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马从戎好脾气的连连点头:“是,是,我错了。”

霍相贞霍然起身,一把夺过了马从戎的毛巾。歪着脑袋自己擦了擦耳朵,他把毛巾往马从戎怀里一扔,随即大步走出了客厅。

马从戎看了他一眼,没有追。慢条斯理的把毛巾搭上了椅子背,他转身走到茶几前,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大夏天的,顶好是一动都别动,守着冰箱风扇干呆着,才叫享福。一会儿弄点什么吃的消暑降温?果冻布丁还是冰激凌?要不然吃几瓣冰镇西瓜也好。

马从戎漠然而又镇定的做了选择,决定吃冰镇西瓜。他知道自己头脑的格局不大,容不得家国天下。但是家国天下和他又有个屁关系?一天三顿饭,一年四季衣,才是他人生的真谛!

吃过一块冰镇西瓜之后,马从戎去了后头院子,开始给霍相贞收拾屋子,顺带着又放了一池子不凉不热的洗澡水。同时打发勤务兵去了厨房,他让厨子中午预备一顿柔软而又富有营养的饮食。

于是霍相贞上午洗了个痛快淋漓的澡,中午又吃了一顿可心合意的饭。下午时分,他溜达进了小客厅。小客厅的多宝格中摆了个玻璃相框,嵌着他和白摩尼的合影。拿起相框看了看,他转身走到靠墙的立柜前,把相框收进了柜子里。

眼不见,心不烦。他想走,让他走!他爱他爱得怕了他,几千的人马,凭着他信中的几句话,他撒手不要了,陪送给了他!

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有着二十年整的情。长辈们给了他们一个善始,现在他成全他,让他去爱姓顾的邪种,也给二十年的光阴做一个善终。

用一只充当镇纸的白玉老虎补了相框的空位,霍相贞迈步出门,站在了大太阳下:“北戴河太平了吗?”

马从戎从屋中走到了门外游廊里,含笑答道:“听说石督理和万镇守使动手了。”

霍相贞抬手揉了揉太阳穴:“聂人雄的巡阅使,发表了吗?”

马从戎摇了头:“还没消息。”

霍相贞对着他一挥手:“预备汽车,我去趟总理府。元满呢?我睡觉,他也放假了?”

马从戎抬手往院外一指:“元满没走,一直候在前头,大爷出门就能瞧见他了。”

霍相贞不耐烦了:“糊涂东西!他又不是个门房,总藏在前头干什么?”

马从戎下了游廊,笑呵呵的引着他往外走。大爷既已变成活驴,可见是真没事了。

第74章 此处彼处

马从戎看出了霍相贞是要和白摩尼一刀两断,并没有再翻旧账的意思,便私底下找到了元满,拍着他的后背安慰道:“你不要怕,该吃吃该喝喝。大帅真要治你的罪了,我替你想办法。”

元满可怜巴巴的看着他,眼睛湿润着,像条温驯的大狼狗。

过了一天,马从戎又见了他,拍着他的肩膀低声说道:“没关系了。往后办事多长眼,多用心。没人总给你收拾烂摊子。”

元满本是个挺拔结实的小伙子,如今被马从戎拍了又拍,拍成了个没骨头的小男孩,无端的比人矮了一头。感激涕零的眨巴着湿润的黑眼睛,他一定要请秘书长吃顿大餐,不吃不行,他虽然黑瘦了一圈,但依然有的是力气。秘书长如果不赏脸,他会亲自把秘书长扛去饭店。

傍晚时分,马从戎酒足饭饱的回了霍府。天气热,他做衬衫长裤的便装打扮,脱下的西装外衣搭在臂弯,他甩着胳膊走得很来劲,细汗洇湿了他清晰的鬓角,显得脸更白皙,发更乌黑。虽然对霍相贞的脑袋一贯不客气,但是他并不同样潦草的处置自己。他每个月都要光顾一趟东交民巷的理发店,花个十来块钱,收拾收拾自己的脑袋。对于自己的服饰与面貌,他是非常的有自信。穿长袍,他像个老爷;穿西装,他像个绅士。分花拂柳的穿过重重月亮门,他微微的有一点脸红,不是热,而是想出了神。按照日子来算,他琢磨着,今晚自己恐怕得给大爷当差。

然后像是受到了某种刺激一样,他周身的肌肉与神经一起“紧”了一下。仿佛刚抿了一口薄荷酒似的,他心中凉飕飕的,有一种甜美的醉意。

进入院子之后,他先回房放了西装上衣,又用毛巾擦了把脸。解了领结挽了袖子,他出门沏了壶龙井,轻手利脚的送进了书房。将茶壶放到了书桌上,他轻声问道:“大爷,今晚儿——”

没等他把话说完,坐在桌前的霍相贞抬了头,歪着脑袋审视了他:“我听说,你在天津拜了个老头子做师父?”

