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在经历了那样一个无妄之灾后,还能再发生什么更惨不忍睹的事吗?

有的。

更惨的是被认出来--

「何曼侬!你是何曼侬!」在她终于把自己清洗干净后,那几个等在浴室外的女人中,突然有一个这么讶然的大叫出来。

这里怎么会有人认得她?她又不是什么名人……正当她要开口对那个女人发问时,其它人已早她一步齐声大喊--

「对呀!是何曼侬!真是她耶!」

然后,她当下变身为动物园的猴子,被四个女人团团围住,这四个女人压根儿忘了她们等在卧房里是为了在第一时间对不幸的苦主用力而诚心道歉,八只眼睛直楞楞的盯着她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钜细靡遗的,看到后来不免又妒又羡的感到心酸……上天真的是不公平呀!为什么世上就是有人家世好,同时长相又可以优成这样呢?即使没化妆,她还是美得无懈可击!

不公平!不公平!

「请问……」这些女人眼中的光芒逐渐闪烁得有点可怕,何曼侬不明白她们这是在干什么,最重要的是,她们似乎认得她。为什么?她不记得自己曾见过她们呀!不要吧,在她已经这么不幸的现在!「你们是谁?我认识你们吗?」

「你居然问我们是谁?!你不认得我们了?!」最先开口的人不敢置信的问她。「你居然已经忘了我们了!」怎么可以这样!莫非她们长得像空气,这么好遗忘吗?!太、太过分了!

忘……了?如果从来不曾记得过,又哪来「忘了」这样严重的指控?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们……」

「我们是『春天高中 话剧社的七朵花之一呀!你敢说你忘掉了?!」几个女人忍无可忍的围着她低吼。「春天高中!春天高中!你记起来了没有?!」

啊?原来是校友吗?所以认出了她这个勇夺三届校花宝座的人物。啊!居然让她们看到她这么狼狈的样子,岂不是太丢她这个堂堂校花的脸了。何曼侬有点糗的露出制式笑容,想要亡羊补牢一番--

「啊,你们也是春天高中的同学吗?那是与我同届还是……」

「厚!居然还没记起来!重点是话剧社!话剧社!你是听到了没有哇?」急性子的那一个就快要抓着何曼侬的肩膀摇晃了,幸好其它人及时抓住她。

「什么?」何曼侬觉得这几个人愈来愈愤怒了,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没参加过话剧社的,你们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她是这间店的倒霉客人兼苦主好不好?她们刚才一路像念经般的在门外对她拼命道歉的,怎么现在却是一副恨不得将她大卸八块的模样?有没有搞错呀?

「当年你抢了我们社长的男朋友,闹得人尽皆知的,这应该是你人生里非常值得炫耀的勋章才是,你怎么可能忘掉?!」一个女子走到她面前,忿忿不平的说着。

「咦?」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几时需要用抢这种手段来得到?她可没那么没品的去抢别人的男人……

「我们社长叫林欣蓝。」

「林……欣蓝?」谁呀?好象有点印象,又好象没有……

就在她苦苦思索、而其它四名女子恶狠狠兼虎视眈眈的盯着她时,门板突然被打开--

「阿丽,客人还好吗?我听说小雁闯祸了,现在她人怎么样了?」

卧室里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吸引过去,门边,站着一个秀气典雅的女子,那张温婉柔美的脸,看起来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有气质极了。

这张脸……这张脸她见过!何曼侬脑中猛地跳出了一些记忆,是关于这张脸的!

「林……林……」叫林什么来着的?「林……呀!是了,就是林欣蓝!你是林欣蓝!」

何曼侬叫了出来。有些讶异且欣喜的望着这个比当年更美上十分的女子。

她的叫唤也使得门口的那名女子看向了她,不解的看着她美丽无瑕的绝色面容,不明白这位美丽的小姐怎会知道她的名字,还叫得像是久别未见的老友一般。怎么回事呢?

终于,她记起来了!

