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既然他想回避,那么,他就不谈了。

在生命的最后,对于「友达以上」这句话最后的答案探索,再无任何意义。

然后,楼然永永远远失去了丰禾,他生命中那个最重要的人。

友达以上,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

第一章 新手上路曲耘禾

虽然已经过了两年,但每每看着身份证上的资料时,还是会满头黑线,有一种忍不住想吐血兼仰天长啸的感觉。

她,如今名叫曲耘禾,性别……女,现年二十五岁;命运颇为坎坷,父母在她国中时意外身亡,她被好心的堂叔收留抚养长大。十八岁考上首都的大学后就搬离亲戚家,北上独立生活。父母留给她得保险金以及遗产,正够她在首都外围区买间中古小套房安家,而不用苦苦背着房贷节衣缩食度日。买完房子后剩下的钱用来上完大学已足够,但若想要讲究生活品质就免谈。

她买的这件二房一厅的小套房,内里空虚到难以见人;几件陈旧简易的家具都是前人屋主不要的,她将就着用。小套房的坪数不大,但因为缺少足够的家具充塞其中,仍然显得很空旷。

曾经的曲耘禾是个很寂寞又不善于与人相处的女孩;她对生活没有热情,对未来充满不确定的茫然。她安静而孤僻,在人群里总是让自己没有存在感;于是大学四年下来,大部分同班同学都不太叫得出她的名字。就算是班代看到她,也要想一下才能记起她是谁。

两年前她大学毕业,去参加谢师宴,一个人默默的坐在角落,随着同学们的起哄,说干杯,就乖乖干杯,就算喝的只是啤酒,但她也很快的醉了。没跟同学们打声招呼,她静静的离开餐厅。

不知道是醉得没去注意到交通号志,还是开车的人违规驾驶,总之,她出了严重的车祸,被远远的撞飞;送到医院急救时,多出骨折,并且昏迷了一星期,一度失去生命迹象,医院已经两度发出病危通知。然而,终究还是艰辛的醒了过来……不过,醒过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那个曲耘禾了。

如今这个曲耘禾,曾经有个名字,叫丰禾。

那个早已病故的丰禾。

当丰禾第一次醒过来时,全身无处不疼,却以为自己还是丰禾,就是不知道这次昏迷了多久,总觉得眼皮好涩好酸,怎么也抬不起来,像是压上一块巨石般的沉重。

在好不容易睁开个缝时,习惯性的搜寻床边那个必然在看的修长的身影,却落了空,什么也没看到,只有一些冰冷的仪器进入他的视线。

楼然……怎么会不再呢?

他不会真的睡了一个世纪,睡到楼然都寿终正寝了吧?

就算是这样,好歹放张遗照在床头柜上,让他瞻仰一下也好啊……

心中带着这个玩笑似的念头,不由自主的再度陷入深眠中……

然后,三天过去,等他完全清醒,发现,他身处的地方,虽然还是原来那家医院,但已不再是五星级彷如大饭店似的VIP病房,而是一般的加护病房;他看到的医生护士,也不是原来的那些人。最让他震惊到几乎昏厥过去的可怕消息是——他不再是丰禾了,甚至不再是男人。

他变成了她,从丰禾变成了曲耘禾。

这……莫非是传说中的借尸还魂?

当时,丰禾能想的也就只有那么多了,车祸造成的后果让他没有空闲去想太多——包括哀悼自己失去的性别。

长达一年的复健,他在剧烈的疼痛中昏昏沉沉起起伏伏的挣扎,多处的骨折,以及找不出原因的头痛让他无法拥有太多清醒的时间。

但也就是在那段昏迷的过程中,他在梦境里经历了这具女性身体二十三年的人生,像是在看一部电影似的;他在女孩身体里,用她的眼睛,看到了所有。明明是个旁观者,却是身临其境。

在梦境的尾声,女孩出了车祸,昭示了女孩的人生电影即将落幕。

在车祸发生的一瞬间,女孩化为一抹浅淡的白影,从天灵盖飘了起来,与身体仅余丝线般的连系,跟着那具出车祸的身体一同到了医院。

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刻,二O一O年,八月十日,正是俗称的农历七月一日鬼门开的那天。

女孩在夜间九点九分,在被送进医院急救时,一度失去了心跳,却在四十秒之后又微弱得跳动起来。

而,在同一时间,同一间医院,不同的病房里,有个叫丰禾的男子,在九点九分那一刻,被宣告死亡,永远失去了心跳。

丰禾惊悚的看到自己变成一道白烟状的气体,从那具骷髅似的病体里飘出来,原本应该消散的烟状物,却被一抹金黄的光晕给圈住,并且不由自主的超女孩飘去,迷迷糊糊的与女孩融合子金黄光芒里,被一路带离,然后又与之分开,接着一股失重感让他觉得在下坠,他落下的不是深渊,而是女孩的身体。

