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恕悲亭建于八十多年前,迄今整修过三次,最后一次乃是吴徽登基,迄今至少已过去了二十余年。

晓晓绕着恕悲亭转了三圈,最后走进亭子里,仰头看了看。主梁断了,木桩断裂处尖厉狰狞地像是猛兽的利牙,亭顶破了个大洞,瓦片全碎了,积雪压在碎瓦上,透过破洞,是一汪湛蓝的天空,蓝得那么无瑕,那么灿烂,没有掺杂一丝半点的杂色。

她觉得有点儿炫目,头颅高高仰着。梁五在亭外着急地喊:“快出来吧,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塌了!”

也许真是应了老头子的一张乌鸦嘴,他的话音还没落,就听喀嚓一声,那碎成渣的残瓦簌簌往下掉,晓晓才挪开脚步,就听又一声巨响,支撑住恕悲亭的四根齐断。

梁五张大了嘴,一声叫喊吓得憋在喉咙里没发出来,眼睁睁地看着眼前的恕悲亭轰然坍塌,活生生地把那个娇小的倩影给吞没了。他佝偻的身板抖了抖,“啊”的声喊出喉,只见砸出一大蓬呛人口鼻的烟尘中有三四条人影搅在了一块,但随即又迅速分开。

“真是胡闹!”晓晓被人搂着腰退到了安全地带,她不去追探方才击退的敌人,只是回头打量紧挨着自己的那个人。

一月未见,眼前的人比之前气色好转了许多,只是仍是显得身体单薄消瘦,她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脸颊,又往下捏了捏他的胳膊:“唉,这几年个子倒是长高了不少,可为什么总不见长肉呢?”

他嘴角抽搐地抖了下,目光死死地望着恕悲亭破烂的残垣断壁,不敢分心去瞧一下怀里不安分的小女人。

但她的手却是越摸越往下,从他的胸前逐渐转移到腰上,终于他忍不住抖着声发出一声呻吟:“姐……”

“阿秀,你为什么总是长不胖?”她不满地捏他的腰,他虽然瘦,但腰腹肌肉却是硬邦邦十分紧,她又伸手,捏了捏他的脸,“这张该死的脸,居然还是长得比我还像女人。”

听着这熟悉的抱怨声,他情难自禁地莞尔一笑。许多次……以前在一起时,许多次她都是用这种语气娇嗔的抱怨,然后一次又一次的拿着罗裙求他试穿女装。

在认识她之前,他并不介意穿女装,但遇见她之后,他便不再愿意扮成女孩子的模样,哪怕她连哄带骗地诱拐都无济于事,她的任何要求他都会无条件的满足,唯独这一件。

“姐,”他终于忍不住收回目光,低下头,“为什么要抛下我?”

他记得,记得她在床头细声叮咛的声音,记得她望着他满身的伤痕落泪的样子。虽然他因为伤势过重,一天之中多数时辰都在昏迷,可他还是能知道她就在自己身边。

为了他,她去求了无眠公子。

可是她却没有等到他恢复清醒的那一刻。

他从鬼门关绕回来时,身边没了舒晓晓,没了舒雪,唯有夙夙,那个满身邪气的女子,在他伤重濒死的半个月里,整整瘦了一圈。

舒秀揽着那细腰的胳膊不自觉的收紧,他有些委屈地重复,如同一个孩子般的不依不饶:“姐,你怎么可以抛下我?”

晓晓轻轻拍了拍他的胳膊,脸上是笑着的,语气却已转了向:“先打发了正事儿。”

方才在恕悲亭内袭击她的人,不能称为熟人,却也并不太陌生。她在山上狼狈逃窜时,这帮人如同疯狗一样追在她屁股后面。

晓晓摸了摸至今仍使不上太多力的左腕,脸上的笑一点一点的冷了下去。

“阿秀。”她低声说,“你帮我做一件事。”

“嗯?”

