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你答复。”他拿指关节敲了敲她的脑门,“对了,记得别告诉你爸爸。”
“哼,我就知道,你这个坏蛋。”
结果可想而知,一周后,过佳希搬进了钟言声的家。除了一些简易便携的家具之外,她打包了四个箱子,钟言声为她新买了一个梳妆台和一个置物架,她超级喜欢,欢快地把自己的小玩意填满房间的各个角落。
“我们先住在这里,下半年你跟我去看新楼盘,我打算买婚房。”钟言声一边帮她收拾东西一边告诉她自己的安排。
过佳希放下自己心爱的企鹅音乐盒,想了想说:“不用那么急,又不是没地方住。”
钟言声平静地接话:“我不想委屈你。”
一句话竟然搞得她有些鼻酸,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绕过地上的东西,走到门口和他一块搬箱子。
“这里我来,你去整理衣服。”他不让她般重物。
“没事,我可以的。”她蹲下去,双手抱住木箱的两个角,不管他的反对,摇摇晃晃地往房间里走,一起放到角落里,等松开手,她抹了抹额头,心想这箱子比想象中的沉很多,刚才那三个他一个人是怎么搬上楼的?
他把水递给她,然后让她休息一会儿,他出去搬其他东西。
忙碌一天后,她点了外卖披萨,两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吃一边看电视。
“说真的,我很喜欢这里。冬暖夏凉,环境清幽,还有回忆。”她有滋有味地吃着海鲜披萨,“不如我们就住在这里吧?”
“这里是不错,但房子太旧了。”他说,“你不是一直喜欢带院子的房子吗?那样可以种花和水果。”
她笑了,摇了摇头,慢悠悠地说:“我也就是随便想想,那样的房子太奢侈了,如果我们在一起过日子,应该精打细算。”
“佳希,房子很重要。”他拿纸巾给她擦手指,“不用考虑为我省钱。”
“我也是在为自己省钱,因为结婚了,你的钱就是我的了啊。”
他静静思考了一会儿,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正想着和她商量,门铃突然响了。
“我去开门。”他起身去开门。
来者竟然是施逸,他似乎是算好了,在不折不扣的时间敲门,目的是蹭饭。
看见过佳希,施逸没什么意外,笑着和她打了一声招呼,环顾四周,好奇地问钟言声房为什么这么乱,钟言声坦陈女朋友今天搬来和他一起住,有人来的很不是时候。
施逸得到答案后看向过佳希,友好地说:“你晚上小心点,别忘记把门锁上,还有记得把榔头和菜刀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以防有个姓钟的人来敲门。”
“没必要,我们已经订婚了。”钟言声淡定地说出了事实。
施逸瞠目结舌,有些反应不过来,过佳希觉得他的表情特别有趣,没忍住就笑出来了。
“懂了。”施逸合上下巴,继续吃自己的专属狗粮,叹息道,“你有本事,金屋藏娇。”
“金屋藏娇”四个字让过佳希想起那一年,她还在这里写作业的时候,有一天施逸走进屋开玩笑说的话。
真没想到今天的一切验证了他当日说的话。
施逸扯了一块披萨,一边啃一边说:“其实呢,我会看房子的风水。”
他说着看了看天花板,又看看地板,不经意地说:“这房子藏风纳气,有一股天然的孕味。”
天然的孕味?过佳希石化了。
施逸顺利蹭饭后匆匆走了,过佳希把施逸当初和她说的秘密告诉钟言声。谁知钟言声早就知道这件事,告诉她,之前施逸过来蹭饭的那天,回去后就打电话给他,全部说了,还邀功请赏,缠了很久,自己不得不答应还他十个蛋炒饭。
过佳希瞪大眼睛,忽然说:“他…该不会是在偷偷暗恋你吗?”
“什么?”他似乎没听明白。
“有事没事就出现在你面前,对你撒娇,要你做饭给他吃,还跑到我面前,心痛地告诉我,你真正喜欢的人是我,希望我们能在一起…简直是大爱。你难道没发现他对你付出很多,还一脸淡淡的喜悦和心痛混杂的表情…”
钟言声拿起手边的书轻轻敲了敲过佳希的头:“你是不是喜欢看耽美小说?”