才落了进去,就觉得被什么束缚住,有种动弹不得的感觉……

那女孩飘在上方看着他,向来面无表情的脸竟是勾起一抹微笑,抬起手,对他挥了挥,像是告别;然后,双手合十,在她两手间竟然重新生出了那抹金黄而温暖的光芒,那光芒愈来愈大,将原本黑暗的四周照出了一片光亮;那光亮里,竟闪动着无以计数的藏文佛字……丰禾张大口,猛然发现,女孩手上合握着的那串手串,不正是楼然从西藏带回来的那串佛珠吗?怎么会在她手上?

佛珠全部化为光晕,形成了一道门;门的另一头,站着一对中年夫妇,朝女孩伸出手,女孩立即朝那对中年夫妇飞扑而去……所有的记忆至此戛然而止,画面陷入黑暗。

这梦境长达一年,断断续续的在他昏迷时上演。

终于演完时,医生正好宣布他可以出院,以后只需每星期过来做复健即可。

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丰禾,如今的曲耘禾「小姐」,望着西落的太阳,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切是那么的不真实,充满了玄幻色彩。

每天每天都在上演的梦境,那种感同身受,几乎让他忘掉自己曾经叫做丰禾的事实。

而今,他的身体是康复了,连那些丑陋的伤疤,也在医生强烈的建议下,被专攻医学修复美容的专家给修整到不再那么狰狞;不仔细凑近看,是发现不了他的身体曾经像只破布娃娃似,满是缝补过的痕迹。

其实男人哪会在意身上有疤没疤的?但别人介意啊!而如今身为女孩子,似乎不该不去介意;至少,尽可能的包养好这具身体,是基本道德吧?

丰禾花了一年的时间在医院治疗身体与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没有被那疼痛弄到崩溃,却差一点被梦境搞得精神失常。毕竟这一切实在是太光怪陆离了。这样奇特的经历,他不知道是真是假,没有人可以给他解释,永远成为一道无解的谜。

在好不容易挺过来之后 ,身体大致上已痊愈,记忆也盘整好了,对于自己不再是丰禾、而是叫做曲耘禾的事实也认命了。但现实的问题又迎面扑来——他得认同自己女性的身体,正如必须接受自己再也不是丰禾,而是曲耘禾。

性别认同与身份认同之后,她还得面对自己即将身无分文,并且失业的事实。曲耘禾才刚踏出大学校门就出了车祸,手边仅有的积蓄都给了医院当医疗费——这还得感谢她本身有投保,加上全民健保给付,才让她这一年来可以安心治疗,而不用卖掉房子弄得倾家荡产,出院后只能去睡公园……

丰禾活了二十八年的人生,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窘迫的情况。他出院那时,手边除了一间小套房外,存折里的现金不足两万元,就是他全部的家当了。

她必须去工作赚钱,无比迫切的。但之前他病了三年,成为曲耘禾之后又病了一年,可以说,如今她能做什么都不太清楚,她与这个社会脱节太久了。

还好她那个充满爱心的主治医师女士非常清楚她的情况,怕她身体才刚好,就拼命去工作,生生把身体熬坏,于是开了后门,让她进医院成为文书人员,做一些简单的打字建档工作;薪水虽然不高,但胜在工作简单,不至于劳累,而且回诊也方便……

然后,就这样过了快一年,直到现在。

她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再不用每星期回诊观察;而,她对自己如今的模样也彻底认了,再不去想自己曾经是个意气风发的大男人,而是个为柴米油盐奔忙的普通小女子。

他以前购买任何东西都是看上眼就拿,怎么会去计较是否为名牌以及价钱高低?如今,她购物起来还是忍不住随心所欲,但至少学会看地方了。这股子气魄,只会在量贩店之类的地方展现,断然不敢再百货名品店亦如此施为。那后果、那卡债,可不是好背的,受过教训的人都知道……

当然,即使成为了女人,曾经的丰禾,如今的曲耘禾,也不可能打算就在医院里当一辈子的文书处理员。他利用这一年的时间,重新适应这个已经脱节了四年多的世界,并且思考着自己将来的出路。

曲耘禾大学读的是中文系,依她内向孤僻的性子,就想着毕业后可以当个网路作家,成日宅在家里,最好不用于外界互动;若是当不成作家,那就到安亲班或幼稚园当个老师,教教作文什么的也可以。她没有太大的志向,对物欲的要求也不高,赚的钱足够温饱即可,对未来并没有什么计划与期盼,反正得过且过。

