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绝色倾城2非我情迷 作者:飞烟

ISBN:9787539948850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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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情爱”小说**人飞烟,《绝色倾城》第二部重磅上市

一个京城裸模和富N代、官N代、红N代、黑N代之间

一段不得不说的阴谋与爱情的故事

我不知道当我把自己彻彻底底地展示给你看时

你是否能够从这赤裸的身体上

咀嚼出一份爱情的味道…

我已然快要忘却,自己干涩无味的唇,曾缠绵有谁的余温…

闪着灯光的夜,美丽而又迷离;带着鲜血的爱,绝情而又深情…

这片夜幕,究竟掩盖了多少真相?这个城市,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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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光灯下,天使般的面孔;T台之上,魔鬼一样的身姿——她们就是模特儿,英文叫作“Model”。炫酷的灯光,动感的音乐。满眼的鲜花,充耳的掌声…但有谁知道,繁华过后,又有多少清冷抑或失落?

楚夏就是一名模特儿,出身贫寒的她年纪轻轻就独自一人在社会上打拼。一场以交易为目的商业饭局,让她“邂逅”了文氏家族的天之骄子文昭——一名非典型的“富N代”。三个月的柔情蜜意,楚夏做了文昭的女朋友。然而,她这一生最“美丽”的错误也就此开始…

某日,文昭对待楚夏的态度发生了匪夷所思的转变,楚夏亦从此陷入了一种水深火热的生活。三年后,文昭的好友凌靖从美国归来。也正是这个男人,最后将楚夏从“虎口”救出。就在楚夏庆幸自己遇到一个好人时,这个风度翩翩的男人却将伪装的面具撕下,毫不留情地将她拉进了另一个苦海地狱…

就此,一个关于爱情与仇恨,真相与良知,道德和法律的惊天秘密渐渐浮出水面…

楔子:有生之年,猝不及防

我第一次见到凌靖,是在“盛世”灯影暗淡的包厢区。

准确的说,是我在包厢里面,他在外面。我们隔着一道门,但是门没有关紧。于是,越过那道狭长暧昧的缝隙,隔着浑浊的空气和迷离的灯光,我们的视线胶着在一起。

我们就那样看着彼此的眼睛,我坐着,他站着。

如果你以为,这是偶像剧里那种浪漫得一塌糊涂的一见钟情,那么我只能悲伤地告诉你,你错了。

我记得那天的音乐很H很热辣,听得人面红心跳。我被人灌得多喝了两杯,歪在包厢的沙发里晕晕欲睡,连那几个少爷带着女伴出去了都不知道。

等文昭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按到他大腿上的时候,我看着他黑褐色的眼睛,还十分天真地问:“到家了吗?”

那天很热,白天出去拍照,为了换衣服方便,穿了一条水蓝色的挂脖露背裙,很清凉的款式。

但穿这样的衣服不适合戴文胸,所以只贴了乳贴,文昭用牙齿咬掉那两个心形的绒布贴片,唇齿厮磨间,闻到他呼吸里淡淡的酒香。我仰起脸,看着头顶幽黄的壁灯,当时还想,家里的灯怎么变成这样了?

太热了,包厢里有冷气,可两个人贴在一起,很快就汗水涔涔。我迷迷糊糊地看着文昭脱掉衬衫,解开皮带,炙热的手掌扣住我的腰。我以为他要洗澡,还主动帮他解开两颗纽扣。直到被他箍在臂弯里,才觉出不对来,想挣扎,却用不上力气,手指抓着他肩膀的皮肤,摸到一层汗。

跟这个少爷相处了三年,尚算知道他的脾性,我沉默,他会为所欲为;我喊停,他就变本加厉。所以…两害相权取其轻,我选择沉默。

就在我像只受伤的小企鹅缩在他怀里,等着被人家吃干抹净的时候,忽然“砰”的一声,我听到背后有动静。

起初以为是电视机,迷迷糊糊转过脸一瞧…我的酒一下就醒了。

直到那一会儿我才明白过来,这不是家,而是“盛世”的包厢。而包厢的门根本就没关紧,留了一条不宽不窄,不仔细看或许看不到,但是站在门口绝对能看到的门缝子。

那我跟文昭,不是一直都在现场直播?

晴天霹雳!

