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视线与顾衍之平齐,看到与平时截然不同的地面。我揽住他的脖子,横在腰际的手臂轻松而沉稳,完全没有可能掉下去的顾忌。耳边淡淡响起近在咫尺的声音:“杜绾。”
我扭头。顾衍之的身后灯光熠熠,他抱着我,眼中温柔,意蕴清华:“长得瘦小有什么不好?至少我可以这样抱起你,让你看一看和平时不一样的东西。”
第十章、你令我神魂颠倒(二)
第二日早上九点,我跟在顾衍之身后,准时踏入顾氏大楼。
虽然是星期天,大楼里仍有人在。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前台的服务小姐。本来正在专心致志地画眉毛,看到顾衍之的下一刻,手里眉笔啪地一声掉下来。站直身体说总经理好,顾衍之嗯了一声,对我说:“叫姐姐。”
我叫了一声姐姐。
前台的服务小姐应了一声:“总经理这是谁家孩子?长这么漂亮。”
顾衍之牵着我的手,另一只手里拎着我的书包,脸上有点笑容:“我家的。不像么?”
她慢慢张开嘴,一脸想问又不敢问的模样。我被顾衍之牵着往电梯口走,回头看的时候,她仍然站在原地,过了片刻,像是突然回过神来,猛地抓起手机一通狂按。
电梯门缓缓合上,我扭头问顾衍之:“她在做什么?”
他说:“不用理她。”
“…你这点怎么这么讨厌啊。”我仰头看着他,“昨天晚上你叫我不要理叶寻寻跟鄢玉他们,今天你又叫我不要理刚才的人,依你这么说,所有的人我都不要理会了,那我还去理会谁啊?”
我说得有点大声,顾衍之脸上的微笑半分未动。一直到我说完,有两根修长手指突然来到眼下,毫不客气地捏住了我的鼻尖。眼前的视野被他晃了晃,我听到一声轻笑:“你来理会理会我啊。”
我还未说话,电梯叮地一声,缓缓打开。外面站着一位中年女子,叫了声总经理早,随即视线落在我身上:“这是…”
顾衍之说:“杜绾,叫阿姨。”
我分明看到对方的眼里闪了闪:“这就是杜绾?”
我说:“阿姨好。”
“…哎哎,好,好。”她失神片刻,转头去看顾衍之,“这,杜姑娘在这里,我要不下楼去买点零食上来?”
“不用。书包里有蛋糕。”
我一听,立刻把书包夺过来,拉开拉链,果然看到一块水果奶油蛋糕。立刻抬头瞪他:“不是你说不能带的!”
顾衍之慢悠悠地说:“逗逗你好玩么。”
“…”
顾衍之的这句话直接导致接下来一个上午我都没有理会他。做作业从来没这么专心过,尽管耳边时不时飘来几句顾衍之和秘书之间的谈话。这样专心的后果就是做作业的速度十分快,以至于不过两小时已经写完,然后一边挖着蛋糕一边听他们两个谈论话题。
一开始的谈话内容还很一本正经,大都与公司事务有关系。然而不久过后就开始歪题,渐渐歪到乱七八糟的地方去。比如顾衍之的秘书对顾衍之说:“这个年纪的小孩子都特别难哄,而且快要进入青春叛逆期了。我家那个当初就头疼坏我了,动不动就搞离家出走,弄得我焦头烂额天天跟打仗一样。”
顾衍之说:“有个小孩也已经离家出走过一次了。”
我说:“…”
顾衍之的秘书想了想,又说:“我记得有次听一个儿童心理专家讲,有时候打一打小孩子也没坏处。哄的时候哄到位,打的时候也要一次打治本。尤其是特别不听话的时候,就得严厉。”
“什么算特别不听话的时候?”
“比如说,跟大人说话很大声喜欢顶撞,或者动不动就离家出走。”
我说:“…”
然后秘书想了一下,又补充道:“还有不想学习啊,吃方便面之类的东西超过吃主食啊什么的,太多了。”
我说:“…”
顾衍之轻笑一声,问:“那怎么打呢?”
秘书说:“一般我都是打屁股。”
我说:“…”
我终于忍不住,重重咳嗽了一声。顾衍之转过脸,我面无表情说:“我困了,要睡一睡。”
说完转身就往旁边的休息室走。身后顾衍之的电话响起来,接通后立刻传来叶寻寻的声音:“衍之哥哥,你家大楼前台的这个服务小姐不肯叫我上楼。麻烦你自上而下地施压一下。”
顾衍之说:“你怎么来了?”