但「曲耘禾」这个身体里的新住户却没法忍受浑浑噩噩度日。是个男人都会有雄心壮志,想在某个领域成就一番事业以证明自己。若是生性平庸的人,做做白日梦想想就算了,但他是丰禾啊!是那个「」「」「」从小到大,拿第一名、拿奖学金、拿所有荣誉像是家常便饭一般的丰禾啊!他聪明,他优秀,他的理想是发挥自己所能,看自己能走到哪一步。

生前与至友共创的「高丰贸易」,如今已经发展成大型企业,整合了楼家的所有产业,并为高丰集团。这间赚钱赚得让人眼红的优质大公司,在草创初期,可是有着他的一份大功劳呢。

可惜,声名赫赫的高丰集团,与她,以及丰家,已没有任何关系了。

当年他弥留时,将手边的股份都转移给了楼然,让楼然取得了公司的完全掌控权;楼然则支付了一大笔钱给他,还帮忙把钱汇给他那个嫁到加拿大的母亲,以及移民印尼的父亲。如此断得一干二净,就为了给楼然、以及他们亲手经营起来的「高丰」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丰禾从来不怀疑高丰这间小公司在未来的三十年内发展为商界龙头的可能性。就算少了丰禾这个狗头军师,让楼然一个人来干,也足以将所有挡在前方的对手给打趴。因为相信高丰前途不可限量,所以才将手边的股份全卖掉,省得公司做出耀眼成绩后,引得丰家的人伸手干涉就不好了。

他那个住在印尼的丰家老爸可是个精明又难缠的商人,一般小利根本看不上眼,对大利却是绝不错放的。

丰禾一向以自己眼光精准而自豪,看他当年那手做得多漂亮,给楼然省了多少事!才短短两年,公司就发展成这样,成绩像坐上火箭般快得吓人,要是股权没有全握在楼然手上,如今还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呢。

身为至交好友,他们对对方都付出了最诚挚的情感,与最细致的体贴。

可惜,他们的友情,因为他的死亡而结束了。

人死如灯灭,过去的,也就过去了。

眼下能做的,就是活在当下,当好曲耘禾。

※※※

「我本来打算卖掉这间房子,但现在房市景气不太好,急着卖的话,不可能卖到理想的价格,所以我就拿房子去抵押贷款。这本存折里有五百万,你先拿回去应急。虽然无法完全解决叔叔的债务,但必须让债权人知道我们有解决债务的诚意,总不能一天到晚让讨债公司的人上门闹吧,更别说叔叔还病着了。」

「姐,我不能拿你的钱。你知道我家现在破产了,我就算不吃不喝工作一辈子,也不一定还得完家里的债务,更别说还你钱了。」曲秀颖不敢接那本塞到手中的存折,整个人努力的往沙发里缩,用力摇头。

曲秀颖是曲耘禾的堂妹,两人的曾爷爷是兄弟,血缘关系有点远;但曲秀颖的父亲却是在曲耘禾父母双亡时,唯一对她伸出援手,并抚养她到十八岁的人。

曲秀颖的父亲曲建安原本是个中小企业的老板,家境小康以上,当年虽然与曲耘禾的父亲没有太多的往来,却在能力所及内,看在亲戚的份上,收养了曲耘禾;反正不过是多一双筷子罢了,觉得自己虽然不是什么善良人,却无法眼睁睁看人家孤女因俄日没有大人撑腰而遭受欺凌。在曲耘禾成年后,他将她父母留给她的遗产都交回她手上,也算尽了长辈的责任了。

世事难料,谁会想到生意一直做得颇为稳当的叔叔,竟然被美国信贷风暴给波及,成为这一波全球不景气的受灾户,公司破产倒闭,官司缠身,背了一身债务……

「秀颖,我拿这些钱给你,就没打算让你还,所以你不用担心还不起的问题。」曲耘禾不顾堂妹摇得快断掉的小头颅,很坚定的将存折与印章塞在堂妹的随身包包里并且压住包包,不让她掏出来。

虽然是个女人了,但曲耘禾实在不习惯拖拖拉拉不干不脆的作风;当他打定主意做什么时,别人绝对是反对无效的。既然早晚都得认命,其它那些推来挡去的工夫就省省吧,时间再多,也不是用来这么浪费的。

「姐!我不能用你的钱,你自己也不好过啊,我甚至不知道你两年前出了车祸。你一个人孤伶伶的在首都,都没人照顾——」

「那时我也不知道叔叔公司倒闭啦。都是自顾不暇,也没什么好说的。再说,我考上大学之后,就很少联系你们,这是我的错。要不是这次意外遇到你,我还不知道家里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既然接受了曲耘禾的一切,那么她承受过的恩情,就得尽其所能的去回报。

曲秀颖泪汪汪的看着堂姐,终于忍不住哭出来。「姐……谢谢你……」

这两三年来,因为公司的经营不善,父亲四处调头寸,周遭那些成日奉承的亲友们纷纷逃得老远,把他们父女当成瘟疫似的避之唯恐不及。人情冷暖,曲秀颖在这些年是看的透透了。哭泣没用,眼泪没用,人只能靠自己!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求人!

