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放下了手,明石移开目光,心慌。
病了似的心慌,慌得他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说也不是笑也不是。从来没这么难受过,原来心慌比心疼更难熬。喃喃的开了口,他连声音都是颤的——颤的,也是狠的,咬牙切齿,不知是爱了谁,或是恨了谁。
“我也能赚钱养活你的。”他不看大吉,越是要对她说真心话,越是死活不看她:“我身体没有别人结实,可我会看。你知道吗?这是个秘密,我会看。后墙上撞死过一个人,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你们都不知道,只有我知道,我看得见。我还有秘密,你要不要听?你要听的话,我就讲给你。你听了就懂了,我没骗你!”
说完这话之后,他根本没等大吉回答,滔滔不绝的自己说了下去。他的来历,他的母亲,他的苏星汉,他的千目……不管大吉听不听,不管大吉信不信,他全说了。
说完之后,他的眼前黑了一下。这回可以转向前方去看大吉了,他微微的喘着气,像刚刚走了十里山路一样,累得出了虚汗。
大吉直视着他的眼睛,问他:“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你说。”
“你是还想再回明朝?还是不想回了,愿意留在这里?”
明石犹豫了一下:“你呢?”
大吉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我不想回。”
明石低下了头:“千目死了,我只剩了星汉要惦记,可是……我现在想回也回不去……我怎么回啊……”
他啰啰嗦嗦结结巴巴,大吉也不逼问他,就由着他自己嘀咕。而明石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他抬袖子一擦头上的汗,忽然把话又重新说得清楚起来。
“那就先不回去了。”他告诉大吉。
大吉看着他,嘴角一翘,瞳孔中也有光点一跳。
“不是一定要留在丁家。”她一甩袖子裹了手,伸过去拭了拭明石的鬓角:“你让我考虑考虑,别急。”
明石到了这时,渐渐的镇定了,人一镇定,就变得聪明了些许。
“你考虑也是白考虑。”他的脸上也有了一点笑意:“你肯定是要跟我走的。”
大吉一歪脑袋,一挑眉毛:“为什么?”
明石答道:“因为你爱我。”
大吉愣了一下,又笑了一下,这回没话讲了。她是爱他,先前其实也一直糊涂着,不知道自己对他到底有没有爱,后来那天人在汽车里,她透过帘子缝隙向外望,看到了地上惨不忍睹的他,一颗心欢喜得将要炸开来,有那么一瞬间,她连阳光都不怕了。
那么一瞬间之后,她就什么都明白了。
大吉没松口,说要考虑,就真考虑。而在她考虑的这段期间里,明石无所事事,开始往院子外头溜达。他很自觉,决不乱跑,逛来逛去也总是围着院子走。
这一天下午,他独自往院子后头走,院子后头新近被士兵挖出了一个大坑,瞧着像是要打地基的样子,可是目前地基还不见踪影,打完了地基要建造什么,也不知道。明石站在坑边,看士兵为了挖坑,把棵很老的树齐根伐了倒,坑壁耷拉着条条根须,像是树魂要成精作怪的样子。
他正在出神,冷不防的感觉有人走近了,他扭头一看,很惊讶的发现来者是丁溥天。丁溥天叼着一截烟卷,瞠着眼睛看他,显然也是很意外。
明石这些天吃着人家的喝着人家的,此刻当然不能装傻充愣。对着丁溥天一点头,他打了声招呼:“丁司令。”
丁溥天停到了他面前,比他足足高了大半个头。叼着烟卷回头看了看,然后他问明石:“你一个人?”
明石听他问得蹊跷,所以点头点得迟疑:“是,我一个人。”
丁溥天回头又看了看,料想这时候大吉肯定不可能出来晒太阳,于是扭头“呸”的一声啐掉了口中的烟卷,然后一把揪住明石,伸手就向他的裤裆掏了一把。夏日的衣裳都单薄,他手又重,这一把就掏得明石弯了腰,而他收回手,不屑的一笑:“就这么个破玩意儿?还不如老子的一半儿!”
然后他对这小白脸子是越看越来气,便伸出长腿一扫,一脚就把明石扫进坑里去了。居高临下的一指明石,他压着声音说道:“你敢到处吵吵,我就让你两口子搬家,听见没有?”
