是逼问了一句:“你还忘不了陆家姐姐吗?可她已经嫁给了那个谁,她再怎么好,也没你的份啊!”
聂人雄被她说得哑口无言,只能面对着她苦笑。
小铃铛又道:“我在出发前就想好了,如果你死了,那我也死去。你说除了我之外,这世上还有谁能这样待你?陆家姐姐也不能够吧?你不要看我年纪小,以为我是在说孩子话;我不小了,我就是小,也总能明白自己的心意。”
聂人雄无话可答,索性伸手捏开了小铃铛的嘴巴,填鸭子似的把余下点心喂进她的口中。小铃铛直瞪瞪的看着他,见他始终是不作答复,便含含糊糊的最后说道:“你如果不要我,那也别找旁人了。我们两个搭伴过日子,我伺候你,好不好?”
聂人雄移开目光:“吃还堵不住你的嘴!”
聂人雄和小铃铛偷偷填饱肚子。擦净嘴巴回到众人面前,他把小铃铛交给一名高壮卫士,然后开始调兵遣将,预备傍晚下山突围。他的心腹,田副官,远远站在一旁,张着嘴看他的后脖颈。聂人雄说起话来摇头晃脑的,这让田副官提起了心,只怕他一个不慎,会把脑袋摇掉。
聂人雄现在几乎有点怕了小铃铛,倒是对着部下训话更痛快。忙忙碌碌的熬到傍晚时分,他带着队伍悄悄下山,按照计划要去突围。而小铃铛趴在卫士的后背上,伤处既疼,心里又烦,就觉得干爹好像很看不上自己似的,自己无论怎样付出,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突围十分顺利,一切都像小铃铛所描述的那样。孟庆山的队伍早已集结完毕,聂人雄这边刚一开枪,那边就发起了冲锋。在这样的夹攻之下,蔡军防线立刻断裂,聂人雄轻轻松松的便是逃回了己方阵地。
他安顿下来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找来军医,为小铃铛诊治脚踝重伤。小铃铛天不怕地不怕的,还有闲心和杜副官吹牛逗趣;聂人雄坐在一旁,故意歪着身子挡住她的视线,不让她看到脚上伤情。
捕兽夹子的铁齿太锋利了,他不知道小铃铛的骨头筋肉是否完好,若是她当真落了残疾,那他想着,自己就娶了她。
但是这话只能存在心里,不能提前说出,因为依照他的本心,他是真没看上这个小丫头。能不娶的话,还是不娶为好。
军医为小铃铛包扎了伤口之后,转而开始研究聂人雄的脖子。孟庆山师长、李琨团长以及刚刚赶来的段世荣师长围站一圈,旁观之余,纷纷感叹:“太吓人了。”
聂人雄低着头,因为没有觉出很疼来,又看不见自己的后脖颈,所以心情尚算平静。
第38章
聂人雄在战场上经过这一场死里逃生,随即就像转了运似的,一仗接一仗的大胜。旁人都说像他这样一位大督军,没有总在前线督战的道理,而他既没了机会再上战场,终日坐在指挥部里吃三顿干饭,也觉得自己仿佛是浪费光阴、大材小用了。
他这人有个好处,便是打了胜仗很得意,打了败仗也不在乎,一以贯之的淡定。带着后脖颈上那一道长长的暗红血痂,他抱着小铃铛上了汽车,一路顺风的回了承德。
汽车颠簸,车座也硬。聂人雄把小铃铛抱到自己的大腿上,一直没有松手。小铃铛先是窃喜,随即脸红,然而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她又沮丧起来,因为发现干爹对自己是全无邪念,好像自己只是一口袋粮食。歪着脑袋枕上聂人雄的肩膀,她盯着他的侧影发呆。聂人雄正是闭着眼睛半睡半醒,睫毛长长的覆盖下来,让他看起来又动人又多情。
小铃铛暗暗喟叹一声,心里爱极了他,恨不能一口把他活吞。她想世上不会再有人像自己这样爱他——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汽车越开越冷,聂人雄睡眼朦胧的解开军装上衣,把小铃铛往怀里拥。他那胸膛十分温暖,带着一点汗酸气味。小铃铛蜷缩着贴了上去,忽然鼓起勇气,撅了嘴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聂人雄皱着眉头瞪了她一眼:“不许胡闹!”
小铃铛开了口,不知怎的,声音又尖又细,猫叫似的:“我没胡闹。”
聂人雄听了,不禁一笑。小铃铛也跟着笑了,一边笑一边用力清了清喉咙——她不是故意学猫叫,她方才是紧张了。
聂人雄回到承德,立刻调出一万两烟土,秘密送给了马伯庭。那马伯庭并无骄人之处,如今瞄上了总统大位,自然需要上下安抚人心,所以见了烟土,便如同蜂子见了蜜一般,当即乐得喜笑颜开。待到聂军把蔡军打到七零八落了,他才以着政府的名义出面调停,因知蔡君武已经没了势力,故而摆出一张严肃面孔,发出通电申斥蔡氏,又将其一撸到底,撵到天津做寓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