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都安静得很,隐约听得见明月峡里的流水缓缓地漫过岩石,声响潺潺。
他从光亮的地方走进了一边的黑暗里,阮尽欢转脸看他,却猝不及防被他拉进了黑暗之中。
“……”不知道该说什么,黑暗里,他攥住了雁流水的衣角。
他的脸被一只冰冷的手掌抚摸着,他浑身僵硬,一动也不动。
“阮尽欢……”
不是嘲讽的“阮大先生”,或者是冰冷的没有感情的“阮四当家”,而是柔肠百结一般的叹息,在即将离开的此刻,他终于舍得喊他的名字了么……
雁流水手背上感觉到了温热液体的低落,他的手指指腹一如既往地粗糙,摩挲着他的脸颊,白皙柔嫩的皮肤在掌下隐约有升温的迹象,他都没有哭泣,阮尽欢又何必落泪?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雁流水身周的血腥味是怎么也散不去的,可是一向厌恶这个味道的阮尽欢此时内心却十分平静。
雁流水的心底却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因为阮尽欢毫无抗拒的反应,让他生出了一种不知是不是错觉的冲动,他想靠近他。气息贴近,黑暗里睁大眼能够看到对方模糊的轮廓。
可是终究还是止住了,再不前进半分。
他放下手,抹掉阮尽欢脸上的泪,却坐在了峡边壁下,峡里的溪泉水就从脚边淌过。
他拉了阮尽欢坐在自己的身边,两个人似乎是靠在一起。
“雁流水……”阮尽欢也不知自己刚刚为什么落泪,很丢脸吧?雁流水肯定更看不起他了,那一晚骂他卑微,刚才还帮他抹泪,他阮尽欢活了这么多年,似乎脸全丢在了雁流水面前。
雁流水听到他的声音,很轻。他回应的时候声音也很轻,峡外面还有人,也许是怕被发现吧。“出了这明月峡,我便不是雁流水了。”
“可我希望你永远都是雁流水。”他们两个人之间打着只有对方才知道的哑谜,雁流水,晏行云,这二者之间的转换,为什么忽然之间让他觉得伤感了呢?
雁流水不说话,他的掌心还带着伤口,隐隐作痛,连带着心口都疼起来。永远都是雁流水么……可惜,他从来不是雁流水。雁流水这个名字只是虚假的掩饰,他自己很清楚,阮尽欢也很清楚。
“你在说胡话。”
“我不想说胡话。”阮尽欢埋着头,声音有些哽咽,黑夜容易使人卸下伪装,变得脆弱。
“那便不要说话。”他现在很害怕听到阮尽欢的声音,有的事情,只有临到头了才会明白始末。雁流水不想听到阮尽欢的声音,只是现在不想,如果他还能活着回来,他想留到以后去。
“……”不想听他的话,那么他就沉默好了。千言万语,说也说不完,又何必再说?
雁流水现在很需要安静,黑夜的安静。
月亮斜斜的从一边慢慢地滑到另一边,阮尽欢倚着峡壁,把冰冷的岩石都靠得温温热热,他意识有些模糊,半睡半醒之间,那熟悉的血腥气又萦绕着了。
他半盍着眼,黑暗里本来就看得不太分明。
有两片温热的东西忽然之间贴着他的嘴唇,然后逐渐变得火烫。
然而只是一会儿,那人便退开了。
有力的双臂轻轻地环着他的腰,拥他入怀。一片的都是温暖。
他是在梦中么?
阮尽欢是真的看不分明,也不愿看分明。
雁流水的声音也是不分明的,似白雾茫茫的早晨一样朦胧沙哑,然而他听得却很清楚。
“我信你,你没有……”
曾经他很愤怒地站在雁流水的屋前,向着里面喊着他压抑了三年的声音,他没有——可是雁流水那时没有回应他。
雁流水说,我信你,你没有。
不知何时,脸上又是一片的冰凉,阮尽欢的视线模糊起来,有人从他身前站起来,他身周又是冰冷的一片。
夜晚的寒气一下就涌了上来,让刚刚的拥抱给予他的热气全部消失。
昂藏的身影逐渐走远,寂静的明月峡的夜,听不见脚步声。
然而阮尽欢心里的脚步声却是如此清晰——雁流水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大约是三年前,他还是整个东朝最大的军队里军器监有名的大先生,他会很多东西,制作武器,研究炸药,发明雷火弹,那么多人崇敬他,喜欢他,也有很多人嫉恨他,可是那些东西都不能影响他。
本来只是很多单纯地研究着他喜欢的东西,却不想名声传得远了,问题也就来了。
彼时,他是晏老将军独子晏行云将军麾下的大先生,很多兵士都喜欢跟他待在一起,他从这些兵士的口中得知了自己顶头上司晏行云的一些消息,他开始好奇,晏行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终究还是没有见到。那个时候,跟晏行云齐名的唯有一个镇南王府大公子夏临渊,青岚之战,便是当今东朝最出色的两个年轻人之间的对阵。
他新研究出的威力巨大的火药即将被运到前线,支援晏行云,可是阮尽欢想不到,前线传来的消息让人绝望——晏军全军覆没。
青岚埋着玉的土里埋了尸体和鲜血,无数英魂无家可归,青岚的玉,也许就是这样才年复一年地染上了血色吧?
