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镖有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

“哟,你们怎么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三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三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后,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点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感觉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至于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于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当特别;这种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配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离过她身上,从入门后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出手。

“风御骋。”他握住,并且细细端详她比一般女子远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温暖。他满意这个发现,露出一抹浅笑,如破云煦阳,只照耀于她身上。

他的声音唤起她的记忆。她笑了:

“是你。”

没头没脑的一句,却不会令风御骋摸不着头绪。

“是我。”

“没想到你会是那家伙的人。”

“你知道兵没有绝对的主人。”

她挑眉,双手抱胸:

“那是说,只要出得起价钱,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当然。”

不识相的火鸡叫,介入他们之间,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赵公子:

“你别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终于有他赵衍夫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

这老兄大概不明白既是配角,就应该安分一点的道理。

方筝撇撇嘴角,依然只看风御骋:

“你的‘价码’限于金钱,或是其它?”

“因人而异。”

这人讲话真是简洁到没人可比。

“如果我想延揽你呢?”

他没有立即回答,定定看了她一眼,凑近她耳边,低语了一句:“拿心来换。”

方筝身子一震,无法自己地退了一步,退出他气息包围的世界,窒闷的感觉才稍稍平复。

这人……当真的吗?由他深邃的眼神中找不到一点开玩笑的成分。他对她当真是有目的?只是……要她的心?她该不该感到受宠若惊?毕竟二十四个年头来她受男人青睐的次数少得令人垂泪;而女人对她的恋慕却是拿高雄的所有货柜来计算都有不足之虞。

她哭笑不得的表情实在不符合刚被宣告受喜爱该有的表现,但她实在找不出更好的方式来呈现了。

一切的情况真是诡异得让人迷惑。

就从这个叫做风御骋的男子出现之后。

3

姓名:风御骋。

年龄:二十五岁至三十岁之内。

背景:目前受聘于汤氏企业之自由保镖。

“我说,董老兄。”方筝叹为观止地将手上轻薄短小的报告书折成纸飞机把玩。“我真是不敢相信咱们方氏企业的安管部绩效低落至此,更难以相信的是你居然以为这样的调查足以当成一篇报告呈上来给我过目。”

被削得脸色青白红交错的董培良,在吞了好几口口水后,以细如蚊呐的声音申

“第一,我并不是侦探人员。第二,安管部门是负责你的安全,以及企业体的安危,第三,以我所能动用的人脉去查,真的找不到任何有关于他的资料,只知道他本身持有外国护照,更难以侦察。最后,我必须证明安管部并不是如你想像的没用,事实上两个月以来,我们一直在追踪风御骋的行动。离开赵衍夫的聘用之后,他先后待过何必生,以及梁知华的保镖,目前人在汤氏企业;往后会不会再跳至何处,就不得而知了。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说至此,董培良顿了一顿。

“怎么不说了?”方筝催促。

“这样的猜测不知道对不对,方筝,我记得这些人都与你曾发生过摩擦的人。风御骋不会以这个为标准去接受聘用吧?”董培良大胆假设。

方筝极有兴趣地直着身子,双手搁在大办公桌上,熠熠发亮的眼睁充满希望地看他:

“如果是的话,那么他是想对付我,还是想帮我?他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没有迹象。他所待的每一处都没有留下具体的破坏或建树,所以无法理解他的动机。”

“那么,你觉得他值得我们再深入研究吗?”方筝敲着脑袋,斟酌着。

“我想还是再观察一阵子看看吧!这人令我感觉危险,一旦为敌,断然不可忽视。”

她挥挥手:

“好吧,有新进展再告诉我。再四十分钟有个烦人的会议,我要出去走一走。”

“要不要派安管部的人——”

“不必,我只在公司附近的咖啡屋或速食店走一走而已。”话完,人已走入电梯中,将董培良无奈的脸关在门外。

两个月来,她见过风御骋几次,在几个宴会中,他是被雇主用来炫耀的保镖,也是最不像人家手下的保镖。董培良用字用得好——自由保镖;既是受雇于人,却又不受支使、不当罗喽,独树一帜的冷然。

但是方筝有预感,这个男人,终究会来到她身边,只是……当真是用真心去换取的吗?

如果这叫恋爱,也算是特别了。

春天的气温,早晚都有些教人抖瑟的寒意,步出办公大楼,追来一阵冷凉的风,扬起她雪白的披风化为潇洒逸放的波浪。

沿着骑楼走着,不期然看到另一端的熟悉身影;看到了他,禁不住地笑了出来。

将墨镜架在直挺的鼻梁上,她闲散走近他——以及他身边的女人儿。

那是一家具知名度的精品店门口,社交界名花之一的汤氏千金,以及与汤氏有其姻亲关系的刘氏千金,正公然在大街上大发花痴,抢玩具似的缠着风御骋。两名千金脚旁各放了数十袋“瞎拼”之后的成果,而他们的司机正开着门恭候大小姐上车哩!

唯一的纷争是两位大小姐都希望帅哥上她们的香车,而不允许另一个花痴独占。

哦喔!

