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歌正要开口问候她,但她早已先他开口,且那口气竟是隐隐带着颤抖,像是被什么所惊吓,但高扬的声调却让他为之戒备起来。
「程雪歌!真的是你!」皇昕的女皇,美丽的赵冠丽,脸上闪着激动,久久无法平复。这也致使她只能说出这些话,没能讲更多。
「请问,我们认识吗?」程雪歌不知道自己已经皱起眉头,询问的口吻冷淡而谨慎。
「我们当然认识!我们还一起合照过呀!你忘了吗?」赵冠丽向他走近,同时还从随身提着的名牌限量包里掏出皮夹,走到程雪歌面前时,正好把皮夹摊开在他面前,好让他可以看清楚。
赵冠丽的名牌皮夹透明夹层里放了数张照片,照片的边角都泛黄了,可见其年代的久远。照片里有一男一女,女的是少女时期的赵冠丽,男的,则是刚从儿童期转入少年时期的程雪歌。
这是什么?哪来的照片?
程雪歌一时恍然,想不起来她怎么会有这些照片,更想不起自己几时与她合照过。
「你忘了吗?我是赵冠丽呀!十年前,我们帮庄家拍过『放衣』品牌的平面广告。那时我们都是被精挑细选出来的模特儿,你忘了吗?」赵冠丽紧紧盯着他俊美的面孔看,心中深深赞叹着怎么会有男子的皮肤好成这样!这么多年了,居然依旧长得这般美丽,肤质细致若精瓷。岁月带给他的是更加出色的光采,而不是粗糙与败坏。怎么会有人得天独厚成这样?
太美了,他真的太美了,正恰巧是她心中认定的完美典范,纵使天下有其它类型的美男子,都没能像他这一型,让她完全失去理智,一径地倾心。
她要他!就是要他!既然他终究又出现在她面前,那就表示他是属于她的,是她赵冠丽的!不管用什么手段,她就是要得到他,一定要!
「你想起来了吗?」她站得很近,近到她的呼吸已经吹拂在程雪歌身上。
程雪歌退了两步,把距离拉开,回答道:
「我记起这件事了。」但不记得她,不记得当年跟他一起拍广告的那些女人是谁、又长得如何。唯一的记忆是那时自己有多么不情愿「出卖色相」,但是那时因为「放衣」的主事者强力要求,非他不可;还有他母亲说希望看一下儿子被打扮得很帅的样子,所以他只好去了。现在想想,母亲不见得真的希望看到他被打扮的样子,而是因为那时庄家是「远帆」的大客户,得罪不得。但父亲不会接受这种事,可母亲会的,为了能让父亲的事业顺利发展。这就是商业现实。
「所以我们算是老朋友了。」赵冠丽满意的对他展露笑容,这笑,是独他能享受到的特别礼遇,别人求也求不到。「来,我们叙叙旧。这些年你人在哪里?不在国内是吧?」如果他在台湾,她绝对有把握早就把他挖出来。
「是。我人在国外。」程雪歌压下心里的厌烦焦躁感。她这种像要把他吞下去的眼光,他是一点也不陌生的。
那眼光,是觊觎,是侵略。他的长相自小就让他饱受困扰,被女性骚扰的事件,从来就没有少过。在以前,他可以避开,可以拒绝,可以转身而去,然而现在不行,因为他有求于她家的银行,今天是为了谈贷款的正事而来,所以他必须忍耐,不能任性的拂袖而去。
「在国外哪里?你现在还是学生吗?」
「赵小姐,我今天是来谈公事的,我们可以进入正题开始谈了吗?」
赵冠丽见他表情冷淡,无视于她的热络,更是没把正眼放在她身上,心中霎时涌上一股气,忍不住冷哼道:
「你以为,如果没把我的问题回答完,我会让你在公事上好过?」
没看过有人公私事不分,还能这么理所当然又盛气凌人成这样的!程雪歌毕竟年轻气盛,而且赵冠丽犯的正是他最忌讳的事--垂涎于他的美貌。所以他一时气愤的冲口回她道:
「妳想知道我的什么?什么都想知道吗?包括我那个已经论及婚嫁的女朋友,妳也好奇吗?也要问清楚她的所有事吗?」
赵冠丽一顿,脸色沉了下来,但也只是那么一下子,很快就又笑起来,笑得很冷酷,让程雪歌背脊不由自主的冷凉起来,隐隐后悔着不该对这种充满侵略性的女人谈起清舞的事。这种女人,很危险,像是没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不,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你那个女朋友的事,因为她很快就会在你的生命中消失。一个微不足道的人,我为什么要知道?」
「妳凭什么这么说?」程雪歌不理会心口泛涌的凉意,质问她。
「凭,你将会是我趟冠丽的丈夫。」她笑,见他惊得退到门边,但那又怎么样呢?纵使他退得再远,也退不到天边去;就算他马上逃离这里,难道就能逃掉「远帆」还欠着皇昕银行贷款的事实?
