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风雨浓,胭脂乱 作者:尼罗

网络人气大神尼罗再叙民国旧影,抒写最辛辣幽默的乱世传奇!

编辑推荐

《风雨浓,胭脂乱》的女主角,有一点特别。她不是娇滴滴的温室花朵;也不是等着王子拯救的灰姑娘;甚至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女孩”。

她粗野狡诈、自私贪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只讲情义不讲道德。

她敢把受伤的年轻军官藏在闺房;敢手执菜刀恐吓一窝蜂的债主;敢面不改色地朝自己胳膊划上一刀;敢不顾脸面地对着心上人眉来眼去。

她吃得多,爱得也多,心肠冷硬,情绪热烈。

这样一个女孩,狂风一般腾云驾雾地刮向你,满腔爱意一股脑地全推给你。

你要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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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粗野泼辣的名门遗孤,到十里洋场最负盛名的交际花,她是明艳动人的亡命之徒,受尽委屈只因爱上了一个人,唐茉喜活到十五岁,眼里和心里素来没装过男人,甚至她看天下男人都是一个模样,区别无非是有的老一点,有的少一点,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肯定是与众不同的,以至于茉喜睁大眼睛定定地望着他,等到很久以后,唐茉喜回忆的时候,才知道这一眼原来叫做的一见钟情,从此心里住了一个叫万嘉桂的男人。十五岁的唐茉喜也是在这年初春的夜里,突然长大的。

第一章 小儿女,初相见

唐茉喜是在十五岁这年的初春夜里,忽然长大了的。

茉喜不是一般的姑娘,她是有出身有来历的,尽管只刚活了十五年,然而人生故事已经足以写成一部戏,并且是唱念做打俱全的热闹大戏。她自认姓唐,因为她亲娘姓唐,但是对外她不这么说,对外她斩钉截铁,一口咬定了自己姓白,白茉喜。如果白大爷不死的话,她一定能随着她亲娘堂堂正正地跨进白家大门,且她虽然是个庶出的女儿,但因前头无兄弟姐妹挡路,所以不管众人承不承认,她都毋庸置疑的该是白家大小姐。

然而在那一切的前头,放着“如果”二字。一“如果”,就表明那好前景其实并没有茉喜的份。因为白大爷的确是在她两岁那年得急病死了,她娘唐玉仙跟白大爷好了一场,连个孩子都好了出来,也的确还是连个白家的小妾都没当上。

白家的败落是分阶段的。在白大爷时代里,白家败得缓慢,败得有分寸,所以白老太太还拿得起架子,还能说一不二。白老太太不让唐玉仙进门,不只是因为她出身低,是个唱戏的女伶,也因为白老太爷年轻的时候曾经往家里弄了个妓女做小妾,白老太太使出了浑身解数,赔了许多青春,好容易才把那小妾活活地折磨死了。白老太太看不得烟粉灵怪的女子,而和妓女相比,女戏子在兴风作浪这一道上,显然又高了一个级别。

白老太太不许家里进狐狸精。狐狸精养出个丫头叫白茉喜,也不行!

唐玉仙住在白大爷给她布置出来的小公馆里,因为活得逍遥自在,所以也不很急着往白家进。她没料到白大爷会染上急病,说死就死。

跟白大爷好了好几年,她唯一的成绩是养出了个累累赘赘的小茉喜,除此之外,她把一身的台上功夫全丢了。好吃懒做之余,她还染上了几口鸦片瘾。所以白大爷那边的经济支援一断,她在大闹白家未遂之后,只得重打旗鼓另开张——这回不卖艺了,她改卖身。茉喜放在家里太碍眼,碍她自己的眼,也碍客人的眼,于是被她送去了一户大杂院内的人家中寄养。

那一年茉喜三岁,三岁的茉喜继承了她那对爹娘的所有特色——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是特色。像她娘一样,她好吃懒做、能忍能耐——在遇到劲敌的时候;也可以非常的恶毒泼辣——在遇到软柿子的时候。

同时,像她的爹一样,她随遇而安,非常能对付;她天生爱美,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会睁着大眼睛盯着花衣裳瞧,可是自从到了大杂院,迎接她的只有虱子、跳蚤、破衣烂衫,她终日穿戴得如同小叫花子一般,也并没有愁苦得要死要活。