此言一出,马从戎的言语登时胎死腹中。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他勉强笑道:“大爷也知道了?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有点儿生意在租界里,多个朋友多条路,有些事情,还真得仰仗着地面上的人物,所以……”

霍相贞一拍桌子:“混账话!我是穷着你了还是怎么的?为了一点儿买卖,你他妈的跑到天津给我丢人现眼!我家的人,向混混儿磕头拜师!”

马从戎又退了一步,低下头不敢笑了:“大爷,我没和下三滥的人混。陆师长的大少爷也是——”

话还是没说完,因为霍相贞起了身:“陆家是陆家!我家是我家!陆永明现在正事一点儿不干,专带着他儿子贩鸦片,你也学去?”

马从戎弯了腰,不再辩解:“大爷息怒,我知错了。”

霍相贞绕过书桌,背着手站到了他的面前,直接吼了一嗓子:“你知道个屁!”

马从戎保持着鞠躬的姿势不敢抬头,同时隐隐嗅到了他的气味。霍相贞没有烟瘾,酒也少喝,澡更是洗得勤。他的气味纯粹是来自他的肉体,因为天热,又若有若无的夹杂了一点汗气,让马从戎联想起了一匹膘肥体壮的高头大马,一身结结实实的腱子肉起转承合了,不必动,单是气味已经让他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不知是该恐慌还是该兴奋。两只手也不敷分配了,不知是该抱脑袋还是该护胸膛。大爷几乎算是个练家子,谁知道他会先对哪头下手?

没等马从戎琢磨出个结果,霍相贞一脚把他踹到了门口。

这一脚倒是让他了结了心事。挨完了必挨的窝心脚,他一手抱着脑袋,一手扶了门框,忙里偷闲的又给自己出了题目——逃,还是不逃?

照理来说,是不该逃。但是先前也曾经逃过,而且没逃出更大的罪过。下意识的起了身,他迈步想往门外冲。然而后脖颈猛然起了“啪”的一声脆响,是霍相贞从衣帽架上摘下一条牛皮腰带,夹着疾风抽向了他。他疼得一哆嗦,但是没出声,因为自知没有哭天抢地的资格。纵算有资格,他不到生死关头,也不会轻易的哭天抢地。

连滚带爬的进了院子,他不敢真跑,只能是一边承受一边后退。及至退出了院门,他安全了。

扶着院墙喘了会儿气,他知道霍相贞不会和自己打持久战。霍相贞一天不会主动和他说一句话,然而竟知道他在天津拜了个老头子。他无端的悚然了一下,发现大爷是个走极端的人,在某些方面是非常的精,在另某些方面,又是非常的傻。

悄悄的回了屋子,他躺上了床。今天不敢招惹大爷了,明天,明天再找机会。真是想大爷了,大爷不要,他还想要。

然而到了翌日,他没找到机会,陆家大少爷却是先找到了他。

陆家大少爷不过是二十多岁的年纪,大名叫做陆健儿,和其父陆永明一样,面目生得冷峻周正,大喜大怒全是一个表情,乍一看如同得了面瘫。顶着这么一张高深莫测的脸,陆健儿向马从戎通报了一桩噩耗:“秘书长,咱们那批土让人抢了!”

马从戎坐在陆健儿的小公馆里,听了这话,他不动声色的一点头:“知不知道是谁抢的?”

陆健儿嘴角一扯,算是笑了一下:“知道,是个熟人。”

马从戎一言不发,不肯追问。秘书长有秘书长的身份,他没空陪着个小面瘫打哑谜。而陆健儿十分识相,察言观色的立刻继续说道:“就是那个反叛了的顾承喜。”

马从戎心中一惊,但是依旧镇定:“他在哪儿抢的?”

