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新年前夕,余至瑶出席了比武大会。

  大会开的精彩,又热烈又有秩序。南京中央国术馆派来了一名主持者,本地名流也齐齐到场。天津卫十八家武术社全部参赛,堪称是各路英雄汇聚一堂。

  大会规模宏大,擂台上打的也激烈。最后是顾占海的大徒弟拔得头筹,成了本场的武状元。捧着光芒耀眼的银盾和鲜花,这位方头大耳的弟子不用师父嘱咐,主动就跑到余至瑶面前,想和二爷合一个影。

  群英武术社大获全胜,顾占海的荣光自不必提,连余至瑶也跟着一起出了风头。笑容可掬的站在武状元身边,他等到前方的镁光灯闪过了,这才转过头来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武状元喜气洋洋的答道:“二爷,在下姓王,名连山。您叫我小山子就成。”

  余至瑶拍了拍他的肩膀:“津门第一的本事,怎么能叫小山子?很好,自家送的银盾,自家又赢回来,给顾师傅和我长了脸。”

  王连山高兴的不知说什么才好,望着旁边的师父直笑。而在场的报馆记者们逮住了余至瑶,围着他左一张右一张的拍摄不已,又乱哄哄的追着提问,让他讲一讲为何如此热心于武术事业。余至瑶风度翩翩的站在人前,满面春风的答道:“武术乃是中华国粹,而鄙人身为中华国民,自然应该竭尽所能,将这国粹弘扬起来。”

  说完这话,他顿了顿,意犹未尽,可是又没有高谈阔论的本事,只好对着四面八方的记者又笑了笑。记者们见他高大英俊,风采很好,堪称国术界的活广告,便举起照相机,对着他又按了一通快门。

  余至瑶与王连山的合影,登载了第二天的各家报纸上。何殿英本来没有读报的习惯,可是在得知余至瑶上了报之后,他立刻命人出来买回一份,然后盯着那张报上照片看了半天。

  余至瑶那一张脸轮廓分明,十分上相,并且突兀的高出旁人大半个头;对比之下,旁边的“津门第一”则被衬托成了五短身材的矮胖子。何殿英喜欢余至瑶的模样款式,真心实意的认为对方仪表堂堂,男子汉能长成余至瑶这副模样,也就堪称完美了。

  余至瑶已经连着几天没有和他通过电话,大概是在为那八百块钱赌气。何殿英也不想惹恼余至瑶,可规矩是不能坏的,他是要靠着规矩吃饭的!

  他不是死心眼的人,一切都好说,一切都能商量,只是别涉及到钱。谁敢断他的财路,他就刨谁的祖坟。

  大年二十九那天,他没露面,让身边的小白代表自己前往余公馆,送了三千多块钱的礼。小白原来是学说相声的,脾气好嘴也甜,很适合做个使者。小白乖乖的去了,又乖乖的空手回了来。何殿英问他:“余家都有谁?”

  小白答道:“有余家二爷,余家大爷,还有杜芳卿。”

  何殿英又问:“二爷问没问我?”

  小白摇头:“二爷什么也没问,只把礼物收下了。”

  何殿英气极反笑,心中十分失望:“那你——你就没提起我来?”

  “我提您啦,我说我们老板让我向二爷拜个早年。”

  “那他怎么说?”

  “二爷说‘哦’,然后就没下文了。”

  何殿英挥了挥手,撵走小白。背着手满地乱走了一通,他心乱如麻,颇想把余至瑶扯过来痛捶一顿——捶他,打他,咬他,推搡的他东倒西歪,把他那张好面孔揉搓成鬼脸形状。大洋马似的东西,对他无需温柔。

  抓心挠肝的熬到大年初三,何殿英独自坐在落地窗前喝酒。冬季的夕阳是一只红红的小蛋黄,在惨白的天幕间似坠非坠。他轻声的叹息,想象出了外界的寒冷。忽然放下酒瓶站起来,他走到电话机前停住脚步,怔怔的又发起了呆。

  事后,他很庆幸自己没有向余公馆打去电话,因为一夜之后的翌日下午,他便在吉泽领事的家中,与余至瑶相遇了。

  吉泽领事三十多岁,是一名笑眯眯的中国通,没有架子,仿佛和任何人都能谈得来。何殿英在日租界是个新兴的人物,自然也就入了吉泽领事的眼。吉泽领事大年初四大请客,可是早在年前就把帖子送到何公馆去了。