眼光由迷惘转为震惊,失态的瞪视何曼侬许久而不自知,好半晌才有法子收敛回淡然的表相。

「你是何曼侬。」林欣蓝没有装作不认得她,也没有太激动的神情与肢体语言上的表态。

「你知道我?」何曼侬简直是受宠若惊了。严格说来,她们两人虽同是春天高中的学生,但是既不同届又从来没交集,依林欣蓝这样淡然的性子,照理说是不会去注意不相干的闲杂人的不是吗?

「我知道你,你很有名。」林欣蓝只是点点头,十年如一日的淡然,像是这辈子都不会有别的表情一般的模样。似乎不打算让叙旧的话题再续下去,她很快道:「你还好吧?真的是非常抱歉,都是我不好,我不该让一个没经验的孩子留守在店里招呼客人。都是我的错,我会赔偿你一切的损失。」

「这是你的店?」何曼侬问。不太相信林欣蓝居然会开这么一间茶馆,她不是该往舞台剧的领域发展吗?

「嗯。」没有其它的解释,林欣蓝只是点头。

而她们之间也没有太多说话的机会,因为很快又有人热热闹闹的带了一伙人往这间小斗室挤了过来,带头的正是那个长得很甜很可爱、同时也莽撞得教人闻之色变的小妹了--

「汪大哥,快往这边走!人在这里,怎么办?我想她一定受伤了、昏倒了,我们要不要叫救护车呢?我闯了好大的祸,怎么办呢?呜……」

在呜呜呜声中,一个穿著医生白袍、身形颐长的男人被拉了进来,还一路拉到何曼侬的眼前来才有办法煞住步子。

四目不期然的相对,同时俱是一怔!

天……

何曼侬几乎要呻吟了出来,是他!他怎么会在这里?!

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她国中的初恋情人也会出现在这里?!

 

第二章

 

听说「长富金控」的第一黄金单身汉兼头号花花公子范姜颐这回是真的真的沦陷了!

「嗟!这又不是什么新闻,根本是旧闻了好不好?半年前他就与何家的小姐公开恋情了,还同居一起了不是?那时大家都知道这回咱们大少爷是真的定下来了,跟以前那些不肯公开也拒绝承认的情况完全不同呢。」午休时间,地下一楼的员工餐厅里,聚集了一大堆前来觅食以及交换八卦的人。

「厚!啊你是没听到我说了两个「真的」吗?上回他公开何曼侬,我们都说范姜大少爷『真的』认真了,要不,他哪会大方公开这桩恋情?何曼侬可是有头有脸的出身,恋情太受瞩目,开不得玩笑的。通常一旦公开了就是差不多要结婚了,可哪里想到半路却杀出一个程咬金,硬是把何曼侬已经吃到嘴里的肥肉给抢走了!你们都没发现吗?何曼侬已经一星期没来上班了,今天人事部更公告了她自动离职的消息呢!」

「啊!这是真的吗?谁这么大的本事能从那个大美人手里抢走男人?是不是比她更美的女人?有没有照片可以看一下?」一群人兴致勃勃的接着问,连饭都忘了吃了。

在忙碌而无聊的上班时间空档能听听上头风云人物的八卦来调剂一下疲惫的身心,真是件太幸福不过的事呀!就见整个餐厅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方位,连饭都忘了吃,只想多听一些最新消息好回自己的单位强力放送。

「我见过哦,她叫徐微莲!」这时接话的是每天驻守在大楼一楼接待处的总机小姐。她的发话很快吸引住所有人的注意力。

「徐微莲?是谁?哪家的千金小姐呀?」

「看起来不是什么千金小姐耶,不太会打扮,每次来找总经理,都只是随便穿一套休闲服而已。人长得是不错啦,可是跟何曼侬却是一点也不能比,只能说是个清秀佳人吧。不过总经理看起来真的很喜欢她哦,常常都亲自下来接她,好殷勤的样子,以前对何曼侬都没有那么好说。」

「真的?莫非我们公司也终于上演起灰姑娘的故事了?怎么可能?我们家范姜太少向来交往的不是名模明星,就是千金小姐耶!不可能一下子改掉口味,改配清菜豆腐才是呀!」

就在众人的八卦情绪正要high到最高潮时,有人蓦地大作嘘声,并示警道--

「别说了,总经理来了!」

什么?!什么什么?!总经理也会来这个小小的自助食堂用饭?!怎么可能?这简直比世界末日终于来临更教他们感到惊讶了!

