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生一手拨开那只指在鼻子前方的手指。没好气道:
“谢谢你对我的印象如此深刻,不过,那不是重点。”
“重点?”赵男主努力想了下,道:“你是指我对你的记忆不够精确?我没形容到你肤如黑墨、发如枯草,你觉得很遗憾?你放心,我一点也没有忘,只是以为你不想我提起罢了。当然,如果你坚持,我甚至可以把你那天的模样有多狼狈都能完完整整地说得一分不差,定不让你失望。”表情慎重极了。
“谢谢你啊。”有人开始磨牙。
“我俩都这样的交情了,就不必客气了。”难得能成为两人里损人的那一个,赵男主自是要好好把握!这机会可是千载难逢呢!
金宝生毕竟当女人不太久,不太懂得仗恃女人的优势去得理不饶人,将眼前的男人给钉得满头包,所以白了他一眼之后,只咕哝了两句——
“什么脑袋啊你,就只记得那些无关紧要的,记忆力好也不是这么用的吧。”然后,转回正题:“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那时,我问了你一句话,而你没有回答我。”
赵男主想了一下,记起来了,道:
“那时,你问我,是不是姓赵,对吧?”
“对的。”金宝生微笑点头。
“那又如何?”赵男主不觉得这算是什么重点。
“耶?你当时没有感到很惊讶吗?在你没有自我介绍的情况下,我怎么可能会猜测你姓赵?”
“老实说,我不是太惊讶。”赵男主语气好平淡。他赵家人少爷的身分,在天都不敢说家喻户晓,但知道的人也不少了。她会知道他姓赵,其实没什么好奇怪的。
他平淡的语气,对照出金宝生的兴致勃勃有些无聊。不过这并没有打击到她的谈兴,她道:
“你要知道,如果你不姓赵的话,后来我可能就不会跟你合作那么多生意了。这是为了什么,你一点也不好奇吗?”
赵男主想了一下,摇头。
“我救了你,不是吗?当然,说救或许是太托大了,但至少那时我扶了你一把,足以让你对我的人品有一定的评价,以至于后来你想找人合作生意,我就是你最好的选择,不是吗?即使我不姓赵。”再说,那时她根本别无选择好吗?!
“那可不一定。我可不是那种有恩一定报的人。”金宝生对自己的人品没那么有信心。
“好吧,既然如此,那么请你为我解惑,为什么我非得姓赵?”
“因为,我姓金啊。”金宝生理所当然地说着,说完后,还很慎重地点头。
“这算是解释吗?”赵男主无力地问。
金宝生哈哈一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一副很哥俩好的样子,无视赵男主满脸写着“男女授受不亲”的表情,身体也躲避着她的非礼。她迳自道:
“既然我还姓金,那你当然要姓赵!”
“为什么?”赵男主虽然开口问了,却不冀望能从金宝生嘴里得到自己可以理解的答案,也果然——
“因为我们是天生一对啊!就算不是一辈子的夫妻,也会是一辈子的朋友!不管在哪里,不管在何处!我们都要在一起!”
她的宣言很震撼,语气却很轻,轻得像她吐出的烟圈,说完后,朝他一笑。
而赵男主早已被她惊世骇俗的言语给石化,再不能有任何反应……
第二章
不管在哪个时空、哪个朝代,不分古代或现代,人脉的建立是通向成功的第一要素。
有钱,可以请人来为你服务,但只是有钱,却不见得会得到尽心尽力的效劳。有权也是相同的道理。所以,目前的第一要务就是摸清楚整个宫女太监宿舍区的现况、搞清楚自己这个职务的权利与义务,然后就是跟同事们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还要有意但绝不刻意地层现出自己的价值(当然不是以前那种可以被白欺负的价值),让自己在同事里有一定的存在感,有了存在感之后,说的话才会有人听。做到了,才能再谈其它,比如讲出口的话有一定的分量等等。
在这具金宝生的身体里重生已经二十天了,再不情愿,曾经的金公子哥儿,也得咬牙认下这个名字,把前生的种种都打包到记忆的遗忘区,尽量的再不回顾。毕竟,人总得脚踏实地的活在当下。再说,这个金宝生的生活实在太艰难了,她再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打算打算的话,难不成在未来剩下的几十年生命里,依然镇日与发臭的酸菜、拌着沙的粗面,以及半带着谷壳的糠米饭为伍?
