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曾想过。因为怕受到长辈的指责以及阻碍了求学,第一个念头当然是拿掉,不过真正要去做了,却也发现自己下不了手。我想,当年举韶要是赞成堕胎的话,我也不会肯的。”

“真冒险。年纪轻轻已有小孩,多么不自由。”虽然孙束雅令人嫉妒得并没有呈现黄脸婆的面貌,反而清丽一如当年。

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啦!孙束雅当然也是好奇同学的结局:“你与纪汉林还有在一起吗?”

“高中时期就差不多要分了。后来他上S大,到南部上学,我考上三专,早已没有联络。人生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小时候的恋情哪做得了准。高中时我们上同一间高中,瞒着家人租屋同居,也是经过一场海誓山盟才会住一起的,可是时间会造就人们的倦怠感,自然愈走愈远了。”忍不住开始抽起烟:“看到有人居然会因小时候的纯纯之恋而决定厮守一生,真是令人羡慕。”

烟味传到外边的药局,引来了孙母:

“你们慢聊,我抱小毓上楼洗澡。”不好意思叫初来乍到的朋友禁烟,只好抱着小孩闪人了。

“妈──妈──”李毓目前的认知也只在于男的叫“爸”、女的叫“妈”,但又迷糊于他知道真正的父母是谁,那别人要怎么叫?

“叫『奶奶』,小宝贝。”婆家、娘家的称谓太复杂,还是从最简单的教起吧。孙母自有一套计画引导幼儿的快速成长期。

“嗳?”李毓又尝试挤出一个单音。

“奶。”祖孙俩一路笑呵呵地上去了。小孩子在这个时期最好玩了,莫怪人人抢着要玩,想多留他住一天都会招致四面八方的抗议。

“不错嘛,你母亲很疼小孩。”

“是呀。”

“是因为婆家的人讨厌你,所以不让你住李家吗?”

“不,今天宝宝必须住到我婆婆那边,两天之后才会回我们夫妻的地方。很难想像一名小娃娃必须投注两家十来口人的照顾吧?我也觉得很好玩。”

钱思诗独尝自己的苦涩……太过幸福的人,会令人不由自主想去掠夺她的幸福。

“结婚后,从来没有失望过吗?或当有一个更好的男人出现,你不会产生相逢恨晚的心情?”

孙束雅疑惑着她咄咄逼人的问题,似乎非要问出一大串苦水才甘心似的。她哪里招惹到她了吗?

“也许是我向来乐观,而且每个人都说我的神经很大条,学不会挂心一些事,或去斤斤计较些什么,所以有什么好失望的呢?而且我本身十分平凡,如果今天出现一名富有、才华又出众的男人来追我,我也不会动心的,因为我高攀不上。与其为了配得上好条件的男人而苦苦改造自己,何不挑一个身家相当的男人来厮守?其实我们夫妻的生活并不宽裕,每个月只有一万元来应付开销,这些钱还是举韶努力赚来的呢!要存创业金、存购屋基金,也要存他大学毕业后两年兵役期间我们母子的生活费,算来并不轻松,可是我们还是决定把日子过得很快乐。”

“李举韶是个好丈夫吧?比纪汉林强了百倍不止。”

“你们……不欢而散的吗?”

“对呀。上了高中还好,到了第三年他交上了其他女朋友,我当然也不甘示弱交其他男朋友。如果不是他先不忠,我哪会变心?”她的烟吐得更急更快。

孙束雅觉得难以置信:

“这样对阵……似乎不是解决问题的理想方法。除非不想再要那分感情了。”

真天真!钱思诗捻熄了烟蒂:

“通常到了那个时候,保护自己的尊严比去摇尾乞怜爱人回头重要多了。绝不给男人嚣张自满的机会是新女性的宗旨。他玩,我也可以玩,男女平等,一切扯平。”

女性主义是这么解释的吗?以沙文主义或女权主义来剥削,到最后爱情本身早已千疮百孔,不忍卒睹了。这种方式,终究会导致失败!保护自己是很好,但适度的将心比心不也是人际关系良好互动的基石吗?

“你们夫妻……谁牺牲比较多?”她神秘兮兮地问着。

“哪一方面?”孙束雅一头雾水。

“家事、床事、小孩事。”

这人这么好奇的话为何不结婚算了?

“家事是有空的人打理;小孩由三方人马照顾;至于床第之事,我想你没有必要知道。

”是老同学也不该问到这么深入。

钱思诗笑了笑,看了手表:

“我请你吃饭如何?”

“不行呢,我婆婆会煮饭等我们过去吃。”

“好,那下次再聊。这是我的名片,有空打电话找我,也许偶尔我可以介绍你赚外快呢!”递出一张精美得有如金卡的名信片,她挟着一身香气走人了。

严格说来,她们谈话并不投机,可是为什么孙束雅会感觉到日后必定有不少“聊天”的机会呢?