这样一个茉喜在大杂院里摸爬滚打,一混就是七年。大杂院和大杂院也不一样,此大杂院属于北京城中的下九流聚集地,里头住着的人不是唱戏说书的,就是打把式卖艺的,蟊贼暗娼之流也不缺少,总之就是没有真正下苦卖力气的清白人物。

七年之后,茉喜被唐玉仙送进了白家。

说“送”其实不大准确,换成个“闹”字就对了。那时候白老太太早没了,白大爷留下的大少奶奶自打守寡之后就病恹恹的,熬了三年也没了。白家的家业全落在了白二爷手里。换言之,白家的当家人已经彻底地更换了。

白二爷知道唐玉仙和自家那位死鬼大哥的关系,当年茉喜满月的时候还送去过一副银锁。然而让他现在把茉喜弄进家里当大小姐养着,他可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依着他的心意,他打算以龙行虎跃之势杀奔门口,一脚把唐玉仙娘儿俩踹出去。然而杀到门口之后白二爷定睛一瞧,发现情况不对,唐玉仙这个臭娘们儿居然自带了杨梅大疮充当武器,而且势如疯魔,见了人就张牙舞爪地要往上扑。白二爷虽然是个身大力不亏的老爷们儿,可是也没有和杨梅大疮亲密接触的打算,脚指头在缎子鞋里动了动,白二爷一时犹豫,结果让唐玉仙先出了脚——唐玉仙一脚蹬在茉喜后背上,把茉喜蹬得向前直飞了一两米远。而未等茉喜平安着陆,唐玉仙扭头便逃,转眼就是无影无踪。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商量了许久,十分想把茉喜驱逐出境,然而茉喜窥破了他们的心意,又知道自己那娘活不了多久,将来必定没有再供给自己吃喝的本领,说不好还得让自己女承母业养活她,所以故意做了个可怜兮兮的模样,对着白二爷夫妇连哭带诉,又把她那个早忘干净的爹拎了出来,话里话外透着她的身份。白二爷和白二奶奶越听越不对味,后来夫妇二人对视一眼,发现这孩子不是个好打发的,自家若是不收留她,她能跑出去说出一套二叔抛弃侄女抢占家产的故事来。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都是要脸的人,绝不肯无缘无故地背黑锅,放平心思细细一想,又觉得这孩子既然真是白老大的种,那老大没了,做兄弟的养育大哥的女儿,也是理所当然。故而最后夫妇二人无可奈何,只好在白家开辟了一处小小天地,专供茉喜容身。

茉喜所住的地方,乃是白家曾经的冷宫。

这冷宫是一处小小的院落,位于白宅的一角,四面围墙高耸,墙内孤零零地立着一座小房。这地方是白老太太当年关押白家小妾的地方,小妾在这个院子里一直住到了死,死前连着七年没出过院门,因为院门锁着,不许她出。一日三餐用桶装着,隔着墙头从外向内递给她,饭没好饭、菜没好菜,她的伙食一直是不如老妈子。

小妾死后,这冷宫就空了下来,拆了它太麻烦,留着它也没人住,等闲也无人敢进。茉喜在这个地方住了四年,平心而论,她住得挺快活。因为第一,这院子紧挨白宅的后墙,以茉喜的身手,她能先爬上院子的后墙,再踩着后墙头向前一跃,跃上墙外一股粗树枝,攀着树枝继续往前挪,她可以很轻易地够到白宅后墙。后墙外是一道偏僻小街,街上偶尔会有卖零嘴儿的,能让茉喜弄点吃喝打打牙祭;第二,这院子前方花木繁多,到了天暖之时,满树花开,粉红粉白地晃人眼睛,而茉喜最喜欢花花草草;第三,小院的院门到房门之间有一段距离,即便当真来了不速之客,房内的她也有时间藏钱藏食物——白家的孩子都多多少少的有点月钱,但茉喜是没有的,茉喜的钱全是凤瑶给的。

