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七章

不久学校里传出英语谭老师和某个男学生有暧昧的关系,传言甚嚣尘上。

一次谭老师的英语课上突然闯进了一个胖胖矮矮的中年男人,那个男人眼神愤懑,逼视台下的学生,寻寻觅觅许久。谭老师惊讶得张嘴,挤出句:“你。。你找哪位。。”男人凶狠地看她,最终一无所获不吭一声地出了门。谭老师明显被影响,情绪很不稳定,勉强把课上好,匆匆而走。

然后大家都说这个男人是谭琳的丈夫,他是来捉奸的。大家开始猜测是哪个男学生把谭老师的魂给勾走了,或者是谭老师的魂被他勾走了。谈论别人的闲事明显是愉悦的,不用了解事实,不用负责任,带着看戏的心态。于是这件事情像粘在人人牙齿上的菜叶子,咀嚼多遍后仍意犹未尽。

我不作声,即使我常常看到学校附近的小公园里那熟悉的身影,他的怀里有一身飘飘的流苏裙。裙子像可以旋舞起来,随着轻灵的笑声。

终于那个矮胖的男人把家丑搬上了台面,他找到学校,大肆宣泄一通。校长当然是做了谭琳的思想工作,只见谭琳红着眼眶跟胖男人回家。

但事情并没有告一段落。

那天,蒋雪把谭琳堵在楼梯口大声质问她为什么换了号码。谭琳摇头说不认识他,惶恐地躲避,蒋雪不让她走,一把抓住她纤细的手臂,恶狠狠地要她说清楚。

“你放手,有事以后再说,这里是学校。”谭琳苍白着脸小声哀求。

“还有以后吗!?我知道你要甩我,故意改个号码我就找不到你了,是吧!?”我瞬间发现蒋雪的眼里有种伤痛,头发凌乱,显得憔悴。

谭琳无能为力地掉下串眼泪,欲极力挣脱他,却被牢牢制住。

两人纠缠很久,越来越多的学生围住他们,熙熙攘攘的人群,唧唧喳喳的面孔。

“你快放手,我不认识你,你再这样,我要叫我丈夫来了。”恼羞成怒的谭琳用另一只手拼命遮住自己的脸。

“哦?你在床上怎么不叫你丈夫名字。”蒋雪如受伤的一头困兽,却用一种极为挑衅的口气反问。

这句话对谭琳来说简直是五雷轰顶,她终于大声号啕起来。

蒋雪放开她,闷哼一下,推开人群走了出去。

谭琳不顾形象地乱扯自己的头发,朝那些学生大喊“滚,滚,滚开。”

事情如同炸开锅一样沸腾起来。

我还是比较同情谭琳的,女人的面子都比较薄,加上自己的身份,这样被众人捉奸在场,等于去了半条命。

后来她辞职离校,也和丈夫离婚了。那个胖胖矮矮的男人其实对她不错,给她优渥的生活条件和无尽的宠爱,但她不满足,或者说她不能忍受平淡的生活,正势必趁年轻时再偷偷摸摸刺激回,却捞了这么个结果。记得谁说,你冲破了生活的平淡,等待你的只有残酷。

我再次见到他是在学校边的大排挡,我惊讶他怎么还有勇气来学校附近,经过谭琳事件,他这个外校生也算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

我看见他的头部有圈绷带,据说那个胖男人后来找了一大帮人和他干了一架。

我向他打招呼,他情绪低落,我想问他头上疼不疼,但没问出口。

他大口大口喝啤酒,还是憔悴的一张脸,眼眶有点凹陷进去,胡渣也密密麻麻的。我看了更是心疼,我突然想起他朝谭琳痞痞地笑,撅着嘴作乖宝宝样,不能否认那非常可爱。

他拉我坐下陪他喝酒,又点了点牛肉,酸菜鱼让我下酒。他一直冲我笑,却没说话。

牛肉见底时,他苦笑:“我本来以为她有那么点喜欢我,现在想想真他妈的自作多情。”

“她一定喜欢过你,但是你应该知道她是玩玩的。”我不客气地指明。

他沉默许久,手上的夹的烟渐渐熏着了眼睛,猛吸两口,扔在地上狠狠踩了两下,露出苦笑:“我知道,我早就知道。”

他的母亲很早就离开他了,我无法想象一个刚读幼儿园的孩子只是由他的保姆照顾,他骨子里定是有对女性反感的意识,却又渴望女性的关怀。谭琳很温柔很美丽,即使对再糟糕的学生都是轻柔的态度,从不带责骂,于是在她面前,他可以像个孩子一样撒娇,任性。

我知道他很孤独,又不肯承认。这个城市里的人都害怕承认自己的孤独,连一个人吃饭都会感到可耻,他们需要一个环境呼朋唤友,在交际场上左右逢源,长袖善舞。至于真心有多少,他们已懒得去计较,只是尽情地在一个热闹浮华的磁场生活。