他那时不知道到底是出了什么差错,二十万大军为何全军覆没?那个夏临渊果真如传说一般惊采绝艳至极吗?
连晏行云都无法与之匹敌。
之后就是逃难的日子,镇南王拥立四皇子,从江北发兵,没有了晏氏父子的勤王之师,镇南王军推进的速度惊人地快,阮尽欢下属的军器监很快地土崩瓦解,他知道有人要抓他,可是他跑得很快,一路穷困潦倒,一路风餐露宿,一路颠沛流离……他冒着风险上阴风十岭的时候没有抱着活的希望,不认识路的他被这里迷宫一样的道路绕得头晕,最后体力不支晕倒在地,醒来一睁眼,却看到了雁流水。
彼时,他还不知,雁流水就是晏行云。
行云,流水,然而此晏非彼雁。
阮尽欢睡着了,浑浑噩噩,昏昏沉沉。
斜月西沉了,天要明了,贪狼已经不亮了。
他醒来,捧了涧里的水净脸,离开时向着明月峡那一头一望,看不到一个人,却有着浓烈的血腥味。
那边的官兵,大约也是永远也睡不醒了。
出了峡,微微眯着眼,似乎不太适应这已经有些明亮的天色。
“薛忘音……”很是诧异,却又很是感叹,薛忘音竟然站在峡口等他。
薛忘音织金的黑袍上看不出是不是有血迹,不过有没有血迹已经无所谓了,一个洁癖的家伙都能忍受,他又介意什么呢?
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还跟以前一样,阮尽欢张开双臂,笑看着他:“喂,薛二爷,我走不动,你背我回去吧。”
薛忘音无奈地笑笑,弯下腰,真的背了他走。
阮尽欢趴在他背上,手抱着他的脖子,回看了明月峡里的黑暗一眼,弯着唇,也不知在想什么。
阴风十岭的云气涌动着,阳光穿透雾霭,明净似水,洒落在他眼底,一片难言的清澈。
作者有话要说:二爷啊……
☆、第三十三章 推倒重来
雁流水走的那一天,于羡也失踪了。就连那个被阮尽欢怀疑过的小鬼卢千里也消失不见。
财神寨的当家的只剩下了三位,薛忘音,颜沉沙,阮尽欢。
寨子里还活着的人,死的死,伤的伤,后山又添几座新坟。
这些天,官兵没有再攻打,只是封锁了阴风十岭周边进进出出的通道,山寨里肯定是人心惶惶,可是阮尽欢出乎意料地坚强,他告诉薛忘音,自己其实就像一只打不死的蟑螂小强,压力越大,他越要生存。
如果可以,说不定财神寨能够坚持到他回来的时候。
阮尽欢每天起得很早,然后笑嘻嘻地在寨子里转一圈,山贼们就算再愁云惨淡,见了他也会笑逐颜开,阮尽欢从来都是寨子里最会搞笑的人。
然而每次看到阮尽欢笑的时候,薛忘音跟颜沉沙就会笑不出来。
今天也一样,阮尽欢蹲在饭堂前面的地上,周围围了一圈人,时不时就爆发出一阵哄笑声。
“有一天,一个神经病拿着一把刀,在街上追着一个人,终于把那人逼到了死胡同,神经病问那人:‘一加一等于几?’那人颤抖着小心翼翼地回答:‘二……’神经病毫不犹豫一刀捅死了他,说:‘你知道得太多了。’”阮尽欢说完,看着众人的表情。
所有人先是很无语地互相瞪了半天,然后才逐渐地一个一个笑开。
“尼玛啊,知道得太多啊……哈哈哈……”
阮尽欢笑看着所有人,一回头就见颜沉沙跟雁流水站在一起在不远处看着他,他站起来拍了拍手,“明儿咱们接着讲啊,先回去吧……”
然后他向那两个人走去。
距离官兵围剿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这些山贼们很奇怪地都没有询问于羡与雁流水的下落,似乎这两个人从未出现一样。
“最近似乎大家都闲得慌啊……”无聊的开场白,内含的意味却有些凄惶。阮尽欢苦笑了一声,“你们两个刚刚干什么那样看着我?”
