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田不像个军人,倒像个江湖好汉,和谁投脾气了,就当场结拜,在三天之内拜了四次把子,又连发几道急电回北京,请雷督理汇几十万款子过来充当军饷。
他这
么私自的乱搞一气,雷督理摸不清头脑,反倒有些好奇,他要钱,就给他钱,倒要看看他能做出什么成绩来。文县那边,他也是有眼线的,眼线传来的最新消息是:张师长开始招兵了。
雷督理记得自己没有说过让他招兵买马的话,不过也不想干涉。反正,他相信张嘉田不会背叛自己。只要不背叛,那他爱怎样就怎样吧!大不了就是“干坏”而已,那也没什么关系。
雷督理最近有点恍惚,所以感觉一切都像是无所谓、没关系。
十几岁第一次见到玛丽冯时,他也这么恍惚过,恍惚就是爱,他爱她,爱了好几年,费了天大的力气,终于和她结了婚。爱之深、恨之切,他起初有多爱她,后来就有多恨她,恨得一分钱都不想给她,甚至恨不得找个杀手杀了她。她终究不是他的知音,她一路娇生惯养活下来,不知怜悯、不懂世情。他偶尔不顺心对她发发脾气,她竟然针锋相对的骂回来,一点也不怜惜他体谅他。
她有时候也装聋作哑,让他一个人唱霹雳火爆的独角戏,更可恨,简直要活活的气死他。
不过,这回的叶春好,一定和她不一样。他想:趁着年纪不大,再恍惚一次,也不错。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点坐不住了,窗外的阳光这样明媚,让他想出去玩。玩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和叶春好在一起。少年人从来不专门的去想玩什么,
时光自己就会有趣的从他们身边流过去。他愿意重新再做一次少年,所以也不肯特地的去思索。起身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他忽然发现房内居然连一面镜子都没有。
于是他下了楼,匆匆走进客厅里。客厅里有大镜子,还有个林子枫。林子枫正坐在沙发上闷闷的抽烟,万没想到他会忽然过来,而他也不理人,大步流星的直奔了镜子。
那镜子是架亮晶晶的大穿衣镜,足以照出他的全身。他对着镜中人左看右看,又转了个身,就觉得自己还是见了老,不复二十岁时的风华,尤为可恨的是两鬓藏了几丝白发——自己正值壮年,谁许这几丝白发私自钻出来的?
他不便下令把白头发推出去毙了,只好将其暂且忽略。从脑袋再往下看,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上的毛线背心有点多余,可把背心向上卷到腋下,他露出半截裹着衬衫的身体,腰腹立刻又觉出一阵寒凉来。忽然看到镜中的林子枫身姿苗条潇洒,他立刻回头仔细的看他,林子枫站在沙发旁,手指夹着半根香烟,当场被他看了个进退不得。然而雷督理看还不够,还要走到他面前,把他的西装下摆掀起来,看他里面穿了多少层。
“你不冷么?”雷督理问他。
林子枫摊着双臂,一只手还夹着烟卷,西装上衣敞开着,雷督理把他“开膛破肚”,解开他一粒衬衫纽扣,看见了他里面的肉。
“不
冷。”他有些尴尬,但还能保持镇定:“白天在太阳底下走,时常还觉得很热。”
“哦。”雷督理有些失落:“你身体好。”
说完这话,他生气了似的,转身就走。林子枫把香烟送到嘴上叼住了,腾出手来系了纽扣,又把西装扯了扯。重新坐回沙发上,他心里纳闷,心想这又是怎么了?
林子枫没什么事,纯粹只是想找个离雷督理近的地方坐一会儿,雷督理失落,他更失落,自觉着是个忠心赤胆的老臣,纵是把满腔热血全倒出来,也敌不过那狐媚子的一个眼神。“财神爷”怎么会是叶春好那个毛丫头呢?雷督理身边若是真有一尊财神爷,那也应该是自己啊!