“在没完成这件事之前,你不许暴露你的真实身份……”

舒秀的唇动了动,晓晓一句话马上截住:“不许说‘不’。”

他无奈地笑:“好。”

“帮我护送这位梁医师离开……那车上的姑娘,伤势很重,只有无眠公子能救得了她。”

“……好。”

“走!”晓晓说话简洁干练,最后“走”出口,她人已如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

阿秀臂弯里猛地一空,望着那远去的人影,不知为何,心里像也是被剜空了一般。

山上风大,吹得石崖峭壁上的残雪打着旋儿的乱舞。

晓晓背靠在冰冷的崖壁上大喘气,身上的衣服被汗浸湿,此时被山风呼呼一吹,似乎连头发都能冻成冰坨。

她的身前是十多名黑胄骑士,清一色的扮相,手握两尺余长、只掌宽的腰刀,刀刃堵住了她的退路,精钢制的刀面锃亮得能照清楚她脸上任何细微的表情。

双方僵持了盏茶工夫,就在晓晓冻得嘴唇发紫时,她突然挥手大叫:“我跑不动了,要杀要剐,麻烦请你们老大出来!”

黑胄骑士们岿然不动。

她一屁股坐在地上:“你们追了我两次了,这一次居然逼得我崖都没处可跳,我服了,你们说咋办就咋办吧。”

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声音闷闷的,听不出是开心还是生气:“押她回去!”

勇王

她已经盯着他看了半个多时辰了,可对方依然面不改色地埋案披览,连眼梢都不给带一下,仿佛房里根本没有她这号人物存在。

平心而论,他长得委实不丑,眉目生得虽不如吴人那般文气,也不如齐人那般秀气,却自有种草原上男子的英气。他肩阔背宽,哪怕这会儿正坐在书案之后,也难掩身上散发出的英武气息。金国是个崇尚武力的国家,全国上下武风盛行,男子自幼习武,即便是女子,亦能跨马挽弓,捕猎放牧。金国耕地少,沙地多,虽然过着牧猎生活,但就甘泉牧草的丰硕又远不及晋国,是以每逢入秋季节,国内粮草不济,便靠侵掠边境,抢夺吴国百姓的财物以度冬日。吴人数十年经受这种骚扰,国人称其为“打秋丰”,每年一到入秋,便到两国关系紧张,边境驻守军队戒备之时。

和同样以游牧为生的晋人相比,金人更显粗犷蛮横,试问一个国家,如果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偶有邦交书信往来,或使用晋国文字,或使用吴国文字,这样的一个野蛮民族,又怎会令人瞧得起?

吴国文化底蕴源远流长,但比之酸腐气息,行事处处讲求有规有矩,十分排外的齐人相比,又显出其包容百家的大度。

晓晓走南闯北,游历各国,其中也见过不少金人,总的印象便是识文断字者甚少。这会儿见司寇觉伏案看着羊皮图卷,案上居然也似模似样地摆放了文房四宝,且砚是楚砚,笔是齐笔,墨是吴墨,只剩那纸,不是陈国出产的贡品雪浪纸,而是金国特有的羊皮卷。

晓晓虽然手脚被绑,嘴里塞了胡桃绑上了宽布条,但幸而进了这书房后蒙头的布袋子被摘了去。她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一圈,把这间房的大致布置默记于心。书房布置还算雅致,窗有四扇,分别位于东南两侧,门在北侧,离书案的位置有点儿远。书案靠西墙而设,墙上悬着一柄古色古香的宝剑,剑鞘上镶嵌着红蓝宝石数枚,剑柄垂红缨流苏。

晓晓的目光在那宝剑上停留了下,眼神里满是嘲弄的笑意,虽只一瞥而过,司寇觉却突然抬起头来。

“怎么,觉得这剑不好看?”

她“唔唔”哼了两声。

“其实是挺好看的,只是好看不中用。”

他从书桌上抓起一把短匕。说是匕,但那造型打造仿的却是宝剑样式,并匕柄及匕身不及一尺,外鞘用白蟒皮硝制而成,看起来如同稚童的玩具。

晓晓“唔唔”发出两声,双腿并拢蹦跳到书桌前,摇头晃脑。

他轻轻握住剑柄,抽剑出鞘。没有利器出鞘时发出的龙吟声,那短匕无声无息,甚至无形无影。

司寇觉眯起眼,他的眼睛本就狭长,这一眯,真是教人越发看不透他的眼神。然后,他转身从墙上摘下那柄宝剑,将剑身抽出三寸,同时左手握住那柄短匕,很随意的一挥,只听“当”的一声响,却是那奢华名贵的宝剑无声无息的断裂后,剑柄跌落在地。

短匕再挥,这次却是连剑带鞘的把那剩下的半截断剑如同切割豆腐般切成了三四段。

司寇觉“呵呵”一笑,喉结上下滑动,眼里满是玩味的笑意:“你能跟我讲讲,这小玩意是哪得来的吗?”