“你竟然也知道?你看过吗?”她赶紧拉住他的袖子不停地晃,似乎找到了知音。
“我没看过,是单位同事的女朋友喜欢看,还习惯在看完后把情节详细地转述给他听。久而久之,他也有兴趣了,吃饭的时候会告诉我们一些。”
久而久之,他也有兴趣了…过佳希觉得这句话很有深意,忽然觉得还是不要让“单纯可爱”的直男知道太多了。
“你又在想什么?”
“没什么。”
她一本正经地摇头,心里却在飞快地回忆,刚才施逸接过他递过去的水杯,是不是偷偷拍了拍他的手背?
好像有…
钟言声看着她又疑惑又害怕又期待的复杂表情很是疑惑,但不再多问。
过了十点,各自洗漱后准备回房睡觉,她进屋之前,他走过来亲了亲她的额头,温和地说:“乖乖睡觉,别踢被子,明天早晨我过来喊你起床。”
她痴痴地看着他穿睡衣的模样,直到他说了晚安,她才回过神,转身回房间睡觉,依旧魂不守舍。
作者有话要说:声声,你真的好有心机,竟然穿睡衣在佳希面前晃了一圈,以为大家不知道你是故意的吗?咳咳,还有,貌似施逸说的话都会成真。
第三十九章
周五下午,过佳希提前收工,打车去医院探望苏小非,刚好吴愁和何消忧都在。苏小非依旧没有苏醒的迹象,但生命体征暂时稳定了,属于不幸中的大幸。
经过一段时间的煎熬,吴愁完全失去了以往乐观开朗的笑容,变得沉默寡言,偶尔说一句话也很简短,表情谨慎,似乎开始对人有些不信任的感觉,这一切落在过佳希眼里很是心酸,她不免有些担心吴愁的心理状况,因此在探病结束后提议一块去附近散一散心。
吴愁本来不愿意迈出医院一步,是被过佳希硬拽着出去的。
她们三在医院附近逛了一圈,还买了刚出炉的点心回去。
过了红灯,过佳希无意间瞟见马路的拐弯处有一家名叫“风林”的小店铺,便拉她们过去瞧瞧。一走进店铺,她们就看见货架上摆着很多特色乐器,其中有一排放着不同材质做的陶笛。
何消忧走过去拿下一个,若有所思地说:“小非很喜欢陶笛。”
过佳希想起苏小非的业余爱好,也挨过去陪她一块看,吴愁则没什么兴趣,抱臂站在角落,垂眸等待。
何消忧最终选了一个熏烧十二孔的中音C调陶笛当礼物送给苏小非。
走出店铺,过佳希掂了掂手里的陶笛,转头随口对何消忧说:“这个比上一回小非送你的那只要沉很多。”
何消忧没有回答,过佳希在她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尴尬,忽然想起什么,略有心虚地看了一眼吴愁,幸好吴愁没听清楚,目光茫然地看向前方。
她们送吴愁回医院,再结伴坐地铁回家。
不料,一站路过后何消忧突然头晕目眩,很不舒服,过佳希问她怎么了,她摇了摇头,称可能是一整天没吃东西的缘故,有些低血糖,过佳希赶紧拉她起来,两人在就近的一站跳下,走进地铁口的一家拉面馆。
补充能量后,何消忧的面色不似刚才那般苍白,带上了血气,放下筷子,一言不发。
片刻,过佳希察觉她的眼眶在不知不觉中又红了,想必是又担心苏小非的病情了,默默地递过一张纸巾。
何消忧接过纸巾,哑声说:“如果小非一直没醒过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过佳希感同身受,心里也悲哀起来。
“他一天醒不来,我一天睡不着觉。”何消忧自言自语,“一分一秒都是煎熬。”
好一会儿后,过佳希那根掌控情绪的神经迟迟地苏醒了,她开始明白何消忧的意思了,试探地说:“小忧,自从小非出事后,你对他的感觉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
何消忧的手紧紧地扣着纸巾,对于这个连自己都无法确定的问题,她不敢告诉任何人。
过佳希迟疑了半分钟,还是决定清楚地告诉她:“小非他不仅是我们信赖的老朋友了,他还是吴愁的未婚夫。”
何消忧闻言面色又惨淡了几分,轻声解释:“我清楚事实,也知道自己根本配不上他。你放心,我现在只有一个愿望,就是他能够醒来,其他的不会也不敢去奢求。”
有一种感情,若非到一个特别的时刻,譬如生离死别,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苏醒。
永远当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信赖的老朋友,不愿意欠他半点,不喜欢就远离,拒绝产生一丝暧昧,在心中祝福他能找到更好的人。但是,一旦你知道,闭上眼睛后的下一秒,他有可能消失在这个世界,和那些无怨无悔守护你的时光一块消失,你便有了锥心之痛。那究竟是不是爱情已不重要,他是谁也无所谓,你不想失去他。
原来你也是一个这么俗气的女人,有人对你好,一天两天,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直到第九年,回忆都没有刻骨铭心,却一点点地堆沙成岩。
没有时间后悔,现在除了祈愿他能够活下去,其他都是微不足道。
过佳希回家后看了一会儿电视,等钟言声回来了,她亲手把做好的饭菜热了热,和他一块吃,一边吃一边问他:“如果你是单身,然后有一个女人,她虽然不符合你的心意,但持续对你好,好了很久很久,你会因为感动很接受吗?”
