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头在余至瑶的脸上狠狠亲了一下,他把声音压到极低:“二爷,夜里我们换个样儿……我看你好像也尝出一点甜头了……”
他下意识的开始揉搓余至瑶的脸:“你少装傻充愣。这事就是一回生二回熟,将来有你快活的!”
说到这里,何殿英自己笑了:“二爷,我吵不吵?”
他用面颊磨蹭了余至瑶的鬓发:“这些年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可是一直没有机会……这回你不要嫌我吵闹,让我说尽了吧!”
余至瑶眼望前方,只是等待。
何殿英总也不回家,英雄和桃子一起发了高烧,他连知道都不知道。等他晓得回家关心儿女之时,英雄和桃子早已康复如初了。
小老九得知了内情,气得对何殿英说道:“大哥,我看你真是疯魔了!”
何殿英答道:“小老九,大哥和他认识了二十年。现在他疯了,只比死人多一口气。过去那些恩恩怨怨,你看在大哥的面子上,也就放下吧!”
小老九放不下,可是又无计可施。恨恨的长叹一声,他一甩袖子转身走了。
第86章 犹疑
大清早的,何殿英站在余至瑶面前,亲手为他打出一个饱满的领带结。
余至瑶一直英俊体面,如今何殿英也不能让他邋遢下来。其实不用他动手,余至瑶自己也会穿戴打扮,不过毕竟是不清醒了,略略有些不知冷热。一套衣裳摆在那里,他会一天接一天的穿下去,穿得整整齐齐,不懂得换个样子。
何殿英买来两条同样花色的领带,自己一条,余至瑶一条。余至瑶扭头望向窗外,不肯和他对视;而他放下双手后退一步,歪着脑袋打量对方,看到最后却是笑了。
“还是二爷漂亮!”他张开双臂扑了上去,嬉皮笑脸的搂着余至瑶左右摇晃:“二爷怎么这么漂亮呀?是不是要去相亲看大姑娘啊?”
随即他微微屈膝,搂着余至瑶要向上抱:“我可不许你去看大姑娘!我把你抱走藏起来,行不行?”
余至瑶的大个子还是沉重,腿又很长,简直没法抱。何殿英累得气喘吁吁,额头上都出了一层热汗。他的确是曾经带着余至瑶找过大姑娘——那时候他十七八岁,已经混得有了起色;因为刚刚识得了女人的滋味,所以要带余至瑶也去开开荤。然而等到真把余至瑶和一个刚下海的大姑娘关进房里了,他心里又酸溜溜的不得劲。
他很早很早就爱上了余至瑶,可是不知怎的,一路爱得糊里糊涂,非得许多年后回首往事,才能看清少年的心意。
幸好余至瑶和他不一样。余至瑶从不对人朝思暮想,即便大姑娘对他眉来眼去。他就做不到清心寡欲,他什么都想要,什么都想试,脑子里总像在走火车,轰隆隆的从来不停,抢钞票,抢地盘,抢女人——饥肠辘辘欲火丛生,红着眼睛空着双手,硬抢。
何殿英不让余至瑶动手,又亲自为他梳好了头发。头发是新剃过的,看着好像比先前黑了一些。梳子蘸了生发油,从前向后慢慢的梳。清晰的发线显露出来,正中带着个小小的美人尖。
吃过一顿早餐,何殿英握着余至瑶的手,把他领到门前台阶上坐下来。
“我要出门办公去啦!”他蹲在余至瑶面前,语气总是欢快:“你乖乖等我回来,晚上我们吃顿好的!”
余至瑶眼望前方,脸上带了一点笑意。何殿英知道他的欢喜与自己有关又无关。
何殿英起身向院门走去,上车之前还想着警告门前警卫:“把门看严了!谁也不许进,敢闯就开枪,往死里打,记住没有?”
穿着制服的警卫,以及穿着便装的门徒,立刻一起肃然答道:“是!”
