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总是出差,真正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他总是让自己很累,累到什么都不去想。他不喜欢回家,连奶奶那都去的少。奶奶老年痴呆症越来越严重了,明明健忘得偶尔连他都认不得,却总是眼巴巴的问他:“则灵呢?那没良心的丫头怎么都不来看我了?她种的花都快死光了!”
心里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疤,不去碰就不会疼。不去想就仿佛是真的忘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轨迹,一切都完美的不可思议。
叶清是个知趣的女人,她没有逼他再去接受从前的感情,只是这么待在他身边,不索取感情,也不希冀名分。算下来她也有28岁了,在这个城市算是高龄未嫁,他知道她在等什么,可是他始终觉得自己给不了。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只是心中有卑微的希望,总觉得有个人还会回来的。
这次出差是临时的任务,要待一个星期,回国后叶清一直待在学校里做研究,偶尔带几个硕士生,工作倒不算太忙,时值假期,她吵嚷嚷着也跟过来了,她父亲正在这城市开会,正好来陪他过生日。
他也就闲了这么一个下午,就被叶清拉来逛商场,她要给父亲买衣服,要他帮忙参考。
其实他哪懂什么时装,从前看不见的时候都是陆则灵在打理,连衣服都是她亲手洗的,她把他照顾的太好了,以至于她走后,有半年他都不能习惯生活里少了这么个人,只有经常出差才能阻止自己强迫症一样去寻找那一抹安静的身影。
叶清站在他旁边,笑眯眯的和他说着学生犯得有趣的错误,眼角眉梢都是温柔和沉静,像一朵清丽的百合花。这么想着,盛业琛突然想起了陆则灵。
她是什么呢?向日葵吧?不起眼,有点傻傻的,把他当太阳一样坚守着,可是他什么都不是。
他心不在焉的听着叶清说话,偶尔叶清看中了什么问问他的意见,他据实以答,买了衣服和皮鞋,时间也不早了,准备去吃饭。
刚穿过恢弘的大堂,身后就突然就传来一道女声,堪堪的喊出了三个让盛业琛颤抖的字:
“陆则灵——”
盛业琛觉得在那一刻好像灵魂都在颤抖,他的手下意识的握成了拳头,良久都不敢回头,可是心里却不断有个声音在催促着他,他猛的转过身去。
仿佛天旋地转,入眼的只有商场金碧辉煌的装饰,大理石的地板反着吊顶璀璨的光,好空旷,眼前好空旷,一个人都没有。
他失望的松开了手,自嘲的想,视力退化就了算了,听力也开始退化了。
不明所以的叶清好奇的看着他:“怎么了?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盛业琛强扯着嘴角笑了笑:“没事。”
作者有话要说:TMD,我这个人真的浑身都是臭毛病。。明明买了新电脑,可是码字还是习惯用旧的。。
悲催的事情一再发生我还是没有砸电脑。。今天,就在今天。我码的一千多字又TM没有了!!
又TM要重写!!!!
可是我还是没有砸掉它!!还重写了!!!!!我是不是太好了!!!
一定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昨天那章留言突然缩水,失落的去睡觉。。
晚上就做梦了。。新更留言11个。。心碎成渣渣,瞬间就醒了。。。
不要再这么虐心了好吗。。。。TAT
走前无耻的要求收藏作者。。。好想上三千作收啊。。一年了还没达成TAT
☆、第二十六章
陆则灵自己也没有想到居然还会遇见林晓风,其实两人已经不算朋友,只是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不过四五年再见,竟然就能平和的一笑泯恩仇。
这座城市已经进入夏天,阳光刺眼,温度骤高,商场的咖啡厅冷气开的很足,只穿着短袖的陆则灵觉得有些冷,下意识的抱了抱手臂。到底是多年的朋友,只不过一个小动作林晓风就看出来了,把自己身上的披肩解了下来递给了陆则灵。
想必现在的林晓风一定过得非常幸福,她怀里抱着才五个月大的孩子,眼中早没了当初的气焰,转而变成了为人母的平和和慈爱。
她哄了下孩子,等孩子睡着就交给了旁边的保姆,所有的动作都是轻手轻脚的。
陆则灵一直沉默的看着她,心中觉得很羡慕,能遇到一个相爱的男人,和他共同孕育一个孩子,这曾是陆则灵毕生的梦想,可惜梦想终究是梦想,难以实现。
林晓风喝了口水,对着陆则灵笑了笑,过往的一切就那么消散了,两人都是那么平和。
“真的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碰到你,这么多年我最后悔的就是过去的事,看来老天待我不薄,能让我再遇到你,总算是不留遗憾了。”林晓风抿了抿唇,诚恳的说:“则灵,对不起。”尽管这句对不起,已经迟了六年。
这一年多陆则灵已经学会了很好的掩饰情绪,甚至连怎么哭都快忘了,可是当林晓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是感到鼻子酸了酸。
青春就这么残忍的过去了,曾经那么尖锐的爱和恨最后都归于平淡,一边跌撞着成长,一边了然的悔悟,好像什么都没有做,甚至任性都还没有耍够,大家就都长大了。
陆则灵吸了吸鼻子,努力的扯着嘴角笑着:“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曾经说过那么多难听的话。”
“总归是没有我说的多。”
两人都不再说下去,只是默契的笑了笑。时间是一把软刀子,可以一刀斩断浓重的爱,同样,也能切断刻骨的恨。年轻的时候所谓的嫉妒甚至是恨,在多年后的她们看来,都是那么幼稚和可笑。
“能抱抱你儿子吗?”