  和其它租界不同,日租界这个地方,颇有一点藏污纳垢的意思,花会烟馆妓院赌场一概齐全,堪称是流氓们的乐土。吉泽领事肯向何殿英暗送秋波,何殿英就敢脱鞋上炕的和他相好。

  何殿英做人的宗旨,就是不分敌我、唯利是图。从一个卖糖为生的小孤儿混到如今,他觉得自己是看透了这个世界。

  他连这个世界都看透了,可是却看不透余至瑶。

  吉泽领事的宅子十分宽敞,大厅收拾出来,说是一会儿还要举行舞会。余至瑶是在宴席散后才抵达的,带着一身寒气。何殿英见他来了,兴奋之余嗤之以鼻,不知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他的位置,不料余至瑶竟然没看见他,到场之后便开始四处的招呼寒暄,居然并非孤家寡人。

  何殿英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建立起来的关系网,只看到吉泽领事挤过人群走到他面前,双方又鞠躬又握手。吉泽领事是典型的日本人模样,小手小脚小个子,仰着头对余至瑶说话。余至瑶微微躬着点腰,做出侧耳倾听的姿态,听着听着忽然笑了,笑的时候垂下眼帘,表情是相当的和蔼。

  何殿英站在暗处,脸色阴晴不定,等着余至瑶发现自己。

  何殿英等啊等,一直等到吉泽领事把余至瑶引进了跳舞大厅。余至瑶为了表示对吉泽领事的敬意,总得低头望着对方的眼睛,所以就一直没有机会看到何殿英。

  何殿英等了个空,觉得很不是味。臊眉耷眼的迈开步子,他讪讪的跟了上去。

  大厅内关了吊灯,只用红绿彩灯照明。屏风后面的乐队奏起曲来,何殿英贴着墙边走在暗处,这回终于逮住了余至瑶——余至瑶独自坐在角落处的小沙发上,灯光闪闪烁烁的照耀下来,看不清脸,只见他西装笔挺,衬衫领子白的发蓝。

  不声不响的走到一旁,他弯腰慢慢坐了下来。余至瑶闻声扭头,万没想到来人会是他,不禁一挑眉毛,显然是十分吃惊。

  何殿英不开口,他也不说话。翘起二郎腿向后仰靠过去,他把双臂环抱在了胸前。西装衣袖缩上去,里面衬衫的钻石袖扣反射灯光,亮晶晶的成了一颗星。

  双方沉默着僵持了片刻,最后还是何殿英败下阵来——他知道余至瑶的性情沉闷怪异,自己犯不上和这么个家伙斗气。

  伸手在对方的肩膀上推了一把,他毫无预兆的活泼起来:“二爷,年过的怎么样?”

  余至瑶被他推得一晃:“挺好。”

  何殿英合身歪向了他,亲热的越发自然:“明天有没有空?到我家去,吃顿晚饭,如何?”

  余至瑶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而何殿英怕他开口拒绝,连忙抬手对着前方仆人打了个响指。及至仆人端着大托盘走过来了,他从盘中端起一杯香槟,转身要送给余至瑶。

  余至瑶见他像个小狗腿子似的对自己大献殷勤,心中感情就复杂起来,喜也不是,怒也不是。心不在焉的伸出手去,他本意是要接酒,可是厅内昏暗,他连对方的手也一起握了住。

  香槟很凉,何殿英的手指也因此失了热度。一动不动的看着余至瑶,他忽然翘起嘴角,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余至瑶不为所动的板着脸,在悠扬的乐曲声中低声问他:“还给不给?”

  何殿英答道:“给。”

  余至瑶的掌心贴在他的手背上:“那就松手!”

  何殿英微笑着把酒杯交给了余至瑶。余至瑶转向前方,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味道很好,他想让何殿英也尝一尝,可是话到嘴边,他略一犹豫,还是没说。

  现在大家都是今非昔比了,堂堂的何老板,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

  何殿英伏低做小到了这般程度,已经是落了下风,索性继续放低身段,哄得余至瑶与他和好如初。笑着又扯了扯余至瑶的衣袖,他很诚恳的说道:“二爷,给个答复,明天到我那里去,成不成?”

  余至瑶轻轻摇晃着杯中的香槟:“后天吧,明天我要请药厂的经理们吃饭。”

  何殿英听了这话,不禁有些为难:“后天?后天我要去干爹家里拜年——算啦,那就定到初七。初七,怎么样?”

