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阿娘?”池春华小小声问了一句,旋即闭嘴,小心翼翼地溜掉了。她就说了,再开明的父母,被问到恋爱史,都会想揍人的!还好她跑得快!溜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池春华拍拍胸口,又犯起了愁。虽然已经订婚了,可还是想问一问,也从中借鉴一下嘛!她爹跟她娘感情挺好的啊…

另一处,郑琰正在苦思冥想——特么到底是怎么混到一块儿去的呢?

这问题的难度真是不亚于干掉一个太子。郑琰思来想去,就只有自己呆傻地管后来入学的池脩之叫师兄的印象,只有这师兄成了她男友的印象,只有男友通过层层考查晋级成老公进而进化成孩子爹的印象。这中间独独漏了从师兄升格成男友的过程!

被女儿问及与丈夫之间的感情生活也是小有尴尬,但是不乏小有得瑟——感情好嘛。但是回忆不起来这蜜甜的过程、神奇的转折,总像缺了点什么似的!

郑琰刚穿过来那会儿,还想着要写日记写日记,写什么呀!那会儿笔都握不牢。久而久之,三、五、七年一过,也就没这心思了。而她做的有些事情,实在不好白纸黑字地写下来,一笔笔妥妥的黑历史。于是本着“重要的一定不会忘掉,没记下来的一定不重”的原则,她就从容地不写日记了。

现在坑爹了,那么美好的时光怎么就忘掉了呢?明明记得总收到簪子,自己也总是做好吃的,还有结婚后还有毛茸茸的衣服穿…过程呢?

池脩之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他家娘子一副遇到难题的样子。这倒是奇怪了,最近没发生什么大事啊?怎么就为难成这个样子了呢?由于主母表情不那么开心,一顿晚饭吃得略压抑,池脩之把儿女赶去“早睡早起身体好”,自己向郑琰打探消息:“你这样子,是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儿了么?”

“!”这儿不是还有一个当事人吗?“你还刻,咱们年轻时的事儿么?”

池脩之把脸一板:“年轻时?如今咱们还是年轻哩。”

郑琰笑一笑,继续问道:“我今天想了一天了,当初,”瞄一瞄池脩之,“咱们是怎么对上的?我就记得,你拜入先生门下,然后…就在一起了。哎~你当初开始的时候是怎么跟我说话的?”

池脩之背上一寒!开始秋后算账了吗?斩钉截铁地道:“记不得了?”

“咳咳。”

“那就是缘份了。”池脩之耍起了无赖。

郑琰稀里糊涂的道:“这么糊里糊涂地…”

“可见不是人力所能为的。”

郑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池脩之抹了一把冷汗,那是池脩之只能暗爽绝不能跟任何人炫耀的事情啊!想当初,他初次见到郑琰的时候,是觉得这小姑娘生得确实好看。只是当时他正在被萧正德那头猪给调戏,实在没啥心情欣赏——郑琰当时又太小。后来拜到顾师门下,那时候还是觉得有个聪明伶俐的师妹总比跟蠢人搅在一起强。

再后来,不可否认,毛茸茸的衣服为郑琰加了不少的分,小少女又越来越漂亮,越来越讨喜。有时候呢,又有点儿憨乎乎的。笑起来的时候特别阳光!他还偷偷往肚子里塞了不少点心吃哩。

不管怎么说吧,池脩之是看上人家了。然而没落世家子与当朝宰相女之间的身份差距是巨大的,池脩之纵然自信自己混得不会差,依旧略心虚来的。又挺担心自己奋斗的过程中,小丫头被人给拐跑了,索性先下手为强。

这人是非常不要脸的,一个宗旨“习惯成自然”。极其卑鄙地温水煮青蛙,煮得郑琰都适应了“师兄对她挺好”这一事实。态度自然得像是已经是亲友一样了,下面的事情,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当时自觉是聪明,如今做了父亲,自家也有一个闺女,池脩之也是一身汗的。谁要是敢这样拐他闺女,他能把臭小子给揍死!说得再好听、打算得再务实,你小子什么都没有,就敢动这样的歪心思?“当初岳父只是让我去出仕,果然是很给面子了啊!”

池脩之用力地补充:“咱们就是缘份啊!”

郑琰想,穿越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生在一个内部团结的家庭,又嫁了这么个丈夫。什么宅斗啊、宫斗啊的都不用经历,也不用虐渣爹、渣娘、渣男、斗极品婆婆小叔妯娌小妾…有精力去开发兴趣,练习书法绘画,还能办学校、办慈善、还能参与时政、还能主持实业,她是幸运的。

果然是与这个时空的缘份吗?既然有缘,还是不要刨根问底了吧~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就是了。

话虽如此,对女人而言——再豁达也一样——不把自己的初(兼唯一)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真是连觉都睡不香。郑琰苦思冥想,在给她那个牙口略不如前的爹炖东坡肉的时候猛然醒悟!