林晓风笑了笑,示意保姆把孩子给了陆则灵。陆则灵小心翼翼的抱着孩子,贪婪的看着孩子香甜的睡颜。明明是美好的画面,她却觉得心脏好像被狠狠的撞了一下,疼的她倒抽了一口凉气。
她有些难过的想,如果她的孩子生下来,大概也有这么大了吧?
“孩子长得真漂亮。”陆则灵由衷的赞叹。
林晓风还是和过去一样大大咧咧的笑着,大言不惭:“随了我。”
两人一同笑了。
“你现在过的好吗?”林晓风问。
陆则灵眨了眨眼,抬起了头:“还行。”
林晓风瞅见她放在一旁沙发上的西装,试探的问:“男人的?”
“我不小心把汤泼到客人身上了,洗了以后发现扣子掉了一颗,今天来配扣子的。”
林晓风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虽然只是三言两语,但她能听出陆则灵似乎过的不好。
“盛业琛,你们,还在一起吗?”
陆则灵倏然听到盛业琛的名字,心疼的抽了抽,半晌才回答:“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说完自嘲的苦笑了笑,“我现在过的还行,反正靠自己的双手吃饭,也挺心安的。”
林晓风鼻子一酸,眼底也有些湿润了,“前几年我总是烦夏鸢敬想找你,结果一直没找着,后来我结婚怀孕生孩子,忙忙碌碌就是一两年,幸好今天又碰到你了。”她顿了顿,想起什么又问:“对了,夏鸢敬和你还有联系吗?”
陆则灵垂了垂眼:“没有了。”她没脸再去和夏鸢敬联系。
和林晓风聊了许多,大多是听林晓风在说自己的生活,现在的她过的很简单也很幸福,和老公是相亲认识的,门当户对又知根知底,原本并不来电,后来七弯八转又相爱了。两个人都偏执的只想要对方,于是缘分成就了这段姻缘,以喜剧结尾。陆则灵觉得仿佛在听童话故事。
分别的时候林晓风强势的留了陆则灵的联系方式,嚷嚷着把她的人生大事委以己任,让陆则灵有些哭笑不得。
有些爱旁人一辈子都不会懂,太清醒的人也不会懂,陆则灵的偏执是一种病入膏肓深入骨髓的病,一辈子只会爱那么一个人。即使爱而不得,也会爱到死去。从离开盛业琛开始,陆则灵就做好了一辈子自己生活的打算,其实也不算太难,至少她觉得自己可以做到。
陆则灵这辈子朋友很少,如果要说她最感恩的人,当属夏鸢敬。只可惜她做了太多伤她心的事,所以陆则灵选择了逃避。
她没想过夏鸢敬有一天还会来找她,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只为来找她。
彼时陆则灵正忙碌着找房子,她升职了,员工宿舍是针对基层员工的,她拿了住房补贴,只能自己重新找房子,一连一个多月都在焦头烂额,最后终于在一片旧社区里找了一个室一厅的房子,装修的比较陈旧,但是价格实惠,她工作也方便。
刚从超市回来,手上还拎着两大包东西,陆则灵走的有点吃力,一直垂着头盯着地下。
刚走到单元门口,她被一双黑色高跟鞋的主人挡住了去路。
陆则灵有些不敢抬头,眼泪已经迅速的盈满了眼眶。
她用尽了全力才抬起了头,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夏鸢敬已经一巴掌狠狠的打在了她的脸上。
手上的超市购物袋掉到了地上,商品撒了一地。
脸上火辣辣的疼,可陆则灵却觉得解脱。好像等这个契机等了许多年一样,她终于纵容自己嚎啕痛哭了起来。
“如果不是林晓风,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都不联系我了?这就是你过的日子?这就是你伟大的爱情?这就是你的醒悟?”夏鸢敬的一巴掌又准又狠,她瞪着陆则灵的目光燃着火,她几乎咬牙切齿的说:“陆则灵,你怎么这么疯?”
