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二两?」吴秋山从怀中取出牛青苗刚为他做好的新银袋子,十分珍惜的摸了又摸,舍不得放开。

  他的表现不过是出自对妻子的爱意,可这「依依不舍」的模样落在里正眼中,不由得心口一跳,他以为他金钱上有困难,二两银子对穷汉子来说还是太高了,于是他一个不忍心,主动降价,「一两银子。」反正那是一块荒地,谁要就拿去,日后反悔了也怪不到他头上。

  「咦!一两银子?」不是二两吗?

  里正拍拍吴秋山硬得像石头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一块没用的地你拿来做什么呢?我这是替你担心。」

  吴秋山咧开一口白牙,笑得好开心。「我媳妇说不种粮食没关系,买来当地基地,等哪天我们有银子就盖大屋,先买下来就是我们的,谁也抢不走,我们子子孙孙都能住。」

  这是牛青苗教他的说法,她的原话是这样的——

  把地买下来才是我们的,否则等咱们家的地种出作物,人家见这块地不似原以为的荒芜,那岂不是造成哄抢,我们可就没了好处。

  先买两亩地比较不惹眼,至少先让人知道我们并不穷,手边有点银子,之后等把鸡卖了再盖青砖屋子,人家也比较能够接受,接着再把屋子附近的地全给买了,就不会让人感到显富。

  没钱有没钱的苦恼,但有了银子也怕人惦记,他们夫妻的想法是悄悄地赚钱,不要太显眼,毕竟两人的家人都……呃,有一点极品,能财不露白就暗着点,以免招祸来。

  而促使他们想买地的原因是一亩马铃薯收了快两千斤,出乎意料的丰收,所以这地区的土地还是很肥沃,适合种抗旱作物,不先下手为强怎么行,要打上契约写上名字才安心。

  「这倒是,你媳妇挺伶俐的。」晓得要先为未来打算。

  吴秋山一听到有人称赞媳妇,比有人称赞自己还开心。「嗯!我媳妇就是聪明,她什么都会。」

  「呿!瞧你乐得,王老五娶媳妇,乐到翻天了。」真是个傻小子,这辈子怕是被老婆牵着鼻子走。

  「那是我媳妇真的好嘛!人长得好看又会弄好吃的饭菜,还帮我洗衣、缝衣服、种菜,你看,我身上这身衣服就是媳妇儿做的,她说我老穿旧衣服不得体,穿新的喜气。」

  里正一听,差点笑出来,又不是要娶妻,喜气什么呀!不过他真打量了下傻小子那一身新衣,虽然比起他家老大媳妇做的要差一点,但针脚还算不错,还很合身。

  说到这儿,不得不再提一下牛青苗,她要是早几年穿越过来,恐怕连块抹布都不会缝。

  在山上当老师时,什么物资都缺,凡事都要自己动手做,而且山上小学虽小,但每年还是会举行一次校际比赛,偶尔还会到县里表演才艺,那时的道具和衣服都得她一针一线的缝,她由一个穿针会扎到手的城市小姐转变到全能的老师,其中的艰难是说不尽、道不完。

  她用了七年的时间,打造出完全不同的一个人。

  「好了,你来看看,这契书有没有问题。」写好契书的里正吹吹墨渍未干的契纸,就近拿给吴秋山看。

  吴秋山认真的从头看到尾,视线落在最后两行。「里正,这里要改一下。」

  「改?」他看了看,没有错呀!「这是你的名字呀!」

  「不是、不是,不写我的名字,要给媳妇的。」

  牛青苗说了,放在她名下较妥当,当是一部分的嫁妆,而且不只这两亩地,分家所得的二十亩地,他也已经改到她名下,只因她这么说——

  要是你大哥、二哥看我们养鸡赚钱,认为这是一块风水宝地,想把地要回去重新分家,怎么办?

  这不是不可能的,吴秋山相信他那两位兄长绝对做得出来,而他无法不心惊,那地是他和妻子发家的根本。

  想了几夜他难以入眠,一直很担心他们来要,于是他索性把二十亩地过给妻子,当是给她的聘礼,本家的人若问起,他便能心不慌的回答,毕竟分家是兄弟的事,没分媳妇嫁妆的道理。

  一这么想,他就安心了,也能睡个好觉。

  「什么,要给你媳妇?」这小子不会傻过头了吧!

