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什么大人物值得方筝这妮子如此关注?瞧她忙得昏天暗地,她只好日后再问了,此刻……下午三点,是方筝肚子大闹空城的时间,她这个苦命的秘书只好下楼去买来一份上司最爱吃的鳗鱼饭来给她补充体力了。
真是前世欠她的!
李乃君第N次在心中抱怨,但脚下可没有停顿,很快地走入电梯中,生怕亲爱的上司饿到了。
***
离开“展锋高中”已有六年了。
毕业后大家各分西东,为各自的学业与前程努力着,倒也不是说自六年前毕业后便没有再相见,只是从来没有一次凑齐人数的。
方筝最重视的朋友只有四个人——就是高中时期叱咤学生会的女性成员。
六年是段不算短的时间,很多事都变了,但对这分友谊的思念,却是难以断绝的。
迫不及待的,未到正午十二点,在她们约好的“重逢茶舍”包厢中,已来了四个主角,其中一个还抱着自己的小翻版来炫耀成果。
二十岁就被拐跑,并且做了妈妈的柯盈然,可以说是千辛万苦地远从美国回来。她与丈夫季濯宇目前都在攻读硕士班,眼见丈夫文凭已快到手,自己却因育了一对双包胎以及一个女儿,在修业期间有所耽搁而无法顺利得到学位,一气之下抱了女儿回台湾娘家,考虑硕士文凭对她是否尚有吸引力,值得她再花一年半去死命拼得;而所谓的“千辛万苦”当然是摆脱四岁的一双儿子,以及八爪鱼的丈夫了。他们那三个混帐舍不得的并不是为娘的她,而是九个月大的宝贝女儿。
除了柯盈然已婚,目前已有未婚夫的,当然是罗蝶起了。父母复和后,她并没有恢复父姓;反正日后总得嫁人,姓氏改来改去也挺麻烦的。何况她日后的重责大任是接过罗家世代相传的校长棒子,直接姓罗方便得多。她目前人在英国就读。并且学习执教鞭;放心不下她的未婚夫孟观涛当然随行,顺便做生意兼修学分,有事没事多拿个学位,免得太闲。
两个女子有了另一半外,其他三人则依然孤家寡人。斐红叶大学毕业后即被父亲派往日本开疆拓土,成功奠定脚步,在排外的大和民族中实属不易,也轻心不得,所以很少回国。
江欣侬去英国攻读戏剧,目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据说下一步要前往美国百老汇学习,也无心关照自己的感情世界;在家族的支持下,她决心成立属于台湾的百老汇舞台。
最后,方筝,甭提了!大学毕业后,立即接掌了家族企业;若不是母亲身体太差,父亲又有轻微中风倾向,她不会在大二时便涉入商界中打滚。她上头还有一个姊姊,可惜的是大学一毕业立即与香港巨富之子锺迅结婚,当然一同去香港帮助夫家去了。方笙的能干是锺家中意的原因之一;也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方家努力栽培二十四年的女强人给挖走了,想来真是心痛……痛的人是方筝,害她无法再出国混个三五年,弄几个文凭回来。如今,她只能等她那二十岁的弟弟念到不想念书,当兵回来,才有法子卸任了。真是满肚子苦水无处倒。
她可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几年不爆发。
中午十二点已到,纸门一分不差地给拉开,最后一个抵达的是斐红叶,她才刚下飞机哩。
“红叶,来看看盈然的小娃娃,可爱透了。”江欣侬抱高漂亮的娃娃现宝。
斐红叶冷艳的面孔漾出一抹温暖的笑,将秀发拨到脑后,伸手抱过可爱的小娃娃,丝毫不介意地露出右眉上方一条三公分长的白色伤疤。在她完美贵族化的面孔上划下一道遗憾。
“红叶,你的脸怎么了?”柯盈然低呼一声。
其余三名女子则是静静地看着,倒也不掩好奇,如果斐红叶不介意露出伤疤,代表那伤口并未曾造成她心中巨大的阴影,所以才会展示得漫不经心;既然外貌不是斐红叶视若生命的事,那么旁人当然无须多事地为她叹息。
斐红叶笑了一笑:
“五年前的伤口了,没什么。”
方筝勾住她肩头:
“上了大学之后,大家各自在忙,没想到六、七年的时间,毕竟也有改变不少的事物。
我与红叶最可怜,课业以外的时间全得用在公司上,否则哪会同是T大学生,却不曾见上一面呢?”