林子枫觉得叶春好十分虚伪,也算不得好看,无非就是五官端正罢了。当初他看玛丽冯就是个泼妇,可泼妇还有几分真性情,这个姓叶的还不如那个泼妇。雷督理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找的这些女人,一个不如一个。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恨不得把自家的妹妹强塞给雷督理做太太——他妹妹十五了,除了有贫血病之外,在他眼中,堪称是一个完人。
第三十九章 玩笑(一)
林子枫自比朝堂老臣,看谁都是奸的,唯独自己一人最忠。当然,他给雷督理管了几年的私人财政,也揩了约有七八十万的油,从一介书生变成一尊财主,但雷督理因为这一点给他脸子看,他是不服气的——换了旁人,也许一百七八十万的财都发了,他已经算是很对得起雷督理了。
他做书生时,是个穷书生,如今有了七八十万的身家,把寡母和妹妹养得体体面面,本是心满意足的,可自从他听闻雷督理以叶春好的名字买了一座金矿之后,真如被个晴天霹雳劈了一般,心中醋海翻腾,几乎呕出酸水。思来想去的,他实在是看不出叶春好哪里胜过自己,除了她是个大姑娘,而雷督理是个男子,天然的偏爱大姑娘。
林子枫没法子改变性别去和叶春好公平一战,只得忍气吞声。傍晚时分,他离开雷府回了家,进门时瞧见妹妹站在厢房窗前,正仰着脸看树上的大喜鹊。林子枫是典型的书生相,他妹妹林胜男也是斯文娟秀,是学校里有名的林黛玉。忽见哥哥回来了,林胜男向他一笑:“哥,你今天回来得早,是不是晚上就不出去应酬了?”
林子枫把她看了又看,忽然感觉她实在是太小了,小得不知男人为何物,根本不能嫁人。自己想着把她介绍给雷督理,真是异想天开。
“不出去了,妈呢?”他问。
林胜男抬手一指正房:“屋里呢
,弄了一对鞋面,绣啊绣的,我不让她绣,她偏不听。你说说她去,现在鞋庄里有的是绣花鞋子卖,哪里还用她这么点灯熬油的费劲儿呢?”
林子枫听到这里,不知不觉就把外面的事忘了,一边喊妈一边走向正房,进房之前又对妹妹说道:“别总在外头站着,风凉。”
林子枫心事重重的过了一夜,翌日清晨,他朦朦胧胧的醒过来,就听见房内有人在推拉抽屉,扭头看过去,却是妹妹。而林胜男回头见他醒了,便问道:“哥,你那支派克钢笔呢?”
他抬手揉了揉眼睛:“不是在笔筒里吗?”
林胜男抬头一看,钢笔果然是在笔筒里,不禁失笑。拿了钢笔走到床前,她对林子枫说道:“你有的是好笔,这一支就给我用吧!我那两支钢笔都不好,写写就漏墨水。”
林子枫一点头。
林胜男弯腰又摸了摸他左脸上的伤疤:“颜色越来越淡了,我看再过两年,就会看不出来了。哥,天气坏的时候,你这道疤疼不疼?”
林子枫一摇头,又向外挥挥手:“上学去吧,汽车送完了你,好回来接我去衙门。”
林胜男答应一声,转身走了。林子枫看着她单薄的小背影——她身体弱,这个时候已经穿上了呢子大衣。这一点,倒是和雷督理很像。
林子枫像着了魔似的,思绪在妹妹和雷督理之间兜兜转转,直到日上三竿,他坐着汽车出门上了大街,才
稍微的清醒了些许。
雷督理的督理公署设在天津,但因雷督理本人长住北京,所以公署在北京设了个办事处,公署内的重要人物跟着雷督理来回跑,在哪里都有办公的地方。林子枫到了办事处,正是烦什么来什么——他一进门,先看见了叶春好。
他的心思,叶春好清楚得很,所以也不同他多讲闲话,只向他笑了一笑,说道:“这里有一份文件,写的是今冬发公债的事情,大帅看了一遍,说是不好,让秘书长按照这个意思,另写一份好的。”
说完,她从手提包里取出几张折好的稿纸,送到了林子枫面前。林子枫把它接了,问道:“大帅是急着要?”
“大帅没说急不急,就请秘书长酌情办吧。”
林子枫把稿纸随手递给旁边的秘书,又问:“坐坐再走?”