所以,在打工时巧遇了多年未见的堂姐,并且在第二天被拎来这间小公寓同住,还拿出五百万这一大笔钱给她时,曲秀颖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

「这星期六我会回去看望叔叔,不过,这笔钱你还是尽快送到叔叔手上让他处理一下。」

「我明天就去银行汇款。现在虽然是暑假,不过我得打工,不能回家。全勤奖有一千元呢,可不能让它飞了。」曲秀颖抽了面纸将满脸的涕泪擦干净,接着说道:「其实我一直在考虑办休学的。为了打工赚钱,我很少去上课,有好几科都挂了。没有好好学习,就挂着学生身份,不过是浪费钱而已。我办了助学贷款,现在想想真是浪费,为了一个学位实在不值得。」

「这就是我要跟你谈的第二件事。从下学期开始,你打工的前提是不能影响你上课的时间才行。也就是说,你现在兼着的四份工作,必须辞掉三份。我看,就保留便利商店的那份工作吧,每天晚上工作四小时,假日八小时,还算合理。」

「嘎?只做一份?那可不行!我爸身体不好,上次检查出游肿瘤,得开刀治疗……」

「有我在,这些事不用你担心。」曲耘禾望着她,淡淡说道。「你现在的任务是乖乖上课,努力吸收知识,学的一技之长。学位确实没有什么用,但学识很重要,那将会决定以后是工作挑你,还是由你去挑工作。」

「有那么严重吗?有时候成绩好,也不一定能得到好工作啊。」这个不景气的世道,就算是硕士学位的人,也有找不到工作的困扰吧。

「确实。所以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而实力,向来是多多益善的,你不否认吧?」

「……嗯。」乖乖点头。

「所以,好好读书吧。既然家里的事一时半刻没办法解决,日子总是要过的。家里的困境不该成为你偷懒与自弃的借口,更别说,现在有我在呢。」

看着堂姐淡然的模样,不知怎么的,曲秀颖突然觉得,家里那一大串糟心事、那难以填平的巨额负债、那么多的困难,在堂姐面前,仿佛真的不值一提似的。

明明,堂姐的境况并没有比她好多少,真不知道堂姐哪来的自信?还有,才几年没见,怎么堂姐就变了那么多啊?

这些年,堂姐除了出了场严重的车祸,才遭遇了什么事让她变成这样?明明,以前是个不理人、一回家就锁在房间不出来,超级孤僻的人啊!

「姐,你变好多哦,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你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事?」忍不住的,还是问了出来。

曲耘禾一手撑着下巴,遥望虚无的远方,做深思状,以无比唏吁的语气道:

「可不是吗?我变了那么多啊!这些年,真的发生太多事了,都把我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呢……相信我,其实我真的不想这样的,但一切,也就这样了。」

「啊?」曲秀颖一脸问号。

「总之一句话:世事无常,得认命。」好忧愁的叹了一口气。

曲秀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样接话,只好闭嘴,呆呆的看着那个一脸失落,却连失落都显得那样好看的堂姐。

心中忍不住疑惑着:奇怪,以前怎么不觉得堂姐长得好看?而现在,她发现堂姐脸上脂粉不施,却是怎么看怎么好看之外,还有一股说不出来的迷人魅力。不,不是那种女人味十足的魅力,而是一种气势,说不上来是什么,总之,像是帅气,像是潇洒,有种干净利落的爽快感,反正是形容不出来。只能说,那些难言的气质,让她显得非常好看,好看得非常具有内蕴,那不仅仅是表相五官秀气漂亮所能产生的;若只是皮相好看,而没有其它气质加乘,就只能给人单薄的感觉,不可能有深度。

原来,魅力这东西,从来不仅仅是五官长得好看就能拥有的,也不是涂脂抹粉便能装饰得出来的。

曲秀颖从来不曾迷恋崇拜过什么人,包括大写当红的偶像明星什么的,但现在,当她呆呆看着堂姐,不由自主的脸红心跳时,她想,她或许正在体验什么叫做崇拜的感觉了……

堂姐真的是,帅毙了!

※※※

张心云无聊的把玩手中的ipad,将里头几个常玩的游戏给玩了一轮过后,不耐烦的看着手表,撅着嘴,翻了翻白眼,虽然生气,却也无可奈何,只能选择一部电影播放着看,打发时间。

电影播放不到十分钟,她终于忍不住问餐桌对面的人道:

「还要等多久啊!我饿了,快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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