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余至瑶慢吞吞的又道:“是的,我打算学习游泳……”

  余至琳看着他笑:“游泳学起来是很简单的,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去教你!”

  余至瑶缓缓的点头:“哦……”

  余至瑶对待这位大哥,无论如何都是无话可说。幸而余至琳很快与旁人搭上了话,算是放了他一马。

  开业庆典十分热闹,开席之后,何殿英还当众敬了李凤池一杯酒。李凤池站起来双手举杯,满面春风,仿佛和何殿英是前世的兄弟。余至瑶冷眼旁观,知道这两人之间早晚要出大事。

  散席之后,已是下午。何殿英找到余至瑶:“二爷,热死了,跟我洗澡去啊?”

  余至瑶忙了大半天,不知是疲惫还是中暑,心口那里憋闷着躁动,并且有些头晕:“洗澡?”

  何殿英嬉皮笑脸的,是一副欢天喜地的模样:“洗澡,顺便吃点冰淇淋,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等到晚上凉快了再出来,好不好?”

  余至瑶觉得他这主意是不错,不过在出发之前,他正色警告道:“洗澡归洗澡,可你不许再和我讪脸!玩笑也有个玩笑的限度,你少和我装疯卖傻!”

  何殿英转身走向自己的汽车:“我是装么?我是真的!”

  余至瑶也钻进了自己的汽车:“看看,又装上了!”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驶出租界,前往南市一带。及至到了玉清池,余至瑶照例是进入三楼包厢,何殿英跟了上,要和他分享一处盆塘。

  水热和天热,不是一种热法。天热让人难受,水热却是让人舒缓筋骨。余至瑶靠着池壁半躺半坐了,昏昏欲睡的闭了眼睛。何殿英想要凑上前去,不想余至瑶猛然踢出一脚,只听哗啦水响,竟是把他踹到了另一端去。

  “我操!”何殿英捂着肚子骂人:“大脚丫子说踢就踢啊?”

  余至瑶捞出毛巾蒙在脸上:“你别烦我,让我睡一会儿。”

  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我这个礼拜就没正经睡过,安眠药都不起作用。”

  “一个礼拜都不睡,一见到我就犯了困?”

  余至瑶没理他,深吸一口气沉进水里。包厢内寂静片刻,何殿英见他在水下一动不动,忽然怀疑他是晕死过去。连忙拨水游到近前,他正要伸手去救,哪知余至瑶猛然抬头,水花四溅的坐了起来。

  何殿英登时一惊:“哎哟我的二爷,不带你这么吓人的!”

  余至瑶却是抓过他的手捂到自己胸前,一本正经的严肃说道:“小薄荷,我心很慌,一直在跳。”

  何殿英摸了半分多钟,的确是觉察出了他那咚咚的心跳,不过心就是要跳的,心不跳,人不就死了?

  于是他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安慰,只顺势用力一捏对方的乳头。余至瑶打了个激灵,但是没有翻脸,因为一颗心快要从喉咙口里蹦出来了。

  “不行,不行……”他铁青着脸站起身来:“我要去医院,我心疼。”

  何殿英光着屁股跟了上去:“怎么着?你又要添新病了?你慢着点,我陪你去!”

  余至瑶浑身颤抖着穿了衣裳,心窝里一绞一绞的疼。何殿英见他似乎要瘫在椅子上不能动,这才心惊起来,搀着他急往外走。等到乘坐电梯下了一楼,候在外面的两家汽车夫迎了上来,三人合力把余至瑶运了出去。何殿英双手抱住余至瑶,支使自家汽车夫快把汽车开到跟前,余至瑶垂头站着,忽然呻吟一声,半死不活的转向何殿英,仿佛是要开口说话。

  可是嘴唇动了一下,他忽然睁大眼睛,脸上闪过惊恐神色。一把抱住对方转过了身,他随即体力不支的跪了下去。而何殿英莫名其妙的向前一望,眼前已然闪过雪亮刀光。

  千钧一发之际,他逃无可逃,只好侧身一避,顺势狠狠一脚蹬开了余至瑶。肋下骤然一阵刺痛,他无心回头,单是去夺对面那人手中的短刀。后背又是一痛,他依旧是不理会,拼尽全力硬把短刀抢了下来。何家汽车夫那边发出了惨叫,大概已然也受到了围攻,何殿英一刀劈翻前方杀手,随即回过头来,忍着背上剧痛,看清了面前这个满手是血的少年。