何殿英这才坐入车内,扬长而去。
新一轮的治安强化运动又开始了,大批的便衣特务被派去车站码头,按照相片本子随意抓人,抓对是功劳,抓错是苦劳;无论对错,都比无为要强。
何殿英也紧张起来,小白脸上总像是挂了一层霜,冷得让人望而生畏。手里握着生杀大权,他不怜悯任何人;对待反日分子,他的手段尤其残酷,就算杀不死,也要砍一刀。
锄奸团是令人畏惧的,隔三岔五的便有大汉奸遇刺身亡。何殿英也怕死——越是有了一点年纪,越怕死。
在这样恐怖的空气之下,宋逸臣依旧活动在天津的街面上。
他晒黑了,剃着没有形状的短头发,穿粗布大褂,看着正是一名穷困潦倒而又能够糊口的市民。车站与码头已经成了禁区,他犯不上过去冒险;况且根本也没有要离开的打算,他已经决定把一条命留在此地。
他通过隐秘的途径来了解城内情形,甚至已经打探到了余至瑶的住址——他现在已经没什么亲人可惦念了,只是感觉自己愧对二爷。
那处公馆四周森严壁垒,让他完全无法靠近。他大着胆子从门前经过了几次,只有一次,他透过黑漆雕花栏杆的大门,看到了坐在楼前台阶上的余至瑶。
那天很暖,可是余至瑶穿得很多,坐在太阳下面一动不动。他记得马维元说二爷疯了,目不斜视的向前走去,他觉得二爷那模样的确是异常。
宋逸臣的心中除了余至瑶,就是何殿英。
他要杀掉何殿英。无论是出于民族大义还是私人恩怨,他都要杀掉对方。
何殿英也一直记着宋逸臣。宋逸臣像一枚定时炸弹,不亲眼看他炸开便不能安心。可是天津卫这么大,宋逸臣如果真正要藏,那找起来也是极难。
何殿英没有办法,只能是永不松懈。幸而他仇家向来不少,正所谓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想要杀他的人,肯定不会只有宋逸臣一个,所以他警惕太久,也就惯了。
他上午忙碌,下午却是清闲。乘车回到家中,他扯着两个孩子耍了一顿。两个孩子都生得胖壮,围着爸爸叽嘎大笑。等到孩子玩累了,爸爸也闹够了,妈妈走上前来,含羞带笑的试探着问:“晚上在家吃饭不?”
何殿英摆了摆手:“不了。”
友美想要问他这些天都去了哪里——男人当然少不了要花天酒地,不过总不至于再不回家;可是话到嘴边,她犹豫着没敢出口。偷眼窥视着丈夫的西装领带,全是她没见过的新货。心思转了一圈,她知道丈夫一定是在外面有小公馆了。
这也仍旧是拦不住的事情——丈夫如此风流倜傥,而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妇人。
“英雄很想你呢!”她强颜欢笑的躲到儿女后面,希望孩子的魅力可以远远大于自己:“还有桃子。桃子比英雄还要淘气,我一管教她,她就大哭大闹,说妈妈没有爸爸好。”
何殿英笑起来,弯腰捉住桃子狠狠亲了一口。抱起英雄又转了一圈,他放下儿子说道:“我走了,如果有事,就给我的秘书打电话。”
友美静静的微笑着,笑得几乎有些憨。她一直把何殿英送到公馆门外,眼看何殿英坐上汽车了,她很留恋的鞠躬道别;及至汽车开远了,她还站在原地目送着。
何殿英从日本馆子里订了一桌饭菜,顺便买了一纸袋薄荷糖。赶在傍晚之前回到新公馆,他进大门后直奔余至瑶:“二爷,小薄荷来了!”
余至瑶望着前方,不言不动。
何殿英把一粒薄荷糖塞进他的嘴里,自己却是不吃——其实他看到薄荷糖会恶心。
余至瑶含着薄荷糖,忽然笑了一下。
余至瑶以为小薄荷就坐在自己的身边。天色越来越黯淡了,他得回家去了;小薄荷给了他一粒薄荷糖,又笑嘻嘻的问他:“二爷,我甜不甜?”
他感觉这话很是暧昧,于是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拎起书包,他闷头闷脑的转身要走,哪知小薄荷放下玻璃箱子,纵身一跃窜上他的后背。他猝不及防的扔了书包背过手去,牢牢托住了对方的大腿。
这回他真是忍不住要笑了:“小薄荷,别闹!”
