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如果你有急事要办的话,我跟着去反而成了你的妨碍,帮不上忙的,还不如留下来做自己该做的事,中午的饭……”奉娴不知道金郁骐打算带她去哪里,如果可以,不管是哪里,她都不想去。

“就别管那些人了。我已经交代过赵嫂,以后他们的伙食就直接叫便当。”金郁骐笑得有点坏,顺手拉过她的手,大步走向车库。“我现在才想到,其实对于不速之客,我们是不需要太过礼遇的。或许就是因为这里一日三餐的伙食供应得太好,以至于他们全都不走了。我是说:也许他们本来打算晃个几天就离开,就算要紧迫盯人,三两个人也就够了,怎么现在人却愈来愈多,尤其是用餐食间,都把厨房和客厅所有可以坐的地方都挤满了。虽说来者是客,不过我们这些日子的招待,也算仁至义尽了。”

他一路说了许多话,就是没放开她的手;两人走到一辆造型很炫的跑车旁,他将她送进副驾驶座,微弯着腰,对她露出每天清早在镜子前练习过无数次最迷人的笑容与最好看的角度。

“现在啊,主人家尽完待客义务之后,就该端茶送客了。我请赵嫂每天提供茶水,不断的提供,不管他们想吃什么,唯一得到的就只有茶。再想吃你煮的美味大餐,门儿都没有。”说完,关上她这边的车门,绕过车身,帅气的钻进车子里,发动,然后跑车很对得起它昂贵的价格,立即像出膛的子弹一般射了出去。

奉娴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左手。刚才被他带着快步走,又因为他不中断的一直在说话,没给她一点时间挣脱他的手,当然也不给她开口要求放手的机会。这个人啊……可是个情场高手呢,这五年来没有正经谈过一场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倒是乐于帮每一位美女创造一个关于“遇见白马王子”的美梦。

这或许是执垮的特殊能力吧,自然可以在数不清的交往经验里,总结出追求女性时的诸多小诀窍。方才那“不经意”的牵手,就瞬间将两人生疏的主雇距离给拉近成情况有些小暧昧的友人关系,而且做得没一点冒失,很理所当然的样子。

这种行为,看着他用在别个女性身上,她会觉得很正常,可是若是用在她身上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却有一种忍俊不禁的感觉啊。

因为……会忍不住的想着……某人为此嘴角抽措的表情,知道“他”的感想,了解“他”的郁闷,却又无计可施的感觉。

那想必,很可爱吧?

“在笑什么?”金郁骐从开车出门之后,一直密切注意着后照镜的情况,直到确定后方跟随的人被他甩得有段距离之后,才侧首看向她,正好捕捉到她脸上一抹特别的笑容。她在笑,看着被他握过的那只手笑着。虽然乍然的第一个想法是她在怀念他手掌的温度,表现出正常女子对一个优秀男子的亲近,所合理产生的既羞且暗喜的态度;但出于某种难以言喻的直觉,他在第二秒就将这个自大的想法推翻掉了。主要是,她那甜甜的笑容里,带着的,依稀彷佛是幸灾乐祸的成分。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直觉,但不会错的,就是幸灾乐祸。为什么?

“哦,没什么。可不可以说说,你打算带我去哪里呢?”她一贯的温和声音,笑笑的看着他问。这笑,已经回到客气的范筹。

“我们去一间武道馆,不太远,车程一个小时就到了。我时间会抓得刚好,肯定来得及赴三点的约,你别担心。”

谁担心了?这是他个人的事吧,怎么说得好像她已经成了跟他同一条船的人,得同进退似的。

不过……武道馆?这个地方倒是让奉娴暗自思索不已,以好奇的口吻掩饰试探,问道:

“你的生活一向精致华丽,绝对的高格调,难以想象会与武道馆这样的地方有所交流。”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其实我一直以来都在武道馆学防身术。”金郁骐很帅气的微耸着肩。“这是我父亲吩咐我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的事情之一。他老人家对我的期许非常少,所以,只要是他想要我去做的,不管任何事,我都会做到。”

“那么说,你如今也算得上是个武林高手了?”她大眼里带着崇拜的亮光。

“呃……”像是在考虑要吹牛还是实话实说,不过对于这种很轻易就能被拆穿的事,就没胡扯的必要了。“你一定没听清楚我刚才说的话。我在武道馆学的是防身术,不是武术。”

“有差别吗?”她仍然维持着眨巴的大眼样。

“当然有。差别在于真的下过苦功,或者打混摸鱼。下过苦功的,自然学到武术;好逸偷懒的,就当是把武馆当健身房用了,本事没学到多少,身体倒是强壮许多。”

“那也很不错了。这些年你连感冒都不容易感染到,看得出来身体底子极好。”她真心说着。

“可不是。我对成为武林高手没有兴趣,不过倒是很喜欢来这儿玩,每个月都会来个两三次,除了见见师父师兄他们,偶尔也在新进的小学徒面前摆摆师兄的威风。”他笑得很愉快。“虽然我学武不成,但师父还是满喜欢我的。要知道,对于其它没天分又不用功的人,他是不允许他们叫师父的,而且还直接叫人不用再来了,给再多的学费或找什么大人物来关说都不成,我师父可不吃那一套。”

这是在炫耀了?