凤瑶是白二爷的长女,是在除了茉喜之外的所有人眼中,白家真正唯一的大小姐。凤瑶漂亮、没心眼儿,被茉喜哄住了,认了茉喜做好朋友。茉喜有时候很爱凤瑶,因为自己心里清楚,普天之下就只有凤瑶是真心地善待自己;可有时候也嫉妒凤瑶,嫉妒的时候她会故意欺负欺负凤瑶,当然欺负得很有分寸,不至于真让凤瑶和她绝交。

茉喜就这么怡然自得地长到了十五岁,她觉得自己活得很清楚、很明白,够聪明,也够冷酷。直到这天夜里,她攥着几毛钱出了房门,轻车熟路地爬墙上树,想要到宅后的小街上买一点羊头肉当消夜。茉喜在白家吃的是下等伙食,那点油水满足不了她老饕般的食欲,尤其是这两年她开始发育了,一张嘴更是恨不得吞天噬地,把凤瑶都嚼嚼吃掉。

羊头肉这东西是非得半夜才上街的,小贩用刀子把肉切得极薄,撒上椒盐之后很合茉喜的胃口。茉喜垂涎三尺地爬上院墙攀上树枝,正要姿态娴熟地继续前进,哪知就在她要动未动之际,忽有一条黑影从前方墙头翻过,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茉喜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要出声喊人,但是声音半路被她生生压住了,她眼看墙根这人一动不动,显然没有全死也是半死,便心念一动,起了贼胆。

小小心心地溜下树去,茉喜踩着满地正在泛青的野草走向了黑影。墙外没路灯,墙内没电灯,幸而天上悬着一轮圆月,能给茉喜照亮道路。一步一步地走到黑影跟前蹲下来,茉喜发现自己这险是冒对了。黑影长条条地躺在她面前,看身量应该是个成年男子,做着西装革履的打扮,虽然不知道为何夜半翻人墙头,但是光看他这身衣裳,也该是个有钱的少爷。

茉喜对少爷没兴趣,茉喜爱的是钱。一只手慢慢伸向了对方的腰间,她想要掏一掏对方的口袋。然而手指指尖探入衣兜,她没摸到钱包,隔着一层西装里子,她反而是摸到了对方腰侧一件坚硬的物事。

“什么东西?”她冷静地想,“金条银条掖腰里了?”

抽出手来一掀对方的西装下摆,茉喜看到了那件坚硬物事的全貌,原来是个三角形的大皮套,皮套表面有个小小的铁纽子,茉喜试着伸手一拨弄,只听啪嗒一声轻响,皮套的盖子向上翻开,赫然露出了里面黝黑光滑的手枪柄。

茉喜在大杂院里见过手枪,知道这东西是件杀人不眨眼的厉害家伙,而她只想弄些小钱,万万不想和厉害家伙打交道。于是轻轻地把那皮套盖子重新扣了上,她缓缓地站起身后退了一步,决定羊头肉不吃了,今晚出师不利,还是先回屋睡觉去。

可是一步退过之后,黑影子忽然低低地呻吟了一声。一个脑袋向上抬起来,黑影子在月光之下露出了他的面目。

茉喜眼神好,一眼望过去,当即看了个清清楚楚——然后她就停在原地了。

因为那是一张很英俊的脸,英俊到了让茉喜目瞪口呆的程度。

茉喜活到十五岁,眼里和心里素来没装过男人,甚至她看天下男人都是一个模样,区别无非是有的老一点,有的少一点。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肯定是与众不同的,以至于茉喜睁大眼睛定定地望着他,怕也不怕了,逃也不逃了,中邪一般,单只是看。

茉喜眼睁睁地看着来人,来人也眼睁睁地盯着茉喜。双方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片刻之后,这位有着一张好面孔的不速之客将一根食指竖到唇边,低而急促地嘘了一声。茉喜会了意,也没怕,单手扶树在地上站稳了,她脚下的枯草与新芽混合交织,是软绵绵地厚,可以让她落步无声。

