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坎坷…她听得很认真。
“我母亲答应结婚时明确说过不生孩子,他答应了,有几年对外说是他不愿意要孩子,直到我母亲改变主意,愿意有孩子。可惜她生我不太顺利,产后身体很虚弱,人也变得很偏执,非要他写下保证书,承诺她如果先走了,不能再娶,他二话不说就写了,就为了哄她高兴,后来又为了照顾她的病情,申请调到她所在的地方教书,白天上课,回家做家务,买菜熬药,没有人帮把手,每当她闹脾气不肯吃药,他陪她一起吃。他那样辛苦地过了很多年,精神压力太大,导致心脏出了问题。”
“你爸爸付出太多了,那你母亲呢?她真的爱他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我想在一段感情里总有一个人爱得比较多,另一个人爱得比较少,不过,只要彼此心甘情愿就没问题。”他给她解释,“我母亲从小就是一个大小姐,心高气傲,不善言辞,有感情也不会表达。我曾经看见她骂我父亲,骂得很凶,但等到他出门散心,她一直掉眼泪,急着催我去把他找回来,担心他会跑去喝酒消愁,喝晕就糟了,我只好穿上鞋子奔出去找他。我当时不理解她为何那么的矛盾,后来有些知道了。”
“知道什么?”她问。
“也许女人就是这样矛盾的,我当时年纪小,没认清真相。”
“啊,你是在借机讽刺我们女人吧?”她瞪了瞪眼睛,为自己澄清,“拜托,我从来就没有矛盾过,也没有折磨过你好吧。”
“开玩笑的。”他摸了摸她的头发。
“我不会和你吵架。”她停了停,认真地说,“虽然很多人说夫妻吵吵闹闹地过很正常,但是我从不信那个理,结婚再久都应该彼此赞美,发现对方的优点,也要包容对方的缺点,如果仗着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挑剔对方,那多没劲。”
“有道理,为一些小事争出一个结果,很无聊。”他对她说话的时候,眼眸映照出温暖的灯光,“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她就应该迁就她。”
她点了点头,短暂地忘记了父母离婚的事情,转而为他们的未来打算。
“不如这样好了,如果以后我心情不好,就说我的大姨妈来了,你心情不好,就说为什么世界上还有战争,真是让人头痛…这样我们就知道彼此快发脾气了,可以顺利避开,再想办法哄对方开心,你说好不好?”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确定自己的大姨妈来了,心情不好的只有你?”
“啊?”她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当看出他眼眸隐藏的笑意,才领会其中的意思,小声吐槽,“没想到你也会耍流氓。”
“佳希,我是一个普通的男人,别人会想的东西我也会想。”
不管他用什么语气说这句话,说出来总归是很暧昧。
她想起那天在厨房里,他吻她的样子的确很凶,于是问:“老实说,你多久想一次?”
“这个我真的没有算过。”
“…你不会很早就开始想了吧?”
出乎意料,他沉默了很久,然后淡定地说:“在你读书的时候,有一天晚上睡不着,莫名其妙地想到你,结果早晨醒来发现有些糟糕。当时自己都觉得很罪恶,但是这样的事情也不能用理智去克制。”
过佳希的耳朵都红了,他怎么能如此淡定地说出属于男人的邪恶秘密?是不是觉得她已经二十四岁了,所以什么都不用避讳了?
为了消灭尴尬,她挤出一句话:“我那会儿很规矩吧,没做什么值得你遐想的事啊。”
“有一回你坐在车子后座,站起来和我说话,衣服的领子都打开了,你自己没发现,但我看见了。”
“…就因为这个?”
“当时没有多想,但不知怎么了,就到梦里去了。”
似乎围绕这个话题有些不好意思了,过佳希低下头,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说他讨厌吧不对,说他可爱呢…她真说不出口。
幸好他拉回了主题,继续说原来的事情:“佳希,你不会没有家,因为以后我们会有一个家,也许还有两个孩子在家里跑来跑去,每天在你眼前吵闹。”
“两个?我觉得生一个就好了,我很怕痛。”她摇头,“我不想痛两次。”
“好,那我们有一个孩子就够了。”他答应。
“可是生孩子还是很痛,如果我不想生怎么办?”她忽然想逗一逗他,看他如何认真地说服她。
谁知他并没有用开玩笑的口吻说“这么大了还怕痛啊?”或者认真地说诸如“按科学的角度分析,生产的痛是可以忍受的”等冠冕堂皇的话,他安静地看着她,忽然笑了,慢慢把她的手臂收拢在自己的怀里,在她耳边说:“如果你不愿意生孩子,我们做丁克族好了。”
她当真一愣,心瓣像一团柔软的棉花舒展开,看着他的眼睛,觉得他又帅又可爱,还善解人意,一再纵容她,真心好喜欢。
既然和他永远在一起,她怎么舍得不要一个有他优良基因的睿智小宝宝呢?