我去!我是被拐骗的!根本就是一不留神被池脩之这混蛋给带偏了啊!好像就是做饭,一时客气,好心请他一起吃了顿饭啊!最讨厌的是他没有正式表白好吗?没有写情诗,没有摆蜡烛,老子就跟他好上了!

郑琰把书一合,往桌上一放,去找池脩之算账。

想也知道,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了——顶多扣了三天的甜点而已。

想来想去,还是自己蠢!就这么让人给炖了!郑琰只好用“傻人有傻福”来安慰自己。

郑琰吃了个哑巴亏,要是自己没想明白呢,事情也就过去了,她又记起来了,不由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池脩之也不太好意思,颇有一种坑人被苦主发现的尴尬之感。而且吧,这个,手段也似乎不怎么光明。恰好这些日子他的工作也走上正轨了,一应事务都比较顺手,这个,重操旧业哄老婆,也是应有之义。

俗话说得好,能者无所不能。池脩之不能说是全能吧,但是在追老婆这方面,确实是有一手的。静下心来一想,这么些年了,有许多事情,比如给妻子做簪子啊什么的,最初的时候确实很感动人,长年累月下来了,一点新鲜感都没有了,会不会让觉得是在应付差使呢?

池脩之的心情严肃了起来,天地良心,他一点也没有这样想!只是事情真的太多了,娘子本人又有许多奇思妙想,都不用他去想的。

这样不好!不好!得让媳妇儿知道他一直都在惦记她。

池脩之最近颇有些神神秘秘的,郑琰问他,他也不说,还从账上支了不少钱出去,又让叶文悄悄跑东跑西的。郑琰旁敲侧击,也只让他行事更加隐秘而已。这可不是好征兆啊!

郑琰也有自己的耳报神,然而池脩之一个宰相,又不是个傻子,脱离老婆掌握这样的事情,还是能偶尔办得到的。越发让郑琰不得不与阿肖等心腹侍婢商量一下,这人到底做什么去了呢?

阿汤是嫁到外面的,见的市井之事更多,乍着胆子道:“相公在外置业,当与夫人商议的。这不说…是不是有旁的用处?还是屋子田地的…别是要安置什么人罢?”主仆面面相觑,郑琰道:“不要乱猜!相公不是那样的人,多半是一时事多没来得及,不多时也会跟我说的。”不过这个不告诉自己,是挺让人不开心的啊。

阿庆与叶文是两口子,老夫老妻许多年,正可打探消息。阿庆自己都急,说来夫人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诰命有诰命,是不怕有什么事的,这不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吗?她家那口子也跟相公一起呢,这别一起做坏事啊!

阿庆打定主意,回家整治了一桌酒席,令叶文受宠若惊,暗道平日里管着不许我多吃酒嫌我会误事,今天居然烫了两大壶来,有诈!

夫妻两个各怀心事,你来我往,阿庆劝酒,叶文就吱溜喝了,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阿庆看他一直喝喝喝,一把夺过酒杯,怒道:“你眼里就只有酒么?”

叶文涎着脸道:“这不还有娘子么?”

“还有我?”

“不是不是,除了这家里相公、夫人、娘子郎君,还有我爹娘,就是你了就是你了。”

阿庆也不跟他绕弯子了:“那行,我问你,你实说。”

“呃?”叶文打了个酒嗝儿,被阿庆给瞪得把第二个嗝儿给咽了,直点头。

“你这几天,随着相公出门,都做什么去了?你是不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了?还神神秘秘的!”说到最后,自己动了真怒,“你说,你是不是跟着在外头胡来了?见天的不见你着家!”

叶文暗暗叫苦,坏大了!没干坏事儿啊,就是,相公要置一处别庄,不许告诉人的。MD!要不是知道相公没什么花花心思,我都要以为他在外面有不好的事儿了。连累得我也跟着一起被怀疑…

阿庆不说,叶文还不觉得有什么,带着怀疑的口气一说,他先脑补了一回,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了,还是相“公外室的丫头”这样的身份。登时酒醒一大半,抱着头就钻到了桌子底下:“木有木有!神马都木有!”相公好傻,谁家置业的事情不跟老婆商量啊?

阿庆听他喝酒喝得舌头都大了,伸脚到桌子底下蹬了两下:“给我说清楚。”

叶文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就是相公要在外面置个庄子嘛…亲自布置的…散心静养的…悄悄的不让夫人知道嘛…”怎么越说越像是养外室了啊?T T

阿庆伸手把他从桌子下揪了出来:“什么?”

