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原颖人不好太直接拒绝,以免伤了人家的心,只好道:

“我回去知会她一声,若萧诺没意见,我们会答应让你莅临。”

※  ※ ※

“呆子,你被骗了!”

萧诺从小说堆中抬头,轻轻的丢给她一句,结束了原颖人的长篇大论——对罗京鸿优点的一切说项。

“呃?”原颖人一楞一楞的。身为一个言情小说作家,也出了三十几本书,在故事中当天神,伟大了那么久,突然被叫呆子,一时之间还真反应不过来!一个呆子写得了那么多爱情小说吗?“什么意思?”她只不过是尽职的在替他人宣传以增加萧诺对他的好印象而已。多令人感动的善心呀!

“你快引狼入室了!”萧诺伸了下懒腰,看到天色还不错,打开阳台的铝门让太阳光源进驻,一室温暖!踢了块椅垫到阳光处,坐了下来,吸收日月精华。

原颖人捧出她的水果茶,倒出两杯清凉,让一冷一热在身体内外综合一下,也坐在阳光处的地板上。

“怎么说?我们有危险了吗?”

“你那一点可以证明那家伙对我神魂颠倒?他在提我的同时眼光放在那里?他那种牛皮人类,几时变得如此羞却来着?别笑死人了!大作家,你大脑思路阻塞了是不是?

要不要喝一瓶通乐治疗一下?”萧诺嘲弄的娓娓道来,简单的推理,一清二楚——唔!

她有写推理小说的本钱。

他的目标仍是在她身上?不会吧!原颖人相信他没必要用这种手段,而且他早知道她是死会了。

“我不以为他会这么大费周章!也许他当真有心于你,你将如何?”

“至少不会学你落荒而逃!等着看吧!下星期你的心上人来到台北,咱们等着看会有什么好戏!”

“你一定是写小说写得不能自拔了,才会将单纯的事想得如此复杂!”原颖人摸了摸她的头。

“你明知道一旦交稿后超过三天,我会完全忘光我曾写过什么,何来入迷之说?不写稿时,我的脑中不会编排任何故事。”

“那么,我们何不约他来做客,看他的表现如何?是你对还是我对,要他来了才知道!”

萧诺点头。

“好,就明天晚上,请他带来两份大披萨、一打可乐,以及时鲜水果。我们会给他跑路费。”

“这不太好吧?”原颖人不好意思的低问,老是利用他人挺不道德的。

“顺便嘛!他要上来我们这儿,就得顺着我们的规矩来,否则不必了!”

原颖人宅心仁厚,根本不敢这么对罗京鸿说,迟迟不敢多说什么;但若要她打电话,是死也不可能的。所以萧诺向她要了电话,自己打了去。因为罗京鸿正在开会,于是交代秘书记了下来。

“请问……你是在开玩笑吗?”小秘书颤抖地低问。

“不是!反正他看了就会明白,如果不来便算了,若要来,最好带来我所吩咐的东西,拜!”

挂上电话,萧诺才看到原颖人脸都红了!取笑道:

“我这个打电话的人都不羞了,你羞什么?你简直天生来让人吃定的!莫怪那家伙死不放手,纠缠不休!加上你这个性,要不是你心有所属,旱该倒入他怀中去了。”

“虽然我们可以在小说中写得很刻薄,但,现实生活中我不会这么对人的,即使不对他动心也犯不着唆使他……”原颖人心想,一旦罗京鸿知道被当成送货员看,想必脸会绿了一半不止!不过,回头想想,这未尝不是吓退罗京鸿的方法,即使有些不厚道。

“有些人,对他心软不得,也不必逃避,正面交锋给他颜色看会是个好方法。何况我们只是在测试他!”突然,萧诺盯住她身后一点,低叫:“壁虎!”