  「对,我媳妇姓牛,叫牛青苗,青色的稻苗……里正,你快写啊,干么看着我发呆?」吴秋山下意识的伸手抚抚脸,难道他脸上沾到脏东西了吗?

  我在看一个十足十的呆子!里正在心里暗叹。「你确定要给你媳妇?章子一盖就改不了哦!」

  「我媳妇能干,给了她我欢喜。」当初也是媳妇要他垦块地出来,他压根没想过能种出粮食,这买地的钱有她的功劳,自然归媳妇儿。

  「你呀!傻不隆冬的。」看他喜不自胜的傻样,里正失笑。

  重新誊写了一张契纸,确认无误后,里正盖上印章,表示交易完成,以一亩地一两银子的价钱成交。

  一手交钱,一手交契书。

  吴秋山家又多了两亩地的家产。

  「啊!差点忘了,这是我媳妇交代要给里正的随礼,她说麻烦你了。」吴秋山取出备好的谢礼。

  看着一坛酒和一条大草鱼、一块两斤重的五花肉,里正满意地点点头。「你媳妇会做人。」

  吴秋山挠着耳朵傻笑。看吧,他就说他媳妇真正好,连里正都称赞。

  「别一径的笑,你是娶对人了,我看你媳妇不胡涂,你要好好地对人家,不可甩脸子。」好媳妇难得,像他家那两个媳妇好是很好,可是私底下还是会斗来斗去,不免让人烦心。

  「我对媳妇可好了,媳妇儿是娶来疼的。」一提到媳妇儿,吴秋山就眉飞色舞的。

  「是是是,瞧你笑得嘴巴都阖不上了。」里正笑着摇摇手中的酒坛。「留下来喝一杯吧,庆祝一下,我让你婶子烧几样下酒菜,你这日子是越过越好了。」

  「不了,阿叔,我媳妇在家里等我呢,我得赶紧回去,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吴秋山有些迫不及待。

  「妻奴。」里正笑着啐了一声。

  「阿叔,我二十二岁才讨到老婆,你瞧我多可怜,不对媳妇儿好一点怎么成。」吴秋山一脸没出息的样子讨饶。

  「去去去,赶快回去,回去搂着你的媳妇儿,阿叔不留你了。」里正调笑道。

  「嗳!那我走了,谢谢里正阿叔对我的关照。」吴秋山欢快地离开了。

  光是看着他的背影,都能感受到他的欢喜,里正好笑的摇头又叹气。

  这年轻人,真有朝气。

  「你在笑什么呀,我刚不是看到吴家的老三,他怎么这么快就走了?」才一眨眼功夫就不见了。

  「我在笑小两口感情真好,秋山那媳妇不简单,把他拿捏得死死的。」妻子能干家才兴旺。

  「咦!你是说他用十两银子买来的小媳妇?」啊!都成亲好几个月了,两人居然合得来。

  「别说买,忒伤人的。」夫妻和乐就是一个家,别去揭恼人的疮疤,没人愿意被当货物买卖。

  里正老婆有点福态,双层下巴挤在一块。「当初她可是死都不肯嫁,说是放不下她一双年幼的弟弟妹妹,没想到……呵呵……这样挺好的,没闹出事儿来。」

  吴秋山迎娶时她是去帮过忙,当时的新娘子是全身无力的被扶下牛车,她看了一眼差点吓得夜里作恶梦,死白死白的脸跟死了没两样,她不敢上前探一探还有没有鼻息。

  就这样拖了几天,她以为八成活不了,喜事要变丧事了,吴家老三费力的讨了个媳妇儿却陪送一具棺材,可是教人惊讶的是,半个月过去了,牛青苗竟然没死,硬是给吴家老三抢了回来,虽然看起来瘦瘦小小的,有几分弱不胜衣的病态,可是可能干活了,厨房、家务一把抓,把吴老三的土坏屋里里外外打理出一个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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