晓晓待嘴上的布条一松,便一口将口中的胡桃吐在了地上,因为两条胳膊被反绑在身后,她便用肩膀蹭了蹭唇角溢出的口水:“哎哟,嘴都麻了,真看不出来你讲吴语倒是挺顺溜的。”她大着舌头甩头晃脑,眼角飞快的扫过桌上的那张羊皮卷,果然没有意外的发现是一张标注着晋国文字的吴国疆域图。

司寇觉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抚摸匕身,那匕首轻盈小巧,通体通明,宛若琉璃般晶莹剔透,质地却有不同于琉璃的易碎。

“名字?”

她嘻嘻笑,假装没听见。

“名字。”他并不抬头,仍在专心致志地拂拭匕首。

“我饿了。”她腆着笑脸,眯弯了眼眸,酒涡若隐若现,“可否再赏碗牛肉汤喝?”

“名字!”

“牛肉汤。”

他猛地将匕首还鞘,抬头冲她咧嘴温和一笑:“牛肉汤是么?好名字!”

晓晓眨了眨眼。

“牛肉汤,以后你跟着本王如何?”

晓晓沉默未语。

“牛肉汤,你应该知道我是谁,但我却不知道你是谁。不是我不想知道,而是我即便逼你说,你也未必会说实话,对么?其实我有数百种能叫人生不如死的法子,但我却不想拿你当试验。你长得不算丑,我对女人,向来不愿意下狠手。”

晓晓低头看着书案上的砚台,砚台里的墨汁未干,墨汁黑亮得能清晰地照出司寇觉的倒影。那个端坐在书案后,一脸敦厚地说,不愿意对女人下狠手的男人,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的不敢相信纵容手下施暴,下令梳洗之类的残忍之事是出自于他的口中。

他的表相太容易蒙蔽人。有时候你明明知道他在撒谎,但是看着他的眼睛,你会觉得他说话的语气,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带着真情实意。

晓晓不敢抬头,她一贯爱笑,但此时真是连一丝虚假的笑意都维持不出来。

良久,她终于开口:“把匕首还给我。还有,我真饿了,想喝牛肉汤。”

司寇觉是司寇擎苍的第八子,生母不详,他自幼在延熹宫长大,彼时延熹宫主位乃是圣眷隆宠的萧贵妃。唐皇后驾崩后,后位空置三年,最后立了萧贵妃为后。萧皇后膝下有二子,分别是排行第十二的司寇婴和第十五司寇忱,司寇擎苍爱若心肝挚宝。司寇觉虽是庶出,但因为养母地位尊崇,他自幼与司寇婴、司寇忱两兄弟同食同寝,比之其他庶出皇子而言,他的待遇要优渥出太多太多,所以即便是在父皇跟前,他这个庶出的第八子也比其他皇子更得体面。

而这一次,作为庶子中第一个得到封王和采邑的皇子,虽被遣到远离故土的吴国临沂郡,但因为之前有了司寇忱的那句“吴国好,乐无穷。”使得司寇觉再次在诸皇子中倍受关注。

洪王司寇冽在永济城住了小半月,终于将整座城池搞成了了无人气的死城,存活下来的吴国百姓仅余一成。司寇觉对长兄喧宾夺主的行为未曾别置一喙,倒是他底下的几个心腹将领深觉洪王欺人太甚,太不把这个弟弟放在眼里。

“八爷,翻过这座山头绕过去应该就是聿陵峰了!”

山顶风大,胡克几乎是用吼来完成这句话的,宛如钢针般的络腮胡子上挂满了雪花,远远看去白乎乎的像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儿。

司寇觉裹着鹤貂毛皮织就的短氅,雪花沾上便落,逆风站在山道上,一双眼眉压在裘皮帽檐下,默默地点了点头。

他们这队人大约有四十多人,清一色的黑胄披风,前天清晨开始进山,到现在为止已经在姑射山中转了几个峰头,看架势是在找什么东西,可实际上晓晓觉得其实他们始终在原地打转,毫无斩获。