这个风御骋有帅到让女人大打出手的地步吗?恐怕是没有吧!不过是这些被宠坏的千金们为了面子问题不允许自己斗艳失败吧?可想而知,她们生命的意义有多么贫乏。

方筝悠闲地靠在一根柱子上看戏,而风御骋发现了她,也笔直朝她走过来。

“你出来透气?”他问。

“顺便看戏。”她笑得不怀好意。

风御骋也笑了,掏出口袋上的墨镜,遮去他眼中呈现的厌烦与不耐;也与她相同,靠着柱子。忘了身后两名大小姐。

“风,他是谁呀?”因着狩猎本色,以及千金小姐之生命意义,见到帅哥绝对是宁错杀,不错放的。两名千金小姐当然立即偎了过来,睁大眼为帅哥打分数。

方筝索性也不回应,一手搁在风御骋肩上,潇洒地任人品评。

他的黑与他的白,正是帅哥极致的两种类型。斯文的男子须俊美;冷酷的男子须性格,就不知在女人眼中她有没有法子比得过风御骋这个真男人了。

“这位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呀?”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在下方筝,幸会。”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痕。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吧?再见了,后会有期。”

“哦,是吗?再见……”汤、刘二千金呆呆地挥了挥手,目送他们离去,久久不能回神——

拉着风御骋踏入一家泡沫红茶店,上了二楼的包厢,方筝才为时已晚地问他:

“没关系吧?陪我喝杯茶,剥夺你与美人逛街的时间。”

“如果有关系呢?”他反问。

方筝摘下眼镜,也顺手摘下他的,在极近的距离下,眼对眼地回答他:

“那我只能说抱歉了。如果你想唱反调说你其实非常享受美人恩的话。”将墨镜放回他胸前口袋:“你实在不像当人家手下兼小的人。”

他抓住她欲收回的手,一同平贴在他胸前。隔着小茶几,他们在桌子下的脚也没有选择地互靠着。对陌生人而言,这种包厢设计,根本是一种危险。

“你的打扮很对我的味。”他低语。

“充满男人味?”

“中性的妩媚。”

如果此刻她正在喝水,包准会呛到必须立即送医。中性的妩媚?这是哪一国的说法?

方筝戒备地申明:

“我没有同性恋倾向,如果你有,请去找男人。”

“我也没有。因为你是女人。”

“如果我是男人呢?”

“那我就必须是个同性恋了。”他轻笑,在她收回手前,烙下一记唇印。

感觉像被烫到,她低头看着,然后疑惑地看他:

“我们曾经认识吗?”

“我认识你。”

与这个人聊天大概没有人可以聊得畅快尽兴吧?方筝很怀疑这个人会告诉她,她想知道的事,索性不多说了。正好服务人员端来饮料与点心,她低头吃着,补足待会开会时必须消耗的能量。

“喝酒吗?”他端着他点的调酒,问着。

“上班时间不喝。”

“你到底得罪过多少人?”

很突兀的问题。但没有令方筝摸不清头绪,仰头一笑:“不少吧!除了你工作过的那几位之外,再加上一些看得出来,以及看不出来的,十来个跑不掉。”

“不怕吗?”

“如果怕有用,我会怕他一下;可是因为怕没有用,我只好选择面对了。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活着。”

风御骋又道:

“你们方氏成立近五十年以来,多次与人合并,又拆伙,历代接棒人又是在二十出头的年纪掌实权,并且不留情分地汰换元老,给一笔退休金叫人走路,为了革新不惜大肆破坏,结了不少怨气。自从你接位后,年轻气盛也得罪过不少人,只要是私生活不检,或背地里搞七捻三的人,全被你当众唱名给予难堪。仗着跆拳道四段、空手道三段的身手横行至今,即使被人派打手警告,也在打得人落花流水之余上门去嘲笑他人专派软脚虾供你当沙包打。”可以说打方筝十八岁接近公司业务,步入社交圈以来,因着年轻气盛,干过不少天怒人怨的事,虽是伸张正义,但欠圆融,难怪被人恨之欲其死。

哇!这老兄的金口难得一次掉出那么多话,也确实是将她查得好清楚呀,在她二十一岁以前确实做过不少结仇的事,的确是仗着年轻气盛,不过近三年来她的“气”已被磨得差不多“尽”了,也终于明白那些被富家公子玩弄,甚至搞大肚子的小女生,其实没有表面看起来的无辜可怜;如果她们不曾妄想飞上枝头,所以用献身、怀孕来当手段,哪会有那一步的结局?只不过其“牺牲”并没有换得婚姻宝座而已,各须负一半责任啦,所以她没再鸡婆下去了。但仔细结算下来,中青生代的小开们恨她的人的确不少。没法子,她鸡婆嘛!

至于方氏所结下的怨,就只能怪元老们太食古不化。没有前瞻性的眼光,只会死守成、不创新,拼命否决每一任新官的三把火,索性,火把率先将他们烧个精光;历任合伙人也是相同的原因与下场。

实在是方氏的接班人都太早入主当王,难免会引来老人们不悦和轻视。大刀阔斧的革新想要不受阻,就要有舍才有得,急躁到懒得说服那些臭石头,而方筝的父亲与叔父都是火爆浪子型,当然怨就结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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