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我要回家。”美女声音充满哭意。
“上车吧,我今天开宾士,坐起来很舒服!”狼爪直直探向佳人柔荑。
“我不要!我……我有男朋友了,我说过了,你怎么都不死心?”小美人步步后退,退到无路可退时便听到身后传来痛呼!
天哪!招谁惹谁呀?李举昭冷不防被尖尖的鞋跟踩个正着,踩到的是他薄软小羊皮鞋下的小趾头,痛得只差没当场流下英雄泪。怎么这女子看来不重,脚力却有分量得吓人?
甩了甩脚,本想再退个几个大步,等他们把戏给演完的,但一眨眼的工夫,他的手臂给人捞个正着,正是那个小美人。她开口了:
“吴天良,他就是我的男朋友,你不要再纠缠我了!请走吧!”
嘎?什么?他什么时候加入演出阵容了?但没有他开口的时间,一颗拳头已往他的门面揍来,想为他仍带着青紫的俊脸再上层彩虹,为秋冬节令增加一些美好的色调——
“碰!”
拳头击中了肥肉。
拳头是李举韶的;肥肉是吴天良的。然后那位魁壮男便如泄了气的气球一般,消颓在他老兄的车子旁,痛得说不出话来。
李举韶甩了甩手,无奈道:
“早点让开不就好了吗?没事挡我的路做什么?”话完走向公车站牌,懒得说其它。
“你……请你等一下!”身后传来美女感动的呼喊。
李举韶皱起眉头,回身道:
“有事?”老天,千万别来以身相许那一套。他会揍那具拦路鬼,纯属为自己打算,不以救美为前提。但听说年轻的女子都有美化情境的天分,怎么拗都要拗成瑰丽的童话效果。
“我……我叫朱丽夜,是T大三年级……”
“学姊好,我是一年级的小学弟,后会无期。”他快乐地打断她的自我介绍,多幸运,他既不姓罗,也不叫密欧。
随着一辆公车驶近,他愉悦无比地往上跳去。衣袖挥一挥,甩落一颗刚形成的玻璃心。
看儿子去也。
想恩赐儿子觐见老爹的机会,可没料到想见儿子得先预约。回到了家,只见老妈忙着切切弄弄,却找不着儿子,他扬声问:
“小毓呢?爬到外面去玩了吗?”
“瞧你说些浑话!举乐抱他去打预防针,等会就回来了。先吃吧,我等你爸回来再吃。
”李母端来一锅汤。
“今天大家都有空呀?好稀奇。”大口扒着饭,环视着设备新颖便利的美式厨房。
这间占地七十坪的楼中楼高级公寓,是大哥退伍后的第二年买下来给家人住的。不必贷款便已搞定一切,让一家子成功地搬出局促的教师宿舍,从此成为有壳蜗牛.并且住得极舒适。可惜他住的时间并不长,才不过住个一年,就被踢出去自立门户,情愿让那些空房间留着养灰尘,真是的。
“你也知道我与你爸教的科目都不是升学的重要课程,怎么会没空?一个教生物、一个教健康教育,才占联考的几分?所以一直没法上让你们过好日子。”李母温婉地笑着,也为自己有三名杰出的子女感到骄傲。
“那才好呀!有更多空闲可以含饴弄孙,别人求也求不来呢!反正我们又没饿死。”
李母宠爱地点了他额头一下,对这个么儿向来没有办法。也许是寻常人眼中繁重的课业对他而言都如吃饭睡觉一样简单,所以自小到大,他总有余暇去弄一些奇怪的事端出来吓得家人鸡飞狗跳。还好束雅的父母极为开明,否则她这儿子要是被揍死偿罪,他们为人父母也不好说什么的;督导不力,其罪难辞。
“你脸怎么了?”近看才发现么儿脸上有瘀青。
“大哥K的,没事。”盛了第二碗饭又吃了起来。
李母正要详问,却听到大门外似乎有争吵声,她起身:“外面怎么了?”
“我去看。”他矫健地跳起来,三五大步就到门边,将暗红雕花铜门打开,便见得铁门外的大姐与一脸哭相的儿子,他赶忙再将铁门打开。
“啊……啊……”小宝宝认得父亲,一阵叫嚷后,直伸双手要父亲抱。
“小乖,爸爸抱.爸爸好想你哦!”他抱过儿子乱亲一气。正在享受父子亲情的温暖时,一道凶狠的锐光疾射而来,他这才注意到门外还站着一个壮硕如古维京海盗般的男子。奇怪,今天怎么净遇到这种头好壮壮的男人?不过这位看来是顺眼多了。气势乖乖的不得了,迫人极了,莫怪儿子眼中有两泡泪,被吓的嘛!