不过几个字而已,两个人却是止不住的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不需要再说什么,所有的酸甜苦辣,都在心里。
***
盛业琛往停车场走着,叶清就跟在他身后,其实她知道盛业琛为什么停下来,从橱窗的反光玻璃里,她看到了匆匆离开的陆则灵。人都是自私的动物,她看见了,却不打算提醒盛业琛,可是盛业琛的表情还是刺痛了她的眼睛。
分开的四年,她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他,她也曾挣扎过,最后还是在爱情面前妥协了。她还是想和这个男人在一起。
她和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她的生活很充实,不需要男人来调剂也不需要依靠男人生活,她只想找一份合心意的爱情,如若没有,她独身一辈子也没什么关系。
在美国的四年不是没有试过去接受新的感情,只是终究是不对的,年少的那份爱,那份毫无保留的心情,终究是不能复制的,所以她还是回来了。
她可以容忍他走不出四年的时光,可以容忍他不爱她了,可是他不能容忍他心里装着那个欺骗他们的女人。那是她心里的刺,是她人生最大的不完美。
有些心酸的盯着盛业琛的背脊,她突然停住了脚步,她拉住他的衣角,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才问出口:“盛业琛,”她淡淡的唤着他的名字,目光笃笃的看着他:“告诉我,你是不是爱上陆则灵了?”
盛业琛没想到叶清会突然问出这样的问题,好像倏然被人扒光了衣服站在人来人往的路中间一样,盛业琛感觉有些羞耻。
他眉头皱了皱,最后轻吐出三个字:“我没有。”
他不爱她,也不可能爱她,只是四年了,他习惯了她的一切,人说13天能改变一个人的习惯,四年的习惯固执了一些,他想,最长再过四年,总还是会习惯新的习惯。
叶清得到了满意的回答,又恢复了以往的笑容,“走吧。”
两个字让他如释重负。
“等等。”
盛业琛回头:“怎么了?”
叶清抿着唇笑了笑:“没什么,你皮鞋的鞋带散了。”
盛业琛闻声低头,鞋带果真是散了,他蹲□把鞋带绑好,看着皮鞋上并不算好看的绳结,脑海里不由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件旧事。
那时候他失明还没多久,刚刚习惯了黑暗的生活,脾气还很不好,和陆则灵的关系也降至冰点。
可能是照顾他太辛苦了,她瘦的很厉害,身体也变得不好,感冒一个多月一直不好,每天吃药还是咳嗽的厉害。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几年来唯一一次主动陪她去医院,她一直死扛,若不是他拉她去,她怕是转成肺炎也不肯去医院。许是他的事故让她对医院产生了阴影,自从离开医院,她就再也不愿意回去。
那时候她挂完水正在休息,护士过来和他说话,没好气的递了一些药给他,冷冷的说:“这些回去按照说明吃,挂水三四天差不多,医生有开单子,按照医生说的来。”说完忍不住抱怨了两句:“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人家老公的,她都快转肺炎了才来医院,不知道病都是拖出来的吗?”
盛业琛也不知道当时正在想什么,下意识的否认:“我不是她老公。”
这话说完,那护士突然就气呼呼的把药又拿了回去,过了一会儿他听见那护士说:“你自己拿着,记得吃,以后感冒了吃药不好就来医院,别拖!”
“谢谢您。”陆则灵谦逊而平缓的声音响起,他才知道原来她已经出来了。
没有和她说什么,司机过来了,接二人回家。盛业琛也没有回头,跟着司机的脚步走着。
“等一下。”陆则灵软糯的声音带了一些沙哑,盛业琛总觉得听得不太真切。
他下意识的停了脚步,过了几秒,他感觉陆则灵的气息变近了些。
她说:“鞋带散了。”然后理所当然的蹲□给他系。像照顾不更事的孩子一样照顾他。
那天回家,她一直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的距离,她一直强忍着却还是时不时的咳嗽,一声一声的,好像咳到他心里去了。
之后的几年,他的鞋子里再也没有系带的鞋子,只是他一直没有发现。
想想这几年,他也曾想对她好一些,可是恶毒的话总是先于意识,他们是不合适的,所以现在的结局也许是最好的。
离得远远的,彼此找不见对方,这样,什么样的恨都会散尽的,就像爱一样,其实根本经不起什么考验。
作者有话要说:林晓风就是前面和女主吵架,因为自己喜欢的男生被女主拒绝很嫉妒还诬陷她偷东西的妹纸~~~
我之前介绍过这个妹纸出身很好的~~~
另外说下~白杨没有喜欢小仙,小仙只是个孩纸~
今天很倒霉。。又被旧电脑丢稿子了。。TAT我下定决心抛弃旧电脑,适应新电脑了。。TAT
看在我重写的份上。。表霸王~~我看了下我的章节大纲~~快要重逢了~~
下一章写完,下下一章就重逢鸟~~~
伪更是有罪的,但是我还是要为自己解释一下,我没有拖进度,这个文才10W出头,一本小说,中篇都有15W字,
我的大约在15W-18W之间,不能说今天分手明天和好后天HE吧?看网文会很急等更很痛苦我很了解,但是作者写东西都有个过程的TAT
至于小白,我写出来,就是准备好好写的,重不重逢对我塑造他没有任何影响。。。重逢只是重逢。。不是和好了。。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