啊,也是,他最喜欢被人另眼相待了。喜欢鹤立鸡群的风光,喜欢与众不同的卓然,喜欢在重视的人面前获得一些特权。他知道自己不够用功,不是个好徒弟,而师父对他独有的纵容,让他身心获得巨大的满足。

所以,这是他每个月都要跑来好几次的原因是吗?

这倒是可以说得通呢。

奉娴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俊美的侧脸,唇角一抹浅浅的笑。

觉得这人,纵使缺点和毛病不少,却也不讨人厌呢。

仔细想想,她讨厌的动物里,从来不包括拥有华丽外表的孔雀啊。

“啊,到了。”在间或的闲聊里,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很快过去,抵达目的地的——停车场。停好车之后,他遥指远方。奉娴顺着金郁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武道馆在山上。这座山丘不太高,走上去只要四十分钟就到了。前往武馆的路有两条,一条是二十米宽的柏油路,让车子可以开上去。不过身为师父的弟子,只能走这一条步道。可能会累一点,不过沿路风光不错,就当是出来郊游吧。”他对她笑着,再度“很顺手”的牵住她。道:“走吧。刚开始是土坡道,没有阶梯,很容易脚滑,放心,我会顾着你的。”

奉娴瞥了眼被他握住的手,没有挣脱,跟着他一同往步道走去。

“金先生,我跟你说过,我是有男朋友的。”

“啊,我记得。”他坦然应道。

“那么,这是?”她抬了抬被他握住的手。

“奉娴,即使我不打算追求你,也不会放你一个人在这样险峻的土坡路上独行。”说到这里,奉娴刚好踩到一颗小石子,脚踝拐了下,他及时拉稳她往旁偏去的身子。“这条路是我们师兄弟走出来的。武馆开了四十年,这条路就走了四十年;偶尔师兄弟们在得闲时,会扛着一些木板和工具在一些特别陡峭的地方筑阶梯、钉个扶手什么的。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来,如今这样已算是相当好走了。你是第一次走,还是小心点好。”

“谢谢。”她只能淡淡的表示感谢。事实摆在眼前,这条路确实崎岖不平。

“不客气。”他脸上的笑一直没停过,显然心情非常好。“奉娴,我很喜欢你,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以婚姻的方式将你变成我的家人。”他的告白很自然,自然得就像在谈今天晚上要吃什么。

“你在开玩笑吧?”她问。听出他语气的认真,却又觉得他的“喜欢”轻飘飘得不具重量。

“怎么会?我想好久了。就算开玩笑,也不会拿这种事来开。所以,我是认真的。”

“但是我有男朋友的。”

“我不觉得那是个问题。只要你还没有结婚,我的追求就没有违背道德与法律,不是吗?”

“但违背了我的意愿,就没有关系吗?”她的语气很轻,质问却很严厉。

他看着她的眼,道:“所谓的一见钟情、两情相悦这样冲动的事,毕竟太不容易获得。我很高兴我们都不是属于那种冲动派的人。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来确定我喜欢你,虽无法保证这五年的相处是否也能让你觉得我是个还不错的人,也许……没有。”他像是在她眼中极力探索,想要搜寻出她对他的一丁点迷恋或者好感。“不过,没关系,就从现在开始吧,让你真正进入我的生活,让你了解我的一切,然后,你就可以考虑了。”

“考虑什么?”

“首先,将我列入男友候选名单;然后,再晋级进入结婚人选名单;最后,就是考虑要办中式婚宴还是西式婚宴的问题了。”

真是非常乐观的远景。这个少爷的人生真是一帆风顺、心想事成——奉娴也愿意这样祝福他,只要她不是三言两语的就被绑在别人的人生计划上的话。

“老板,我真诚希望你的结婚计划里还有别的候选人。”

“没必要。”金郁骐问都不问为什么,直接一口回绝。

“为什么?”他对她竟是这么有把握吗?难道她太过温和的外表,真的这么具有欺骗性,以至于金郁骏深信她的意志力肯定很薄弱,是他的追求攻势轻易就可以征服的吗?

金郁骐抽出手帕给她。“擦一下吧,你满头大汗呢。”

不愧是情场白马王子,就是能体贴注意身边女性的需要。奉娴没有抗拒,说了谢谢后,就接过擦起脸来。因为知道这不是他使用过的手帕,所以用得很安心。

金郁骐会随身带着两条以上手帕,除了一条自己使用之外,其它都是为身边的人准备的;而为别人准备的手帕,一旦送出去,就不会再拿回来,所以奉娴才会安心使用,因为知道那是新的。

在她擦汗时,他回答她刚才的问题。

“我是喜欢上你之后,才考虑结婚的。而我花了好长时间才确定这份喜欢足以让我愿意为此走入婚姻。我想,我大概没力气再花上同样的时间去确定别的女孩子了吧。如果不是你,我大概不会想要结婚吧。”那可是个很劳累的过程呢,贵公子的美好人生不该在同一件事上重复消耗,即使是爱情。

他这样的坦白,倒是让奉娴有些吃惊。这么一个行事作风都讲究到做作的人,不该说出这样朴实的语句。以为他会用各种夸张而华丽的词藻来说出对她的爱语,就像演狗血爱情剧似的,这才能满足他的表演欲不是吗?对于一个总是把贵公子身分端得高高的男人而言,他这些话实在朴素得不具美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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