陆健儿答道:“他进了山东,就在山东边上抢的。”然后他向马从戎张开五指,压低声音又道:“五十万的买卖,要是就这么打了水漂,可真是太——”

他是欲言又止了,一切尽在不言中。而马从戎若有所思的沉默片刻,末了轻声说道:“那顾承喜到底是在什么地方,你给我打听准了。我亲自给他发电报。”

陆健儿抬眼注视了他:“秘书长的意思是……要?”

马从戎斩截利落的点了头:“对,要!要不要是我的事儿,给不给是他的事儿!他敢抢,我就敢要!要不来,再想其它的办法!”

这话说出了不过一天,马从戎便当真拟了电文发出去。而当天晚上天刚擦黑,电文已经译好,被通信兵送到了顾承喜的面前。顾承喜把写着电文的纸条看了一遍,看过之后出了团部,他问了院子里的赵良武:“前天弄来的那批土,没动?”

赵良武病怏怏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此刻礼节周到的起身打了立正:“报告团座,没动,存在粮库里了。”

顾承喜在夜色之中做了个深呼吸:“好,别动,我留着有用。”

然后他大踏步的向院门走去,院门外面,勤务兵早已给他备好了马。飞身上马一抖缰绳,他催马往家的方向走,手里还攥着那张电文纸条。这是来自北京的消息,虽然发电报的人是马从戎,但也让他感到了亲切。他真想北京,想北京公署里的那帮人,甚至想了马从戎。在那帮人面前,他装了一年多的孙子,可是满怀希望,一步一步是在往上走。现在他不用装了,他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了。

一路从直隶杀进了山东,他终究是比土匪强,凭着他麾下的几千人马,他敢直接打县城,敢直接从万国强的手里抢地盘。打仗,然而没饷,这当然是不行,所以顾团的小兵们学会了抢。破城之后,放抢三天;及至把城占住了,他们除了火车不敢拦,其余一切过境的商队,都免不了要被他们扒一层皮。当初连毅就是这么自力更生的,如今他学了连毅,并且比连毅干得还狠毒,还彻底。

原来不敢做的事,比如烧杀抢掠,现在他全做了。血与火刺激着他和他的兵,他真切的觉出了自己的强大。他并不亲自动手沾血,因为他只要轻描淡写的一声令下,他的兵会替他去杀人如麻!

顾承喜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打天下。原来他是霍相贞的兵,他只知道打,不知道天下。

团部设在了县知事的家中,他自己则是另找了一处好房子作为住宅。在宅子门口下了马,他迈步往大门里走。进门是个四四方方的院子,没有影壁,但是青砖漫地,也算气派。前方正房开着门亮着灯,透过玻璃窗子,可以看见小林正在房中铺床。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他正想进房用热水烫烫自己的脚,然而走到半路,他忽然听到了低低的咳嗽声。

咳嗽声是从厢房中传出来的,厢房里面住着白摩尼。

他停了脚步,与此同时,小林欢天喜地的迎出了门:“承喜?你怎么才回来?”

顾承喜气色不善的抬手一指厢房:“怎么还是咳嗽?你没给他吃药?”

小林的喜眉笑眼登时变成了横眉怒目,定定的瞪着顾承喜,他压着火气说话:“我怎么没给他吃?一天三顿饭菜,加上两碗药汤子,我全给他端到了炕上去。这要是还能挑出我的毛病,我只好跪下认他当爹了!”

顾承喜威胁似的向前指了指小林:“你要是把他的小命给我伺候没了,我他妈的撕了你喂鹰!”

小林气白了脸:“别跟我放这些没味儿的屁,我也不怕你这些屁话!你当他是个宝贝,你照顾他去,别把差事派给我!他太娇贵,我伺候不起!”