  余至瑶把酒杯放到一旁的小圆桌上,然后点了点头:“初七就初七。”

  何殿英看了他这个不阴不阳的态度,脸上还笑着,心里可是翻起了恨——这个打不死的,还对自己摆起架子了!

  何殿英不再理睬余至瑶,起身邀请在座的女士去跳舞。人在舞池里搂着女伴,他那一双眼睛却是不时的瞟向余至瑶。他空下来的位置已经被吉泽领事所占据了,两个人谈笑风生的不知在说什么。何殿英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日租界就这么大,好比一个烧饼,别人多咬一口,自己就少咬一口。自己得打起精神加把劲儿,不能天天满心里只装着一个余至瑶。是,那是自己的好朋友,亲人一样,可朋友亲人又怎么样?没有什么关系是不朽的,只有利益永远至上。

  花花世界,缭乱变幻的不是风景,是人心。

  

  第14章 昨日今朝

  

  大年初五这天,余至瑶宴请了药厂纱厂内的几名经理。两家工厂都是余朝政一手建立起来的,平时余至瑶很少过问,全凭经理经营,所以对于重任在肩的经理们,他是十分尊重善待。

  大年初六这天,何殿英提着重礼,出门拜访了英租界内的侦探长干爹。提起年前发生的几场斗殴,侦探长训了他几句,不许他把爪子往法租界伸。那边镇着好几尊青帮老头子,真惹出事来,可是不好收场。

  何殿英虚心接受了批评,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天高地厚,不敢再贸然行事了。

  大年初七的清晨,余至瑶照例是早早起床,站在窗前举他那一对哑铃。他很热衷于强身健体,天天对着哑铃使劲,可惜进步几乎没有,练来练去,力气丝毫不见增长。

  气喘吁吁的放下哑铃,他眼望窗外,心里沉沉的盘算事情。这时卧室房门忽然开了,装扮完毕的杜芳卿走了进来。

  杜芳卿在余公馆久住下来,可是并非夜夜都与余至瑶同床共枕。余至瑶有失眠症,时常双目炯炯的一躺一夜。杜芳卿睡在这么一只猫头鹰身边,总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宁愿到隔壁去独住。

  轻车熟路的走去浴室,他习惯成自然的为余至瑶放洗澡水。及至余至瑶坐进浴缸里了,他又找出剃刀,为对方刮净脸上胡茬。

  “一天不刮呀……”他翘着指头捏住剃刀,捏着嗓子闲闲的说道:“这下巴就粗的像砂纸一样。”

  余至瑶闭着眼睛仰起头,认为杜芳卿是投错了胎。他比女人还女人,而且是个温柔娇媚的好女人。

  杜芳卿自顾自的继续说话:“昨天你问我想要什么,我现在告诉你,我想要只小狗儿。你这家里没有老没有小,你也是个没嘴的葫芦,真闷死人了。你得给我买只小哈巴狗,要雪白的,看着干净——你别张嘴说话,还没刮完呢,仔细剃刀割了肉。”

  小心翼翼的收起剃刀,他从浴缸里捞出毛巾拧干了,为余至瑶擦去脸上的香皂泡沫。余至瑶抬眼看着他,就见他是鹅蛋脸,长眉毛大眼睛,皮肤又白又细,脸蛋却红扑扑,可能是略略擦了一点胭脂。

  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余至瑶忽然问道:“你怎么不长胡子?”

  杜芳卿听了这话,当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二爷,我不知道,天生的吧!我要是一脸连鬓胡子,那上了台就有瞧的了——杜丽娘的扮相,张飞的脸!”

  余至瑶也笑了起来,心里很是轻松愉快。伸出一只湿手抓住杜芳卿,他毫无预兆的转了话题:“以后再不登台了,就留在我这里,好不好?”

  杜芳卿微微一撅嘴,没有立刻回答。

  这样的话,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好歹也算个名角儿,他被人迷恋过,被人追逐过,众星捧月的滋味,他很早就已经尝过了。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他这作戏的人,本来对一切都不大当真,可是在余至瑶身边久了,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真的动了心。

  他是个男人,可是从小被师父用马鞭子硬是训练成了女人。自己到底是男是女呢?他糊涂着,也说不清。余至瑶高大,沉稳,英俊,富有,对他总是一个劲儿,起初不很热烈,后来也不冷落,这让他感到了安心。

  他走路会扭屁股,笑的时候要抬手掩口,眼珠子一转就是个眼风,恼火的时候也依旧是细声细气。这些特质在台上很美丽,在台下就成了怪异,可是他改不过来。有人爱他有人笑他,他经常无所适从,只有在余至瑶面前能够坦然,因为余至瑶仿佛是很欣赏他这模样——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