小薄荷不闹了,站在路边向他挥手。他低着头向前走,越走离家越近。真是不想回家,他宁愿和小薄荷一起去睡大杂院,去睡破窝棚;然而不回家是不行的,余朝政不肯放他出去野跑。
进了家门便是恐慌,须得立刻找个僻静地方躲藏起来。何殿英在角落里和他挤着坐下了,一只手不老实,在他腿间掏来抓去。隔着一层裤子,手中之物渐渐硬了起来;他笑着凑上前去:“二爷,感觉如何?”
余至瑶面红耳赤的垂下头去,惶惑神情转为茫然。忽然轻轻呻吟一声,他闭上眼睛,歪着脑袋靠向墙壁。
何殿英这时却是收回了手:“二爷,我们晚上再玩。等会儿你尝尝饭菜味道,如果喜欢,下次我带你去馆子里吃。”
说完这话,他的心思转到了另一件事上——是不是应该找位医生,治一治余至瑶的疯病了?
应该治,他既需要对方的肉体,也需要对方的灵魂。可是一旦真治好了,他心里清楚,自己也可能同时将对方的肉体灵魂全部失去。
到底结果如何,谁知道呢?
第87章 碧落黄泉
宋逸臣坐在光线昏暗的小阁楼上,专心致志的擦拭一把强力式手枪。终于等到了“上面”的命令,他把子弹一粒一粒压入弹匣,心中有一种亟不可待的平静。
这个,或许就叫做“视死如归”。
其实“上面”也可以把他偷偷送去重庆,就像他当年送走张希诚那样。不过他真是不想走了——去了重庆,白手起家,然后呢?
他从东北逃来天津,从个等死的叫花子混成瑶光饭店的宋经理,钞票也花够了,福气也享过了,风头也出足了。在随从的簇拥下走过灯红酒绿的租界地,他活得横行而又肆意,当兵时都没这么威风过。
楼下响起一阵欢声笑语,伴随着哗啦哗啦的麻将牌声。这是一家阔人的公馆,楼下的宾客中便有几位日本人。他在三教九流中都有同志,所以并不孤单。
这时,阁楼的房门开了,是有人给他送了晚饭上来。
宋逸臣狼吞虎咽的吃饱喝足,然后继续摆弄手枪。何殿英现在已经改乘防弹汽车,即便是强力式手枪,也未必有把握射穿汽车钢板。
何殿英联系了一位精神科的日本医生,双方约定明天下午见面,届时何殿英会带上余至瑶。
他思来想去,最后决定还是要给对方治病。自言自语的滋味太苦涩,他不想唱一辈子独角戏。余至瑶疯了,他没疯。在对着余至瑶眉飞色舞长篇大论的时候,他心里时常会难过的想哭。
他为余至瑶演出一场唱念做打的大戏,可是余至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他已经打定主意——等到余至瑶真康复了,他会使出浑身解数去哄去宠。他曾经那么多次伤害过余至瑶,余至瑶不是都没有计较过吗?余至瑶爱他,这次也一定会原谅他。不原谅也没有关系,他在余至瑶面前又不讲身份面子,大不了就抱着对方撒野耍赖,反正他小时候也经常这样纠缠揉搓余至瑶。
余至瑶一定抵挡不住他的攻势,他有信心,因为他爱余至瑶,余至瑶也爱他。
到了夜里,他照例又趴在了余至瑶的胸膛上。这个姿势真是舒服,他想如果余至瑶是一棵树,那自己就该是一条藤,附到树上不愿离开。余至瑶难得的早早闭了眼睛,仿佛有了困意。他没敢乱动,在熟悉而又温暖的气息中浮想联翩。
翌日清晨,何殿英照例出门办公。在宪兵队里溜达一圈,他接到了友美的电话。
他太久没有回家了,友美想他想得要命,然而又不敢直说。双手握着话筒,她很小心的笑道:“英雄和桃子闹了一夜,要找爸爸呢!”
想起家里那一对胖嘟嘟的活泼儿女,何殿英不由自主的也笑了:“那我晚上回去一趟。”
友美心中一喜,立刻又问:“晚饭在家吃吗?”