明石坐在坑底,没说话。及至丁溥天晃着大个子走了,他坐在坑中又思索了一番,末了先是就地打了几个滚儿,然后随手捡起一块尖石头,在脸上半轻不重的划了一下,划破了油皮,没伤着肉。然后抓起一把土又兜头撒了个匀,他揪着树根爬出大坑,回家找大吉去了。
疼痛
太阳要落未落的时候,正是大吉似醒非醒的时候。似醒非醒的大吉眯着眼睛,看见了面前这个土猴似的明石。看过之后她没动,而是抬手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及至揉过了,她定睛一瞧,这回坐了起来。
“你怎么了?”她问。
明石手捧着一条湿毛巾,试试探探的擦头擦脸,脸上那一道浅浅的划伤已经肿了起来,没了尘土的遮掩,越发通红鲜明。
“我——”他说出这一个字后,大概是牵扯到了脸上的痛处,所以一皱眉毛:“我在院子后头溜达,遇到了丁溥天,他——他撞了我一下,我摔了一跤。”
大吉将明石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说道:“你说实话,到底是怎么回事。”
明石苦笑了一下:“他把我踢到坑里去了。”
“他为什么要踢你?”
明石又是一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知道归不知道,他还是如实的全说了。而旁人看他只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大吉瞧他却是个绝世美男,自家美男下午在外头散步,无缘无故的被人抓住捏了鸡鸡,还踢进了坑里,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一伸腿下了炕,大吉出门端了两大盆水进来,给明石擦了身体,又找来干净衣裳给他换了上。明石伸胳膊伸腿的任她伺候着自己,十分坦然。
大吉并没有对明石许诺什么,在确定明石脸上的划伤没有大碍之后,她就照常的吃了晚饭,又照常的穿戴整齐出了门。
今晚,她要给丁溥天当一次保镖。丁溥天要和他的宿敌会一次面,虽然说是和平谈判,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吉晚上出门,后半夜才随着丁溥天乘坐汽车回了来。进门之后,一行人往院子里走,大吉忽然问道:“司令下午把明石踢进坑里去了?”
丁溥天当即回了头,正好和大吉打了照面。下意识的做了个鬼脸,丁溥天笑道:“我好端端的踢他干什么?我是跟他闹着玩儿,谁知道他像个纸糊的,一吹就倒!”
说完这话,他又“嗤嗤”的一笑,他一笑,他身边的宠儿——长舌头副官——察言观色,当即也凑趣似的“叽叽”一笑。
结果叽叽过后,副官就觉得咽喉一紧,紧接着就怪叫一声升了空,正是大吉骤然出手把他扛了起来。丁溥天见势不对,刚要阻拦,然而大吉一路飞檐走壁,扛着副官跑了个无影无踪。
若是旁人扛着副官走了,丁溥天定然不惊慌,横竖那是个副官,又不是黄花大姑娘,总不会被人糟蹋了。但大吉与众不同,丁溥天和那副官挺谈得来,若是副官被大吉给吃了,那可是不大妙。
于是丁溥天大呼小叫,顺着大吉消失的方向一路狂追。好容易气喘吁吁的追上了,他发现大吉是把自己引到了那处大坑之前。
“哎!女侠!不要冲动!”丁溥天大喊:“我跟你男人真是闹着玩儿的!”
大吉手中的副官也是个长胳膊长腿的好身量,然而在大吉手中变成了大号玩具。大吉双手将他高高举起,然后用力掼进了坑中,摔得副官惨叫一声。
这回,大吉终于对丁溥天回话了。
“闹着玩儿也是怪疼的。”这话让她说得心平气和挺温柔:“你往后还是少闹些吧!”
丁溥天并不是怜香惜玉的人,不过确实是有点怕大吉。眼看副官已经哼哼唧唧的从坑里爬出来了,他没敢再多说,只把头点了又点:“好好好,不闹了。”
大吉回了家,告诉明石:“我替你报仇了。”
明石以为她和丁溥天闹翻了,然而细细一问,才知道并不是这么回事,于是决定火上浇油:“他对你是不坏,可我总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人。”
大吉洗漱完毕,坐在桌边喝热水,背对着明石说话:“我知道,你就是想走。”
明石反问:“你不想走?”