但他不一样,从他的眼睛看出他依旧单纯,即使有些掩饰也只是为了那个年纪敏感的自尊。

那年他只有24岁。

第八章

那天他喝的不多,话也不多,边抽烟边喝酒。我多少有点意外,他对谭琳的确是有些真心的。

更意外的是那次以后,他开始经常出现在我们面前。他恢复得很快,情绪又日渐高涨起来。

他从意大利旅游回来买了很多东西,大部分是他各色女友让他捎回的名品。光是gucci的小包就有好几只,是他在outlet买的。给兄弟捎回的是一些衬衣,他告诉我们在意大利只要花近人民币600多就可以买到做工优良的衬衣,亚麻的,棉布的,从各个角度看都优雅,时尚,剪裁得体精致。意大利处处名牌,无论是大型的购物圣殿还是偏僻的特色小店里都可以买到名品,简直是英雄不论出处。

他将其中一件明亮的橙黄色衬衣送给我,我顿时有点受宠若惊,几番推却不成功后,我满怀幸福地收起来。对他来说也许没有什么意义,而我却将这件衬衣完美地收藏在衣柜里,在很多年后,我打开衣柜依然被这耀眼的颜色刺痛眼睛。

寝室4人都收到他带来的礼物。钱同傻傻的要了个TRIANGEL,这个手工吉祥物,所谓的缘分天使。我们都知道他要把这个送给那个长发女孩。

他来找我们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大大咧咧地闯进我们寝室,游荡在我们校园,不管什么流言蜚语。

我们的活动基本上是喝酒打牌,唱歌打桌球,吃大排挡的宵夜。当然大多时候他会带很多他的朋友来,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我的话不会多也不会少,对他的这些朋友不会抗拒也不会亲近,永远保持着距离。但我依旧热衷于这样的活动,因为可以近距离看到他,看他眉飞色舞的得意,高谈阔论的神情以及与人抬杠起哄的样子。他在聚会活动中不会冷落任何一个兄弟,有几次聊的是我不感兴趣的话题,我习惯性地走到一边自己呆着,每次他都会带罐啤酒给我,拍拍我的肩,让我别介意这些兄弟的胡吹。

以前在热闹喧嚣中我的寂寞感总会慢慢浮现,现在没有了,只要人群里有他在,我愿意呆到最后一刻。

我知道自己越来越喜欢他。

五一长假的时候我也与他们厮混在一起。

那天晚上我们照例吃烧烤,没想到我大吐一地,吐的声音很大,最后连清光光的水都一口接一口不停向外涌。我几乎是要晕过去,模糊间听他们急着商量要不要送医院,我连忙摆手。烧烤地方离学校太远,他最后决定打车带我去他家过夜。

模糊中他给我买了药,倒热水给我。我不想麻烦他,但是接近虚脱的我也只有任他摆布。

隔天醒来,我感到舒服很多,他让保姆为我煮了粥,配了点酱瓜,肉松。我睁开眼睛后发现这是套很宽敞简洁的公寓,奶白色的墙纸,光滑的地板。房子里东西不多,但该有的都有,尤其是那只46寸的液晶电视让我羡慕不已。

又是和他单独相处,我没有第一次那么紧张和兴奋,却有种真实的快乐感觉。尤其他穿一件天蓝色的睡袍让我有种是真的和他生活在一起的错觉。

我猛然发现他也很喜欢看电影。他收藏了很多碟,有《阿甘正传》,《天堂电影院》,《美丽人生》,《沉默的羔羊》,《公民凯恩》等。很多文艺片在我意料之外,原以为他大多喜欢刺激的动作片。而且居然还有《乱世佳人》和《魂断蓝桥》。看我惊讶的样子,他剥着一个橘子,笑着说:“嘿嘿,这是泡妞用的”说着塞进嘴巴里几片橘子,“不过,其实偶尔看看也不错,里面的音乐很棒。”他剥橘子的那双手非常灵活,和系鞋带的时候一样修长结实。橘子酸涩的味道立刻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他突然拿起一片往我嘴巴塞,我楞了一下,头直觉地向后靠。“张嘴啊,还甜的。”他将橘子贴近我的嘴唇。我艰难地张开嘴,咬住那片橘子,舌头外带地碰到他的手指,一股淡淡的咸味。我又一阵战栗,心跳加速,看他用手掰开另一只橘子继续往自己嘴巴塞,我反射性地吞吞唾沫,我怎么看他的举止都有点□的味道。

他执意留我多住几天,反正他这几天也在家里,有个伴也好。自从谭琳的事情发生后,他的将女朋友数量删了一大半,按张乐彬的说法,他的生活清心寡欲了不少。我本来想拒绝他,但本能上的意愿占了上风,我竟然默默地点头。他笑嘻嘻地说会好好招待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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