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那块点心上咬了一小口,然后说道:“你吃吧,还有呢!吃没了再派人去买。”
叶文健这才想起来:姐姐是阔太太了,想吃什么好东西都可以随便吃了。
叶春好让小枝把楼下那走廊尽头的一间屋子收拾出来,留给叶文健住,又请白雪峰去给叶文健买来了几套衬衫短裤,和一双皮鞋、一双网球鞋。
到了下午时分,小楼里重新安静下来,叶文健进了叶春好的卧室,抱着膝盖蹲坐在大床上,和他姐姐说话:“姐,你是怎么认识姐夫的呀?”
叶春好听了“姐夫”二字,感
觉有些刺耳。简单的把自己这三年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她虽然依然认为叶文健是个小孩子,但也坦白的说了实话:“我与他的关系,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将来如何,我也不知道,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先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叶文健歪着脑袋看她,满脸的疑惑:“姐夫那么坏吗?”
叶春好叹了口气:“日久见人心,我若不是和他做了三年夫妻,也看不透他的本质。”
叶文健不问了,伸手轻轻去摸姐姐的肚皮:“姐,你肚里的孩子,是叫我舅舅吗?”
“是呀!”
“我也能当舅舅啊?”
叶春好笑了:“你是个小舅舅嘛!”
然后她又欠身摸了摸他的光脑袋:“瘦成一只小猴儿了。先养一养,养胖一点了,再送你上学校念书去,这么大的男孩子,荒在家里可不成。”
叶文健低头摸着身下的真丝床单,又抬头看看他姐姐白皙洁净的面庞,然后倒头躺了下去,躺到了叶春好旁边:“姐,我现在好像在做梦似的。我还以为我再也看不见你了呢。”
叶春好看着他,向他笑了笑——他是她唯一的亲人了,比她肚子里的这个孩子还亲。她对他有感情,对腹中那条小生命却是虽有怜惜、更有厌憎。
叶文健在这幢小楼里住了下来。
他一天三顿狼吞虎咽的吃,吃得胳膊腿儿有了肉,穿着短衫短裤走出去,不会再把谁吓一跳,胳膊腿儿也都是匀匀
称称的修长,和他姐姐的身材是一个款式。叶春好活得百无聊赖,如今正好让小枝买了课本回来,每天上午教他两个小时。
上午他读书写字,下午她就不管他了,由着他在这府里乱跑——十三岁的男孩子,哪能总关在屋子里?叶春好把“乱跑”当成了一种体育训练,他晒黑了或者摔几跤,她也不管他。偶尔她也嘱咐他:“要玩就在这里家里玩,不许你翻墙到外面,走迷了路,我可没地方找你去!”
叶文健答道:“我没往外跑,我就在后花园里玩来着!酥饼在空地上拦了一道网,下午有空儿就来陪我打网球。”
“不许给别人起外号——酥饼是谁?”
“是姐夫的卫队长,他叫苏秉君。”
叶春好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印象,只道:“那也不许叫人家酥饼,不礼貌。”
“他没生气,他让我叫他酥饼。”
叶春好这回直接瞪了他一眼,一眼就把他瞪老实了。她有心去瞧瞧那酥饼是何方神圣,可是这些天外面热得像下火了一样,一到下午,树叶都晒得打了卷儿,只有叶文健这样的淘气小子才能顶着热浪出去玩,所以她只想了一想,也就作罢了。
如此又过了几天,倒是连着下了几场大雨,浇得那热浪暂时退了些许。这日下午,叶春好午睡醒来,见外面是个多云的天气,并不酷热,便起身叫来了小枝,说道:“我们到后花园里逛逛去,看看和
小文打网球的那个酥饼,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枝天天守在这楼里,寸步不离叶春好,也觉得怪憋闷的,所以一听这话,立刻带了手帕阳伞,扶着她走了出去。小楼距离后花园很近,中间只隔了一道月亮门,叶春好溜达着走了过去,结果在她刚刚望到那片空地时,她猛的收住了脚步。
空地上确实是东一根西一根的立了杆子,两名勤务兵正在往那杆子上挂网,而在空地一角站着几个人,为首两人一高一矮,矮的那个穿着短衣短裤,正是叶文健;高的那个穿着一身白色运动衣,戴着一副墨镜,则是雷一鸣。叶文健回头对着身后一名拎着网球拍的青年说了句什么,然后笑眯眯的向旁挪了一步,拉住了雷一鸣的手。
这时白雪峰从那群人的身后闪了出来,指挥勤务兵抬来了一副沙滩桌椅。雷一鸣坐了下来,一扯叶文健的手,把他拽到了怀里。叶文健坐在了他的大腿上,回头又去对那拿着网球拍的青年说笑起来,不必去听他们之间那说笑的内容,单看在场众人那殷勤的神情态度,就可知叶文健在这里正享受着少爷的待遇。
叶春好看到这里,不看了,转身走回了小楼里,心里先是恨弟弟心里没数,真是该骂该打,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能骂不能打——弟弟比自己小了十岁,本来就是个孩子啊!这么点的孩子就要让他心里“有数”,那
等他到了自己这般年纪,是不是就该活成完人了?
