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因为爱,所以不放弃。

因为不容易,所以放不下。

虽然,我并不知道我会写到什么时候,但,总觉得,应该撑一下,再搂一下,脑中还有故事,双手还有打字的渴望,出版社还愿意帮你出版,那么,就撑下去吧,直到亲眼看到新一代将它再度兴起,到时,退得也甘心一点吧。

好吧,不说这些了。谈回我们这次的套书吧。

关于这套「步步精心」系列,从二月初出版社发想起,到六月份完稿,中间花了四个多月的时间。这段日子我重温了许多年不曾感受到的紧迫咸,已经习惯慢悠悠完稿的人,一下子必须在截稿期之内完成,真是非常不容易。

老实说,我六月份才交稿,已经比别人迟很多了。不是不想快的,但就是难,近十五万字的书稿,写得我气喘吁吁,死了一堆脑细胞,真的是有套书就会努力,无论如何都想让作品呈现得再好一些,于是对剧情与文字更是斤斤计较了起来;更别说古代稿向来要查找很多资料,虽然现在网路很方便,但有时候你得明确知道自己要查找的方向在哪里,才有办法输入关键字是吧?

比如说,当我决定让女主角十岁考中秀才,那么我就得找到证据来说服自己,这样小的年纪,考中秀才并非不可能。于是,我在网上找啊找的,终于给我找到史上最年轻的状元——莫宣卿。此人是唐宣宗时期的人,于十二岁考中秀才,十七岁考中状元,虽然不幸英年早逝,但他的事蹟如今仍然在家乡流传,并建有「状元祠」,逢年过节祭拜着。

又比如说,我得找找历史上是不是真出过女状元?然后,发现是有的,是太平天国开办的科举,出了一位女状元。那位女状元名叫傅善祥,据说难得的才貌双全,可惜太平天国没几年就灭了;太平天国的男女平等主张,自是随着政权崩溃而成为历史长河里一朵不眼的水花,所有曾经的历史不被重视,亦无法考证,一切只能成为「据说」。

写古代稿就是这样,读者不会跟你较真,但作者却会与自己过不去,总觉得应该尽可能地去找些史料来说服自己写某些设定的合理性。反正也可以顺便长长知识咩,是吧?

所以说,写古代稿实在是件既愉快又痛苦的事。

总之,被自己的书稿折腾了四个多月,完稿之后,觉得脱了一层皮的同时,又有满心的成就戚,觉得自己空空的脑袋充实了不少知识。

飞田难得又企划了这次套书活动,总之我是写得满愉快的,我想其他参与的作家也是跟我同样的心情,在努力创作之后,对读友的反应既紧张又期待。

这是我的第八十本小说,在我写作第二十年时完成。我喜欢这个数字、这个年份、这个故事;以及,恰好在这个时候企划出来的套书活动。巧合而圆满。感觉真好。

但愿你们跟我一样喜欢这套书。

席絹《行行出狀元》番外篇 之 愛神的悶棍

之一:小芳的人生感悟與志向

小芳是個很典型的小歸村女人──悍勇無畏、吃苦耐勞、一根筋認定村法高於國法。

小歸村是個窮村,田力貧脊,經年不用繳稅,遇上荒年還得朝廷救濟,亂世到來時就毫無壓力地舉村為匪。而小芳家則是這個窮村裡的最窮戶,年年冬天都要凍死一兩個家人。

生存是如此艱難的事,童年時只要每天能吃上一口糧食,小芳已經無法再要求更多了。

她沒有白雲那樣的生長環境,主要是,沒有白雲那樣重視教育的娘。

白雲是個很聰明的人,這一點從小就看得出來了。小芳大白雲一歲,但打從白雲會走路說話以來,通常都是小芳聽她的。這並不表示小芳是個沒有主見的人。相反的,她很有主意,更有自知之明。既然小雲天生腦筋好,再平常的一件事,都能給她想成彎彎曲曲九拐十八彎的意味而不會打結,那麼,只是普通聰明的小芳,當然要聽特別聰明的人的話啦。

小時候,小芳就這樣想的:既然白雲那樣聰明,做出的決定幾乎從不出錯,那麼,她又何必非要爭先搶當領頭的那一個?都聽小雲的不是更省事?所以,兩人一同出門幹活兒時,她總是聽小雲的。

