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做的一切,付出的努力都是为了让叶家的长辈认可他们的关系,这很难,但他没有放弃。
童心是在那时候出现的,或者更早,这点谁也不确定。她是有身份的童氏千金,追求感情的手段自然高端,不会太主动,也不会守株待兔,她会在叶取中需要帮忙的时侯用一种优雅的姿态出现,充当他的舞会女伴,帮他引荐自己的父兄,私下又乖巧可爱,一点也不聒噪,她清楚只有这样才能长久地留在叶取中的身边。
陆东哲知道童心的存在,某次和叶取中外出用餐巧遇了这位千金小姐,双方客气地打了招呼,事后叶取中主动解释说,童心是很普通的朋友,他和她接触的机会不多。
陆东哲表面应着,心里却有了点芥蒂。同为女人,她看得出童心眼睛里的那点念头。
“你不会吃她的醋吧?”叶取中举起玻璃杯晃了晃,笑得有些漫不经心,“我告诉你,那种千金小姐,不管表面如何乖巧,骨子里都是任性、难搞的,我不会喜欢她们。”
她瞪了他一眼,他又哄了她好一会,她才没了脾气。
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太任性,阻止他和童心的接触,她只能说服自己将童心看成叶取中的合作伙伴。
直到某天晚上,童心将醉酒的叶取中送回公寓,陆东哲面色僵硬地接过叶取中。童心笑得可爱,挺直背脊,柔声说:“今晚的酒会,他喝得太多了,我有点不放心,就亲自送他回来,你好好照顾他,别忘了明天为他煮一碗解酒汤。”
“谢谢。”陆东哲礼貌性地道谢。
等叶取中醒酒后,他们史无前例地爆发了一次激烈的争吵,彼此像是宣泄情绪似的,把长期的压抑和不快发泄出来,字字戳对方的心窝子。最后,她哭得泣不成声,他走过来抱住她,低声地安慰:“不哭了,是我不好,我错了,我向你认错,原谅我好不好?你生气就打我,别哭了,小心哭坏眼睛…”
她依偎在他结实的胸膛,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慢慢止住了哭泣,脑海却一片空白,第一次对两人的未来没有了把握。
之后,叶取中拒绝再和童心有接触,他做得很好,但没有消弥陆东哲的负面情绪。
那一年,陆东哲再次准备考研,叶取中的工作越来越多,忙到连回家吃晚饭的时间都没有,以至于到后来,她也不清楚叶取中具体在忙什么,今天在香港还是新加坡,此刻在飞机上还是酒店里,他来去匆匆,回来的时候风尘仆仆,坐在沙发上没来得及说几句话就闭上眼睛,呼吸匀长。
夜晚,她醒来的时候,意外地发觉他醒了,睁着眼睛,手背贴额,像是在想什么。
她伸手抱住他的腰,鼻尖嗅到了他睡衣上的一点烟草味,意识到他趁她睡觉的时候到外面抽过烟,她垂眸,很温柔地说:”你有什么烦心事可以和我说,就算我不能帮忙,至少可以听你倾诉。”
他沉默,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脑勺,示意她该睡了。她在心里轻叹,却没有勉强他,闭上了眼睛,贴着他温热的身体,进人了浅浅的梦境。梦里的他在很远的山头,而她在这一边的小河,千山万水的距离,怎么也赶不上。
她想就算帮不了他的忙,至少应该为他做点什么,譬如为他做一串保平安的手串。
她找来印尼加里曼丹岛的野生沉香,每一颗5毫米,一共108颗,慢慢地串成一起,等七夕情人节当作礼物送他。
叶母来找她的时侯,她很意外,但也有点在意料之中。
“叶氏发生大事了,有高层通过他人名义非法匿名持股,喻偷转侈股份给自己人,现在引咎辞职。高层发生动荡,需要取中主持大局,他要做的事情很多,光凭实力是不够的,还要人脉、关系、公众支持,你懂吗?”