话音落下,他一甩袖子回了屋。而顾承喜转了方向,推门进了厢房。

厢房也是直出直入的格局,进门就能看见一铺凉炕。炕边亮着一盏小煤油灯,白摩尼蜷缩在了炕里,穿着一身夏天的单衣,袖口露着一截腕子,裤管露着一截小腿。一股子痒意在胸腔里逗着他,让他永远不能平平顺顺的把气喘匀。长久的咳嗽已经耗尽了他的力量,他偶尔能够发出嘶哑的一声两声,偶尔只是耸动肩膀,像被一股气流牵动了身体。

听见了房门响,他神情漠然的扭头向外看了一眼,然后重新恢复了蜷缩的姿态。

顾承喜停在了门口,借着如豆的一点灯光凝视他。从平安手中抢来的纪念品,一件是手表,另一件就是白摩尼。手表是死的,白摩尼是活的,所以白摩尼比手表更宝贵一点。如果白摩尼死了,他和平安之间就彻底完了。所以白摩尼不能死,他得让这个小家伙活着。小家伙活着,一切就都还有转圜的可能,而他需要一点“可能”。

他的感情素来大开大合、大起大落。他最怕的是绝望,绝望是一潭黑暗的死水,能把他活活的闷死淹死。而他并不想死。他存着满心的欲望与精气神,他还想要浪漫的过完他不平凡的一生!

缓步走到了炕前,他发现了白摩尼总不见好的原因。白摩尼前几天受了寒,没发烧,单是咳嗽不止。小林给他熬了药,可没有给他御寒的衣物和棉被。偏偏这几天下了连阴雨,湿凉得简直不像是夏天。弯腰伸长手臂抓住白摩尼的衣角,他把人硬往自己这边拽。

对于白摩尼,他也是糊涂。他时而痛恨他,时而怜惜他。痛恨的时候,他打他骂他折磨他;怜惜的时候,他想这小家伙是平安的宝贝,这柔软的头发,这细嫩的皮肤,这轻飘飘的身体,一定都是平安所喜爱过的,所抚摸过的——这是多么活色生香的一个小念想啊!

把白摩尼拦腰抱了起来,他面无表情的垂着眼帘:“今晚儿我搂着你睡,让你暖和暖和!”

白摩尼闭了眼睛:“嗯。”

顾承喜转身往外走,一路进了上房。小林已经把洗脚水给他预备好了,忽见他抱着白摩尼进了屋,当即瞪了眼睛:“怎么着?”

上房里面也是一铺大炕。把白摩尼放到了铺好的被窝里,顾承喜转身往炕边一坐,对着小林伸了腿:“脱鞋!”

小林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的咽了一口气。蹲下来给顾承喜脱了鞋袜,他起身把提前拧好的毛巾也递给了他。顾承喜把脚踩进水盆,又手托毛巾擦了把脸。仰起头长吁了一口气,他把毛巾往小林怀里一扔:“真他妈烦!”

小林立刻问道:“烦谁?烦我还是烦他?”

顾承喜用赤脚翻动了盆中的热水,翻出一阵哗啦啦,同时心不在焉的甩给了小林一句话:“咱俩是两口子,我能烦你吗?”

小林明知道他是在胡说八道,拿着不要钱的好话送礼。但是知道归知道,他自己哄着自己,只当不知道。拿着一条旧毛巾蹲下来,他伸手给顾承喜搓了搓脚。真喜欢顾承喜,从脚趾头到头发梢,他全爱。用旧毛巾擦干了他的双脚,小林端着铜盆出去泼水。没了小四合院,他仿佛失掉了自己的堡垒。外头这个大院子空空荡荡的带着粗糙傻相,哪有他的小四合院精美?

吹了厢房的灯,他拎着盆回了上房。三人挤上了一铺炕,顾承喜自然是睡在中央。

白摩尼背对着那两个人,有气无声的还在咳嗽。身后有了窸窸窣窣的响动——先是窸窸窣窣,后是嘻嘻哈哈,末了笑语转为喘息,被窝掀开了,两具肉体啪啪的相击,活龙似的翻江倒海。白摩尼知道那是什么声音——顾承喜干那事的时候不避人,起码,现在是不避他。

把脸埋进被窝里,他在难得的温暖中缓缓呼吸,想要理顺自己的气息。不能再咳嗽了,每声咳嗽都牵动了全身,他的胸腹已经累到酸痛。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的动静停了。屋里没有亮灯,但是他恍惚中听到小林说话:“承喜,擦完了没有?擦完了把毛巾给我,我拿出去洗一洗。”