我就这样被文昭带着,糊里糊涂地上演了一场浮华都市的糜烂大戏,可悲的是,因为角度的关系,文昭不会被人看到什么,而我的整个后背都暴露在门口那个人的眼睛里。

显然,靠在墙壁上的男人也被我们吓了一跳。因为我清楚地看到他眼中闪过某种惊讶…或者是不屑的情绪,虽然只有0.1秒。

而这世上向来是无巧不成书,我被那人看到的时候,他也没闲着。

一个穿戴很小姐,姿态很小姐,动作也很小姐的长发美女,正缠在他身上,嗯…非常尽职地为他服务,姿态优雅,动作娴熟,旁若无人,感人至深。

一切,就这样开始…

多年之后,我忘记了很多东西,却一直记得凌靖当时的眼神。

我之所以对那纷乱难堪中的一眼印象深刻,是因为他的眼中有一种让我捉摸不透的东西。那里面没有局促,没有尴尬,没有兴奋,没有挑衅,没有好奇,退却了最初那一瞬的惊讶,他平静得几乎不可思议,仿佛早就料到在某一天的某一刻,我们这些素昧平生的人会相聚在一起…

在远方的黎明来临之前,在未知的死亡降临之前,在世界末日之前,迎接一场猝不及防的命运。

卷一:迷雾

第一章:最美丽的错误

好吧,故事的开头,还是让我们先来说说文昭,我这场“艳遇”的另一个男主角。

他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错误,不过,这个“美丽”要加上引号,表示意思相反,而不是特意强调。

文昭,本质上来说,他来自动物界,哺乳纲,灵长目,人科,富家子系,非典型“富N代”。

不过我一直怀疑,他应该属于兽亚纲,食肉目,犬科,人狼种,而且是不需要外界刺激,自行变身的优良品种。

所以每每到了月圆之夜,按照人狼的变身规律,我总是倍加警惕,等待见证奇迹的那一刻。可惜等了三年,都没看到。

如果你觉得这种介绍过于轻率,我们可以换成另外一种比较正常的,只用一句话便可概括。

文昭,28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拥有用不完的精力和父辈积攒下来花不完的金钱,跟很多世家子一样,他是这个世界最现实,也是最不现实的存在。

文家是满族人,先祖在清朝做过高官,家世显赫。虽然因大时代的变迁曾经家道中落,但文昭的曾祖父是一个眼光独到又颇具魄力的人。在20世纪初期,一战前后那十几年,也就是中国民族实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他成功赚到第一桶金,然后抓住机遇,跟自己的兄弟兴办轻工厂,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二十多个家族企业。

后来新中国成立,文氏一族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抗美援朝的时候捐过飞机,工商业改造又带头实行公私合营。所以在那十年动荡时期,其他家族纷纷落马,善于审时度势的文氏一族却依然可以屹立不倒。改革开放之后,更是与时俱进,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得天独厚的人脉关系,让家族事业在国内国外遍地开花,一时无人能及。

懂得顺应潮流,是文家人的生存之道;善于跟政府搞好关系,更显得他们聪明。游走在商界的老行尊们每每谈起文家,无外乎这几个词——纵横驰骋,独领风潮,根深蒂固,重信守义。

以上内容都是我从文昭身边的朋友那里听来的,都是老掌故了,但鉴于他们个个出身良好,都是眼高于顶很少夸奖别人的角色,所以这些消息的可信度…极高。

但对我来说,听着这些就像听一个遥远的别人的故事,很难跟睡在我身边的这个男人联系在一起。

因为我认识的文昭就是那个样子,不高调,也不刻意低调;不张扬,也不怎么合群;很少谈论自己荣耀的家族史,也不在意别人捧他;不刻意高高在上,但对谁都漫不经心。你说他是富二代也行,说他是富过三代的世家子也行。只要不惹到他,似乎怎么样都行。可若惹毛了他会怎么样?这个我没试过,也没见别人试过,所以我也不知道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总体来说,在我的印象里,文昭是个少爷,更是个男人,床上是男人,床下也是男人,大少爷的“骄娇”二气是免不了的,倒也没见他仗势欺过谁。所以我这个枕边人对他显赫家世的了解也只停留在传说的阶段,没有具体事例让我参考。

人们不是经常说,富过三代才出一个贵族吗?

文昭圈子里那些少爷们每每谈起几个家族的兴衰史,说起财经界的风云变幻,都不约而同地说:“文昭可不是土大款的二世祖,人家是真正的贵族。”

其实,对于这个说法我一直抱有深切的怀疑态度。因为在我有限的认知里,贵族代表了皇权,至少应该是皇亲国戚。

可清政府都倒台上百年了,紫禁城也变成了著名风景区,跟澡堂子般亲民且一视同仁,花钱就能进,中国哪里还有贵族?