钟言声说:“这个很难说。”
过佳希拿筷子敲了敲自己的额头,苦恼地说:“的确,换成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接受。”
“你已经有未婚夫了,这个问题不需要再去考虑。”
过佳希眨了眨眼睛,不由地一笑,心里瞬间舒坦了很多,还好自己是幸运的。
吃完饭,钟言声在厨房洗碗,过佳希眼看天越来越暗,有下雨的趋势,赶紧去阳台收衣服,收了一半,猝不及防地,大雨哗啦啦斜打进来,她的头发和衣服顷刻间湿了一半,低头一看,无奈地摇了摇头。
“你怎么了?”钟言声洗好碗,从厨房出来,刚好看见过佳希狼狈的模样。
“突然下雨了,我的衣服都湿了,去房间换一下。”过佳希说。
等她换好衣服出来,钟言声拿了一块毛巾帮她擦头发,垂眸间发现她的脚上也有水珠,便按她坐下,去拿了另一块毛巾,帮她擦脚。
他坐在沙发上,把她的脚搁在自己的腿上,从脚踝开始擦干净,她顺手捞过一包薯片,一边吃一边看他,直到他放下毛巾,发现她的目不转睛,问她怎么了。
“钟言声,我发现你最近又帅了。”
他淡淡地一笑,似乎已经习惯了她的赞美。
她放下薯片,伸臂环住他的脖子,对着他的眼睛,心里漾起别样的感觉,最近这段时间不知怎么了,对他的依恋越来越多,连看书都喜欢整个人贴在他背上,不想和他分开。
他就在她身边,触手可及,每天可以和他看日出和日落,仔细一想,这真是好运气。
在爱情上不用寻寻觅觅、兜兜转转、也没有后悔某及,有喜欢的人陪她一起过日子,难道不是莫大的幸运吗?
想及此,她依偎着他更近了一些,他见状,干脆把她整个人抱在自己腿上,方便低头吻她,手掌也从她的后背往下移,很自然地掀起她的衣服,再沿着她玲珑的脊椎骨一点点地往上。
她乖乖地接受,没有反抗,心知肚明,同居到现在,如此的亲密已经是时不时发生的事情,他每次会克制好分寸,不会伤害她,她对他很信任。
这一次也一样,他最后一根手指撤离她的胸衣,掌心按在她的小腹上,黝黑如深渊的眼眸的火却没法在一时半会间熄灭。
她的心跳很快,手臂无力地垂下去,低头才发现自己胸衣的前扣竟然被打开了…是什么时候被谁解开的?现下,一片真实的风景完全摊在他的眼前,他自然很详尽地欣赏着,目光一寸不离。
她愣了片刻,抬臂要动手,他阻止了,然后亲自帮她扣上,并且哑声说:“今天先看到这里,我来锁上。”
她后知后觉地害羞,赶紧跳下来,跑去卫浴间…
出来的时候她发现他又坐在桌前练字了,心里清楚这是他用来静心的最佳方式。
她走过去,站在他身后,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看他抄写的《五柳先生传》全文,心里五味杂陈。怎么说呢?他每次做完那些好事后就练书法清心,这个行为实在太道貌岸然了…他难道不觉得自己这样表里不一很阴沉很可怕吗?
“咦?这支笔好漂亮。”她忽然发现他手上的笔是银蓝色的。
“是你送的。”
她愣怔,许久后才想起这就是她买的。四年前她跑来楼下,把这支笔丢进了他的信箱,希望能带给他幸运,没想到他真的收到了。
“我一直放在抽屉,昨天才拿出来写字。”
“你不说我都快认不出它了。”她笑了,“我就是用它写高考作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