原颖人立即跳了起来,逃到萧诺那一边!一同看着附着在玻璃铝门上那只与蜥蜴同类、却无害且呈半透明的壁虎。

“你怕吗?”原颖人奇怪她的大惊小怪!这种小小寄居房客并不常见,只是她们很少去特别关注,任其生长与消失;帮忙吃蚊子也算是益虫的一种。反正还不算太嗯心,偶尔见到一、两只也不必太讶异。

萧诺笑了笑。

“好多人来信问我“守宫砂”的由来,只因我写古代小说时常提到。”

“为何不建议他们去看“唐人传奇”?”原颖人也笑了,她也接过一些信件,表明了对相同问题的好奇。

“不讳言,它的古名好听多了!也许它们之所以改名为壁虎而不叫守宫,是怕现代人再拿它们去制造“守宫砂”。”她的笑容有些邪恶!

原颖人恶心低叫:

“你不会是正在转这个念头吧?”

“那个地方有在卖殊砂?”萧诺兴致勃勃的低问,悄悄爬近那只可怜的壁虎。

“萧诺!”原颖人大叫一声,把椅垫丢过去,吓跑了那只在鬼门关转了一圈的壁虎。

“真善良!”萧诺没好气的瞄她。

原颖人摇头。

“我不是善良,我是怕你以殊砂养大了壁虎后,捣碎成泥汁时也要我陪你一同做实验!太呕心了!我不干!”

“你不觉得现代人点守宫砂很特别吗?多方便呀!如果真的点在处女身上洗不掉的话,男人要娶妻时就不必担心有人是假处女,却做过处女膜整型了。当今世上处女多缺货呀!我们点上了之后将会非常神气!”

“那根本是在方便男人!我不要!像烙印一样,还保证原封货咧!而你,在三十岁以前可以神气,到了五十岁以后就等着被笑老处女吧!”在妇女解放时代被摒弃的东西,代表那对女人有害而无益,如今倒要走回头路,标明自己是完封的印记!而且还是来自一个大女人之口,真是让人诧异!但原颖人早知道萧诺这人不能以常理来推断,她一切突如其来的怪点子全因为好玩且新鲜。

“找一天我非试试不可。”萧诺犹不死心。

原颖人连忙申明:

“到时只要不拖着我,一切好说。”萧诺不置可否,突然又问了一句:“不知守宫砂点在男人身上有没有效?”“如果你的魅力够强的话,也许会有人愿意让你点点看。”

原颖人只是在说笑。

但萧诺却当了真——

“那么,你的秦宴儒借我点一下好不好?我认为他有可能是处男……”

“萧诺!”原颖人尖叫!要不是她忙着脸红,说不定会跳起来掐她脖子。

“我直接问他,也替你的未来幸福确定一下保障的程度。如果他两年内没有上床行为,代表他健康情形不错,不必检查了。如果他从来没有,那更好!恭禧你得到一个干净的男人。”萧诺眼神闪亮,分不清是戏谑是认真。

但已惹得原颖人咬牙切齿了!

“我会先杀了你再自杀!如果你当真敢问的话!告诉我你不会做这种丢死人的事!”

这是原颖人有生以来唯一可以称之为威胁的话。她不想吓走秦宴儒,不想让成为“秦太太”的美梦成空!可是这女人正在摧残她的幸福……

“还是你决定在新婚之夜问他?多可怕!要是他什么都不懂,连动作也不会,那你怎么办?看来你也不怎么明白其中过程——”

“你又知道了!”原颖人努力喘气。

“因为你的小说每写到亲热镜头时,一律以“过后”或“床帐中有情人儿正缠绵”

来蒙混过去!真正过程完全没谈到,因为你不知道正确的步骤!”

“我——我——我——”原颖人口吃了起来,放大了声音:“你又好到那里去?总比你交代“他们于是上床了”美丽多了!还有,你第十七本小说更好笑,上床的镜头竟是男女主角互殴,由阳台打回卧室,然后两人身体站不稳,倒在地上,哈!鼻青脸肿的两个人居然就交代那么三个字——做爱了!”