  嘴里喃喃骂了一句,他开始追着对方猛砍。少年手中的匕首扎在了他的肋下没有拔出,所以此刻赤手空拳的只能奔逃。他用眼角余光撇清了四周环境——至少还有三个敌人,而自己的汽车夫已经血流成河的趴在地上了。

  一把抓住少年的后衣领,他大喝一声挥刀砍下,竟是生生卸下对方一条手臂。少年哀号着委顿下去,他这回转向后方,却是正被刀尖划过了前胸。

  杀手功亏一篑,没能真正砍中,眼看他浑身是血的迎着刀光杀上来了,心里便有些怯。而何殿英此刻势单力孤,自知没有救星,所以索性豁出命去。红着眼睛逮住其中一人,他发了疯似的砍得血花四溅。余下两人见此情景,又听路口警铃大作,心知不好,便是抛下死伤同伴,各自溜了。

  这样的血战触目惊心,所以路上反倒没了观众。何殿英身上的浅色西装已被染成血迹斑斑,肋下背上还插着两把匕首。摇摇晃晃的转向路边的余至瑶,他面无表情的喘了口气,然后举起血淋淋的短刀一指对方:“如果这事是李凤池主使的,我就找你算账!”

  余至瑶依靠在自家汽车夫的怀里,挣命似的只是喘息。

  何殿英说要陪着余至瑶去医院,结果一语成谶,真是陪着去了。

  他命大,两把匕首全嵌在肋骨之间,没有深入伤到内脏。五花大绑的被绷带裹缠了上身,他像不知道疼似的,一路晃到了余至瑶那里去。

  “心还疼吗?”他问。

  余至瑶从诊室里出了来,对他摇头:“不疼了,忽然就不疼了。”

  何殿英笑了一声:“我疼了,所以你就不疼了,是不是?”

  余至瑶板着脸:“什么意思?难道是我指使了人来杀你?”

  何殿英没那个意思。他记得余至瑶当时忽然搂着他转过身去——那个动作,是下意识的要为他挡刀。

  有这个心就够了,他俩之间的问题越来越不能细究。不计较,就是过命的亲人兄弟;计较了,又全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糊涂着来吧!何殿英仿佛忽然想通了:人生在世,哪有那么多一清二白?

  经过一番打探,玉清池门口的杀手,果然就是李凤池派出去的。

  何殿英既然没死,自然就要报仇。李凤池从此被何殿英搞得焦头烂额,自顾尚且无暇,哪里还有闲心去接余至瑶的生意?不但不接,他还把余至瑶看成了扫把星,连见都不肯见。

  余至瑶手中一家俱乐部一家饭店,对于烟土的需求都很大。李凤池不接他的生意,别人知道其中利害,也都不接。他走投无路,又不愿向何殿英低头,因为内心忧愁,所以失眠症越发严重了。

  “求人不如求己,求人不如求己……”他魔怔了似的不吃不喝,在客厅里来回转着圈子走,脑子里乱哄哄的只重复着一句话:“求人不如求己。”

  从早晨走到傍晚,他累出一身大汗,脚下轻飘飘的,仿佛快要腾云驾雾。忽然停住脚步,他长长的吁出一口气,然后双眼一翻,“咕咚”一声晕倒在地。

  一个月后,李凤池跑了。

  李凤池有家有业,虽然也狠,但是狠不过那二十多岁的愣头青。眼看何殿英真不罢休,他带着老婆孩子跑去了上海,从此再不露面。何殿英这样一个年轻小子,居然凭着好勇斗狠扳倒了李凤池,那种影响可想而知。拿出痛打落水狗的劲头来,他在追击李氏门徒的同时,顺势就把一只脚踏进日租界去了。

  何殿英扭转乾坤,因祸得福。与此同时,余至瑶也下定决心,预备单干!

  

  第22章 求人不如求己

  

  八月的下午,余至瑶穿着游泳裤衩,光脚站在了公馆后院的露天游泳池旁。与他并肩站立着的,是同样装束的余至琳。

  不远处的草地上撑了两把大遮阳伞,伞下摆着白色桌椅。座位上的观众共有两人,一位是抱着雪团的杜芳卿,另一位妖娆摩登,是个年轻的舞女。

  “这个游泳池……”余至琳摸着下巴,沉吟说道:“看起来的确是与众不同。”

  余至瑶认为自己有必要做出解释:“本来是设计成了水滴形状,可是工人在开挖建造的时候,并没有做出水滴的尖端。”

  余至琳抬手比划了一下:“好像还有一点歪……是歪的水滴?”