事實證明,小雲總是對的。

在她七八歲那年決定了自己的人生大事──將自己賣掉時,她聽小雲說的,隨時把自己弄得乾乾淨淨,衣著可以襤褸破舊,但儘量不要骯髒凌亂;頭髮不可以有蝨子;指甲不可留長、不可以有污垢;在同儕裡要勤快少言,在每一個可能的主家面前,要憨厚可靠。比起看起來精幹,寧願給人覺得傻氣。這是生存之道,在羽翼未豐之前,她不可以出色。

這些,她都一一做到了,並且得到了超乎她預期的收穫。至少,她很快找到了好主家,並且從進入主家大門的那一天,便沒再餓過肚子。

其實比起晉升到京城侯爵府當丫鬟,小芳更寧願一直待在永定縣的莊園裡,當個奴僕的奴僕。在同樣不會餓肚子的前提下,當然待在離家近的地方工作,更方便她隨時照拂自家不是?

可身為奴僕,身契捏在主家手上,主家叫往東,她就不能往西;主家的怎麼說,她就得怎麼做,沒她發表意見的餘地。所以,當京城的主家將她提調過去,她也就只好過去了,頂著滿莊園上上下下十來口人羨慕嫉妒的目光,自己卻沒半分得意,默默收好包袱,跟著莊園管事進京去了。

京城很繁華,別說路上行人都穿得特別體面了,就連縮在巷子裡的乞丐感覺上都比小芳家的弟妹穿得還好一些、面色還豐盈一點。京城的主家很大很華麗,簡直像是玉皇大帝住的天宮,那些穿著同類型制式漂亮衣服走來走去的人,竟然只是丫鬟小廝罷了,而非她以為的主子。來到京城主家的前半年裡,小芳大開眼界,覺得自己總算是真正見了世面啦!

她如飢如渴的用眼睛記憶著看到的一切──尤其是每天吃的三餐,簡直是太好吃了!竟是頓頓有魚有肉,而且好吃得讓她每每想起都得猛吞口水才不會被嗆著!那檔次比起在莊園時吃的,又更好上幾倍不止,好到她從來無法想像,天上神仙吃的,不過就是如此吧?!

只是一個小丫鬟,就吃得這樣好,小芳實在無法想像那些被她們這些下人所服侍的主子們,吃得又是什麼了?莫非是瓊漿玉液仙丹蟠桃?

雖然好奇,但小芳也不是非知道不可。她對自己的身份認識得很清楚,就是一個在下人群體裡的外來戶,任何可以近身服伺主子的職位,是永遠不可能輪到她身上的。

幸好,她的志向也從來不是往主子面前湊,混個體面的一等丫鬟、過著「副小姐」生活那類的。她的志向非常務實,就是要吃飽肚子,永不挨餓。所以她被發配到廚房當燒火丫頭時,是很滿意的,即使,這種常常會把自己弄得灰頭土臉的粗活,也不會有人跟她爭搶,甚至可以說避之唯恐不及。可她還是為著得到這份「優差」而暗自竊喜上大半年,才淡定下來。

十年下來,紀小芳便一直順順利的在明宣侯府從一個小小的燒火丫頭,一路混啊混的,就給混成了採買管事手下的一名得力的小嘍囉,前途看好,三兩天就出門放放風什麼的,日子過得簡直可以說是如魚得水。

她的人生規劃非常簡單,就是吃飽飯,然後,也讓家裡所有人都吃飽飯。隨著她的年紀愈來愈大,擔任的職務愈來愈有份量,到手的月錢以及主家不時發下來的年節賞賜,更別說廚房是個很有油水的單位了,她職位再卑,總也能分到些許好處。這些林林總總的錢全都一毛不花的省下來,拚命往家裡送,終於讓家人在這幾年過上了不再挨餓的日子了。

家裡寬裕了,買了田地,也在村子裡蓋新房,一家子人再也不必害怕會在冬日裡餓死,在村子裡終於可以抬得起頭做人了。有新房有良田有糧食,在小歸村可說是體面人家啦,她家的弟妹們日後說門好親,再也不成問題。

小芳很欣慰,覺得自己賣身為奴讓全家人能過起好日子,真是值了。

之二:小芳的終身大事

就在二十歲的小芳覺得此生無憾,可以開始存養老錢時,卻被帶著她的管事嬤嬤突然問的問話給問矇了,那嬤嬤只是這麼說道:

「小芳,妳也二十歲了,可以配小子了,妳家裡可有安排?若沒有,妳覺得門房的小兒子怎樣?還有漿衣房的林婆子那個三兒子年歲也跟妳相當,他們一個現在是外門跑腿的,是個機伶的;另一個正在布莊當學徒,以後出師了,也算有前程。」

「啊?」小芳聽明白了,卻被驚得完全反應不過來。配小子?是指嫁人嗎?