他这话堪称无礼,简直就是公开的撵人了。然而叶春好一派自然,就只是笑微微:“多谢好意,只是还有事情要忙,改天再坐吧。”
然后对着周围众人一点头,她款款的走了出去。林子枫待她走得远了,冷着一张脸批评道:“小小年纪,学成这个笑面虎的样子。”
这屋子里的人都是他的部下,此刻就都陪着笑容轻声附和,并且连大气都不敢出,因为秘书长的脾气一贯是酸溜溜,拍他的马屁,很容易就拍上了马蹄子。
叶春好知道林子枫对自己是又妒又恨,但是并不在乎。自从做
了雷督理的私人秘书,她真是长了无数见识,开了无量眼界,如今自己都觉着自己脸皮变厚,也不怕人看,也不怕人说。要是哪个胆子大的对她冒犯得过分了,她便索性板起脸来,正颜厉色的同那胆大之徒讲讲道理——她是个和颜悦色的人,偶尔板了脸,对比强烈,格外令人心惊,而且口齿犀利,满嘴都是堂皇的大道理,真能把人说得灰头土脸。
林子枫和一般的人不一样,而且同她在面子上还算过得去,她便退让一步,不同他计较。离了办事处,她带着几名精通商业的老顾问,又去见了天津大洋公司的总经理,要同对方谈上一谈。这大洋公司拥有上千万的资本,实力十分雄厚,若是可以拿出几十万来入股进去,不怕没有利润。
这一场非正式谈判,耗费了她大半天的精神,到了傍晚时分,她觉得有些支持不住,这才回了家去。家中冷冷清清,连只耗子都不见,反而很合她的心意——她在外面交际一天之后,真是除了吃饭喝水之外,再也不想开口说半个字了。
坐在椅子上歇了片刻,她换了一身家常衣服,又系了一条围裙,走去厨房做晚饭。她这房子有一个极大的便利之处,便是安装了自来水管道,用水又方便、又洁净。烧火用的煤块整整齐齐的装在铁桶里,也没有煤灰污染环境。她蒸饭煮汤,用汤泡饭,清清静静的吃了个
八分饱。等她慢悠悠的将碗筷也收拾洗刷完毕了,窗外天色已经黑透,她铺床展被,这一天也就将要宣告结束了。
临睡觉前,她坐在床边翻一本外国画报,睡裤的裤管挽到膝盖,两只赤脚踩在一盆热水里,因为白天没有一刻光阴是虚度的,所以精神充实,内心坦然,一点波澜和烦恼都不生。倒是院子里猛然响起的一嗓子“报告”,把她结结实实的吓了一跳:“什么事?”
卫兵懂规矩,知道这叶秘书的闺房是不便靠近的,所以只站在院门口说话:“白副官长来了,给您送了一瓶酒。”
叶春好听了这话,莫名其妙。连忙把脚擦了擦穿上拖鞋,她也来不及修饰,只把衣帽架上的一件呢子大衣取下来,当成斗篷将自己笼统的一裹,然后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刚一出门她就打了个大寒颤,原来这深秋的夜里已经有了冬意,而她还赤着两只脚呢。幸而院子小小的,她快跑几步就到了院门口,院门外停着一辆汽车,汽车的车灯雪亮,而一个军装男人倚着车门站着,见她出来了,马上迎上前来:“抱歉,叶小姐,这么晚了还来打扰你。”
叶春好拢着大衣,也是微笑:“白副官长,没关系的,我也还没有睡觉。”
白雪峰从大衣怀里取出一只用花纸包裹了的大玻璃瓶:“大帅得了几瓶好葡萄酒,让我送一瓶给你。”
叶春好冻得恨不得原地乱
跳,也顾不得礼貌了,一把将玻璃瓶接了过来:“多谢白副官长,也请你替我感谢大帅。”
白雪峰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做出了惊讶表情:“哎哟,叶小姐,你就这么走出来了?这可是要冻坏的,快请回去,快请回去!”
叶春好连连点头:“好好好,那么我们明天再会。”
说完这话,她习惯性的站着不动,等着白副官长上汽车,站了约有五六秒钟,她忽然想起自己稍微怠慢对方一点也不妨事,便跺着两只冰块一样的赤脚,踩着拖鞋踢踢踏踏的转身回了院子。然而就在她这么回转身体的一瞬间,上房卧室的电灯还灭了——这屋子的电线仿佛是有点问题,上个月刚搬进来时,也无端的停过一次电。
停电就停电,横竖不耽误她睡觉。哆哆嗦嗦的一路跑回了房内,她先把那瓶葡萄酒往窗台上一放,随即脱了大衣挂回衣帽架上。搓着双手走到床前,她摸黑用脚把脚盆拨到一旁,然后掀起棉被边往床上一滚——
她滚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她惊骇得尖叫了半声,因为半路被一只手捂住了嘴。狂蹬乱打的翻下床去,她的一条胳膊还被那人攥着,无论如何挣脱不开。对着窗外喊了一声“救命”,她不假思索的运足力气,对着床上那人狠抡了一巴掌!