叶文举起双手作投降状:“听我说听我说,是给夫人的…”

“嗯?”怀疑的眼神。混蛋,别起歪心思了,搞不好是被抓到了现行才临时改口的。阿庆开始脑补起了“凤凰男借岳父栽培起家,发家后声称与发妻没有感情,人到中年遇到年轻真爱”的狗血剧来。

叶文想死的心都有了!“真的真的,里头的布置都是夫人喜欢的,相公说,夫人虽然生于富贵,但是并不喜欢过于富丽堂皇的,大方舒适就好的,你说是不是?”

“你给我老实点!”

“哎哎!”就知道老婆给好脸色没好事!叶文爬起来,发现衣服也脏了,脸也花了。阿庆已经起身给他打水,给他拿新衣了,脸上笑盈盈的:“瞧你,这么大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弄得满身都是灰土,来,洗把脸换上新衣裳吧。”

“…”

阿庆从丈夫那里拿到了第一手资料还不放心,又问了些八卦婆子、消息灵通的车夫,知道叶文没有撒谎,这才回来回报郑琰。郑琰笑道:“他的行踪都是有数儿的,能有什么坏事儿呢?”

阿肖轻声咳嗽了一下,那个略表关切的人,似乎是娘子你啊!

却说叶文被阿庆收拾了一顿,转天就很忠仆地委婉提醒池脩之:“相公,咱这样早出晚归,还不让家里知道,还要支钱买屋买地的,不太合适罢?”

池脩之道:“怎么了?”

“不是…我这不是猛然想到,这样子,倒跟在外头有什么事儿似的。”

池脩之把脸一板:“休要胡说!”也略担心,掩饰地道,“还有几日,我自与夫人说,你不许跟阿庆说。”

叶文苦着一张脸,心说,我早招了!口上却死死不肯承认自己已经做了叛徒。

等到五月间郑琰生日,按说这要是为郑琰准备的,该拿出来了吧?池脩之又没有动静,弄得阿庆猛嘀咕,叶文的胳膊上被掐出许多青印子来,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你这婆娘怎么这样?说了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啊!”

直到夏季某一天,池脩之突然递了假条,对外原因不明,对内却是——带娘子去看庄园。

池脩之的新庄园并不在熙山,而在城东。凡大城选址,尤其是京城这样的地方,讲究一个风水。背山面水者为最佳,最好是山在北而水在南。许多作京城的地方,周围不远的地方又会有些温泉。天朝帝都,就是这么个地方——只是这里的温泉略远一些,是以这温泉在京城并不算流行。

城东临水之一处,离山略远,地势颇为平坦,打开大门却能看到宽阔的大河。乌瓦白墙,栋梁皆不雕饰,颇有些茅茨不脩之感。周围有几顷田地,几户佃户散居其间,又有数块菜田。肥肥的母鸡带着小鸡仔儿悠闲地在田里散步,摇摆的鸭子成群结队地下河,游够了,爬上岸来又要往菜田里钻。

菜田被篱笆围了起来,鸭子们钻不进去,急得嘎嘎叫,又有一群白鹅受到了号召,也想啄食青菜。不多会儿,就让它们发现了一处损坏的地方,一二三地往里挤。一个垂髻童子,一身土布的衣裳,正骑了牛没精打彩地路过,小裤腿卷得高高的,赤着脚,上衣是没袖的单布坎肩儿。见此情景不由大叫:“阿娘阿娘,鸭子又要偷吃菜啦!”

一个围着围裙、包着头巾的妇人,挥着个大木勺子冲了出来:“又要作死!你还不将它们赶出来?你爹那个活囚徒,昨日说已修好了篱笆,今日怎么被扁毛畜牲给钻了进去了?”

男人听了老婆这样开骂,不由高声道:“我昨天是修的…”

“那就是手艺不好!”妇人冲丈夫挥着大勺,颇有家暴的意思。

一家子叽喳间,有一精明老者来了:“吴家的,不要吵闹了,主人家今日要来。”这才镇压了这一场鸭和鹅引发的血案。

不想此情此景,正落入轻车简从而来的池氏夫妇的眼中。侍女等掩口而笑,又理下步障,池脩之搀着郑琰的手下车来:“这里如何?烟火之气十足罢?”