这个时候,后墙外响起了一串很密集的马蹄子响,显然是有骑兵队伍快马加鞭地经过。不速之客应声抬头,很警惕地向后方墙头望了一眼,及至马蹄子声音越来越远了,他才低下头,在大月亮底下神情痛苦地喘了一口粗气,挣扎着想要起身,然而左腿刚一动弹,便疼得他紧紧闭了眼睛——他是剑眉星目,两道眉毛竖起来,仿佛可以斜飞入鬓。去年白二爷过生日的时候,白二奶奶往家里叫了个戏班子。茉喜跟着看了几出热闹戏,戏文她看不大懂,她看的是台上角色们的妆容服饰。现在她看墙根底下这个男人就像是带了妆,小生的妆,然而因为全是天然本色,所以比戏台上的小生们更素净。茉喜没想过男人也可以这样招人看。

招人看的美男子此刻显然并不好过,说话之前先做了个龇牙咧嘴的鬼脸,随即向茉喜伸出了一只手,他小声说道:“小丫头,劳驾过来扶我一把,我这脚八成是落地的时候崴着了,他妈的一动弹就——”

话没说完,后头的内容被他的一咬牙生生咬断了。

茉喜没过去,但是美男子那一声很不文明的“他妈的”,让她略略感到了一点亲切,原来美男子也是人间的人,并非从戏台上飘然而降的假角色。

“你到底是什么人?”茉喜语气不善,但是声音很轻。这美男子要不是好东西,她自会处置他,可是在确定美男子的好坏之前,她可不肯惊动旁人。这几年外头不太平,今天革命明天革命,北京城里隔三岔五地就闹大兵。大兵虽然不敢往白家这种深宅大院里闯,但是茉喜人在家中坐,能知天下事,因为凤瑶天天读报纸,自己读,也给她读,还教她念书写字,可惜她实在不是个好学生,一颗七窍玲珑心根本不在书本上,怎么教也教不会,气得凤瑶脸红脖子粗。

能被骑马队伍追逐的人,必定不是寻常人物,要是骑驴队伍还好一点,因为驴便宜。两只眼睛滴溜溜地在美男子脸上身上打着转,茉喜静等着他的答复。

美男子忍痛坐起了身,拧眉毛皱鼻子,显然是急了,“你看我像为非作歹的人吗?”

此言一出,远方忽然又隐隐地响起了马蹄声响。茉喜侧耳一听,发现那声音分明是在急速逼近,当即上前一步,一把攥住了美男子伸出的右手。随即另一只手架到对方腋下,她化历年所吃羊头肉为力量,气运丹田地向上一挺身,竟是硬把美男子架了起来。架起来之后她吓了一跳——美男子躺着的时候,她只是看这个人挺长,哪知道美男子一站起来,竟是足足高了她两头。美男子若不是左脚不敢沾地,否则简直可以夹着她的细脖子,直接把她夹走。拄拐棍似的拄着茉喜,美男子用另一只手扶了身边一切可扶的墙和树,东倒西歪地忍痛前行,走了没几步便停了,“怎么又是墙?”

茉喜不知不觉地还是被他用胳膊夹了脖子,此刻只能从喉咙里挤出细声,鸡崽子似的叽叽问道:“你还能不能再爬墙了?这道墙后就是我的屋子。”

美男子低头看了看腋下的脑袋,汲汲问道:“你爹娘在吗?”

茉喜在他胳肢窝里摇了摇头,“我没爹娘——你到底能不能爬?能爬就爬,不能爬就在这儿待着吧!”

美男子放开胳肢窝里的茉喜和手中的树干,举起双手向上扒住墙头,他一声不吭地单脚向上一蹿。茉喜仰起脑袋,就见他摇头摆尾,居然如同一条大蟒蛇一般,三扭两扭地便扭上了墙头。随即侧身向下一栽,只听扑通一声,正是此君第二次挨了摔。

茉喜巾帼不让须眉,当即回身上了树,然后踩着树杈一步迈上墙头,飞檐走壁地向下一跃,无声无息地也落了地。这回不等美男子求援,她直接将对方生拉硬拽地拖起来,一路搀扶他绕过房屋进了门。

茉喜所住的小屋,虽然说是里外两间,但因它当年的本质乃是一处囚牢,所以两间屋子加起来也不如平常的一间屋子敞亮。里屋有炕,外屋则是只有一桌两椅和两口箱子。因为没点灯,所以里外黑洞洞的,全凭窗外一轮月亮照明。美男子依稀看到了椅子的轮廓,当即单脚跳过去,一屁股坐了下来。然后向后一靠,他扭头环顾了周遭环境,开口问道:“小丫头,你家里人呢?”