孙母抱着一身香喷喷的孙子下来:

“嗟!满屋子都是烟味,那女孩不正经,你少与她往来。”

“妈,她只是抽烟,干嘛看得那么严重。”

孙母摇摇头:

“不是为了抽烟。那女孩子太世故,眼光不正,如果把你带坏了,我拿什么脸向李家交代?”

抱过儿子:

“好了,不说了,我还得赶去婆婆家。我们走了。”

“一个普通学生印什么名片?”李举韶拖着疲惫的身体趴在床上,压根没兴趣与老婆讨论闲杂人等。他被两名笨学生气得差一点上吊自杀,其中一名小女生还故作大人地对他卖弄风情。哼!等她断奶再说吧!乳臭未乾兼发育不良的小国中生也敢学玛丹娜的妖魅。呕“老公,我妈说她不正经。”她坐在床边细心地为他僵硬的肩膀按摩。顺手将名片塞在他手中。

“老婆,你知不知道有一种集团,由女学生组成,专门满足变态中老年人吃嫩草的欲望?她们轻则伴游,重则上床同居,月入数十万,出入有名车,全身名牌。”不必细看大抵也知道可能是什么,何况名片上不就表示得很清楚了?印了名字、呼叫器,上头还描了一位曲线玲珑的简笔佳人以及一张红唇。不太意外的话,这个mark可能是某“青春王女”集团的代称。

孙束雅轻呼:

“你是在暗示……钱思诗可能是……做那种事的?她何必?”

“钱呐!要钱就得嫌呀!那么赚多赚少自有计较,苦哈哈如我,当然是教笨学生来生活;一身高级品如她,一个月教一百名学生还撑不起她手上一颗宝石呢!你想,同样日子在过、钱在花,她当然找效用最大的工作来做了,陪一头猪吃顿饭搞不好就有好几万的银子到手。老婆,这个社会向来病态,你大可不必把嘴巴张那么大。”不必回头也知道妻子可能出现的表情。

“她……她也许有可能家中出事呀!没有女人能忍受与不爱的男人上床的!”

“是呀!就算家中没出事、没有上亿的债务要她扛,她也会编出这种理由来让朋友与恩客同情的。相较之下,上回报纸刊登未成年卖春少女的回答就坦白多了缺钱用。有些女人只把身体当成工具,已超出了我们所能理解的范围了,当然,我们不敢乱说钱思诗一定从事那种工作,但基本上,我还是希望你少接触她为妙。”

她叹气:

“果真被你料对了,他们高中毕业便已分手。当年在班上,他们可是人人羡慕的金童玉女呢!如果我们现在没有结婚,大概也分手了。”

“谁知道。不过至少我可以肯定你不会去从事那种工作──哎唷!”腰侧被狠狠地捏了一下。赶忙翻身擒住老婆的双手。“老婆,好不容易儿子丢在妈妈家,咱们有两人世界可过,你做什么破坏气氛,偏要上演驯夫记呢?虐待良家妇男是罪过的,你没听说过吗?”

“讨厌!如果我们分手,我才不会为了气你而作贱自己呢!我一定会找你大哥谈恋爱,然后当你的大嫂气死你。多棒呀!大哥英俊稳重、能力高强,又很疼弱小。”

他不悦地吻了她一会,不让她再自我陶醉下去。

“少来了。你几时看过水墨画旁边放一幅卡通画的?能看吗?你说,你『笑』想大哥多久了?”

“才没有呢!既然你没有对不起我,我又嫁了你、当然种种假定纯属幻想,你吃什么醋?”

他将床尾的棉被拉过来盖住两人。今年的冬天还算不错,没有太多的寒流,但冬天嘛,基本上总是冷的。被子盖一盖比较不会侮辱这个季节赋予的使命──使人冷得半死。

“老婆,为了杜绝你有怨妇的行为──胡乱对其他男人产生幻想,今年的新年舞会一同参加吧,如何?”

T大每年都会设计一个迎新送旧的活动,由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八点守夜到新年初一,听说内容颇为丰富精采。

“才不要。你那些女性同学好讨厌。”她趴在他身上,双手探进他毛衣下取暖,忍不住就给它毛手毛脚起来了。

他喘着气,一个翻身在亲吻中努力发出声音:

“她们都知道你是我妻子,有点扼腕罢了……有些女人……老是会觉得自己好,而别人差。不过你是陪我去的不是吗?别理她们。”

冬天……嗯……是适合以各种方式取暖的好季节。

 

第8章

 

十二月二十九,难得出现和煦的天候,太阳高高挂空中,是个大采购的好日子。

基本上以小套房的吃喝情况来说,平日囤积一些调理食品已算充裕,实在没有“大采购”这三个字的用武之地,不过今儿个可不同。

孙家大娘以重金五百元重赏采购人员;李家大妈亦以相同的价码重赏勇夫。实因冬天一到,一般正常人是能不出门,就抵死不出门。何况又有人可以支使,不善加应用更待何时?

