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手扒住了石板边沿,手指痉挛蜷曲,是在用力。紧接着,一个鲜红的脑袋也探了出来。头发没了,脸皮没了,人头成了个似是而非囫囵圆球,两排牙齿没了嘴唇的遮盖,连着牙根□□在外。喉咙中挤出了极细微的□□声,依稀是“救命”两个字。
丁溥天这时已经爬了起来,饶他南征北战杀人如麻,见了这正在挣扎着往上爬的怪物,也吓得一哆嗦。下意识的向后伸出一只手,他走腔变调的喊:“来人啊!那个谁!你来瞧瞧,这、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说完这话,他反应过来,又要拔枪,结果刚刚打开腰间的□□皮套,一只手已经将他轻轻地拨了开。
没了挡路的司令,裹着黑斗篷的大吉在门口略一停顿,然后迈步走进了墓室。
靠墙走出了五六步,她停在了那个血色人形的面前。
人形正在颤抖着向上爬,一双眼睛还是能用的,见有活人来了,便要求援。然而面前这个黑影子一动不动,藏在黑色兜帽下的两只眼睛,目光也是一动不动。
在将这个人形看清楚之后,大吉一甩斗篷下摆,慢而慎重的抬起了一条腿。
皮靴的靴筒严密包裹了她笔直的小腿,她高抬腿轻落步,直到让自己的靴底贴上了那人形的头颅。
下一秒,她一脚蹬了下去!
红色人形顺势向后落了回去,而她收回脚在地上蹭了蹭,抬头望向了墓室内部的一角:“明石!出来吧!”
起初是没人回应,片刻之后,才响起了千目的声音,声音带着哭腔:“我们过不去!你来救救我们吧!石头砸了明石的脑袋,他要昏过去了!”
黑色兜帽下面的大吉皱了皱眉头。外头的丁溥天这时开了口:“大吉!里面还有人?”
大吉没回答,单是凝神去看那地下的黑洞。
她大概是第一个亲眼看清那洞内情景的人,然而也没有动容,只又将鼻梁皱了一下。地洞并没有她想像得那样深,起码,她可以看清那洞内的血池,以及血池中还在翻腾挣扎的活人。血池里面大概全是酸液,因为里面的活人无一例外,全都被腐蚀成了半人半鬼的模样。
“司令。”她冷森森的开了口:“你——”
然后她忽然改了口:“不对!”
真不对了!她发现那血池的池面距离地面越来越近——血池在上升,那些数量不明的强酸将要在墓室中蔓延开来了!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她大吼了一声:“走!”
这一声吼出来,她向上一跃抓住了墙壁上的油灯灯臂。两脚暂时离了地面,她向明石和千目的藏身之处望了一眼,又扭头看了门口的丁溥天一眼。丁溥天现在已经反应过来了,正在疯狂地向她招手:“来啊!你他妈还等什么呢?”
大吉若有所思的吊在石壁上,没搭理丁溥天,但也没有其它的行动。
这个时候,血池的池面已经和地面齐平了。
分飞
血池内的酸液裹着腐蚀未尽的骨骼皮肉,一波一波的漾了出来。丁溥天本来就已经吓得心惊胆战,忽然发现这墓室的门槛极低,自己站在外面和站在里面差不许多,越发魂飞魄散,扭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又在乱哄哄的脚步声中大吼:“大吉!你还不出来?你他妈的在里头等死呢?”
大吉由着丁溥天自去逃命,抬手摸了摸灯臂举出来的小油灯,她发现那油灯是活动的,便单手把它取了下来。仰起头向上看了看,她随即把小油灯用力往高处一掷。
她是在黑暗中生活久了的人,流星一样的一点火光,对她来讲就已经是很明亮。墓室的顶部这回被她看清楚了——是光秃秃的穹顶,一点可以攀爬依靠的地方都没有。
既然如此,她便死了心。双手抓住灯臂将身体前后悠荡了几下,她顺着惯性向前抬腿一勾,勾住了临近的第二支灯臂。这回两条腿找到了新支撑,她便小心的松了手,大头朝下一个跟头翻起来,双手抓向了第三支灯臂。接力赛似的,她飞快的接近了千目和明石。
千目这时已经拽着明石踩上了苏星汉的棺材,明石这时清醒了些许,见大吉竟然这样舍生忘死的要救自己,一时间心情复杂,却又来不及感谢,只把千目往前推:“你把她带走!她轻!我在后面自己走!”
千目转身兜头就扇了他一巴掌:“你闭嘴!”然后对着大吉大喊:“你力气大,加把劲儿,把他弄出去!我轻我灵巧,我在后头跟着你!”
