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上官禹的想法便是如此,他觉得自己起码还能活上四十年,所以皇子们去翻天覆地,他冷眼旁观,看谁是最能威胁到自己的人,趁未能成气候前先除掉他。

最后他看来看去,还是觉得静王最危险。

「终于要走了。」

辛辛苦苦的布置就为了这一天,效果出乎意料的好。

「早走早好,省得卷入这一团乌烟瘴气,这些个蠢蛋为了争那个位置都杀红眼,迟早杀得一个不剩。」皇家气数已尽,就看有没有一位明君出世,收拾这搞得不象样的残局。

「祖父,你们什么时候走?」看着前来送行的家人,依依不舍的赵若瑾这才知道离别有多困难。

强颜欢笑的赵老侯爷抚抚孙女的头,眼中有可疑的泪光闪动。「还要一、两年,暂时不能动,我们动了,皇上就要找你们麻烦,不妥不妥,再等等,祖父身子骨还很硬朗。」

三十万大军不好动,还要筹措粮草,在这节骨眼上急不得,各方人马正盯着兴武侯府的一举一动,他们动辄成为别人的箭靶。

「祖父,我等你来,你不要忘了我们说好的。」他哪里健朗了,早年受伤的肩胛骨不时抽痛,每每变天他就痛得连棋子也拿不稳,要她帮着热敷才好一点。

「好、好,祖父这人最守信了,才不会失信你这个没良心的丫头。」说什么一辈子不嫁,要陪着祖父,结果都成为人妇数个月了,每回一回侯府坐没多久便匆匆离开,也不知在忙什么。

赵若瑾失笑的拉着祖父的手撒娇。「祖父,我会想你的,很想很想,你是我最在意的人……」

「咳!咳!王妃,该上路了。」一只玉质纤修的手伸过来,拉开祖孙俩相握的手。

「十七哥哥,我还没跟娘道别,小弟哭了,我得哄他,大哥表情很难看,我去安慰他两句,还有爹……」没等她数完,双脚已不着地的飞起来。

「再不走就赶不上宿头了,好不容易才让皇兄愿意放我们离京,咱们就得赶紧走,免得他一个激灵发现这乱象正是我们所为,到时咱们想走就走不了。」上官静将妻子送上马车,仅让她露出雪臂与家人挥别。

「我们不会再回来了吧?」她没想到自己会舍不得住了十几年的京城,这里有不少令人难忘的回忆。

「若无意外的话,西南会是我们一辈子的家。」有她,有孩子,他不再是一个人,冷了、饿了有人嘘寒问暖。

「你想谁会坐上那个位置?」她看每个人都很蠹,下场肯定不会太好,皇家是残酷的修罗场。

「不管谁坐都和我们无关,我们的立身之地在西南,整片辽阔的土地就要靠你、我来改变。」上官静将妻子拥入怀中,轻抚她显瘦的面颊。

这段时日事多,她都忙瘦了,等到了西南再好好补补,养壮了身子才好生一个和她一样有着明亮双瞳的女儿。

「是要靠我,管他是丛林还是沼泽地,我一定要将它们一一摆平,让西南也能种出香甜的稻米。」她还有很多事要计划,没时间伤感了,赚银子她最拿手,有钱好办事。

「是,王妃厉害,本王就指望你让西南百姓过上好日子了。」有妻贤良,夫之幸矣!

「少拍马屁!说好了静王府归我管,你没在府里藏什么红袖、添香的吧!」她可不想一入府就看到一堆莺莺燕燕扑过来,娇滴滴地喊着,「王爷,你回来了!」

上官静失笑地在她唇上一吻,以鼻蹭着黛色细眉。「哪来的红袖添香,就你一个,要是有不识相的人想贴上我,来一个你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王妃威武。」

「呿!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多凶悍……」一说完,她咯咯笑起来,论起武力值,她的确很剽悍,夫不忠,杀之。

赵若瑾依偎在丈夫怀里,看着车窗外飞掠而过的景色,对即将在西南展开的新生活充满期待,她一定会努力把日子过得很好很好……

尾声 一方乐土乐团圆

十年后——

「赵永真,你在干什么?!」

一道火红色的身影由远而近,小小的黑点儿渐渐成形,一位披泄长发的美丽女子骑在红棕色大马上,手上的长鞭扬得高高的,挥鞭一甩,尘土飞扬,身后黑亮发丝因风而扬起,拉出令人艳羡的黑色飞瀑。