一只通体白色的海东青在云烟缭绕的山头盘旋,隼鸟独有的锐利叫声在空旷的山谷间回荡,震得山头积雪簌簌直落。

彼时已是二月,山下早已春暖花开,然而姑射山顶的几大主峰却仍是冰雪笼盖,氤氲环绕。

晓晓啃着干粮,一双秀目来回在那群黑胄武士身上穿梭,孰不妨背上被人狠狠推了一把,若非她下盘马步功夫底子不错,脚底打滑,早一个骨碌滚下山坡去了。扭头一瞪眼,却发现司寇觉一双眼犹如海东青般冰冷犀利:“如果你打下山的主意,我可以帮你。”

晓晓一愣,转瞬弯了眼眸,咧着皴裂发白的唇笑道:“哪能呢。好容易爬上来了,就这么无功而返多可惜呢。”

司寇觉眸光更利,狭长的眼线微眯:“的确是个聪明的女人。”

晓晓用手背蹭去嘴角碎屑,对司寇觉凉飕飕的恭维话赋予淡淡一笑。第一次与之邂逅小木屋便是因为迷路山间,当时木屋外鲜血淋漓,显有恶战发生,且二人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他却能在甫见时便起了杀机,欲致她死地。

司寇觉身为堂堂金国八皇子,只身游荡于山间已是匪夷所思之事,如今又带人进山,搜寻山野,说他没什么目的,只怕傻子都不信。

姑射山有三大主峰,九小峰,峰峦迭起,九峰环抱,寻常猎户为谋生计也只敢在外围活动,不敢越雷池一步。晓晓上次坠崖的地方位于半坡山,属姑射山附属山丘,地势并不算高,但这一次攀越的却是传说中的三大主峰之一的聿陵峰。

聿陵峰之所以称之为传说中的主峰,是因为迄今为止,并没有多少人真正见识过它的真面目。过去数百年,聿陵峰在一些奇闻轶事的文献中偶有提及,无非说其常年笼罩在茫茫云雾之中,山径难觅,无人能往,所以一些古典文献中常以“神秘莫测”四个字来形容,故名“缥缈峰”,直到八十余年前,战神钟聿楼薨逝——钟聿楼精通风水相术,文治武功,无所不能,传闻其在生前为自己选定阴址,指明姑射山缥缈峰为其百年归栖之地,太祖吴备为完成其生前遗愿,大兴土木,耗费国库泰半积蓄,历时二十载,终于打通缥缈峰腹地,建造了规格不亚于帝皇陵寝的墓葬。至此,民间流传,逐渐将缥缈峰唤作了聿陵峰。

胡克之前所说的山头看着距离近,但真要翻越过去却相当不易,山上无路,只能披荆斩棘勉强踩出小道,还得不时的观察天空,以免在山林中走迷了路。再往前走,越发发现树林茂密,盘根错节的蔓藤树枝,根本容不下马匹通过。最后他们只得将辎重从马匹上卸下来,肩扛背负,然后把十来匹马栓在树干上,做好记号。

司寇觉身上的短氅被荆棘勾破了好几口洞,但他气定神闲,一丝狼狈样都未曾流露。晓晓一边跟在他身后,一边不住打量他,发现这个人很奇怪,明明性情暴戾,偏偏从外表在看一副敦厚可亲的神态,他的属下个个都奉他为神明般推崇,只差没时刻把誓死效忠的话挂在嘴边了。

“拿着。”出神间,司寇觉一个转身将一只灰色包袱丢了给她。

包袱里除了水囊和肉干外还有一些火镰、绳索之类的东西,她眨眼工夫便将包袱翻了个底朝天,然后毫不客气地斜绑在自己背上。

“你最好还是将我的匕首还给我,这再往深处去不定有什么凶禽猛兽,我总要有个趁手的兵刃防身。”

“然后呢?”

“什么然后?”

“然后我再来防着你?牛肉汤,你可比凶禽猛兽可怕多了,那些畜牲没你脑子好使。你那颗脑袋里装了太多鬼主意,我若真给你防身的兵刃,只怕最后刀口对着不是畜牲,而是我。”

晓晓嗤地一笑,加快脚步超越他:“其实……你不觉得你比畜牲还不如么?”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她已经跑到队伍的最前头,她回头一看,司寇觉并没有追上来,甚至连一丝怒意都没有,仍是步伐扎实的走在队伍中间。

胡克手上握着一柄月牙镰刀,和三名黑胄武士一边辨认方向一边劈道,见晓晓挨近,他只是将眼皮抬了下,然后就没声了。

晓晓眼珠滴溜一转,笑问:“敢问胡大哥在军中是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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