何殿英心不在焉的答道:“你把我那份预备出来吧!”
友美开心极了,放下电话便去命令仆人出门买菜,未等仆人出门,她换了衣裳也跟出去——伺候丈夫的事情,还是自己亲手来做为好。
何殿英把今天日程盘算的井井有条——中午就回新公馆去,带余至瑶出去吃顿丰盛午餐;下午进了医院,兴许就要住下不走;医院里自然不能让人摆开架势煎炒烹炸,余至瑶一旦住院,恐怕在饮食上面就要吃亏了。
和颜悦色的和同僚们混过一个上午,何殿英果然是乘车离开了宪兵队。五月时节,正是春光明媚;何殿英在车里坐的气闷,真想打开车窗吹吹春风,然而犹豫一番,他还是管住了自己的手。
小心驶得万年船,不吹风也热不死人。
余至瑶很茫然,周遭世界一片混沌,只有他一个人在沉沉的思索。何殿英把他领出公馆大门了,他也毫无知觉。
糊里糊涂的坐上汽车,他抬头环顾四周,视野是一片扭曲模糊。有声音在耳边响起,是忽高忽低的波浪冲击着他。他心中忽然生出极度的恐惧,似乎天地都颠倒了,人成了兽,对他嘶吼。
“哑巴,哑巴!”他仿佛是叫了,也仿佛是没叫。哑巴跑过来握住了他的手,他没有看到哑巴,可是依稀听到哑巴在哇啦哇啦的对自己说话。说的是什么,他没有听懂。
及至进了饭馆雅间,余至瑶依旧是惶惑。何殿英坐到他的身边,夹了各色菜肴喂给他吃,他面无表情的咀嚼吞咽,其实完全没有尝出滋味。
何殿英不愿离开雅间,即便是已经喂饱了余至瑶。其实余至瑶就算住院也没什么的,他满可以天天过去探望;但医院毕竟是医院,总像是余至瑶落到了别人手里。忽然探头狠狠亲了对方一口,他在一片未知之中,却又有了一点小小的期待和喜悦。
抬手挽住余至瑶的一条手臂,他歪着脑袋枕上对方肩膀。心思飘到极远极远的未来,他想自己这个跳脱的性情是改不掉了,等到两人将来都变成了老头子,余至瑶拿自己也一定还是无计可施。想象出两人那时白发苍苍的模样,他忍不住一笑。
在他充满生死欲望的人生中,这段感情几乎显得美丽而突兀。人过中年之后,他越发明白了“情”的意味。问世间情为何物?他答不出,他只想永远和余至瑶在一起。
怀表时针指向下午两点,已经快要到了和医生会面的时间。何殿英很珍重的握住余至瑶的右手,带着对方下楼离开。余至瑶走得深一脚浅一脚,身体有些摇晃,因为依旧满心恍惚。
与此同时,埋伏已久的宋逸臣握紧手枪,开始从暗处走向大街。饭馆门前没有停车位置,何殿英不能即刻上车离去;所以此刻是他所能够找到的、最好的机会!
路边站着一群全副武装的保镖,正是何殿英的手下。他将在万弹穿身之前,枪毙何殿英!
在何殿英拉着余至瑶踏出饭馆大门之时,宋逸臣也快步冲向了大街正中。哪知就在这一刹那,余至瑶仿佛出自本能一样,忽然抱住何殿英转过身去!
背对大街抬起双手,就在他要推开何殿英的那一瞬间,枪声响了!
子弹带着雷霆万钧的力道,穿透了两人的胸膛!深入骨髓的重击让余至瑶向前踉跄一步,眼前的世界却是骤然变得清晰起来。
清晰,而又安静。一秒钟,像一万年。
周遭的一切全成了背景,他抬起的双手落下去,搭上了何殿英的肩膀。垂下眼帘看清双方胸前的血洞,他浅浅的笑了。
很好的结局,从来没有这样好过。眼中流出温暖的光华,他凝望前方轻声唤道:“小薄荷。”
何殿英一眨眼睛,流下一滴泪水:“二爷,你认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