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也总算罗先生看到了目标以外那株清淡的小花。萧诺外表清清秀秀,味道淡淡冷冷,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所以,罗大公子也只是敷衍的说着:

“我只是想请教二位芳名。”目光仍狂野的盯住他的猎物。

“她叫李清照,我叫李太白。”萧诺先下手为强的拉了原颖人就走。

不知那个第二次遭拒的男人有没有跟上来?原颖人偷偷的附在萧诺身边说:

“他会信吗?”太扯了!谁也不会信的。

“谁管他信不信?我反正给了他两个名字,他又没说要正确答案,也无法追究真伪。”

也是!好好的一场休闲假日,无端出现莫名奇妙的人岂不大煞风景?何况那男人百分之两百像极了她书中的花花公子。这种人才不会与她生命有任何交集呢!条件再好,一旦缺乏忠实、给人花心的印象,都得倒扣一千分!谁会要一个爱拈花惹草的丈夫?想让自己早死也不是这法子!她要的是……要的是一如她书中男主角一般,即使生活困顿,仍然充满乐观,不怕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许不解风情,也许不会说好听的话,更甚者,不善表达自己,但那却是她心仪的人种——嗯!她心中偷偷设定的对象,绝不会是那个自称罗京鸿,而且看来花得不得了的男子!

幸好那男子并没有太牛皮糖;她当然没有回头看那男子的后续动作,只有更加快速的进入饭店的餐厅。

“不喜欢那种男人?你们外表挺配的。你让人一瞥惊艳,他看来花不溜丢。”

原颖人撑住发疼的头,再一次申明:

“我不是烟花女,死也不会看上那种人,也不想让人当玩玩的对象!我只想找一个好男人共度一生。”

萧诺耸肩。

“好男人?怎么去确定一个男人好或不好?你都可以外表美艳、内心娴淑了,为何不能接受刚刚那雅痞也许是个外表花心、内心忠实的人呢?”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她碴!原颖人叹口气——

“别想用这理由耍得我头昏。不管他是不是,或会是什么样的人,我全不要!一个太主动又太活泼的男人会令我害怕!”

“想要人追,有幸真有人来追了,又怕死了对方企图不明!你果然适合当闭门造车的作家,典型的逃避人格。”萧诺开始对她面前的一大盘食物进攻,反正别人的恋情与她无关,她是来度假的。

原颖人不回答,反正习惯了也不必太在意;而且她似乎也说对了,她不太习惯有人来追求她。一旦有男人接近她,她会草木皆兵的认为他们都怀有不轨的企图。

追根究柢,她会小姑独处到二十六高龄实因她本身的问题。

这会是小说写多之后的症候群吗?当神仙太久了,对世事的幻想与要求超过现实太多?

“我的要求太高了吗?”忍不住担心的低问,脑中努力回想那个自称罗京鸿的男子的轮廓。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不会多说些什么。只是提醒你,小说世界中的好男人绝对不会存在于世界上,你喜欢的求偶方式只合用在你的笔下世界。现实世界中那有什么事件件掌握在手中?别忘了,我们也只是造物者笔下的人物而已!怎么演,由不得我们。

不过,老实说,你应付男人的手段太青涩,完全不像你笔下女主角的俐落。”

“现实生活毕竟不同嘛!”

一时想不起那男子完整的面貌,所以干脆甩到脑后,专心吃饭;反正,她真的不会喜欢那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啦!才不花心思去怀念他呢!

※  ※ ※

看海——这是每位作者下笔行文时必会描写到的动作;欢喜时看日出,忧伤时看日落,相遇时,分手时,怀念时,海边都是营造情境的绝妙好地点。即使“海边”这地方早被数万本小说一写再写的成了老掉牙的场景,可是,它依然是作家的最爱与必到之处。

所以,原颖人起了个大清早,上海边去了!说要捡贝壳——如果台湾的海边还有那种称为贝壳的东西的话!而且,只要白色沙滩还没有变得像石油一样黑,像福德坑一样充满垃圾,也许她还会脱下凉鞋,赤足踩它几脚——女主角都那么做的嘛!身为作者,总得尽职的亲身体验一番。

小木屋里理所当然的只剩下坐在屋檐下努力看读者来信的萧诺了。

才看了十来封信,侧方相连的另一间木屋发出了敲打的声响,她转头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穿休闲服、有着漂亮面孔桃花眼的男子——就是昨天在书局向原颖人搭讪的那一个了!萧诺露出诡异的笑容,道:

“别跟我说什么“人生何处不相逢”的鬼话,你费尽心思的目的是什么?我那室友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而且她也没有她外表看起来的会玩。”

罗京鸿只手撑住栏杆,帅气的跳过木墙。与她相同席地而坐在木板廊道上。甩了甩垂落额前不拘的发丝。

“会在垦丁遇见你们真的纯属意外;但不讳言,在台北时,我的确决心要交到那个小美人来当女友。”

“你看来不缺女友。”她丢了瓶果汁给他。“还是你喜欢挑战?认为她只是在吊你胃口,其实欲迎还拒?所以你也开开心心的打算接招了?!”