“看看阮四当家你脸上的面具又厚了多少而已。”颜沉沙不动声色地嘲讽。
薛忘音暂时没有说话,阮尽欢瞥了颜沉沙一眼,耸了耸肩,接下来却去看薛忘音了,他道:“我总觉得你有话要对我说。”
薛忘音一笑,点头,“我要出去探探消息。”
“一去不回了怎么办?”犹记得上次,阮尽欢说要在寨子里等他回来,可是到头来却是薛忘音在明月峡口等他回来。现在情况已经不能再糟糕了,他还要出去?
“寨子还在这里的。”他是财神寨这一场风云的旁观者,本来是可以置身事外,可是他发现置身事外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这一天,薛忘音也走了,穿着他很华丽的织金黑袍,袖子里藏着一片薄薄的柳叶刀。
阮尽欢跟颜沉沙坐在台阶上,看着西沉的暮色。
“你还不肯说自己是什么人吗?”阮尽欢看了好久,忽然问他。
颜沉沙从袖子里摸出阮尽欢送给他的那块青岚玉,细细地把玩着,不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道:“你以为薛忘音能够走得了吗?”
“你原来知道。”看样子颜沉沙已经看出来了,是他叫薛忘音现在走的,其实……今天若是不走,可能就再也走不了了。青岚那边,再大的战事也不会拖很久,战事一长,东朝必定动荡不安,那不是那两个人想要的结果。所以,青岚那边,必然是速战速决。
“外面埋伏重重,他去送死吗?”颜沉沙眼也不抬,语带讽刺,“记不记得我曾问你,糖醋活鱼半路醒了怎么办时,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只能怪它该醉的时候不醉,运气不好。”颜沉沙是在暗示自己就是那条在不该醒来的时候醒来了的鱼吗?
“颜沉沙,你知道,这个世上总有那么多人想着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可我阮尽欢,从来只是想当一只快乐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也无所谓。”可惜没有那么多的想当然,想的事未必就是能够做到的事。
“你或许是过街老鼠,可是并不一定快乐。”颜沉沙为他这句话怔神了很久,才缓缓说出自己的看法。
过街老鼠,做自己想做的事,随心所欲,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可是快不快乐,除了他自己,谁又能知道?
“不快乐,是因为我还不是一只合格的过街老鼠。”话题不知不觉扯得太远,阮尽欢不想跟颜沉沙讨论这么哲学的话题了,他还有一些问题要抓紧时间问,他怕再迟了,就没有机会再问了。
“你为什么要帮……于羡?”还是暂时对那个名字保密吧,现在阮尽欢自己也不想听见这个名字。
颜沉沙似乎早就猜到阮尽欢会这样问,他的眼神很渺远,滑到很远的天边去,“我说过我上山来的原因的。”
“曾经的状元郎来当山贼,不觉得太委屈吗?”早就知道颜沉沙的身份不简单,只是更多的却什么也不知道。
颜沉沙,三年前的新科状元,却恰遇乱世,后来一家遭遇意外,竟被歹徒灭门,状元郎不知所踪。
要不是阮尽欢记性好,也许早就将这件事忘到了脑后,然而该想起的时候必定是要想起的。
颜沉沙曾经说,他是读书人,死了老婆,想要造反,所以上山来。
他的确是读书人,然而是读书人之中最顶级的,他没有老婆,却曾有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他是想要造反,于羡不就是会造反的人吗?他上山来的目的,绝不单纯。
“阮尽欢,我总觉得你知道真相会恨我,所以现在我不想告诉你。你比我更清楚,有的人心里就是藏着那些压不下去的念头,这些念头像是魔鬼,逼着人一步一步走自己不想走的路,他们没有勇气去当一只快乐的过街老鼠,所以注定了只能自己痛苦地承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颜沉沙想起后山那树林里的小坟堆,里面埋着的,是他一家十四口血亲的骨灰,那是他上山时带来的。他上山比阮尽欢迟,可是也有近两年了,然而他从来不曾忘记这一笔血海深仇,他缺一个报仇的机会。而于羡,承诺了他这个机会。
生死,道义,气节,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又算得了什么?他已经无法顾及那么多了,世上不能两全之事太多了。
“你这叫做背叛吗?”偌大的一个山寨,就要这样分崩离析。
罪魁祸首们走的走,剩下的却还坐在这里像没事儿人一样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