如果再往上数数,咱们都来自遥远的原始社会,氏族公社时期,人不分阶级,只分男女。

如果继续溯本逐源,生命来自海洋,我们都是海洋中的氨基酸,等着合成蛋白质,连男女都不用分了。

如果从神学的角度说,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生而平等,那我们都是贵族。

不过这些“歪理邪说”在心里说说就算了,在文昭面前,打死我也不敢说。

还有一点,我总是忘了说,文昭是我的男朋友,唯一的,而我是他的女朋友…之一。

文昭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我因为昨天晚上没有睡好,还躺在床上做梦,但不是美梦,是噩梦,就在我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次从梦中惊醒的时候,电话响了。

我擦擦额头的汗,拿起电话,对方问:“干什么呢?”

“呃,还没起…”

“起来收拾收拾,我一个发小从美国回来,晚上约了秦暮他们,在‘黑池’给他接风。七点开始,你别再迟到。”

我放下电话,从床上爬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洗脸,化妆,弄头发,找衣服。

文昭痛恨不守时的人,认为守时是帝王的美德。而我有个习惯,每次出门的时候总是要忘点什么,或者做错点什么。被人催得越紧,错漏就越大,总是需要半路折回来,将未处理完的事情处理好。有时候是划坏了丝袜,有时候是遗忘了钱包,最离谱的一次是烧水忘了关掉火炉。

所以我总是迟到,也就总是让他不喜欢,这实在是很无奈的事。

文昭说的“黑池”是一家综合娱乐会馆,是圈子里这群少爷和他们的女伴们除了“盛世”之外,最喜欢的据点之一。

尽情想象——这里格调非凡,装修奢华,设施齐全,宽敞明亮,关键是清一色的年费会员制。这一点很重要,充满了贵族范儿和神秘感,很适合那些喜欢跟劳苦大众与世隔绝的都市新贵们。总之,“盛世”有多糜烂,“黑池”就有多高雅。

那天很不顺,出门有点晚,路上又遭遇了堵车。整个城市弥漫在俗世的尘烟中,缓慢而僵滞地移动着。

我看着前面长龙似的车河,心急得一直看表。

载我的的哥人特好,一边以秒速五厘米的速度向前挪动,一边在旁边安慰我:“姑娘,没事,今天堵得不厉害,估计你9点之前一定到了。”

我听了真想哭,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九点之前,我的确到了。只是比文昭要求的时间,晚了近两个小时。

下车的时候,又非常悲剧的,竟然跟秦暮和他娇滴滴的女朋友狭路相逢。

秦暮是文昭的朋友,老百姓眼中典型的富家子形象,仪表堂堂,身娇体贵。但跟文昭不同的是,秦暮天生一双桃花眼,明眸善睐,那双电眼总是为他招来一身的桃花债。他自己来者不拒,相处时柔情万千,分手也简单干脆,身后碎了一地的芳心,可偏偏有人喜欢“前赴后继”。

而他现在的“后继”,就是这位打扮得像“时尚女魔头”似的美女,这姑娘叫夏红日。

这名字其实起的不错,夏天的红日,听着就生机勃勃。但是第一次听到她报大名的时候,我却是紧咬着嘴唇,憋得差点内伤才没笑出声来。

我非常不厚道地做了一个联想:还好不是叫夏白日,否则的话,她真可以去撞墙了。

红日姑娘并不是出身大富之家,但父母都是公务员,家境殷实。她自己是戏剧学院的高材生,算是章某人的同门师妹。所以她不止一次特骄傲地向我们显摆,说形体老师总是夸她姿态多么多么优雅,眼神多么多么到位,动作多么多么漂亮,比当年的“XXX”强多了。

红日姑娘是个好同志啊,除去嘴碎、爱现、虚荣、幼稚之外,其实哪儿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跟我有仇。如果杀人不犯法,估计她第一个毙了我。

说起这段公案,其实我挺冤枉。

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不是故意搂着她男朋友,是她男朋友自己喝高了没站稳,正好被我接到,又正好被她和文昭看到,而我当时也没站稳,所以我们才以及其暧昧的姿势,双双倒在沙发上。

但是人家文昭和红日不信。首先疑点太多,比如秦暮没站稳,为什么我要扶住他?为什么不让他磕死在茶几上?其次巧合也太多,比如我们为什么要倒在沙发上?为什么不倒在洒了满地红酒,堆了七八个酒瓶的地毯上?

我百口莫辩,唯有俯首认罪。从此文昭就在我的不良记录上,除了贪财、迟到、喝酒、爱说瞎话之外,又多加了一笔——勾引义弟,红杏出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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