對哦!難怪她總覺得自己的人生規劃好像少了點什麼,原來是這個!她長大了,二十歲了,應該嫁人了!

這輩子一心撲在讓家人吃飽穿暖上,旁的事都沒放在心上,就算參加過幾場丫鬟的婚禮,吃了幾頓喜酒,也肉痛的出了喜錢,卻也從來不覺得這樣的喜事,跟自己有關係──一家子人都還在飢一頓飽一頓的,誰有那個心思去打算吃飯以外的事?

而現在,她二十歲了,這個年歲,放在小歸村,都該是好幾個孩子的娘了,若是還沒出嫁的話,都也要被人指指點點啦。不過在明宣侯府,丫鬟小廝都是二十歲配人的,所以她這樣的大齡女子,是該打算打算自己的終身啦。

對於管事嬤嬤所提議的人選,她是沒有印象的,所以也沒有貿然同意或拒絕,只說會回去好好想想,並且寫信回家,詢問父母的意見。雖然她們是賣了身的人,但主家慈善,對於這樣的終身大事,更願意下頭的人自己看對眼再配婚,省得結成怨偶,心氣不順,又怎麼能伺候得好主子?所以上頭的主人們便把這個任務交付給各個單位的管事嬤嬤,讓她們負責撮和下頭這些適婚的丫鬟小廝們。

於是,在小芳才剛剛覺得人生無憾時,婚姻大事就給砸在眼前,並且讓她得儘快做出決定。可嫁人?@件事 ,事關一生,要是沒挑到良人,反嫁了個好吃懶做眼高手低的,那下半輩子可鬧心啦!

小歸村的女人是不怕所遇非人的,可,若能好好過日子,誰願意每天拎著一根棍子揍人?打人也是很費力氣的好吧?!有那個空閒,還不如蹲在灶下多吃一碗飯。

要不要嫁人?嫁給哪個人?唉,真是個麻煩的問題。

之三:有問題,找小雲

「所以……妳今日來找我,是問我嫁個日後會當門房的丈夫好?還是會當個染布師傳的丈夫好?」白雲微挑眉問。

小芳很大方坦然的點頭,完全不知道身為一個姑娘家,提起自己的終身大事時,再怎樣也要裝嬌羞一下。

「這兩個人我都去看過了,也說過幾句話。那張圓,雖然機伶,但有些滑頭,那嘴巴一張開,就不知道要停;另一個李木,說是老實木訥,還不如說是結巴,回答幾個簡單的問話,都要吞吞吐吐到天黑去。」人無完人,小芳對丈夫的要求也並不高,大家身分都相當,誰也別嫌棄誰,真要嫌棄,也是家生子嫌棄她這個外來戶,哪有她嫌棄別人的份?

「就只這樣兩個人可以挑?」在白雲看來,滑頭或者木訥,都不是好對象。心眼太活或者死心眼,相處起來都挺累人的。

「不是我挑,是人家挑我,我有了意願還不一定作數呢。」小芳向來非常有自知之明。就算她有一個狀元閨蜜,而且這個狀元閨蜜同時還是國公家的嫡次媳,身分從一介鄉村野婦飛上枝頭,搖身一變為鳳凰,顯赫得嚇人。可她紀小芳,仍然只是一個明宣侯府的廚房丫頭,並不因為有個貴婦好友而覺得自己應當雞犬升天的高人一等。

她的心態向來很平和,所以從來沒有四處嚷嚷讓人知道這份情誼,一方面是覺得這沒有什麼好拿來說的,更重要的是,白雲的身份愈少人探究愈好。紀小芳不懂什麼大道理,但她是小歸村人,天生護短。白雲的隱秘,她定是要幫著瞞得死死的──就跟全村人都在做的那樣。不用互相聯繫交代,大家都這樣做了。

小歸村出一個狀元可不容易,更別說是女狀元了,這樣的功蹟,足以讓他們小歸村風光五百年,讓周邊那幾個富村幾輩子都抬不起頭來。每每想起都要得意個老半天,這白雲,可是小歸村的大功臣!聽說村長與村民都商量好了,等白雲百年之後,村裡要給她建個狀元祠,讓村民世世代代供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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