总而言之,两个“青春”出版社当红作家,最大的败笔都在于她们对床戏的镜头只会混,完全不明白个中滋味,所以不敢乱写。

萧诺理直气壮的反驳:

“我又不是在写色情小说,还要肉欲横陈交缠才满足得了读者口味!要看明白,不会去租翻译小说呀!描写之深刻足以让你欲火焚身!”

两人对看着,然后笑了出来。

“老天,我们在讨论什么?居然研究起床戏来了!”原颖人低呼。

“要是那天我们开始将做爱过程一一写明白,恐怕我们会被罩上一层黄色晕轮,当黄后去了!什么时候摸胸部,什么时候脱衣裤,什么时候——呕!”骗稿费也不是那种骗法!着墨在那种地方,反而忽略主角个性、情事的发展起伏。而且,说真的,挺呕心的!

原颖人托着尖尖的小下巴,深思道:

“我看过许多小说,常是男女主角才相识,立即发生一夜激情的事,往后发展不是怀孕就是男方“深深地”爱上了女方,千里追寻。巧得很,男的一定又帅又有钱,女的大多为灰姑娘。整本书只要是男女主角碰面,立即会干柴烈火……无需言语——然后会发现,一本书里有半本描写上床过程,另半本在各过各的痛苦生活!完全没有真正认识对方。没有了解、没有感动与动心。动情原因完全建立在双方的好容貌上。好薄弱的理由!事实上我就不相信真正的感情可以在第一次见面时立即燃烧的!还有吻!被一个不认得的英俊男人吻了能有什么反应?应该没有人会感到虚软触电,而是该觉得被侵犯而打回去!没道理!真的没道理!”

萧诺笑着嘲弄:

“哟!没有那些作品的烘托,那能使我们鹤立鸡群?我们是多么感谢呵!可是……

小姐,阁下似乎也写过一吻定情的故事哦!”

“所以被笑“陈腔烂调”有理!”原颖人不介意的回想自己初期摸索阶段的作品,有点人云亦云,人写亦写的缺失。后来才深深明白,只有站稳自己的脚步,找出自己的信念,不要随众人潮流游走,写出个人特色,才有出头天的一天——只要凸出的理念恰好合了大众的胃口,并且是他人所学不来的。

“为什么写小说?萧诺。”

“因为一直没有人写出我想看的小说,没有找到与我有共呜的作者来延伸我的理念!

太多了!太多的作者沈浸在前人的巢臼中爬不出来,写着男尊女卑的故事,却强调自己是大女人!而故事中总是女人在为情受苦,崇拜着男人的自大狂傲,可以任意欺负女主角,极尽能事的误会、欺凌,以金钱控制女方,而女主角却是苦得半死、为爱受尽折磨。

可怕的是,她还从头受到底,死也不变!甚至被打去半条命也无妨;到最后,男主角只要流下后悔的眼泪,藉酒消愁以表示后悔与颓废,归咎一切失常全是因为“爱”,然后两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如果作家再添一笔“尾声”的败笔,强调男女主角生了几个儿女,取了什么名字,原本狂暴近似恶魔的男人居然提成了有点怕老婆的妻奴,任女人撒娇呼来唤去,而甘之如饴,然后事业多么辉煌、爱情多么伟大……老天!我看了就想昏倒!我不介意“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我介意作者凑字数的做法,没有必要的“尾声”看得很恼人。我一直以为“尾声”是用来贯穿全剧的伏笔以收画龙点睛之效;可是,有人这么烂用,实在教人看了生气。我高中时对小说有这种批评,想不到我的同学反讽我只会动口不会动手,写不出小说的人就不要批评人家;至少人家可以出书,代表某部份受到肯定。当时我心想也对!便决定要往小说界发展,并且扭转那种老掉牙的模式。即使我写的东西不受时下人欢迎,我依然要写下我真正的感想,为求一个平等!