四蹄为白,毛色似红云,通体如杜鹃泣血,日行千里,正是闻名天下的汗血宝马,能跑上三天三夜而不知疲累。

此马叫「桃红」,为西南藩王所赐,是为王妃二十岁的生辰礼,原本只是一匹甫出生不到三个月的小母马,如今已是西南最美的风景之一,栖于不会上锁的马厩,任其如风一般的自在来去。

但若是问起静王,他会说最美的风景是本王的王妃,瞧她身姿妖娆,眼神多明亮,凹凸有致的身段是男人梦想的女神,回眸一笑,顾盼生姿,那妩媚的风情使英雄竞折腰,甘愿拜在她扬起的马鞭下。

西南王妃才是世上最美的女人,没有之一。

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百姓,没有一人不知静王有多爱他的王妃,爱得不愿多看其他女人,爱得愿意去死,只要王妃在的地方,他的目光只会专注在她身上。

同时王妃也是传奇,真正的女神,不畏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她成功地在最不利种植,长年多风少雨的西南种出颗粒饱满的水稻,让万千百姓从此不用再受挨饿之苦。

「啊!姊……我……我没干什么……只是……呵呵……帮帮……锻炼筋骨……」已长成高大青年的赵永真红着脸傻笑,摸着红透的耳根将他腰高的小人儿往身后一推,相护之意十分明显。

「没干什么你在心虚什么?天生不是说谎的料,一说谎就结巴,你这辈子只能当正直的清官,干不了逢迎拍马的佞臣。」这性子是怎会变成这样的,小时候明明顽皮得叫人头疼。

「姊,我干么当佞臣,姊夫都是一方藩王了,他来讨好我都来不及,我何必去拍他马屁,谁不知道西南的静王爷最看重的是我温柔美丽的大姊……啊!大姊,你轻点,别拧我耳朵,疼……我都不小了……」大姊性情越来越粗暴了。

「哼!你也晓得自己不小了,脑袋瓜里没包稻草。你嘴上说着温柔大方,心里肯定在腹诽道:‘这是哪来的野婆子,既泼辣又凶恶,谁家儿郎倒霉娶了她。’」遇到这些食古不化的古人,她不剽焊都不成。

看着一脸孩子气,实则已经能顶天立地的弟弟,赵若瑾心里有着骄傲,他刚来西南的第一年曾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救不回来,愈后身体孱弱,调养了两年才缓了过来。

如果他死在西南,她一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是她要他来的,助她征服西南这片几乎不能居住的土地。

「冤枉呀!大姊,你给我九颗胆子我也不敢非议你一句,弟弟我非常爱护这条得之不易的小命,你别害我呀!姊夫会先宰了我。」静王爷爱妻出了名,宠到没边了。

可怜的姊夫,长期生活在姊姊的淫威之下。

「呿!少作戏,你一个大男人……上官青阳、上官青旭,你们想去哪里?丢下掩护你们的舅舅太没义气了。」当她没瞧见弟弟偷偷摸摸的打了手势吗?要两个小家伙先走。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童呐呐地从赵永真身后探出个小脑袋,神情蔫蔫地,另一个笑得很谄媚的小男童则从三人抱的大树后跑出来,嘻嘻哈哈的像做了一件很伟大的事。

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有其一就有其二,两个玩得很野、都快成小野人的男孩,皮肤却白晰得好似刚由牛奶浴中捞起来,美得精致又白嫩,宛若年画娃娃。

「娘——」

软软地一喊,赵若瑾心里柔软得快化掉,恨不得将他们抱起来吻一遍,可是面上仍板着一张脸在教子。

上官青阳、上官青旭今年七岁了,和她跟赵若瑜一样是一对孪生子,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她生儿子时差点血

崩,把上官静吓得死过一回,再也不让她生第二胎。

他怕失去她,很怕很怕,宁可不要孩子也要妻子活着,她才是他一生的依恋,没有她他活不下去。

「孩子顽皮点好生养,爬个树而已,哪个孩子没做过,瞧你把他们吓得,好在祖父不在,要不然劈头一顿臭骂。」柔似春风的声音轻轻扬起,让人有种在夏日喝了一杯凉水的清爽,暑气全消。

「大舅舅——」炮弹似的身影随着欢呼声朝来人奔去,连绷着神经的赵永真也松了一口气。

那一年静王夫妇离开京城不久,皇子们的皇位之争曾消停了一下,但随即爆发更大的冲突,大皇子死了,死于高热不退,长久以来的争夺战因此产生变化。

一直保持中立立场的兴武侯在三年后带着三十万赵家军到西北一带做军事演习,藉操兵为由扫荡了西北大大小小的匪窟贼窝,斩杀上万人,再一路追赶偷袭边关小城的西夷蛮人,追呀追到西南的占古城,然后就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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