  余至瑶点了点头:“是的,有一点歪,歪的水滴。”

  余至琳双手叉腰,觉得这个奇形怪状的游泳池绝对不像水滴,倒像是别的什么东西——到底像什么呢?那他一时就说不出了。

  不过不管它像个什么,骄阳之下能在这一池清澈见底的净水中游上一番,总是一件令人爽快的好事。余至琳纵身跃入水中,随即浮在水上转过身来,向余至瑶伸出了一只手:“弟弟,下来,不要怕。”

  余至瑶自认没有那么胆小娇气,尤其无需兄长的接引。一言不发的向前一跳,只听“咕咚”一声大响,他连个泡都不冒,直接沉了底。余至琳见状,连忙一个猛子扎下去捞他。

  哑巴这时走了过来,双手拿了三瓶冰镇汽水。把汽水分别送到了杜芳卿和舞女面前,他自己握着一瓶蹲到池边,饶有兴味的观看大哥教弟弟游泳。

  余至瑶一点儿也不想让余至琳来充当教练,可余至琳处在暑假期间,无所事事,竟然非常热心,并且还提前买好了游泳裤衩送过来。余至瑶却不过情面,只好拜他做了老师。

  余至琳站在水中,笑问余至瑶:“弟弟,水里好不好玩?”

  余至瑶感觉他这个语气非常奇异,好像自己是他的儿子:“哦……好玩。”

  余至琳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俯身潜入水中,他像条大鱼似的一口气游出好远。这回露出头来,他对着余至瑶招手:“弟弟,来啊!”

  余至瑶听了他这种老气横秋的口吻,在一瞬间就下了决定,以后再也不和他学游泳了。

  也许是错觉,也许是幻觉,总而言之,余至瑶认为余至琳和气的很可怕。或许因为余至琳是余朝政所爱的人,所以余至瑶不能和他亲近。煌煌的太阳光下,余至琳浮在远处,像一只水淋淋的笑面虎,也像一只白森森的水妖。余至瑶打了个冷战,忽然感觉池水寒意入骨。

  余至琳见他盯着自己发呆,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便采取自由式游了回去:“弟弟?”

  哑巴仰头灌下最后一口汽水,然后走到余至瑶身边,弯腰伸出手来。余至瑶在身边没有发现上岸扶梯,忽然见到哑巴的手,便连忙一把抓了住。

  “大哥,我要上去休息。”他轻声说道:“水里太冷。”

  随即不等余至琳回答,他便在哑巴的牵引下,连滚带爬的上了岸。

  脚踏实地之后,余至瑶立刻就舒服多了。趿拉着拖鞋走到遮阳伞下,他用湿手在舞女脸上蹭了一下。舞女昨夜没有留意他的裸体,方才骤然看清了,便被胸前那道自上而下的伤疤吓傻了眼。骇然的扭开脸去,她勉强压下惊魂,娇嗔一声:“二爷,讨厌。”

  舞女是马维元送过来的,瑶光饭店里新下海的雏儿,才上中学二年级,又鲜又嫩,如果不是因为家贫,也不会跑到舞场里挣风尘钱。马维元看她貌美,又问清楚了的确是处女,便将她介绍给了余至瑶。余至瑶家里没个能同床共枕的人,寂寞久了,也不自在,这时便是慨然笑纳。

  余至瑶绕过了她,走到杜芳卿身边坐下。杜芳卿如今处在一个隐居的状态,从不出门抛头露面。余至瑶很不喜欢他这阴沉沉的幽怨模样,时常逼着他出来见见天日。

  于是杜芳卿就很为难——外界的目光对他来讲,都像刀子一样,就算家里仆人没有恶意,可是只要有谁多看了他一眼,他心中便是一痛;况且自从经过那一场荼毒之后,下身伤处落了后遗症,他有心无力,再也无法在床上伺候余至瑶了。

  可是如果死活不肯下楼,又像是不识抬举,给脸不要脸。二爷全为了他好,他一个废物,又有什么资格推三阻四的闹别扭?