她木然地点了点头。
叶母突然笑了,语气很温柔,话却很直接,如寒冬的冰锥,“你还是不懂,我的意思是,在这个关键的时候,童儒华的女儿能支持他,帮助他,你却什么都不行…放过他吧,他不再有精力和你风花雪月,他是叶家的长子,玩够了还是要做正经事的。你如果真心喜欢他,就不要干扰他。”
她听见自己血液一点点凝固起来的声音,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再过十二天就是七夕情人节,男友的母亲亲自过来和她说了这番话,意思再明确不过了。
他是叶家的长子,他需要承担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而不是陪你儿女情长,你太任性,不懂得分寸。
她站在原地,突然一阵眩晕,一股酸涩从胃底蹿上来,转身去洗手间,对着马桶吐得一塌糊涂。
吐完整个人恢复了清明。如果叶取中没有说分手,她不会放弃,就让所有人说她任性、无知、厚脸皮好了,她就是不放弃。
叶取中没有回来,她打他电话,他是关机状态,她发短信给他,他没有回复。
十二天后是七夕情人节,她在屋子里看书,看着时间走过了七点,突然起身,披上外套出了门,打车去市中心瑞汀酒店对面的甜点屋买了一只他爱吃的老牌栗子蛋糕。她想如同以往每一个节日一样,他还是会在深夜赶回来,陪她庆祝,尤其是这个意义非凡的日子。
她看着服务员将精致冰凉的蛋糕包装好,打上紫罗兰的缎带,心里一下子暖了起来。
拎着蛋糕出门,她在路边打车。这个时间段路况繁忙,打车不容易,她等了很久还是没招到车。
然后她眼角的余光看见了一抹熟悉高大的身影。
是叶取中,他正从瑞汀酒店的旋转门出来,后头的童心突然伸手拉住他的手臂,他停步,转过身,任由童心贴上来,纤细的手臂搂住他的脖颈,狂热地亲吻他的脸和唇。他似乎迟疑了一下,没有推开,也没有拒绝,慢慢地将手臂扶在对方的腰上,低下头,温柔地回应她的吻。
隔着人群和霓虹,他们就像是一对难舍难分的情人,吻得缱绻动人。
她站在这一头,凝视他们许久,看着他松开童心,童心又不依不饶地缠上来吻他,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他始终没有推开。最后,童心好像哭了,他在安慰她,两人纠缠了很久,一直没有离开酒店门口。
她终于冷笑了一下。
那一晚,叶取中没有回来,等到隔天中午,他才开车回了公寓,进门找她的时候,英挺的眉目带着一点倦意,铁灰色的西服外套上沾着一股柔媚的女人香水,甚至连脖颈上还有一道很浅的指甲印。
她冷冷地看着他,连心都凉了,手里攥着的那张薄薄的化验报告单,被她的冷汗浸湿。
一个瞬间,无数个念头都蹿上来,下一个瞬间,又齐齐熄灭,她冷静地口,提出分手。
他皱眉,声音很淡,“你在搞什么东西?”
她走近他,伸出右手欲往他脸上挥,却在贴近他脸颊的时修收了力,轻地拍了一下,语气铿锵,“你让我觉得恶心。”
他怒极反笑,反手拍拍她的脸蛋,字字刻薄,“恶心你还喜欢我这么长时间?恶心你还陪我睡觉?陆东哲,你算什么?”
她飞快转过身,将手里揉成一团的化验报告丢进马桶,听到他依旧在身后冷言冷语,她整个身子都在发抖。回到客厅里,她又将茶几上准备好的那串沉香手串,愤恨地拉扯断,珠子撒满了一地,溜溜地滚到了他脚边。
他双手插着口袋,冷眸里是情绪的极限,薄唇吐出伤人的话:“我也觉得奇怪,到底为什么要和你这样的疯女人纠缠下去?”
分手用了近半个月的时间,最终他妥协了,答应放过她,她去医院处理肚子里的生命。
那年的冬天,她在朋友的陪伴下,熬了过来,参加考研,三月的时候获得了分数,幸而,她分数很高,这是唯一的安慰。
本来想留在这里读研,但没有了叶取中,她无所谓了,选择了B市的地质大学。
她离开了H市,留下一座灰色的城。
现在她回来,和老五、肖晓他在创业,也得知了他要完婚的消息。
她大方豁达地送上了祝福,他也坦然接受了祝福,是成年人对待感情的成熟方式。
当晚,他们走完了漫长的景观大道,在路的尽头,他对她说:“哲哲,你是真心祝福我的?”