所有人都看过去,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

真的是总经理耶!

真的是耶!

所有在餐厅用餐的长富员工都看到了,他们那贵族气息浓厚、品味卓绝、口味挑剔到连吃个便当都要家里厨子做来的总经理,居然会出现在这里,而且看起来就是一副来吃饭的模样耶!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

无视别人的瞠目结舌,这位长富金控的黄金单身汉眼中只有身边的佳人。

「那边有一个空桌,就坐那里吧。」范姜颐轻声说着,口气是全然的温和,与平日办公时的冷然完全两样。

「好呀,就坐那里,我们快去占位子。」他身边那个容貌清秀的女子含笑点头,先走了过去。

踩着平缓的步伐跟着过去,范姜颐的眉头在扫过这不太优雅甚至显得吵杂的用餐环境时,微乎其微的拧了一下,但并没有说些什么,只是纵容的看着走在前方的女孩。

这个女孩,非常的清新可爱,没有沾染上半点都市人向来会有的虚荣浮夸,他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女子,一次两次的偶遇之后,心,便沉沦了。

他想,这就是真爱吧!

从来没有人可以教他如此心动又如此迁就,一切甘之如饴。为了她,他愿意偶尔忍受粗茶淡饭,试着去接受她口中所谓的平民美食,并且努力表现出喜欢的样子,就为博她一笑。

她笑起来非常可爱,有一种爽朗阳光的味道,毫不矫饰做作,跟他以前见过的女子都不同。从来没有这么一个女孩能这么吸引着他的目光,甚而兴起了与她长长久久这么过下去的念头--或许,那表示着结婚,可他一点排斥的感觉也没有。要是以前,只要任何人对他提起这两个字,他的脸一定马上沉了下来,心里更是万般不悦。就连……她,那个第一个让他公开承认交往中的何曼侬,也不能使他改变对婚姻避之唯恐不及的看法。

何曼侬……他是曾经想过要娶她的,不过娶她的原因嘛……是她很美,他看了赏心悦目;她的家世不错,与他家算是门当户对,结婚对两家都有好处,对父母也有交代;在相处上,她又很上道,虽然有点大小姐脾气,可是大多时候她对他算是体贴殷勤,也懂得打发自己的时间,不会太过缠烦他。

最重要的一点,他相信她不是那种嫉妒心强的女人,以后就算结婚,也会聪明的给他很大的空间--就像先前交往时,她也会对他其它「女性朋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样。

他是想过,如果必须结婚,他会选何曼侬,如果没有意外遇见徐微莲的话……

「哇!好多菜哦!当你们公司的员工真幸福。喂!你快过来嘛,不快些的话,当心等一下没得吃哦!我可不管你。」点菜区那头,徐微莲正挥着餐盘叫着他,一如以往,看到有吃的就很开心,让人以为所有能入口的东西都是人间美味。

他笑了笑,眼光扫了下菜色,食欲早已全消,没有伸手拿餐盘,只跟在她身边道:「你吃就好,我方才回来时,已经与客户吃过一餐了,现在不饿。」

「没福气的家伙!那我就多吃一点,也算是替你享用美食啰。有得吃居然还吃不下,真是可怜。」说完徐微莲自己忙着夹菜去了,不理他。

他含笑的看她一如以往的夹了一小山的食物到盘子里,份量多到几乎可以喂饱三个大男人了。他从没看过有哪个女人可以吃这么多的。第一次请她吃饭时,还真是给大大吓了一跳。而她吃饭的速度又很快,常常是他才吃了三口,她就完结掉一大盘了。要是曼侬哪……为了保持身材,她再怎么饿,也肯定不愿意这样开怀大嚼的,一套餐点能吃完一半就很不错了。