柯盈然有些许嫉妒地道:
“别抱怨了啦!至少你们都未婚,自由得让人眼红,有谁像我二十五岁就荣登黄脸婆宝座的?”她可怜的少女青春,来不及享受就断送掉,最有资格无病呻吟了。
“黄脸婆?姑奶奶,你胆敢说你们夫妻不恩爱?不恩爱哪会拼命地增产报国?少来这一套。”方筝直言无讳地嗤笑着。没留什么余地,就很光明正大地盯着柯盈然的红脸大笑,端的是无比放肆;没什么女人味,却是别有一抹豪迈意兴,教人看了失魂。
柯盈然怔怔地看着方筝,等大家的笑声初歇,她才恍然想起什么道:
“方筝,我在美国曾听到一则马路消息。”
“与我有关吗?几时我的大名如此远播了?”方筝瞪大眼,开玩笑地问着。压根不相信美国会有什么与她有关的事发生,因为她未踏上过美国那块土地,打死她也不信。
“也许是真,也有可能是假。你记不记得六年前咱们高三时,你曾接到过不少恐吓信,甚至差点遭人绑架?”
方筝无聊地掏掏耳朵,完全地漫不经心:
“哦,那档子事每年都会来个几次,如果你问我曾经哪一年没被恐吓过,我反而说得出来。”
身为富家子弟,总会招来各种名目的妒恨威胁,以及敌对公司的设计,不光是方家,其实在座的几位千金小姐们也都曾领教过这种手段,只是也不知怎地,方筝身上的事总比别人多个一、二倍;也许是她的父执辈们做人太失败,也或许是她本身闲事管得太多,反正每年不来个几次恐吓威胁,她还真不习惯。
柯盈然正想正色地告诉方筝什么,但却被罗蝶起截去了发言权:
“方筝,六年前那一次是相当诡异的。只是没料到布局了那么久,居然功亏一篑,没了下文。前年我进入孟家的档案室玩了一下,发现六年前被消灭的艾森总部,灭亡前唯一来不及完成的任务就是你——方氏集团的二千金方筝;若是当年他们没有被一股来路不明的势力所消灭,你大概活不到现在了。艾森总部不轻易杀人,但凡是他们接下的生意,断然不会失败,即使必须让一千人陪葬,他们也在所不惜!”
即使对黑道不甚了解,但她们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传闻,尤其六年前那条震惊全世界的新闻——全世界最凶残的杀手组织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
听说要聘请艾森总部杀人,几乎要赔上所有家产,以及应付其所提出的种种苛刻条件。
而,那个应该浑身打颤的方筝,却兴致勃勃地叫道:
“我是那个组织唯一无力完成的任务?谁这么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财产来毁灭我?”
罗蝶起淡然一笑,摇了摇头:
“不,方筝,你必须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你到要穷尽所有来杀你,那么,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总部灭亡后就做罢,理应再去寻求其他杀手组织的协助,但,后来为何没下文了?
孟家的机密追踪系统从此没下文,列为悬案,只可惜被艾森总部接下的案子绝不留客户资料,也因此至今我们未能找出幕后主使人。”
方筝不以为意:
“耍杀我、恐吓我的人并不少,不过都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湾有其势力,让他们忌惮;再一方面是我并未做过赶尽杀绝的事。真有人与我过不去,那我也不怕。过去的事,我当笑话听过就算,没必要多想,不会搁在心头:至于是不是依然有什么人非要杀我不可,那么,我也会好整以暇地等他们出现。”
斐红叶轻道:
“好气魄,是块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啧!我怕什么来着。”方筝举起一杯清酒,叫道:“来来来,若谁先醉死在这里,负责付酒钱!”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气氛又染上轻松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
呃……
放纵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烂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谁说过“白日放歌应纵酒”?又有谁说过“将进酒,杯莫停”的?什么“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古人就是话太多了,才会害她这个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业的掌权人此刻蹲在排水沟前吐了个惨不忍睹。
吐到连胃酸也没得吐时,她才虚脱地靠在一棵行道树上,脑袋不怎么灵光地想起那个李太白说了一大堆醉话后,下场是醉疯到去捞月而死的。醉鬼的话误信了,也只能陪着一同当醉鬼,没得抱怨。
红叶也真是无情,难道听不出来她说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话吗?哪一个白痴会在凌晨四点,在距家十公里远的地方当真会独自散步回家呢?那家伙竟然当真停下了车,一脚踢她下来,自己歪歪斜斜地开车走了。
距家还有多远呢?三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细胞没有半个愿意接受大脑的命令,全采罢工姿态,一点也不合作!看来她必须探探脚下水泥地舒适的程度,以求待会入眠时不会太难受。
可是,即使总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着,离家愈近,愈有机会被家中的人发现,并且“捡”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后被警察当作倒路酒鬼来处理。唉……
踉跄的步伐晃了二三步后,又抓到一株大树傍身,不过,这棵大树挺诡异地涌着温度;在她耳朵贴住的某一处,还传来心脏沉稳的跳动声,并且有两双树枝圈住她身体,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树”的脸,眯着眼仍然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呆呆地问:
“你是谁?”