郑琰笑了,池脩之看着冷清冷情的一个人,骨子里最爱这么些个活泼热闹。“很好,有人气儿。”

池脩之开心地道:“这里前面就是一片水,我查过了,这河几十年没泛过,先前几朝,纵有涨水也没不到这里。待我们老了,正可隐居于此,又不用爬山,每日悠闲散步可也。离熙山也远,不必管那些俗务。外面的事情,让孩子们忙去,我看长生已经很有样子了,春华的夫家也定了,余下几个都是小子,还有长兄管着,要咱们操心的且还少呢。”

郑琰心道,你正有干劲儿呢,这会儿说什么退隐的话?又思朝上并没有过于艰难之事,池脩之此举,恐是为了安抚自己。想明白了,她也承他这份情。对于一个正欲一展报复的“青年政治家”来说,能为妻子想到退休后的生活,就已经很好了。

郑琰开心地笑道:“好。”

池脩之牵着娘子的手,一处处地指着:“都说熙山风景好,终是有种种不平之处,何如这里直抒胸臆的快活?熙山之地,累年迁去的都是权贵之家,哪里得平凡之处了?交际应酬,没得累人!到时候咱们老了,就在这里住下,想孩子了,把他们叫过来看一看——这里离京也就是半日路,快马半天都能打来回了。还能泛舟大河之上!对了,我那里备下一条船哩,可以河上垂钓的…”

郑琰一直笑着看着池脩之兴奋的侧脸,这地方她是真的喜欢。又想起前阵子主仆一起脑补池脩之置业的事儿,耳根一阵发烫,大声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池脩之低下头道:“这么些年了,除了几根簪子,我并没有给你什么,总是你在操持。只好把自己下半辈子全交与娘子了。三十三年前的今天,你我结白首之盟,娘子可愿与我在此处践约?”

“哈?”结婚纪念日神马的,这里不流行,郑琰与池脩之没孩子的时候还庆祝过两回。孩子接二连三地生,连结婚纪念日都没有了。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郑琰笑着笑着眼泪流了下来:“好!”

“天这么热,阿娘不去熙山往要去东面别业,怎么可以?”池春华瞪起了眼睛。

池宪揉了揉额角:“这话你自与阿娘说去!”

池春华泄气了:“这大夏天的,怎么不体恤自己呢?自从阿爹去后,阿娘的脾气居然犟了起来了。”

“少说两句罢,”敢跟姐姐顶嘴的弟弟,也就只有池宪了,“阿娘心里不痛快。”

“我知道,”池春华嘀咕一声,“这样,你们几个,各出一个儿子,陪阿娘去住。要耐心细致,知情解意的。阿娘就这么念叨着要跟阿爹一起养老的,我真怕念来念去的,就不记得旁的事儿了。”

“喂!喂!你说点儿好事儿!阿娘想做什么,就由着她去做,做子女的,就该让父母怎么舒服怎么来。”

池春华长出一口气:“我快急死了,你少挑我话里的刺儿!当年外祖父…”

“我知道我知道!”

“哎~你说,给阿娘找点事情做如何?阿爹必有手稿留下的,请阿娘盯着编纂?还有啊,阿爹生前要做的许多事情都还没有做完,什么科考啦,什么稻麦啦…”

池宪一拍额头:“就这样!”

“东郊别业,国家一级保护单位,郑琰晚年常居之处,在这里,她度过了孀居的大部分光阴。在此整理了池脩之的文稿、政治规划,记述了自景宗朝末年起半个多世纪里的许多重大事件,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大量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这其中既有社会政治经济方面的,还有回忆时提到的许多生活细节,是研究当时民俗不可或缺的‘实录’。”

第四百六十六章 番外之大姐头

锣鼓喧天,京城又迎来了一场大热闹。

在这权贵云集的地方,京城百姓的眼界也高得很,能被称为“大热闹”的事情着实不多。池相公的独生爱女出嫁,确能算得上一件“大热闹”了。男女两家分开摆酒,热闹了大半个京城。

池家现在说是人丁兴旺了,但是七大姑八大姨依然很少,为难新郎官的亲友只好依旧从郑家借。庆林大长公主也很给力,把自家儿媳妇们给借了出来。庆林大长公主的儿媳妇自有亲友团,其中一个还是来自池脩之的邻居李神策的家族。池脩之的另一个邻居又是他的儿女亲家。

池春华就读于崇道堂,女生里的大姐头,人际关系还算不错。

很好,娘子军组建完毕。

郑琰脸上带着一种略显病态的亢奋,天知道她昨夜跟池脩之都是半宿没睡。办喜事,估计全家连亲友都没几个能睡得着的,大概蒋家那里也是如此了。早上起来的时候,郑琰一点也不觉得悃,又一次询问了婚礼流程,拍拍胸口:“这下万无一失了。”

池脩之闷闷地道:“谁说的?”

连郑琰加池春华都惊了:“还漏了什么?”

池脩之哀怨地道:“我丢了个宝贝,你们还问漏了什么?”