蹙着眉头坐在房内,她一时间没了主意。既是没能想出对策来,她便按兵不动,晚上见了叶文健,她只做不知,也不多问。
如此又过了几日,叶春好发现,弟弟上午也坐不住了。
“姐。”他坐在书桌前,回头对她说话:“今天是礼拜天,放我一天假吧。”
叶春好答道:“呸!你一天要玩大半天,还想休礼拜?你再不好好的把功课补上,明年秋天怎么去考中学?”
叶文健低下了头,握着笔继续看书,看了一会儿,他又回了头:“姐,我告诉你一件事。”
叶春好向他抬了头。
他有点怯,声音低了些许:“我下午出去玩,有时候会遇到姐夫……姐夫好像不是故意惹你生气的,他总向我问起你,还总说你的好话呢。”
叶春好笑了一下:“他那人的好话不值钱,张口就来,说过就算。只有你这样的小孩子,才把他的话当真。”然后她正了正脸色:“小文,姐姐告诉你,你姐夫待你好,是为了笼络你。他知道只要把你笼络住了,我为了你,就不能和他离婚。”
叶文健没说话,心想纵然是这样,那也还是说明姐夫喜欢你呀!
叶春好还有话要讲,但又不知道怎样措辞,才能把这话一直讲到弟弟的心里去。否则话说三遍淡如水,他到时听得满不在乎,自己反倒要变得被动了。
于是她思索着
没再言语,而叶文健写完了一篇生字,放下钢笔转过身,正对着姐姐,小声说道:“姐,还有一件事……”
叶春好记得弟弟原来是个虎头虎脑的小子,这时瞧了他这个怯生生的样子,那语气不由自主的就柔和了:“还有什么事?说吧。”
“姐夫昨天说,今天下午要带我出去兜风。我答应了。”他抬起头看叶春好:“姐,我能去吗?”
说完这话,他重新低了头,撅了嘴小声咕哝:“我想去……可以坐汽车呢……”
叶家只是一户殷实的商家,能保证儿子衣食无忧,可决不能够让儿子有汽车坐。叶春好也明白叶文健此刻的心情,故而犹豫了一下之后,说道:“那你就去吧,可是明天不许再和他见面了。想见那个人的时候,你就在心里想想,他和姐姐,哪个更重要?姐姐不许你去见他,你肯不肯听姐姐的话?”
叶文健当即点了头,一边点头,一边抿嘴笑了,又张开双臂要去抱叶春好。叶春好让他抱了一下,随即推开了他:“这么大的个子了,还总想让大人抱你呀?”她伸手在他脸上刮了一下:“不害羞,都是小伙子了,往后不许和别人这么拉拉扯扯的,想要拉扯,等你再过个十年八年、讨了媳妇再说吧!”