茉喜很细致地关好了房门,又打开箱子,从箱子里翻出一块旧花布。把花布两角挂上了玻璃窗框上的钉头,这就算是她的窗帘。

有了窗帘之后,她才划火柴点燃了桌上的小油灯。如豆灯光自下向上烘托出了她尖俏的瓜子脸。她穿得不好,戴得也不好,可饶是如此,她也依然是个漂亮人儿,并且漂亮得一目了然。端起小油灯凑向了美男子,茉喜本是想仔细看看对方的模样,然而火苗跳跃着一闪烁,灯光却是先让她现了真面目。她生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天然地蒙着水光雾气,锋芒藏在水雾之下,一旦释放出来,可以格外地刺人。居高临下地审视着美男子,她的长睫毛在面颊上颤出大片阴影。

美男子仰脸迎视着她,越看越犯糊涂——方才他一直认为这家伙是个小丫头,但是现在再想再看,小丫头会没爹没娘地一个人住?小丫头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往家里救个陌生男人?

“你多大了?”美男子感觉情形有些不妙,自己方才很可能把个大姑娘夹了一路。

茉喜略一犹豫,随即坦然答道:“十七。”

美男子又问:“你家…真没人?”

茉喜放下油灯,垂眼盯着他的腿脚说道:“有没有人不关你的事。我好心救了你一命,你要是敢跟我动邪心思,我就砸出你的狗脑子!”

美男子皱着眉头一笑,心里惴惴的,因为感觉眼前情景太过诡异——自己本是在大街上遭了追杀,然而拐进胡同翻过一道高墙,便冷不丁地遇上了一个半大不小的姑娘。这姑娘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便敢把自己领到了这么一间空屋子里,这简直该是《聊斋志异》里的故事。

这个时候,茉喜忽然主动出手,拎起桌上的大茶壶,给美男子倒了一杯凉水。她这屋子常年来只有凤瑶一个客人,今夜毫无预兆地来了个新鲜家伙,这让她感觉自己像是在等待一场大戏开锣,虽然不知道开锣之后是什么故事,但单是等待便已经让她感到了悸动。悸动到了一定程度,她几乎对美男子生出了几分敌意,因为美男子让她此刻略略乱了方寸,而茉喜活了十五年,从来不乱。

“脚怎么了?”她开口又问。

美男子端起粗瓷杯子喝了一口凉水。这回气喘匀了,心神也定了,他低头一撩裤管,隔着一层洋纱袜子,他捏了捏自己的左脚踝,捏过之后抬起头,他小声说道:“骨头没事儿,应该是落地的时候没站稳,把筋扭了。”

茉喜用很冷静的声音答道:“骨头没事儿就好,要不然我可没地方给你找大夫去。”然后她神情不善地又问:“你什么时候走哇?”

美男子苦笑了,“今夜肯定是不成了。大姑娘,收留我一夜行不行?”

茉喜本来也没打算让他冒险往外走。十五岁了,她也知道男女有别——好些礼数规矩她都知道,她不知道的,凤瑶也会教给她,但知道归知道,她不往心里去。一弯腰吹熄了桌上油灯,她转身走到窗前收了她的临时窗帘,然后回到美男子面前,她开口说道:“你起来,咱们进里屋待着去,里屋有炕,炕上坐着舒服。”

美男子因为过于惊讶,所以一言未发,顺着茉喜的指挥站起来,做了个金鸡独立,同时心中暗想:“这丫头是缺心眼还是怎么的?这胆子也太肥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看院墙该是一户大宅院,怎么进来之后就只遇上了这么个野狐狸似的丫头?”

美男子一边暗暗拨打着算盘,一边单脚跳进了里屋。摸黑脱鞋爬上了炕,他得到了一床薄被。裹着薄被往炕角一偎,他清了清喉咙,随即说道:“我姓万,大名叫万嘉桂,是第十八混成旅第二团的团长。上个礼拜我代表我们旅长来了北京,和陈司令谈判,没想到姓陈的忽然翻脸,竟然要置我于死地。我身边没带几个人,不是对手,要不然也不至于逃得这么狼狈。”

茉喜围着一床褥子蜷缩在凉炕的另一角,围得很紧,是个防御的姿态,不知道防御的是万嘉桂,还是防御自己——她一旦撒起了野,往往会把她自己也吓一跳。

“你是长官?”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静夜中响起,声音很轻很软。她还不知道自己也有这么嫩的一把小嗓子,“是不是天天坐汽车,汽车门外还站着大兵的那种大军官?”