“你就是她的情人?”太过字正腔圆的口音一听就知道是外国长大的小孩,一点台湾味都没有。
“我?”情人?搞啥?他眨着眼看向一脸气怒的姊姊。
“对!他就是我孩子的父亲,你可以滚了!”她将他们父子俩推进去,自己垫后也打算关上门。
但那孔武有力的男子猛地阻挡住她的动作:
“我不在乎!听到了吗?我不在乎!”吼完了话,那位海盗男才扬长而去。
徒留下低咒连连的李举韶安抚自己被吓哭的儿子。真他X的!小毓去打预防针已经够可怜了,还得忍受被吓,他忍不住低叫:
“姊,下次请别再引这种恶煞上门了好吗?如果他有机会成为我的姊夫,请他学会轻声细语再上门。”
“怎么了?”李母不明白地问。
“他不会再上门了,他与我没有关系。”李举乐定下心神,也凑近侄儿身边抚着。
李举韶压根儿不信,炯亮的眼光看得李举乐垂下头,无力迎视别人的探索。
“算了,我要带我可怜的儿子回房休息去了。”不想理会别人的爱情故事,此刻只想剥开儿子的衣服看看被针扎的地方,然后陪他洗个澡。天气实在有点热,今天又流太多汗。
“别又只顾着玩,忘了喂他吃奶哩。”李母吩咐着。
“是。”
但那也只是耳边风而已。
他这个坏心老爹在喂饱儿子之后,拿出单眼相机开始大拍儿子裸照。幻想着二十年之后如果儿子不孝,就广发天下,让他无脸见人,呵呵呵!手上握有把柄的感觉真好,就不怕以后儿子比他搞怪,制不了他了。
谁知道儿子长大之后会不会回报他们当他是玩具之仇?凡事小心一点比较好啦!
第4章
洗完澡出来,孙束雅随便穿了短背心与短裤充睡衣,一边擦着湿发、一边道:
“对了,我下星期天可以出去吗?”
抱着儿子坐在床上陪他爬行的李举韶问道:
“干嘛?”
“班上办烤肉活动,与G中联谊。”
联谊?变相的“来电五十”活动!
“全部同学都得去吗?”他伸手抓她坐在床沿。
“他们叫我一定得去。哎呀,到底可不可以嘛?不然你也去,省得到时我没有伴可以聊天,好不好?”
“你还怕没人献──?”他才不信。
“不怕呀。可是我讨厌不相干的人替我做牛做马,我又不打算回报什么。”从十四岁正式给追到之后,她纵有其他男子追求,可不曾轻飘飘地大享众星拱月的虚荣感。都认定一个男子了,哪还需要其它备胎?还不起的盛情,还是少沾为妙。“一起去吧?”
“不行,我要到大姊那边当临时工。你自己去玩吧!”他引导儿子爬向老婆身上。
“我们很缺钱吗?不会吧?”当初就是看他赚得够用才打消了自己也去打工的主意。又不是想过亿万富翁的生活,那么拼命做什么?
“我是有计画买辆机车代步。不过这不是重点,大姊有追求者了,而她又骗那人说小毓是她生的。那么我是想,既然她敢这么说,就要承受后果,儿子借她演戏,那我趁她带小孩的空档打她的工赚钱,各取所需嘛!”
“我们这种赚法,会不会有点过分?”她觉得他们两人实在吃自己家人毫不愧疚。
“答答……”小宝宝已爬到母亲怀中找吃的去了。
“不行啦!我正准备断你的奶了,怎么又来要?举韶,你去泡牛奶啦!”她扯着老公叫着。
他懒得起身,反而侧躺在一边,鼓吹着:
“没关系啦,你比较近,要断明天再断。”
“每次都这么说!”她嗔他一眼,只好拉高衣服顺儿子的意──谁叫他们都懒得动。
“我喜欢看你哺乳。”他突然说着。伸手轻抚儿子的小手:“常常会忘了我们已为人父母,毕竟我们自己也才半大不小。看你哺乳,不得不承认古人所言,这是世上最美最神圣的一幅画面。我们的儿子好美,你也好美。”
“老公……”
才正感动着呢!不料李举韶捞来相机建议:
“来,我们把它拍下来──”
“不要!”她叫声尖锐,吓了儿子一跳,在他还没哭之前,她赶忙安抚,只以怒瞪表示忿怒。“你要死了,拍下来供人欣赏你会光采到哪里去?”