正式对阵,罗京鸿立即明白眼前这个看来乖巧文静、毫无危险性的斯文女子并不容他小看!然后他立即机警的打量她上下,看到她身边一堆小山也似的信。拈起了一张,信未拆封,上头署名是:练华大作家收。

“作家?”他也是个各方面书籍皆涉猎的人;虽然文化界的作家他不可能皆有所闻,但多少会有一些印象。但“练华”?有这个人吗?

萧诺扯出一抹淡笑。

“阁下恐怕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恐怕是。”立即的,他明白她是那一种作家了!专写少女看的小说,被知识份子批评为上不了台面的那一流作家。果真是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没有台北上班族应有的明快精干,而那一张嘴倒是直率得让人意外,一不小心就会让人下不了台。

“对我们这种作家很歧视吗?”

“我有什么资格去歧视?!总不能因为我不抽烟,就歧视那些会抽烟的人吧!置身在外,我有何评断的资格?!”

萧诺颇赞赏的笑了。

“听起来很顺耳,但更深思的去想,我们这种人居然跟香烟的功用差不多,厉害厉害!损人损得几乎让人无从发现。”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碴!罗京鸿没辙的苦笑,知道这女人非常不好惹,于是连忙换话题:

“我还不知道你的本名呢!”

“萧诺,而我那朋友叫原颖人,职业也是骗小女孩零用钱的文艺作家,专司风花雪月,骗死人不偿命,对社会毫无建树的一群。”

“你很讨厌我吗?”他看了看自己,认为自己仍是与二十八年来的每一天相同的帅气与潇洒,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可是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两个女子对他都出言不逊,并且理也不理呢?还是身为“作家”,她们坚持“与众不同”与“怪僻”的信念呢?

萧诺耸肩。

“我对你观感如何有什么重要?我只是一个在你追求女友过程中扮演“路人甲”的角色罢了!而你在我的生命中,也不过是一个平空掉下来任我消遣的对象而已。难不成你老兄祈盼天下女子全为你心神俱失吗?当心惹来一身病!好了!如果你想找她,看在你娱乐我十分钟的份上,我建议你往海边的方向去找人。”

话完,收起她的信,回屋内去了!连一声再见也没有。那代表——他与她不是朋友——也的确是那样没错啦!而她甚至连敷衍一下也不肯。

罗京鸿呆呆的瞪着木门瞧,并没有太大的懊恼;事实上他这辈子还不曾因女人的出言不逊而失了风度,那是绅士大忌。即使面对生平第二次闭门羹,他也只是笑了一笑,低喃:

“这个作家对人不留情份,倒不知另一个作家有什么特别的怪僻了!不过,看来是不太可能风情万种了!”缓缓往海边的方向走去,他打猎的兴致更高了!那个叫原颖人的小美人会是什么样的人?他迫不及待想去挖掘了!

原先在他大脑的认定中,凡文艺小说、漫画之类的东西,都是些不值一看,偏又充斥市场,使文化低落的东西。而创造小说的人皆幼稚不堪,其心性、人格都有待成长,写的东西只适合去骗骗小学生而已。所以,他,以及绝大部分成年人皆不当这一类作家是“作家”。

但也由于有这么多小说充斥市面,里头男主角皆家财万贯、英俊无比,而女主角全是麻雀,正等着变成凤凰,导致黄金单身汉一个个出现,成了一大票女人猎夫的目标。

稍微上相的男子全吃香得要命,只要穿得体面些,自称是某某公司小开,哇!彷佛全台湾的女人都出笼了!她们被小说下了蛊,全当自己是女主角,努力设法让小说世界在自己身上上演,让男人享尽艳福!待她们发现白马王子并不存在于世界上时,那些黑马早已拍拍屁股走人,又去当另一票女子的白马了!

他可不同,他并不是那种装阔的男子,虽然还不到家财万贯,但家底是有的,月入数十万也是有的,标准的单身贵族、雅痞、黄金单身汉!正是女人们锁定的金字招牌目标!

求学时,是校园王子、才子、财子。

当兵时,来面会的女子一卡车又一卡车,差点挤破营地大门。

出国两年,也是洋妞眼中神秘帅气的东方男子。

如今回国后,更被众色女子大大看好,千方百计想勾上手当长期饭票。

多么非凡的身价呵!女人那有不前仆后继的道理!所以他才会认为原颖人是在利用手段钓他;他闲时若相中面孔不差的女子,都不大会拒绝这种游戏,尤其他是百分之百不接受拒绝的。反正在此还有十天要待,又没半个姿色绝佳的女子相伴,逗逗她又何妨?

日子才会过得有趣嘛!