“我需要医生给我输血。给我输血,我可以活得像个人;不给我输血,那我就只能是去自己找血了。”
明石一听这话,低了头。沉默许久之后,他忽然说道:“我有主意了,你给我一点钱!”
“干嘛?要跑?”
“跑什么跑!我可以先去租一小间门面房子,靠着给人鉴定古董赚钱,如果这买卖我干得下去,那你就离开丁溥天;如果我干不下去,你也不至于没了后路,大不了继续留在丁家就是了。”
大吉放下茶杯,走到明石面前坐了下来:“那你是总住在铺子里,还是夜里回来睡?”
明石,借着夜色遮羞,对着大吉一眨眼睛:“你摸摸我,我就告诉你。”
大吉把明石狠狠的“摸”了一场。
摸到热烈之时,两人像要打架一样,在炕上滚了个不可开交。大吉并没有故意的示弱,可是不知怎的,竟然落了下风。她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可激动的明石就真有这样大的热情和力量。他曾经咬掉她一根小拇指,现在他磨牙霍霍,又要顺着断指去啃她的手掌手臂。大吉被他咬疼了,想要躲,结果他滚烫的嘴唇顺着她的手臂肩膀往上走,一直湿漉漉的蹭过她的面颊耳垂,最后咬牙切齿的嘀咕道:“我要吃了你!”
大吉在疼痛中笑出了声音,觉得这疼痛也很甜蜜。只可惜甜蜜的疼痛终究是稀有的,疼痛这个东西本身,本来不该甜蜜。
甜蜜的疼痛,不是真正的疼痛。真正的疼痛正在发生着,但是大吉和明石,全都没有察觉到。
那疼痛存在于一片死寂了的荒山野岭之中,地下古墓的坍塌与墓中毒液的溢流让那一片土地变成了死地。初夏时节,草木凋零,也没有虫声。曾经在土中盗洞穿梭的小野兽们死走逃亡,而条条通透的土洞让古墓与外界不至于完全隔绝。
所以在横七竖八的条石与泥土之间,一胞人形的血肉得以栖息。
那是千目。
她除了“是”千目之外,和先前的千目再无一丝相似之处。她没了形状和面目,只剩下一具血红腥臭的残躯。她的意识已经消失了,灵魂也沉睡了,只剩了一点本能的念头,那念头像神经一样,在她的脑海中一抽一抽的闪动。
那念头就是她疼,还有,她要活。
换了旁人,早就死了,早就融化了,她却没死,却还保留着大部分的身体器官,这足以证明她至少是个“非人”。这样都不死,那么,应该就不会轻易的再死了。
一道道红线顺着她溃烂的皮肉纵向游走,红线下面有圆球状的物体在蠢动,红线无数,那圆球状的物体也无数。忽然间,一道红线纵裂开了,裂口中露出白色薄膜,以及薄膜下一只鲜红的眼珠。
然后裂口重新合拢,恢复成一道细不可见的红线。眼珠居心叵测的蛰伏起来了,省下了能量去供给新的眼睛睁开。
这一回,千目在死过一次过后,变得名副其实。
创业之始
大吉给了明石一大把银元。
她对金钱没有太大的概念,只知道自己需要这个,但并不是发自内心的爱这东西,如果没有这东西也能按月得到血液,那她很可以一分钱都不碰。
明石比她入世更早一些,所以倒是更懂钱财的好处。白天大吉睡觉,他自己溜溜达达的出门去逛大街。他所在的这个地方,是座挺大的县城,名字叫做长安县,距离京津都不远,更妙的是这地方通火车,有个火车站。南来北往的人一多,地方就自然的热闹繁华起来了。据明石调查,县城里有两条很像样的大街,街边的幌子招牌挑得密密层层,店铺是一家挨着一家,照相馆也有,当铺银楼也有。他把那些铺子挨家的看了一遍,发现每家的生意都不赖。也有专门的古董店,店里摆着的东西有真有假,他自然是没有要卖的意思,只不过问了问价,又看了看人家铺子里的格局和摆设。
如此逛了几天之后,他在大街的尾巴梢上,租下了一间小小的铺子。这铺子说起来就是一间房,小鸟依人的挨着邻居茶楼的墙。先前这铺子是卖包子稀粥的小店,后来店老板一家回了乡下,这铺子就空了下来。若单从房子而论,以这房屋的黑暗窄小,卖包子稀粥都是为难了它,不过若把里头的破烂家什清空,四面墙壁再裱糊一番,把窗户也换成玻璃窗,那么里面单放明石一个人,还是很宽裕的。