所以说,微莲跟所有女人都不同,她是独一无二的。

她纯真无伪、坦率朴实,而且有趣。他喜欢她。

他的选择不会错,微莲将是终结他单身的女人。

至于何曼侬……他皱眉沉吟了下。

她只是适合他,在各方面的条件来说。可是,他并不爱她。

昨日回到两人的公寓找一份文件,却意外看到他所有的衣服用品全被塞在三个大型垃圾袋里,堆在大门入口处。上头还贴着一张给钟点女佣看的纸条,「全丢了」这三个大字还是以红色口红凌乱写上的。

当然钟点女佣是不敢未经他同意就真的拿去丢掉的,不然他今天恐怕得率全公司的人在台北市的垃圾场里找寻那份重要的签约文件。

七夕那夜之后,他不曾回到这里过。从钟点女佣口中探知,她也是。她所有的衣物都叫家里的佣人来搬回去了,她留下的东西有两样:一是银行保险箱的钥匙,他让秘书去银行看过,里头是那间公寓的房地契以及他送过她的所有珠宝首饰,她全部还给了他,一件也没留;另一个,则是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字当然也是用血红的口红写上的:我但愿从来没遇见过你!

红色的字那样刺目,字迹那样扭曲,可见他离开后,她一定愤怒到很想宰了他。但幸好,没做出什么傻事,她是聪明人,不会这么蛮干的。他想,她并没爱他爱到可以为他寻死觅活,他们会在一起,只不过是因为,适合。

他不爱她;她也不爱他。

昨天忍不住想打电话给她,不能是情人,也许可以当朋友。他们毕竟是同一种人不是吗?何况他们并不相爱,这样的分手,对她来说,顶多难受一阵子,过后,她会想清楚的。如果两人能当朋友,对两家人的交情也有益。

可惜她不肯接电话,还在气头上吧,这个大小姐!不想自讨没趣,只好叫秘书打去问候一声,主要是想亲自确定她没事。

那时他就站在秘书身边,以免持听筒方式通话。听到她小姐尖刻冷嘲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那么的「朝气蓬勃」,他就知道自己真的是白操心了。

她活得很好,这样很好,他无需再对她怀有一丝丝愧疚感了。

「喂!范姜颐!我要去吃第二盘了哦,你真的不吃?」

「不了,你尽量吃。」

他坐在餐桌边,笑着摇头。

「那我继续奋斗去!」她以手背用力抹去嘴边的汤渍,根本没看到范姜颐正为她抽来面纸,就转身跑开了去。

范姜颐的动作一顿,笑了笑,只好将手上的面纸铺在桌面上,掏出烟盒放置,抽根烟吧!

********

何曼侬活到二十七岁,从超级可爱的小娃娃一路长成超级迷人大美女,生命中大部份都处于被追求的状态,她的情史也是颇为精彩。但就算是她这样一个在情场上总是春风得意的美女,也不是没被伤过心的。

在幼儿园时期就有小男生为她大打出手了,可是她真正情窦初开,却是在上国中之后。

身边围着数不清献殷勤的男人不代表她就会随便动心。她的眼光向来很高,能令她动心的男人,绝对是要很出色的才行。

而汪洋,国中时高她一届的学长,就是这么一个出色的男人。

他斯文俊秀、功课顶尖、为人谦和有礼,简直是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翩翩白马王子那样光芒万丈。

他的风采不只迷倒了全校的女生,更迷倒了她这个眼高于顶的大校花。

汪洋在何曼侬的生命中创造了很多的先例与特例,包括了他是她的初恋以及第一个甩掉她的男人(附带一提:范姜颐是第二个)

上一章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