于是,下午没课的李举韶借来了丈母娘的中古型小轿车,将儿子背在身前,买菜去也。

“爸爸──”吃着自己的小鸡腿,坐在超市买菜篮内的娃娃御用座,不时抬头看父亲,并且指着琳琅满目的货架兴奋地呀呀怪叫,引来众人惊艳的眼光不舍移开。

今天的李毓穿得可帅了。

一顶白色海军帽戴在头上,上身穿白毛衣,下身穿蓝色吊带裤,足蹬短靴,十足十小帅哥的派头,承袭了父亲的白肤红唇,简直可以去拍奶粉广告了,保证比什么名主播推荐更有卖点。

“宝贝,买高丽菜好不好?”他拿高丽菜当篮球玩。

“唔伊──”

“什么?青花菜比较好,有抗癌功用?OK!青花菜四朵。”四朵青花菜成了菜车内第一样战利品。

与儿子玩得很乐的李举韶又以同样的方式挑了不少菜,接着推到鲜肉品区“呀呀──”

“我知道,我知道,要吃蹄膀嘛!还有五花肉、鲈鱼、鸡肉片,再来一盒虾也不错。”

“嗯咿!”小孩子很有主见地指着鸡腿,坚持不肯收回手。

李举韶只好拿了一小盒入菜篮。

“爸爸!”这次的叫声谄媚得不可思议。原来“路过”了零食区,他的爹“不小心”忘了小孩子渴望吃棒棒糖的心意,居然打算笔直走开。

“儿子,吃糖不好耶,瞧瞧你辛辛苦苦才长了这么几颗牙充门面,要是因为吃糖而蛀光了,那未来六年的乳牙期,你要怎么过呀?”不行,小祖宗的脸愈来愈扭曲,恐怕有山洪爆发的嫌疑──“好吧,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他叹气地将棒棒糖塞到儿子手中。当然,也免不了为自己与老婆买了好几样零食,反正都破例了嘛!既然不能同上天堂,那就一同下地狱吧!瞧他们一家子多么团结一心、相亲相爱呀!

才正想再绕一圈超,看看是否有遗漏,不过一位故人已然前来相认……

“哎!你怎么在这里?好巧!”钱思诗一脸素净,肤色白得凄惨,大概已有多年不曾让皮肤见天日了。身上穿的,也是符合大专生身分的朴素衣着。

“你住附近?”李举韶挑高了一边的眉,问着。

“我住A区,路过这边,顺便进来买一些用品。”她仔细地打量他,笑了:“你们父子真的太像了,为何不乾脆穿父子装呢?多可爱。如果我是束雅,一定会这样为你们打扮的。”

他只是笑。不发表什么高见:

“我得把菜送回家了。先走一步。”

“如果你不急的话,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她追着他问。

“什么?”直接离开未免绝情,他应付地问着。

“我家的灯泡要全换新的,我不会。”她对他眨着小鹿般无辜的眼。

“三八三九二0七。”他溜出七个数字。

“什么?”这次眨眼眨得千真万确。

“我同学的电话,他家开水电行,报上我的名字,完全免费。不必谢我了,只是随口之劳。他会很乐意替美女服务的。”挥挥衣袖,结帐去也。

留下暗自跺脚的清秀佳人,以及一大片悲惨的暗色调,充做她的背景。

看到有人过得太知足、太幸福,是不是都有摧毁而后快的冲动?钱思诗靠在床头,点燃一根凉烟迳自沉思着。

青涩的小恋曲本质上乏善可陈,理所当然每一对都该以分手收场。世上有什么是不会变的呢?何况当女人的眼界更加海阔天空以后,毛头小子又哪入得了眼?

所以严格来说,李举韶并不那么令人想染指。毕竟除了学历、外表、性格都出色外,并没有钱财来令人心动。也许十来年以后他会是才俊,但她可没兴趣陪男人吃苦;把自己打扮得美丽,去分享男人的成功不是更好吗?

但为何硬要想法子接近他呢?也许想得到他的念头起自想破坏一对知足幸福的夫妻感情。没理由全天下的小男生、小女生皆以分手收场,而他们犹自活在延续的童话世界中,不知道何谓分手变心。

他们……会令人自惭形秽。

曾经,她也有过小孩的。但当年高一而且毫无担当的两人,决定以解决不该来的小生命来粉饰太平。毕竟,堕掉一枚狂欢后的“麻烦”,比面对两家亲友打骂来得简单得多;何况,那时他们只是个懂享乐、不懂责任的小孩子,谁要年纪轻轻的拖着一个小孩过日子?何况他们未来的日子还长呢!

他们不要一枚小胚胎来阻碍他们的爱情,然而事实上,当他们开始轻贱生命之后,所谓的爱情也显得毫无价值了。

与纪汉林分手一点也不值得悲伤,悲伤的是初恋幻灭成了人生必经之路。导致后来纵情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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