大吉没言语,只一点头。双脚一高一低的蹬着石壁,一只手紧紧地攥着灯臂,她向明石伸出了另一只手。明石从她的手向上看到了她的脸,没说话,但大吉看得很清楚——他的眼睛波光粼粼,有感激的光。
可惜得很,下一秒,他牵起了身边千目的手,并且把那只手递向了她。眼看那只小手将要和她的手相碰触了,三个人忽然一起摇晃了一下。
大吉收回手扒住石壁稳定身体,明石也一抡胳膊保持了平衡。千目急了,大声怒道:“你磨磨蹭蹭的是要干什么?”
明石正要回答,然而晃动再一次来了,不是他们三个人晃,是整个墓室都在震颤。千目慌忙绕到明石身后,对着大吉喊道:“抓住他!”
然后她使出吃奶的力气,猛的向前一推!
明石当场扑向了前方,正被大吉向下一把抓住了衣领。大吉单手硬把他拽了上去,而明石回头再去瞧千目,就见苏星汉的棺材在这天摇地动中缓缓翘起一端,千目站不住了,又没有力量跳向石壁效仿大吉逃生,只得趴伏下去张开双臂,极力的想要抱住棺材。可是棺材在剧烈的摇晃中失了根基,明石睁大眼睛,就见千目抬头望向自己,一般惊恐的哭叫着,一边随着棺材缓缓的翻了过去。
墓室摇撼出来的响动压过了一切声音,棺材带着千目翻进了血池,默片一样,又寂静,又清晰。
然后就没有了,一个气泡都没有留,就什么都没有了。
明石看傻了,本来他先前就被石头砸了个五迷三道,脑子不清不楚,如今越发的迷怔了。大吉低头对他说道:“上来!我背着你!”他听了像没听见似的,垂着胳膊腿儿一动不动。墓室顶部的石板开始成片的掉落,拍的下方血池酸液飞溅。大吉心知这油灯灯臂都是固定在石壁上的,石壁一毁,露出土墙,自己必定也只剩死路一条,故而对着明石吼了一声:“上来!”
明石这回有反应了。
他像只猴子一样,抱着大吉攀援向上,并且很奇异的上过了头,最后甚至踩上了大吉的肩膀。大吉抬头刚要说话,却见他猛的向上一跃,十根手指一起□□了摇晃开裂的石壁缝隙中,然后一言不发的继续往上爬。石块石板石砖石条噼里啪啦的一直在往下落,然而他疯了似的也不躲也不怕,就这么一路往上,爬进了高处的黑暗之中。
大吉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看了十秒钟后,她自顾自的继续抓着灯臂向外悠荡。最后在石门旁落了地,她用斗篷护住了自己的头脸双手,踩着满地酸液开始向前狂奔。
她一鼓作气跑到了洞口,洞口垂下来一条绳子,正好可以让她抓着绳子爬上去。一爬上去她就蹲下来了,因为外头天光大亮,她猝不及防的见了阳光。
狠狠的喘了几大口粗气之后,她的听力最先恢复了正常。丁溥天赶过来了,正在对她反复的嚷着同一句话,她明白过来,当即坐在地上,顶着阳光伸手脱了脚上的皮靴。皮靴是新的,靴底是厚重的橡胶底子,然而如今已经被酸液腐蚀得零零落落。丁溥天问道:“手呢?手没沾上那玩意儿吧?沾上了就能把你皮肉都烧掉!”
大吉摇了摇头,她不傻,脱靴子的时候加了小心了。把穿着洋袜子的双脚缩进了斗篷里,她低声说道:“快走,这里要塌了!”
丁溥天听到这里,当即发号施令,又随手抓来了一名卫兵:“把她给我扛到马车里去,快!全体撤退!”