“又没说要给别人看,我自己冲洗啊。”看来这个建议不可行。他还有点不死心:“怕什么,你胸部没下垂,而且还挺漂亮的,你也没有小腹什么的,拍了才好看。”
“滚开,不,你出去。少用那鬼东西拍我。我一向讨厌拍照,现在我更讨厌了。你太闲的话,帮我把作业写一写,去。”玉腿一踢,巴不得把老公踢飞出去。
李举韶收起相机,不敢再动这个念头,啧,本来还想以“母子”为题,拍一些东西去参赛呢!看来不行,只剩下奶粉公司举办的“可爱宝宝”活动可以参加。奖金有十万哩!那也不错啦,基本上他只要一年份的奶粉免费供应就很高兴了。
不理会老婆的逐夫令,他赖在一边,伸手搂住妻子,笑道:“我们真的很幸运对吧!”
“我们这叫有惊无险。”她知道他指的是一路走来的婚姻生活。要是双方家庭不谅解,结局只会以“惨”字划下句点。“如果我们依照原本的打算,二十六岁结婚的话,不知道会怎样?”她想着。
“就是偷偷摸摸的暗通款曲了。然后大学同居,面对完全开放的大学生活,又是一项考验。大难不死的话,等我服完兵役且工作稳定之后,你没兵变,大抵就是过着现在的生活了。”依当初的十年计画,每一年、每一个阶段都是不可测的变数。
环境会变,人心会变,感情经十来年的摩擦,也不知会弄出什么结果;如今定下来也好啦,省得有三心二意的机会。
她突然想起以前国中同学群中,也有几对小情人。
“记不记得我们国一时,班上最先传出恋情的人?就是纪汉林与钱思诗,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国中交异性的朋友最倒楣,常会成为取笑的对象,幸好他们两人聪明,一直私下往来,到了国三才稍稍有人发现,但那时大家忙联考都来不及了,哪管别人干嘛。
李举韶点头:
“不知道,八成分了。”他不乐观。
“才不,我认为他们可能一同进大学了,而且没有拖油瓶,日子更加快乐。”她一直很乐观。记得那两人功课不错,绝对不会发生某人上大学,另一人落榜的事。
他抱过吃饱喝足等睡的小拖油瓶,笑道:
“谁见过这么漂亮的小电灯泡呢?要不是他,你哪能得到我这个好老公?”
“哼!你怎么知道更好的丈夫人选不会在往后出现?”她昂高下巴。
“得了,要是有,也没你流口水的分了!”他点她额头,半认真的警告。
“你也一样啦!”她叉腰回应。
难得会上PUB去听丈夫唱歌的。因为高三功课重,又尽量自己陪孩子玩,不敢让长辈操劳太多,所以丈夫工作时,她的工作便是陪儿子。
结婚之前忙着与他共享两人世界都来不及了,哪会想去了解他的其他朋友群什么的;结婚之后,宝宝的事忙得她天翻地覆,甚至有五个月因为身材太难看而死不走出家门,也不怎么有机会去认识他的朋友。
不过,由丈夫口中倒也知道他以前在国一中有几位相同对音乐有兴趣的人,各自考上大学后,依然没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赚外快,顺便一解自己音乐馋虫发作的病症。
他们所组的乐团一星期演唱三次,分属三间不同的PUB,而李举韶只参与星期五的这一场。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贝斯,只剩声音与热情还可以。凑合着当歌手,把表演场地当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两三个月,而且也开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来捧场──八成先看上人师,再决定歌声也可以;以女性占九成九的比例。
实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话,今天也不会丢下儿子跑来这边被轰炸。本来想给丈夫意外的惊喜,但人潮太挤,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老婆吧!
此刻她老公正唱着英文老歌,穿着一身黑,一副又帅又酷的样子,让最前方尖叫的女子们都快冲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饥渴。现代的女人都这么猛吗?
舞台的角落,站着一名帅气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着毛巾与开水,在他唱歌时,赶忙送上尽可能的服务。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响了。
但孙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为眼光骗不了人;虽然含蓄了些,但是爱慕的眼色仍是有的。这时候以客观眼光来看,不得不承认她丈夫真的满帅的,奇怪以前怎么都觉得普通,一点点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痹了的关系。
一杯酒突兀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来:“小姐,可以聊聊吗?”
“不可以。”她回答得也直接。没空给他关爱的眼光,一双眼只盯着舞台上的人瞧。
“那男孩不错,走演艺界会有一片天。”
“他不缺人肯定。”所以大可不必去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