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有太阳,我轻轻抬头,看着它,壮丽的景色是永恒的,露水从未湮灭,太阳照常升起。无论在广阔的海洋,辽阔的大陆,还是星罗棋布的小岛上,太阳照过的地方,就是希望,现在阳光暖暖地在我身上移动,每一寸衣服上都有温煦的暖意。
一直走向那扇大门。突然间背后一阵急跑声,一个人影闪在我面前。
是气喘吁吁的玉麟,他伏着身子,手撑在膝盖上。
我惊讶。
他缓缓站直,右手拿着我用过的杯子,“这个,你忘记带了,一定要带回去的。”
恍然大悟,监狱里有不成文的规定,出去时一定要把杯子带出去,杯子谐音“辈子”,寓示我们把一辈子都干干净净地带出去。
我接过我的杯子,强烈的感动在心里翻腾开,忍不住上前紧紧抱住他。
他用手拍拍的我背,“好好生活下去。”
松开手,我又仔细看他漂亮苍白的小脸,他露出细白的牙齿,笑得让人怜惜。
“好了,我回去了,你一定要多多保重,还有别回头看我,千万别回头。”他再三叮嘱。
我知道出监狱的路上是不能回头的。
“再见。”他最后吐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大眼睛湿润了,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我郑重地点头,再看他一眼,把他的容貌刻在脑子里。
他的脚步终于消失在我身后,我的眼泪哗啦啦流下来。
终于迈出沉重的铁门门槛,我看见我的父母在外面等着我。
一个快步跃过去,扎实地扑入他们怀抱,那是经过多少个凛冽孤独寒冬后的温暖,曾经,我以为这辈子都无法再次汲取这样的幸福。
车子发动,徐徐地离开了监狱。
回到家,我的小窝一点也没变,还是和五年前的一样,我使劲嗅着那股樟脑丸的味道,稳妥而安心的味道。情不自禁地摸着每个角落,手指缓缓抚过最心暖最幸福的每个角落。
我回家了。血的梦魇结束了,我经过九层炼狱,终于回到了人间。
晚饭很丰盛,都是母亲做的,有一盘白嫩的皮蛋拌豆腐,吃下去后,余生清清白白的。
夜晚,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盖着鸭绒被子,被子上绣着大朵大朵精致的牡丹花,我使劲地嗅着这让自己迷恋的味道,从头暖到脚,体内处处荡漾着一种叫幸福的因子。
眼睛打转,看着自己的房间,什么都没变,自己的书桌,书柜,车模,唱片,足球都还在。
只是那幅挂在墙上的《大卫》不在了。
第四十七章
在家闲了大半月后,我琢磨着是时候找份工作好好赚点钱,但翻烂了所有报纸的招聘版块都没有适合的。也对,我既没学历也没技术,背景还有污点,找到工作的可能性几乎是零。母亲安慰我先不要急,再安生地呆上段时间,好好平静下情绪。
于是我开始在大街上打转。一些大路旁的支路几乎都不认识了,当年熟悉的小餐馆,理发厅早已拆迁,一些曾经只有流浪狗嗅食撒尿的空旷平地上崛起了高达十几层的商务写字楼。阳光晃得我刺眼,这一切对我来说很陌生。拿着碎碎的硬币,到处坐公交车到不知明的地方溜达,饿了就买只肉松面包,一瓶矿泉水随便找个空处坐下。
坐在这个城市的喷泉旁,我打量着路上形形色色的人。年轻充满活力的男孩女孩笑声朗朗,柔软明媚的发丝随风飘扬。忽的看看自己,一条洗得发白的灰色运动裤,一件褐色的棉夹克鼓得自己像个肉粽子。啃一口面包,手凉凉的。自己已经融入不了这个时尚光鲜的世界了。正想着,一个清洁工大妈过来,拿起扫帚对着我皱起眉头,“这里坐不来的,这里是供人观赏的地方。”说着过来扫我鞋子旁的垃圾,我立刻弹起身,说不好意思。
怯怯地走开,发先球鞋上粘着一大块红色的酱汁,应该是喷泉旁一些食物渣迹。
每天都这样,漫无目的地闲转,有时越转心情越沉重,自己像是个外来人,和这个城市格格不入。
没想到几天后我遇到了钱同。
那天中午,路过一家小拉面馆子,闻到面的香气,我大流口水,吃了大半月的面包根本受不了这样香味的诱惑。掏出口袋里的零钱,决定偶尔破费一次。
很快,热气腾腾的牛肉拉面端上来,我呼噜哗啦地吸着面条,顺手拿起桌上的辣酱往面里倒。
“这个辣酱我用一下。”一个声音。
我抬起头,楞了下,只觉得熟悉但一下子又说不上来。
“小冬?你是苏小冬?”他睁大眼睛,用手指着我。
“钱。。同?”
“是,是我啊,你一定是苏小冬!”他激动地坐在我对面。
我微微点头。
“你出来了?这些年过得好不好?当年听到你出事,我们都蒙了,怎么也不敢相信,现在呢?没事了吧?”他直直看着我,语气焦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钱同比以前胖了也白了,戴起眼镜,穿着时尚。
“我出来快一个多月了,现在就这样。”我夹起一片牛肉放在嘴里。
“我们当年都很担心你啊,还去你家找你父母,想一起去看你,但被你母亲拒绝了。”
我惊讶,他们居然想来看我,为什么母亲不答应呢。
“后来张乐彬说算了,估计你看到我们也只是徒增悲伤罢了,于是我们就买了些吃的让你妈带给你。”
我没有收到他们的东西,母亲也没和我提过,突然觉得这事太蹊跷了。
“诶,我们一直挺想你的,也觉得你太不值了。”他支支唔唔地说。
“什么?”我反射性脱口而问。
“就是你那个事情,我们都知道了,你居然为了他去杀人。”钱同一脸痛惜,声音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