大吉躲在黑斗篷里喘息着,被卫兵送进严丝合缝不透光的马车里了,她还是喘息。她不知道明石是不是死了——大概是死了。这实在是不好,她头脑简单的想:不好极了,太不好。
与此同时,这山头上的所有人都听到了来源不明的轰鸣声响,故而快马加鞭,风一样的往远方逃去了。
良久过后,丁溥天一行人下了山,在山下的镇子里落了脚。
客栈他不住,嫌那地方脏,他凭着手里的刀枪炮,硬从本镇首富手里借了半座宅子落脚。待到把自己从头到脚都收拾干净了,他端着一大杯茶跑到了大吉房间里,开始大骂:“×他妈的老子也真是鬼迷了心窍,白盯了那朱三儿四个月!本以为能跟着弄几样国宝发发财,结果国宝没弄到,还险些搭上了老子一条性命!真他妈的没地儿说理去!妈了个×的……”
房间很暗,窗帘低垂,大吉盘腿坐在一铺炕上,身上换了一件黑斗篷。丁溥天在中了千目的招后,确实是殷殷切切的爱了她两天,不过两天之后,他渐渐的回过了神,又不爱她了。
大吉没有骗他,把他那爱与不爱的原因讲了个清楚。丁溥天恍然大悟,这才知道自己是中了那个小丫头片子的邪术。小丫头片子和不男不女的已经逃了,留下他和大吉面面相觑,大吉是一派云淡风轻无所谓,而他自己琢磨着,要是这么着就把大吉撵出去活活晒死,似乎是有悖于男子汉大丈夫的品格,但平白无故的就这么留着她,好像也有点没道理。
幸而,大吉很快就给了他足够的道理——在夜里无所事事的时候,大吉抽空出了趟门,替他宰了一个住在不远处的宿敌。丁溥天除了一根眼中钉,大吉也畅饮了个饱足。
从这天起,丁溥天心安理得的把大吉留下来了。平心而论,大吉的毛病,他都知道,午夜梦回想起来,他其实也觉得大吉怪吓人;可是话说回来,走夜路的时候带着大吉,他也是真有安全感。至于她不喝血就不能活这件事,他决定退上一步,权当是大吉爱吃血豆腐就得了。
大吉平时一言不发,莫测高深,所以丁溥天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很愿意跑到她面前撒一场野,撒野完毕之后走出去,他心平气和了,还是仪表堂堂的丁司令,不走样不丢人。
此刻吵完一场之后,他双手叉腰站在炕前,换了话题:“你没事儿吧?”
大吉摇摇头。
“没晒着?”
大吉从斗篷下面伸出了右手,手细长惨白,少了一根小拇指。手背上红了一块,是个蔫了的水泡。
丁溥天看了看,然后说道:“将来送你去北京,找个洋医生给你瞧瞧,看你这病到底还能不能治。反正我活了这么大,你这样的我是第一次见。”
大吉低低的“嗯”了一声。对于当下这个时代,她已经了解了一些,但是还不全面,所以为了藏拙,她是尽可能的少说话。
等到丁溥天走了,她抱着膝盖蜷成了一团,心里恍恍惚惚的又想:“反正他也不喜欢我,死就死了吧。”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她还是觉得这一切都很不好。
饱受创伤的脑袋
明石没有死。
在血池的酸液漫开来,将墓室内一切活的死的尽数腐蚀消灭的时候,他没有死;墓室内石块纷落如雨,天地崩溃塌陷的时候,他也没有死。他在土中穿梭,穿梭的道路也许是当初工事遗留下来的通道,也许是山中野兽的洞穴,总之他在爬到墓顶最高处时,他发现自己有路可走。
有路可走,他便走。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想,单是凭着直觉向前冲。有时候,隐隐约约的,他差一点就要想起千目,可是不知怎的,总是差了那么一点儿,所以他就始终没有想起来她。
就好像他从来都不认识她似的。
爬到最后,他力不能支的趴在了土洞里。前方有了光,侧着脸向前望,可以看见前方洞口外的夕阳。他看了看夕阳,忽然觉得自己很累,就闭上眼睛睡了。
他睡了很久,睡到了夕阳变成朝阳。睁开眼睛爬出洞口,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是坐在了一片草地上。兴许是朝霞特别红的缘故,他望过了天边再看身下,就觉得草地青翠极了,自己坐上去,也会浸染出满身的绿色。
抱着膝盖前后晃了晃,他想,千目死了。
千目死了,苏星汉可想不可及,也和死了是一样的。指尖在疯狂地挖掘中失去了皮肉和指甲,鲜血和泥土结成了坚硬的痂。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没觉出疼来,心里脑里就只有茫然。
他在地下世界里与世隔绝的独活了十几年,都活得安然,结果只出来过了不到一年,只认识了星汉和千目两个伙伴,过去的日子就再也回不去了。再让他孤独一个人,他就不知道怎么活了。
他很惶恐,可是因为没有人看他,没有人哄他或者训他,所以他忽然间不会了哭。蜷着手指站起身,他原地转了个圈,还是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于是一屁股又坐了下去。
“要不然,我也死了吧!”他想。
于是他又站了起来。身边是一样武器都没有的,想要解了裤腰带去上吊,十根手指又僵硬着全不能动。一步一步挪到了草地边缘,他在一棵老树前停了下来。
“这个好。”他想。
然后后退了几步之后,他紧闭眼睛低了头,猛的向前冲了过去,一头撞在了老树树干上。“咚”的一声闷响过后,他倒在了大树旁。
遗憾得很,老树虽然好,可是他力气有限,并没有撞碎了自己的脑袋。人事不省的躺在草地上,他起初看着像是睡了,渐渐的,和老树接触过的额角泛了红,流了血,鲜血流得无声无息,点点滴滴全渗进了他的短头发里。一只脏兮兮的狐狸抽着鼻子,像狗一样鬼鬼祟祟的跑了来,围着他转了几圈之后,不知为何,没有下嘴,只在他的脸上舔了几口,又在他的头上也舔了几口。
大概是因为他这人滋味不好,所以狐狸舔过之后就又跑了。
几个小时之后,狐狸大概是实在找不到食物,所以又跑了回来。把尖嘴凑上明石的咽喉,它呲出獠牙,想要直接咬一口狠的。然而就在它的獠牙刚刚见了空气时,明石忽然□□了一声,慢慢睁开了眼睛。对于狐狸来讲,他是个庞然大物,所以狐狸见势不妙,当即缩回獠牙又逃了。
明石不知道自己刚从狐狸口中捡回了一条性命。闷闷地坐在草地上,他抬头看看天,好天气,天空一碧如洗。
“我再去找个新的人吧!”他想:“也许还会有新的人对我好、爱上我呢。我长得这么帅,别人都叫我小白脸,大吉那种妖魔鬼怪,不是也喜欢我吗?”