“我跟鄢玉绝交了,我爸妈听说了这件事狠狠批评了我一顿,然后我就跑去你家找杜绾,可是管家告诉我你们来这里了,所以我就来这里了啊。听说你要给杜绾补习功课?你忙你的,我来给她补习就可以了。”
顾衍之说:“我认为比起让你上楼来,我更应该打电话给你爸妈,让他们来这里接你回去。”
“你也可以这么做啊。”叶寻寻说得非常平静,“这么做之后你就等明天上学以后我带着杜绾离家出走吧。你是知道我离家出走的功力的,衍之哥哥。保证让你们三天之内找不到我们一根头发。”
“…”顾衍之抬眼看了看秘书,“让她进来。”
两分钟后,叶寻寻上楼。身后还拎着一只小行李箱。踏进办公室后的第一句话就是:“衍之哥哥,我得在你家住两晚上,你肯吗?”
顾衍之慢吞吞地说:“不肯。”
叶寻寻说:“我带杜绾离家出走。”
顾衍之抄着手,气定神闲地看着她:“你可以试试。”
叶寻寻说:“我是说真的。”
顾衍之说:“我也说真的。我听说你有句名言叫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你还有两处秘密基地,一处在T城东面,一处在中心街。你还有三个异性死党可以依靠,两个在邻市,一个在本市——还用我再说下去吗?”
叶寻寻看了他一会儿,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顾衍之笑着说:“杜绾困了,你大清早折腾这么久,肯定也困了。你们俩可以去休息室睡一睡,一会儿吃饭叫你们。”
叶寻寻听完,拉着我的手腕便走。我有点挣扎:“喂你等下,我还不困好不好…”
话没说完就被叶寻寻捂住嘴,直接塞^进休息室。砰地一声关上门,叶寻寻的耳朵贴在门板上一动不动。我看她一会儿:“你在干嘛?”
“你小点声。我刚才在楼下看见杜程琛了,一会儿保不准他会上楼来。难道你想见到他吗?”
“你跟鄢玉到底怎么了?”
叶寻寻显然有点不耐烦:“从今以后你不要再给我听到他的名字。我不想提这个人,让人烦透了。”
我说:“我觉得他对你挺好的。我觉得你这样有点任性了。”
叶寻寻抬起眼来:“任性这两个词,是小孩子的专属特权。这点你怎么都不懂!”
“…”
我还未说话,她已经竖起一根食指:“嘘,杜程琛进来了。你快来听。”
我跟着趴在门板上,听到杜程琛一如既往没有什么感情的声音:“我们两个就不客套了。我来带杜绾回杜家。”
顾衍之淡淡开口:“这个恐怕不行。”
“杜绾是杜家人。你们两个不沾亲不带故,她住在你这里不像话。”
“没什么不像话的。人是我带来T城的,我得对她负责任。”
“杜绾是我堂妹,我照顾她是理所应当。你把杜绾带来T城,已经是她的福气。”
顾衍之的声音慢条斯理,带着一分隐淡笑意:“杜绾的父亲是杜思成,你的亲生叔叔。杜绾身为你堂妹,和你跟我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有什么区别。她出生在大山,不代表她一辈子就该呆在那里。我既然看到了,带她来这里就不是她的福气,我的本分而已。既然已经带她过来,我总不希望她过得不好。只是她在杜家的这一年,身高半点没长,还比在大山的时候瘦了一些,堂兄,我不觉得你照顾她照顾得挺好。”
杜程琛沉默了一会儿:“你这样做,没有考虑过我的处境。你想把我的堂妹的监护权变更在你名下,有没有想过有关我的声誉问题?别人以后对杜家指指点点,你让我怎么处理?”
顾衍之温和开口:“我不能因为你的一点面子,耽误一个我带回来的女孩子。杜绾现在只有十二岁,她还是个小孩子。这个年纪,本来怎么折腾都天经地义。但她现在比一年前我回来的时候更加懂事。她从杜家跑出来,没说过你一句坏话。她忍到这个地步不容易。”
杜程琛说:“我以后会对她上心。”
“我认为杜绾不会再相信你的话。”
杜程琛又默然了片刻,说:“我不能把她的监护权给你。”
“我本来以为姑父的一些基因没有遗传到你身上,杜程琛。”顾衍之的声音突然变得冷淡,“他以前欠下杜思成的那些财产,你不想代他还也无话可说。毕竟是几十年前的旧账,杜绾的父亲当时决定不再要,旁人不好再说什么。但是你不该冷落杜绾,她虽然是个小孩子,却很聪明,什么都懂。你这样做,难道想等着她长大以后,再效仿一遍当年的姑父和杜思成?”
杜程琛一时没有说话。
叶寻寻碰了碰我,低声说:“顾衍之对你比鄢玉对我好多了嘛。”
“我觉得鄢玉对你挺好的。”
“你省省好了。这一帮年青人里也只有顾衍之靠谱一点,剩下江燕南跟楚煜一个滑一个花,姓鄢的那个就更别说了,凉薄得跟全世界都欠了他一样。你知道么,你前天离家出走,顾衍之都找到我这里来了,打电话问我你去了哪里,我怎么会知道你去了哪里啊,他当我是金毛寻回犬吗?”