明石手里的银元很是不少,他估摸着数出几枚,先将这间小屋子租了半年,又额外给了房东几个辛苦钱,让他去找裱糊匠来收拾屋子。
不出一个礼拜的工夫,屋子的白墙糊出来了,窗格子里也镶上了新玻璃,因为屋子实在是太小,所以统共也没花多少钱,但这点钱真是没白花,先前这小屋子和洞窟差不多,进门迎面就是一股子陈年油烟的呛味,如今气味没了,污渍垃圾也没了,阳光透过玻璃窗子射进来,房内竟然明亮了许多。
将从木匠铺里定制的一套桌椅搬进房内,明石坐下来,心里很得意。这个礼拜他早出晚归,守口如瓶,谁也不知道他干了多大的事情。门外忽然又来人了,吵吵闹闹的,他起身推门向外一瞧,原来是木匠二次登门,把他的招牌送过来了。铺子小门小脸的,招牌也比个方盘子大不了多少,上面刻着“明石斋”三个大字,字倒是写得很不赖。
把“明石斋”挂到了大门外,明石这回大功告成,手里还剩了十来块钱。照理来讲,买卖要开业,至少也得挑一串鞭炮在门口放一放,然而明石终究还是缺少常识,没人提醒他,他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拿着新笤帚把屋里屋外扫了扫,屋里没炉子,所以他到隔壁茶楼卖了一壶热茶,回来之后往椅子上一坐,守株待兔似的开始等客登门。殊不知世上从没有向他这样偷偷摸摸开业的,而且门外孤零零的挂着一小块“明石斋”,外人看一眼,也看不出这斋里是干什么的。所以明石守在斋里坐了三天,连个鬼都没有等来。晚上溜达着回了家,大吉问他经商的成绩如何,他垂着胳膊坐在椅子上,对着大吉抿嘴一笑,不说话。
大吉是个聪明人,一看他这个表情,心里就明白了。盘腿坐在炕上,她颇体贴的换了话题,一边说话一边从枕头下摸出了一把小木梳,去梳她那一头睡乱了的乌发。
明石凑过去坐到了她身后,接了木梳替她梳头,又告诉她街上究竟有多热闹——自从在明朝住了一阵子之后,民国时代的长安县足以让他感觉很繁华了。
“有人说这儿是小京城。”他告诉大吉:“咱们运气还真不赖,这要是当初落到戈壁沙漠里,想要走出来还真是不容易。”
大吉先是静静的听着,听到后来,忽然说道:“可惜,我永远都不能和你一起在街上走。”
这话让明石怔了怔,随即却是笑了:“不能走就不走嘛!街上再热闹好玩,也只是看看而已,看过就算了,谁还会因为这个天天上街不干别的?再说太热闹了我也受不了,我坐在那间铺子里,眼前总是乱纷纷的,全是煮粥包包子喝粥吃包子,吵得我简直不敢睁眼睛。”
大吉被他这句话逗笑了:“那天长日久了,怎么办?”
“天长日久看习惯了,就慢慢的看不见了。”
大吉抬手向后束起长发,问道:“头绳在枕头底下,拿给我一根。”
明石拨开她的手,自己把她的头发撩起来握了住,是沉重柔滑的一大把,苍白的手指划开漆黑的头发,他手巧,仔仔细细的给大吉编了一条半松不紧的大辫子。用头绳把辫梢一圈一圈的缠紧了系牢了,他握着肩膀把大吉扳向了自己。
这回大吉的头发总算是利落了,鬓角也是干干净净的没了碎发。明石用手指在她眉上轻轻一划:“再剪一排刘海,就和街上的大姑娘一模一样了。”
大吉不甚自然的移开了目光,因为向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是“大姑娘”中的一员。
而明石这时忽然又摇了头:“不对,你也不算是大姑娘了。”
大吉一愣。
明石继续说道:“可是媳妇的发式,我不会梳。我也不知道你算不算是个媳妇,我们没有正式结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