叶文健怔了怔,随即不好意思了,红着脸转过身继续去看书——在过去的三年里,他活得像只野猫野狗,已经无所谓成长,
灵魂就停留在了十岁那一年。
他确实是还以为自己是个小孩子。
第一百六十一章 愉快半日游
叶文健写完了三篇生字,做了十道数学题,然后起身伸懒腰,吃水果,吃午饭。吃过午饭了,他漱口擦脸,然后走到叶春好面前:“姐,我出去啦。”
叶春好答道:“去吧,早早的回来。”
他乖乖的一点头,转身出了门。出门走出了一段路,他一拐弯,自觉着已经拐出了姐姐的视野,立刻变了步态,从稳稳当当的迈步走,变成了连蹦带跳的小跑——姐姐当然是这世上对他最好的人,可是也总管他,总说他,让他不敢任性,现在终于又到了他自由的时候,他一想到姐夫在等着自己过去,就乐得心花怒放。
雷一鸣并没有食言,果然带着他坐上汽车,城内城外的兜了一大圈。这一圈兜完之后,他心满意足,打算跟着姐夫回家去,哪知道汽车沿着大街一路向前行驶,并没有把他载回雷府。他莫名其妙的回了头往后望,目光透过车窗玻璃,他看到了后方那长长一溜的汽车队伍——都是跟着他姐夫的,姐夫真厉害、真气派!
然后他回过了头:“姐夫,咱们不回家吗?”
雷一鸣向他笑道:“天还大亮着呢,回去没意思,姐夫带你再多玩一会儿。”
这话刚说完,汽车已经拐进一条大胡同里,缓缓停下了。外面的士兵把汽车门打了开,叶文健糊里糊涂的被雷一鸣拽了出去,又糊里糊涂的跟着他进了面前这两扇大门里。
大门内是个花红柳绿
的热闹世界,他下意识的又抓住了雷一鸣的手,紧紧的靠着他走,因为这是个陌生的地方,他忽然害怕姐夫会把自己丢在这里,而姐姐等不到他回家,也找不到这里来。
“这个地方,”雷一鸣忽然开了口:“是姐夫的俱乐部,往后你可以随时过来玩。”
叶文健拉着他的手,拉得满手是汗。周围都是花木,花木掩映着东一处西一处的房子院子,景致是不错的,然而还不足以让他想要特地的过来玩。懵懵懂懂的跟着雷一鸣继续向内深入,最后他们进入了一座洋楼。楼内金碧辉煌的,让他怯生生的不敢抬头。穿着网球鞋的两只脚踏上了楼内的厚地毯,他也觉得自己是走一步陷一步,越往内走,陷得越深。
很紧张的,他上到三楼,跟着雷一鸣进了球房。
雷一鸣教他打台球,他趴在案子上,就觉得这个游戏有意思,而且自己纵是笨手笨脚打得不好了,姐夫也不会责备自己。打得累了,他放下球杆,只要扭头对着一旁的勤务兵说一声“渴了”,小勤务兵就会跑出去,给他端回冰镇汽水来。
冰镇汽水,他一次能喝十瓶,从来就没有喝够过,可原来他的姐姐父母都不许他往够里喝,仿佛汽水有毒,一次就只能喝一瓶。这回他喝了一瓶,又要了两瓶,咕咚咕咚的也全喝了,喝完之后,他偷着看了看姐夫——姐夫完全没有要批评他的意思。
如此过了片刻,雷一鸣累了,走到角落的桌椅处坐了下来。叶文健下意识的跟着他走了过去,结果刚走到了他身边,就被他一把拽到了大腿上。雷一鸣一手握着他的手,一手搂着他的腰,歪着脑袋对他笑眯眯:“小东西,让你在你姐姐面前给我说好话,你说了没有?”
雷一鸣这样搂着他抱着他,对他一口一个“小东西”,让他感觉得自己是个很受宠的小孩子——这种感觉甜蜜幸福,真是太久违了。
所以他坐得老老实实,简直舍不得起身:“我说了,上午还说了呢。可是我姐不爱听。”
雷一鸣笑叹了一声,又抬手向着后方做了个手势。后方暗处站着个笔直的年轻副官,这时便像鬼魅一样一步迈了出来,变戏法一般,他先是将一支香烟送到了雷一鸣手中,然后又捧出了一朵小火苗,为他点燃了香烟。
雷一鸣吸了一口,抬头见叶文健正好奇的看着自己,便把香烟送到了他嘴边:“来一口。”
叶文健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小孩儿不能抽烟。”
雷一鸣“扑哧”笑出了声:“十三了还小?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他向前探身凑到叶文健耳边,低语了一句。叶文健立时红了脸,当雷一鸣再次把香烟送到他嘴边时,他没再拒绝,而是试探着低下头,轻轻的吸了一口。
这一口烟雾在他口中打了个转儿,然后被他呼了出去
,他没感受到什么好滋味,但也绝不痛苦。雷一鸣向后靠回去,同时抬手又做了个手势。叶文健一抬头,就见自己面前多了一双手,手是后方那名副官的手,他给他也送来了一支香烟。
犹犹豫豫的,他把那支香烟接了过来,送到嘴里,而那副官姿态娴熟的摸出打火机,把火苗送到了香烟头上。他效仿着姐夫的样子,浅浅的吸了一口气,把香烟吸燃了。
小鱼吐泡似的,他咕咕嘟嘟的把烟吸了再吐,嘴里有点苦,但是也有点自豪和激动——他也说不准自己现在是怎么了,一方面想继续做个小孩子,另一方面又想一步长大,成个姐夫这样的男子汉。
一支香烟吸完,他转身说道:“姐夫,明天……我不能跟你出来玩了。”
雷一鸣问道:“为什么?”