池春华扑了过去抱着她爹的胳膊:“阿爹,别招我啊。”好想哭来的!

池脩之够坚强,咬着牙拍拍闺女的头,眼睛像抽筋了似的看向郑琰。郑琰把女儿拖走,母女俩又哭一回。阿肖等人无不呜咽,阿庆上前劝着:“这会儿先别哭了,还要见人呢,等会儿送大娘出门子的时候,再哭两声儿。”

急忙给母女俩补妆。

等到云淡风轻近午天的时候,两人又一副精精神神的样子了。阿肖是自请去照顾春华的,郑琰十分不舍,却又担心女儿,左右为难。阿肖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七娘养了这几个孩子,唯有大娘是要到别人家里去的,小郎君们好些差些总归理在眼前,没个知根知底的人跟着,七娘也不能放心。与其让我在七娘跟前一道担心,不如让我去忙着。”

郑琰最终还是答应了。

婚礼的惯例,新娘子出嫁要按高规格走,春华就可以用她娘的礼服。而新郎同样也可以按高规格走,蒋昭本人就是邺侯世子,也循例提了一档。蒋昭迎亲,男傧相里多有自家兄弟子侄,皆是世家子,卖相也好。为了“配得上”这个场面,又请了几位顾家表亲。

一群才子到了池家门口,大门紧闭,内里一群凶悍的娘子军手持棍棒伺候着!年略长些的负责抽打,少女们的功课还没被柴米油盐给消磨得忘掉,出各种问题来刁难,非要多作几首诗才肯放行。

“这一眨眼的,她也嫁闺女了,我看着她出门子的日子,就像是在眼前。”杜氏感慨至极地对庆林大长公主道。

庆林大长公主道:“是呢,那会儿哪想到有今日呢。”

杜氏生出知己之感,当时是怕自己活不长嘛!因为话不对,她就没在这喜庆的场合说这伤感的话题。

外面婆子来报:“来了来了,新女婿有男傧相护着,六舅娘子的彩榻才没打到他!”

又有丫环来叽喳:“作了许多诗呢。”

“我们相公与夫人去了大娘绣楼。”

女儿出嫁,父母依礼要作训话,训完了话,才能让臭小子把自家宝贝给接走。池脩之与郑琰偷窥良久,池脩之站着不动,直到郑琰拉他,才上前把背好的话给说了出来——声音略僵硬。池春华早忍不住哭了出来,一群女傧相又劝:“别哭花了妆,吟完却扇诗还要看新妇呢。”

蒋昭娶到美娇娘,虽然狼狈了些,也是志得意满。笑容满面地把娘子往家里迎,新郎官的笑容,总是泛着得意的。池宪把姐姐运送出门,直背到车上,隐隐地听到呜咽声,心里难过得紧。

池春华搂着他的脖子,由衷地不想离开自己生长了十几年的家,趴他耳朵边儿上:“你走慢点儿啊~我不想嫁了~”

池宪脚下一滑,借低头的姿势,吧哒掉了一串眼泪。待完成任务,抬起头来睫毛都是湿的。

女方最热闹的环节结束了,男方的才刚刚开始。嫁妆跟着人走,有好事者指点着池家嫁女的嫁妆,咬着指头:“真不愧是那位夫人家。”

郑琰给女儿准备了丰厚的嫁妆,这么些年了,田地庄园宅子商铺统统都是现成的。池家良田千顷不是虚话,真真正正的田连阡陌,郑琰直接划拉了两百顷给闺女当嫁妆,熙山别业一座,京城豪宅两处,收租的铺子六间。

又有阿肖等人训练好的小女仆二十人,郑琰与春华两人仔细挑选,于家仆之人择了八名。主要还是“世仆”出身,虽说骨肉分离,然而还是有人打破了头想挤进去——蒋氏是一等一的世家,池家虽重入世家,平素说起来也很自豪,然而蒋家近些年是没有衰落过的。

此外又有各式之绫罗绸锻,种种金珠宝贝,家俱摆设之外又有名家字画,还有一整套的图书。

人说十里红妆,这确实不假,从头看不到尾地流水般进了蒋家。多少人有些羡慕嫉妒恨地看着蒋昭,多少人尽力想把他给灌醉掉。

顾彝娶到了心水的儿媳妇,笑逐颜开。对着次子道:“这下我可以安心了,待你与三娘一嫁一娶,我就能放下事儿来享享清福了。”

顾三娘嗔道:“阿娘说什么呀,我与阿池处得好,还想多处一阵儿呢~”一扭身子,跑掉了。顾彝在后面喊:“你不要乱跑,等会儿得陪你阿嫂。”

拜过天地父母,吟罢却扇诗,新妇除去遮面团扇,又得满堂喝彩。

阿肖全程陪着池春华,时刻留意着,生怕有任何不妥之处,直到送进洞房了,方舒了一口气。见顾三娘与春华相谈甚欢,默默退到一边守着。

池家的喜宴宾客极多,自家姻亲也来得不少,夏家有地利之便,老实不客气地全家都到了。夏寔借着酒意对池脩之道:“你嫁了女儿,也该轮到我嫁孙女儿了吧?”