没理由在以女性消费市场为主的小说,尽写一些欺负女性的东西!我被批评为大女人,但她们并不明白,我只要求对等与公平,至少我不像有些“大女人”作家专写一些女主角整死男主角的故事。那根本不叫替女人出气,反而更诋毁女人!想不到,我会有这么多共鸣者,封笔也甘心了!至少我让某些人重新修正了对小说的观感与对爱情的想法。”

真的是心有戚戚焉!说到小说,即使她们笔法各有不同,至少写小说的理念是相同的:为了想给读者不同的东西,以更多的角度去看待事情!

她们尚在用力的努力当中,即使影响力微乎其微,可是,这份理想,矢志不变!

“你知道吗?你让某些作家变得很难生存!大罪人一个!”原颖人想到新一代作家早已取代了更早几年以前作家的位置。要不是她够稳固,早也被淘汰掉了!读者多现实呵!可是读者的现实正表示他们变聪明了,不再盲目的来多少接多少,不抗议也不选择。

对小说市场也是件可喜的事;这么一来,每个作家都兢兢业业的努力,不敢混水摸鱼,努力创造自己的风格,如今谁还敢说言情小说是女工看的书?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小说也能列入排行榜中,被正式承认为文学的一种。至少,至少不要再让“大人”以为小说对青少年有百害而无一益。”

萧诺豁达的看向蓝天,吁道:

“如今我这“后浪”已快消褪为“前浪”了!总有一天,我也会在另一波新潮流中变得很难生存,然后出新一代接替了我们一直努力的,永远生生不息!我多盼望呵!希望咱们的后辈更加出类拔萃。一旦我褪去作家身分,只是一个读者时,能是个幸运的读者。”

原颖人点头。

“是啊!就像每位好读者,天天跑书局,期待发现好作家又出书了!如获至宝的买回去,边走边拆边看边笑,那种对书的狂热,是身为读者的幸福!”也是身为作家的骄傲!在生命的过程中,知道有人曾对自己这么狂热过也就够了。该退开时,更要有欧阳修的精神——提拔出大文豪苏东坡,而不挡其路。

“当我们不再写作时,结伴去养老如何?我买间屋子住你家隔壁!”萧诺问“好呀!

当我们走不动时,还可以差我的子子孙孙去替咱们买小说来看!”原颖人几乎已能看到彼此白发苍苍却仍沈迷小说的模样。忍不住大笑出来!

※  ※ ※

在二十八年的岁月中,罗京鸿从不相信幸运的自己也会有哀鸣不幸的一天!

近一星期以来,他殷勤的跑两位大作家的香闺,很体贴的、很认命的自动买来一些民生必需品,并且很不甘愿的收下她们塞来的银两与小费,降格为送货生!但那是不打紧的,至少还可以进屋去!倘若他事先没打过电话,没有经过她们同意而前来的话,存心给她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其下场是“意外的被轰出来”!即使买了再多好吃的东西也没用!她们拒绝任何意外的访客,如果他硬闯,必然会受到意外的伤害——虽不一定,但还是别冒险得好!免得意外的死于非命。他耶!大帅哥耶!

可是,也许“有效期限”已经过了,大帅哥已不吃香了……罗京鸿开始悲惨的自怜!

以前只应付一个原颖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谁叫他多事的扯入一个萧诺?!让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阵线的对付他,让他挫折到几乎对自我人格怀疑了起来!

只有在公司女职员的爱慕眼光中,在酒会众多秋波中才找回一点点自信!否则,他真的快在胸前挂一面镜子,随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猪八戒?否则那两个平凡女子为何会视他如垃圾?他耶!有钱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会是一些大学教授的聚会,他会前来是因为主办人是父亲,而且他要当大妹的男伴。

罗素是个大美人,完全承袭了其父的数理头脑,居四兄妹中的翘楚,非常的实事求是。二十七岁了!研读完硕士后打算到德国进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规划完毕,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细算过。他不能说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会有某方面的严重缺乏。

读数理的人都偏重理智与实际,所以她没有任何浪漫细胞,不过外表的美丽让人看不出来她没有任何女人味的迹象。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奸,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

“人家是写小说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看小说的人恐怕不知道,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小说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失身,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那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小说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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