她又不是脑残,于是伸手按了按他的眉心,一字字地说:“逗你的,我才不要成为丁克族。每天回到家能看见一个迷你版的你,还在客厅跑来跑去的,那实在太有爱了。如果能换来那样的生活,就算是痛上一天,我都觉得很划算。”
作者有话要说: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声声→_→
亲们,周末快乐。
第三十二章
他们坐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天马行空,甚至聊到了以后该买什么益智玩具给孩子,如何让他劳逸结合,在应试教育下有一个比较轻松的童年。
慢慢地,钟言声也谈到了现实问题,如果以后他去工程队,一走就是两三个月,她没有人照顾怎么办,她介不介意他长时间不在身边。
对此,她的态度意外地豁达,甚至耸了耸肩,轻松地说:“我自己照顾自己就行,你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在家等着就好了。”
“你不生气?”他反问。
“这是你的工作,我不会生气,但如果你是在工作之外冷落我,我就会生气。”
那些在把女朋友追到手后骤然变冷淡,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回答女友的问题只用一个“嗯”字的男人,用“工作很累你能不能懂事一点不要闹”做口头禅避开约会,宁愿宅在家里打游戏也不愿去花心思经营感情的男人,她听过太多了,不能接受。
他的眼睛出现一抹温暖的光,再开口时语气低缓下来:“我不会那样。”
她听到他的承诺心中一动,双手抵在他胸口,笑着对他说:“我发现你做什么事情都很认真,包括谈恋爱,我喜欢这一点。”
她眼里有很明显的依恋,这样看他的时候,让他想起之前在哪里见到过的一只小狗,乞食的时候也是这个模样。巧的是,那只小狗的眼睛也是又黑又圆,和她很像。
他的手本来是按在她的背上,慢慢滑到她的腰上,把她往自己怀里收,她就势往上了一些,手按在他的肩膀,两人的呼吸很近,碰在一起有一股温热的电流窜在中间。
她穿的是一件米色亚麻的居家服,略微宽松,他垂下眸可以看见里面至美的风景,要说没有杂念是很假的,但又不能想得太多。
她好像对他没有提防,丝毫不知道自己身上的柠檬茶沐浴露味道很清甜,不知道自己最近不胖不瘦刚刚好,腰部的曲线很完美,也不知道自己只穿了一条很短的居家裤,两条白皙笔直的腿对他而言有伤杀力,竟然就这样一直对他笑,还说喜欢他。
她真够单纯的,和读书的时候没什么区别…他心想,可能她在有些方面一辈子都长不大。
“你在想什么?”她觉得他的眼神不对。
“想什么是我的自由。”
他竟然避而不答,这让她秒懂了,问他:“不会是很过分的念头吧?”
“不然呢?你觉得在这个时候,我还会想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她的脸有些红,然后去亲了他一下,然后说:“这个是补偿你的,不许再往下想了。”
不敢多与他对视,她坐好了,拆开手边一包薯片,慷慨地分给他一起吃,吃完后依旧依偎在他身边,一起看他手头的一本关于建筑的书,书里有很多图片,在她看来很多都是奇形怪状的建筑,甚至有一个和一朵蘑菇云一样,她好奇地问他是什么,他开始为她解疑。
拉萨的布达拉宫、俄罗斯的克里林宫、雅典的帕特农神庙、意大利的比萨斜塔、印度的泰姬陵,还有赖特设计的古根海姆博物馆、柯布西耶的萨伏伊别墅、高迪的米拉之家…他耐心地说给她这个外行听,说得浅显易懂,希望她能对这些有些兴趣。
“这张是什么?”她点了点其中一张图。
他告诉她这是洛杉矶的华兹塔,由一位名水泥工花了三十三年建造的。建造之初没有预算,不知道功效,也没有建筑许可,他只是从垃圾堆里捡来铁丝网、砖瓦、石头、玻璃碎片当自己的建筑材料,一点点地搭起来,直到完工。
“还有这样的?那意义是什么?”