她愣怔,随即点了点头。
他轻笑,连声说好,再也不去问她要回一个答案。
离得这么近,她发现他眼角有了细纹,两鬓竟夹杂了银丝。他还年轻,眼眸却流露出一种沧桑,厚重的沉淀感。
诚然,他永远出类拔萃,有谋有略,英明能干,但也会有濒临极限的时候,仅仅三十岁,已经有了区别于年龄的老成和…憾然。
三月,叶取中和童心完婚,婚礼很隆重,甚至通过一个地方电视台直播,屏幕上,当司仪问新娘是怎么攻克新郎的。童心笑得羞涩,低声说:“我记得,那一年的8月24日,我一大早去他办公室送早餐,他还在工作,抬头看到我的时候感觉很意外,眼神和平常不太一样,我想也许是在那一刻,我真正感动了他。”
那一年的8月24日,是七夕情人节后的一天,原来那个晚上叶取中没有和童心过夜,他在通宵工作,他一直为她保留底线,也许他动摇过,但他没有背叛她。
而在他最疲惫,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她冷冷地提出了分手。
也许他一直在为他们的未来拼搏,她未能完全地信任他,甚至私自处理了属于他们的小生命。想
起那晚,他说的“哲哲,你是真心祝福我的”,叫她名字的时候和她十五岁那年一样,温柔的,宠溺的语气,那是他最后一次争取。
但连那最后一次的机会,她也没有把握住。
…
叶取中大婚后,陆东哲依旧留在H市,认真专注于自己的生意,时不时地和老五、肖晓、苏澈外出吃饭。偶尔的时候,她会一个人去名湖走走,尤其是雨天,可以欣赏到这里独特的“春雨断桥”的景色。每一次,她站在湖边,可以待上很久很久,直到夕阳下,一只又一只野鸭扑棱着翅膀,溅起片片水花。水面上是碎开了的霞色,波波凌凌的,很好看,却像是心碎的颜色。
她想起那首喜欢的诗句: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那时候,她还年轻,享受最美好的年华,那时候她还有叶取中。
他们同坐一艘木船上,他亲手剥着新鲜的莲藕给她吃,碰到又硬又苦吃不下的,她呜呜两声,他摊开掌心,让她吐在他手掌上。他大笑,称她半点苦都吃不了,真是个娇孩子。
一个人总有那么美好,值得一辈子难以忘怀的时光,现在想来,只有惆怅和憾然。
美得令人心醉,遗憾得令人心碎。
夕阳彻底融人了湖面,风吹着她的手臂,阵阵发凉,她转过身,打算原路返回,却看见远处的小桥上站着的男人。
苏澈站在上头,轻轻抬臂对她微笑示意。
她愣征了好一会,才回了一个微笑。
他们并行在湖边的步行道上,一路沉默。
“我想起你高中时侯常常念的一首词。”他突然笑着开口。
“李清照的?”她轻声反问。
“常记溪亭日暮。”
她说:“是她的忆昔词,纪念亡夫。”
“你当时说这首词很美,我说其实它很残忍。”他一字字地说,“失去了,总念念不忘,折磨的是自己,这不是残忍是什么?”
他说着停下脚步,侧过身看她,目光竟然有些肃然,“陆东哲,你这辈子非叶取中不可了?你不再考虑别人了?”
他的眼睛中央有个旋涡,隐隐带着蓝色,和婴儿蓝一样。她看着他的眼睛,想起叶取中的眼睛。叶取中和苏澈,还有其他男人的眼睛都不同,他的眼神深远,悠长,像是海底的光。
“我还是很喜欢那首词。”她说,“这几天,我想通了一个道理,这辈子都不会因为想让自己好受点而选择忘记。当我失去了,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去忘记。”
苏澈的目光一滞。
“所以,别再花时间在我身上了。”她摇了摇头,语气决然,慢慢地转身,和他告别。
读书的时候,她的确喜欢李清照的那首词,无数次誊写,被叶取中笑称伪文艺分子,矫情得不行,当时的他认为现世的普通男女厮守到终老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又不是烽火年代,没那么多的生离死别,她老老实实地被他笑话,心里依旧喜欢,喜欢这首不事雕琢,自然平常的小词。
十年后,她才懂得词人真正想表达的感觉。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她最好的岁月就是那一个又一个和他泛舟湖上的平常日子。
回忆如刀,再难受也要常记,长长久久地记住。
永远地留在那个日落西山,他背着她回去,她趴在他背上,感觉到天长地久,听他说:“背一辈子都不累。”
————以下网络版番外————
1
“不如,你嫁给我?”
入秋的某个傍晚,缓缓步行在绿荫道上,彼此长久的静默后,竟然等来这么一句惊心动魄的台词。
虞燃抬头,惊讶地看着庄非予的眼睛。雾蒙蒙的夜晚,他的眼眸清凛如斯,像是一块浸润在湖底的乌水晶,亮得人不敢直视。
庄非予从容地提了提臂弯上的外套,唇角的弧度不浅不深,堪称完美:“燃燃,我是认真的。”
各种想法在虞燃的脑袋里纷乱跳跃,她闭了闭眼睛,镇定自己的心神,然后睁开对视他,有条理地说:“我这样的家境,你父母不会同意的。”
这个回答成功地让庄非予嘴角的弧度缓缓加深,他故作思考,几秒后说:“嗯,他们的确会反对,但我会说服他们。”
虞燃笑着摇头:“别难为我了,我是平民阶级,对嫁入豪门没什么兴趣。”
庄非予惊讶的模样:“我算是豪门?我第一次知道。”
虞燃沉静了,看不懂似的。严格上说,她和庄非予频繁来往不过两个月,还停留在初步探索期,最亲密的举止也不过是手拉手和拥抱,他的求婚让她感到意外。说实在,她允许庄非予靠近,没抱着和他结成正果的心态,她纯粹是跟着感觉走,享受当下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