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觉得挺浪漫的啊。‘永远’本身就是个浪漫的词啊。”

呸,如果我说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个脑残,你还觉得浪漫吗?

林可颂歪过脑袋不理对方。

宋意然将林可颂和行李推出了通道。

不少人带着花、宠物、甚至于气球等待着自己的亲友。

林可颂放眼望去,开始寻找自己熟悉的脸。

一个略胖的中年男人正举着块板子,一个一个地看着托着行李的旅客。

“可颂!可颂!这里!”

“叔叔!”林可颂见到了自己的叔叔,差点没从行李箱上栽下来。

还好宋意然一把将她捞了回来。

“小心一点。”宋意然低下身,侧目看向林可颂。他的手臂稳健而有力,她在他的怀抱里仿佛根本没有重量。

他的眉心难得蹙起,林可颂知道自己差点摔下去的时候,这家伙是真的担心了。

林可颂下意识别过脸去。

“我叔叔在那里呢!”

“看见了看见了!你们家的人眼睛眉毛都一个样子!看着你的叔叔,就知道等你中年发胖之后会是怎么个样子!”

“切!”

林可颂连行李都不管了,和叔叔抱了个满怀。

原本还有些不踏实的心,看见叔叔在人群中等待自己的样子,就完全安稳下来了。

林可颂与叔叔寒暄了两句,看向宋意然的方向。

“喂,要不要我叔叔送你一程?”林可颂知道宋意然来之前就已经租好了公寓。

“没关系,我在这里也是有朋友的。”

宋意然推着行李朝着相反的方向而去。

一个额高眼深的年轻人朝着宋意然跑来:“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他看起来像是混血儿,与宋意然十分热络地碰拳,看起来相识已久。

林可颂好奇地打量着对方,宋意然的朋友几乎没有几个,她都认识。但这一个,她从没有见过。

而林可颂身旁的叔叔也望了过去,露出了不解的表情:“那个……好像是……”

“好像什么?”林可颂狐疑地望向叔叔,“你认识宋意然?”

“啊……不,来接他的人……像是某个我认识的人。是我看走眼了吧!”

而宋意然也回头朝林可颂挥了挥手,做了一个“别忘记打电话”的动作,转身与朋友离开。

林可颂在心里笑了笑。这个家伙,无论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都能享受属于他自己的精彩。

叔叔开了一辆面包车来接她,车子里还有各种酱料以及食物的味道。

“丫头,别介意啊!这车子是又运吃的,又运人,味道有点重!”

“没关系!叔叔你来接我,我已经很开心了!而且我就喜欢重口味!”

林可颂趴在窗沿上,看着窗外与国内截然不同的街景与行人,充满了好奇。

“本来想带你四处逛逛,但餐厅实在太忙了!等到有空的时候,让你的堂妹克莱尔带你到处转转。什么自由女神像啊!什么华尔街!帝国大厦、中央公园、还有那个什么时代广场!”

“谢谢叔叔!”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她的堂妹林小雪了。克莱尔是她的英文名字。

叔叔的餐厅开在一片华人聚集地,随处可见写着中国字的招牌,来来往往的大多也是黄皮肤的国人,这里的车水马龙,以及混杂在一起的粤语和普通话,让林可颂有一种时空穿越,回到国内的感觉。

叔叔的小餐厅就在住的地方楼下。

他带着林可颂上了楼,找了几个人帮她把行李搬了上来,还打开了一间房门给她。

“这间房子小是小了点儿,但是干干净净的。你先住着,要是实在不喜欢,我们再说!”

“不不!我很喜欢!有床有书桌还有衣柜!窗子外面还有街景!我很喜欢了!”

“那好,你收拾着!”

“我什么时候开始学着做事?”林可颂没忘记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不着急,慢慢来。你刚下了飞机,好好休息,把时差倒好了再说!”

林可颂谢谢了叔叔之后,将行李整理起来。铺好了床,洗了个澡,美美地睡到了天黑。

晚饭的时候,她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堂妹林小雪。

她留着一头漂亮的大波浪,戴着时髦的耳环。晚饭只有她们两个一起吃,叔叔已经在餐厅里忙碌起来了。

菜是很丰富的,有一盘宫保鸡丁,一份小炒黄牛肉,鸡汤娃娃菜,看得让人胃口大开。

但是林小雪却对于许久未见的堂姐没有丝毫热情或者想要了解的意思,反而一直低头玩着手机。饭吃了没两口,她就回去自己的房间了。

林可颂甚至不知道怎么开口对她说话。

林小雪进去屋子里没有多久,就忽然又快步走了出来,语气虽然谈不上没有礼貌,但是却很生冷。

“堂姐,以后你要是洗完了澡,记得把头发丝清理干净。我有点不大习惯别人的东西留在我们家的浴室里。”