“…你昨天晚上一跑出去,鄢玉也立刻就去追你了好吗?”
“他?他追上我把我训了一顿,顾衍之训过你吗?我昨天听江燕南说,你在网球馆里一失踪,顾衍之一边找你一边给报社打电话,直接要去晚报当晚新增版面,整一个篇幅都登你的寻人启事。还说要是找不着就明天接着登。那可是占据整个版面的寻人启事好不好,市局领导人都没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搞得晚报主编都快哭了,但是没办法印刷厂还是得印刷。结果印刷到一半又听说你给找着了,搞得晚报主编又大哭了一次。”
“…”
叶寻寻叹了口气:“顾衍之可是T城硕果仅存的一枚钻石单身汉。才貌能力家世统统没得挑,杜绾,你可要加油。”
“…加油做什么?”
“加油把他按在办公桌上强吻!表白!然后他就会是你的了!”
叶寻寻低声说到一半,突地戛然而止。仔细看了看我的表情,脸上慢慢现出一点意味深长的感觉来。
片刻后,她试探着开口:“…杜绾,你,该不会真的喜欢上顾衍之了吧?”
“…”
叶寻寻突然变得十分严肃:“我警告你啊杜绾,刚才的话我只是说着玩玩的。这都是鄢,楚煜他们那些人常开的玩笑话。我自己也经常被他们这样开玩笑的。可是你要一直保持冷静,千万别喜欢上顾衍之。你要是真的这么干,日后必定有你生不如死的那一天。”
第十一章、你令我神魂颠倒(三)
当我以二十二岁的年纪回忆这些事,对于叶寻寻所讲的这句话,只能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假如叶寻寻知道自己有一语成谶的功力,大概当年也就不会自诩未卜先知地漫天预言那么多事。然而童年无一例外总是希望自己能变得强大而神秘,未卜先知也被视为强大而神秘的一种,叶寻寻这样要强的人就更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由此也就导致她曾经预言过许多事情,并且当真乌鸦嘴地一一命中。
比如她曾经说楚煜为人那样花心,总有天道轮回的一天,让他为特别的一个女孩子焦头烂额万劫不复。楚煜曾对她的这一言论表示好笑,然而在去年当真有一个叫乔乔的女孩出现,楚煜也当真在今年早春的一天夜里,市内飙车到二百迈,只为阻止乔乔的一场自杀,却在最后一个拐口遭遇车祸,至今昏迷尚未醒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她和鄢玉终究走不到一起,她托着腮将这话反复说过许多遍,而事实真的就是鄢玉在叶寻寻十九岁的时候离开T城,直至今年叶寻寻与他人结婚也未回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我喜欢上顾衍之,总会遭遇生不如死的那一天,而事实真的就是这样。
我原本以为,叶寻寻所说的生不如死,只不过是我当初偷偷喜欢上顾衍之,而他尚未知晓时,我心情的百转千回。暗恋总是苍白而多彩,失望又期待,假如是这样所谓的生不如死,只要结局是在一起,总也是值得的。却没想过生不如死当真就是生不如死,赤^裸裸的残忍,不带任何的比喻和掩饰。
然而转念一想,既然同为一语成谶,那么老天对其他人都很残忍,自然如今对我也是要同等残忍的。总归不过是我自己还有些不甘心罢了。
只是如今想来,仍然觉得,喜欢上顾衍之,实在是再轻易不过的一件事。
我在见到他的第一天,就知道他喜欢捉弄人。却同时温柔,从容,丰神如玉。从此之后的岁月中,渐渐沉淀下来记住的,只有他的优点。他可以将每件事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常常微笑,不动声色,没有皱起眉心的时候。他有一手好厨艺,最擅长的煎牛排令有幸尝过的每一个人都念念不忘。他一手撑着额角,一手轻拍后背,在床边哄人睡觉的样子那样好看。他漫不经心,又沉稳强大,让人觉得足以依靠,完全安全。这样的一个人,连嫉妒都无法滋生,唯有喜欢。
那一日叶寻寻在休息室的门板后面,问我是否喜欢上了顾衍之。有那么一两秒钟的时间我心念电转,再下一刻回复的时候,我将否认进行得轻描淡写:“你以前不是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吗?我总得先让别人喜欢上我,我再喜欢别人才行啊。就算是顾衍之,也还是要这样做的么。”
叶寻寻说:“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值得表扬的。只不过最后一句话就算了。先不要说指望顾衍之喜欢上你,就说他喜欢上一个人,我觉得都没有可能的那一天。”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