手的触感明白地告诉她,眼前的“大树”是个人。
“你希望我是谁?”温厚的男声像一道凉风吹拂。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应。
“为什么?”男声又吹拂在她耳畔。
“那么,我便可以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
“哦?”
“我想要把你鞭打,你这个超级骗子,害我全身难过死了!”吼完了,她的神智也好了些许,叹息道:“我必须回家,你愿意当个好心的路人甲吗?”
“你醉得不能走,脑子倒还算清醒。”路人甲发表观察所得的结论。
方筝冷着迷死女人芳心的笑,长手一伸,搭住眼前路人甲的肩膀,一时之间不怎么满意这个肩膀的高度,比她的肩高出五公分,让她靠得不大舒服,而且他的肩膀好硬,肩骨会硬是必然,但连肌肉都硬如铁就太没天理了。这个男人挺强壮的哦。
“你看来是个练家子。”
“是吗?”
“如果我的敌人派你来暗杀我,说不定就能成功。”她边说边走。显然路人甲正好心地扶着她走向回家的方向,而半醒半醉的她丝毫不担心自己也许会面临的种种危机,还很有兴致地与他聊天。
男子低笑:
“你可以打电话通知敌人来雇用我。”
“好呀,多少钱起价?我可以代你争取更多优渥的条件。”
男子低笑声歇止,也没有立即回话,她模糊地感觉到他正在看她。好笑了,这样漆黑晦暗的凌晨时分,没星光没路灯,他是不可能“看”清她的,但她却强烈地感觉到他能把她的面貌看了个一清二楚。
“你在看我吗?”
“是的。”男中音加了些微的沙哑。
“那你一定和孙猴子一样有火眼金睛。”她笑,沉重的头颅已完全栖上他颈窝。
男子似乎叹息了声,像在自问:
“为什么你不怕我?我是个陌生人。”
她在沉睡前的最后回应是:
“因为我醉得什么也不想担心,也因为我家门口到了,而摄影机已将你我两人拍了进去……一旦我死了,也不怕没有线索可以追察。”和着低沉笑语,她安心地软在他怀中沉睡,任他处置了。
她的话惹来男子浅笑,铁般的双臂牢且轻柔地扶住她腰背,让她可以贴在他怀中沉睡。
看了她睡颜好一晌,才抬头环伺方家大宅门口,很快地在隐密处找着了摄影机,并且不只有一架。
这女子。确实够格当他的新娘!
不枉他千里迢迢而来。
方筝,他的新娘。
2
如果她的耳朵在一天之内被震聋了,并不是太稀奇的事。
如果她曾对武侠小说中的“魔音穿脑”斥笑过无稽荒诞,那么她会立即为此而忏悔。
老天呀,你不觉得世上的噪音已经太多了吗?为什么还要纵容眼前咯咯叫的火鸡群在她面前制造污染呢?
幸好她向来身体健康,宿醉的痛苦没有太严重;喝下解酒茶后,整个人神情气爽了起来——如果耳边的叫嚣声可以用遥控器按掉,她的精神会更好一些。
方筝修长的双腿放在大书桌上,整个人舒适地窝在大皮椅中,坐没坐相地办公着。
她的美人秘书一大早被她召来家中办公。
方筝眼睛与手没一刻得闲;这么辛苦地在为方家基业打拼着,却仍要命苦地挨骂,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天理!
方氏企业安管部的主管董培良、方氏企业未来继承人方范,以及方家大宅的元老奶娘康婆婆——人家说三个女人可以创造一座菜市场,不料二男一女也有同样的效果;也就是说古人只会把坏的东西栽赃到女人头上,一点也不知反省,甚至不知道男人创造菜市场的功夫更胜一筹。
“张伯。”方筝觑了一个空。
立在书房门外等召唤的管家立即应道:
“是。”
“奉茶。”
“几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