“可以体现创造的自由,每一部分都有自己的主张,非常特别。”
她想了想点头肯定,说道:“关键是花了小半辈子的时间做同样一件事,太牛了。”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做同样一件事。日升日落、月明月隐,不变的是自己内心的意愿,这个行为在浮躁的世界让人心安。
即使这位水泥工离开了,这座塔还在,并且会永远存在下去。
她感觉自己似乎有些领悟建筑的美丽了,也了解他为何对此痴迷,愿意花时间去绘画、设计、测量和修复那些古迹,原来那些古老的房子是有气血和温度的。
如果这是能让他感到幸福的事情,她一定会支持他,心甘情愿地等待他。
谁让她喜欢这样的钟言声,世界上又找不出第二个。
在他的开导、陪伴下,她用了不长的一段时间接受了父母离异的事实,有他在,失落和伤痛会被神奇地稀释一半。
也许恋爱中的人都会比以前勇敢很多。
总归是长大了,还是要接受现实,适应这个世界。幸好她还有其他珍贵的东西,像是叔叔和婶婶的亲情,苏小非和何消忧的友情,钟言声一个人的爱情,想一想,这样也足够了。
这一段时间,朋友们都对她这个“被父母抛弃的大龄儿童”表达出过分的关心,苏小非开车给她送来了一箱亲戚自种的樱桃,何消忧每天在电话里听她倾诉,直到她困了,迷迷糊糊地忘记挂电话,何消忧也不会先挂,把手机小心翼翼地放在一边,连人在外地的欧阳俊男也寄了一张漂亮的明信片给她,语句寥寥,但写得认真,让她别难过,一切都会好的。
想到这几个从高中开始混在一块的朋友,现在还在她身边,她莫名地觉得很暖心。
提及何消忧,过佳希想起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她已经知道许亭彦的现任女友是谁。
几天前的傍晚,钟言声带她去购物中心的美食街,恰好巧遇许亭彦和女友在排队买冰激凌,他的女友身材高挑,一头浅棕色的卷发及腰,气质温婉典雅,非常美丽,他们穿着情侣款的运动衣和板鞋,低头窃窃私语的时候,模样和一对热恋中的大学生没什么区别。
她意外地发现,这张美丽的容颜在岁月的长河中有过惊鸿一面,还不仅是她见过,何消忧也见过,就在许亭彦的生日会上。她还记得自己当时和何消忧悄悄猜测她的年龄,她猜是二十五,因为二十五岁在她的认知范围内是女人最美的年华。
那一年,何消忧还是一个躲在角落里,别扭地捏着裙摆,不敢上前说生日快乐的少女,而棕发美女轻轻拨一拨头发,微笑间迷倒众生,连她们两个小女生都不例外,又何况是倾心邀请她来参加的大男生呢?
如果当时她们懂得一些爱情的门道,不难发现在棕发美女进来后不久,许亭彦也跟着进来,原来坚持守候在门口,漫长的时间只为了一个人,而在他吹灭蜡烛,灯光重现后,第一个上前拥抱他的也是她,那么的大方自然,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是做不到的。以及,他在向宾客道谢后貌似随意地走向其中的一桌,实则是有明确目标,她身边的空位早已为他保留。
那个盛大的仪式不过是为了得到心上人的祝福,其他人都是配角,何消忧更是一个拿了号码牌的路人,无意中闯入,中途离场,没能有幸看见之后的那场求婚,以及许亭彦的一脸心碎。
关于这些,过佳希心知肚明,却不打算告诉何消忧了,毕竟已经是过去的事情。有些东西一旦“过去”便失去了任何意义,连同一切记忆都丢进垃圾箱就好了。
即便有些爱情的结果不尽如人意,让旁观者也同样伤感,但她相信对任何人而言都绝非是末日。因为钟言声说过,时间会让人忘记悲伤,就算是最笨的人,今天只忘记百分之一,明天再忘记百分之一,但总有一天可以全部忘记的。
这一天,过佳希和钟言声坐在一家明亮的甜品店,面对面吃一份大的绵绵冰,她忽然小声说了一句:“今天很幸福。”
“什么?”他似乎没有听清楚。
“吃绵绵冰好幸福。”她笑了,一边在脑子里搜索一边说,“同理还有白巧克力、樱桃慕斯、麦旋风、抹茶暴风雪和红豆华夫饼,吃甜的可以升高血糖,血液里都流着糖分,不幸福都难。”
这是一个月来,他第一次看见她如此没心没肺地笑,笑得像是一个没烦恼的孩子。
“还有喜欢吃的吗?全说了,方便我以后买给你。”他放下勺子,把剩余的绵绵冰都留给她。
“哦,还有一样也是很喜欢的。”她补充说,“就是那个名叫钟言声的坏男人啊。”
“我?你是说我的味道和那些你爱吃的甜食一样?”
“这位美少年。”她用勺子点了点他,做出垂涎之状,“你当真色香味俱全,看着让人食指大动。”
“那你今天想不想吃?”他懂得配合她的恶趣味,一本正经地问她。
她趁人不注意,站起来,脸贴过去亲了一下他,顺便把甜蜜的绵绵冰沾在他唇上,就在她准备撤离时,后脑勺被他的手按住了,他缓声说“别急”,干净笃定的黑眸有一个正悄然席卷她的漩涡,她的心跳加速,任由手指抹去她嘴角的冰屑后延长了这个吻,让她躲不开。
一秒钟的接吻?有些糟糕。在他看来,做什么事情都可以讲究速度,但不包括和她之间的亲密。认真、耐心、专注是必要的,顺带着也提高一下她的水平。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那个叫钟言声的坏男人,请不要每天都道貌岸然地教女朋友做一些令人发指,我们看到就会默默扭脸的事情。
第三十三章
夏末的荷花逐渐收拢,初秋的桂花初绽,一个炎热的季节过去了。对过佳希而言,这是她恋爱后的第一个夏天,总是有特别意义的。
虽然她和钟言声的工作都很忙,少有空闲时间,不能时时刻刻发短信,但是不见面的每一天肯定要聊电话。经常地,她困了,说了一半就睡着了,钟言声那边也不会挂断,直到她中途醒来,迷迷糊糊发现自己的错失,继续和他说话,他的声音温和如晚风,慢慢地贴在她的耳边,和她说悄悄话:“我知道你睡着了,因为听见你打呼噜。”
她心里总是很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