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伙脱了自己的帽子揣兜儿里,脑门上就剩下两三撮头发在风中摇摆。
“偷手机贼!就那个秃顶!大家帮帮忙!”
就不信你还能突然长出头发来!
两个好心的大叔将秃顶贼拦住了,林可颂刚要上前去说谢谢,谁知道那两个大叔却将秃顶贼拦到了身后。
“我所这位小丫头,你说别人偷了你的手机?你手机什么样的?你给形容一下?”
“那是我朋友的手机,我没看清。”林可颂喘了口气。
“姑娘,这就是你不对了。你嚷嚷着要抓偷手机的贼,可这会儿又不知道手机长什么样儿,这就无法分辨他身上的手机到底是不是偷了你的,还是本来就是他自个儿的了!”
林可颂总算明白了,这几个人是一伙儿的!只是她林可颂也不是好惹的!
当初在大学里,宋意然忽然发了疯要去学什么跆拳道,还把她给拉上了。结果这家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就坐在一旁喝果汁泡妞了,反倒是林可颂练出了些名堂。最后宋意然的总结就是:林可颂不仅仅是他的兄弟,还是他的保镖!
林可颂是有信心将秃顶男踹上天的,但是再加这两个同伙……她是不会自不量力的。
路过的行人们同情地看着她。
那秃顶男笑了笑,转身就走进小巷里了。
林可颂好汉不吃眼前亏,就不信你也没个落单的时候!
她转身骑着自行车走了,但却是绕到了巷子的另一头,耐心地等着秃顶男吹着口哨走过来。而他的同伴还在巷子与大街的交界处晃悠着,似乎是提防林可颂再度找上来。
白痴!现在可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了!
林可颂猛地窜出来,一抬腿就踢在那秃子的肚皮上,对方差点没吐出来。她一把拎过对方的领子,气势十足将他摁在墙上,“我手机呢!”
“你……你小心我兄弟们过来……”
林可颂的余光望了望巷口,他那两个傻瓜兄弟正背对着他们抽烟呢。
“干嘛?等你兄弟过来看我揍你啊!”林可颂扬了扬拳头,“信不信等你兄弟过来,你就成猪头了!手机呢!”
“在……在这儿呢……”秃子就要去摸自己的口袋。
林可颂可没那么傻,这家伙要是掏的是匕首那还得了?
“我自己来!”林可颂亲自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部蹭亮的新款手机,明摆着就不是这秃子的风格,“这是你偷的那部吗?”
“是……是……我就偷了这么一部……今天刚开张……”
林可颂可不傻,她顺带取出自己的手机,给这家伙照了张相,然后用恶霸的语气说:“你给我听好了,你要是再敢偷手机,或者带着你那帮弟兄来找我的麻烦,我就把你照片发到公安局备案去!”
“别啊!姑奶奶!不偷了!不偷了!”
林可颂哼了一声,看了眼巷口,再抬手看了看时间,那里是有摄像头的,刚好能把自己追贼却被贼的同伙拦住的录像。她才不相信这家伙狗能改得了吃屎,铁定继续偷。她一会儿就去警察局报案去。
转过身,跨上自行车,林可颂回去学校门口找江千帆。
一边骑着,一边想着自己刚才特别英勇的那一幕。
唉呀……勇揍偷手机贼什么的,这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吗?
自己这样一点也不温柔小鸟依人。
这要是楚婷遇上同样的事情,早就在一旁尖叫等着宋意然给她追手机去。
啊……不,宋意然那厮是不会去追手机的,他只会说:没关系,再买个新的……
而且自己这次是真的运气好。万一秃子的同伙一直和秃子在一起,自己根本追不回手机。而且万一他们发现了,冲回来,自己也只有骑着自行车逃跑的命。
唉,她还真不该头脑发热去追什么手机呢。应该带着江千帆去报警。
林可颂正在脑子里想象江千帆坐警察局里的表情时,前车轮压着个小石子儿,车轮一歪,林可颂哗啦一下栽了下去。
自行车轮子呼啦啦旋转着。
林可颂的嘴巴却咧到了一边。她两只手的手掌火烧一样地疼,抬起来一看,手掌被擦破了一大片。她仰头叹了口气,坚强地站起身来,取了餐巾纸垫在手掌心,骑上自行车,继续去找江千帆。
等到她回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半了。
炸臭豆腐的摊子正在收摊。四周早就没了江千帆的踪影。
☆、暗恋的味道=冰糖葫芦
林可颂的心脏往下沉了一下。她也没离开太久啊!人怎么就没了?
“老板!刚才有个长得挺好看的男的,眼睛看不见的,就站在这个位置,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哦,我看见他过了马路,去对面了!”