  余至瑶见他不言语,以为他是贪恋着风光繁华,不甘心留在自己这里不见天日。略觉失望的笑了笑,他开始撩水擦洗前胸后背。

  “明天我再带你出去买狗。”他一边洗一边说道:“今天我得出门。”

  吃过早饭之后,王连山来了。

  在二楼书房里,他站在了余至瑶面前:“二爷,我那边已经挑好人手了,随时都能走。”

  余至瑶背靠窗户面对了他,因为个高腿长,所以能够轻易的坐上窗台:“你去车站,找马维元。烟土下午就到车站,到时该怎么做,马维元会告诉你。”

  王连山答应一声,雄纠纠气昂昂的告辞离去了。

  和杜芳卿混过一个上午和中午,下午两点多钟,余至瑶乘车出发,直奔何公馆。路走了一半,他忽然想起对方年前曾给自己送了一份重礼,而自己如今空手登门,似乎不大相宜。

  附近的大铺子都还没有开始营业,正经洋行又距离太远。余至瑶不愿在这些琐事上太费心思,便顺路进了一家花店。花店里面空空荡荡,鲜花也是匮乏,而伶俐的小伙计不肯放过客人,鼓动如簧之舌好顿扇风,末了竟是把店内仅有的一捧红玫瑰以及两三支白百合全部推销给了余至瑶。

  鲜花外面包了一层半透明的棉纸,棉纸外面又是一层亮晶晶的玻璃纸,看着倒是十分美丽,并且带有摩登气息。

  心安理得的回到车内,余至瑶叹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现在对小薄荷也要讲究礼数了。

  何殿英今日起了个早,支使仆人把家中收拾得窗明几净。兴高采烈的站在楼上窗前,他不时的向外张望,等待着余至瑶的到来。

  抓心挠肝的终于看到了余家汽车停到门前,他欣喜的转身就跑。推开房门穿过长长的走廊,他在楼梯口那里来了个急刹车,扶着栏杆继续向下蹦蹦跳跳。可是还没等他走尽楼梯,余至瑶已经捧着鲜花进入楼内。

  于是何殿英就惊讶的停下了脚步,睁大眼睛望向了下方。

  余至瑶穿着浅灰色的厚呢大衣,腰间服服帖帖的扎了腰带。双手托着那一大束红白相间的玫瑰百合,他先是低头浅浅一嗅花瓣,随即仰起头来,一本正经的说道:“小薄荷,我买了花。”

  何殿英慢慢的下楼走了过来,抬手想要捧住花束,同时轻声答道:“哦,你买了花。”

  余至瑶抱着花,何殿英也抱着花,双方这样近距离的相对了,都有些怔怔的,谁也没有想到松手。

  隔着鲜花四目相对,还是余至瑶最先反应过来。把花束往对方怀中一送,他毫不客气的向楼上走去。二楼有间起居室最暖和,他知道。

  一边上楼,他一边抬手去解腰间衣带。何公馆热,大衣简直穿不住,所以他习惯性的边走边脱。

  何殿英没有跟上。把脸埋进花中深吸了一口香气,他在心中哭笑不得:“这王八蛋,把我当娘们儿哄!”

  把鲜花交给仆人,何殿英伶伶俐俐的追向了余至瑶。三步两步的跑进起居室,他见余至瑶正把脱下的大衣往衣帽架上挂。

  “就怕你来得晚!”他欢喜的凑上前去:“我们今天早点吃晚饭,吃饱了出去玩。”

  余至瑶转身面对了他,一粒一粒解开西装纽扣:“玩?不会又是钻戏园子吧?那我可不去,现在天津卫里唱戏的都是些什么东西,简直都没法听!”

  何殿英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点头微笑:“有会唱的,在你被窝里呢!”

  余至瑶把西装上衣也脱了下来,兜头罩上了何殿英的脑袋:“屁话,当我是你?”

  何殿英在黑暗中抽抽鼻子,然后抬手扯下西装,让自己重见天日:“别急啊,你不愿意听,我不说就是了。我是想带你去戏院看西洋杂耍,这应该还算有点意思吧?”

  余至瑶低头扯了扯身上的青缎子马甲,又把怀表的金链子理了理。舒舒服服的在沙发上坐下,他在满室阳光中闭上眼睛一歪头,很惬意的鼻子出气,“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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