也就是说,在她心里,没把她这个堂姐当做家里人。

林可颂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也许是白天睡得太多,到了晚上,林可颂睡意全无。

直到晚上十一点,叔叔才从餐厅忙完了回来。

而林小雪与叔叔谈话的声音虽然并不大,但林可颂却听得很清楚。

“爸,是不是她一定要住在我们家啊?我不习惯别人和我住在一起。”

“她是你堂姐,又不是别人。你白天上学,到了晚上你们姐妹俩都是各自待在各自屋子里,谁也碍不着谁不是?”

“我还得和她用一个洗手间呢!”

“这有什么的?你不还和老爸我用一个洗手间吗?”

“不跟你说了!”林小雪关上门。

听得出来她在生闷气。

林可颂叹了一口气。她也是女孩子,也理解那种原本属于自己的空间被别人侵入的感觉。

但是想这些也没有用。她半分钱没挣着,父母亲给的钱也不能乱花,对环境也不熟悉,只能暂时先住在这里。如果过一段时间自己适应了,而林小雪还是不习惯她这个堂姐的存在的话,她再搬也不迟。

这时候,林可颂的手机一颤,收到一条微信。宋意然坐在自己的公寓沙发上自拍了一张照片,窗外隐隐还能看见自由女神像。

这家伙又败家烧钱了。

林可颂也坐在床头,自拍了一张照片给他。

对方很快发来回信:你真是一只可爱的小鸽子。

林可颂上下左右都看了看,不明白自己哪里能让对方联想到鸽子。于是她回了一句:为什么是鸽子?

宋意然:因为你住在鸽子笼里。

林可颂又有了拍烂手机的冲动。

☆、追求与较量

林可颂:去死吧。

宋意然:你我兄弟一场,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林可颂:……

而此时,在冷白色的灯光之下,一个身着深色西装的男子端坐于沙发前。

他的面容是俊美而无欲的,眼眸之中仿佛是一场正在坠落的天幕。

纽约的喧嚣与浮华在他的周身沉淀下来,宛如褪去的云烟。

沙发前的小几上,一杯咖啡散发出婀娜的雾气,醇厚的香氛四溢于这个空间的每一个角落。

“千帆,你最近太忙了,忙到忘记和我的预约了。”

坐在他对面的男子开口说话,他的声音中带着一抹安稳人心的气质。

“我既然花了钱与谢医生你聊天,就不会忘记与你的预约。”

冰凉而淡泊的声音响起,给热咖啡带来的暖意蒙上一层薄薄的霜寒。

“好吧,好吧。你看起来好像还是老样子。不过你身边的人有点担心你。”

“你是指梅尔吗?”

“他当然是其中之一。”

“他担心我什么?”

谢医生托了托自己的无框眼镜:“他说你自从从中国回来纽约之后,行为有一点反常。比如说,你把在中国买的自行车带回纽约来了。你从来不会留下无用的东西。”

“那是我的自行车。如果我想,我可以把它送到北极。”

他的声音不仅仅冰凉,更加有一种不可逾越的距离感。

“上个月,你经常叫人去买冰糖葫芦。在纽约要找到冰糖葫芦其实很难。即便是唐人街里,也很少看见冰糖葫芦。”

“所以我现在自己做。”

“可是你做冰糖葫芦已经一个月了。很少有什么食物能让你摸索了一个月仍旧没有做出最让你满意的味道。”谢医生端起咖啡,轻轻抿了一口。然后通过薄薄的镜片,凝视着江千帆的表情,想要从他眉眼之间细微的变化洞察他的内心。

但他就似天生没有感情的雕塑,毫无显山露水。

“包着甜甜的糖衣,但只要咬下去,就会吃到又酸又涩的味道。谢医生,你觉得这像什么?”

“……冰糖葫芦。我小时候,还没有移民来到美国之前,曾经吃过。”

“那么你还记得那个味道吗?”

“本来不记得了。但是你一提起来,我就有印象。连嘴巴里都在发酸了。”

“那么你还记得你第一次暗恋某个人是什么味道吗?”

谢医生愣住了,随即低下头笑了起来,“隐隐记得一点。怎么了?”

“今天我们预约的时间已经到了。”

江千帆淡然起身,甩开他的盲杖,转身走出门去。

谢医生淡然地坐在原处继续喝着自己的咖啡,眉梢微微挑起,眼睛里是狡黠的光芒。

第二天是周日,林可颂伸了个懒腰,而叔叔已经把早餐都准备好了放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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