“我……我得补习功课,明年秋天还得考中学呢。”
雷一鸣像听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当场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之后,他伸手一拍叶文健的后背:“傻小子!你想进哪家中学,告诉我就是了,还用你这么可怜巴巴的准备一年?再说,咱家的孩子还用靠着读书混饭吃吗?你就是一个大字都不识,将来姐夫也照样能给你找个好差事,包你一辈子荣华富贵,再娶个如花似玉的好太太。”
叶文健对着雷一鸣眨巴眼睛,像是没反应过来,眨巴了几秒钟之后,他忽然说道:“我认识字,读报纸,
写信,我都能。”
雷一鸣连连的点头:“那足够了,为什么呢?”他一本正经的告诉叶文健:“真有了耍笔杆子的活儿,你让秘书去办就得了。哪个衙门的老爷,是自己去拟公文的?”
说到这里,他又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问叶文健:“对吧?”
叶文健跟着他笑,一边笑,一边又有点昏昏沉沉。姐夫向他展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可以光明正大的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不上学不用功也有远大前程,他也不必再那么讲文明懂礼貌,见了比自己大的勤务兵和副官,无需鞠躬叫哥哥,只当他们是猫猫狗狗一样的奴才即可。
这个世界非常的神秘,带着激动人心的诱惑力。
叶文健在球房里消磨了几个小时,后来见雷一鸣站了起来,他便想:“这回可真是要回家去了。”
然而雷一鸣带他下楼进了跳舞厅,把他送进了一个衣香鬓影的新天地。
在进入这个新天地之前,苏秉君把他带去了一间小更衣室里,让他换上了崭新的西装皮鞋,还给他梳了梳头发。他看着镜中的自己,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长得挺高了,穿起西装来,看着也挺帅,甚至有一点像个大人了。
昂首挺胸的走回到雷一鸣面前,他说道:“姐夫,西装真合身。”
雷一鸣上下打量着他:“专门为你预备的。”然后他对着叶文健一挤眼睛:“姐夫好不好?”
叶文健纵身
一跃,撒欢似的往他身上跳:“好!”
雷一鸣被他坠得一歪身,笑着骂道:“你他妈的给我滚下来!我背不动你!”
他下来了,也笑嘻嘻的——在姐夫的这个世界里,无论年纪大小,互相都可以随便的拉扯打闹,不会算是不成体统。姐夫有时候说话带脏字,隔三差五就冒出个“他妈的”,他听着,也觉得豪迈痛快。
姐夫是巡阅使,是上将军,就得这么说话才够劲儿!
随着姐夫进了跳舞厅,他的西装革履给他添了许多的底气。不知道为什么,总有十七八岁的美人姐姐乐意教他跳舞,一边跳,一边还要往他身上贴,把胸前两团软肉往他怀里蹭。他在温暖的香气中头晕目眩,无端想起了自己的娘——他都八岁了,还总想扑到娘的怀里吃那没了奶的奶,当然,美人姐姐的奶,和娘的奶是完全不一样的,可他低头看着,确实是很想伸手摸它一下。
他想了好一阵子,想到最后,他当真伸手过去摸了一把。
美人姐姐没有揪了他的耳朵骂他打他,而是含笑瞟了他一眼:“小坏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