池脩之刚把女儿嫁掉,心情正不好,被他这样子逗乐了:“成。让我把眼下的事情缓一缓手,就择吉日。”

夏寔开心了,拉着准孙女婿聊天儿去了,越看越觉得喜欢。

郑靖业嫁外孙女儿,自是高兴的,最小的孩子都嫁女儿了,他实是能放得下心了。一开心,他就与顾益纯俩老头儿喝得挺亢奋。最后其他人都走了,这俩还在醉醺醺。杜氏与庆林大长公主都嗔着要他们喝了醒酒汤,回家好好歇息——两人都知道,这嫁女儿的父母,送走了宾客,还要自家想念一回呢。尤其是杜氏,十分明白这其中的感触。

没想到两个老家伙喝高了“老夫聊发少年狂”,顾益纯不但不开明,还拿出老师的身份来,拉着池脩之跟着喝酒。

池脩之虽是主人家,因已拜相,没什么人敢灌他的酒,依旧清醒。不得已被顾益纯拉着坐下了,郑靖业又扔给他一壶酒,他也就接了来,三个人一人抱一壶,对着壶嘴儿就亲上了!

酒入愁肠醉得快,池脩之醉眼朦胧,拿着根筷子敲着碗碟:“我养了十几年的宝贝闺女,就叫个臭小子给娶走了,呜呜呜呜~小王八蛋,要对我春华好啊,嗷嗷嗷~”

郑靖业也跟着哭:“教她说话、扶她走路,手把手地教写字。给她穿花衣裳、给她梳小辫儿,打扮得像朵花儿…一长大就从眼前跑掉了。给个臭小子洗衣做饭收拾家务,哪受过这样的苦啊~”

顾益纯没有嫁过女儿,看师弟和徒弟一哭,情绪也受到了感染,他也哭了——虽然不知道在哭什么。

郑靖业说到伤心处,抬手把池脩之拍了两巴掌,又醉醺醺地收回了手:“打坏了没人伺候我七娘。”

池脩之被打了两巴掌,含含糊糊地道:“小骗子,说长大了要嫁个像阿爹的人,蒋小子哪里像我啦?我才不丑哩!”

郑靖业擦着眼泪:“你小子也被骗啦!”

郑琰本欲拉开他们仨的——池脩之还凑合,另外两个可不年轻了,宿醉的痛苦他们能不能受得住啊?走近了听这俩这样说,抱着旁边的柱子一通挠:都不是好人,这样戳人泪点!抹抹眼睛,冲阿庆招招手:“我看他们舌头都喝麻了,大概喝不出什么来了,给他们上清水。”反正喝不出来!

又命人收拾了屋子,留他们住下,方氏道:“既是在七娘这里,也没什么不放心的,我们奉阿娘回家,德兴兄弟里再留一下听令的罢。”庆林大长公主不放心丈夫,也把顾宁给留了下来:“他醒了,你给我狠狠说他,居然这样不爱惜身子!”

顾宁道:“就说这一句?”

庆林大长公主怒道:“你一句话能说三天的本事哪里去了?”

顾宁缩着脖子趴他爹耳朵边儿上开始念经。

第二天几人醒来,池脩之发现外面天光大亮,自己还躺床上,挣扎着起来,头疼欲裂。顾益纯张开眼,发现旁边郑靖业还在呼着猪头!推推师弟:“起来喝些醒酒汤!”

三个醉鬼没精打采地到了前厅,早饭只有白粥。犯了错的三个人,乖乖抱着碗来喝,池脩之都没敢要甜点吃,因为据说他现在的状态最好吃些清淡没味道的,咸菜可以有,甜点不给发。

池脩之算好的了,顾益纯身边儿立着个顾宁,变着花相儿地传达他娘的意思。顾宁气坏了,人家嫁女儿、嫁外孙女儿,又勾起伤心事,喝了哭了也就算了,您跟着凑什么热闹啊?您还很年轻么?不知道我们有多么担心您的身体吗?

顾益纯终于忍不住了:“我就喝醉这一回。”

“挺顶事儿的。”

顾益纯道:“阿琰,给他副碗筷。”

娘家的热闹池春华不知道,她在她的新婚期里。

昨夜洞房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池春华还是问了蒋昭顾彝夫妇的喜好,蒋昭道:“阿娘一向喜欢你,你原是什么样儿还是什么样儿的好。”

池春华心说,别开玩笑了,我原来在娘家可不用立规矩,到你们家,能大大咧咧上来就坐下么?