所以,她会得到他。
所以,程雪歌只能到她身边来。
他会成为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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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歌,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来呢?」娇柔的女声带着笑,也带着诧异。
「清舞,不好意思,我知道妳正在忙。」电话这头,程雪歌的表情非常凝重,但这份凝重并没有透过电话线传过去。他不想让她担心,不想让她知道他现在的处境除了雪上加霜外,还多了个因他外貌而惹来的大麻烦。
「怎么了?是不是……是不是伯父他……」然而女孩还是嗅闻出了一丝丝不寻常,直觉往最糟的情况猜测去。
程雪歌没有马上回答,欲言又止了几秒,决定……就让女友这么以为好了,毕竟这确实是目前最让他感到难过的事情了。父亲的病没有所谓的好不好,只剩一个拖字,能多活一天,都算是向老天爷透支来的,谁也无能为力。
「我爸爸他……最近睡得很多,清醒得很少……只要他清醒时,绝口不肯跟我谈公司的事,我想,他对我的执着是不谅解的……他不要我走上这条辛苦的路。」
「雪歌,我……其实也不希望你从商。你太温和了,学不来尔虞我诈那一套,我好怕你会受伤。」
「不要这样说,清舞。我需要妳的支持,我一定会办到的。我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我会让『远帆』重新站起来,而且不只是站起来,更要让它成为业界的翘楚!」
那头的温柔女声没有应和,只是沉默以对,无法说出支持的话。
「清舞?」
「从没见你这样固执过。」她叹气。
「妳反对吗?我希望妳不要反对我,好吗?妳知道『远帆』对我爸的意义的。」他也跟着叹气了,将这些日子以来的坎坷不顺都尽付一叹。伸手轻轻耙过他那头跟婴儿胎毛一样柔软的中长发;他的发质很直很软,就算喷了整罐发胶也无法任意塑型,永远都是服贴于他的头皮上,于是他只好留长,将之捆束于脑后,以不妨碍自己的清爽舒适为主。
「雪歌,我就是知道公司对伯父的意义,才没反对。可你也知道,我不喜欢你从商,我知道你也是不喜欢的。」
是的,他不喜欢;二十五年来,一直是不喜欢。而今的现在,他不知道自己讨厌商业的看法有没有动摇,他没有时间去细想,一连串的恶耗与打击迎面而来,无论自己喜不喜欢,他是脱不开身了;而且他也不甘心,不甘心就此被满坑满谷的困难打垮。
他这样复杂的心情,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给唐清舞了解,也不认为一向排斥商人的清舞会愿意了解。于是不再在这话题上谈,他说了正事:
「清舞,别管那些事了。妳什么时候来台湾?我已经跟我爸提过妳,他很高兴,迫不及待想见妳一面。」
「再两天就可以了,我的论文口试安排在后天,口试完我马上飞台湾,我已经订了后天晚上的机票……雪歌,伯父、伯父他……会喜欢我吗?我应该穿什么衣服比较好?还有,我要准备什么礼物过去?」说到这个话题,唐清舞害羞不已,开始结结巴巴起来。
程雪歌笑了。
「小姐,妳怎么穿都美好不好。别忘了,妳是校园里票选第一名的东方美人呢!妳也别带什么礼物过来,妳人来最重要。」
「呀,讨厌,叫你别再提那件丢脸事了,你还提!什么美人不美人的,在大家不知道你是男的之前,你才是第一名好不好!」要糗大家一起来糗。其实她本来是第二名的。
两人说说笑笑地,将那些沉重话题都丢开,只纯粹的慰藉相思,不再去谈那些毫无交集的事情。
在相思暂餍的最后,在挂上电话之前,程雪歌低低对她呢喃:
「清舞,妳快点来台湾吧,我很想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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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志昂发现自己罹患肝癌时,已是进入末期,所以他放弃化疗,只以药物延缓病情与控制疼痛,一天一天的走向衰弱,迈向死亡,谁也无计可施。程雪歌每天晚上都睡在医院陪父亲,除了不肯听从父亲的话放弃「远帆」外,父子俩在其它方面没有任何意见相左的地方,他们父子努力把握着还能相处的时间,虽然程志昂能够清醒的时间愈来愈少。
父亲病倒之后,会来医院探访的人虽寥寥无几,但每隔三两天,总还是有一些人会来到医院与父亲谈天解闷。这天傍晚,甩开一堆令他焦头烂额的事情,程雪歌买了饭盒来到医院,准备与父亲共进晚餐。一踏进病房,不是没想到可能会有访客的,只是今天这个访客却是他想也想不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