“他……自己过的马路?”
“是啊。”
“真是不要命了!”林可颂赶紧骑到了对面。
对面是一排文具用品店还有书店什么的。林可颂挨着个儿找,还是没找到。
背上都急出汗水了。
搞什么啊!不是让他在原地等着她吗!他自己过什么马路!乱晃什么!
手机都没了,让人怎么联系到他!
“原地等”这三个字他听不懂啊!
林可颂将所有的店面都问了一遍,心急如焚想着是不是要报警了,终于一个小卖部的老板对她说:“你要找的那个人好像去了那个什么慕枫咖啡馆!”
林可颂差点没给老板跪下了。
她急匆匆去了咖啡馆,将自行车往门外一靠,就三两步上了楼。
看了一圈,终于在靠窗的位置看见了那个淡然自若冷若冰霜的江先生。
依旧清俊的面容,精致到挑不出任何瑕疵的五官,日光倾斜着落在他的鼻尖,覆上一层暖意。
就连他的冷漠疏离,丝毫无法让人心生不悦,反倒是多了一丝神秘感。
对方的面前还放着一杯柠檬水。
江千帆拿起杯子,放在唇间抿了一口,天经地义到仿佛他的世界里,林可颂就是空气。
林可颂那个气啊,就像火箭要升空一样。
她用力地在江千帆面前坐下,憋着一股气说:“我不是让你在原地等我吗?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江千帆的脸上没有丝毫觉得自己做错了的表情。
“我不喜欢臭豆腐的气味。”
林可颂朝天翻了个白眼,心想我还不喜欢你呢!
“那如果我找不到你怎么办?”
“你肯定会找到我的。”
“为什么?”
“为了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
林可颂有种又被插刀的感觉。
她今天憋屈了一天,仍旧愿意回来找他,还真没记起来那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
“你的手机。”林可颂将对方的手机从桌面上滑过去。
这家伙慢条斯理地取出纸巾,擦拭着手机。他的手指很漂亮,颔首时,有一种令人莫名心动的美感。
这还是林可颂第一次这么仔细地近距离看着他。
“你是要这里吃点什么东西?还是去吃姜丝排叉?”
林可颂已经有些累了,声音也是恹恹的。
“这里的咖啡很劣质。闻气温就知道苦涩不醇厚。刚才端过去的点心还留有淡淡的面粉味道,说明在烤箱里时间不够充分。水平如此,我是不会在这里吃东西的。”
江千帆将手机放回口袋里。
林可颂按了按脑门,她就知道,这里也不会符合江千帆的品味。她也想像火山爆发一样大发一顿脾气,但是当她的目光触上江千帆宁静的眉眼时,她发觉自己爆发不起来了。
他就像山谷云雾之间的湖泊,任你地动山摇,他顾自沉静。
“你在生气。”江千帆仍旧面无表情。
感谢你知道我在生气。
“我好不容易帮你把手机追了回来。你人却不在原地等我。你要是我,什么感觉?”
“我付你的是导游费,不需要你去帮我追手机。”
又是一刀,正中红心。
不过林可颂已经连疼的感觉都没有了。
“哦,我知道了。下次不追了,走吧。”
希望你一出门,手机就被偷掉!到时候就是跪着求我给你追回来,我也点杯柠檬水慢慢喝!
林可颂起身,拽着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带着他下了楼梯。
当他们走到楼梯底部的时候,江千帆忽然顿住了。
“怎么了?”
“你受伤了。”江千帆忽然问。
林可颂心想你不是看不见吗?难不成你还能知道我手掌磨破了?
“哦,骑自行车的时候摔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
林可颂心里涌起了一点点的委屈。不过,如果对方是宋意然也许还会赏她两条OK绷。但是这位唯我独尊的江先生……不被插刀就好。
“我闻到血的味道。”
林可颂看了看自己的掌心,那么点血丝他都能闻出来?
虽然听说盲人虽然失去了视觉,但可能其他感官会更加敏锐,但也不至于敏锐到这个地步吧。
“去一趟药房,清洗一下。”
这算是林可颂陪着他的这一天里,这家伙说得最有人性的一句话了。
这附近就有一家小药店,林可颂买了瓶双氧水,淋上手心的时候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她的目光瞥见站立在窗边的江千帆。
他的表情是肃然的。
窗外的车灯灯光一排一排掠过他的脸庞,而他的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明明是个凡人,却偏偏有一种居高临下,世间万物不为所动的气势。
她知道用“美”来形容男人是很奇怪的。
但是那一刻的江千帆,让她有一种淡泊而美好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