到底在顾彝那里奉过茶、请过安,待用饭时,顾彝拉着池春华坐下:“少与我弄鬼,我又不是没人伺候,也不是看着你站着就用得香。”

池春华笑道:“我就知道您心疼我~”依旧是起身净了手,给顾彝捧了一碗粥饭,“可媳妇儿孝敬的茶饭您还是给个面子嘛~”

顾彝一笑,拿勺子舀了一勺子粥咽了,放下勺子才道:“还不快坐下!”

顾三娘抿嘴一笑:“好啦好啦,你们两客气下去,饭都要冷了。”池春华拿捏了一下,与婆婆、小姑一起用饭,又给顾三娘挟了一块喜欢的糕点。

顾彝看了很是满意,这样一家子和睦才是好呢。

池春华也比较满意,只要这婆婆不作,她也就收起十八般武艺,跟婆家安生过日子呗。唔,过两天下厨,要做什么饭好呢?酒也要酿几坛子吧?

吃过早饭,就是认家仆,告知邺侯系的冢妇进门,招子都放亮一点儿。池春华也是大方人,婚前早与蒋家比较熟的,也打听过他们家的经济水平。比照着蒋家的月例,包了个比月例多的红包,挨个儿发下来,既不多了,也不少了。

又下厨做了几样拿手菜,她的拿手菜真就那么几样。比起郑琰这个穿来的吃货,她更精于“吃”而不是做。饶是如此,顾彝也挺满意的了,还拿她做教材,教导着女儿:“看看你大嫂,做事手脚勤快些、有分寸些,人人都会喜欢。”顾三娘经过祖父之丧,已过十岁,不久也要开始议婚,顾彝分外注意这些事儿上的教导。

顾三娘道:“是~”

顾彝见她脸上表情灵活,没好气地道:“你端庄些,做女儿与做媳妇可不一样。你这嫂子也是个爽快人,在娘家也是捧在手心的,新嫁娘尚且要收敛。你给我学着些。”

顾三娘想了想,问顾彝:“那…是嫁了之后就都要这样了吗?大嫂要不这样,阿娘是不是就不喜欢了?”

顾彝嗔她道:“你懂什么?刚进门儿,这般谨慎是为表对夫家尊重,是真心实意做一家人了的。识趣的夫家就不该为难新妇了,过了这一月半年的,什么规矩就都松了,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只要是为家里好就成。你不要犯傻,我自为你择良夫,若一时有不周之处,你也不要像面团儿一样被人揉来捏去了!你把礼数做到了,他们不对你好,你就不要再傻了,明白吗?”

谁特么脑子抽了才给亲儿子娶个儿媳妇儿进门儿,就为了摆婆婆威风、跟儿媳妇斗啊?这不有病么?还是脑子有病。如果一个人脑子有病,你就不要听精神病人的话了,你跟不上她那广阔的思维的,还是照凡人的程序来吧!

“哈?”顾三娘揉着衣角,不再说话了。刚才那话是大着胆子问的,现在说得有些露骨,她不好意思了。

顾彝道:“你慢慢想,其实与人相处就是那么个道理。脾气要好,笑影儿要多,脑子却是万万不能糊涂的!夫家的人,可以多让一让,吃亏是福,只别把自己给折了。”

同样的教程,大概脑筋比较清楚的母亲都会跟闺女说这些,不过用词略有偏差而已。

三朝回门,池脩之因哭过一场了,很认命地受了蒋昭的礼,带着儿子们接见女婿,也没有过于严肃。

郑琰自与池春华说了些私房话,婚后生活等不必细说,又细问与夫家相处:“这世间男子,大多是抛不开父母兄弟的,他们家喜欢你,他就得供着你。”

池春华得意地道:“他也得喜欢我。”

“你就得瑟吧!”

阿肖从旁道:“大娘做得已经很好啦。”又把打探到的消息一一汇报了:“蒋家大家,礼仪甚周到。邺侯不常见,夫人倒是时常与大娘说笑,常是一处坐着。蒋郎君待大娘也好,小两口甜着呢。三娘也好,她们本就熟。二郎是小叔,见得不多,咱们大娘也备了纸笔书籍作见面礼。家里上下都说大娘周到呢。”

郑琰又用心问了蒋昭房内情况:“阿顾与我保证,再无乱七八糟的事情。我也使人打听过了,并无,你这几天,可看到有什么痕迹?”