他往被窝里又缩了缩,脊背忽然一暖,一条手臂伸过来,把他向后搂进了热烘烘的怀中。顾承喜的体温驱了他的寒,身体悄悄的放松了,他渐渐不再咳嗽。

他需要一点热力,只要够热,谁给都可以,谁给他都要。这一点热力足以让他睡个安稳觉。觉睡足了,他第二天就能多吃几口饭,能多走几步路,他胸中那一口细细的气,也能有条不紊的喘匀了。

他不知道自己离开北京有多久了,按节气看,似乎是不很久;可是回想起北京的岁月,却又遥远得仿佛是上一辈子。夜里他总能梦见霍相贞——在一间黯淡空荡的大屋子里,他和大哥相对而坐。大哥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他心中存了千言万语,然而归根结底,无非是一步错,步步错,错上加错,千差万错。

于是他就默默的看着大哥。离家出走的时候太仓促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一去不回头,而最后看见大哥的时候,他光顾着慌光顾着怕,也没能仔细的多看大哥几眼。大哥是山啊,他以为山会永在,所以从不看山。

他认定了山会永在,却没算到自己会先离开。

第75章 爱慕者

连阴天终于放晴了。白摩尼在厢房门口的石头台阶上铺了一张席子,然后自己踉跄着坐了下去,晒久违的太阳。左腿向下伸长了,右腿却是蜷在了胸前。双手环抱着右腿膝盖,他歪了身体,侧靠了门框。

他需要阳光的热度,然而承受不了阳光的刺目。这里是没有墨晶眼镜给他戴的,他只能往头上扣一顶斗笠充当遮阳帽子。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只露出了嘴唇与下巴。久不见天日了,他穿着一身白色的丝绸小褂,皮肤和小褂互相辉映着雪白。丝绸是很好的料子,剪裁得也有式样,只是袖子微微的长了一点,遮了他的手背。白褂配了黑裤,裤子也是丝绸料子,油黑油黑的崭新。再往下,是赤脚穿了一双黑缎子鞋。鞋面与裤脚之间,露出了玉似的一截小腿,和瘦而不枯的纤细脚踝。

两张一模一样的面孔从院门口探了进来,先是放眼扫视了全院,见顾承喜不在家,两张面孔才一起转向了白摩尼。看画似的看着白摩尼,杜家双胞胎一起瞠了眼睛张了嘴。白摩尼的身量其实并不矮,可任谁见了,都觉得他是个小人儿,大概是因为他有着薄薄的肩膀和细细的腰,给人留了个玲珑的印象。白褂和黑裤并不能勾勒出他的身段,只在肩膀和膝盖显露出了一点点棱角与线条。这么着一来,反倒生出了一种欲盖弥彰的诱惑力,让人摸不清他裤褂之中的虚实。既然摸不清,而又摸不着,只好开动脑筋去想象了。

想象了片刻之后,双胞胎步调一致的猫腰伸腿,贼一样的溜进了大门。实在是忍不住了,他们无须商议,直接心有灵犀的凑到了白摩尼面前。一左一右的蹲下了,双胞胎之一开了口:“哎,我俩是团座的副官,你见过我们?”

白摩尼从斗笠边缘扫了他们一眼,然后垂了眼皮,懒得言语。他们是两个人,然而和一个人也差不多,统一的非常的忠于顾承喜,对外又是统一的穷凶极恶。白摩尼看他们是一对不分彼此的野兽,兴高采烈的肮脏野蛮着。

双胞胎的二分之一又出了声:“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我俩听了好几次,全没听清楚。”

然后他们看到斗笠下面的嘴唇动了,嘴唇是薄薄的粉红花瓣,唇红齿白:“摩尼。”

二分之一嗤嗤的笑:“你真叫摩尼啊?我还以为我们听错了。你这名字真怪。”

另二分之一歪了脑袋,两道目光上下的走:“哎,摩尼,你可真白。”

一只粗糙的巴掌抚上了他的小腿,顺着宽松的裤管往里走。二分之一一边摸一边吸气,一边吸气一边笑,像小孩子遇到了大惊喜。另二分之一也试试探探的靠近了他:“摩尼,我看团座现在也不怎么搭理你了,要不然,你跟我俩好!我俩有钱,你要什么,我俩给你买什么!”

白摩尼在斗笠下半闭了眼睛:“滚你妈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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