“啪”的一巴掌拍出去之后,抓她胳膊的那只手松开了。
不但那只手松开了,那个人也从床上
跳了下来。她在慌乱中一脚踩进脚盆里,当场向后摔了过去。后头有墙挡着,她没有摔成仰面朝天,可后脑勺撞到了墙壁上的电机开关,房内电灯骤然就放了光明。
原来并没有停电,是床上那人偷偷的关了电灯。而床上那人捂着脸往外走,正是雷督理!
叶春好愣了愣:“大帅?”
雷督理本来像是要走的,听了这一声呼唤,他犹豫了一下,却又转过身来,怒气勃勃的质问:“我和你开玩笑,你怎么还真打?”
说完这话,他放下手,右脸上果然印了个通红的巴掌印,并且五指分明。
叶春好看看他,再看看淌了满地的洗脚水,再看看一塌糊涂的床单被褥,足有半分多钟没说出话来。半分多钟之后,她缓过气回过神,这才怒道:“岂有此理!天下哪有这样的玩笑?”
第四十章 玩笑(二)
叶春好真是不知如何是好了。
她穿着贴身衫裤站在灯下,裤腿挽到了膝盖上,小腿和脚丫都冻得白里透紫。半截手臂露在外面,手腕子上印着通红的手指痕迹,是被雷督理方才没轻没重攥出来的。一颗心在腔子里扑通扑通大跳了许久,始终不能平静,让她气也喘不匀,头脑都发昏。她活了二十年,还没有受过这样大的惊吓。抬眼瞪着雷督理,她见雷督理今晚也与平日不同——今晚是特别的冷,他反而是穿得特别的单薄,好像是临时从舞场里跑出来的,倒是显得很有精神。大概是从小活到大,他今夜也是第一次挨大嘴巴,所以站在她面前,他那脸上神情不定,仿佛随时预备着大发雷霆。
两人对峙了好一阵子,末了雷督理一翘嘴角,忽然笑了一下:“吓着了?对不起,是我的错。我本是想和你闹着玩。”
叶春好相信他没想——也没有必要——对自己行非礼之事,但还是又过了好几分钟,她才再次说出话来。她指着大床问道:“你是穿着鞋子上去的?”
雷督理一点头。
叶春好不能骂他,更不能打他,可心里实在是气得很。一脚把脚盆踢到床底下去,她光着脚走到床边,连撕带扯的把床单拽了下来:“全都让你踩脏了!”
她对着床单和棉被发火,把它们扯下来乱叠一叠,全扔到了外间的椅子上。扔了旧的,再铺新的,她累得气
喘吁吁,脚和腿都冷得像冰,头上却是热得冒了汗。雷督理站在一旁看着她,说了一句“把鞋穿上”,她充耳不闻,也不理他。最后把大床重新铺齐整了,她停了动作告诉雷督理:“大帅请走吧!我要休息了!”
雷督理坐在桌旁,扭头看着桌面答道:“汽车都走了,我怎么回去?”
“你是怎么来的,你就怎么回去!你总没有留下来不走的道理!”
雷督理聚精会神的研究着桌面纹路,似乎入了迷。
叶春好累得站不住了,一转身坐到了床边:“你是怎么来的?我没有见你进门呀!”
雷督理这才又恢复了听觉,抬头答道:“我买通了你的邻居,从隔壁翻墙过来的。”
叶春好听了这话,又是一阵气恼——这是有身份的人该做的行为吗?怪不得白雪峰无缘无故的送来一瓶酒呢,合着是受了他的命令,要对自己行调虎离山之计呀!
雷督理顺势环顾了房内情形,然后起身走到脸盆架前摘下一条白毛巾,递向了叶春好:“擦擦你的脚,上床躺着吧。”
拿着毛巾等了片刻,他见叶春好不理睬自己,索性弯腰抬起她一条腿,亲手去擦她的赤脚。叶春好立刻把脚往上缩:“那是我擦脸的毛巾!你——你真是的!”
她把两条腿全伸进了棉被里,不许他再触碰自己。而雷督理把毛巾往洗脸盆里一扔,对着叶春好叹了一口气:“我这玩笑,开得真是
糟糕。”
叶春好抱着膝盖垂着头——她先前发现雷督理的身后藏着个花花公子的影子,现在一看,原来花花公子背后,还藏着一名大号的顽童。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多庄重。”她低声说:“现在简直是变了一个人。”
雷督理走过来,在床边也坐下了:“我那时候当你是个外人,当然和你生分一点。”
“那你现在也依然当我是个外人吧。”
雷督理摇头一笑:“这我办不到。”然后他哆嗦了一下:“你这屋子里有暖气没有?”
“有,但还没到烧暖气的时候呢。”
雷督理扭头对她说道:“好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