阿肖摇头道:“这倒真没有。”

池春华冷了脸:“他才不会有!我可不是宫中娘子那般好性儿呢,做了娘子,还容他一二三四的往宫里带,切~”

“…”本土妹子,你熊的!

“你有父母长辈为你铺好了路,连婚后的事都筹划一二。娘子呢?除了个后位,旁的都要自己去争取,身旁还有一群女人跟她分丈夫、要生了孩子跟她的孩子分父亲!人家是没有退路磨练出来的!你岂能不知天高地厚地瞧人不起?”

池春华又堆起笑来:“我就是这么一说呀~谁嫁了人,把人当贼防呢?还过不过日子啦?”

郑琰没好气地道:“你知道就好。”又拉过来传授了些秘诀,什么平日里对下人好一些或可打听消息一类。又有掌握了蒋昭的行程安排,最重要的是,捏住了他的钱袋子等等。又有,一定一定不能放弃自己的上进与修养,千万不能自己往黄脸婆方面发展。

池春华把这一套学得很到位,虽然郑琰还是担心着,她却在郑琰的担心中在邺侯家站稳了脚。女人在夫家站稳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生一个好儿子!郑琰直到此时,方体会到了当年杜氏的心情——她都想拜神去了!池春华不负众望,婚不到一年,就有了好消息,十月怀胎,顺顺当当生下儿子。

最难就是新婚妇,过了这一段儿,大事定矣!

池春华居然是个闲不住的性子,生儿育女之后,还广泛地参与了社交活动。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她居然与世家女打成一片。郑琰眼镜都摔了个八瓣碎,抓着池脩之来问:“这是为什么呢?”

池脩之很奇怪地道:“什么为什么?池氏之女,蒋氏之媳,交游世家,有何不可?”

哦!原来您是世家了…郑琰个草根土鳖,压根就没这个意识好吗?

蒋昭很得意,有个漂亮又能干的媳妇儿,是他这辈子最得意的地方之一。

一群蠢蛋说他惧内,他们懂什么?我疼娘子我乐意!我娘子出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上孝父母、下抚子女,一双弟妹她都亲切友好。对二弟呢,是礼遇有加,分家还主张要“推财相与”。弟妹之出身并不如春华,她却一点也不以宰相女自傲,对小妹是视如亲妹。

对蒋家父母更不要说了,与婆婆好得简直就是母女了,两人天天你打扮我、我打扮你,互相吹捧对方。讨论着京中时尚,说着豪门八卦,磕着瓜子聊着天,弄得蒋睿父子要分别抢媳妇才好。

待下仆宽慈,家人都说她好,有时还会照顾一下世仆家的子孙,出钱为其看病。对待朋友也是痛快大方。蒋昭的朋友们也都说他娶了个好娘子,知情识趣的,急公好义,还挺会帮忙。

当然啦,偶尔小醋一下也是情趣嘛~醋一回,池青天如果觉得冤枉了蒋良民,也会有安慰的哟~小醋怡情啦!

你们不听媳妇儿的话,一定是因为你们媳妇儿不够好!我媳妇儿好啊,那我就听了呗~

瞧这孩子傻的…

第四百六十七章 番外之郑琰幼年

郑琰在七岁之前,压根儿就不知道她爹是个奸臣,日后回想起来,那段日子过得真心轻松——除了偶尔的自寻烦恼以外。

话说郑琰是个胎穿,刚穿过来的时候客观条件的原因,她啥都不知道,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的。声音也听不清楚、眼睛也看不清楚,脑子还略懵。她并不知道,她的到来,让母亲杜氏很是尴尬了一段时间。

杜氏生郑琰的时候已经四十三岁了,儿媳妇都娶进了三个,那一年她刚刚给三儿子郑琛把赵氏给娶进家门,新妇还没好消息,婆婆先有喜了。郑靖业正在事业上升期,那会儿名声还没彻底坏掉,京中大多数人还是说他们夫妻“老当益壮”、“老蚌生珠”、“老树开花”什么的,又有看过郑小姑娘的夫人们说郑琰可爱等等。虽说这事儿在这时代不算罕见,杜氏还是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那时候杜氏还要坐月子,还要调养身子——年纪略大,小女儿就只好交由儿媳妇们先代为妥善照顾了。郑琰大嫂方氏当时已经生育过两个儿子了,经验也颇为丰富,又因没有女儿,对这小小小小的小姑子也是喜欢得紧,领了差使就围着小姑子转。

又有关氏、赵氏,也要尽一分心力。当时十三岁的郑瑜正是一股活泼劲儿,见天地来戳妹子的小嫩脸儿。郑琰那会儿像头小猪,戳了也只是当蚊子咬,挠挠脸继续睡,或者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当时还看不清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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