  微微瞟了余至瑶一眼,杜芳卿把面前的汽水瓶子推了过去。余至瑶见他没喝,便端起来仰头一饮而尽。

  这时,哑巴又搬了一张躺椅过来,让余至瑶躺上去晒太阳。没等余至瑶躺稳当,王连山来了。

  王连山一身大汗的蹲在躺椅旁边,压低声音说道:“二爷,今天的烟土运过来了,一路顺利,没人阻拦。”

  余至瑶在炽热阳光下闭上了眼睛:“那两个孩子的家里,钱都送到了吗?”

  王连山答道:“送到了,一家三百大洋。”

  余至瑶转过脸来,睁开眼睛望向了他:“今天过来的烟土,你拿两包回去。你一包,顾师傅一包。”

  王连山低头笑了:“二爷,不用,我们现在不缺钱用。”

  余至瑶也笑了一下:“别让我废话。你我之间有钱分钱,有土分土。而且不缺钱是应该的,在我身边还要缺钱,那说明我亏待了你们。”

  王连山听到这里,用力点了点头:“二爷,那我就收!”

  余至瑶接着说道:“小薄荷不可能就这么善罢甘休。你让下面那帮家伙打起精神,谁敢抢土,直接开枪。”

  王连山连连点头,随即又道:“张兆祥已经投案自首去了,怕是得在牢里蹲上三年。”

  余至瑶思索着说道:“给他找个律师。三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也够他受的了。”

  自从决定“单干”之后,王连山等人就受到了重要提拔。其实单干这事,说简单也简单,只要势力够大,满可以全天津卫乱跑;可是谁的势力也没那么大,所以行动起来,免不了就要一步一刀,杀出血路。余至瑶通过顾占海,招揽到许多舞枪弄棒的半大孩子。这帮小子虎头虎脑的真不怕死,就算死了,也能给家里换来三百大洋的抚恤,所以无牵无挂,一味拼命。若是惹上了官司麻烦,那也好办,挑上一个送去顶罪,横竖二爷有钱打点,总不会让人坐在牢里不得出来。

  余至瑶觉得这样很好。求人不如求己,与其费尽心思四处结交势力,不如自己有点出息。何殿英大概是生了气,好一阵子没露过面。余至瑶偶尔会心旷神怡的思念他,思念过后,也就算了。

  余至琳在水中嬉戏够了,动作矫健的上了岸。余至瑶不肯再说,抬手打发走了王连山。

  走到余至瑶面前弯下腰来,余至琳笑道:“弟弟,我要走啦。”

  余至瑶坐了起来:“大哥,吃过晚饭再走。”

  余至琳拍了拍他的脸:“我晚上还有约会,很赶时间。你做你的日光浴,不必送我。”

  然后他直起腰来,对着伞下那二位也颔首一笑,礼数倒是很周到。

  余至琳前脚离去,余至瑶后脚也出了门。驱车赶往法租界,他去拜会了马维元的师父。

  马维元先前是个街上的混混,糊里糊涂的入了青帮。入帮之后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依旧是在朝光俱乐部里做小打杂的。直到余至瑶继承家业之后,他才渐渐崭露头角,发达起来。他是个挺懂规矩的人,有钱之后就带着礼物看望了师父。他那师父姓金名茂生,门徒无数,富贵已极,几乎不认得马维元,没想到三言两语的一交谈,金茂生发现这小子还挺机灵,从此便有了印象。而余至瑶偶然得知此事,便通过马维元,搭上了金茂生。

  余朝政在世之时,也是个“老头子”一级的人物,所以余至瑶面对了金茂生,也不肯太过谄媚。对于金茂生,他采取的交际手段是打麻将——金茂生好赌,最爱麻将。

  余至瑶身体不好,又闹失眠,很是适宜在牌桌前彻夜鏖战。赌品如人品,金茂生经过几次牌局之后,就觉得余至瑶人品挺好。而余至瑶牌艺平平,时输时赢,最后算起总账,竟然只付出了不到三百块钱。

  余至瑶一脚踏入金公馆,随即一屁股又坐到了牌桌前。陪着金茂生打牌的都是本地大亨,金茂生信口胡骂,忽然提起了何殿英,便是说道:“这个狗娘养的小薄荷,我看天津卫快要盛不下他了,连老陈的货都要抢!”

  余至瑶打出一张牌去,同时点头附和:“一车八十现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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