不!绝不!
她可以住会漏风漏雨的破屋——前提要干净!
她可以穿戴有补丁的旧衣——前提还是要干净!
她可以头不戴金、颈不佩玉、手不挂银,但她拒绝枯草般的乱发、粗糙得像树皮的肤质、黑中带黄得像十年没洗过澡、抹过脸的肤色!就算不拿养尊处优的前世来比较,纯粹以身为一个人而言,不管是男是女,连自己都不能好好打理爱惜,更遑论对身外之物的追求了,真不知道活着干什么!一个乞丐模样的富翁,对她而言是世上最大的悲剧。
想要改变现下的一切,就一定要有钱!
想要赚钱,就一定要有计画。
而再优秀的计画,也要有一票人来齐心合力执行,不然全都是空话。
人才啊!人才!
就算有人才,以她现在这样一副倒楣样,也绝对不会理她,更别说被她说服来共同创造开源大业了……
一个打扮得金光闪闪、衣冠楚楚的骗子站出来振臂高呼说:跟着我投资,我能带你发大财!是很有可能拐得人去愿意相信他的——瞧瞧电视上那些来路不明却自称理财专家的“老师”,哪一个不是这样?就算不断带股民去住“套房”,依然有人对他们报出的明牌深信不疑,倾家荡产终不悔。而,“带着你发大财”这句话要是从一个状似街头流浪汉、实则背后家财万贯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别说没有人会鸟他一眼了,就连路边流浪犬也懒得朝他吠一声。
现实如此,世道如此。
所以形象是很重要的!这不止是出于爱美的心态而已,真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还是从保养自身开始做起吧!唉……
碰!
就在金宝生正在要求房里的宫奴去烧水好准备洗澡时,薄薄的房门突然被粗鲁无礼地撞开,重重地拍在墙上,因为力气太大,那门板反弹回来,差点将立于门口那个闯入者给搧塌了鼻子。可惜的是,那人满机灵的,退得够快,一点事儿也没有。
金宝生望着那名以茶壶状站在门口的女子,脑中还在Google着来者是谁,立于角落的那三个宫奴已经抖着身子俐落地跪了下来,同声高呼道:
“奴婢见过金姑姑,金姑姑安好。”
贱籍之人,在一般人眼中是渺小到不存在的。所以那位被称作金姑姑的女子,不仅没有叫起,连眼光都没扫过去一枚,仿佛这问屋子里只住着一个金宝生,没有别人似的。
“听说你在上巳节那日被踩傻了?”
金顺儿,是金宝生的邻居,同为金家村出身,在血缘上多多少少有点亲感关系。两人同龄,但金顺儿打小就是个泼辣俐落、头脑清楚的人。因为总是比别个村姑聪明、主意也多,自然对周围的小玩伴显得颐指气使,理所当然成为孩子王,总是一副瞧不起人的神气,“笨蛋”、“傻子”等用语,更是她招呼别人的口头禅。
当年地方官府派人到金家村采选进宫役女时,相貌周正、聪明精干的金顺儿就是第一个被挑选上的,反而光看面相就知道笨得紧的金宝生直接被拨在落选那一头,连第二次复选机会都没有。
不是每个役女都可以进宫服务的,像她这样虽然老实,但也看得出憨笨的女孩,还是放在国家织染纺司当个染布的女工吧!省得哪天在宫里糊里糊涂把自己一条小命给弄丢了——当初负责采选的姑姑就是这样想的。
要不是金顺儿花了两天的时间去奉承采选姑姑,然后趁着那位宫女姑姑心情大好、喝得三分醉时,终于说动成功,将金宝生的名字写进合格的采选名册里。
金顺儿一直很讨厌金宝生。不过,在金家村,能入得了金顺儿眼底让她觉得喜欢的女孩,还真是没有。她对每个人都是趾高气扬的样子,教同龄的女孩对她都又敬又怕的。不过,金宝生还是从记忆里察觉出不同。这个金顺儿不知为何特别看金宝生不顺眼,从小就没少欺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