罗京鸿露出兴味盎然的笑容,买了一束玫瑰,以放电的桃花眼电昏了卖花的阿婆,信心十足的大步向海边而去。原颖人,他要在十天内摆平她!的进步繁荣;近几年来,已不再是台北独大的局面,各县市皆有大书局、大表演场、体育场,在育乐生活水平上,已不再北重南轻。所以看到这么大规模的书局,实无须太讶异。

台湾南部曾被称为文化沙漠的原因并不是南部人不爱看书、不爱追求新信息,而是从没有人想过要在南部开发文化市场,没有人愿意到南部演出,便当成南部人对文化美育冷漠。事实上川流不息于书局的人潮让人感觉到蓬勃的希望。

原颖人微微一笑。

“我接到的信大多以南部人为多,写在后记中,居然遭到中、北部读者的抗议呢!

看到那么多人在看书的感觉真好。”她也是天天必逛书局的人。

萧诺笑——

“我更惨!只提到台东与金门没接过信,便有各方人马指控我只重视那两个地方。”

“那你怎么回答?”

“你记不记得我第二十本书没附后记?抗议嘛,我也会。结果出书之后来信有一半在骂我,真过瘾!”萧诺用“皮皮”的表情说着。

两人很自然的先走到放自家出版社小说的那一柜。有些书局会在柜子上贴出每家出版社小说销售数量;这一家也有。开春第一回合的阵仗,各有输赢!

“咦!我这一本卖得比你好。”原颖人不太置信的盯着书目报表看。太习惯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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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天使书城OCR小组

KUO 扫描, 追梦 校正

 第三章

 

原颖人双颊发红的低了头,第N次偷看那个带一票残障儿童来海边写生的男子。

她想,她找到她的理想对象了!一个有着一双诚挚温暖眼眸的男子。这便是她在此呆站三小时,冷得快要断气的唯一收获吧!

那男子没有好看的面孔,也没有高大的身材,衣着随便又廉价,典型的乡下青年。

黝黑的肤色看得出是在阳光下流汗工作的人;但他有一双善良的眼。

有一粒小皮球滚到她脚边,她蹲身捡起,而皮球的主人也推着轮椅走了过来;一个十来岁的女孩,笑着对她道:

“是我的球,谢谢你。”

“不客气。”原颖人交还了球,看那女孩推着轮椅又加入同伴的游戏中。偷偷的注意到轮椅背面印有“慈晖育幼院”几个大字,活像是个有力的线索似的,深深记在心中。

实在是冷得无法再忍受下去了!她搓了搓双臂,正想返身回小木屋,不料侧方传来声音:

“不要动!我快画好了!”

“呀!”她不确定眼前那孩子是不是在命令她,她好奇的走近那位不超过十岁却看来一副画家模样的小男孩。“你在叫我吗?”她看到那小男孩少了一只右手,以左手在作画。

“是呀!你比较漂亮。”小男孩得意的指着画。

原颖人几乎没笑出来。八开的画纸中一片模糊的蓝充做海水,中央一个穿白衣的女人——至少有手有脚也有头,五官全在水彩上色不当中糊开成女鬼状,怪可怖一把的!

但小孩嘛,能画出一个清楚可辨的东西就谢天谢地了!她甚至该为自己有幸给人画到而感激!

“秦老师,我画得好不好?”小男孩倏地回头叫着不远处的那男子。

然后原颖人心跳两百的看着她的理想丈夫人选走了过来,不自觉屏住呼吸的想更真切看清他的五官。原来他姓秦!

那男子走了过来,眼光不经意的扫了她一眼,露出了憨厚又温和的笑容。然后坐到小男孩另一边,仔细的看着画,对小男孩赞扬了一番。然后原颖人有幸的瞄到秦姓男子左胸口配着的社工证:秦宴儒老师。

多么斯文的名字!原颖人心中跳得乱七八糟,终于明白自己笔下常常写的“一见钟情”并非胡乱杜撰而来,果真有其事呢!

但……问题是,她该怎么去把握住她的缘份呢?忍不住努力回想她数十本小说中每一对男女主角相遇的情节。

英雄救美式……佳人落难式……冤家变亲家式……友情转爱情……共同患难生真情……

唔……都太戏剧化了!她才不会将自己设定成一个倒霉女人专等白马王子来搭救!

所以,她决定采最平凡普通的方式——自我介绍!在那双温暖的眼眸看向她时,她立即把握住机会搭讪到——

“很好的天气,适合孩子们来写生。但你只一个人照顾得来吗?会不会很辛苦?”

“不会,他们都很独立自主,而且中午回去时,院方派车来也会有几位社工随行。”

他的声音很低沉,也带着些许窘迫,看来是不太有机会与女子交谈,尤其是个美丽的女子。

“我姓原,叫颖人,你好。”她伸出纤白的小手,中指的笔茧显示出她是个经常握笔工作的人。

秦宴儒的手掌就粗糙得很,充满了厚茧;他看来有些无措的握了她一下,立即放开。

“我叫秦宴儒,在附近的国中教书。”他的脸在碳黑中有些红。

而她的脸也是,她觉得自己被电了一下!由他掌心传来的温暖厚实,百分之百证明他是个好男人,而且充满了安全感。这就是触电的感觉吗?

“你教美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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