万嘉桂犹豫了一下,随即答道:“就算是吧!”

然后他又问道:“你呢?”

茉喜缩在褥子里,脚指头蜷着,手指头攥着,整个人有种森森然的紧张和喜悦,“我叫茉喜。茉莉花的茉,喜欢的喜。”

万嘉桂立刻问道:“你喜欢茉莉花?”

茉喜在黑暗中摇了头,“我不喜欢,我喜欢大花,红的。”

万嘉桂听她说话还带着孩子气,便顺势问了他最关心的问题:“这儿是你的家?”

茉喜这回思索了一下,思索的成绩是这样一句回答:“我爹活着的时候,屋里屋外全是我的家;我爹没了,屋里是我的家,屋外是我二叔二婶的家。”

万嘉桂一听,立刻全明白了。高墙大院是没错的,自己并未判断错误,只不过是误打误撞,跳进了一户家中家。而凉炕那边的野丫头,原来还是个小可怜。

万嘉桂在凉炕上坐得越久,越感觉焦虑,因为发现自己的左脚踝越来越疼,已经肿得变了形。他是急于出城的人,在城内耽搁得越久,越有危险,尤其是躲在了这户家中家之中,纵是城外来了援兵,也没法子把自己找出来带走。

“有没有能治跌打损伤的药?”他小声问茉喜,“我这一下子好像是伤得不轻。”

炕那头的黑影子窸窸窣窣地动了,是茉喜使了一招金蝉脱壳,从她那围作一堆的褥子里爬了出来。万嘉桂在黑暗中坐得久了,窗外月亮又大,所以他已经很能看清房中情形,尤其是能看清前方正在逼近的茉喜。四脚着地的茉喜垂着两条半长的辫子,到万嘉桂面前蹲了起来,万嘉桂低头再一瞧,看见茉喜脚上穿着袜子,袜子是旧袜子,并且是挺好的旧袜子,脚背上面印着一溜小碎花,大脚趾头那里则打了很粗糙的大补丁。

茉喜蹲在夜色之中,自以为万嘉桂看不见自己脚上的大补丁,所以颇为坦然自信。伸手一掀棉被,她把手探向了对方的脚踝,“我瞧瞧。”

万嘉桂吓了一跳,连忙向后一缩,“别。”

茉喜莫名其妙地抬了头,“别?”

万嘉桂在黑暗中答道:“男女有别,你都十七了,我哪能——”

不等他说完,茉喜放暗箭似的抢着开了口,“知道男女有别,你还往我屋里进?”

女的这么一说,男的当即委屈了,“进门之前我还以为你是个小丫头片子呢!”

茉喜对于“丫头”“小姐”之类的词最是敏感,因为自认为应该是个小姐,可是偏偏活成了个丫头,并且是冷宫里的丫头。恶狠狠地瞪了万嘉桂一眼,她从牙关中挤出了话,“丫头就丫头,干吗还要加个片子?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没人乐意看你的臭脚丫子!”

万嘉桂在暗中眨巴眨巴眼睛,心想才十七就这么泼辣,二十七是不是就该吃人了?这样的姑娘,再好看我也不要。

茉喜退回原位,和万嘉桂恢复了炕上左一堆右一堆的格局。嘴不饶人,她心却是活泼泼地软。因为万嘉桂是个外来客,和她之间没有过往没有将来,是个崭崭新新从天而降的人物,并且比戏台上的小生更漂亮。她就喜欢新和艳的东西,越新越好,越艳越好。

左一堆右一堆沉默了片刻,末了万嘉桂哼哼唉唉地又开了口,“我说,茉喜姑娘,真没药啊?”

茉喜又从褥子里爬出来,爬到万嘉桂面前蹲起身,她冷着脸说道:“臭脚丫子伸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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