然而,他随即又想:“千目要是知道了,一定气疯了。”
想到这里,他忽然气息一颤,一股子滚烫的酸楚滋味从胸中涌上了头脸。他爬起来往远了走,一边走一边拼命地抽鼻子,怎么抽都是涕泪横流。忍无可忍的抬手抹了一把眼泪,皮破肉损的手指头狠狠蹭上了他的脸,十指连心,疼得他一哆嗦。两只手像是攥了火炭,甩不开放不下,于是他悲到了极致也痛到了极致,便在山林中弯下腰,歇斯底里的大吼了一声。
这一声吼振聋发聩,简直类似轰鸣,震得几丛林木外的过路人一抖。抖过之后,过路人——一共是有两名——对视一眼,小心翼翼的觅声寻了过来。
在见到明石之后,过路人之一开了口:“那个……兄弟,你怎么啦?”
明石看了这二人一眼,发现这二人长得獐头鼠目,相貌甚是丑陋,即便是和苏星汉那种粗手粗脚的野小子相比,也还不如苏星汉的一根脚趾头,心中便有些厌恶,不肯理睬。
过路人见他不回答,踉踉跄跄的只是要走,便又追问了一句:“你没有伴儿?一个人在这山里走?”
明石觉得这两个人很烦,所以依然是不理睬。
两名过路人前后看了看,见周围确实是没有其他活物了,便互相对视一眼,换了眼色。另一名过路人——一直没有发过话的——这时就从腰间解下一根防身的短棒,猛的抽向了明石的后脑勺。
明石应声而倒,又晕了。
两名过路人——本来是打算在这山里溜达溜达,打几样野味回家下酒的,这时野味也不打了,抖开一条麻袋把明石往里装,一边装一边又对话:“哥,这人的个子可挺高,是不是能多卖几块钱?”
“你想的美!这玩意儿不论高矮,只要是活人,没残疾,能选得上,就都是十块大洋。”
“那我刚才那一棒子,不会把他打傻了吧?”
“没事没事,招兵的是咱老叔,只要看着是个全须全尾的人,老叔就能要。等钱到了手,他在营里是傻了还是死了,跟咱们有个屁关系?”
弟弟听了哥哥的高论,心悦诚服,于是兄弟二人趁着天色还早,抬着麻袋迅速下山,进了一处村庄。
村庄里驻扎了一个营的士兵,附带着一个草台班子似的征兵处,谁肯来当兵,就能得十块大洋。但俗话说得好,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所以除非是穷得没招了,否则正经人家的小子绝不会往征兵处跟前凑。总揽征兵大业的营长着了急,简直想要带着□□冲进百姓家里拉壮丁,但在行此下策之前,营长还是克制住了冲动的情绪,决定过一阵子再来公开抢人。
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便有游手好闲心狠手辣之徒,从县城里捉了几个叫花子过来,卖大姑娘似的把叫花子卖给了征兵处。叫花子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成了大兵,而大洋则归了那帮临时客串的人贩子。
叫花子可捉,那走山路的独行客自然也可捉,尤其验兵的人还是他们的老叔。兄弟二人豁出力气,一鼓作气把明石运到了老叔面前。老叔解开麻袋瞧了瞧,发现里面这人哼哼唧唧的,的确是没死,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人把明石丢进了新兵营房中,然后取出十块大洋,自己留了两块,给那兄弟二人一人四块,正是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